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宁小闲御神录-第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知道了,知道了!”她点头如捣蒜。
“那还不赶紧进来。今日的晚课还没有完成。做完之后,明天才能开始练习小培元丹。”
她笑嘻嘻地回了神魔狱,毫无怨言地开始炼起第二炉渠黄散。这药的存货已经基本售给邓浩了,她又得重新炼一些来用。
有银子大爷在前方招手,她的注意力史无前例地集中,无论是用药的精确度,还是成丹的机率都大了很多。长天看得抚额不止,不知神魔狱为何会选了这样一个主人。“多亏我打算让她修行妖炼之术,否则以她比常人丰沛十倍的七情六欲,练起人族的修行之法,恐怕不出两天就要走火入魔了。”
“这到底是什么?”一个时辰之后,丹药全部炼完。她举着常陵赠送的项链问道。
“雾隐鼠的牙齿。而且是被祭炼过的。”他知道她必定满面茫然,因此又开展了长天式的解说,“这是非常奇特的妖怪,长相犹如豚鼠,生性胆小怯懦,从不与其他妖兽争斗。”
妖族里还有这种奇葩?不与其他妖怪相斗,那怎么能活得下来?这个恐怖的世界可不是说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就会放过你的。
他一眼看穿了她心中所想:“雾隐鼠有一种奇特的天赋——浑身的妖气可以收放自如,如果它愿意,妖气都不会泄露一星半点。”妖气是区分妖怪强弱的标准。哪怕有心相瞒,一般来说妖气是无法完全隐藏的,只是等级越高的妖怪,收敛气息的本事越好,部分巨妖、大妖站在你身边,就和普通人类看起来毫无二致,像长天这样炼出了身外化身的更不必说了。
雾隐鼠和小蝠妖一样是例外,它的天赋即是敛息。只要它愿意,它就能扮作泥沼里的一只普通老鼠,而不引起任何强大存在的注意。
“所以说,这枚牙齿也具有这种功能?能让配戴者不泄露妖气?”她举一反三,“不过,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再过些日子,你就完成体质蜕变,可以开始吸收神力了。但作为初学者,你不可能做到收发自如的境界,所以必须使用它来隐匿你的气息。”
“带着这东西,别人看我就如同凡人了?”这东西这么好用?可是这些妖怪留下来的器官怎么都是怪异的部位,不是眼睛就是牙齿?
“凡事都有限度,它也不例外。这枚雾隐鼠的牙齿被人祭炼过了,但手法不是太好,所以只能瞒弊炼神期以下妖怪的五感。”相比之下,他更好奇这人是怎么寻到雾隐鼠的,一只妖气不外露的妖鼠。这样的东西虽然算不上昂贵的法器,却也是颇具实用价值的小道具。它既然能流到市面上,那么持有者多半已经不在人世了。
“炼神期?我记得妖怪修行是按照聚气期、化形期、大成期、炼神期、返虚期、渡劫期、合道期来计算的吧?能骗过炼神期以下的妖怪,已经很了不起了。”她还从来没见过炼神期的妖怪呢。
“井底之蛙。”他已经懒得表现出自己的不屑了,“明早你记得在商队出发之前,将那具熊妖的尸体收进神魔狱。它的妖力,比关在四层那只蝙蝠还要丰沛些。每让它在外面多呆上一个时辰,妖力就会减弱一分。”言下深表惋惜。
“呃,被剧毒污染过的,没关系么?”前车之鉴正躺在外头的某个车厢里。
“无妨。神魔狱和息壤都不挑食。”他闭起了眼,“夜深了,你快些休息去吧。”
神马,你问宁小闲为何不趁着夜色去掘尸?真拿守夜的哨兵不当人看啊,尤其今晚何小九已经出事在先,现在无论谁接近那具妖熊尸体,都会受到严密监视。
=========
第二日清晨,商队照常出发。当然,宁小闲赶在哨兵结束守夜任务后,找机会溜了出去。一个女孩子大清早要走远一点,没有人会说什么的,毕竟女孩儿也需要一点儿隐私时间不是?幸好熊妖并不埋在商队前进的方向,不然大家会愕然看到埋尸之地突然现出一个大坑。
这一路走去,就发现昨夜的雷电和暴雨果然威势十足,许多大树从此倒伏下去,再也无法屹立。并且这一片深林中并不只有他们倒大霉遇上泥石流。当然,商队管这种天灾叫做“岩崩”,每走上两三个时辰,就会看到新一处岩崩造成的破坏,轻者树倒路堵,重者山形易变。
最麻烦的是,原本走惯了的商道也被岩崩破坏了。邓浩不得不下令绕远道而行,这就要比原定计划再多走三天的山路,才能赶到下一个驿站。
惟一的好消息,是葬身于崩岩中的野兽着实不少,商队这一天内经常从岩崩现场找到各式野兔、野鸡、山猪……他们发现的最大野物,是一头至少有八百来斤重的野牛,当时它全身都被埋在泥里,只露出一只尖角来。商队从它身侧走过,还以为地上露出一截木头,多亏白景白洪的嗅觉敏锐,这才没有错过。
这些猎物一被发现,何小九立刻成为众人调侃的对象。他昨晚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吃熊肉,结果搅得整个营地鸡飞狗跳。今日倒好,满地的天赐野味享用不完,那他昨天又是何苦来着?
何小九今天已经清醒过来了,也知是宁小闲的药救了自己一命,感激得不知如何言语才好。他也是穷光蛋一枚,嗫嚅了半天也只好像常陵一般说道:“但凡今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赴汤蹈火。”宁小闲听后一笑置之,这世上真的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又有几个?关键时刻不要插朋友两刀就好了,此话只能姑妄听之。
她自己也未意识到,和长天相处的时间越长,她对人类的防范之心也就越重。
野牛一从地上被挖出来,邓浩即下令原地休息。此时已到未时末(下午3点),眼看着还要多走三天的山路,邓浩也没那么迫切想赶到驿站去。去了驿站所为何事?还不就是补给么,现在老天送来这么大一头野牛,正是所谓的“天与不取,反受其咎”,老天想给你,结果你还矫情不收,那老天爷反而会怪罪你嘛。
这一日,营地最欢快的一件事就是“人人有肉吃”,这生活水准瞬间就超越了华夏的某个小邻国。刘一面吩咐商队的伙计一起动手,将野牛洗剥了一番,削下前后腿肉,又做起了拿手的汤菜。
野牛肉十分筋道,他将肉剁成小拇指大小的块粒,丢进深锅中炖了一个半时辰才勉强煮烂了,于是又削了些山上找来的山药、萝卜和大枣与牛肉同炖。因此这一日吃上晚饭的时间,倒比平时更迟了一些。
不过大家没有怨言,因为他这回倒是超水平发挥了。其实牛肉这种东西,无论怎么做都很香,好久不曾大快朵颐的众人吃得眉开眼笑。宁小闲却不一样了,她打了一碗汤才喝了半口,就发现这汤水有些腥臊味儿。她略思忖就明白了,必然是刘一面洗净了牛肉就直接下锅炖煮了,没有事先淖水。这样一来,血沫子和腥味儿就都留在锅里了。并且漫山遍野的芫荽其实都可以入汤,这东西和牛肉的味道简直是绝配。
不过野牛肉对她来说也是大补之物,这一碗无论如何不可浪费了。
说来有趣,自从昨日与大家一同遇险之后,几位男客都喜欢坐在营地上吃饭了,大概对男人来说,一同出生入死的交情最牢靠。
她本想回车上去,结果昨天所救的那个胖行商拉住她,一边道谢一边东拉西扯地聊家常,最后才道出了自己的目的:原来渠黄散和金疮药,他也打算买一点,并预订她接下来将要炼制的小培元丹。这种丹药虽然在修仙门派中用处较大,但因其特效,民间富贵人家也趋之若鹜。据说他最后将回到北部的刑州去,那里草原部族兴旺,民风剽悍,但炼丹师稀缺,药物极是好卖。
宁小闲心中一动,这个圆头圆脑、其貌不扬的小商人居然也拥有储物袋或储物戒,真是令她略感惊讶。他这回却是贪心了一点,订下的药物数量光凭双手无论如何也是拿不走的。此去刑州么,又是路途遥远,他若无这种宝贝,哪敢再负重物?
她再次提醒自己,日后绝不可以貌取人。随后两人议定了价格和数量。
这碗汤,她一边吃,一边还得防止自己皱起眉头,忍得好不辛苦。
--------------上架通知-------------
明天(6月1日)起上架,十连更求粉红票。若0点之后就成功上架,水云会马上上传4章。明天9点左右再上传3章;最后3章于明天下午2点送上。敬请期待!要投催更票的朋友,请在今天投给我,因为催更票是隔天才生效的。
另,为了不影响大家的体验,打赏致谢今后一律移到“作品相关”区,谢谢大家!
第73章 祸主儿上门(十连更1)()
和前一日比起来,今日全天太平得很,只是路途难走了些。走商的人哪会里计较这个?何况又有送上门来的肉食,因此晚上营地里的欢声笑语未免声音就大了些。
何小九的体质很好,这才休养了一天就已经能下地走动了。他脾气好,商队的兄弟们就拿他开涮了好一会儿,笑闹之声不绝。
可才过了一会儿,邓浩就重重了“嘘”了一声,下令众人:“都噤声!”凭他在队内的威信,几息之后,整个营地就都安静下来,再无一人说话。
耳力好的,这时就听到了细碎的脚步声从林间传来,伴着树叶被踩踏的沙沙声。野兽和妖怪可不会发出这么大的动静。
“有人来了。”大家交换了一个眼色。这是大荒深山,不是供人闲庭信步的后花园,入夜之后出现的访客,十有八九不带善意。大家都是鸡食放光草——心知肚明,某些商队平日里走商,到了幽僻处脱下伪装摇身一变就是盗匪了。
从林中走出来的这一行人,总数不过三十余人,确实也很有些匪气。今晚月华明亮,他们居然步行而来,看来据点就在不远处。然而再看他们身上所穿的衣物,显然是另一家商队的服饰,不像一般劫匪蒙面黑衣,生怕被人认出来。
这帮人什么来意?大家都沉默着,等待领队的指示。这营地上有两百多号人,对方只来了三十多个还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若说没有凭仗谁信?
邓浩也站了起来。他一正容就自然带上了忠厚诚恳之色,很具有欺骗性。“来者何人?”他很干脆地说道,这个点钟寻上门来的,也不必太客气对待了。
这林间小小空地上的气氛,一时有些紧张。
对方为首那人双目精光闪动,双臂及膝,面貌十分阴沉。宁小闲原本不信“相由心生”的说法,不过见了这人之后。总觉得他若不是心计阴沉型的人物,简直愧对这张脸了。
“敝姓罗,乃是狼行商行庆州分行的副领队罗佑。”他开口道,“昨日我家公子捕猎,结果那猎物狡猾,居然逃走了。我们商队一路追踪,哪知猎物不见了,却找到贵号的行踪。”
每个商行都有自己的名称和旗号。像邓浩的商队,领头的马车就插着一面旗子,上头绘着一只长翅膀的老虎。因此这支商队的名称就叫云虎商队。
走商的队伍自然有大有小。邓浩手里上下两百来号人。只能算是一支规模中等偏下的团队,因此只能称为商队。而较大的商行则能派出大型商队,频繁出没在西北、中北地区,动辄是上千人的阵容。非常可观。
邓浩心里一沉。他听过狼行商行的名号,这家商行因为有着仙门背景,因此做起生意来不太讲究,也不太爱讲规矩。若按行里人的观点来说,这家商行极不专业,偏偏它的规模也不算小,在南瞻部洲中部地区拥有四家分号。这庆州分行,就是其中之一。
他皱眉道:“贵号的猎物走丢了,与我等何关?”
“我家公子。乃是狼行商行总行执事的第三子。昨日狩猎的对象是一只熊妖,可惜那畜生被划伤了一剑,居然不战而逃。公子叮嘱我等一定要寻回猎物。于是——”他耸了耸肩,“我们就追到了这里。”
邓浩淡淡道:“如你所见,这里只有人。没有熊。你们追错地方了,夜已深,请回吧。”对方看来不欲善罢甘休,但他仍需努力一番。
罗佑却是充耳未闻,走到火堆上的大锅旁看了看,笑道:“贵商队的伙食不错啊。这么香的味道,我们在几里外都闻到了。”
这么矫情的装x范儿,立刻就让邓浩的手下怒容满面,但见他这么有恃无恐,不懂得这孙子手里还有什么底牌。在场的人在这一行都混迹多年,轻易不愿撕破脸、动刀子。
哨子目光闪动,突然道:“你家公子独自一人打伤了熊妖?他人呢,为何不来?”他惜墨如金,但一问就问到了点子上,还特地强调了“独自”二字。
罗佑的笑容果然凝住,微微一顿才答道:“区区一只逃跑的熊妖,也能劳动我家公子大驾?我等应付足矣!”云虎商队的人相觑一眼,都觉得他口中的“公子”多半在打伤熊妖之后自己也负了点儿伤,没有余力来追,这才派手下搜索熊踪。
事实上,他们还把人家想得太高大上了。这位“公子”是总行执事的小儿子,相当于华夏某集团公司的理事会成员,他儿子也就相当于“商二代”,自小生长在繁华之地,无论是武艺还是修行,都不曾涉猎。眼看他年龄足够,他爹想给他在商行里讨个位置,可是没有好看的履历哪行?这时候的天桥下还没有代办假|证的服务,于是老头就找庆州分队带他一起走商。
在这位执事想来,庆州分队所走的这条路线是他精心挑选的,已经十年不曾出过意外。他还派去了一名散修随行左右,以确保爱子安全无虞,只待这一趟走商结束之后,儿子就能顺利谋个差事。
在正常情况下,他的计划可算周密。哪知道这一路上确实风平浪静,结果这位商二代就开始嫌无聊了。哪怕分行的这支队伍对他照拂有加,但硬生生把他从醇酒美人在侧、呼朋唤友聚赌的环境里拉出来,他怎么受得了?所以他不顾队里其他人的劝阻,硬是抱走了山洞里的一只小熊玩儿,结果人家母亲第二日清晨就寻上门来。
这只小熊身上有微弱的妖气,可惜人类不好分辨。庆州分行根本没想到,跟踪而来的大熊妖已经到了聚气顶峰的修为,加上这个妖种原本就强壮而凶狠,在他们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居然有两人被打死,一人被打成重伤残废。庆州分队这才认真起来,最后还是请贴身保护商二代的散修出手,才重重击伤了这只熊妖。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位执事公子也在战斗中受到劲气的波及,受惊倒地,昏厥过去。商队担心他受伤,无心恋战,熊妖大概以前也曾在修士手下吃过亏,被法器划伤后顾不得幼崽,转身逃走了。但那散修的剑上所涂的剧毒能够混乱心志,熊妖负伤逃走之后,强忍怒气躲起来疗伤,却遇到了邓浩的商队。
它本已失去幼崽,又被伤势和剧毒折磨了一整天,心智渐渐混乱,只余下对人类的仇恨。眼见出现的这支商队又对它穷追不舍,于是彻底陷入了疯狂。若是云虎商队知道它的想法,包准会大呼冤枉。当时大队人马急奔是为了躲避岩崩,哪里是冲着它去的?
罗佑敛了笑容,正色道:“咱们明人不说暗话。贵号拿下了那只熊妖,想必也得了不少好处。不过这熊妖却是我们先打成了重伤,你们占的便宜可不算小。这位领队,我看,不如我们谈谈?”
商二代同学醒来之后,听散修说道剑上有毒,熊必不命久,于是心心念念要打回这只大熊。
他这么一说,云虎商队的人顿时大怒。若非对面这帮人先将熊妖打伤而没打死,后者又如何会发狂?自己商队平白死了一个人,这帮犊子居然还厚着脸皮要求分赃?
邓浩对老部下熟悉得很,见他们眼里满是怒意,于是摆了摆手要他们稍安勿躁。“我倒是好奇,你们怎么认定是我们杀了熊妖?”
“这有何难?前一日遇上了岩崩,线索全断了,果真不好找。幸好我们在巨岩附近发现了一具尸体,穿着你们的服饰。”他伸出手来,掌间躺着一块破布,正是云虎商队的衣角料子。
此话一出,连邓浩都怒气勃发。在围捕黑熊中死去的兄弟,他们在躲避岩崩时也没有丢下,而是负在车上带到巨岩附近好生安葬。所谓入土为安,这帮人为了寻找熊踪,居然连死者也要惊扰,人品当真没有下限。
任他性格再好,这股气无论如何也忍之不下了。幸好在他手还未摸着剑柄之前,罗佑又补充了一句:“我倒是好奇,离你们那阵亡的兄弟不远处有个大坑,坑里还残留着熊妖的血腥气,但身躯已经不见了。这是怎么回事?”
云虎商队的人陡然面面相觑,心下都暗自骇然。
那熊妖尸首竟然不见了!数千斤重的一团血肉怎可能平白消失,只会是其他强大的妖怪叼走了,不过这熊尸上满是剧毒,哪个妖怪会吃它呢?想到这里,大家不由得又庆幸自己走得早,没有和这头打秋风的妖怪碰上面。
当然谁也不知道这头拣便宜的“妖怪”现在就躲在他们商队里,正在静观事态的发展。长天正在对她耳提面命:“无论如何不许出手。这事儿跟你没关系,天塌下来也让这邓浩先顶着,你只许作壁上观,听到没有?”
宁小闲郁闷地点了点头,其实她本也不想管,只是觉得对面这帮家伙鼻孔朝天太讨厌,邓领队人又太好,让她忍不住想帮忙。她站的位置靠后,身边就是言先生了,这位西席身材居然也甚是高大,此刻大半个身子挡在她面前,倒将她和前方一触即发的局势隔离开来。
第74章 赌斗,一场定生死(上架十连更2)()
“这群傻瓜!”邓浩看着手下人惊讶至极的面色,忍不住闭了闭眼,“摆出这种脸色,就是向狼行商队承认这熊是我们杀的了!”
“不知道。”他强抑怒气道,“即便熊是我们杀的,那也是我们的猎物。你们又待如何?”
罗佑微笑道:“你这么说可就不厚道了,我们还是按照商队的规矩来吧。”
商队的规矩?宁小闲眨了眨眼,心里嘀咕道,莫非……
旁边的言先生转头看到她一脸茫然,低声道:“商队之间在难以决定货物或猎物的归属时,可以通过比斗的方式来进行,只一场,定胜负。赢的人拿走货物和事先定好的彩头,这就是所谓的规矩了。”
“太不合理了!”果然和她想到的差不多。争吵无效就要比拳头大小么?这规矩字里行间就透着一股匪气,堪称liu氓逻辑。这时长天的声音传来,掩不住三分笑意:“原来这规矩,人类也学会了。”
看来妖怪们平时也这么干。
言先生温言接着道:“规矩本由人定,只服从最强者的意志,无所谓合理与否。”这话不知是回答她,还是回答长天。她只觉得心里一跳,极不舒服。
邓浩板着脸道:“我们何须与你谈商队规矩?请回吧,否则五息之后兵戎相见!”邓领队、邓好人终于打算翻脸了。云虎商队的人们本来也不是什么良民,已经憋住一口闷气很久了,此刻终于可以挽起袖子开打,于是锵锵锵都抽出了随身武器。对面又哪里肯示弱?
一时之间,明亮的月光照得这营地上的武器光华闪烁,好不抢眼。
“领队好大的火气啊,何不看完彩头再决定?”罗佑说完,伸手从怀中取出了一样东西。
都说“莹火之光怎可与皓月争辉”,可是他手里这样东西,圆润、圣洁、皎白。焕出来的光彩却不输给天上的明月。
夜明珠,并且足足有鸽子蛋大小!在他手中滴溜溜转了几圈,牢牢吸住所有人的目光。
在场的人走商多年,一眼看出这珠子是稀罕之物。云虎商队的人更是知道,他们已经至少有两年没有运过这么好的货了,要是赢了这场比斗,整个队伍的装备和阵容都能再提升些,手里的武器会更好,甚至能换个不会天天做汤菜的厨子来顶替刘一面,让这厮滚回去做他的伙夫……
罗佑看他们的脸色。就知道云虎商队的人已经心动了。这珠子实在太贵重。边上有人想劝阻。却被他抬手制止了:“这是东北部的碧波群岛所产的夜明珠,不仅有辟尘辟邪的功效,且死者含在口中能保尸身不腐,是真正的宝物。我便用它来当彩头。跟你赌熊妖身上取下的东西。”
他又补充上一句:“一场定胜负,生死勿论!”他手中明珠转动,光芒照到邓浩面上,令后者不禁觉得有些刺目。
邓浩行商多年,鉴宝的眼力很好,只一眼就看出这东西的身价至少也在九千两银子以上,如果拿到中部内陆地区去卖,售价还要再高出四成左右。而自己手里的熊皮破损严重,熊丹又只有筑基期的水平。倒是熊爪完好无损,三样合起来最多卖个六千两。对方拿出这枚明珠来当彩头,已经是很有诚意了。
他看到自己手下人的眼神,已经完全被这明珠吸引了。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他明白什么时候要独断专行。什么时候却必须顺应人心,因此只好深吸一口气�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