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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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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尽皱眉道:“我原说它也不应是白色的啊。并且重明鸟是安平之禽,怎会如此暴戾?”
“它的速度、力量还远在一般的重明鸟之上,生性怪异些也不稀奇。”长天摇了摇头,“弄醒它。”
既在神魔狱里,这鸟儿就是任他们鱼肉了。涂尽爱惜自己的神通,只上第五层的园子里,从灵泉中打了一盆清水,哗啦浇在重明鸟头上,硬生生把它浇醒了。
重明鸟看到敌人在前,眼睛立刻红了,翻身而起又想扑上前去,却发现自己的身体竟完全无法动弹。
既然进了神魔狱,那么一言一行就要听典狱官的了。
涂尽冷冷道:“好大的胆子,在神君面前还敢不敬?”
重明鸟这才看到了石柱之下的长天,顿时惊得浑身羽毛炸起,连头上的凤冠都直直地竖了起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怒发冲冠?宁小闲忍俊不禁。
“你……你是谁?这是哪里?”在长天的威压之下,它犹有余力开口,可见血脉等级是不低的。不过它看这黑衣男子,心里就一阵阵地发毛、发虚,似乎看到了天敌。
穷奇迈着三条小短腿踱了过来,像是能看穿它内心般地奸笑一声:“长天大人的原身是巴蛇。小鸟儿,你明白了没有呀?”
怪不得自己打心底就恐惧不已,蟒吞鸟岂非常事?
穷奇又道:“长天大人纵横上古的时候,吞吃掉的重明鸟至少有七、只了,个个都能当你的祖宗……”
重明鸟打断了它的话道:“你们为何抓我?”
无礼的小家伙,莫怪涂尽那么讨厌它,穷奇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
“很简单。”长天指了指宁小闲,“你吃了她的座骑,我就只好抓你来为她代步。”这只小鸟的速度比普通重明鸟还要快,倒是一只很不错的座骑,比驳兽好多了,这就叫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吃了她的座骑?重明鸟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指的是驳兽,顿时觉得晦气滚滚而来。“真倒霉,居然要给仇家顶缸。”
“我又不知你们要来抓驳兽!”它怒道,“我不会给任何人当座骑。”
“这里是神魔狱,被抓进来的人只有两条路。”涂尽斜睨着它,“一,立即臣服;二,受尽刑求之后,再臣服。”这小鸟崽子,怎么看怎么讨厌,最好它骨头硬一点,这就可以请它免费品尝神魔狱中的诸般大刑。
重明鸟冷冷道:“上什么刑罚都随你们,反正我决不会给人当座骑……啊,这,这个!”
它说话间,长天从怀中掏出一样东西,在它面前摇了摇,重明鸟说话的语调顿时都变了。
这是一根羽毛,只有半尺长短,在昏暗的灯光下看起来,颜色如血一般浓艳,羽部序列整齐,表面上时常有宝光一闪而过。她以前从没见过这东西,多半是长天的私货了。
“这是渡劫成功后的重明鸟凤冠翎羽。”长天摇了摇手中的羽毛,白色重明鸟的眼珠子也跟着转来又转去,它咽了一口唾沫才道:“你……你从哪里弄来的?”
。宁小闲御神录
第232章 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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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吃剩下的。”长天难得说笑,不过他这露齿一笑,在重明鸟看来加倍狰狞,“若你愿为她座骑,这支羽毛就归你所有了,你可以从中参悟出修行之道。”禽妖临死前,会将全身的精气血和一生阅历经验都凝聚在一根宝翎之中,供后辈所用。一般来说,重明鸟的宝翎,就藏在头部的顶冠之中,但这个秘密不为外人所知。
长天手中的宝翎,来自成功度劫、飞升为仙的重明鸟。眼前这只白嫩嫩的小重明鸟要是得了去,可以吞噬里面的精气血,同时得到前辈一生修行的心血,更重要的是,这里面也包含了这一族类如何度劫的重要信息,可谓无价之宝!
宁小闲侧头看了看长天。这家伙,真是吃鸟儿吃出经验来了。话说他当年到底吞吃了多少重明鸟?
白色重明鸟看起来有些犹豫,不过几息之后还是抬起头,坚定道:“不干!”
此话一出,这里所有人(物)都愕了一愕。重宝在前,这小家伙竟能狠心说不?这是第一个在长天威压面前还抵死不从的妖怪,很有气节啊。
长天脸色也阴沉了下来,挥了挥手道:“那就再另寻妖类代步,会飞的妖怪不止它一个。”
“涂尽,将它魂魄抽出,锁进第三层的封魂球中。身体么,交给息壤吞噬吧。”竟是不愿与它讨价还价了。他说得平淡,但字字都诛在重明鸟的心中。
这条大蛇妖,好狠!它忍不住颤抖起来。
涂尽狞笑了一声:“好咧!”他就等着这个呢,“若不让你尝到最*的滋味,我也枉称魔影了。”
伸手在重明鸟头上一按,顿时令它觉得头痛欲裂,张口欲呼而不能,并且能感觉到神魂被一丝一缕地抽出体外。涂尽恨它伤了自己,有意令这抽魂的过程变得更加漫长而痛苦。
“等下。”宁小闲出声道。她一开口。涂尽就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重明鸟用力喘了几口气,七窍都流出了血来,“封魂球的滋味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重明鸟。你当真不愿为我的座骑么?只须将我送到南赡部洲最西边找一件东西,我就放会你自由了。这枚宝翎,你也一样能得到。”
在灯光下看来,她的眼中写满了真诚。重明鸟说完“不干”两字之后,本来就有悔意,又受了涂尽的刑,此刻听她这样说,忍不住动摇了。南赡部洲的最西侧它也没有去过。但想来路途虽远,以它的速度,哪怕路上生些波折也能抵达的。
它又瞟了瞟长天手中的那枚红羽。
在场众人都知道它的心思又活络了。“她所保证的。就是我所保证的,并且——”长天摊开掌心,上面静静地躺着一枚白葡萄似的玉膏,“这个也可以给你。”
重明鸟的眼珠子立刻瞪成了斗鸡眼:“这是玉膏?!”声音也提高了度。他的嗓音本就好笑,现在提了上去。只震得宁小闲想掩耳。
“好眼力,居然认得。”
“怎会不认得,这是我族最重要的食物。”说到这里,它突然想起自己说漏了,讪讪地住了嘴。
涂尽在一旁嘿嘿笑道:“你当这是什么秘密?重明鸟以玉膏为食,是天下皆知之事。近万年前,玉膏自这天地间消失。重明鸟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好教你得知,这世间除了神魔狱,再无第二个地方能产出玉膏。”
“不是以玉膏为食,而是没有玉膏,我们的修为进展就缓慢无比。”重明鸟怔忡了半晌,才叹了口气。连凤冠上的顶毛都倒伏下来,“好吧,我让她骑。”
这臭小子,真不会说话!所有人都对它怒目以对,宁小闲红着脸。冲它脑袋上重重挥了一拳,这才娇叱一声:“蹲下。”
重明鸟惊道:“现在就要骑?这地方飞不起来的。”随后闷哼了一声,却是长天怒他口无遮拦,伸指打出一记神通,震得它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
长天也不与它废话,丢出血色匕首道:“发下心血盟誓,你就可以出去了。”
重明鸟也光棍得很,知道自己这座骑是当定了,也不再矫情,取过匕首扎进自己胸口,狠狠地发了一个毒誓。
宁小闲让它蹲了下来,然后取出药物给它治伤。之前,重明鸟的伤口多数被隐在丰厚的羽毛底下,她只能看到一点儿血迹。现在伸手去捋,才知道这家伙的伤势竟然很沉重,胸、腹、翅上都有血淋淋的口子,内腑看来也受了伤。
她还看到了数道纵横交错的伤口,已经结了痂,却不像是今日打斗留下的。
“你伤得好重,而且身上还有旧伤、内伤,这是怎么回事?”光是金疮药还不顶用,她又取出几颗丹药,捣碎了一起敷到它的伤口上。
其他人也看到了这些伤口,不禁有些佩服。负着这样沉重的伤势,其他妖怪也未必支撑得住,这只重明鸟居然还敢偷袭麒兽,还能与他们周旋了这么久而不呼痛,也是个爷们儿。
重明鸟眯着眼,享受药物的奇效。这人形的小妖怪妖力虽然低微,但拿出来的药效果很好啊,她才敷上了药,它就觉得伤口的疼痛消失了一大半,吞下去的灵药也化作热流,迅速熨暖了内伤的脏腑。它也是个掐架的老手,知道最多半日功夫,伤势就能大好了。
在小公鸭嗓子的解说下,宁小闲等人才知道,这只重明鸟是从北方迁居下来。重明鸟喜欢以家庭为单位聚居,但它因毛色不同于普通的重明鸟,自小就与族群不合,脾气也变得暴戾。后来,它离家独自南下,想找个栖身之地。
它长途飞行,劳顿不堪。经过这度塑山时,向领地的主人驳兽要求借宿一晚,因为它喜欢栖在高大的凤凰木上。驳兽很大方地同意了,重明鸟也就安心地休息。哪知道驳兽其实不怀什么好意,趁其不备发动了偷袭。重明鸟猝不及防,遭受重创,总算它速度太快,驳兽追击不上,终于逃得一条性命。
它性情暴躁,哪里肯吃这等亏,休养了几日之后又重新飞回来,找驳兽报仇。
那两名猎户听到的打斗声,就是重明鸟与驳兽相搏发出的动静。
“驳兽偷袭你,是为了……妖丹?”她已不是初离浅水村那个懵懂无知的女孩了。
“嗯。”重明鸟怒气冲冲,“我和它都是大成期的道行。它若得了我的内丹,说不定一举突破桎梏,进入了万象期也未可知。若是普通重明鸟,可能就着了它的道儿,偏偏遇到的是小爷!他打不过我,反而被我掏出了内丹和心脏吃掉了!”
这只重明鸟确实与别的同类迥异,居然敢与四蹄的野兽肉搏。不过生物都有突变性,何况是妖怪?宁小闲也没多想,笑眯眯道:“你可有名字?”
它想了想:“没有。”
“那你娘亲怎么称呼你的?”
“七仔、臭蛋儿、狗剩儿、猫不吃……”
众人:“……”好极品的娘亲。
宁小闲忍笑打断它道:“你的娘亲取的小名果然给力。以后就叫你七仔如何?”
重明鸟道:“也无不可。反正我在兄弟中排名第七。”
七仔休养了小半天,期间宁小闲又喂给它玉膏和其他灵药,重明鸟身上的伤口历经止血、结痂、生肤等过程,连断羽都重新长了出来,内伤也好得七七了,于是到了这天傍晚,它抖了抖羽毛,很精神地道:“走吧。”
七仔站起来身高超过了两丈,比她在华夏见过的恐鸟化石还要高大一倍。跨坐到新座骑背上,宁小闲舒服得直想呻yi一声。禽类的身躯覆盖羽毛,是天然的软垫,而且乘得累了,可以直接埋进七仔温暖的背羽里睡一觉再说。
更别提七仔的飞行速度了。它和驳兽互搏时就能以快制快,硬生生杀了这只以速度见长的妖怪,现在翱翔天际正是它的本能,振翅飞起如流星赶月,身旁的景物齐唰唰往后退去,那叫一个畅快自在。麒兽的飞行速度和它比起来,那是老式客机与歼击机的差距了,完全没有可比性!
她悠哉游哉乘着七仔飞了十天,就已经飞越了十七个州,若是乘着麒兽,花的时间至少要四倍于此,还不算上中途停下来吃饭休息的功夫。现在,她终于有些许明白华夏古代男人追求好马、现代男人追求好车的心理了。
这一日七仔正在飞行,远处突然传来极轻的一声“噫”?随后就有人气急败坏大喝道:“停下,毛贼,有本事你停下!”这句话显然是用神通传出来的,就像在她耳边响起一般。
“毛贼,是在说谁呢?”她左右看了看,空中一派天高云阔,哪有别人?转头看去,有几个修士站在一叶飞舟上对着她大呼小叫。
这人,失心疯了吧?不等她反应,七仔双翅一挟,又提了一档速度,瞬间就将叶舟甩得没了影子。后面的人唁唁怒骂,但哪里追赶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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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有米有人喜欢这只小白鸟?我家从小就养鸟,尤其是鹦鹉和纯白的黄莺儿。
。宁小闲御神录
第233章 值钱的七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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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拍了拍七仔的背部:“后面那帮子人,哪来的?”
七仔边飞边悠悠然答道:“我哪知道啊?这些傻子吃错药了吧?”
他的语调里,有几分幸灾乐祸。宁小闲撇了撇嘴,也没去多想。
正当午时。飞了这么多天,她和七仔都累了。眼前云朵散开,视野开阔,于是她便看到下方出现了一座城市的轮廓。
打尖,歇歇脚吧。她想洗个热水澡,想在舒适的褥子中安然入睡。
她思忖着,命七仔降到城外,化成了人形,又从神魔狱中唤出了涂尽,三人一起进了城。
这里已经是南赡部洲的南中部地区了,等她走进城里,才发现这里和她熟悉的中土风格完全不同。城墙由粘土砖烧制而成,建筑多用圆而巨大的立柱,上面的雕饰,华丽而夸张。
这城中来来往往的居民,穿着打扮也和她完全不同。无论男女,里头都要先穿一件宽松的棉布圆领对襟内衣,外衣则是用毛布和皮革制作的,款式紧而贴身。多数男子脚踩小牛皮制做的软底鞋,足额向上开口,并且鞋子额面、腰侧、鞋沿都要用金或铜进行装饰,显得很野性。
她还看到许多男子穿着皮甲背心、袒露双臂,露出粗壮的体格,腰间盘着双刃。这与她原本见过的南赡部洲东部男子的温润之风完全不同。她之前见过的美男子如长天、如汨罗,都是长身玉立的代表,在俊美中带有威严。然而这里的男子虎背熊腰,肌肉贲张,另有一种粗犷豪放之美。
她不由多看了几眼,随后就听到长天不悦地哼了一声:“不该看的,别看。”
这家伙的醋劲,越来越大了。
站在这座城中,她和涂尽的穿着。反而是奇装异服了,来来往往的居民都要多打量他们几眼。
“赶了十天的路,今日休息,放松一天!”她笑嘻嘻道。随手拉着跑过身边的小孩:“小盆友,若你能带我找到这城里最舒服的客栈,这二两银子就是你的了。”
半个时辰之后,她果然就躺在这城里最舒服的客栈的浴池里。和她呆过的所有客栈都不同,这家旅馆的后院就是一口温度适宜的温泉,店家将温泉引进了单独的浴池里,当然,是男女分开的。这家客栈主打的就是温泉洗浴,如果想泡在暖乎乎的温泉水里,只要三两银子。如果尊贵的客人想要单独的包间。那就要十两银子了。
这十两银子,她自然是掏得起的,所以这个设在小院中的、铺满了洁白鹅卵石的温泉池,暂时就属于她了。当然,下水之前。她没忘了将魔眼用衣服盖住。而涂尽和七仔则在另外的客房中歇息,打扰不到她。
奔波劳顿了十天之后,泡一场温泉就是绝美的享受。水雾朦胧中,她渐渐地睡着了。
过了不知多久,宁小闲突然听到了开门的声音,然后就是长天的催促:“快醒醒,有人过来了!”
有人?
呼地一声。小院的门被拉开了,一个人影踏了进来。
“谁?”宁小闲立刻睁开了眼,身子下意识地往下又沉了沉,不愿让来人看到自己的娇躯。问话的同时,獠牙已经滑进了她手中。她的浴池,涂尽和七仔是不敢进来的。所以来者非友而是敌。
她想也未多想,手一招,獠牙就飞了出去,直取对方面门。
“咦?”来人听到她的喊声似乎也吓了一跳,随后獠牙就迎面扎了上去。这人手中寒光一闪。似是也挥起了利器,将獠牙格开了去。
宁小闲的仓猝一击并未使出多大力气,只是争取对方闪身的一刹那,跃出池子,取过浴袍将自己包了起来。她心中一动,顺便将自己的脸面也遮住了。
场中水汽氤氲,却挡不住她的视线。她微一凝神就看出来人是名女子。
两人异口同声喝道:“谁派你来的?”对面这女子的声音柔媚娇软,可惜带上了浓浓的杀气。
难道是个大乌龙?宁小闲道:“你进我浴池,所为何事?”
果然那女子不悦道:“是你占了我的浴池。”
“大小姐,麻烦你进门前先看看门牌好么?”宁小闲啼笑皆非,“我半个时辰前就来了。”
这女子怔了怔,提气冲外面喊了一声,估计是唤自己的婢女去找掌柜的核对了。
盏茶功夫之后,外面传来了婢女急匆匆的声音道:“大小姐,是掌柜的弄错了,这间浴室已经租给人啦。”
“大小姐”原地呆了两息,大概是知道自己理亏,低哼了一声,举步正欲往外走,可是走到门口又返过身来,做了个挥手投掷的动作。
劲气扑面,宁小闲偏头一躲,长剑从她秀发旁边擦了过去,扎在院子的石墙上,嗡嗡不止。
她怒道:“你疯了?”这婆娘真把她惹火了。
“谁让你刚才也偷袭我一次?”这女子冷哼道,“我们扯平了!”说完,带上门离开了。
好好洗个澡,结果遇上这档子乌龙,宁小闲的好心情也被搅黄了,怏怏披上衣服就出了小院。
涂尽不知道哪里去了,倒是忠厚的七仔跟了上来。它不喜欢人类的形态,因此变作了只有麻雀大的一只雪白小鸟,收敛起妖气,停在宁小闲肩上,沿途给她赚取了无数回头率。
这个城市的衣着很有特色,因此她逛了逛主大街,找了几家店钻进去,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过了一身行头了。她也买了一件柔软的白色圆襟长衣,外罩浅色小马甲,着白色灯笼裤,发际两边绑起两绺小辫子,头上又覆上一块方巾。总地来说,和当地人的打扮没什么两样了。
长天对她的打扮不置可否,惟独对长衣的圆襟开得太低有意见,嫌她露出了胸前的一小片雪白。
对女人来说,逛街买衣服是转换心情的好办法,所以当她换过了一身装束之后,心情又好了起来,随后找了一家据说是当地最好的饭馆落了座,然后很豪气地对伙计道:“招牌菜是什么,抬上来!”
一刻钟之后,这里的招牌菜摆了上来,就是一大份儿切好的烤饼,配着蘸酱让客人食用。她品了好一会儿,才尝出这酱是用鹰嘴豆泥做的,大概是用芝麻、大蒜和柠檬做的,味道不太突出,她啃了两口就觉得食之无味了;反倒是另一道菜酸梅蒸羊肉,羊肉方而大块,炖得恰到好处,浇在上头的酱是石榴、番茄和柠檬做的,加上酸梅,酸味十分明显,倒值得一试。
七仔对食物不感兴趣,却吵着要酒喝。
妖怪也爱喝酒?她扬了扬眉,唤伙计拿来好酒,又端上了一个酒盅。
七仔不高兴了:“太小了,换大的!”
她递上了自己的酒杯,结果这只该死的白鸟还是摇头。她索性唤伙计拿来盛饭用的大碗,斟上了满满的酒水。
这个海碗,已经大得足够给这只小鸟当洗澡盆用了,结果它跳到碗沿旁边,低头去呷了两口,然后仰头向天吞下酒水,再低头去呷……过不多时,一碗就见底了。七仔快乐地打了个酒嗝,让她再满上。
她也品了一口就喝不下去了。这里的酒味道又辣又呛,很不顺喉,估计度数是很高的。这海碗一次能装七、两酒,结果七仔三两下就喝干了。真不知道那么多酒都装到哪里去了。
大概是鸟儿喝酒的场景十分少见,酒楼上的食客目光慢慢都被吸引了过来。七仔现在的卖相很好,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羽,眼珠子乌黑而灵动,不停地左顾右盼,它又刻意收敛了妖气,看起来就像一只普通的灵禽。发觉大家的目光都聚了过来,她在心中暗骂,这只死鸟,是喝酒还是卖萌来了?
“大小姐,您看那只鸟儿,好生可爱!”果然,就有女子脆生生的声音响起。
不过,这声音有点儿耳熟哦。
她循声看去,不远的桌上坐着两人,其中一个作婢女打扮,另一个女子衣着和当地人相仿,蛾眉淡扫,肤色如蜜,神色中有淡淡的雍容之气,显然也是身娇体贵之人。这位“大小姐”看到宁小闲桌上的七仔,眼睛忍不住一亮,向着婢女瞟了一眼,小嘴悄悄一呶。
宁小闲感觉,麻烦上门了。
果然,那婢女俏生生走了过来,笑容满面:“这位姑娘,我家小姐想买下你的鸟儿,可否割爱?”
她懒洋洋道:“不可。”待婢女的笑容僵住了,她这才接着道,“你都说是‘割爱’了,我怎么舍得?”
婢女咬了咬下唇:“我家小姐愿意出五百两。”
这话一出,连七仔都停下了喝酒的动作,直勾勾地瞪着她。
尼玛,老子堂堂大成期妖怪,宇内独一无二的白羽重明鸟,才值区区五百两银子?!可惜他变成小白鸟之后,眼珠子也变得比绿豆还小,表达不出强烈的愤怒和不屑之意。别人看这小鸟一听两人在议价立刻抬起头来,显然能听懂人话,不禁又是一阵好奇。
。宁小闲御神录
第234章 戏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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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不愿与她多谈,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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