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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野史-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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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一霎那间,眼看这两道刀光就要相遇在一起,但忽然间,昏黄的灯光下又闪出另外一道光芒。
这道光芒来得突然,似乎也并不比他们快,但却刚好迎着白马公子空中的小刀。
那是什么?
遽然间,所有的光芒都消失。
所有的动作也都全部停止。
只听到“叮”的一声肉耳几不可闻的轻响,两道光芒在空中相遇,两道光都坠在地上,但却没有火花。
因为这道刀光并不是为了杀人。
这把刀出手多为救人,绝不是杀人。
这把刀出手时的力量用得极为巧妙,两把刀空中相遇,力量刚好互相抵消。
能预先计算出对手出手的招式,这并不是很惊奇,能将自己手上的力道收发自如的人,虽然也并不多见,但却也不是绝无仅有。难就难在预先判断出对方出手时的力道和刀式的走向。
这种人并不多,很可能只有一个。
白马公子低下头,两只眼睛眨也不眨的凝注着雪地上刚落下的两柄刀。
两柄刀都是飞刀。
白马公子的瞳孔在收缩,孟轻寒的瞳孔居然也在收缩。
他们绝不是容易吃惊的人,但现在,他们面上的神情,就像看到一只兔子咬死了一只就像看到一只兔子咬死了一只老虎一样。
兔子当然不会去追着一只老虎咬,别说没有人听说过这回事,就连兔子自己也从未这么想过。
就在这时,黑暗中忽然又走出两人。
两个老人。
左边的老人身材硕长,头上已满是白发,看来没有七十,也有六十好几了,但他的神色间还是显得精神奕奕。
右边的老人身材稍矮,也比较年轻一点,但看来也有五十好几,但他的脸上却绝无一丝表情,只有他的眼睛不时闪着刀锋一样锐利的光。
北风呼号,天很冷,他们身上穿着的衣服也并不是特别厚,他们手指都冻得发白,脸也冻得发了白,但他们的背还是挺得笔直。
老人的身子大多都是佝偻着的,因为他们的骨骼已经渐渐萎缩,好像这么两个老人还少见得很。
第132章()
他们的人看来就像是雪中的寒梅,风中孤松,任何的冰雪风暴都休想将他们击倒。
没有说什么事能将他们击倒的!
雪还在飒飒的往下落,可是,这两人都没有戴雪笠,也没有打伞,他们明明是从雪地里走进来,但他们身上偏偏连一片雪花也找不到。
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们腰畔的剑。
左边老人身上空无一物,目中满是笑意,显然刚才这把飞刀就是他所发。
右边稍矮老人腰畔却斜插着一柄剑,剑柄向右。
但白马公子再一注视,才发现这根本就不能算是一柄剑。
那只不过是根白色的木头而已,削成剑的形状,边上既没有开锋,剑把上也没有护手,只不过剑尖削的很尖而已,这看来简直就像是小孩子手中的玩具。
但你若知道他是谁,就会知道,这世上绝无人能削段这根木头,也不会有人能击落他手上的这根木剑。
他的剑出手,也绝无任何人能够抵挡。
他要用剑刺落三丈外母苍蝇,就绝不会刺落母苍蝇背上的公苍蝇。
他的出手纵然不是这世上最快的人,但那也差不多了,因为能比他更快的最多只有一个。
这世上敢用这种剑的人也并不多,也许只有一个。
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胜旧人。
三十年前的那个时候,江湖上风起云涌,鬼神莫测,黑白两道高手辈出。百晓生作兵器谱,仅在谱上排名的男子高手就多达四十八位之多,这还不算风尘异人和女子高手。
冷兵器时代,练武的人也不知有多少,能在谱上留名的当然都是不简单的人,这四十八个人当然都是些极可怕的人。
但俗话说的好,“人争一口气,佛为一炉香”。这些高手为争在兵器谱中排名,也不知到底陨落了多少,余下的也只不过十多位而已。
就在这个时候,江湖道上出现两个少年剑客,其中一人自称荆无命,因为他每次和人交手,都像是不要命一样。
荆无命也用剑,他的剑无人能挡,被评为江湖上近百年来数一数二的快剑客。
但荆无命却自小李探花和上官金虹那一战后,就不知去向,这许多年来,也未听说过他的行踪,到如今,是否还活在这世上,那也难说得很。
用刀的总喜欢砍用刀的脑壳,用剑的也比较喜欢用剑的晦气。
荆无命平生唯一的对手就是另外一个少年剑客。
这个人更是怪异,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方,也没有人知道他姓什么,甚至连他的师承来历都不清楚,他突然就在江湖上出现了,就好像是孙猴子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一样。
人们只知道他的剑出手无人能挡,简直就像是飞一样。
这人很少出剑,但一出手就得致人死命,因为他练的就是杀人的剑法。
但这人的剑根本就不能算作是剑,荆无命的剑还是名家打造,但这人的剑只不过是块三尺长铁皮而已,连剑锋也都没开,只是用两块木片钉在铁皮的一端,另一端磨尖了,就算作是剑和剑柄了。
他的剑连剑鞘也没有,平时不用的时候,就斜斜插在腰带上,所以人们往往忽略他这个人和他这把不是剑的剑。
可是等到他要杀你时,你就算面朝地板赖在地上不起来,他的剑还是有办法刺穿你的咽喉,而绝不会伤到你的后颈。
好像这么样一个人,简直就像是一个活鬼,就算西门吹雪复生,叶孤城再世,只怕也得弃剑甘心认输。
但幸好他要杀的人根本就不能算作是个人,否则就算你顶着香案求着他杀,他也不会动你一根汗毛。
能练成绝世剑法的人,当然都是些独立专行的人,脾气当然都有些古怪。
这个古怪的少年剑客自称阿飞,黄河两道的朋友却送他一个绰号‘飞剑客’。
阿飞平生只有一个朋友,就是后来被人尊之为侠圣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阿飞的来历是个秘密,他是如何练成这隔世一剑的也是一个秘密,但如果说着世上还有一个人能分享阿飞的秘密,那么就是李寻欢。
也只有李寻欢才知道阿飞是更早一辈的名侠沈浪的后人。
如果说阿飞是个怪物,那么李寻欢更是怪物中的怪物,这世上本来不应该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因为他做的事根本就不是人能做到的,也不是人愿意做的。
无论什么人,做事都是需要理由的,这个理由当然是要对自己有好处,因为人本来就是一种自私的动物。
但李寻欢做的事根本就对他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换句话说,就是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两个人能成为朋友,这倒实在是件很奇怪的事。
小李探花不但怪,而且是个秒人,他好像总有法子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做的事更绝,你要他做的偏偏不做,你不要他做的,他偏偏抢着去做了。
他做的这些事,当然都是对自己没有好处的,而只对别人有利的。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如果你说刀,人们第一时间很可能会想到菜刀,因为这和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但你若是说到飞刀,估计一大半人立即就会想到‘小李飞刀’。
李寻欢练的就是飞刀,小李飞刀,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也绝不是别人能够冒牌顶替的。
小李飞刀绝不只是一把刀,也表示着一种精神,一种博爱、仁慈、宽容,对邪恶绝不妥协的象征。
小李飞刀已经成为人间正义的象征,江湖上混的人,甚至有很多都相信,只要邪恶笼罩这片大地,小李飞刀就会突然出现。
但李寻欢这个人自己却一生活在落魄潦倒中,看到他的人都认为这只不过是个病鬼而已。
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江湖上的名医叶天士就诊断他患有肺痨,绝不会活过三十岁,但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却偏偏还是没有倒下去。
他喜欢喝酒,但偏偏醉不了。他喜欢雕刻,却偏偏不将手里人像雕刻完成。
都说男人好色,好色男儿本性情,若是一个男人看到一个美女连一眼都不看,那么别人就会认为他是个伪君子。
女人当然也好色,男人色在眼睛里,女人色在心里。
我若是说用心里想比用眼睛看更坏,估计脑袋立即就会被人打破十七八个窟窿,但这却是事实。
李寻欢当然也‘好色’,他常说‘酒’和‘女人’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东西,他就是为了这两样才活下去的,但江湖上最美的女人脱光了衣服坐在他怀里,他却又偏偏连碰都不碰他。
这个女人后来恨他入骨,恨不得一口一口咬下他的肉来,很多次挖陷阱来让他跳。
在他后来遇上成为他妻子的孙小红外,平生只喜欢过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也喜欢他,他却偏偏将这个女人让给别人做妻子。
但这都不算什么,因为他却还有更绝的,竟然将自己的家园送给他结拜的大哥,也就是他的情敌,但这个结拜大哥却出卖了他,最后却又为他而死。
他喜欢的这个女人也恨死了他,但却偏偏在他生死一发间跑来救他。
江湖上有名的剑客‘嵩阳铁剑’郭嵩阳来找他比剑,他本有三次机会将郭嵩阳毙于刀下,但他却未出手,等到他杀气竭,刀锋折,郭嵩阳反而心甘情愿认输。
因为郭嵩阳已为他人格所感动。
后来,这位名剑客成为了他的朋友,最后却又为他代他赴战,鹰愁涧一役而亡。
少林寺的和尚吃饱了饭,闲的没事,找些事来和他为难,要将他抓回寺中囚禁起来,他却又偏偏在这个和尚中毒后,又千里迢迢护送这个和尚回家。
所以很多人骂他是呆子,也有人骂他是是疯子,更有人骂他是负心汉。
但他却偏偏不是呆子,更不是疯子,甚至还有人说他是情圣。
只不过是因为他做的事,都不是别人能做的,也绝不是‘人’所能做到的,所以有很多人恨不得他死,但另外有些人却又不惜牺牲自己来保全他。
小李探花最好的朋友还是阿飞,这两人做的事都是让人热血沸腾,忍不住热泪盈眶的,他们的故事就算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但那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这老人当然也并不一定就是阿飞,因为人人都知道,自从和上官金虹一战之后,江湖上就少现他们的侠踪。
他旁边的老人也当然不会是小李探花。
这个斜插着一柄木剑的老人脸上虽无表情,但一双眼睛却像鹰鹫般锐利,他的鼻梁挺直,目光坚定。
任何人都看得出,他绝不是个肯随便改变自己主意的人。
这种人并不多。
他旁边的老人更显得苍老,满头的白发就像是雪一样,脸上的皱纹一根根,而且还在不停的咳着嗽,只有他的眼睛还闪着柔和的光。
老人的眼睛大多都是浑浊的,因为他们对生命已不再抱有幻想,但这老人虽老,他的眼睛却还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人能忠实友情和生命,那么无疑就是这么一双眼睛的主人。
这老人脸上还带着笑,虽然笑得并不如美人那么动人,但却能让人从心里觉得亲切,让人觉得在他面前可以毫无保留的敞开自己的心扉。
他的笑就像是冰雪的后阳光,温暖着人间。
就算有人真的活不下去,只要看到这双眼睛和这亲切的笑容,就会觉得人生毕竟还是可爱的,也还是有希望的。
这两个老人从黑暗的阴影中慢慢走了出来。
他们走得好像也并不快,但忽然间,他们就到了灯光下。
这两个老人从外貌看来也只不过是两个很平凡的老人,但只要不是个瞎子,任何人都不会觉得他们是平凡的。
白马公子眼中闪着光,手中不知何时已多了把小刀,似乎跃跃欲试。
他一生最大的目标就是将自己手中的小刀插进小李探花的脖子里,将小李飞刀改称白马飞刀。
但在这老人亲切目光的注视下,他却又偏偏不敢,低垂着头,就好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小心翼翼的又将手上那把三寸小刀收了起来。
这两个老人的目光一转,孟轻寒忽然就觉得有一股说不出的压力,流窜入他的皮肤,他的毛孔,似乎已压得他连气都呼不出来。
他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他忽然想要放下他的刀。
这是种奇怪的感觉,这把刀跟随了他十多年,现在就想是他的手脚一样,已经和他的身体密不可分,就算是醉的趴在臭水沟里,他还是紧紧握着它。
但在这白发老人面前,他忽然觉得这把刀已经是多余的了。
白发老人忽然笑了,道:“我知道你们一定很想知道我是谁,你们的猜测并没有错,我就那个人。”
没有人说话,因为他们觉得在这老人目光的凝注下,任何言语都是多余的。
这老人的眼睛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够看出你心里所想。
白发老人淡淡笑着,又接着道:“你们也不必拘谨,因为我也不是来找你们比刀的,你们一定也看得出,我已是个糟老头子。”
白马公子忽然大大喘了一口气,孟轻寒居然也暗中松了口气。
白发老人转向孟轻寒,缓缓道:“你的事我都已经知道我虽然不认识你父亲,但阿飞却见过,我相信阿飞绝不会看错,傅红雪的儿子一定不会是乱杀无辜的人。”
阿飞?
据说当年的飞剑客是在荒野中长大得,有一种野兽一样的特异本事,天生就能分辨出人的善恶。
难道他身边的这个斜插着一柄木剑的人,当真就是三十年前那个让天下群雄丧胆的飞剑客阿飞?
难道这个老人就是小李探花?
这当然不太可能,据说早在三十年前,小李探花就已经是不惑之龄,现在就算还在人世,也已经是花甲之龄,又怎会跑到这地方来?
斜插着一柄木剑的老人淡淡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
白发老人微笑着道:“我相信你们都是个好孩子,虽然也许曾做错过事,但那毕竟都已经是过去,你们要走的路还很长,所以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木剑老人忽然插嘴笑道:“你今天的话好像已经说太多了些。”
白发老人叹了口气,却忽又一笑,道:“也许我们都已经是老人,老人的话总是特别多,因为我们剩下的时日已经不多,有机会多说几句总也是好的。”
木剑老人沉默了半晌,忽然也叹了口气,道:“年轻的时候,总以为日子还长,但不知不觉中,几十年眨眼就过去了。”
白发老人道:“但幸好我们还看到了这一代年轻人,他们已经不比我们当年差。”
他们当年做了些什么事,是不是那些让人热血沸腾的传说?
木剑老人忽然又问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是在什么地方认识的?”
白发老人道:“我怎么会不记得,我们就是在这条道上相识的,那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事的了。”
木剑老人道:“你还记不记得当时你第一句和我说的什么话?”
“我当然记得。”白发老人忽然又笑着反问道:“你记不记得当时你是怎么说的?”
木剑老人也笑了,他记得。
当时他说的是——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绝不喝。
事实上,不是他自己的东西,他的确不会要,就算满地都是金银,在他眼中也和狗屎差不多,绝不会妄取一文。
白发老人负手而立,昂首向天,好像是在回忆,过了半晌,忽然道:“但后来我们还是坐在一起喝酒。”
木剑老人笑着道:“我从来也没有像那次那么痛快的喝酒,这么多年那也是我唯一的一次放量痛饮。”
老人笑得很欢畅,少年的经历总是令人愉快的,也总是让人回味无穷。
‘快意恩仇’,这四个字何等的豪壮。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八个字又是何等的豪爽。
他眼中闪着光,因为他又想起了那段少年的经历。
他眼中仿佛出现了一个人影,一个一千万个女人中也找不出一个的女人。她的穿着也总是那么的清清淡淡,但这并不能掩盖她绝代的风姿。
但有人用一句话形容得好:她看来像是天上的仙子,但却是专门带男人下地狱的恶魔。
他又想起了第一使用剑的时候,想起鲜血顺着剑尖滴落的情景,想起了那些可恨而又可怜的人。
那段日子虽然充满了不幸和灾难,但却是多姿多彩且又辉煌的。
但这毕竟已经成为了过去,已经过去了很久。
白发老人仿佛也在回忆,默然也很久,忽然又道:“我记得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朋友。”
木剑老人道:“我们现在也还是朋友。”
白发老人道:“以后呢?”
“以后当然还是朋友。”木剑老人笑着道:“有些朋友就是一生的,你想不要我这个朋友也是做不到的。”
第133章()
腰悬木剑的老人忽然一把握着白发老人的手,微笑着道:“我记得你曾说过,情人是新的好,但朋友却永远也是老的好。”
白发老人大笑,道:“你说话的口气和我越来越像,别人听到我们说话,还以为你和我是一个娘肚子爬出的兄弟。”
这世上能陪你到老的只有你的亲人,但他们却是一路风雨走来,他们彼此信任,他们的关系也早已超越了亲人。
这就是朋友。
孟轻寒看着两双苍老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忽然就想起了沈双飞,又想起了萧雨衣。
真正的好朋友在平时是绝对看不出来的,那不但要彼此信任,也能指正你的缺点,还会陪你走过那一段最艰难的岁月。
他们若是还在,他又怎会如此痛苦?
他的心忽然又在痛,这是这许多日子以来,他第一次想起他们。
他忽然发现自己对不起他们,他们虽然不是因他而死,但却是为他而死。
人们对于自己愧疚的人和事,总是会尽量的避免去想起。
白发老人道:“那么你现在想做什么?”
木剑老人道:“酒,当然是喝酒,高兴的时候不喝点酒来庆祝,就好像是炒菜不放盐一样淡而无味。”
白发老人笑道:“何止是淡而无味,简直就和白开水一样,连一点滋味也没有。”
木剑老人也笑了道:“你说奇不奇怪,这许多年来,我只有和你在一起,才会想要喝酒。”
白发老人淡淡道高兴的时候,本来就应该喝点酒。
他喃喃自语道但一个人心里若是有事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喝酒,因为酒解决不了任何事,酒根本就不能决绝任何事。
“心里有事的人,好像都喜欢喝酒来发泄,但酒喝得越多,头却反而越痛,越痛越睡不着,越睡不着,反而越容易想起那些不该想的事。”
他自说自话,好像根本就是说给自己听的。
但孟轻寒却已不能不问自己:
——“酒不能解决任何事,那么事情要怎样才能解决?”
——“心里有事的人不能喝酒,那么酒为什么而存在,我自己为什么而存在?”
——“心里有事的人是不是就是痛苦的人?”
——“人在痛苦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
——“要怎样才能减少这种痛苦?”
减少痛苦的方法有很多,你可以尝试着学着去遗忘。
但人的思想就是那么奇怪,越想忘记的,反而越难忘记,但迟早总是会彻底忘记。
这个过程当然是需要很长的时间。
又有另外一种法子,这个法子叫做顿悟。
这就好像追女人,你马不停蹄的追上前去,结果是越追越远,但你若是停下脚来想一想,才会发现这个女人其实也不过如此,甚至连你也认为自己实在有些莫名其妙。
佛祖菩提树下枯坐多年,忽然大笑三声,就因为他忽然想通了。达摩少林面壁十三年,也因为他忽然想通了。
想通了就是顿悟,这两个法子好像都不容易。
但你若是想活得好些,活得有些意义,你就必须尝试各种法子。
还有另外一种法子,这种法子比较简单。
你可以尝试去做很多事,当你累得倒在床上就能睡着时,是不是就不用去想那些不该想的人和事?
虽然累,但人却已充实。
这些事也许对你自己毫无意义,也没有半点好处,但对别人而言,却意义重大。
你的知道,欢乐也绝不是因为你自己,你只有将欢乐带给别人,你才能得到真正的欢乐。
欢乐也绝不会因为分享给别人而有所减少。
奇怪的是,明明所有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明明人人都知道这些法子,但事到临头,却都忘到山那边去了。
所以,你说人是不是一种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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