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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枕江湖-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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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狐北说,童旭在缥缈峰,虽是一个人,但与“谢凌烟”过的极其快活,听说已经把混元功练到了极致,要创出一门名为“混元罡气”的功夫,就是整日醉酒不讨人喜欢。

    云绾也长成了大姑娘,一身好本事不下于当年的童旭。关河大侠的府邸,“居云庄”的匾额已经挂上去了,香薰的金字特别漂亮。云海听涛的意境再好不过。

    云心叹了一口气,手上沾了浓墨的巨笔一顿,一副对联终究写罢。却只见纸面上写的,却是:

    喜怒哀惧,枯灯欲尽,仙草尝罢人间百味,却不免,王谢堂前,分飞劳燕。

    情仇爱恨,白发青丝,勾戟笑看红尘千种,终究是,缥缈峰头,醉枕江湖。

第366章 :秦凉一() 
秦怀道在院子转了一圈又一圈,热锅上的蚂蚁一般不知如何是好。

    五年前,他的长子秦汉被道士看重,硬生生骗去当了道士。现在自己的二子秦英,刚到一把小小的四尺鹊画弓一般高,几十年不出山的昙宗大师都跑到了家门口。

    已故的父亲大人与昙宗大师的约定自己是清楚的,但是秦怀道着实不想看着在一个儿子被道士骗走之后,另一个儿子要被和尚带去少林寺。

    昙宗自然是知道秦怀道的忧虑的,八十多岁的老人呵呵一笑,道:“秦公,不妨这样,若是小孩子想要随老衲走,那就跟我去少林寺。如果不愿意,老衲就待在秦府教授。总之,与秦将军的约定是不能废的。若不是你的体质不适合练习少林功夫,你才应该是老衲的徒弟才对……”

    面对这八十多岁的人,哪怕他不是少林老方丈,秦怀道也需要毕恭毕敬的说话。听了昙宗大师的吩咐,只得点了点头。秦英已经让下人去叫了,现在就看自己孩子的意愿了。

    出乎意料的是秦英没有自己出来,是家将夹在胳膊下面拎过来的。没法子,七周岁不到的孩子,力气快赶上了一般成人,一般家丁拿他没办法。看他肩膀上打得小包袱,一眼看去就知道想逃出秦府去的。老师父要来接他去少林寺,他巴不得快点离开。秦怀道总是逼着他学很多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烦透了。

    老和尚摸着小童儿的脑袋就笑,说是像极了当年的秦老将军。不过有少林寺的教诲,一身本事一定强爷胜祖。秦英红扑扑的小脸笑得极其欢快,给自家父亲说,自己一定一定不会当和尚的,然后不顾已经红了眼圈的秦怀道夫妇,小手一甩,蹦蹦跳跳的就跟着师父走了……

    程微凉看着在膝前玩闹的一对双胞胎儿子,仿佛就看到了丈夫的小时候。两个人闲着没事的时候,最喜欢做的就是说小时候糗事。程微凉的小时候被宝贝疙瘩一样的供养在舅舅家,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所以,更多时候,都是一个倾听者。

    看看窗外,偌大的秦府,没了秦英之后就显得格外空旷。忙碌的家丁在程微凉眼中就像是空气。

    永昌元年,扶阳郡公韦待价为安息道行军大总管,率唐军二次反攻吐蕃。深知韦待价并无带兵之才的护国公世子的秦英,一纸谏书投递上去却石沉大海,得不到武则天太后首肯的秦英,当夜便告别妻子,义不容辞的上了战场。临别之时与程微凉说的话只有寥寥几句。

    多少良家子弟会无辜被戮。他们的父母妻儿看不下去,我也看不下去。在家里好好等着我,放心,我一定会回来的。能把你家相公留下的人,现在还没有出生呢。

    可是,一晃儿便是四个月。秦英还是没有消息。

    秦方嚷嚷着要去金彩河看鱼。秦文也是连连点头。两个儿子的话把程微凉从幻境中拉回来,看着两个儿子就笑了笑,好,咱们不仅去看鱼,还要钓鱼呢。

    两小儿欢呼雀跃,一个跑去拿鱼竿,一个溜到后花园挖蚯蚓。秦英对两个孩子纵容得很,完全没有规矩。程微凉却只是笑,两个儿子一样也是自己的心头肉。快快乐乐的长起来,守规矩什么的都见鬼去吧。相公说了,两个孩子,将来看兴趣,喜欢当将军的就去当将军,想当大侠的就过继给童旭当大侠。他算过了,两个孩子走的路子不一样的。倒是童旭自己整日醉生梦死的,过的可怜。

    马车已经停好了。和公公婆婆说了一声,便带了两个娃娃去了金彩河。一路上,收拾得干净利索一身劲装的家将王馥就紧随左右。尽管知道少夫人的本事比自己还高,但是却丝毫放松不得。

    金彩河上飘着小船,很多上面划船的都是宫里的人。这原本就是要流入宫城的河流,左近都是些侍卫,只不过一般时候是不会现身的罢了。看着秦少夫人和秦家两个公子,侍卫们也懒得出来管。

    一把鱼食洒下,河里的锦鲤就动了。它们整日不缺吃,但是野物的习性让它们做到了能吃多少吃多少。两个小娃娃看着翻腾抢鱼食的锦鲤,就笑哈哈的拍手。秦方还在翻跟头。这小子性子调皮,相公说的要当大侠的,说不得就是他了。

    要看鱼食被吃的差不多,程微凉便又送了一把下去。这才缓缓的将穿了蚯蚓的鱼钩扔下水。程微凉钓鱼只为玩耍,多少都不是事儿,只寻那些贪嘴的家伙罢了。这事,是跟着秦英学的。

第367章 :秦凉二() 
鱼线动了,清清的河水之下,程微凉分明看到一条红白相间的锦鲤在咬饵,程微凉微微一笑,只待锦鲤再咬入半分,就可以提钩了。

    一声净锣响,八方皆不安。本来要咬饵的锦鲤吓了一个激灵,尾巴一卷,“卟呤”的在水上打了个小漩涡,一头就扎进了水下。

    本来静待母亲提钩的秦文和秦方一下就不安分了,抬起头来,就看见金彩桥上一队人马缓缓走过,得意洋洋的样子最是可恶。张牙舞爪的管家把惊慌在桥头上不知所措的小姑娘一脚踢下水,叫嚣道:“居然敢挡薛大人的去路,不想活了吗?”牌子上硕大的“薛”字表明这是武则天的宠臣薛怀义。

    程微凉眉头一皱,看着在水中不断扑腾,显然是不会游泳的女孩子,连忙看了王馥一眼。王馥点了点头,一个猛子便扎下了河,不一时便将女孩子捞了上来。看她肚子涨涨的,一定喝了不少的水。

    管家在桥头大骂,说是不干不净的狗奴才,脏了金彩河的水,也不怕被诛九族。王馥双眼瞪过去,不下几十战养成的杀气让管家打了个寒噤,还要继续骂的话就噎住了。轿子里伸出一只貌似是孔武有力的手,微微一摆,示意大家继续走,莫要停留。管家便如同哈巴狗一样继续开路去了。

    程微凉哼了一声,道:“王大哥,和狗生什么气?我见了这种人,只觉得恶心,若是少爷在这里,或许他会上去讲究几下。可咱们不是揪头小太岁,长安的水也越来越浑,咱们犯不上插手。回家吧。”被这般一打扰,不禁游兴全无。

    王馥点了点头,道:“这小姑娘呢?”

    程微凉点了点头,道:“带回家去,找个先生给瞧瞧。等好了再送回去。难得这般小年纪就在卖果子。一定过的苦。”说完话就收起了鱼竿,领着两个小娃娃上了马车。

    金彩河的桥上死过人。就是在十年之前,死的人是先帝宠妃展妃的父亲,行凶的是自己的丈夫秦英。原因和今天一样,展国丈从桥上走的时候扔了一个卖花的姑娘,然后被正在钓鱼的秦英硬生生劈成了两半。打那之后,金彩桥已经足足十年没有发生过仗势欺人的事情。

    可是如今世道变了。继位的李显因为做事不称武则天的心意,已经被罢黜为庐陵王。朝中大权尽在武氏之手,皇室子孙几乎被杀戮殆尽,仅有的也大都流放到了岭南。秦英这种尚未受到根基压迫的,实属罕见。

    但是长安已经乱成了一锅粥,谁都不晓得武则天的屠刀会加到谁的脖子上。秦英受不了这份闷气,所以要出去走走,契机正好降临。虽然现在走是顾不得许多的,但是这个时候再立军功,显然是极其不妥当的。一旦武氏的目光落在秦府,秦府的处境就极其尴尬了。

    再看了金彩桥对面缓缓走远的轿子,程微凉无奈的叹了口气。官宦生活真的让她压抑了许久,再不是当年江湖上娇憨可人的小丫头。自己为秦英付出了许多,可是秦英的固执,却让自己觉得秦英太过重国了。大义凛然所背负的,是对家庭的歉疚吧。

    摇了摇头就走了。马车摇摇晃晃,玩闹了许久的秦文、秦方有了困意,一个个的伏在母亲怀里便睡着了。母亲一手拍着一个,搂着孩子的时候,心情终究还是放松了一会儿。

    秦府的门口站着一个人。高高大大的,正仰着头看秦府的匾额。一身本该是净洁的锦袍,现在皱皱巴巴的,虽洗了好多次,却依旧有血迹隐隐约约。

    听到马车声响,那人霍地转过头来,双目如电一般的在马车上下寻了几圈。却只见他年纪有三十二三岁,颔下的短髯极具威仪,生的龙眉凤目,站的潇洒昂藏,不是秦英,却是何人?

    程微凉见了日夜思慕的人儿,却只有双目通红,久久的说不出话。

    秦英的鹿皮包囊随手扔在地上,朝着马车展开了双臂,笑道:“我说过的,我一定会回来的。怎么,不要过来抱抱我吗?”

    如同乳燕投林,程微凉紧紧的扑在秦英怀中,脸上带泪的笑道:“你怎地才回来。告诉我,怎么样,有没有伤到?”

    秦英笑道:“大军败了。我护卫韦待价突围,遇到了四十九个吐蕃番僧,打了一架。一堆人追着不放,一直追到临洮这才算完。”

    程微凉一声惊呼,道:“究竟怎样?”

    秦英大笑:“千里征途,杀十六,废十六,伤一十二人,余者四处逃窜。怎样,你家相公厉害吧!”

    当夜护国公府传来密保,家丁丫鬟四散而去,秦府再无一人。朝廷遍寻秦府主人不得,只得作罢。

第368章 :凌云一() 
三年练掌,三年练拳,三年练腿,三年练剑。一十二年内外功修为,让谢凌云跻身当世第一流高手。

    常人需要三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无望。但是十年磨一剑的天才终究还是有的。谢凌云就是当之无愧的天才。如果没有秦英,没有童旭,他会以为自己会是天底下最最杰出的少年天才。

    很多人以为他只会用剑,的确他剑法上的造诣是极高的。但是,殊不知他的拳脚功夫和他的剑法并没有太大差距。只因为他觉得和别的人打架之时,拳拳到肉的感觉太脏了,万一对方好几个月没洗澡怎么办?所以还是用剑的好,干净,利落。剑如游龙飞凤,最是与谢家百年多的士子之气相得益彰。

    所以谢凌云最看不起那些凭着一双肉掌就打天下的。他觉得粗鄙,再者说了,打天下怎么可以没有一把绝世神兵利器呢?这很明显,太穷酸。谢家是百年大族,丢不起人。

    谢凌云用过很多宝剑。他出道的第一把剑是“飞凤”,百炼精钢,削铁如泥。二十一岁的时候,与漠北巨寇骆生明大战之时,被骆生明用悍刀砍出了一个缺口。深感肉疼的谢凌云在骆生明身上砍了一十四剑作为报复,回到家之后,就把“飞凤”剑封了起来。从此不再用。

    第二把剑叫“紫电”,乃是糅合五金所制,就是防止再次被别人的病人砍伤刃口。他还有一匹马也叫紫电。所以这是配套使用的。二十四岁时,碰到了刚刚下山的秦英。可惜的是,紫电马没有跑过秦英的黄鬃兽,紫电剑被秦英硬生生用一百多斤重的铜锏,按大力金刚杵的法门,把紫电剑打成了曲尺。

    深感肉疼的谢凌云不得不扔了剑和秦英空手相接,然后千叶掌没战胜韦陀掌,金刚指也没有战胜天灵拳。二十四岁的谢凌云看十八岁的秦英各种不顺眼,十八岁的秦英看二十四岁的谢凌云也好不到哪里去。回到家之后,就把“紫电”剑封了起来。从此不再用。紫电马也随手扔给了令狐北。

    第三把剑叫“破空”,剑体宽厚,重二十四斤。拿着“破空”剑的谢凌云兴冲冲的跑到秦府要和秦英打架,然后在秦英很鄙视的眼光中,又一次将破空剑震成了曲尺。然后说了一声让谢凌云气愤不已的话。

    秦家锏法,七十二路,五百一十二式,一对锏,忽刀忽剑,忽鞭忽锤,或巨斧开山,或双勾倒卷,已经包含了天下所有短兵的套路。你的剑术,无论如何变招,也跳不开此间的樊笼。再者说,少林寺的刚猛大力法门,你以为我是白学的吗?

    谢凌云振袖而来,拂衣而去。回到家就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足足想了十七八天。然后有所感悟之后,硬生生又拾起来一把普通的青钢剑……当然,他把“破空”剑封了起来,从此不再用就不必多讲……接着就兴冲冲的跑回秦府,和秦英硬生生又打了一架。这次居然出乎意料的打到了四百多招才被秦英将剑震断。谢凌云将之归结为剑材不好,回到家就把青钢剑封了起来,从此不再用。

    明显在剑术上有了长进,没有一把好剑自然是丢面子的。这时,听说苏家老爷子刚刚做出来一把名为“青虹”的宝剑。这个好,应该去求。可惜老爷子说要留着当传家宝的,兴许百世之后就成了名剑。所以,连“青虹”的面都没有见到谢凌云“捡”了一把卧龙剑就走了。

    衡山大战与陈道东的一战,卧龙剑的剑身竟硬生生被陈道东撞出了许多伤痕。等方岿身死之后,卧龙剑也与其他的难兄难弟一起,被谢凌云封了起来,从此不准备再用。直到童旭大婚之日,封上了苏家相赠的青虹剑,谢凌云竟然是乐的抱着剑躺在床榻上……

    江湖人盛传谢凌云爱剑成痴,就连自己用坏的剑都要妥善保管起来。比起看腻了的姬妾就会踢到一旁的某些生活作风不检点的人,已经是被黑得不行不行的谢家,竟仿佛依旧是按善人家。谢凌云是第一流的剑客,把剑当成自己对待。

    殊不知,在谢凌云的世界里,剑就是剑,剑只是工具。貌似所有的人,也都是工具……他们也不知道,谢凌云把剑封起来,是因为那些是自己战败或者不完全战胜而留下的耻辱。至于为什么不丢掉,是因为他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耻辱。

    其实他曾经想着要把剑融掉,但是飞凤剑着实不舍的,所以他将剑封起来了,江湖上居然有人说他极具风骨。从此他将用过的剑封藏起来,便成了习惯。

    可是青虹剑被他从黄山上扔了下来。以后的以后,谢凌云没有再用过剑。陈道东死了,方岿死了,童旭疯疯癫癫的躲在缥缈峰一辈子没下来,秦英带着父母妻子不知去何处隐居,从此,江湖上再也没有人值得让他拔剑了。

第369章 :凌云二() 
谢孟在意气风发之时喜得佳儿,襁褓之中便显聪明,由是大笔一挥,“凌云”二字便加到了谢家的族谱之上。

    史记中有云“飘飘有凌云之气,似游天地之闲意”之语,凌云者,意气高超之意也。

    可是失意的谢孟堕落的极快,虽然依旧执掌着谢家,但是年幼的谢凌云却能感受到家族的变化。耳濡目染让他记住了江湖人,只是记住的方式却是恨的。这就是为何他将所有的江湖人都只当作是工具的原因。哪怕是当年刚刚出道的秦英,他也觉得会不会拿过来用一番。

    但是秦英的出身决定了他在江湖上的作用不大,或许,威慑可以,统领就不会被信服。于是他将目光投向了令狐北书信里的那个人。

    可是这个蠢货好生不服管教。想到童旭这个名字,本来躺着的谢凌云就会立刻坐起来,坐着的谢凌云会马上站起来,没有别的原因,生气。

    如果面前有桌子,他会拍案大骂。

    如果面前有童旭的画像,他会在画像上捅几千几百个透明窟窿。

    更奇特的是,江湖人以为这个疯子还是好好的,江湖人以为这个疯子还是江湖的领袖。至于将这个疯子扶上去的谢家,却没有几个人记得着了。

    这个疯子哟。想着童旭的谢凌云直摇头,身子半挨的躺在床榻上,明晃晃的烛光在跳,眼前忽的闪现出一片熟悉的场景。

    “道义之所以称之为道义,是因为人有道德之心,有惩恶扬善之义。是因为大道之行,不改好生之德。一人有罪,祸不及妻儿;一人有功,荫不及乡邻。功与过本异,不得相抵,此之谓道义。”

    “今日方岿一人有罪,因何及至方蕾之身?即令方蕾通晓父亲之恶,然史书不乏为亲者隐之善事。遑论方蕾不知。而今诸君皆是朝堂砥柱,江湖架梁,为何愚钝至偏要绝人门户之行径?童旭窃以为不可。”

    “江湖人心,所谓一个侠字。常闻为侠之道,大人肋下小人,何解?强大庇护弱小者也。而今方蕾孤苦弱女,偏要斩草除根,此之可合乎侠道?谢庄主,秦大哥,你们真的忍心看着一个无辜的人死在你们面前,只是因为你们要永绝后患?你们怎知,会生后患?”

    童旭说的慷慨激昂,秦英脸上一阵难堪,仲康只是不断的点头称是,冯术、令狐北、苏青山等各有所思,唯独谢凌云脸色阴沉之极。

    过了半晌,谢凌云忽的幽幽叹道:“斩草不除根,若将来方蕾来犯,杀害你我义士。童旭,你告诉我,你会怎么做?”

    童旭高高举起右手,道:“自然是同生共死。若是方蕾来犯,伤一人,我便会弃今日所言,为君报仇之后,自戕以谢罪。谢庄主,我以自家性命坐庄,可压得住?”

    静默无语良久,场面忽变,宽阔的太湖水面教人心旷神怡,谢凌云缓步走过太湖,望湖亭上却只见一个身影忙碌不停。他自己端着酒杯,自言自语的样子,却好似是有一个人在陪他说话。那人看到谢凌云,只是惊呼一声“大哥到了”,随即转了下头,便又哼道:“凌烟你又跑到哪里去了?”

    这些年,这个倔强的汉子就一直这样,人前极为清醒。待到周围没有人了,便好似真的看见谢凌烟一般的说着话,似乎谢凌烟的身影一直萦绕在他身旁一般。

    谢凌云叹了口气,对于这个间接害死了自己妹妹的人,自己不晓得要用什么眼光来看他好。既然说不出,倒不如不见。想到这里,谢凌云就准备甩手走开,可是背后被一只手抓住了,颤巍巍的似乎极其恐惧。

    谢凌云转过了头,却发现一张惨白的脸横在自己面前。童旭嘶哑着声音道:“大哥,杀了我。快杀了我。”惊得谢凌云挣脱了衣服,从床榻上猛然坐了起来。

    屋子里跪了一圈的人,看看自己那已经留了一脸虬髯胡须的儿子,谢凌云就不住的摇头,自己已经到了古稀之年,人老梦多,果然是这样。只是,一帮乖孩子,怎地大半夜的跪在自己的屋子里。

    “峰儿,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揉了揉眼睛,还是先问一下的好。

    “父亲,姑丈他……走了。”谢峰话音微顿,似乎说不出话。

    “走了?”谢凌云腾地站了起来,因为动作太快,让他有些头晕目眩,他却顾不上,只是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今日清晨。是笑着走的,身旁有一本书,四个大字,混元罡气。”

    “我知道了……那本书……那本书就埋在太湖里吧。再放出话去。”

    “什么话?”

    “东汉奇书名廿经,三百一遭世上行。江湖纷乱汪洋血,功成却教鬼神惊。”

第370章 :令狐一() 
“老倌,此去十里可是谢家么?”嘴里叼了一根狗尾巴草的少年看上去很是精神,有几分黑黑的面孔呲着一口白牙。

    锄地老农看着这个穿着薄底快靴,手上筋骨有些凸起的少年人,便点了点头,道:“是了,怎么,你是要去投奔谢家吗?小伙子,谢家虽然有些没落,但是想要复兴可也不难。你要是奔过去,好好干,却是个明智的选择。”

    少年人打了个哈哈,然后拱了拱手,道:“谢谢老丈吉言,小子就去碰碰运气。”

    老农摆了摆手,略微再看了他一眼,见他转过身去上了大路,这才将脑袋垂下去继续锄地,只是对旁边小娃娃说道:“小钟啊,豆苗锄断了就断了,以为插回地里面我就看不到了?就拿那小子说吧,一身轻贱的贼骨头,一看就是去咱谢家打秋风的。哼,谢家什么时候小蟊贼也欺负上来了?谢家人虽然被江湖人嫌弃,但是依旧是龙潭虎穴,一个毛也没长齐的也想去作弄吗?”

    看了看夕阳已经渐渐沉下去了,老农手里的锄头摆了一摆,似乎大枪一般收了一个帅气的枪花,然后便扛在了肩头上,笑道:“小钟,回家。看看少庄主怎么作弄这个小贼。嘿嘿,我在谢家也有五十年了,就没见多一个偷偷摸摸进谢家而不被发现的。”

    令狐北觉得谢家很难缠,不过究竟还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当然这话反过来也一样可以讲……令狐北只想表示自己的水平刚高一些,他已经绕过三座横墙,六座东南西北走向的墙,接连走过了十一个门口,绕开的仆役,没有二十也是十八。

    谢家的人很精神,似乎都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但是自负偷术过人的令狐大侠却觉得这些人不值一晒,毕竟自己都巧妙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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