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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剑重生-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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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水,你是不是喜欢写字啊?要不看着那只笔洗干吗?”
若水脸上一红,连连摆手说道:“大哥别臭我了,若水写的字哪能入得了大哥的眼。”
含剑心里有些好奇。初见王若水时,除了惊讶这女孩的温柔坚强之外,就隐隐觉得,她的谈吐不像是王药匠能教得出来的,现在见她看着笔洗的专注神情,更加深了他的好奇。
一把拿起凝玉白瓷笔洗让伙计装了起来,付了钱,含剑说道:“若水,回去你写几个字,不管写得好不好,让大哥瞧瞧。”拉了若水的手就走出了凝玉斋。
他们都没有发现,一双贼溜溜的眼睛从含剑选物付账开始,就一直没离开两人身上。
从店里出来,街上人已经多了起来。昌南镇是个大镇,隐为周围十几个镇的中心,兼之瓷器之美名扬天下,因此虽然交通并不便利,来这里经商游玩的人还是不少。
含剑又逛了几个街边的瓷器店,果然如小二所说,看过精品之后,其余店铺里的东西虽然价钱低廉,与之一比较,大多没法入眼了。含剑只挑了几样新颖有趣的小玩意,准备拿回去送人。
刚从一个店铺里出来,忽然含剑迎头撞上了一个人。那人莽莽撞撞低着头从街头奔来,穿着打扮都是最普通的,撞了含剑之后,也不搭话,径自往含剑身后的人流里一钻,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含剑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定了定神,正想骂人,忽的心中一动。赶紧去摸身上所带钱包,一摸之下,果然,钱包已经不见了!
他急对若水道:“你先回旅店等我,路上小心!大哥一个时辰就回来。”没等若水反应过来答应,他转身疾奔,大声喊道:“抓贼啊!抓住的有赏!赏五百文!”
那贼已经跑出了十几步远,听到身后含剑的喊声,心里笑道:“凭我的身手,这里谁捉得住?”
但街上的行人一愣之下,开始乱了起来,纷纷问道:“贼在哪里?”有人抓住身边一个看起来不顺眼的路人叫道:“抓住了!”还有人竟向那小偷问:“贼在哪里?”
小偷随便一指方向,自己却往人群圈子外面慢慢溜去。
第140章 领悟 (14)()
含剑赶到,见街上混乱不堪,也记不得小偷长什么模样,眼珠一转,叫道:“别跑,看到你了,哪里走!”
小偷闻言心慌,拔腿就跑。含剑眼尖看到,发足追去。那人适才已经退到街边,此时一跑,就拐进了一个小胡同里。
含剑不假思索,跟着追了进去。小偷虽然常年锻炼之下身轻足捷,含剑追得却也不慢,在镇子里一串曲里拐弯的胡同小巷里猛赶,倒也没追丢了人。
那小偷琢磨已经跑得够远,回头看时发现追来的只有那个少年一人,胆气顿时壮了。刚才在大街上因为人多,他不敢久留,此时却脚步一停,摆出一副相斗的架势,叫道:“小鬼,敢追老子,你找死不成?”
含剑急奔而来,既不停步,也不搭话,牵过对方打来的拳头就势一带,那小偷瞬间失去了平衡。含剑自己急速转过来,已经是在小偷的身后,轻轻在他背后一推,小偷向前扑倒在地。这一招得手,他心下也暗自得意,太极拳的借力打力意境已有了几分火候了,呵呵。
那小偷也不是省油的灯,眼见不是对手,立刻打起了脚底抹油的主意,一扑到地上,立时向前跃起狂奔。
含剑一愣,倒没想到这个小偷见机如此之快,只好继续发足追赶。
一个小巷子子里,两名混混无聊地东张西望。
“老大怎么还没回来?难道碰到了大鱼?”
另一个不屑地说道:“我看是被人抓到了。他那个脾气,仗着脚快喜欢大白天做,总有一天会失手,堕了咱们昌南三杰的名头。”
“你这黑眼乌鸦,果然没白叫了这个绰号呀,真被你说中了,老大正被人追!不过好像后面只有一个人!”
“那你还愣着干吗?赶紧上房!”
两个小贼手脚利索,一左一右,立刻就爬上了巷子两边的屋顶,手里已经拿了许多瓦片。
被含剑猛追着的老大四处望一下,直奔这个小巷而来。
三十九章上善若水
含剑刚追进这个巷子,就觉头顶有风声袭来,抬头一看,十几块瓦片从天而降,照着自己的脑袋扔来。他急忙闪开,还是有两块打在了身上,紧接着两边屋顶各有一个身影扑了下来。
含剑避开了一记正对脑门的直拳,在另一人对准后背的拳头及体的时候不闪不避,身上穿的阵法背心起了作用,只觉得背后轻轻一震。趁着那人还没从轻松打中敌人的欣喜里回过神来,猛地转身一拳,正中那人的面门。
外号黑眼乌鸦的小贼“嗷”地一声惨叫,眼圈顿时乌黑,不愧了这个美名。这时候另一个从屋顶跳下的小贼已经扑了上来,双拳乱挥,而先前被含剑追赶的小偷老大也回过身来帮忙。
第141章 领悟 (15)()
眼前以一敌三,含剑在佩戴玉剑的情况下真力并不占优势,纵使招式精妙,要收拾下他们也有些费劲。他不想耽误太多时间,更不愿为了这区区三个小贼取下自己贴身佩戴,爱若珍宝的玉剑,叹一口气,往乾坤包里一掏,一柄桃木剑带着一道电光挥出。
“嗤喇”一声,电光扑到人身上乱闪。昌南镇的小偷可没有刘重志一般的忍耐力,立时就杀猪般地喊叫起来。含剑等雷电阵过去,一脚踢飞了他,提着三合剑缓步走向先前偷他钱包的贼。
阵法武器并不常见,那个贼在看到剑上发出的雷电有如此威力的时候,已经心惊胆战,虽然想逃却两腿发软,而且自己一个兄弟为了帮自己已经落入对方手中,逃跑未免不够义气。见含剑提剑过来,忽地跪下,双手高举,叫道:
“我投降!”
含剑一愣。另两个小偷见老大认输,也不奇怪,他们昌南三杰在地盘争夺战中,打不过投降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不过这次三个人打一个还投降,却是从来没有过的,确实比较丢脸。老大投降了,小弟也没必要逞能,不顾身上伤痛,也跪了下来,道:“投降!两军交战,不杀降将!”
含剑又是一愣,随即哈哈笑了起来,这三个贼,倒是三个活宝。他也不多说,命小偷交出钱包来。
贼老大赶紧掏口袋,因为有些心慌,除了含剑的绣花钱包之外,还有一大堆零碎也被带了出来,散了一地,让含剑见识了一下小偷的战利品种类之繁多:计有钱包三个,钥匙两串,挖耳勺一只,瓷杯一只,牙签一盒,账本一册,铜钱若干
含剑忽然眼睛一亮,走上去取回钱包,也不清点里面的东西,从地上拣起一物,仔细端详起来。
那是一个三寸长小指粗细的圆柱形金属物体,上面刻着几道不规则的凹槽。吸引含剑注意的是它的做工,表面精光锃亮,即使是那几道凹槽,也是刻得规则平整,就像是另一个世界里精密机床制作出来的一样。含剑也见过不少做工精细的金属物品,比如父亲当宝贝珍藏的一把小刀,也算精致,但总有许多手工制作的痕迹,根本无法和这个相比。圆柱看不出是做什么用途,质地类似精钢,但浑身没有半点锈迹,这也是令人奇怪之处,因为这里从未有过“不锈钢”的概念。
“这个玩艺儿哪里来的?”含剑问道。
那小偷见他对这个感兴趣,立时脑中急转,口里说道:“这个是小人祖上传下来的宝物,乃是轩辕氏造天留下来的”
含剑看他眼珠乱转,这个表情自己就常常有,哪里还不知道他是瞎扯?一手抓住他的领口,举剑威胁道:“臭贼,还敢骗我!我再试试这雷电阵”
第142章 领悟 (16)()
“公子手下留情!手下留情!我说实话其实是从一个老头身上那个取了来的,光是好看,也不知有什么用。”
“那老头什么样子?”
“他他花白头发,花白胡子”
“废话!十个老头有九个是这个样子!我看你是真想尝尝被雷电劈到的滋味了。”
小偷叫道:“公子饶命!这事都有一年多了,实在是日子久了,想不起来啊!”
含剑又问了几个问题,那小偷不是稀里糊涂,就是瞠目结舌,不知所云,只好作罢,将金属圆柱收起,给了小偷两百文钱作为补偿。
那小偷大喜,原以为这次至少也要被痛打一顿,不料这外乡公子哥不仅没有按规矩办事——在神州国,小偷小窃扭送告官也不过是打五个板子就放了出来,因此民间通行的规矩是失主抓住贼就暴打一顿,只要不打成重伤就行——而且还为一个没用的小玩意儿给了一笔钱。
两个贼小弟见了,知道按老大的脾气,这十来天兄弟们有酒喝了,也是心中窃喜,顿时上来大拍含剑马屁,说道是公子面相富贵,财源滚滚,娇妻美妾,不在话下这昌南镇来的外乡人大多是商贾,他们多次失手被抓,这一套阿谀之辞用得甚为纯熟。含剑哈哈大笑,转身走人。
回到旅店,花了还不到一个时辰,王若水一直在店门口焦急地等待,见他回来,顿时放心,问道:“大哥,是丢了钱包吧?其实钱财身外之物,追贼很危险的”
含剑心情极好,举着钱包笑道:“你大哥英明神武,三四个小蟊贼,手到擒来!十个八个,也”转眼看若水,已经是关心地睁大了眼睛:“哎呀?有三四个小偷啊,那不是危险得很”
含剑继续吹着牛皮宽她的心,最后说道:“行了,别被几个贼坏了心情。嗯,对了!若水,快去写几个字让大哥瞧瞧!”
若水听得这个,脸又红了。含剑也不管她害羞,回到屋里,取来纸、笔、紫叶草墨汁,拿笔蘸了墨汁交给她,笑道:“不写就不理你了。”
若水无奈,拿过笔来,思索片刻,写了四个字:“一飞如羽”。含剑见了,微笑不已。
这四个字,正是含剑第一次在幼学司蒙老先生屋里所见的句子,取自一代诗人陆飞羽的名句。若水的这四个字也是以神州国最常见的正书体写出,笔触虽然稚嫩,间架之间却隐隐有一股灵气。
女孩见他微笑不语,忐忑道:“若水说过写得不好,让大哥笑话了。以前幼学的先生也说我的字不好。”
含剑道:“不是的。若水,正书体书法讲究端庄厚重,你看,应该这样写。”拿过笔随手用正书体写下“一飞如羽”,“这一笔,收笔万万不可急,必须盘桓一下方才显出韵味来。”
第143章 领悟 (17)()
其实含剑已经看出,若水笔间的灵气,并不太适合写正书体这样的字,她年纪尚小,若是强要追求厚重,必然是压抑了灵动的意境。他沉吟片刻,忽道:
“若水妹子,你再看看这个!”
他笔蘸墨汁,用上了行书笔法,一挥而就,写的也是四个字:
“上善若水”
四十章近乡情怯
王若水仔细地看着这四个字,看得入了神。这种笔法结构是她从未见过的,但第一次见到,她就觉得喜欢,连绵的笔意,飘逸的神韵,仿佛正和自己心中的某个地方相呼应这是什么样的字啊!
她专注的脸上,一时欣喜,一时迷茫。
良久,她终于回过神来,叹了口气,问道:“萧大哥这是什么字体啊?”
含剑笑道:“这是行书,喜欢么?”
“‘行书’若水喜欢。讲不出好在哪里,可就是看着觉得舒服。”
“那就试着写写看。”
“我能行么?”女孩不自信地问,但看到含剑微笑的鼓励,她重又拿起了笔。
若水心里虽然忐忑,还是落下了笔,学着含剑的字体写了起来。只是写完之后,自己也觉得难看,脸上一红,小声说道:“大哥,我不行,写得太差了。”
含剑看了她写的四个字,虽然笔触生涩,间架全无,但其间已经略有飘逸的神韵,这应该是天赋使然,有的人学一辈子书法,也只能仅得其形不得其神。他点点头说道:“别着急,初学总是这样的,相信大哥,你有学这个的天赋。”
若水听了他的话,虽然将信将疑,心里也自高兴,于是问这“行书”的由来。含剑又将熟练了的一套说辞讲来,听得若水悠然神往,听到萧大哥曾经得过钱塘少学书法大比的第一,她“啊”地一声,说道:
“萧大哥,你真厉害!”
含剑也问起她小时候的学业,若水回答因为娘死得早,家里全靠爹一个人支撑,懂事的她幼学读完,就没有上少学,在家帮着父亲操持家务。原先幼学的一位先生因见若水聪慧,就此辍学实在可惜,就常常闲暇时候叫了她到家中,讲些诗词歌赋,历史典故。老先生子女不在家中,每天饭后海阔天空,兴之所至地讲来,也是为解解寂寞,而若水几年听下来,却获益良多,单以文史方面的见闻而论,倒比上了少学的一般学生还要广博;若水的书法也是那位先生教的。
含剑恍然,心想怪不得,总觉得若水的言谈举止有大家风范,原来是从小受了熏陶。这位先生看来也不简单。便问:“可惜了,早知道如此,我应该要去拜会那位先生的。”
第144章 领悟 (18)()
若水道:“大哥想要见我这位老师,却是要到京畿呢!先生的长子在京畿任了官,去年就将他接到了那里住不然大哥如此才华,先生见了一定喜欢。”
含剑微笑不语,心想哪一天有机会去京畿,倒是一定要见见这位乡村教师,能教出若水这样温文淡雅学生的长者,一定不是凡人。
若水又道:“大哥,我听你说过,这次去蛮荒是为了历练武技,可你的书法才华那么出色,为什么还要历练武技呢?”
“这个啊其实历练武技是一个方面,大哥更多的是想多一些经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大哥讲得真好,很多道理,确实只有亲眼见了,亲身经历了,才会真正明白的,这些日子里,若水也知道了许多呢。那么,大哥懂得了这些道理之后,想做些什么呢?”
“术师。”
“啊?”若水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被问到这个问题,含剑其实有些迷茫自己的人生目标,应该是成为一名术师,甚至人人敬仰大术师吧,可是人人敬仰之后呢?来到这个世上,虽然是阴差阳错,可是既然来了,是不是应该有更大的作为,才对得起这样奇异的经历呢?
换了另一个人在含剑的位置,也许会利用前世的经验和知识,比如发展科技,来一呈另一个世界里不能实现的野心吧?可是含剑生性平和懒散,对权势和财富并无多大的期望,而今生所见,世人生活平和,水流清澈,空气清新,草木繁盛,鸟兽肥美,比原来的那个世界好了多少!他实在不愿意哪一天,炼钢高炉的黑烟去破坏这个美丽的世界。
也许,探索这个世界的奥秘,才是自己的兴趣吧,比如阵法,真力,有让人太多不明白的地方了
第二天,两人离开昌南镇,启程继续向东。
路过赣水郡境内有名的制笔之乡文港镇的时候,含剑请一家作坊特别制作了一些自己需要的长毫毛笔。作坊的师傅虽然不明白这少年为何要将笔的毛做得这么长,软软的根本没法写字,但他价钱给得高,又是先付了三成作为订金,也就不再多嘴,连夜赶工,第二天就将一百支大大小小的长毫笔送到了含剑他们下榻的客栈。
若水见了,也是大惑不解,直到含剑用长毫笔龙飞凤舞地写出一幅字,气势神韵都比用普通毛笔强得多的时候,才恍然大悟。
自此,含剑开始教她用长毫笔写字。笔的毛长了,笔锋也就软了,需要更巧妙的运力控制方法,一开始很难掌握,但王若水人虽柔弱,却有着一股不服输的毅力,每天休息的时候都拿出纸笔来练习不懈,终于在十几天之后基本掌握了长毫笔的运用。
第145章 领悟 (19)()
若水不胜欣喜,又照着含剑的两幅行书每天临摹练习不辍。
日行夜止,终于到了江州钱塘郡境内,沿途景色也变了,不再是高山峻岭,渐渐有了江南水乡的意味。走到淳平县境,已经是茂春江边,两人上船换水路前行,江南水景,虽是严冬时节,也掩不住温柔神韵,若水看得如醉如痴,而含剑心情激动,喜悦莫名,常常神不守舍,懵懵懂懂,若不是若水聪慧,几乎要闹些笑话出来。
是啊,离家快两年了,此间艰辛苦难,难以细说,而今家乡未至,温柔山水已经洗去了含剑心中的仆仆风尘。
家中一切可好?父母可安?父亲是否还在桌前醉眼忆说少年壮志?而母亲的手中,是不是握着针线和游子的衣衫?
四十一章回家
轻舟沿着茂春江顺流而下,不一日,就到了茂阳县城,再转乘去青江镇的船只,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在镇上歇息一晚,第二天清晨,含剑二人早早出发,二十里路转眼走过,就到了环山镇。
少学旁边那座小宅院的大门虚掩着,含剑对若水打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从门缝里倾听。里面传来老仆人阿土熟悉而又陌生的大嗓门:
“日头都上三竿子了,还不赶紧打扫清楚!你看看,这些破叶子,快给我收拾好!”
也不知他在对谁发脾气,院子里传来另一个声音,似乎是个少年,但只是低声嘀咕了几句,听不清楚说了些什么。阿土的嗓子又响了起来:
“臭小子,你知道什么!含剑少爷说的是两年就回来,指不定今天就到了呢?”他说起含剑,声音都有些呜咽:“少爷他啊,生下来的时候”
这个忠实的老仆,还真是天天挂念着自己啊!含剑心下感动,不禁也有些鼻子发酸,但又怕他接下来说出自己童年臭事,让身边的若水听到,于是推门进去,大声说道:
“阿土,你又在说我什么?”
门开处,只见阿土和一名同样穿着仆人装扮的十一二岁的少年,手拿着扫帚站在庭院里,阿土愣愣地看着含剑,半晌,忽然有眼泪流了下来,哽噎道:“少爷,你总算回来了!”
含剑嘿嘿笑着,眼中不禁也有些湿润了。
若水在一旁看着,见主仆二人真情流露,不由得替含剑高兴,又想起自己父亲每次回家时候自己的心情,一阵心酸,连忙侧过脸去抹眼角的泪水。
阿土哽噎良久,忽然想到一事,对身边的少年大声说道:“臭小子,还呆着干吗?还不过来拜见含剑少爷!”又对含剑道:“这是俺本家侄子,叫何孝途,小名小土,年纪小不懂事,只是贪玩。幼学读完也进不了少学,老爷照顾,让他过来帮忙。”
第146章 领悟 (20)()
那小土憨头憨脑,过来向含剑鞠了个躬,瓮声瓮气地说道:“小土见过含剑少爷!”见了含剑身边的若水,也鞠一躬,道:“小土见过”愣了一下,这才发现还不知道对方是谁。
含剑笑道:“这是若水小姐,——行了,阿土伯,也别扫这院子了,帮我们泡两杯茶喝吧,青江口一直走到这里,渴死我了。”
阿土连声埋怨自己:“哎呀俺这记性!少爷你先进屋歇着,阿土这就去泡茶,今年的新茶!”
严冬时节,在温暖的屋子里啜着清香碧绿的狮峰贡茶,听着阿土琐琐碎碎地说着两年来家中发生的事情,含剑终于感到自己回家了。
喝茶暖过身子,阿土陪着两人上了回真溪村的路。
走进村口,含剑老远就看到母亲坐在屋前椅子上,温暖的冬日下纳着鞋底,他加快了脚步,几乎是跑着冲到了母亲的跟前。
“妈,儿子回来了!”
李氏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手中一抖,针扎破了手指也茫然未觉。眼前这个黝黑壮实,比想像中高大许多的少年,真是自己的儿子吗?
半晌,她终于回过神来,相信了儿子回来了这个事实。抹去眼角的泪水,她转头喊道:“他爸,你看谁来了!”
屋里传来萧至善懒洋洋的声音:“又是谁啊,难不成是来要酒的?”踏出屋门,见到含剑,愣了片刻,忽然上前去抓住他胸前衣襟,骂道:
“小兔崽子,还知道回来啊!一年多了,连封信也不寄来,害得我还托人上京畿去打听,也没个消息!”一只手作势要打,末了却轻轻落下,拂了拂儿子的头发。
含剑嘿嘿直笑,也不回答,忽的走到母亲跟前,凑着她的小声耳朵说道:
“妈,你不是一直可惜没有一个贴心的女儿,我没有一个姐妹吗?这次我给你带来一个”
他指了指若水,又从头述说若水的身世境况,说到伤心处,李氏也忍不住落泪,说道:“可怜的孩子!”眼睛询问地望向萧至善,“你看”
萧至善听了女孩的故事,心里早已同意,所虑不过是妻子的想法,听得这话,当即说道:“好啊!我萧至善又儿有女,福气就更大了!”
站在一旁的若水听到这些,眼中泪水已经忍不住流了下来。含剑问道:“妹妹,你不喜欢么?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若水哽噎着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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