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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清风-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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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不是你和胡行风串通一气呢?”
  看来这个大理寺的少卿也不是干假的,我的斗志被他激的越来越旺盛起来。公堂上第一条,输人不输阵。气势一定要足,就算要你说太阳是方的,你也要说的理直气壮。“大人,是真是假,大人一问可知。”
  “好,传鄂家家丁一众上堂。”
  “且慢,大人可否一个一个听听他们的说辞。”一起叫上来还得了,那不摆明了当堂串供吗?不知道现代公安问案都是靠各个击破的吗?
  “好,本官就依你所言。”少卿大人好像也反应过来我要干什么,立刻很配合的给与合作。我现在敢肯定,他绝不是老八的人。
  “谢大人。”接下来,就看看我的本事了。
  我望着堂底下跪的基本上就差进棺材这道手续的老人家,这鄂家是真的权可通天还是胆大包天,连这种行将就木的老人也敢拿来滥竽充数。“大爷,你再看看,是堂下这位胡行风胡大哥打死黄叔的吗?”我指着金祥故意诈道。
  老大爷看看也不看一眼(估计他那老花眼也看不清啥),就指认道:“就是他,这个杀人凶手,我苦命的老黄,就这么被打死了。”说完嚎啕大哭,没想到他这么老了,演技可谓一流。“大人可要为我们的老黄做主啊,青天大老爷,你一定要为老黄伸冤啊,老黄可是好人!”
  可惜你不是好人,这么老了也不知道要为自己在阴间多积点德,我不耐烦的打断他的哭诉:“老大爷可要看仔细了,可别冤枉了好人!”
  “他化成灰我都认识,就是他,我亲眼看见他打死了老黄的。”很好,他的表现超过了我的预期,让大人想不相信都难。
  “来人,把这个刁奴给我轰出去。”可惜这儿只有我比较欣赏他的表演,他的卖力演出就好像在嘲笑大人的无知,难怪人家受不了了。
  于是,鄂家首位“铁证”就这么被丢出了公堂。
  第一回合,钮祜禄·绮云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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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再战公堂(中)
更新时间2008…7…11 14:20:32  字数:2106

 第二位证人看上去素质较高,应该是书童之类的文化人,刚刚那点小伎俩应该糊弄不住他,我得改变自己的策略。
  “回大人的话,打死人的不是堂上这位小哥,是已经关押在大牢里胡行风。”
  呵,消息还很灵通,看来他是连姓胡的的画像都看熟了再来的,孺子可教。“你是亲眼看见胡大哥打死黄叔的吗?”
  “是的,如不是小民亲眼所见,小民怎敢在此欺瞒大人。”那个书童义正词严的说。
  “好的,你倒是重复重复,胡大哥是如何打死黄叔的。”说啊,只要是谎言,就一定有破绽,我就不相信你可以编的滴水不漏。
  “事实是,那天我陪少爷到街上采买我们家小姐进宫所需物品,就遇到了胡行风那斯,二话不说就对我们大打出手,老黄护主心切,就被他打死了。”
  原来,鄂家小姐也是这次选秀的对象,难怪现如今鄂家这么猖狂。我向金祥那边凑了凑,这小子今天不知这么了,一直跪在角落一声不支:“金祥,你们那天动手时,他在场吗?”
  “那天,鄂少爷带的都是护院,他不在。”
  不在也敢来胡说,这下可好办了,“你确定?”万一他要是看走眼我可就糗大了。
  “我敢拿人头担保。”
  好,看你也是诚实之人。我转过头,脸上的表情立刻就变成了悲痛欲绝:“大人,你可要为我大哥做主啊!那个鄂少爷哪里是采买东西,他是在街上调戏民女啊!我大哥只是上来救助,他们就一拥而上,我大哥自保都难了,哪可能去杀人,大人,大人你要明鉴啊!”
  大人早被我前后不一致的表现给吓懵了,连金祥也被我的反应吓了一跳,倒是那个书童反应极快:“哪里来的贱女人,敢诬陷我们家少爷!”
  “我又没有诬陷你家少爷,你自己心里清楚。你敢发誓,你们家少爷从没有碰过我吗?这由不得你抵赖,满大街的人都可作证。”我说到这已经泪如雨下,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论演戏,我可是天生的演员,小样你跟我斗。“大人,大人啊!小女受此侮辱,本想一死了之,奈何我大哥如今生死未卜,小女如今不敢轻言赴死,请大人还小女一个公道!”
  做律师的第二个要件,就是要会装——说谎时一定要像在说真话,说真话时倒反而像说谎。就算你早晨醒来时是对着电视中的麦当娜手淫,时候也要硬是说成麦当娜主动诱惑的你。
  少卿大人终于跟上了我的节奏,把惊堂木一拍,威风十足地说:“他的话可属实,还不从实招来!”
  “大人,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啊!”那书童也装模作样的喊起冤来,“我家少爷一向品行端正,又怎会做这欺男霸女之事。是这个女人自己主动勾引我家少爷的,我家少爷不为所动,她就恼羞成怒前来诬陷好人,望大人明察!”
  这说辞好熟啊,好像我原来也这么诬陷过别人。大家的书童就是不一样,颠倒黑白的本事都快赶上我了。不过,他终究不是我。“女子的名节重于一切,青天白日的,你可不要胡乱诬陷好人。你难道不怕报应吗?”我现在的样子可以用比苦菜花还苦来形容,就差没以死明志了。“你有何证据,可以平白诬陷我是那种,是那种……大人,小女冤啦!”
  “证据,我就是证据,昨天我们可是亲眼所见你恬不知耻的缠着我家少爷不放,还敢在这装什么贞节烈女,真是笑掉人们的大牙!”
  “大人,”我收起伤心欲绝的表情,又换上一副专业人士的样子:“我也要传一位证人,这位证人不是别人,就是鄂家的下一位证人,长喜。”
  此话一出,堂里堂外议论纷纷,大家都以为我傻了,否则怎么会叫鄂家的证人来作证呢。长喜很快就上来了,据金祥的描述,昨日打架他有份在场,这倒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就让他们互相证明对方在说谎吧。
  “长喜,我问你,我大哥是真的无故伤人吗?要不是你们家少爷心狠手辣,调戏我嫂嫂不成,硬是将人殴成重伤,我大哥会一怒之下,误伤你府之人吗?”
  “你胡说,是你嫂嫂自己送上门来的,我家少爷是因为看不上她那骚样,才出手教训的,你敢随便诬陷官家子弟,看我怎么教训你!”长喜的脸上还有昨个打架留下的战绩,今天就故态重发的打算当堂行凶。
  金祥立刻站起来将我挡在了身后,衙役则紧接着将他按倒在地。“大胆狂徒,竟敢当堂行凶,你可把本官放在眼里!来人——”
  “大人,且慢!”现在拉下去,我后面的戏怎么唱,“等我再问一句,长喜,你确实亲眼所见是我嫂嫂主动勾引你家少爷的?”
  “当然,那个骚婆娘还抱着我们家少爷死不放手呢!”一旁的小书童早已听得面如死灰,两腿打颤,只差尿裤子了。
  “大胆!”大人终于也听出哪点不对了,你们好大的胆子,敢如此欺骗本官!来人,将这两个刁民拖出去重打四十大板!”
  接下去就是一阵噼噼啪啪的人肉打击声,伴随着凄惨无比的哀嚎声——大人啊,虽然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我十分痛恨暴力尤其是司法暴力,不过你这决定实在是太明智了。“请问大人你还要再听听鄂家其他证人的证词吗?”
  “一群刁民串通一气,不听也罢。”
  “大人英明!”
  第二回合,钮祜禄·绮云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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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再战公堂(下)
更新时间2008…7…12 9:29:14  字数:2029

 “那么,大人。我们接下来来看看黄柄贵的真正死因吧!请大人传大夫王回春。”就然我首战告捷,就应该乘胜追击。
  “好,传王回春上堂。”
  一个又痩又小的小老头被带上堂来,我一看,不就是昨天帮我给甜甜看诊的王大夫吗?这天下实在是太小了,偏偏让鄂公子找了一个我认识的人来作伪证。不过,就算我们不认识,我也可以让他说出实话来。
  “王大夫你好,你昨天可真忙,先是在鄂家治伤,不到一刻钟就可以赶到西门大街给小女子看病不是吗?”
  “是是是!噢,不是,不是,姑娘误会了,姑娘肯定是看错时辰了!”老大夫急得大汗淋漓,哪有平日里半分救死扶伤的气质。
  “好吧,可能是我看错了。”我决定先放过他这一次,反正经我这么一说,他不老实的形象已经在大人心中根深蒂固了。
  “那你说,黄柄贵到底是因为什么伤死的。”我倒想看看,这鄂家是怎么和这个老大夫串通,人的死因可是可以验尸查出来的。
  “是,是殴伤致死,胸口一拳是致命伤。”
  呵,老大夫答的还真溜,看来是准备充足,想唬他挺难,那就用我们做律师的最原始的一招,谎话总没真话好记(除非他可以做到先骗过自己)。所以只要反反复复的问,问道他晕头转向为止,一定可以寻到破绽制敌于死地。
  “王大夫,一拳就打死了黄叔,这说法好像有点儿牵强,会不会是因为黄叔本来身体就有病?”
  “没,老黄身子一贯强健。是那个姓胡的那一拳太凶了,老黄才被打死了。”
  “中的是胸口的左边还是右边?”左是心脏,右是肺,看他选哪一边。
  “是正中胸口当中。”看来古代的医学常识还不够,胸口当中怎么死人?肋骨断了刺穿心肺?他当胡大哥的拳头是卡车呢?
  “哦,那吐血了没?”幸亏在这还有一点对我十分有利,就是大清律例没有不许在法庭上问证人无关问题这一条,也没有证人可拒绝回答无关问题这一例。
  “吐了不少,大人请看。”王大夫立刻呈上一已沾满血迹的绢帕。
  好,很好。身为大夫不去治病救人,反而和官家恶少一起欺压善良,比我们二十一世纪所说的白衣恶魔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下我再陷害你都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了。“大人,让我看看。”
  我上前接过这满是斑斑血迹的绢帕,看来老黄患有痨病(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肺结核)一类的毛病。这下好办了,接下来就看我害人的本事了。“大人,这血迹新鲜不含污血,略带痰迹。可见老黄根本就不是被我大哥打死的,打死的人体内淤血淤积,吐出来的应是污血。”说完打开绢帕,展示给众人看:“要我说,老黄不过是受了点惊吓,伤势也不是很严重,是这个王大夫庸医杀人,误诊用错药,才害死了老黄,求大人替我大哥做主,也替老黄做主。”
  “大人,冤枉啊!您休听这个刁妇胡说,老黄明明是被胡行风打死的。”
  “打死的,你见过被打死的人回来后不仅喷血,还吐脓痰。再说你看这新新旧旧的血迹,老黄昨一定吐了很长时间的血吧?为什么你都不及时救治?以你赶到城西的时间来看,你根本就没在老黄那儿待足一刻钟,有人还没死大夫就离开的吗?还有,昨儿众人都看见你在药铺中悠然自得,毫不紧张?莫非,莫非,你和黄叔早有嫌隙,所以巴不得他早死?”
  陷害人的人,人人陷害之。我看你再怎么辩。“大人,我大哥伤人确实有错,但罪不致死。但眼前这个小人,妄为大夫,害死老黄不说,还妄图陷我大哥于不义,请大人将他明正典刑,以儆效尤!”
  “大人,草民冤枉啊!老黄的死真的不关草民的事,草民根本就没给老黄开药,又何来庸医杀人?”王大夫吓得磕头如捣蒜,大呼冤枉。
  终于沉不住气了,“没开药,你看着他吐了那么久的血,你居然无动于衷,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冤枉的,我都替你感到不要脸!”
  少卿大人大概也被我忽悠进去了,大拍一声惊堂木,喊道:“来人,还不将这无德无良的庸医压入大牢,听候发落。”
  这下王老大夫可真是急了,也顾不上替人作伪证是何等大罪——反正不会比掉脑袋严重,大呼道:“大人,不要啊!草民还有话要讲,草民还有话要讲!”
  “大人,让他说完再定罪不迟!”不让你说完,胡行风的伤人罪一样是要坐牢的,金祥还不劈了我。
  “大人,这真的不关草民的事。这黄叔患上痨病多时,早已回天乏术,他怎么会是小民害死的。”
  “痨病,你不是说他是被我大哥打死的吗?”证人的记性向来都不怎么好,有时总得给点提示什么的。
  “那是鄂少爷给了草民五十两银子,让草民这么说的。大人,小民只是一时贪念,求大人恕罪,求大人恕罪!”
  我向衙役们挥挥手,“带下去吧!”然后面向少卿大人,郑重的跪下:“大人,案子到此已水落石出,求大人还我大哥一个清白!”
  第三回合,钮祜禄·绮云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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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宋大状师
更新时间2008…7…13 14:55:03  字数:1874

 “好,本官宣判——”
  正在这时,衙门外突然传来阵阵击鼓之声,一边击一边大喊:“大人,冤枉啊大人!”
  “带上堂来!”
  被带上堂来的是一书生模样的青年,穿戴不凡,就是摇头晃脑的样子好生搞笑,手里握着一把扇子,这模样咋看都有点面熟。
  “大人,学生是鄂家公子鄂齐请来的状师,特为鄂府家奴黄叔被殴致死一案前来击鼓鸣冤,忘大人莫听胡家一面之词。此案疑点甚多,请大人再多加详查!”
  原来是个状师,我说这打扮怎么这么眼熟——我们谁小时候没看过《状王宋世杰》,这下好了,我遇着同行了。还是一熟读大清律,无论天时、地利都比我要好上许多的同行。看来,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还没说话,金祥就已经沉不住气的说道:“还有什么好审的,案情不早已水落石出了吗?摆明着是鄂少爷调戏民女不成,恶意陷害我胡大哥。”
  相比之下,那个状师素质和涵养都要高上许多,他一点也不急着反驳,反而绕着我俩慢悠悠的踱着步子,半晌才说:“公子此言差矣,这位姑娘刚刚只是证明黄叔长期患有痨病,但这并不能说明黄叔的死就与胡行风完全没有关系。大人试想想,这黄叔早不死晚不死,偏偏一与胡行风起了冲突就死了,这死的也太蹊跷了吧!”
  “你这根本就是胡搅蛮缠。”金祥气得不轻,这也可以理解,好不容易案子有了转机,半路竟杀出这个程咬金。
  “我是否胡搅蛮缠,大人自有公断。但方才这位姑娘仅凭帕上鲜血和痰迹,就判断王大夫是庸医杀人,是否也有点牵强附会了呢?”那个状师冲我眨了眨眼,眼神中有明显的挑衅意味。
  看来这家伙是跟我对上了,我要不给他点颜色看看,大家还以为中国的法制改革了五十多年完全不见成效呢!“那这位公子所说的‘蹊跷’二字,也是不是单凭臆测,有点儿强词夺理之嫌呢?”
  “好,好,好!”状师先生倒是给我鼓起掌来:“姑娘果然伶牙俐齿,应变非凡。但最终孰是孰非,还得交由大人定夺。”他冲大人长揖一下:“请大人在给学生三天时间,学生一定会证明,到底是我在强词夺理,还是——”他故意站到我身旁,将脸拉的与我特别近:“还是,姑娘在牵强附会。”
  如此明显的挑战我如何能够置之不理,我也上前一步道:“大人,我大哥就算要出来也要清清白白的出来,我不容许任何人再向他的身上泼脏水。民女恳请大人,将此案押后三天再审,民女一定会给大人一个交代。”
  “好,既然你们都这么说,那此案本官就押后三天再审。”少卿大人一拍惊堂木,“退堂!”
  “谢大人!”大家异口同声的说。
  走到衙门口时,那状师突然快步拦在我面前,一挥扇子:“姑娘可要记得三日后之约,不可爽约噢!”
  “你才不要临阵脱逃,丢你们状师的脸!”我气呼呼地说,他当我是谁?我张小颖自出道以来身经百战还从来没有怕过哪件官司,他要为他的小瞧我付出代价。
  “好说,好说,姑娘记得就好!”他摇着他的扇子不以为意地走了,倒显得我像是多小气似的,气得我恨不能将他的扇子踩在脚下。
  等等,他那扇子写的是什么,好像是——宋青云三个大字。
  不会吧!传说中那个状王宋世杰的那个无往不胜的先祖,好像也是叫宋青云唉!
  不会那么巧吧?我第一次在古代接官司,就遇到那么狠的角色,上天你用不着如此厚待我吧!
  看来三日后之约,我是凶多吉少了!
  “金祥啊!”
  “你又想干什么?”金祥对我用这种口气叫他已经很是感冒——那代表着,我准没好事找他,立刻警觉的问道。
  “那个,三日以后,我们还是另请一个状师对付他好了。”我怯怯地说,在心中告诉我自己我这不叫胆怯,我是尊重前辈,总不能让宋状师光辉的一生留下一个败笔。
  “我觉得就你就挺好的,我相信你三日之后准能赢。”死金祥,你可别这么相信我,现在连我都不那么相信自己了。
  “可我不懂大清律例唉!”这我可说的是实话,虽然我学过中国法制史,可那毕竟不是刑法典,论对法条的熟悉程度我绝对比不上这个时代的法律工作者,比如——宋青云。
  “那没什么问题啊,我会不就行了。”金祥满不在乎的说。
  你会?真的假的,这不会又是诓骗我去送死的说辞吧?等等,金祥会大清律例,那不就代表着——
  大理寺的大门前传出一声可以媲美狮子的狂吼叫声:“死金祥,你熟读大清律例还骗我替你上堂,我跟你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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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古代状师VS现代律师
更新时间2008…7…14 11:26:51  字数:1778

 三日后,尽管我十分的不情愿,却还是在金祥的软硬兼施下被迫站在了公堂之上,这家伙总有强迫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的嗜好和能力。
  宋大状倒是已经在衙门外等候多时了,不过我看他那悠哉游哉的模样,就有想痛扁他的冲动。完了,我被金祥传染了,变得同他一样,不,应该是比他更暴力起来。
  “大人,三日前提议将此案押后再审,如今,我已经找到了新的证人。”宋大状首先发难,“请大人传证人上堂。”
  子虚乌有的事他也能找到证人,算你厉害。“那就请大人传人证。”我倒要看,堂堂宋大状师费了三天才找到的证人,到底是何来头。
  证人踏着莲步款款而来,虽然面色苍白,身子骨弱不禁风,但行为举止却透着一股风流袅娜的姿态,这不就是甜甜是谁?
  “民女甜甜,见过大人。”
  “甜甜,你不在床上养伤,到大堂上来干什么?”这宋状师好大的胆子,居然要甜甜来给他做证,他不知道甜甜是谁的人吗?
  “小姐,今早晨宋状师差人到客栈里说,小姐被鄂齐串通官府给抓走了,我一急,就和宋状师赶到衙门来救你。”
  原来是被骗来的,“宋青云,你好卑鄙!”
  宋青云不理会我,转身对甜甜说:“甜甜姑娘,你告诉大人,你和堂上所站的齐姑娘是何关系?”
  “她是我们家小姐。”甜甜急冲冲的说:“大人,不关我家小姐的事,这都是甜甜的错,你要抓就抓我好了。”
  “住嘴,该抓谁,本官自有定论!”
  “那甜甜姑娘,你和你家小姐和胡、金二人又是何关系?”宋青云正试图一步步将甜甜导入陷阱中去。
  此话一出,我就觉得眼冒金星,衙门的地板都快晃动起来——都怪我粗心,光想着甜甜受了伤需安心静养,这几天发生的事一件都没有告诉她。这下倒好,给了宋青云可趁之机,忙和金祥一起使劲给甜甜使眼色。
  甜甜一心扑在如何救我上,哪有多余的心思看我俩的眼色,忙答道:“小姐和他们什么关系也没有,小姐只是在四天前与我重逢时见过他们一面,小姐是无辜的,求大人无论如何放了小姐!”
  我和金祥对望一眼——大事休矣,如果做证的是别人,大不了我死撑到底,凭我的口才,还怕不能将死的说成活的?可要命就要命在,现如今指证我的是甜甜——我要是硬是反口,甜甜就是作伪证,按大清律,作伪证是要挨板子的。以甜甜今天的身体状况,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再挨打了。
  宋状师在这时当然不会轻易的放过我:“启禀大人,按大清律,女子除为自己父兄,夫君等至亲伸冤外,不可擅入公堂。齐姑娘以一介女子之身,谎称是嫌犯义妹,行状师之职事,按律应掌嘴三十,轰出大堂。”
  掌嘴三十?那我不就当场成猪头了吗?我惊恐的望向金祥,大清律例上不会真有如此不人道的规定吧?金祥的样子也不比我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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