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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重生之爱无痕-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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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去。
我晕!晨辰什么时候养成这样的毒舌,知不知道待会儿她们报复的是我!
晨辰一离开,刚刚笑得比花还灿烂的护士顿时都罩上了强冷气压,整个房间阴风阵阵。
那个冒着寒光的又细又长的针头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昭显它的存在。
PP上凉凉地被棉花团擦过,我赶紧闭上眼睛,像一只待宰的小羊羔。
好、好、疼啊~~~
绝对是公报私仇,就那样用劲生生扎上来,生硬用力的。
可怜我的小PP,不知肿起来了没有,真的好疼哦,今天不知能不能坐下来。
折磨过我了,这群家伙终于放过我了,我趴在床上做垂死状。
“缘缘,哪里不舒服?”晨辰进来了。
我的PP疼,可我能说吗?不能!
“是不是那群护士?”
到底是晨辰,不管什么事都滴水不漏,马上反应过来了。
我眼泪汪汪地看着他,晨辰有点动怒,但马上恢复笑容,静坐下来,仔细为我削苹果。
“晨辰哥哥,你看我都这样了,能不能不吃苹果啊?”
又是这种可怜兮兮的模样,“好了好了,你就当我没说,我吃,我吃还不行吗?!”
有苦难言地吃着今天的地五个苹果……
这天以后,每次来给我打针的护士都换成慈爱的老太太,那些天天在我眼前晃的飞扬跋扈的护士小姐我再没在医院里看到,在感叹晨辰体贴的同时发觉,晨辰,真是个不简单的人物。
在晨辰和依晴的精心照顾下,我终于可以出院了!欧耶!那感觉说不出的爽,我万般感慨地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原来树叶真的是绿的,太阳真的是圆的,办公大厦真的像巧克力蛋糕一样,是白顶黑底的……
我的自由,我来了~~~
当我看到我的小助理左扭右扭地晃过来,嗲着嗓子叫“舒理”的时候,我万分激动的答应着,把我的小助理吓得不轻。
刚刚出院,依晴拖着她那口子和晨辰一定要为我庆祝出院,三个人把我拉到了——
鸭煲店
就是依晴说的那家白桌布玫瑰的鸭煲店。
一个个都抠门啊,我还以为要带我去五星级大酒店呢!
不过这里的鸭煲味道还真不错!吃完了鸭煲饭后又要了几杯清酒,吃得倒是很尽兴。
看着依晴腻歪歪地挂在林横的身上,林横红着清俊的脸,低头对着依晴说了几句。
依晴大手一挥,“怕什么?!谁看谁长针眼!”然后“啵”地在林横脸上亲了一下。
这小两口,结婚都这么多年了,感情还是好的你侬我侬的,真是让我羡慕。
“晨辰,你看你都二十九了,还不快点结婚?!”依晴笑嘻嘻地偎林横怀里。
“我早就想结婚,可是某人不想我能有什么办法!”晨辰别有所指地看着我。
我不由往后一缩,有点心虚。
“缘子,不是我说你,你看像晨辰这样条件好的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你还不赶紧抓紧机会?晨辰对你的好,我们也都见着了,你到底还在犹豫什么?!”
“呵呵,我们一直在交往中啊!”我记得我一直在和晨辰交往啊!
“你不是和那个秦——”依晴猛然制住话头,灵动的眼睛转转。
我看到晨辰明亮的眸光闪过一瞬的受伤,心里一紧,你和依晴是我最亲的人啊!我真的一点也不想你因为我而伤心。
手在桌子底下摸索,碰到晨辰修长温温的大手,使劲掐了一下,叫你让我难过,接着用眼光来控诉他。
晨辰微微一笑,我的手被他抓紧了,暖暖的放在手心里。
“你们两个居然没有一个人告诉我,啊!啊!啊!”依晴笑了一下,佯装发飙。
晨辰另一只手也凑过来,两只手像夹心饼干一样,把我的手夹在中间,来回摩挲着,“手怎么这么凉?!是不是衣服穿得太单薄了?!”
我心里一暖,寻寻觅觅孤孤寂寂,一直以来,心底最最渴望的,就是这样的温情,淡淡的,却从每个小小的细节中渗出来。
“你们俩一点都没重视我,是不?啊~~~我受伤了!!!”加重语气。
晨辰把我另只手也攥紧,温热的手心暖着我冰冰的手,我抬眼看着晨辰,一触及他宠溺的眼光,心跳得比看恐怖片还快,赶紧把目光转向一边。不会吧,晨辰什么时候有这样的功力?
“啊~啊~这里有个遗忘的角落!!!”
“两只手都这么冷,以后要记着多加衣服。”晨辰作势板着脸。
呵呵,因为手冷,才会有人帮我暖啊,我一直知道像我这样体质的人,天气一转凉,手也会随之变冷,以前的我,总会固执的让手冰着,自我安慰,我一个人从小到大吃过那么多的苦,一样咬咬牙就过来了,这点小问题算什么。现在我才看清,其实,我潜意识里,只是想要一个冬天能为我暖手、下雨能为我撑伞的男生,我一直等一直等,如今,我等到了么?
“呵呵呵呵~~~”有点怪异的笑声。
我惊讶地寻声望去,只见依晴把雪白的桌布拉开,俩眼像探照灯似的,紧盯着我和晨辰交握的手。
我像触电一样,想把手缩回去,怎奈晨辰握的太紧,缩不回来。
依晴狠狠地打了一下晨辰覆在我手面的手,“你丫胆子不小了!!敢揩我妹妹的油!!”
晨辰开心地笑着,嘴角弯出温柔的弧度,顺势在我脸上“啵”了一下。
谁、谁能告诉我,我面前笑得有点无赖的家伙是谁?!!
啊!我的清白~~~
“没有贿赂没有殷勤,好你个晨辰,这样就想当着我的面把妹妹拐走?!我好不容易养大的妹妹,就这样跟着你了,我是不是亏了点?!”
养大?谁养谁啊?!
以前我对晨辰的感觉有点像亲情,但又不全然是,还掺杂着一些别的东西。在医院里醒来后,他时时陪在我身边,天天照顾我,无微不至,对他的感觉里,渐渐滋生出一种很怪的感觉,一想起他,心里甜甜的,暖暖的,有点依赖他,不想离开他,难道这种感觉就是爱么?!
“呵呵,”我讪讪笑着,“依晴,你有点喝多了,你那酒量,两杯倒!”我转开话题。
“谁说我醉了?!我精神着呢!”
“还精神?你的脸都红了,舌头也打结了。”
“我、我哪里舌头打结?!”
“我、我那里舌头打结?”我学着她的口气,“这叫不打结?”
……
作者有话要说:婧月看到了一个美白疗法 比较使用方便
现在和的家分享一下
有兴趣的可以试试~~~
用白醋做主水 加五分之一甘油或橄榄油 如果嫌刺激的话 可以加纯净水在里面
坚持每天涂两遍
皮肤会变白变亮……
书上是这么说的
婧月还没有尝试……
第 34 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晨辰也养成了死缠烂打的习惯。我一向秉承着俭以养德静以修身的准则,坚持走大众路线,每天挤公车上下班,排队在食堂打饭,谁知晨辰却一定要我显得与众不同,我的与众不同又是从何彰显的呢?想想,有晨辰这样一个冰山王子天天悠在我身边,我能平凡的起来么?!
每天早上,梳洗完毕吃过早饭后,晨辰那辆超级拉风的银白色的劳斯莱斯就会在楼下的梧桐树下鸣笛,一声声摧残周围大众邻里的听觉,然后我还要在无数女性邻里的眼刀中视死如归地上他的车。说过很多次不让他来接我,愣是没有起效果。我记得以前我刚刚到晨辰公司上班的时候,晨辰每天早上也来接我,被我拒绝几次之后,就没来了,可是自从住院后,晨辰对我看得很严,除了在家,其它的时间几乎都被他占着了。只要有一会儿不见我,就会盘根揭底地问我到哪里去了,生怕一眨眼,我就不见了。真是的,我就这么让他不放心?!以前晨辰的占有欲已经够重的了,没想到现在变本加厉。
更让我觉得难为情的是,晨辰把我的办公处搬到他的办公室内,说什么他的办公室太大,空空荡荡的,还可以再加一个人,我个人觉得他再以公谋私,却别无选择,谁叫咱是打工妹,他是衣食父母,一切跟着饭票走~~~于是就出现了,晨辰在办公室北边办公,我在南边办公的局面,平时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他,害我都不能偷着玩了。公司里大大小小的员工都用看未来总经理夫人的眼光看着我,我的清白啊!!!
回忆ing~~~~~~~~
早上一到公司,我很习惯地照样走我的大众路线,我一小小的员工,怎么可以去乘总经理的专用电梯呢,所以,作为一个守本分兢兢业业的小员工,我是不会因为自己与总经理的关系甚好就反客为主的,我还是乘人满为患的普通电梯去了~~~
可是——
晨辰抓着我的手不放,怎么回事?我用眼神问他。
“你的办公室换地方了。”
啊?!我仔细想了想,立马狠掐他的胳膊,压低声音,“我又不是故意当着别人的面在你的衣服上喷墨水的!你不能公报私仇!!!”
“我是那样的人么?”晨辰试图将被我掐住的胳膊不着痕迹地抽出来,“缘缘,这里人太多了,我们是不是要注意一下形象啊?!”
“你还关心什么形象!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你就是以公谋私!”
“哪有?”晨辰眨眨深邃如黑玉般的眸子,眼里除了点点温情,还有着一丝好笑。
以为我看不出来你笑话我!!!
我心中的小气压一个劲地往上长,越升越高,最后‘嘣’的一声,炸开了,“不然你干嘛给我降职?!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么?”
“什么降职?”晨辰一脸无辜地望着我。
“你刚刚不是说我的办公室都换了么?我的部门经理做得不合格还是怎么着?好好的换什么办公室?”公司里除了董事长总经理等等一些掌握大权的人,我自认为我所在的职位,就是那个部门经理,地位还是挺高的,这可是我好不容易闯出来的,他一句话就把我换到别的办公室里去,我能不冤么?!
“我是说了你换办公室,又没说你要降职啊!”晨辰一把拉过我,然后我就看到电梯的门缓缓合上,隔住无数向里面偷窥的目光。
晨辰的大手揉着我的长发,不知什么时候,晨辰养成了喜欢摸我头发的坏习惯,不过,呵呵,很有宠溺的味道,这种感觉不错,我也就没拒绝。有一点,人家早上才梳好的头发,难道就要被他弄乱么?!实在是有点不甘心啊!
“以后我们就在一个办公室里办公了,你还是原职,没有变化。”
一句话把我满腹的唠叨给over掉了,我惊愕地望着晨辰,“晨辰哥哥,怎么想着要让我搬办公室?”
“只是想时时看着你罢了。”
我打了个寒战,这么肉麻的话,他怎么说得这样理所当然?
抬眼看看晨辰,他又是这样的表情,很紧张,又有点伤感,好像下一秒我就会不见似的。从车祸之后,晨辰就时时守着我,感觉想把和我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抓的紧紧的,甚至有种绝望的炽热的味道。这样的晨辰,让我很难过,我就这样让你放心不下么?!
“缘缘,你不喜欢和我一起办公吗?”晨辰有点紧张,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一样,“如果你不愿意,那、那还是回以前的办公室吧。”
唉,晨辰总是这样,不忍心做一件有驳我意的事情。
“怎么会呢?!呵呵,我只是怕天天腻在你旁边,你会嫌我烦呢……”我晃晃晨辰,使劲把晨辰脸上的伤感晃掉。
“呵呵,你这样,像个宠物一样可爱!”晨辰吐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在我反应过来之前,出了电梯。
???
宠物?宠物?宠物?
啊!啊!啊!晨辰你死定了!!!
现实ing~~~~~~~~~~~
桌上的文件已经处理完了,伸伸懒腰,美美地打了个哈欠,对面的晨辰还在努力办公中~~~
粉白的玫瑰花,插在白瓷的花瓶中,娇嫩的花瓣上还凝着点点露珠,晶莹剔透,气味甘甜清芳。也不知是谁,以前在医院里的时候,天天送大捧的火红玫瑰,现在每天都送一朵白玫瑰,还是狂傲不羁的字体,现在祝福语换成,天天一个好心情,真是没有创意!!
晨辰每次看到这花,就沉着脸,似乎在忍耐什么,也没制止。
有人说,男人努力工作的样子最迷人,这话一点也不假。我一直知道晨辰在男人中算是非常英俊了,不管气质还是外表,都是几乎无可挑剔。大学时候的他,对别人很冰冷,对我的时候,总是拿出最温情的一面,即使那样,还是迷倒了一片女生,我也只有在有别人在场的时候,才会体会到他是冰山王子。现在,进入社会多年的晨辰,多了几分沉稳魄力,少了少时的青涩,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冷冷清清的气质,再被称为冰山王子也不为过,同过去一样,他还是在女性中人气鼎盛。
有这样养眼的男子天天陪着,我应该感到万分荣幸才是,用依晴的话说就是别不知足~~~
褪离了少时的青稚,晨辰的五官更是如刀削般深刻俊美,尤其是一双眼睛,如黑玉一般,沉沉的,在高兴的时候,时时闪过亮。高挺的鼻梁,从侧面看来,如流线般流畅优雅。薄薄的唇,紧抿着,有着水红色自然的光亮,我私下里听到几个花痴员工议论,说他的唇吻起来,一定能让女人神魂颠倒……啊!我在想什么?!接吻?脸涨红的很,高温加热中,怎么可以这样想,难道说我本来也就是花痴一员,只因为我的后知后觉,才会现在才发现?!不对,怎么可能!!
……不过,这样看来,晨辰真的是个极品男人,就像依晴评价的,英俊多金,不可多得的大金龟……
黑色修身的AMANI西装,衬着白条黑底的领带,和他冷清的气质融为一体,更显的卓尔不群……
“缘缘?”
啊?啊?啊?
我赶紧收回目光,我居然看着晨辰发呆了!!赶紧念静心经。
“嗯,什么事?”
“这话该我问你吧~~~”晨辰似乎心情很好,话里甚至还带着笑意。
看我发花痴很好笑么?说就说,又不是很、很丢人的事。
“我忽然发现晨辰哥哥其实是个大帅哥,帅的没天理!”小样儿,想调侃我?你再修炼几年吧!!
一向镇定沉稳板着俊逸冰山脸的晨辰,居然脸红了,不过嘴角的弧度微微仰起。
没想到,本来还在说他长大了,少了过去的青稚呢,现在看来也不是全然,不然,我眼前的这个一被夸奖就兴奋的人是谁?!
“你的工作都做完了?”晨辰看着我,我正无聊地修指甲。
“是啊~~~”反正我和他这么熟,他肯定不能随便扣我的工资。我最看不惯那些人,明明用一个小时就能把事情过完的人,硬是要把工作脱到一个上午,没有效率,不是在工作,是在熬时间!
“我也做的差不多了,一起去吃饭吧!”
“你不会还要和我一起吃食堂吧?”
“当然!”斩钉截铁。
我、我招谁惹谁了?!晨辰这尊冰山,是比较喜欢到优雅的西餐厅或中餐厅用餐的人,就诱拐着我一起去,诱拐失败之后,转而天天和我一起挤食堂。
本来吵吵闹闹像菜市场一样的食堂,自晨辰进来后,整个儿,那叫一个安静啊!就在无数人屏住呼吸的瞻仰下进食,我都食之无味没有食欲了。
想想在这么多的人监视下,我能放开吃饭才怪,晨辰倒是习惯成自然。
唯一的好处就是,中午凡是我和晨辰排队打饭的队,排在我们前面的人总会越来越少,无故消失中,我们打的饭总是两人三人的分量。打饭的大婶真是不知道节省国家财产,我这么瘦的一个女孩,能吃多少啊!!
同样的中午,我和晨辰打饭的队伍前面的人,在急剧减少中,一般情况下,最后就还剩下我们两个,不过今天情况有点不一样,我前面还站着一个娇俏的女孩,她似乎没有看见旁边的人对她挤眉弄眼,示意她到别的队去排。
我和晨辰倒是不介意,谁先来谁排到前面,没必要因为对方的职务或者身份比自己高就妄自菲薄。
那个女孩打了一份蒸虾一份酱鱼,端着饭菜就走了。走到晨辰面前的时候,脚滑了一下,那盘酱鱼全洒在晨辰身上了。
晨辰那件量身制作的名牌西服算是毁了。
“对不起。”女孩抬起头,是个极为漂亮的女孩,娇滴滴的,有种大小姐的感觉,应该是个很骄傲的人,“我帮你洗衣服吧!”说话间,红了脸。
作势就要脱到晨辰的外套。
我会意浅笑,晨辰的粉丝可真多,为了接近他,什么招数都用得出来,不过,这个女孩,真是有勇气,做事不讲究场合。看到她对晨辰的殷勤样儿,我心里就有点胸闷,下意识就对那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产生反感。回去一定要多说说晨辰,不要闲着没事就勾引小女生,虽然我也明白他没有刻意。
“不用!”晨辰不耐烦地皱着眉头。
“沈先生,你就让我洗吧,不然我过意不去的~~~”连声音都是柔软软的。
“我说过不用。”
“晨辰,我们还是回去吧。”这个样子晨辰怎么吃饭。
“好。”
不管那个大小姐几乎要哭出来的表情,晨辰拉着我的手就走了。
到了办公室的小套间里,晨辰换了一套西装。
“那套衣服看起来很难洗啊!”
“扔了就好。”不亏是大企业的继承人,一套价值一般白领一年薪水的昂贵衣服说扔就扔。
“放在我这儿看看,说不定我能把这洗好呢。”
晨辰笑了一下,大大的笑脸凑近我,“我的衣服只给我的老婆洗哦!你要是想提前上任我求之不得噢~~~”
我恼羞成怒,一张锅贴作势贴到他的俊脸上,“我是在帮你耶,还在这里取笑我!”
“我怎么会取笑你呢?”抓着我的手在那个被一些人称为吻起来神魂颠倒的水唇上飞快地吻了一下。
像花瓣一样柔软的触觉在我手上一扫而过,弄的我脸红心跳。
“晨辰哥哥,你……”手攥成拳头,在他肩上使劲锤了两下,“我不理你了!!”
“呵呵……”晨辰笑得开心,抓住我的手,又凑近我的耳边,”你答应要帮我洗衣服的,不许反悔!”
“知道了!”我负气道。
第 35 章
清晨,一进办公室,我就觉得今天的空气有点不同啊~~~
到底是哪里?目光搜索中……
一样的办公桌,一样的满目文件,一样的细绒墙帘……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呢?
“镜姨,桌上的水仙花是你放的吗?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水仙?真是谢谢你了。”晨辰对着他的秘书阿姨道,晨辰的秘书是一个慈爱的年纪很大的阿姨,办事倒是利落,让人信服。
我的目光从四下里转移到晨辰办公桌上的小小水仙花上,变化就从这个小小的地方开始,逐渐扩散到整个办公室,感觉上不一样了,有种温馨的感觉,这个秘书阿姨,真是个体贴的人啊!
“不是我,是辛然小姐送来的。”
晨辰俊逸的冰山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带我谢谢她!我很喜欢!”
不知为什么,我一看到晨辰脸上的笑容,就觉得很是刺目,一向总对我笑得温柔的晨辰,甚至让我以为他的笑容是属于我的,看到他因为别人而笑得这样开心。心里像插进了一根细细的刺一样,虽然很小,但是一丝一丝的微疼却不能忽视。
辛然?肯定又是晨辰的粉丝之一,真是让人不悦的事实啊!说过多少次晨辰,让他不要有事没事吸引一些小女生。我看了心里真是疙瘩!!
“晨辰哥哥,你喜欢水仙?”
“是啊!”
“有什么原因么?”
“没有啊,只是单纯的喜欢罢了。”
“晨辰哥哥知不知道关于水仙花的神话?”我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笑容满面地望着对面的晨辰,我一N大毕业的人文学院的高材生,有些常识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什么?”晨辰有点疑惑地问我。
“传说啊古希腊有个美少年叫那瑟西斯,他因为看到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而爱上自己了,之后茶饭不思,终日顾影自怜,最终憔悴而死,其身化为一株水仙花。”看着晨辰渐渐僵硬的脸色,我暗笑,“你知道水仙的花语是什么吗?”
晨辰满脸黑线地望着我,摇摇头。
“是只爱自己,也就是自恋的意思哦~~~”
晨辰的嘴角严重抽搐。
“不信啊?!有诗为证:娉婷玉立碧水间,倩影相顾堪自怜。只因无意缘中土,春山单薄不胜寒。”
晨辰铁青着脸,眼光复杂地打量着桌前的水仙花。
我开心地站起来,指着晨辰的水仙花,“那花是那瑟西斯的化身哦~~~”
我很清楚地看到晨辰哆嗦了一下,本来晨辰喜欢水仙花挺好的,我也挺喜欢的,可是,我就看不得他为了别人笑得那样开心,所以,呵呵,晨辰哥哥,就对不起了,但愿以后你不要太排斥这花,花是很无辜的~~~
“镜姨,”晨辰叫着他的秘书,“把这花还给辛小姐吧。”
秘书一脸疑惑地接过花,“辛然小姐说您最喜欢这花啊!怎么?!”
“那是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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