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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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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萧煜之正努力存稿,但可怜二蛇的存稿刚好用完,以后的更新够呛了,唉……
    第一卷 一朝成名天下知—第三卷 这个女人很彪悍 第007章 拜堂成亲(上)
     更新时间:2009…12…10 1:22:13 本章字数:3820
        原本平静无波的湖面被砸下一块大石头,当时的动静肯定不小,但无论掀起多大的动静,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重新恢复原本的平静。
        如今的天龙八部便是如此。
        这段时间因为天龙八部一书的出现,让整个汉阳县城都疯狂了好长一段时间。但这些都是因为人们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小说,突然间出现如此引人入胜的天龙八部,掀起一阵疯狂浪潮那是正常的事情。毕竟,即便是在这个时代,八卦的精神还是存在的。
        如今,天龙八部已经度过了刚开始的疯狂期,进入了稳定上升期。除了天龙八部的真正书迷外,其它人已经该干嘛的干嘛,空闲时或会听别人瞎扯几句天龙八部的剧情,但要这种人出钱买来看,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京城方面似乎也沉寂了下来,想想也正常,那些个王公大臣之所以派人前来招揽萧煜之,最主要是听到世亲王的赞誉罢了。他们根本没有看到天龙八部一书,对于天龙八部写的是什么自然也不清楚。在他们看来,萧煜之能够得到世亲王的赞誉,当然是饱学之士,殊不知却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直到各个王公大臣人手一份天龙八部,然后细细看完之后,才明白前阵子算是白忙活了。还以为又出现了一位惊才艳艳,堪比当朝文坛第一人的唐名详大学士,却没想到这天龙八部只是一个比较有趣的‘小故事’而已。
        这一发现既让他们失望又觉得有些可笑,外加在心里面小小的鄙视了一下世亲王,这样的书籍也如此推崇备至,啥时候文武双全的世亲王也如此‘低俗’了?
        不可否认,这名叫天龙八部的‘小故事’还是挺好看的,不过,也仅此而已。在这些整日玩弄阴谋权术的家伙眼中,天龙八部的事情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因此也没人把萧煜之这小不点再放在心上。对于他们来说,与其花时间研究天龙八部,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打压打压自己的老对手。
        是以,在汉阳县城闹得沸沸扬扬的天龙八部,终究没有让这些大殷朝最高层人物看在眼里。还在关注着天龙八部的,只有极少数对天龙八部一书感兴趣的王公大臣。
        ……
        在一切回归平静,天龙八部慢慢朝四面八方稳步发展的时候,萧煜之终于迎来了他人生中第一次婚姻。
        萧煜之在这个世界暂时还没有家,如今成亲按理说应该出钱买座宅子啥的,但想想好像没有这个必要,反正这汉阳县城也只是近期待在这,他早就计划好时机成熟会离开汉阳县城,到更大的州府去发展。所以,想来想去干脆就在沈府成婚得了,不管别人说他入赘也好,说他无能也罢,反正他也不在乎这些东东。
        原本按照这个时代的婚嫁风俗,迎娶的当日,男家应该鸣炮奏乐,发轿迎亲。然后媒人先导,接着新郎、伴娘、花轿、乐队、盒队,浩浩荡荡、鱼贯而至。花轿一到,女家奏乐鸣炮相迎。迎亲的队伍进入女家堂屋后,花轿落地,新郎叩拜岳父岳母大人。并在媒人的引导下向新娘的祖宗牌位和长辈们行过礼后,伴娘就挽着新娘上花轿了。上轿时,新娘一般要“哭嫁”,表示对父母的依恋。娶亲的归路,必须走另一条路,也叫不走回头路。
        萧煜之就居住在沈府,在他想来应该可以避免这些东西的,可惜人家沈府怎么说也是汉阳县城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嫁女这等婚姻大事,岂可这样轻率?
        结果,准丈母娘沈夫人出了个主意,把沈府暂时分成两部份,然后一部份代表男家,一部份代表女家。萧煜之可怜的发现,发轿迎亲的时候,并不是直接从沈府他居住的别院走到沈逸雪居住别院这么简单。而是从沈府他居住的别院出发,先围绕汉阳县城的几条主要街道走上一圈,然后回到沈府沈逸雪居住的别院,经过一大堆不可避免的习俗琐事之后,再接新娘从另外一条路围绕汉阳县城转上一圈回到沈府。
        这个提议出来后,萧煜之傻眼了,不过又不得不照办,为了自己那漂亮的媳妇,咱忍了。
        ……
        八月十五的中秋佳节,沈府内外都贴满了大红喜字,虽然这次婚姻来得太突然了点,但有钱好办事,即便只有区区十来天的准备时间,也已经让沈府准备得像模像样了。
        一大清早,萧煜之便被吵了起来,随即小翠等几个丫鬟七手八脚的帮他穿上大红喜袍,然后一顶新郎帽一团大红花,让他感到浑身都不自在,想想还是他原来那个时代的西装比较简单帅气。
        待一切准备妥当后,沈府那些家丁们便开始鸣炮奏乐,那个请来的媒人适时出现在萧煜之眼前。然后按照准丈母娘的意思,在家丁们的帮助下小心翼翼的爬上马背。与伴娘、花轿、乐队、盒队等等,一起浩浩荡荡的走出了沈府,往汉阳县城的一些街道绕去。
        “来了来了。”某眼尖的家伙。
        “萧先生终于出来了。”某消息灵通之辈。
        “哇,这迎亲队伍好气派哦。”某没见过世面的小子。
        “啧啧,新郎官一看就是学富五车的饱学之士,难怪能够写出天龙八部这样好看的书籍,看看……就连骑马的姿势都显得与众不同。”某爱屋及乌的天龙书迷。
        出了沈府之后,萧煜之就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街道两旁熙熙攘攘的挤满了人,全都看猩猩似的瞪着他看,不时指指点点。有些离得远点看不清楚的更是拼命朝萧煜之这边挤,导致萧煜之一行人前进速度跟蜗牛有一拼。
        其实这个在之前萧煜之便已经考虑到了,当时在天龙八部的章节后面提及他成婚的日期,如果到这天没人来关注倒是怪事了。一般情况下,无论是谁结婚,基本都只是想图个喜庆热闹啥的。
        但也有很多例外的。
        比如像萧煜之原来那个时代,有不少人结婚图的不是喜庆热闹,而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大摆宴席。亲朋好友那就不用多说了,即便是一些没啥交情的人也发上一张请帖,像这种人基本是冲着那‘礼金’去的。毕竟收到请帖的人去吃喜酒,不可能空手而去,肯定是要带上礼金的,这已经是惯例了。从而导致一些人一个月要参加几次喜宴,平均每年都有十几张喜帖。
        当然,这些说的都是普通民众,如果摆宴的是权势家族或豪门富商,那涉及的东西就更加复杂了。
        这些都是题外话,现在回归正题。
        萧煜之在天龙八部章节后面提及成婚日期,自然不会是为那金钱利益之类的,他只是单纯的想告诉一下广大天龙书迷,好让大家能够在心里小小为他祝福一下便足矣。
        不过直到现在才发现,他的想法有些太天真了,或者说他还没真正认识到这个名人身份。自从天龙八部在这个世界窜红之后,尽管人人都知道他居住在沈府里面,但亲眼见到他本人的却是少之又少。而今天他成婚第一次公开露面,对于从未见过他的众书迷来说却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这些书迷当然不肯放过了。是以,才有眼前这熙熙攘攘的一幕,毕竟对这些天龙书迷来说,赶过来见一面萧煜之,以后跟外人谈论天龙八部的时候,也多了一项吹牛的资本不是?
        抱着这个想法,整个汉阳县城的天龙书迷只要有空闲的,都聚集到了这里,跟萧煜之原来那个时代见明星差不多,只不过现在明星换成了萧煜之自己罢了。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粉丝’吗?”萧煜之既有些兴奋又有些欲哭无泪的想道。
        在原来的时代他只是个足不出户的宅男而已,并不是那些习惯被注视的当红明星。所以在诸多目光刷刷的注视下,要说有多别扭就有多别扭。再加上又是第一次骑马,虽然并不是策马狂奔的那种,且还有人在前面牵着,但还是让萧煜之心下忐忑,怕屁股下这牲口突然间发飙,那可就惨喽。
        “哎哟喂……我说你们大伙儿倒是给让让路啊,别耽误了新人拜堂的良辰吉时。”可惜在这种情况下,媒人的话一点也不管用,众书迷还是照常拥挤在街道两旁,他们虽然还没有具备‘粉丝’意识,可已经在行‘粉丝’之事了。
        萧煜之眼看他不出面是不行了,便小心的在马背上坐直身子,朝众人拱手说道:“各位请了,今天是在下成亲的好日子,因为现在时间比较紧,无法一一跟大伙打招呼。烦请诸位都往边上让一让,待改日有空了,再与大家相聚谈论可好?”
        众天龙书迷眼看萧煜之发话了,都乐呵呵的往边上让,不少人边让边回头跟萧煜之胡扯几句,能得到萧煜之回答的都兴奋不已。即便萧煜之回答不过来,大部份只是用眼神一瞥,也让不少天龙书迷觉得不虚此行了。
        在众人的配合下,迎亲队伍异常顺利的继续往前走,待队伍渐行渐远之后,右边一间茶楼的二楼窗口,一个蒙面女子站在窗前看着萧煜之的背影若有所思。手中拿着的赫然便是天龙八部第五回——微步毂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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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一朝成名天下知—第三卷 这个女人很彪悍 第008章 拜堂成亲(下)
     更新时间:2009…12…10 1:22:13 本章字数:3222
        内穿缕金百蝶大红袄,足蹬绣履,腰系流苏飘带,下着古纹双蝶红色百褶裙,头戴用绒球、明珠、玉石丝坠等装饰物连缀编织成的凤冠,再往肩上披一条绣有各种吉祥图纹的锦缎霞帔。。neΤ身后梳头婆梳头,一边梳一边大声说道:“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
        沈逸雪就像个木偶一样任人摆布着,从醒来至今,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梦幻。前些天虽然已经知道即将要嫁给萧煜之,但等真正到了这一天,她还是有些无可适从之感。
        不过,其实想想她也应该满足了,在这个时代,女子十五岁及笈,行成*人礼之后便开始提及婚嫁。沈逸雪当然也不例外,在她行成*人礼之后,说媒的都踏破门槛了。只是她有个好娘亲,举凡她不满意的一律回绝,再加上因为家族的需要,所以她的婚姻才得以拖延至今。
        在这个时代的女子往往“生在深闺人未识,是妍是媸无人知晓”。男女双方直到洞房之夜,挑开红盖头才知道对方长得什么样子。而沈逸雪与萧煜之虽然还谈不上什么感情,但总归是相处了一段时日,比起其它女子来,却是幸运许多了。
        正在沈逸雪想着心事的时候,她的贴身丫鬟小绿儿风风火火的从外面冲进来,嚷嚷道:“小姐,小姐,赶快把红盖头盖上,萧姑爷他们就要到了。”
        沈逸雪睫毛一动,瞥了眼古铜镜子中千娇百媚的自己,然后任由身边的丫鬟蒙上红布盖头。
        ……
        “丫丫的,总算是到了。”
        萧煜之暗暗抹了把冷汗,没想到人这么多,尽管众人都比较配合了,但迎亲队伍穿过几条主要街道,也花了比平时差不多三倍的时间。好在,经过千辛万苦、排除万难之后,终于又回到了沈府。
        在花轿到了之后,代表女方的一队人马当即开始鸣炮奏乐相迎,萧煜之等一行人被迎进了沈逸雪别院堂屋,花轿落好。
        接下来自然是叩拜岳母。
        按一般情况来说,此时应该先在女方家开筵,然后才接新娘回男方家拜堂开筵。不过那是一般情况,而萧煜之这是特殊情况,所以便略过了这个环节,直接在媒人的引导下,跟作为新娘的沈逸雪一起,向沈家的祖宗牌位行礼。随即,伴娘便上前搀着沈逸雪这个新娘子上花娇了。
        待沈逸雪这个新娘子上轿后,那些相当专业的家伙当即奏乐鸣炮,启轿发亲。萧煜之心中发苦的骑着马跟在乐队后面,用句不文明的话来说,如今骑马骑得他屁股都火辣辣的。尽管如此,萧煜之还不得不抬头挺胸满脸堆笑的。且不说出了沈府后有多少人看着,就是他身后还跟着花轿以及送亲人员呢!当然得注意形象问题了。
        胯下的马虽然一直很温顺,但论起舒适性比起萧煜之那个时代的轿车还是差远了。好在此次绕的路没有之前那么远,萧煜之只是在马背上幻想了一下晚上的洞房花烛夜,不知不觉间便又回到了沈府。
        照例的鸣炮奏乐,花轿停在了萧煜之居住的别院门前,那俏丽的伴娘当即上前掀起了轿帘,把沈逸雪这个新娘子给搀下轿来。
        然后傧相上前赞礼,而宾客则向萧煜之这个新郎倌以及沈逸雪这个新娘子身上散花。
        看到红黄各色纸屑不断的从天而降,萧煜之霎时满是感动,直到此时他才感觉到结婚的喜庆。说实话,只是区区十来天便定下成婚之日,不仅沈逸雪感到突兀,就是萧煜之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他非常垂涎沈逸雪这个大美人,但因为时间定得太紧逼,导致萧煜之一直没找到他的定位,有种既是当事人又似局外人的感觉。而此时见到红黄各色纸屑不断的从天而降,让萧煜之突然之间就进入了状态,真正融入了这个喜庆的气氛当中。
        说来话长,实则是一瞬间的事情。萧煜之如释重负的吐了口气,右手一把抓住沈逸雪那柔软细腻的小手,感觉到小手主人蓦地一颤,这牲口得意的轻捏了一下,然后笑容满面的拉着她走向屋堂。
        屋堂内,早已经摆设好香案,香烟缭绕,红烛高烧,亲朋戚友、职司人员各就各位。
        傧相二人分别以“引赞”和“通赞”的身份出现,开始赞礼。这就跟萧煜之原来那个时代的婚礼司仪主持人一样。
        萧煜之这个新郎倌以及沈逸雪这个新娘子开始一步步按引赞和通赞的赞礼开始拜堂。
        引赞:“新郎新娘就位(至香案前)”
        奏乐鸣炮。
        通赞:“新郎新娘(向神位和祖宗牌位)进香烛。”
        引赞:“跪,献香烛。明烛,燃香,上香,俯伏,兴,平身复位。”
        通赞:“跪,叩首,再叩首,三叩首,兴。”
        萧煜之与沈逸雪老老实实的按部就班,尽管这些东西都不懂,但有人在一旁指点,该献香烛的时候会有人把香烛送到手中,该上香的时候也会有人把燃好的香放到他们手中。同理,该跪还是该拜都有人一一指引,是以过程尽管复杂,但一切都进行得井井有条。
        “丫丫的,怎么拜个堂还这么复杂?都忙活半天了还没见重头戏,这个世界的人活得也忒累了。”萧煜之一连遵照指示一边暗忖着。
        还好,重头戏并没有让他等多久便到来了。
        引赞:“一拜天地。”
        对于这个萧煜之还是懂的,毕竟这样的场面虽然没有经历过,但他那个时代的电视都不知放了多少遍,这拜堂三步曲不用人教他也知道怎么做。拉着沈逸雪的温润小手,学着电视里的动作开始第一拜。
        通赞:“二拜高堂。”
        在这个时代,萧煜之那是孤家寡人一个,高堂自然是没有的,不过荣一那家伙还算对他的脾气,所以他这一方的高堂暂时就由他代表一下。而沈家的高堂代表除了岳母大人外,竟然连身体抱恙的沈老夫人也到场了,实在是有些意外,这也是萧煜之第一次见到沈老夫人。虽然因身体抱恙的原故显得有些老态,但眉目间依稀可见窥昔日风姿。
        引赞:“夫妻相拜。”
        萧煜之心里有些激动了,这一拜之后,他就不再是孤家寡人一个,而是有家室的人了。
        两人面对面的躬身相拜,因为红布盖头遮掩着,萧煜之无法看到沈逸雪如今是什么表情,暗暗猜测着嫁给自己她是欢喜还是觉得委屈呢?
        毕竟这种事情一般来说都是女方比较吃亏的,在这个可以说是男尊女卑的时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女人就不同了,基本上一生便只能选择一个男人,只要是选择了,那便是嫁鸡随鸡没办法再改变的事情,就是死了那也是男方家的鬼。有话说男的怕入错行而女的则怕嫁错郎,便是提及女人婚嫁的重要性。
        不过,萧煜之自信,即使沈逸雪对于匆匆嫁给他觉得委屈了,那也只是暂时的事情,假以时日,她一定会爱上自己的,这一点萧煜之深信不疑。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呃,不是某些人常挂在嘴边的那个‘日’,虽然萧煜之也相信越‘日’感情才越深,不过此为下策,上策自然是以攻心为主。
        汗,扯远了,回归正题。
        萧煜之与沈逸雪行交拜礼后,终于在一句“送入洞房”的喊声中把今日的婚宴推向了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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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一朝成名天下知—第三卷 这个女人很彪悍 第009章 洞房花烛夜(上)
     更新时间:2009…12…10 1:22:13 本章字数:3305
        不管是萧煜之原来的那个时代,还是如今的这个时代,都有闹洞房的风俗。在这个时代,由于很多新人们婚前都不太熟悉甚至不相识,新婚之夜要他们生活在同一空间,心理上可能会感到不自在。而闹洞房,无疑可以通过公众游戏让新人消除隔阂,捅破羞怯的“窗户纸”。
        如今萧煜之成婚,自然也避免不了被闹洞房。本来在喜筵上便喝得有些多了,众宾客你敬一杯我敬一杯,尽管新郎倌有特权,每次只需要喝一口便成。可就算每次只饮一口,也耐不住人多啊。好在这个时代的酒水度数都不高,再加上萧煜之一心提防着,倒也没有当场让人给敬趴下。
        到了闹洞房时,沈安康这臭小子最是活跃,让本来就喝高了的萧煜之头痛不已。最后还是自家媳妇心疼丈夫,派小绿儿把那臭小子给领了出去,而众人看闹得差不多了,也一一退了出去。
        正所谓春宵一刻值千金,众人闹归闹,总得注意分寸的。
        待所有人都离开之后,萧煜之看向蒙着红布盖头端坐在床榻前的新娘子沈逸雪,心里瞬间便激动火热起来。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这——
        便是传说中的洞房花烛夜啊!!!
        萧煜之心情激荡的一步步走近,直到能够听闻沈逸雪的轻微呼吸声方才停下,深吸了口气,缓缓的伸出了双手,在碰到那块红布盖头的一瞬间,不由得想起了他那个时代的一首歌——掀起你的盖头来。
        掀起你的盖头来
        让我来看你的眼睛
        你的眼睛明又亮呀
        好象那秋波一般样
        你的眼睛明又亮呀
        好象那秋波一般样
        ……
        很欢快的一首歌,暗暗哼着这首歌,萧煜之激动的心情也慢慢平复,双手慢慢的掀起了那块红布盖头。
        顿时——
        一张娇俏迷人的脸蛋慢慢的出现在萧煜之的视线,让他不由自主的屏住呼吸,美,实在是太美了。尽管这张脸蛋平日里没少见,但此时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因为化了淡妆,总之,萧煜之感觉此时的沈逸雪实在是美得惊人。
        红布盖头慢慢的被掀开,沈逸雪本来就紧张不已,此时发现萧煜之正失神的盯着她看,眼中尽是痴迷之色,更是让她不胜娇羞。两颊不知何时已是霞云密布,不过心底却也暗暗的有些窃喜。毕竟这男人从今天开始,便是她沈逸雪的夫君了,自己夫君能够如此痴迷于她,当然是一件好事。
        “萧……呃……”沈逸雪声音戛然而止,想起如今两人已经是拜过堂正式成为夫妻了,原来的称呼似乎有些不妥当,不由得羞答答的改变称呼,呢声道:“夫君,你……你看够了没有?”
        “当然没看够,一辈子都看不够……”萧煜之此时脸皮厚如铜墙,智商值瞬间飙升到一百八,腆着一张笑脸,抓住沈逸雪柔软细腻的小手,煽情的话语无师自通,张口便来:“娘子,你实在是太美了,我萧煜之今生今世能够娶你为妻,实在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的福份。”
        “夫,夫君……”沈逸雪何曾听过此等羞人的话,只觉心怦然乱跳,脸颊如火烧般滚烫,紧张得心手都冒汗了,双眸更是不敢与萧煜之对视。
        都说酒壮色胆,这话虽然没有科学根据,但喝酒后受到酒精的刺激,特别是在将醉未醉的当口,比起平时来确实胆大了许多。如今萧煜之本来喝得就有些高了,而眼前这千娇百媚的女人更是成为了他的老婆,这还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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