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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霸王闯春秋-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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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鹰也将乐羊传授的冲阵矛法,一招不拉的传授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根基,悟性皆是上上之资,很快就学会了这冲阵矛法,但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并不太适合姬凌云使用。
虽然他的力量较之以往有很大的提高,但始终无法比上项鹰这类,自幼就练起一身神力的强者,不由得有些沮丧。毕竟,这个时代,只有长兵器才是战场的利器。一寸长,一寸强,也不是没有道理。
无意间,姬凌云发现不远处有一棵大树,那树形体端正,树干通直,树冠卵圆形,树皮黄褐色,小枝光滑无毛,仿佛在哪里见过。
突然,姬凌云脑袋一震,大叫道:“这不是白蜡树吗?”后世,他家别墅中种满了这遮荫白蜡树。理想文学(www。fsktxt。com)会员整理提供。
第三十七章 百兵之王
       看着白蜡树,姬凌云脑中好象想到些什么,但是一时间却抓不住,不由眉头紧缩,一脸心事。
项鹰误会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大受打击忙道:“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凌云兄在力量上确实有些欠缺,但只要勤加练习,在沙场上一样可以威风八面。实在不成,用剑也不错。凌云兄的剑法刚柔并济,不必舍己长而用己短。”
“对了!就是刚柔并济。”姬凌云兴奋的大笑了起来,青铜长矛无法刚柔并济,但“百兵之王”的枪却可以。且枪又称“百兵之贼”正适合自己武艺中“诡诈”的风格。
战场上最实用的兵器就是百兵之王的枪和百兵之帅的刀,现在刀枪都没有现世,而它们构造简单打造起来并不困难。
尤其是枪更是简便,只要一个枪头就可,而白蜡树木材坚韧是最适合造枪的木材之一。最著名的就是明代的女将秦良玉统率的白杆兵。那些白杆兵一律使用白蜡树作柄的长枪,非常实用。
姬凌云大笑了几声叫来了姜良向他讨要白蜡树。
姜良啼笑皆非自己全家的家当都捐出来了,一颗寻常的遮阳树又算得了什么,当下就让下人将树砍断。
姬凌云让姜良去请临淄最好的木匠,然后就一脸宝贝的看着倒地的白蜡树。那白蜡树树干笔直,竟是难得的上品,不由咋咋称奇。
孰不知,古人注重颜面。
姜良是临淄城内数一数二的大商,家中的一草一木又有哪一个不是上品的?这白蜡树自然也是百中无一的好货色。
项鹰奇道:“凌云兄,你这是为何?”
姬凌云大笑道:“以此树为杆,造一柄长枪。”
姜良纵是满腹经纶此刻也疑惑不解问道:“以木为柄,造一个头,这不是矛吗?怎么称枪了?”
项鹰再次误解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在投机取巧不悦道:“凌云兄,冲阵矛法,至刚至强。你不用青铜长矛,而改用木制长矛。固然可以减轻重量,但同时也限制了它的威力。硬木虽硬,但冲阵矛法后几招一但使出硬木非断不可。”
姬凌云暗自叫屈,在让他们说下去自己真的就成了投机取巧之徒了。他先不答话,从白蜡树的分枝上砍下一截,草草的做了一个简单的枪杆。
然后在看向项鹰道:“解释万言,不如直接一试。你防我攻,一招击你要害。”
项鹰心中大气,暗道:“你我武艺相仿,但在矛法上你差我甚多,我到是要看看你如何一招胜我。”
项鹰屏气凝神,青铜长矛横在胸前,双目紧紧盯着姬凌云。
姬凌云暗自一笑,看着项鹰这架势他就知道自己胜券在握,他对枪一无所知又哪晓得枪的妙处。
姬凌云大喝一声,身子一传手中长棍直劈而下。
项鹰冷冷一笑,“就这点水平也敢托大?”双手平举,双脚结实的扎了个马步。
“当”的一声,项鹰成功的挡住了姬凌云这奋力一击,就在他认为要胜的时候,姬凌云双手抓住棍柄,用力向下一压,长棍竟然弯曲了起来滑过项鹰的青铜长矛,弯曲的长棍登时绷直结结实实击在了项鹰的胸口,将他击退了三步。
姬凌云收回了长棍道:“若这棍上安有青铜枪头你待如何?”
项鹰大张着嘴巴不可思议的揉着双眼道:“必死无疑!但这也太难以相信了,木棍都弯成那样,怎么可能不断?”
姬凌云道:“这就是白蜡树干的妙处,它材质坚韧,不但能挡利器,还可以弯而不断。我手上这个还是寻常的枝丫,若是树干中心的部位更是坚韧无比。”
“妙、妙、妙!”项鹰一连说了三个妙字,“矛身沉重,当借马力冲撞,势不可挡。却不可轻发,因其易发难收,一旦露出空门,易为敌乘。而且因为重而长,倘若力度不对,对手只需轻轻一点,矛即落地。可枪却不同,挡重兵器时,枪身一弯,敌力即卸,根本不须用多少力,且运转决快捷,刚柔并济。若非,我早已习惯了用这青铜长矛,项某非改用枪不可。”随即叹道:“凌云兄真乃当世奇人,竟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创出这等神兵。”
姬凌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春秋时代确实没有枪的记载,看来这枪之始祖要落在自己头上了。
一个时辰,史上第一把长枪终于制造完毕。
那是一杆细长的青色长枪,枪头锐利而充满煞气,本来白色的枪身为了配合青铜枪头的颜色而用染草染成了青色,看起来非常的华丽美观。
除了枪头外,其他一切姬凌云都非常满意。不过,他也未强求,毕竟好的铁匠百中无一。日后,有缘遇到欧治子或者风胡子在请他们造一个便是。
接下来,姬凌云就开始了舞起手中的长枪,而试枪的对象正是项鹰。
此刻,虽姬凌云还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但他却有信心能够根据长枪的特点创出一些基本的杀敌之术。然后从实战中去研究,向杨业、岳飞一样,逐步创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
项鹰也是一个武痴,并不打算放过这个机会,主动同姬凌云一起研究起来。
项鹰久战沙场十余年,一身经验十倍与他,提出了许多绝妙的想法,两人本来就密切的关系,在这一刻更上了一层楼。理想文学(www。fsktxt。com)会员整理提供。
第三十八章 刺杀齐王
       为了这次的刺杀,姬凌云他们做了许多的准备,尤其是森熊用的两百斤大铁锥,更是耗费了无数心血。
大铁锥由上而下投掷,必可将车驾砸得四分五裂,车内乘员也将有死无生。为了试验铁锥的威力,姬凌云他们在五日前就来到了这里,实地考察,徉装齐简公经过,连砸碎了十余部车。
森熊经过不断的练习,大铁锥也投的越来越准,姬凌云等人也有着十足的信心。
此刻,姬凌云望了望天空,见日以当空,正是正午时分,担心地嘀咕道:“已经到了正午,离约定的时间不远了,怎么还不见姜良的回报?”
他话音刚刚落下,远处就走来了姜良。
“姜兄为人圆滑,思虑周全,不会出什么意……”项鹰刚说到这儿就看到了姜良道:“看,他这不是来了吗!”
姜良气喘吁吁的走了过来长话短说道:“齐简公的车队已经离此不远,将在一个时辰后赶到。”
姬凌云握紧了拳头成败就在此一举了,平复了紧张的心情下令道:“姜良,你根据计划,回到临淄装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探听详细消息后,在前往牟平等候。我们一出泰山,立刻就赶往牟平。”
姜良慎重的点头道:“王子保重,我们牟平见。”
一个时辰后,只见断崖那头灰尘扬起,高而扩散,正是有大队车马快速赶来的迹象。
姬凌云一行人将大铁锥藏入陷阱中去,以木板实土掩埋。三人分别上了茂密的古树藏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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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简公悠闲的坐在御驾之上,丝毫不觉得危险的来临。
自从他听取计然的游说冒险出战得胜后,他就受到了全齐国的信赖,王位坐的非常安稳。虽然目前田氏一族依然是齐国最大的氏族,但他最近提拔上来的阚止一系,已经有了能够与田氏一族分庭抗横的实力。
田氏一族也一改往日的风格不在对他指三到四,而成了现在的娓娓应诺。这次狩猎正是田氏一族服软的最好证明。
正在他有些洋洋自得的时候,整个车队忽然停止下来。
右相阚止道:“启奏大王,前面已到断崖,因地势险恶,直道必须由狭窄的山谷通过,臣正派人上山两面搜索,确认无危险后再走。”
左相田恒大怒道:“这是齐国境内,还需要这样吗?谁敢动大王一根毫发?”
齐简公听后“呵呵”笑道:“左相不必动怒,就暂时休息一会,右相所虑甚对,万事小心为上。”
阚止得意的哼了声命令士兵搜查。
田恒面怒冷笑,暗道:“就让你们得意一阵子吧!在过不久,我定要你们后悔终身。”
这田恒老奸巨滑,心狠手辣,他早已看清齐简公的最终目的,但他却不动声色的任由齐简公呼来换去,并且极力讨好。为了就是在暗中凝聚实力,在关键的时候异军突起杀阚止,除齐简公并且另立傀儡新君成为全倾朝野的代齐王。
三千齐国精锐分作两边上山,漫山遍野地搜索过去,并在谷道两头及各要点派上警戒。
他们搜索的确实仔细彻底,但选择错了目标。他们找的是大队人马的大目标,认为只有军队才能够伤害到崖下的齐简公。而姬凌云一行人却穿着同树叶相仿的衣服,隐藏在他们的头上。
尽管成千的齐军牵着马从他们脚下的山路走来走去,但就是没能发现到他们。确认无危险后,齐国的车队又再缓缓移动。
姬凌云由树上一跃而下,见四周无人,打了个手势,利马站在岩石上向下观望。
崖下的情形一览无余,数百士兵在前头开道,四周严密警戒,六百名执戟佩剑的郎中,前后左右拥卫着一部款式豪华的御驾马车,齐国军王的旌旗迎风飞扬,毫无疑问那就是齐简公的所在之处。
姬凌云指着齐简公的御驾马车道:“小森,向那狠狠的砸去。”
森熊神色严肃的看着下方,运起全身力气,浑身的肌肉隆起。
他挥动铁锥,在空中划了几个圆圈,在日正当中的阳光下划动了几道光圈,他对准御驾马车松手投掷,铁锥在半空中发出呼呼声响,显示铁锥去势之疾和他力道之大。
“轰嗵”一声,铁锥不岂不倚砸中御驾马车,整个车厢砸得四分五裂,驾车的六七黑色骏马受到惊吓,直立长嘶。
“耶!”姬凌云捏了一把冷汗,大叫了一声,三人全力向深山中跑去。
只要在齐军来到之前,他们能够进入深山,齐军就无法耐他们如何。
其实,整个刺杀行动只需森熊一人就可,但要走出这处处是险深山老林非三人齐心不可。
此刻,断崖下哀号一片,乱做一团。
只因,森熊的那一手丢的太漂亮。两百斤的铁锥,正好砸在齐简公的头上。齐简公连叫都来不及就成了一团肉泥。
恐怕连森熊自己看到这个场面也会觉得不可思议。
田恒看着以成肉泥的简公目光呆滞,心底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早有杀简公之心,可却不是现在。此刻,他根本就没有完全做好准备,现在简公一死,那么这弑君大罪非落到自己身上不可。
是谁害自己?
田恒双目喷火的瞪向自己的政敌阚止,却见阚止也用喷火的双目望着他。
他们的眼中都有一个意思:
是你杀了大王!理想文学(www。fsktxt。com)会员整理提供。
第四十章 鸱夷子皮
       逃入深山,姬凌云、项鹰、森熊三人这才彻底的松了口气。他们走的是无人问津的小道,过的是荒木丛生的密林,齐国的军队根本就无力搜寻。
这泰山拔起于齐鲁丘陵之上,主峰突兀,山势险峻,峰峦层叠,形成“一览众山小”和“群峰拱岱”的高旷气势。山上多松柏,更显其庄严、巍峨、葱郁;且多溪泉,故而不乏灵秀与缠绵,缥缈变幻的云雾则使它平添了几分神秘与深奥。
其主要特点为雄、奇、险、秀、幽、奥,山上有数不尽的珍惜食用植物。其中灵芝、何首乌、板栗、核桃等为最。
黑熊、马、鹿、山羊、野兔等动物随处可见,还有就是无处不在的成群野狼。有时更是疯狂的对着他们发动攻击。
但是三人都在第一时间内上树,并且弯弓将它们逐一射杀。
至于箭枝,并不用发愁,他们早已准备了重达五十斤的箭枝由森熊背负,而且他们用的极省,射出去的箭几乎都要回收过来,直到不能用为止。
姬凌云在两年前就有了在丛林生活的经验,而项鹰征战十载,行军经验丰富,至于森熊更是在山边长大,三人根本就不愁无法在山林中生存。
他们天明行走,夜间轮流守夜,一直走了二十余日,方才下了泰山。
为了不惹人怀疑,在下山前,他们在山中的清泉中洗澡剃须,将身穿的衣物烧毁,分别装扮成登山游历而迷路的富家子弟。
姬凌云扮成手无缚鸡的书生,而项鹰、森熊则为随身保镖。
一行人在确认自己没有引人注意以后,买了三匹马急冲冲的向牟平赶去。
还没走上二十里,就听一阵巨响,森熊重重的摔到了地上,他跨下的那匹马正吐的白沫,出气多而入气少。
原来,森熊体型太过硕大,这等寻常马匹根本就支撑不住被压晕了过去。
不得已,项鹰回镇又买了匹马同时还买了辆车,四马同拉缓缓向牟平开去。
牟平位于齐国最东方靠海,这是姜良想出的逃生之法,齐简公遇刺齐国不但混乱,而且人心惶惶,边境守备也异常深严,为了避免不需要的麻烦。
姜良决定由海路南下,姬凌云、项鹰、森熊都乔装成船夫,而姜良自己则入越经商。齐越两国相交密切,越国笔墨绸缎畅销各国。而姜良作为齐国最富有的商贾之一,入越开发商业渠道,并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
齐国很重视商业的发展,各地官员也不会多加为难。
一路上,姬凌云一行人只在小村逗留补给,从不入大城一步,很是安全。十多天后,终于到达了牟平。
姬凌云和姜良在城内东南面的一所大宅内会面。
姜良见姬凌云安然无恙一脸欣喜,姜柔也是亦然。
大宅内满布英武的打手,约有三百人,这些都是姜良的心腹家将值得信任,且这些家将都是经过正规的训练,战力颇为不俗。
姬凌云等人来到了正厅,依次就坐后。
姬凌云才道:“如今齐国的局势如何?是否达到了我们意想中的结果?”
姜良喜声道:“比意想中的要好上许多,齐国的两大派系已经正式交锋。左相田恒放言右相阚止杀君,决定立田恒女婿齐简公之弟姜骜为大王。而右相阚止正好相反说左相田恒杀君,决定立师从自己的齐简公之子姜萌为大王。两人在朝堂之上大大出手,事后更是发生了械斗,国都临淄人心惶惶。”
停顿了会而,姜良续道:“那田恒想必早已怀有异心,他门下眷养了许多死士,在斗争中稳占上风,将阚止、姜萌赶出了临淄。姜骜登基为齐平公,而田恒自立为太宰。
逃出临淄的阚止、姜萌逃到了柯邑与田恒、姜骜对抗。齐国的这次内乱,没有一年恐怕很难平定下来。”
“一年!”姬凌云道:“足够了,平定后还要休养。齐国的这次动乱,给了我们足够的复国时间。”
姬凌云这时看向项鹰正色道:“项兄,我姬凌云现在无权无事,不能给予你想要的东西,但此刻我确实需要你的鼎立襄助。”
项鹰神色严肃道:“王子不用在说,惜日你言,‘好马有,但伯乐却不常有’,我项鹰行走诸国,却未遇见属于自己的伯乐。惟有王子认同,并且给予鼓励,令项某重拾斗志。当知道王子的真正身份时,项某已然明白属于自己的伯乐出现了。”
项鹰起身对姬凌云拜道:“项鹰今生愿侍奉王子,唯王子号令侍从。”
姬凌云大笑道:“好,那我也答应你。等时机成熟,我将组建一支万人的骑兵队,而此军统帅便你是项鹰。”
项鹰感激纳拜。
齐国内乱在前,项鹰臣服在后,正可谓双喜临门。
姜良的商船要明日才能出行,姬凌云觉得无聊便在姜良、项鹰的陪同下游逛起了牟平县城。
牟平县濒临海边,此处没有临淄那般的豪华繁荣,却充满了安详宁静,令人神往。
不知不觉来到了城南,一处辉煌的豪宅出现在众人眼前,那豪宅规模巨大,占地面积竟丝毫不下余惜日他所住的府邸。
姬凌云惊讶道:“这是什么人居住的地方,在这偏远之地,竟有如此豪宅。”
姜良答道:“这宅院的主人是一个迷,除了知道他叫鸱夷子皮外,其他一概不知。”理想文学(www。fsktxt。com)会员整理提供。
第四十一章 伪沁芳亭
       “鸱夷子皮!”
姬凌云几乎惊叫了起来,鸱夷子皮这名字他在熟悉不过了,不正是那春秋史上的奇才之一,也是导致吴灭国的主凶之一的范蠡吗?
据说,范蠡因知晓勾践的为人,在举国欢庆之时,急流勇退。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
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一生的出众而能干的才能被齐人赏识,齐王把他请进国都临淄,拜为主持政务的相国。
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此刻距范蠡离开越国不过一年,正是他在齐国初露名声之时。
姜良见姬凌云脸色微变,双眼露出一丝杀机,惟恐他在这关键的时候生事忙道:“王子认识这鸱夷子皮?我与他有些生意往来,但并无深交。他以诚信而扬名,来齐国时只是一寻常之人,但为人却仗义疏财,乐于助人,深受当地人的好评。不过一年,就以经商累积了数千家财。在做生意上,很有能力,据我估计。不要五年,他在商场上的地位就能够于我姜家在商场上对抗。”
姬凌云苦笑道:“鸱夷子皮,我怎能不认识,他就是当年越国的范蠡啊!”
姜良也闻之色变,他为人颇为正派,虽知晓当日范蠡为了败吴而不得已才令军队肆虐,但却并不赞同这种做法,心中多少有些鄙视。可无可否认的是范蠡确实是一位身怀惊世之才的能人义士,他的才干并不会逊色于晋国的赵鞅。
姜良心念电转,既有杀他之念又希望姬凌云可以收服他,让他为吴国效力,但姜良心底却知道这几率是多么的渺小。
“走!”姬凌云淡淡的说了一声,轻声道:“我们晚上在来,随机应变。”
姬凌云也知人才的重要,范蠡的才能无论放在那一朝代都算的上举足轻重。若能真正为自己所用,那在好不过。倘若不能,那也只要将他除去,一绝后患。
入夜,姬凌云身着夜行衣服同姜良、项鹰、森熊来到了范蠡的府外。
姬凌云道:“我和项兄先去探了究竟,你们在这里等候。”
姜良点头道:“万事小心,若有变故立刻发号,我们乔装强盗杀进去。”姜良已经在范蠡府邸的周围埋伏了百名好手,随时可以冲杀进去。
姬凌云、项鹰对望了一眼,来到到围墙下。
项鹰指了指手又指了指高耸的围墙。
姬凌云会意后退了几步,急速冲刺起来,一脚踩在了项鹰交叉的手上借力跃上了围墙,然后也将项鹰拉了上来。
他们的动作犹如灵猴一般,丝毫不拖泥带水。
跳进了府内,环顾四周。
阁楼、幽径、池塘、凉亭,一座豪华的别院竟现眼前。
姬凌云仿佛中邪一般呆立当场,这哪是在范蠡的府邸,这里的一草一木,不正是他府邸中沁芳亭的摆设吗,一股很不好的预感在心中蔓延。
项鹰见四周的景象也忍不住轻声赞叹:“这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过的如此奢侈。”
姬凌云死劲的摇了摇头,脑中浮现出范蠡、西施恩恩爱爱,泛舟五湖的情景,想到这里,胸口一阵隐隐发痛,脑海中立刻出现了那个惊世绝艳的丽影,心中不知是酸楚还是嫉妒,又或者两者皆有。
突然,姬凌云重心失常,倒在了一旁的草丛中。
原来,就在姬凌云魂不守舍的时候,一人从对面的楼房中缓缓的走来。
姬凌云在草丛中凝神望去,一身洁白,在月光的照耀下有如月宫仙子一般的西施抱着一方古琴,仿佛踏着云彩缓缓的向他们走来,确切的说因该是向湖中凉亭走去。
“好美!”久经沙场早已心如铁石一般的项鹰也不由为之受魂,眼中出现一丝沉迷。
是她,果然是她!
两年未见,风采依旧,始终如此迷人。莫说项鹰,当年就连伍子胥初见西施的时候都觉得一阵目眩神迷。不过,也是因为这阵目眩神迷,令他对西施动了前所未有的杀机。
姬凌云额上青筋暴凸,拳头握得“嘎嘎”作响。
当年为了报仇,不想被女色而分心,将她们逐走的举动,难道就意味着自己将要失去她吗?若是如此她又为何要告知自己的去处?既然告知自己的去处,为何又要更范蠡住在一起。
西施坐在亭中背对着姬凌云,轻飘飘的将古琴放在石桌上,双手轻弹了起来。
凄凄然的琴音从西施那芊芊玉手中流泻了出来,哀怨婉转,重重叠叠。那伤感的音符,压抑所有的悲伤与等待,一个音调一个悲。寂寥渐渐弥漫,整个夜空却隐不去那背后深藏的忧郁。
姬凌云忍不住想道:“她在思念谁?”
脚步声再次想起,琴音骤然中断。
一个人影从院外的大门走了进来。
来人一身青裳,举步坚定有力,正是气宇非凡,风度翩翩的范蠡。
此刻范蠡虽年过半百,但举手投足无不温文而雅,配上他那仿佛看透一切的双眼,足以让任何女子沉迷当中。
姬凌云也不由自行惭愧,论相貌他并不在范蠡之下,当那一身气质却非此刻的姬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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