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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云夺日-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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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德?曼若是因为戴斯?金的父亲遭到狙击失智而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后来他透过敬拜上帝来寻求安宁……”
  
  “他爱恋罗宾?金将近二十多年,任,有时候我不太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能让人这么样地执着,在对方的灵魂死去之后,随之崩溃。”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
  
  ——我爱的人,他真正的灵魂已经死去了。
  
  ——我犯了最愚蠢的错误,但是,我还是无法不去追随他,即使他并不需要我。
  
  凯萨琳说,这是遗书中的两句话。她最近的情绪似乎一直起伏不定,单看先前她对待戴斯?金的果断态度,就能感受到凯萨琳的心境有所转变。
  
  “任,你相信真的有如此真诚的感情吗?”
  
  然而,在过了两天之后,我和凯萨琳都收到了戴斯的邀请参加庆祝会,他的语气诚恳,我第一次从他的话语中感受到了他高程度的文化修养,一瞬间还适应不过来。
  
  凯萨琳因为茱蒂吃坏肚子必须到医院照看女儿而无法参加,并将这重担扔到我头上,戴斯虽说态度赤诚,语气中还是少不了那股霸道的意味,我几乎没有拒绝的余地。
  
  这个庆祝会杜亦捷自然也会出席,相隔数天未见,看着他迎面走来的时候,我总有股说不清的奇怪感觉。
  
  怎么说呢,有种心脏让人捏着似的,呼吸不太顺畅。
  
  杜亦捷显然不知道我会来,从被宾客团团围住的小圈子大步而来,“小祺,你怎么会……”杜亦捷不知想到了什么,眉头一紧,而在这时候,作为主角的戴斯却笑着走了过来,态度热情友好的扬声说:“我重要的朋友,你终于来了。”
  
  戴斯看了眼杜亦捷,嘴角笑了笑,转而拉着我走向前头的好几个衣装不俗的人。
  
  “这位就是帮助我的律师先生,任……”他看了看我,我会意地笑笑说:“任祺日。”戴斯对着眼前那一群人笑了笑,带着玩笑的语气说:“你应该取个洋名,Ingram很适合你,象征了智慧。”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我有些不自在地应酬一二。
  
  戴斯笑了笑,自顾自转头地对我说:“对了,那位嚣张的红发律师也来了?我必须承认她确实有两把刷子,我得感激她。”
  
  “不,很抱歉,她今晚有些其他重要的私事。”
  
  “哦?”戴斯挑了挑眉,又从侍应生的托盘中拿了杯酒,对着我指了指,“那好,这杯你就先代她喝了,我们痛快痛快。”
  
  我虽不至于一杯酒醉,可在这种场合,还是得尽量控制才好,只是这一杯想来是躲不过的了,正要抬手接过的时候,杜亦捷却走了过来伸手揽下,将那杯酒一口饮尽,戴斯像是有些不快,将我揽了过去,“这杯不算,你喝。”
  
  杜亦捷眉头一紧,“戴斯,注意你的形象,今晚不是给你胡闹的时候。”
  
  “我胡闹?”戴斯笑了笑:“是啊,我就是个没用又爱胡闹的破落户,爸爸给我的东西就快要被那些人瓜分了,雷德那个叛徒也是被他们私下解决的,但是你不要忘了,我不一定会是输家,我手里还握有你的把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刻意放低了声量,我和他靠得近,几乎是听得一清二楚,心中有些惊愕。
  
  杜亦捷闻言倒是一笑,摇了摇头,仿佛戴斯说得是什么可笑的事情。
  
  戴斯状似无趣地冷哼一声,放开我径自往另一头的宾客走去,我下意识地揉了揉被捏的有些发疼的肩膀,杜亦捷两手按在我的肩上,“把你卷进来了。”
  
  我自然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我只是个小人物,起不了什么作用,就是不知戴斯怎么邀请我来这种场合,这不像是单纯的庆祝会,空气中似乎隐隐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的气味,其中有不乏面目熟悉的大人物。
  
  “小祺。”耳边传来温热的气息,我一个激灵,抬手掩住耳,急急转头看着杜亦捷,只见他笑了笑,说:“你很能发愣,在想什么?”
  
  “没、没想什么。”我别过眼,低垂着头,脸上火烧般地灼热,自发地和杜亦捷拉开了一点距离。
  
  杜亦捷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说了句“失陪”,侧头听了听,脸色有些变化。
  
  “谈不拢?……”杜亦捷语气不太愉快,后来更为严厉起来:“他今晚会……”
  
  “无妨。做你的事吧。”
  
  杜亦捷挂了电话的同时,就有一个类似手下的人走了过来,在杜亦捷面前微微弯腰,说:“那一位已经到了。”
  
  杜亦捷脸色有些难看,拢了拢外套,说:“还真是个大麻烦。”语气有些烦躁。
  
  我对杜亦捷道:“你有事的话先去忙吧。”杜亦捷看着我微微皱眉,“我一会儿让人送你回去。”他拍了拍我的肩,和那个手下一起往宴会大门走去。
  
  我暗暗松了口气——不知是来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人物,会场里的人不少聚集到了门口。
  
  我乐于站在角落,到底也是不好参合,拿了点东西在角落尝了尝,一个健谈的白人侍应生还向我推荐了他们这里的奶油蜜汁虾仁,好在这会场不小,我这默默无闻的也没什么人注意。
  
  却没想到,我正吃得欢的时候,一个人有些匆忙地走了过来,看着我喘了喘说:“任律师,原来你在这里,请跟我来。”
  
  “请问是有什么事么?”我疑惑地看了看他,他是跟在戴斯旁边的一个叫汉斯的随从,刚才走进会场的时候还打过照面。
  
  汉斯说:“先生,这事情我也不明白,不过有个大人物要见你。”
  
  我挑了挑眉,大人物?
  
  “任律师,请跟我来吧,老板在那位先生面前称赞了您,他似乎对您非常感兴趣,一开口就说要见您。现在在休息室等您,快些过去吧。”
  
  “那……麻烦你了。”
  
  我的眼皮跳了跳,当下有股不好的预感。
  
  跟着汉斯走出会场,那似乎真的是个挺不得了的人,周围围着许多人,这般瞧去还看不清是谁。
  
  “律师先生,记得和那一位说话的时候要留意点,我这是给您忠告。”
  
  估计是汉斯的语气太慎重,我也有些紧张起来。
  
  在装饰堂皇的门口前,汉斯直挺着摇,低咳了咳,然后敲了敲门。
  
  门打开的时候,温暖的空气蔓延而来——在这种时候开暖气,实在有些怪异。
  
  似乎有好几个人都在里头,汉斯先行走了进去,只听汉斯说道:“老板,我把人带来了。”
  
  我暗暗吸了口气,带着浅笑微微抬头。
  
  站在一边的华人对着坐在中央的那人笑说:“这小伙子应该就是金先生口里刚才说的任律师了,三爷。”

番外七

  重生之沉云夺日 番外七
  
  烟雾弥漫。
  
  他有些漫不经心地看着外头,桌子上摆放着那做工精细的白金坠子,在微弱的浊黄灯光下闪耀。
  
  他将坠子又拿起来,捏在两指间把玩。
  
  这坠子的设计很别致,外头是个圈环,里头有一个月牙——确实是个能做些手脚的隐秘地方。
  
  在一天以前,他还沉浸在与那个人相遇的喜悦之中。
  
  或者应该说是激动。
  
  要不是方才阿德带给他这些事实,他或许会跟毛头小子一样地,糊里糊涂地陷了进去。
  
  几个小时前,阿德就站在桌前那个位置——他们都不是以前那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冲动少年了,时光太磨人,阿德从以前跟着他到现在,少说也有二十年了。
  
  “杜哥,我知道说这些话可能不太中听。”
  
  阿德抬了抬眼,斟酌了话语,才说:“这也太巧合了,怎么这么巧,他就出现在这个地方,然后又这么巧,被杜哥你救了——呵。”阿德摊了摊手。
  
  “杜哥,他真是没什么脑筋,和以前一样,看过去真的是一点也没变。”
  
  是啊。
  
  除了那模样有些细微的不一样,其余的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但是,也只是“看过去”而已。
  
  他在这十几年经历过太多事情,多得连他自己觉得不会忘记的感情,也开始有些模糊起来。
  
  阿德将这个坠子交给他,“杜哥,我们都明白,很多事情不能单看表面。”
  
  阿德看过去粗里粗气,心却细得很,这些年来着实帮了他不少忙。
  
  那坠子的月牙里面有个精巧的窃听器,细看边缘,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匆忙粘合的痕迹。
  
  “杜哥,没有人,是不会变的。”
  
  他认同这句话。
  
  不管这玩意儿代表了什么阴谋,这些年以来他一直藏在心底的“纯粹”,似乎也经不住时光的磨练。
  
  “我明白。”他有些疲累地捏着眉心,他整晚没睡,遇到那个人,他激动得不能自己,却又怕吓着了那人——他还以为,他们之间还有很多的时间。
  
  只是,这美梦醒得太快了。
  
  烟灰缸里满满的烟头,他看着这随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他已经不是那个意气用事的热血少年了,现在的他,很多东西都已经玩不起了。
  
  他不是不愿意相信任祺日,他只是不太相信“人性”罢了。
  
  这种心痛的感觉,他比想像中的还要快调适过来。
  
  以至于在第二次见到任祺日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任祺日看到他的时候,显然很惊喜,他看不太出,那惊喜之中还没有带有其他的成分。
  
  不知这是不是也是巧合,任祺日当上了律师。
  
  他捻息了烟——少年时候的话,他自己想了,都隐隐觉得幼稚。
  
  任祺日和他相处的时候有些战战兢兢,他带着他去吃法国餐,不管是气质或是餐桌上的礼仪,任祺日都掌握的很好——他以前怎么不明白,这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而任祺日又不太一样,他骨子里似乎有种柔软的正义,那么为了一个检察官的朋友,而舍身取义来接近他这个十恶不赦的人,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入口的红酒,味道是极苦的。
  
  他这一顿是为了年少时那段朦胧的、还不及萌芽的感情,来做一个简单的结束。
  
  但是,后来的发展,他有些意外。
  
  当看到任祺日额上都是汗水,喘喘地将那地瓜塞入他的手里,他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我在打工的时候,常买来吃。”
  
  他知道任祺日目前的生活不太宽裕,虽然感觉上他不太像是会和家里闹别扭的公子哥。
  
  他觉着,他是越来越看不清任祺日这个人了。
  
  就像吸食毒品一样。
  
  一方面明知危险,一方面地受他吸引。
  
  他将坠子还给任祺日,暗暗注意着他脸上的所有变化——那是一种带有类似愧疚的复杂情感。
  
  他想他应该是明白什么了。
  
  任祺日是个矛盾的人。
  
  程辰和他如今站在对立的两边,而任祺日不可能站在平衡点上。
  
  他是一个自私的人。
  
  就算明白,之后那温和的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局面,他还是要这么做。
  
  不管怎么样,他必须逼任祺日做出选择。
  
  ××××××××××
  
  以下是附加短小番外:(上一世)
  
  当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时,杜亦捷有那么一瞬间是怔住的。
  
  他认得这个人。
  
  任氏的总裁,那个面目温和的男人。
  
  他这些年常年在国外,一回来却是收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
  
  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
  
  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一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新兴公司,在和这一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后,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
  
  杜亦捷看着讣告上的那张照片。
  
  这并不是有多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单看一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着一股张狂的美丽。
  
  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一位话不多,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
  
  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一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
  
  和任祺日面谈之后,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这人是温和,脾气也软,可到了关键又奇怪地固执起来,若要说为什么会落到这种不上不下的局面,估计和用的人有关了。
  
  总得来说,任祺日,不太会懂得看人。
  
  然而,杜亦捷在先前,确实有股想和这一位传言中没什么能力的任氏总裁交好的想法,不过还来不及实行,他就因为其他的事情离开新加坡,工程也是让手下的人来监督而已。
  
  没想到转眼不过一两年,这个青年就已经死了。
  
  他是个早就对死亡感到麻木的人。
  
  然而,这时候,他却觉得不太舒服,或许是觉得唏嘘,抑或是其他的感觉。
  
  但是,他总觉得,是该去看看那个人的。
  
  那个温和的、拥有柔和气质的男人。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能够把这么一个人闭上绝路。
  
  任祺日的墓地在一个风水地段,听说是现在的新老总——也就是当年那个执行经理给他选的,从入棺到葬礼,全数亲力亲为,不假他人。只不过,他听说任祺日走到这份儿上,这一位没少出一份力,人死后才来做些什么,想来也是心里不太平静。
  
  另一个让他在意的,倒是任氏三爷了。虽说没什么交集,传闻却听到了不少,也是个厉害人物,只是把亲侄子害死了之后,不知是不是报应,人也不大行了,据说每天说一堆疯话,前些日子任祺日下葬的时候还跳进墓穴里——这事儿听起来让人发笑。
  
  大家族的事情,和他是没什么干系的。
  
  他算是草莽出身,能有今天这地位,也是靠着踩着尸体走上来的,里面还包括了他的亲生父亲。
  
  死了才做这么多的表面功夫,不嫌多余么?
  
  杜亦捷带着一束百合,跟着前头领路的人。
  
  到了任祺日的坟前,稍稍顿了顿,那前头摆了满满的波斯菊,领路的人回头看着他,说:“这人走得冤枉,这些花都是他喜欢的,之前他一个佣人天天带着他儿子,给他摆的。”
  
  “先生,前些时候那才叫闹得厉害,三两头就有个人来,一站就是一天,拉着还不走,听说是把这人害死的,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邪了,不过听说也差不多了。”
  
  杜亦捷给了领路人小费,独个站在墓前。
  
  这墓碑没有墓志铭——虽说也不是一定要写,不过看着,像是缺少了什么。
  
  他将百合放在墓前,自顾自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今天冒昧地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知道这个人是不会介意的。
  
  他和他不算相熟,这时候却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许多年。
  
  最后,他离开前,伸手抚了抚墓碑上的照片。
  
  三十年,对这个人来说,已经是漫长的一生。
 

番外八

  重生之沉云夺日 番外八
  
  PS:此乃元旦福利剧情贺文,此章三观不正,雷三爷、雷娈童者慎入。(掩面)
  
  那是任定邦,也就是任大老爷很是风光的一段岁月。
  
  那时候的任大老爷在外人眼里,就是个英俊的摩登先生,底下拥有一家大公司和零零碎碎的企业,而所住任家大宅占地甚广,外观颇是富丽堂皇,在那时局刚刚平稳的年代来看,任氏也算是颇为显赫的一门华族了。
  
  任定邦年近五十,面容帅气俊秀,祖辈先前在内陆已是望族,后来举家迁到南洋,先靠着淘锡起家,兜兜转转到现在,任定邦能把家业发扬光大,可见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然而,任定邦这一生最为人所耻的事情,应该就是抛弃了原配妻子而娶了在英国认识的王家女儿。
  
  这事情知道的人太少了,毕竟在那时候来看,也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任定邦是什么人,大家氏族的子弟,而那一位原配却是连个名字也叫不上,还是个没读过书、思想落后的女人。那是任定邦的父亲早年在内陆定下的娃娃亲,任定邦出国前就娶了。这女人不知是真喜欢任定邦还是因为只剩下这么个依靠,任定邦回来后身边就多了个穿着不俗、相貌姣好的女子,那女人却也默默承了——这王太太才是任定邦的法定妻子,这女人当初仓促之下嫁给了任定邦,连注册什么的都没做呢。
  
  后来的事情,也很简单,那女人怀了孩子,后来难产,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死去了。
  
  留下的大儿子任潇洋,任定邦不知是不是因为愧疚,总还是疼他的。
  
  而王瑾柔王太太,之后也接连生下了一双儿女。
  
  老二任筠雅是个健康漂亮的小姑娘,是任定邦的掌上明珠,可王太太偏要再拼个儿子——或许对非亲生的大儿子有疙瘩,总之王太太在隔年就又再生了一个儿子。
  
  这问题,全都出在了这个小儿子任潇云身上。
  
  那确实是个标致得紧的孩子,比任筠雅长得还端正几分,可却是个难养的,一出生先是心脏有孔,动了手术之后以为总算没什么事了,却又发现这孩子有血液病,浑然是来向他们讨债一样。
  
  可毕竟,还是自己的亲骨肉。
  
  王太太是个厉害的女人,却依旧拥有女人作为母亲的天性。对这个小儿子,她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都后来的几年,已然是处于半麻木的状态——一方面希望他活下去,一方面希望他就这般走了,少点苦头。
  
  有一点,她倒是全然放弃了,那就是让这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漂亮儿子去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儿子争财产。
  
  任定邦似乎也对这小儿子死心了,专注在培育大儿子上。只是,没有人敢说任定邦是不疼爱这任家三少的。
  
  任潇云打小就离不开床,学走路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三四岁的事情,而开口说话——他们一度以为,这小儿子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在外人眼里,任潇洋是任定邦最有出息的儿子,而只有少数人知道,任定邦放在心尖上的其实是这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儿子。
  
  在任家三少苦苦撑了十年之后,总算来了这么个危机的时刻。就算动手术,也只有一半的成功率,王太太这会儿又不希望儿子死了,看那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模样,那眼睛和自己是这般相像。她突然觉着自己是深爱这个小儿子的,苦求着大夫怎么也要把儿子给救回来。
  
  任定邦却把这选择权交到任潇云自个儿手中。
  
  他是不明白这小儿子心里在想什么的。
  
  任家三少身上插了好几个管子,把氧气罩摘了还得用力地吸几口气才能缓过来。只不过,任家三少没说什么话——或者说,他已经没什么多余的力气发出声音了,他颤抖地拿着笔,自己签下了同意书,只落了个“云”字。
  
  任定邦看着那笔触不稳的“云”,心情是前所未有的悸动,还有惋惜。
  
  手术奇迹地成功了,任家三少又挣扎地活了下来。
  
  其实,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能呼吸、能感受到生命的脉动。
  
  然而,这样下去,对任潇云而言,就只是单纯地活着而已。
  
  在这样修养了一年之后,任定邦开始让小儿子接触一些之前几乎不让他碰触的。可以是语言、数理、文商或者是艺术。只要是他想学习的,就丝毫不会去限制。
  
  转眼四五年就这么过去了,任家大少爷已经是个有为青年的模样,任家三少却还是养在房里,苍白单薄的身影就只有在逢年过节才能瞧见,尤其是睡着的时候,要是没注意,好像就要这么睡死过去一样。
  
  要说有什么改变,就是任定邦了。
  
  他有些怔怔地坐在沙发上,点燃的雪茄被遗忘在烟灰缸里。
  
  最后,任定邦两手用力地擦过自己的脸——他早上才从小儿子的房里走出来,父子俩感情不算深厚,但是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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