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逆袭吧,炮灰女配-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你之前?”涂欢好奇了。
“那是我的幼生形态,这是我的少年形态,都是皮相而已。”扫了她一眼,“花痴女。”
“喂!你丑死了!我花痴?别开玩笑了?”涂欢与1587欢乐的斗嘴。
1587清咳一声,“好了,你第三个任务算是顺利完成了。”
涂欢沉默下来,听到“任务”这两个字,她从刚刚醒来一直用欢乐掩饰的情绪终于涌出来。
实在是,不想把他们当做书中的人物啊。那么真实,那么鲜活,他们只是活在书中的人吗?
“你没有认真地听我的话。”1587脸上也严肃起来,“你把自己当成了唐昕,所作所为完全就跟着她的思维走了。这是非常致命的一点,倘若你运气不够好,唐莫念再坚持一些,穆桑桑再聪明一些,商无寐再狠心一点,你也不会有命在。”
“恩,我知道。”不是没有觉察到,在任务中她就非常深刻地感受到“涂欢”的人格弱化了,“唐昕”的人格深刻了,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她已经完全分不清楚彼此。以往,她太大意了。
涂欢想到这些人,忽然感觉到一股疲惫,这种出于内心最深处的情感让她觉着怅然若失,什么也不想再回忆。“太真实了……我体会到他们心底最真实的声音,我无法把他们当做单纯的NPC……有时我甚至没有办法分清楚自己与唐昕。”
1587皱着眉头看向涂欢,“那我呢?你怎么样看我?我也是你口中的NPC,我们并无感情,甚至连任务世界中的人也不如。”
“不,这不一样,在我的感知中,我越来越觉着这些都是真实的人,我不忍心……”涂欢忙辩解。
1587了然地笑了,“你只是不曾经历过那些刀光剑影,所以感到彷徨。”
“不!不是那样的!”
1587耸耸肩,“无所谓,反正我不会理解人类的感情。”
不知怎么,涂欢竟然觉着有一种莫名的悲哀笼罩在1587身上。
但是下一时刻,1587就好像摆脱了那一层假假的壳,略带恶意地笑了笑,“小姑娘,这次任务太大意了,你完全就是被剧情牵着鼻子走哦,而且,被算计N次,被暴打一次,被抓包一次,被抓进牢房一次,被当肉盾牌一次……唔,还需要补充吗?”
“不需要了。”涂欢头上青筋跳动,恶狠狠地说。
“OK,希望你继续保持,本次任务改变剧情度百分之九十,希望亲继续努力哦。”笑眯眯的少年对着涂欢挥了挥手。
不知怎么,在涂欢眼中,眼前笑眯眯的人影竟然和总是带着阳光笑意的唐昭乐重叠了起来。
在她失去意识时候,她听到一声轻不可闻的喟叹。“阿呆……”声音太过飘渺,她疑心她听错了,她觉着自己仍然处于一个荒唐的梦中,仍未醒来。
****************
对面一群老乞丐,身边一群小乞丐,涂欢正在吃饭。
她穿着粗陋布衣,上面缝缝补补,勉勉强强算是一件完整的衣服。对面有的乞丐衣服已经看不出来原本的布料,黑乎乎的堪能当雨布用。
刚穿越来时,面对这如此艰苦的环境,看着周围堪比非洲难民的黑脸,她只想说一句:系统君,你是在玩儿我?
涂欢默默地咬了一口富人们定点施舍的窝窝头,默默地盯着对面不远处的一个小女孩看。
那个小女孩在一群乞丐中间也能看得清楚她清秀的容颜,就连啃馒头的姿势都带着优雅,遗世而独立的与周围的人划清了界线,只有不经意间,才会发现这个灵动的女孩不时瞅向涂欢的视线。
对,她就是这个任务的女主,蓝采若。
现在涂欢和蓝采若都是因为战乱流离失所的小乞丐。虽然战乱很快被平息,她们却是再也找不到家了。蓝采若在一群乞丐中生存,也不忘天天去洗脸,梳头,哪怕是一点窝窝头,也是端端正正的吃饭样。
其实涂欢很好奇,她这么一副与别人不同的模样,还在乞讨群中显示的那么水灵,那么优雅,居然没有人对她动什么歪心思?居然还能保持着纯洁的处子身?正常女孩在这个环境中怕是能有多黑,就把自己抹多黑吧?
只能解释为女主光环吧?原书中没有遇见男主之前,女主虐的是心,还不是身。
至于蓝采若为什么看向涂欢,那是因为在乞丐生存生涯中,涂欢被女主的善良优雅大方打动,自愿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小弟。
涂欢这个身体的原主傻乎乎的,也没有名字,蓝采若就诗兴大发,把她取名为“初见”。说是取自一首诗中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涂欢穿越过来之后,每天听蓝采若喊,“初见初见”,太有心理障碍了,正色对她说,“我以后就叫涂欢了”,就对女主拉开了距离。
涂欢缓缓回忆剧情,某天初见救了一个男人,但是把身上唯一值钱的半块玉给弄丢了。这块玉是她当蓝采若小弟时候把一块玉破成了两半,一半她拿着,另一半给了蓝采若。
男人是本朝的一个颇有实权的王爷,他费尽心思寻找玉佩的主人,便以为蓝采若是救命恩人,当即带回府中。蓝采若和男主恩恩爱爱,当着蓝采若苦逼丫鬟的初见爱男主而不得,嫉妒心起,爬了王爷的床还被男主嫌弃。
某天发现了真相的她说出来了事实,王爷已经不稀罕她了,他认为她品行低下,人格低贱。救了他的事实又怎么样,陪伴他过来那么久的,是蓝采若,而不是一个爬床丫鬟。
太可笑了,当初一同挣扎在生存边缘的两个小乞丐,一个成了倾城王妃,一个成了爬床丫鬟。成了丫鬟的原主,又怎么能毫无芥蒂?
而成了倾城王妃的女主,她能成了王爷心中真爱的前提,无非是她曾经救了王爷,当这个前提也是假的时候,又有什么资格去得到本该属于“女配”的幸福?
涂欢只为原主感到悲哀,蓝采若必然不是简单的人物,不然也不会明知王爷感念的是玉佩的主人,反而闭口不言,只等着王爷爱上她,只等着原主走投无路,最后只好去卑贱地爬床。
涂欢现在就在原地等着男主的出现,等着他把两人带回府中。蓝采若踌躇半晌,走到她面前,带着微微冷傲的别扭表情,“不喜欢初见就算了,那你就叫涂欢吧。”
涂欢装傻不说话,她瞟了一眼蓝采若水灵灵的小脸蛋,再摸摸自己黑乎乎的脸,又狠狠地咬了一口窝窝头。
涂欢在心中默默地吐槽,你才贱呢你才初贱呢!
☆、第33章爬床丫鬟求逆袭2
白日领完了城中富人的施粥,懒洋洋的在太阳下打了个盹儿,到了夜晚,涂欢、蓝采若以及众乞丐们暂时栖身于城北的一座破庙里。
原本的寺庙香火鼎盛,但地方狭小,全国的信徒集人力物力,在城北四十里远的山边建了一座新寺庙。新寺庙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宏伟大气,众僧搬迁之后,原本的寺庙便破落下来,成了游人的临时歇脚点,乞丐们的长期居住地。
夏日天气已经算是热了,到了晚上仍有未散的热气,涂欢随着众人到了破庙,断壁残垣,青苔暗生,足以显示出这座破庙的历史。蓝采若一直在涂欢的左前方走着,不时回头疑惑的看她一眼。
几个乞丐脸带猥琐的调笑,各种荤段子从嘴中说出来,涂欢真想捂住耳朵,但是又太显眼,忙快走几步进了破庙里面,低调的坐回了她的一亩三分地。
地方分的还算合理,男乞丐聚在一边,妇孺聚在另一边,相互相通又划分了范围。吵吵闹闹的声音不停歇,涂欢也就非常无奈的把她的破草席铺好,也不裹干草,躺下蜷缩着身子就要睡觉。
“涂……欢?”一个清脆的女声传来,带着些犹豫。
蓝采若已经盯着涂欢看了好久了,吃东西时候眼神示意,走路时候眼神示意,进了门还在瞪她,在涂欢铺草席时候也在用眼神传递消息,结果涂欢愣是泰然自若的铺好草席,睡了!
什么情况?蓝采若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虽然她并不是很在意涂欢,但是一个经常屁颠屁颠跟在自己后面的小女孩某天不再理自己了,还是觉着怅然若失啊,她更想知道原因是什么。
因为名字的事儿吗?不至于,当初说自己给她起名字叫“初见”时候,她可是高兴了好几天呢!就算是不喜欢,换了也就是了。横竖找不到原因,她索性跑到涂欢面前蹲下,探着身子轻声喊,“涂欢?醒醒呀!”
涂欢非常自然的翻了个身,背过她睡的更香了。
“……”蓝采若表情裂了。
毫不气馁,继续噔噔噔跑到涂欢面前,“涂欢~,涂欢~”少女的声音软软儒儒,撒起娇来杀伤力真是毫不含糊。
看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模样,涂欢非常无奈的叹了口气,严肃着脸说,“蓝采若,打扰别人的睡眠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
蓝采若非常无辜地瞪大眼睛,“哪里不道德了,我只是想跟你说说话嘛。不要喊我的名字了,多生疏呀。”
涂欢扶额,天!这是蓝采若吗?那个满腹心计,颇有手段的少女哪里去了?难道她本身有着M属性?必须抽着她,冷面对着她才会把你放在心上?如春天般温暖,原主可是没有这个待遇的啊。
“咳咳,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一天几个窝窝头几碗粥的事儿,除了这个还有什么?”涂欢说出口后自己也吓了一大跳,自己果然是有怨念的吧,穿越到鸟不拉屎的乞丐窝里,受苦受罪吃不饱,还要忍受各种猥琐的人,就是把这里当做任务世界,哪里会真的毫不在意。
哪想蓝采若居然又沉默了下来,半晌才勉强笑着说,“会好的,现在只是暂时的困苦。战乱刚刚平息,等到日子安定了,我们就随便进个府,当个小丫鬟。”
涂欢也沉默了,蓝采若说这话时候,脸上明显是僵硬了,她原本出身也不差的,如今只能奢望能进府当个小丫鬟,怎么可能会甘心呢?嘴巴张了张,竟然想要安慰一下她,回过神来,她自己不是也是一样落魄么,竟然还想要去安慰别人,真是吃饱了窝窝头——撑着了。
一想到吃的,她的肚子适时地叫了起来,一声“咕噜”绵远流长,抬眼看着蓝采若泫然欲泣的表情,涂欢没忍住,“没事我就睡了,醒着更饿!”
蓝采若噎了一下,她正在伤感身世,按照以往涂欢必定是要安慰一两句的,哪想她又想着睡觉。打乱了她的情绪,她也觉着索然无味,看着涂欢麻溜地躺在破草席上秒睡,她摇头叹了句,“傻人有傻福。”也慢条斯理地铺好草席,往身上盖了些草,平躺着,两手放在腹部,安静地睡着了。
涂欢听的嘴角直抽抽,蓝采若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难道自己左脸上写着“傻”,右脸上写着“呆”?
感到到了夜幕下沉,周围一片静谧,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到了凌晨,她终于被饿醒了。
穿越来体会生活还没多久,她还没有体会到战乱后饿殍遍地的惨状,但是吃饭确实从来没有被饿着,实实在在禁不起饿。这副身体本来就是营养不良,虽然有施粥,但是绝对不可能让正在长的身体吃饱。连日的饥饿让涂欢觉着身体无力,头晕眼花。
抬眼看了看破旧的窗户,天上灰沉沉的,她听着四周此起彼伏的打呼噜声和说梦话的声音,忍无可忍地站起身来,不行,好闷,我要出去透气!
小心翼翼地绕过正在熟睡的人,看了眼蓝采若,见她还是那么一副端庄的睡颜,精致的小脸上还带着微微的笑意,涂欢不禁叹了一口气,真是……完全看不出来是个腹黑女。
出了庙门,天色还是阴沉着,空气中带着湿润的凉意。涂欢走着路,伸伸懒腰踢踢腿,倒像是现代早晨的散步一样,神清气爽。
不知不觉她就走了好远,本来她是毫不在意的,自认为不会离远,结果……对的,她是个路痴,在上一个任务中她就展示了一下她的路痴本能,这下子,天又黑,她又不长心,又转迷糊了。
小树林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涂欢糊涂了,原主的记忆中破庙周围只是人烟稀少,哪里来的小树林?
涂欢看着周围随意生长的灌木和挺拔的小树,欲哭无泪,虽然树不高,可是我也不高啊!根本就看不清楚远方到底有什么,密密麻麻的怎么辨别方向啊?
古人好像有辨别方向的古老方法,看天?看树?可是寺庙在哪边?问题大了,她也没有注意,也没背过野外生存手册,只能寄希望于等会儿太阳升起来了,蓝采若发现她丢了,把她捡回来了。
随便找了个长满了厚草的地儿,无奈地坐下来了,眼下天还黑,不如等着天亮。还没有迷瞪过来,就听见有隐隐约约的说话声音传来。
涂欢先是一喜,随后便是一惊,这里人烟稀少,怎么会有人在说话?别是山精鬼怪吧,一想起来,身上鸡皮疙瘩唰的起来了,也不敢站起来,就势往身边厚密灌木中一躲,侧耳倾听。
“这里还是没有,不会是跑远了吧?”一个男声隐隐约约地传来。
“再仔细搜搜,妈的,天亮了找不到我们就得回去复命,真他妈晦气!怎么会让他给逃了!”另一个男人骂骂咧咧地说。
“我看还在附近,他毕竟受着伤,能插翅飞到天上去?”声音越来越远,好像是朝着另一个方向去。
“都他妈闭嘴,就你们这声音是给他报信的吗?”
几个男人瞬间息了声,涂欢心中忐忑,看样子遇见江湖仇杀了,运气真……背。
她等了会儿,刚想悄无声息地探头看看,一双手骤然从身后捂住了她的嘴!
啊啊啊啊啊!
想尖叫涂欢尖叫不出来,身体的本能让她想要摆脱身后人的钳制,哪想身后人的胳膊像是铁铸成的一般,纹丝不动。
一个压抑着的低沉男声传来,“闭嘴!我不杀你!”
涂欢僵了僵,忙点头示意,结果被捂的毫不含糊,纹丝不动。正当她以为自己会被憋死时候,这才被捂住嘴的手扭过去了头,看见一个脸色苍白的男子正定定地看着她。
涂欢眼中露出哀求之色,表示绝对不会说话。她几乎可以肯定这些男人就在找面前的男子。刚才涂欢可是在这里坐了半天的,居然一点都没有发现有人在埋伏着,要不是自己要出去可能会暴露这个男人的行踪,估计他还会悄无声息的隐藏着。
高手,真是高手!所以在高手面前,还是识相点好吧。涂欢狗腿地想。
陌生男子皱着眉头看着眼前不知道小女孩还是小男孩的人,恶狠狠地说,“我松开你,你不许叫,叫了就杀了你!”这才缓缓地放开了手。
看男人警惕的模样,涂欢自然非常乖的闭嘴了。移开了手,涂欢大出一口气,张开嘴对着嘴型,指指后面,“抓你的?”
男人盯着她不说话,只是脸色更加苍白了。
涂欢摸摸脸,油乎乎黑漆漆,没错啊。忙小心翼翼地问,“这位壮士……”话没说完,涂欢终于明白了他脸色为什么这么苍白了。
男人的手一直隐隐地按着腹部,因为天色较黑,又穿着黑色衣服,她才没第一眼看到正在缓缓渗出血来。正在紧张地思索如何救治时候,几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又隐隐约约地传来。
“那边没有,咱们再看看这边。”
“烦死老子了,这都什么活!”
涂欢脸上白了白,陌生男人战斗力明显变成了渣渣,敌方势力未明,她可不想死在这里啊。
☆、第34章爬床丫鬟求逆袭3
陌生男子脸色煞白,但是毫无痛苦之色,脸上带着一抹坚韧。听到声音,他的手克制地紧了紧,牢牢抓住的是……一把古朴的剑。
涂欢确实蛮好奇的,她穿越来穿越去,就是没有玩儿过剑。但是显然此刻不是玩儿剑的时候。眼见时间那么紧,她也来不及调出属性版,正在着急,就见那个男人缓缓j□j剑,低声对她说,“你不要出声。”
途欢愣了,这是要自己出去拼命,想要保全她的意思么?
这副样子,出去了,明显就是送死啊。
涂欢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黑乎乎的小手,瘦弱的胳膊腿儿,脏乱的衣服,再摸摸打结的头发,心一横,对着那个男人摆摆手,竖起食指对着男人“嘘”。
男人惊诧地看着涂欢,这个小乞丐,要干嘛?没反应过来,就见她一溜烟地绕过浓密的灌木,往另一边去。刚刚站定,几个男人的声音已经传来,“谁在那里!”
涂欢惊叫:“啊啊啊啊啊啊啊!”小乞丐暴露在面前。
几个被吓着的男人:=口=
“别叫了,吵死了!你是什么人,怎么在这里!”一个男人捂住耳朵,恶声恶气地说。
“你们问我干什么?我还没问你们呢!”涂欢满脸无所谓的表情,一副流氓乞丐的贱样子。
“问你话就老实说!有没有见一个男人从这儿经过!”另一个男人也不多说废话,直接把刀指着涂欢问。
涂欢脸上一白,这才显示出几分害怕,“我刚来树林里摘点野菜吃,没,没见到有男人经过。”
“看样子不在这里。”几个男人窃窃私语了几句,看涂欢脏乱不堪的模样,也不想脏了手,把刀一收,对着涂欢说,“滚!”
涂欢这才一副受惊了的表情,就要离开。
哪想几人并不急着走,一人看见这里厚密的灌木丛,眉头一皱,“我看这丛灌木有点密啊。”提着刀就要往前来。
涂欢装作没事的样子往前面走,听见这话腿一颤,差点就要扭身冲上去。
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看他如此,不耐烦地吼了一句,“就这么一丁点灌木能藏个屁!这里没有,咱们得赶紧追上去!”
提刀男人应了一声,脸上仍带着犹疑,拿刀在灌木丛中刺了几下,没有听见声响,这才安心随着几人走出去了。
涂欢心下担心着男人的伤势,又担心自己路痴,脚步慢下来没敢走远,她也不认识什么是野草什么事野菜,只管看着顺眼乱抓一通。约莫着差不多了,用衣服兜着一堆野草,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又转悠回来了。
哪想回来一看,没人。
这可就纳闷了,人受着伤,能跑多远她弓着腰在灌木丛中找来找去,“大侠?大侠?你在哪里呢?”
陆焕森盯着涂欢奋力撅着的屁股无语了,他有那么渺小?在灌木丛中扒拉了半天也找不着?
他轻咳一声,涂欢这才猛地扭身,看见是他,高兴地一挺身子,“大侠你在这儿啊!”
她脸还在灌木丛中呢,这猛的一高兴,得,枝叶在脸上划了好几道小口子。不一会儿脸上就沁出来血珠子。
陆焕森张了张嘴,手一指她的脸。涂欢若有所觉地摸摸脸,手指尖上染上一抹红。她毫不在意的把手往身上蹭了蹭,看样子没事,反正这副身体又脏又黑,破相也看不出来。
她眼珠一转,又狗腿地凑上来,“大侠,你刚才藏哪里了?我差点以为你……呃……”
陆焕森翻了个白眼,这家伙怎么这么不会说话。懒得废话,对着涂欢说,“附近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藏人?以防万一,咱们还是尽快离开。”
涂欢立马非常高兴地一拍胸脯(……),“我住的寺庙后面没有人,乞丐们嫌破都不愿意去,藏人正合适!”
陆焕森眉头一展,“好,快带我去。”
涂欢:“……啊!”
糟了!她不认识路啊!
最终,在涂欢指指点点,陆焕森连蒙带猜的情况下,居然顺利地找到了寺庙。
当两人从树林里出来,看到远处寺庙的时候,都长出了一口气。涂欢暗暗抹了一把汗,走了半天才发现树林与寺庙并不远,难为自己居然找了半天出不来。带着陆焕森绕了寺庙半圈,从一堵断墙边进去了。找了一间隐蔽的房间,陆焕森才如负释重的坐在了地上。
此时,天边点亮了一抹晨曦,鸟儿发出鸣叫,涂欢这才能看清楚这个男人的脸。
很普通。这是涂欢对他的第一印象。他强忍疼痛紧紧皱着眉头,脸上渗出的汗水粘上了几缕发丝,却散发着一种禁欲的味道。不知怎么,涂欢总觉着他的脸色不对劲儿,那双眼睛太漂亮了,与他平庸的脸并不协调。
他倒是没把涂欢当外人,当即就解开衣服查看伤势。涂欢“啊”了一声,她这才看到,他腹部肉血模糊,血都已经凝结成褐色了。男人熟练地从怀中掏出几个小瓷瓶以及各种东西,挑挑拣拣,见涂欢还傻呆呆地看着自己,“过来帮下忙。”
涂欢“唰”地捂住脸,“男女授受不亲!”
陆焕森惊慌了,他看不出来涂欢什么长相,看她的行为举止以为是一个男孩,没想到是一个小女乞丐。看着自己亮着的胸膛,忙把衣服拢上,镇定地说,“你出去,我自己来。”
涂欢手指透出一条缝,狠狠瞅了几眼,这才跑出去守门了。
没有听见里面任何声响,过了一会儿,一个虚弱的声音喊道,“进来吧。”
陆焕森除了脸色还比较苍白外,倒是看不出来受伤的样子了。他对着涂欢拱了拱手,“在下陆焕森,多谢姑娘出手相助。”
涂欢有样学样,也拱了拱手,“你喊我阿欢吧。”
两人大眼瞪小眼,也不知道说什么,涂欢对着他的脸发了会儿呆,回过神才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