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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楼谈恋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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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下楼谈恋爱
  作者:刘若英
  内容简介:
  备受瞩目,引颈期盼,继2001年大获好评的《一个人的KTV》之后,刘若英再度以文字传达让人温暖爱恋的沸腾感动,睽违三年,刘若英选择2004年推出新的文字作品《下楼谈恋爱》。
  在《一个人的KTV》中,“奶茶”提供了一个让许多对她好奇的乐迷、影迷、书迷们贴近她的最佳管道。所有“奶茶”心中的爱、恨、痴,都从她妙笔生花的书中娓娓道来。而在《下楼谈恋爱》里,“奶茶”则是要分享身边的每个人的爱的故事和她的心情点滴。听“奶茶”细数,看“奶茶”文字,篇篇都是动人的悦章。
  刘若英说,“恋爱?谁不想呢?可是恋爱不是一个人的事啊!被你们说得那么招之即来,好像下个楼就可以找到对象似的……”于是,新书就叫《下楼谈恋爱》了。“我其实还不知道楼梯在哪里,但我就是喜欢这个书名,没有原因,这个名字给我希望,给我浪漫,给我一种戏剧性,我甚至觉得伸出手都可以摸到那种感觉。那正是我在这些文字里想表达的感觉。”
  刘若英对个人的感情生活一直处理得相当低调,“孤单代言人”之类的名字紧紧跟随着她。刘若英回忆她跟张艾嘉合作电影《203040》的时候,张艾嘉在看完影片的第二天,一见她就说:“我觉得你应该去谈恋爱,你的脸上拍出来都是冷色调,一点也没有女人谈恋爱的甜蜜……”当这些前辈们认为 “缺乏爱情”是她表现不佳的原因时,刘若英开始胡涂了。她甚至扪心自问:“恋爱?谁不想呢?可是恋爱不是一个人的事啊!被你们说得那么招之即来,好像下个楼就可以找到对象似的……”于是,《下楼谈恋爱》这个书名就诞生了。刘若英说:“或者你会说我想谈恋爱想疯了——楼梯在哪里都还不知道,就以为下了楼就搞得定。但我就是喜欢这个名字。”
  这本书还没出就已经炒得沸沸扬扬了,主要炒作点是说在本书中,奶茶刘若英坦言了她的同性恋倾向。刘若英的歌基本上唱的是一个主题,那就是好朋友变成恋人,但最终又分开的事,女主角经常有一种含着痛的大度,祝福对方过得更好,这种品质与中国妇女的古典传统美德十分合拍,哀而不伤,像我这种人,能做到放手,却做不到还要祝福那两人的。然而她一说同性恋,让我忽有所悟,原来歌中常人难以企及的境界全是因性趣不同造成的,怪不得那些性格强烈的怨女们。
  作者简介:
  刘若英,1991年踏入演艺圈。
  先后以《少女小渔》、《征婚启事》荣获亚太影展最佳女主角奖。出演电视剧《人间四月天》、《粉红女郎》已深获好评。而2004年的文学大戏《她从海上来——张爱玲传奇》也备受瞩目。
  歌唱方面,至今已发行《很爱很爱你》、《我等你》、《年华》等多张个人专集。2002年更实现厂多年来的梦想——举办“刘若英《单身日志》演唱会”。2003年则推出最新音乐大碟《我的失败与伟大》。
  出版方面,2001年出版的第一本个人著作《一个人的KTV》,不仅推出后荣登台湾畅销书排行榜,在大陆同样受到热烈欢迎。
  正文
  序一 姚谦(维京音乐总经理/音乐制作者 )
  她的失败与伟大
  那年记者问我对在《人间四月天》里把张幼仪演得很深刻,并为剧中角色诠释了一首歌的奶茶的看法时,我记得我的回答是唱得好,演得也没话说,可惜签错了唱片公司。我本应该不是个把话说到底的人,可说也奇怪,当时我却忽然有个感觉就是要把话说白了,说绝了,直觉上觉得对这个女生是有用的。
  从半路这么说故事,有些人可能会糊涂,我还是从头说吧。
  《人间四月天》在开拍前,我已与编剧王蕙玲关于配乐部分讨论多时,当时与奶茶并不相识也从未谋面。所有印象若不是从媒体来的,就是从我们之间共有的朋友那儿得知的,知道这一位是幕前才女。
  奶茶是第一个被邀请加入《人间四月天》的演员,那时我还高兴地认为她是林徽音的不二人选!但她却挑了演张幼仪,三个女主角中戏最少的角色。蕙玲告诉我她劝过了,没用。也没多解释。当时我想她果然是个不多话的另类思考者。
  后来戏杀青了,看了初剪,倒意外地被总是低着头话不多,或在群戏中老站在屏幕边的张幼仪所打动。所以创作片尾曲《我多么羡慕你》时,就完完全全是从这个角色出发写的,可惜不在同一个公司,没能邀她唱。
  后来知道制作人答应过刘若英,主题歌给她唱,所以她也录了一首《人间四月天》的歌。那歌她唱得很动人,让我真有些为难,但在职场我有责任保护自己的歌手权益,一咬牙就挡了过去。于是奶茶的那首歌只能收录在她的专辑里,没在戏里出现。那时我在心里理直气壮地想:对不起了,我一定会补偿你的,最好下回让我名正言顺地还你。在原声带的庆功记者会上,记者逮到我问了此事,我就直说了心里想过的话。当时有人解释为我对她老东家有意见,她也没多说,只为老东家圆了场,平息了此事。
  所以我们在未见面前就交手了,这也促使我从此开始更注意她的动态。
  一年后,作了《夜奔》原声带,看了样片,最深刻的是她在戏里配的旁白。我跟制片要了回来反复听,决定串在配乐间。结果真是满意得不得了,爱不释手。那时就清楚地知道,我会等她约满的。一直到一年前张艾嘉介绍,我们才正式见了面。我记得那天同桌多人,她话很少,大都在倾听。说到她的部分,她微笑居多。
  不久我们就签约了。
  那段时间她苦读张爱玲所有资料,人显得有些苍白低沉。依然不见她多话,偶尔听她跟张艾嘉求情说今年拍完这戏放她个假,她得趁年轻生个小孩,只听张艾嘉回她:“那你起码要肯先下楼找个男人吧!”
  听她们对话虽然像个玩笑,但我看得出来,张艾嘉太了解她。她这个人太专心了,常一头掉到眼前的工作里,这世界其他的事都扰不了她,真要担心了,她也搁在心里忙完再说,又回到眼前的事。有点嘲笑她工作以外挺没出息的。所以后来生孩子的事就搁着了,因为拍完了戏,才下楼又被我的工作人员接去录音室。配唱完她去威尼斯当评审时,也只记得写了封千言书给制作人,对自己这次录音表现眉批了一番,想争取机会再多唱。但我很满意这次的录音结果,没理会她,随后香港的舞台剧开始彩排,她行李一理就去了,也没多说话,一天彩排十几个小时,想去香港看她,她连点时间也腾不出来,工作以外她在这世界常没声音。
  一晃这一年就要过去。楼都还没下过,书倒要出版了。
  这次专辑中有首歌叫《我的失败与伟大》,配唱时听说她跟同事讲:“我以为跟姚谦合作,可以唱个像《至少还有你》或《纪念》这样的情歌,没想到却唱了《我的失败与伟大》。”但那首歌她唱得极好,心酸而幽默,我把它定成了专辑的标题。也没听她有意见多说些什么,虽然这歌不是我写的,但我开始心中略略有愧。
  奶茶,我回头去看看工作时间表,尽力腾出时间让你下楼,祝你下楼后顺利快乐。
  一个人住
  从大学开始,我就一个人住。算到现在,我一个人住已经十四年了。对于一开始出去一个人住,我是既兴奋又紧张的。
  从小,我就是一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骄纵的小孙女。我甚至连喝的水必须先烧开都不知道,因为只要渴了,饭厅里一定有一瓶瓶装好的白开水。我从来没有看过烧水的过程,所以出去一个人住,所有的事情对我而言都是新鲜而具有挑战性的。
  我最记得第一个晚上,因为家具还没买齐,所以整个公寓里只有一盏灯跟一个床垫。我在客厅时,我把灯挪到客厅。回到房间时,再把灯搬回房间。
  有一晚,我半夜起来上厕所,由于一出了房间,外面便全是黑的,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那一刹那,我没有叫出声,更别说像以前在家那样哇哇大哭引来家人的关爱了。我很痛,但还是自己爬起来,摸着黑回到房里,连看伤口的力气都没有,倒头便睡,因为第二天一样一早就要去打工。这是不用人家教的,也没有经过什么长期的训练,我几乎在第一刻就自动改变了表达的习惯。以前的行为,不管是唤来使去,还是故作弱不禁风,都是因为环境会配合我如此,甚至“鼓励”我如此表达。当这个环境不复存在时,我那些“表演”的正当性也就消失了。奇的是,人竟然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表现出那么大的弹性。
  回到台北,我一个人住在山上。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觉得“无聊”过,因为总是有做不完的事,写写东西,看看电影,弹弹琴,整理整理东西……
  有一天我突然觉得,我想养一只狗。可是我常年不在台湾,所以养狗这件事似乎不太可能,于是我跑去花市买了一盆花。朋友问我,为什么买花?我说,因为我希望这个房里还有另外一个活的东西跟我一起呼吸。
  我说得很自然,他说他听了很难过。
  后来我认识一个男生,我跟他提及这一件事,他说,你想太多了,其实房子里有很多东西跟你一起呼吸,尘螨……蟑螂……蜘蛛……我听了笑了。我笑并不是觉得真有这些东西陪着我,而是我喜欢这世界总有新的观点。世界其实是一直没有变的,但却可以用千百种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它。
  换个角度说,我从来没有一个人住过。
  序二 林亦华(剧场导演)
  舞台剧《半生缘》正式公演的前一天,每个人都因紧张而睡不好。我大清早就到了剧院,刘若英还是如常地比我先到了。在走廊上互相说完早安后,我告诉她:“昨晚我在读你的《一个人的KTV》。”刘小姐就是刘小姐,顿时飨我两个白眼,外加一声谴责:“怎么(到了这种关头)还看那种书?”听那口气,仿佛“那种书”是由另一个人写的,简直完全不值一看。
  刘小姐或许早已很清楚,又或许不——在她缤纷多样的性格中——也是她个人魅力之中,“精于自嘲”绝对是极具吸引力的。而且我不用“懂得”,而是用“精于”来形容她在这方面的功力,可见我是多么深信,它对“刘若英”来说,除了会主观地爱护有加,还会轻则苛刻,重则……或极有可能不近人情的时候。因为,所有不惧自嘲,甚至乐于在人前抖出弱点来寻自己开心的人,通常都是经历了某种程度的先死而后生。她的不介意,当然不是没把事情放在心上,而是早已提升了对自己的要求,明白自身最表面的缺点必须如死皮般褪去,新的皮肤才会再生。“自嘲”对于我们心灵的成长,好像果酸之于皮肤,只要使用得宜,身心就都会受惠。
  翻翻刘小姐的文章,不难发现她处处的笔下留情或无情。前者的宽容,通常在她写别人时可见,而后者则更多用在她本人身上。如她对待长在自己身上的那张“胖脸”,便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服气、不客气。反观她在描述与助理小梅的共患难时,尽管对方也曾令她万分懊恼,然而一篇文章看下来,作为读者的我,后来也喜欢上了这位进城的乡里姑娘,并且在看完后,还十分希望知道她的近况。
  所以,刘小姐的“自嘲”功夫,其实也隐含了她对人世间形形色色的小人物的包容和欣赏。如果她不是这样的人,她便不会有那细微的触觉和幽默的态度,以至拥有能把他们描绘得使人既怜又爱的文笔。会说故事的人有很多,但不是每一个都能把卑微的事物及人物以宽容来提升。张爱玲是极少数中的一个。最近曾扮演过张的刘小姐,不知道可否是在扮演过程中得到了缪斯的眷顾?
  排戏期间,我常常对她说她应该当导演,她总是很大声地拒绝:“不要啦!”可是黑是黑白是白的眼睛里却明显说着另一句话:“你以为我不知道?”如果刘小姐有一天当导演,我想她会是一个女性的Eric Rohmer——以她的慧黠和对小人物心理矛盾的勃勃兴致,她一定会写下很多既富娱乐性,又具哲理性的故事,只不过到时候她用的将不是笔,而是镜头!
  让我们期待那一天会很快地来到。
  点一根烟
  该点一根烟,还是泡一杯咖啡?
  或者根本来点酒?!在等待的时刻……
  I do not know way。
  等你的时候,想做的事都是我平常不做的。因为我知道“平常”搞不定我此刻的“思念”。
  连下了几天的雨,我也好几天没见你了。最后一幕是在电梯里。昏暗的灯光刚好可以掩饰我的不舍。“不舍”?这字眼对于只是几天的分别好像太严重了,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和你道别的时候,都觉得是“最后一次”。然后当再次见面的时候,就觉得是“赚到一次重逢”。
  序三 葛大为(文字工作者)
  写给那个常把“眼前的幸福”挂在嘴边的女生。
  如果下辈子老天爷非要我投胎转世当女生的话,我只希望能够变成像她这样的女生。
  她有一种近于变态的坚强。虽然我知道那样的武装是只有内心脆弱的人才会选择的防备。个性太过好强,害怕别人看透自己,害怕自己看不起自己。我懂双子座的女生总是喜欢把自己活得像一座迷宫,于是习惯她把自己的情绪经过层层反刍之后再消化,只有在她哭的时候我才觉得她像个女生。但那无损于她谈起感情时坦率的卑微与专注。她也是一个调色盘里有着“理性”与“感性”两种颜料的画家,用色十分精准洗练。脚踏实地却充满想象。于是你在她的文字里面,经过她习惯性自嘲的口吻,可以看见这世界是那么谐调且规律地存在着,且从不流失或大或小的人间趣味,于是成全也能够微笑、失败了也感觉伟大。
  在开始读她这第二本书之前,我想您早已肯定她的文笔,然而也请您笃信在她文字里的每一个字句点滴,都是她内心的最真实抒发。一个带着Notebook就走遍千山万水的女生必定是有很多故事可以说的。在一站站的迁徙,在一段段的旅程中,在不断反复的相见离别中,她学会了珍惜“当下”、懂得了“相信”,并投身去感受在每瞬间“眼前的幸福”。一直以来,她的歌总是精彩、她的戏总很精湛,这次要特别请您感受她文字创作里最自然的真诚。
  我相信她找我写序完全出自于复仇心理。在我出第一本书的时候因为向她邀序,她一直交不出来,印象中我催急了还生了气。这一次帮她写序,虽然和她再熟悉不过,写文章一向神速的我竟也在计算机前愣了好些天。我开始明白写序这种痛不欲生的感受了。过去她常常mail给我她写好的文稿,要我看看有没有错字或是文句不顺的地方。这次看过她几篇稿子,赫然发现里面一点问题也没有。不过说的也是!如果再像从前一样把“十年修得同船渡”写成“百年修得同船渡”,那这样要是想跟她“下楼谈个恋爱”,岂不是得修个几千几万年!?
  小瑾
  她就这样消失了。
  当我发现的时候,我已不能确定她消失了多久!三天,三十天,三个月?或者更久?只是当我确认她就这样消失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身体一震!像是剥落了些什么。然后心里只要想到她,就像少了块什么似的。
  其实我认识小瑾并不久。我们是经过家族的朋友的朋友认识的。那时她住在高雄,在她一次来台北出差的时候我们认识了。刚好,那一阵子我也常去高雄,她总来找我,不知不觉就好像很熟似的。
  记得第一次见她时,我觉得她好白。很少看到比我还白的人。她是一种惨白惨白。单眼皮,鼻子挺挺的,嘴唇应该是她脸上最有特色的地方。下嘴唇比上嘴唇厚一些,擦着无色亮彩的唇油,蠢蠢欲动,很是性感。一件低胸黑色紧身小背心,外头罩一件暗红色软料的衬衫,没扣扣子。底下一条紧身的黑色牛仔裤和一双暗红色的靴子。中性却又不失小女人柔性的性感。往后的日子她总爱这样穿。因为她特别白,所以你更能感觉到她脖子到胸口的明显弧线,还有挤在小背心中间的乳沟。一切都让你感觉刚刚好。不!比刚刚好又多了些什么,我不知道。
  我有几个死党,从小一起长大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总不太欢迎新朋友,因为被他们瞧不起的人比瞧得起的人多很多。所以渐渐地我们形成了一种默契,也就是当我们聚会时,尽量不加入新朋友,以免不懂状况的人影响气氛。可是她却不同。我总感觉她应该可以和大家合得来,而且她住高雄,难得来台北一次,所以就在一次PUB的聚会中,我带她跟大家认识,试了一试。
  她很聪明(我是很久以后才这样觉得的)。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是安静的,当然,该配合笑,或该有意见的时候她也不会漏掉。给她酒喝,也不会假仙。男生逗她的时候,她也乐得吱吱笑,胸前总是一阵一阵得红,挺大方的。黄色笑话更是不少。甚至跟她谈一些道德以外的事,她也似乎能理解,不会大惊小怪的。朋友们都频频私下问我,到哪里弄来这么个上道的新朋友?我故弄玄虚地含糊其辞,她也配合得神神秘秘。我突然觉得有一种小骄傲的快感,她好像也能明了这是我跟她之间的第一个小秘密。就这样,她很快就成为我们死党中少数被接纳的新成员。
  之后的日子,她几乎每天都来电话,不管是给我,还是给其他人。起码只要问起“小瑾”,我们之间总有人可以答出她今天在干吗。当然她来台北的次数也急遽增加,甚至她说,她觉得台北的朋友和生活比较适合刚从加拿大念完书回来的她。过没多久,她就拎了个小包包来台北定居了。
  我到现在都不清楚,当初她是先决定来台北才找工作的,还是台北有工作她才决定来的?总之这并不重要。我之所以这么说,只是真的希望不像朋友所说的“小瑾是为你来的”。我常常被这一句话吓到。甚至我也向她半开玩笑地求证过。她当然否认。但是奇怪的是,心里面我总觉得对她有一种莫名的责任感。老是怕她无聊,没吃饭,一个人。甚至她生病的时候,我都觉得是因为自己没把她照顾好。
  她住的地方没装电话,所以要找她只有打手机。你问她在哪里?答案永远不出以下的四个地方:“诚品”、“诚品附近”、“家里”、“星巴克咖啡”,而且永远一个人,永远很快就要回家,永远等一下没事。找她她永远有空。当然我说的永远只是到她消失之前。
  她总喜欢送小东西给朋友们。而且她知道很多东西要送就要送四份,四种颜色,死党一人一个。当然这包括了她自己在里面。小东西如书签、卡片、书、衣服等等。她总是跟我抢黑色的物品,当然每一次她也都让我。她很有sense,所以她送的东西大部分都用的上。不过还是慢慢地有了她的味道。她很爱吃零食,于是离开我家时,常常总是剩一大堆垃圾食品。她还喜欢穿低胸的衣服,即使只是从家里来我家随便坐坐,也都是低胸再加条牛仔裤。她喜欢喝咖啡,是的!拿铁不加糖,和我的习惯一样。而我这个习惯也是从认识她以后开始的。
  我忘记是从什么时候才知道她不喜欢男生。有好一阵子我出差在外,来去匆匆大半年。她认命地待在台北跟大家保持死党的关系〈为此我还曾经吃过醋。因为很多事就只有我不知道,开的玩笑就只有我听不懂,搭不上。但是她总是耐心地替我恶补,然后告诉我,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好像在一次聊天中,有人提及她很有吸引力,也喜欢玩感觉游戏,不只勾引男生,连女生也不放过。她家旁边的一个小咖啡厅里的女服务生就喜欢她喜欢得要死,然而她还是常常去逗她。我看看她,她并没有否认,只是一直笑,就像平常别人开她任何玩笑一样。我说:“你双性恋啊!”我不记得她回了什么,只知道从那一次开始,我们觉得她已经跟我们公开她是不喜欢男生的。也为此,我们私下或公开跟她讨论过很多次,但她都非常地确定自己是同性恋,虽然她曾经交往过一个日本男友长达四年。
  我们当然觉得有一个同性恋的死党是很震撼的,但是大家还是故意忽略它。照样在她面前换衣服,说黄色笑话,说男人的坏话,甚至有时不经意地骂骂同性恋。她也无妨,照单全收,一样地是我们怨女俱乐部的一员。
  一直到那一天晚上。
  某一个星期五的晚上,A…live请了一个荷兰的DJ。听说很炫!早早就有一堆人相约去狂欢,而我也早早就打定主意在家不去。当天从下午开始,小瑾和死党们就频频打电话来说服我,我态度坚决,当然她们也不放弃,干脆打扮好来我家抓人。开门时,我一眼就看出小瑾刻意装扮过。依旧是低领衫,半透明,隐约可以看到黑色的胸衣。那胸部竟有呼之欲出的感觉。擦了透明的指甲油,喷了淡淡的香水,还有她一贯爱的透明唇油。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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