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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女配的逆转-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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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去西藏吧,看看离着天空最近的地方,感受感受高原。”
“去大草原,去看看那快要变成沙漠的大草原,缅怀一下以前的雄壮。”
黎染抱着童仪清,小心的退后了一步,又退后了一步,“今儿我老公晚上要早早回来,我还要回家做饭去呢,我就先撤了,等讨论出消息给我电话哈,我没有任何意见。”
不等着几人反应过来,黎染抱着童仪清,撒腿就跑,一个个都很危险好不好?眼睛都红了,急的!她的这些师弟师妹,都不是什么善茬儿,嘴皮子一个比一个利索,要是等到他们讨论完了,定下来,许是天都要黑了。
童落辰因为有集训早就离开了四九城,她也根本不用做饭,今儿晚上她是要回童家老宅的,因为是童父的生日。
因为童老爷子还活的健健康康、活蹦乱跳的,所以童父从来不做寿、不过生日,只是大家聚在一起吃顿饭,黎染作为儿媳妇,自是要领着小金孙回去捧场的,虽然童老爷子、童老太太、童父、童母都一天要来她这里看童仪清六百趟!
“北极星?你在哪儿呢?”
没有童仪清之前,黎染除了坐童落辰的车,大多都是自己开车的,可是自从有了童仪清这个冤孽,她就只能坐司机开的车了,因为童仪清这个小东西一刻也不能安静,若是她自己开车,那小爪子,那小嗓子根本就闲不住!
“不用你派人来接,我自己过去,恩,我抱着清清,我们这会儿都要到老宅了,你直接往老宅里打电话就行,别忘了,爸爸还等着呢。好,知道了,咱们过段时间再见了,恩——,挂了。”
这才刚进家门儿,还没等着换下鞋子,一双手就伸了过来,一把把童仪清抱走了,这就心肝儿肉的叫了起来,“哎呦,太奶奶的小金曾孙哦,太奶奶的小清清哦,你来了啊,想太奶奶了没有啊?恩?小清清?”
“是咱们清清回来了?清清啊,叫太爷爷,太爷爷……”
“清清啊……”
“小清清啊……”
本来起这个名字的时候黎染还不觉得,而这会儿听着大家一口一个“小清清”、“小亲亲”,再想想以后大家一口一个“情哥哥”,黎染头都大了。
以前童落辰被人叫做“小星星”,现在他儿子被人叫做“小亲亲”,黎染轻叹了叹,她这会儿只盼着童仪清快快长大,等他二十岁加冠的时候冠字了,但愿别再被起个这么坑爹的名字了!
大家一共七个人,因此也没分开,大家都陪着黎染直挺挺的站在树荫底下,等着她老公抽空儿出来,当然,大家不会承认的,他们只是想亲眼看看黎染的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公,到底是个何方神圣!
“沈……冰凌?”
孩子被不负责任想来趁着旅游看看自家老公的黎染扔给了童老爷子和童老太太,黎染跟上了大部队,出发来了贵州山区,——她的北极星这次在这里集训。
“是……沈冰凌学姐?”
“是吧?是吧?是沈冰凌学姐吧?”
“真的假的?我没看错吧?真的是沈冰凌学姐?”
可是大家却不曾想到,竟然会在这荒郊野岭里看见沈冰凌学姐!因为当初沈冰凌学姐嫁的实在是太出色,所以沈冰凌学姐也火了,本就是不错的美人儿才女,一跃枝头成了那金凤凰,大家自是对她十分熟悉,就是没有见过沈冰凌的,也特意去瞻仰了瞻仰她的肖像!
这样的地方他们出现在这里并不稀奇,毕竟……这里确实适合演习集训,可是……嫁入豪门,成了优雅贵妇人的沈冰凌学姐,怎么也……出现在这里?!
其实这里也并不是多么偏僻,不过是对于生长于繁华都市的黎染的同学们来说,这里是穷乡僻壤,在黎染看来,这里世外桃源一般,就是人少了些,物质简单了些,人也粗糙了些。
“……锦衣?”
“染染!”
相反的方向传来不同的称呼,却都是叫的她的名字。沈冰凌叫的迟疑,而童落辰却斩钉截铁。
“北极星,我好想你啊。”
黎染一点儿不见犹豫的就转向了斩钉截铁的喊她“染染”的方向,那里有她的老公,自上次童落辰回家呆了三天就匆匆而别之后,他们又是好久不见了。
童落辰漂亮的眼珠子一扫,就看见了呆在不远处的六加一个人,六个是染染这个阶段的同学,一个是……沈冰凌。
可是童落辰却不曾搭理他们,一把抱住了扑到他怀里来的黎染,笑着点了点黎染的额头,“我知道,我都知道,傻瓜。”
说着就板了板脸,一脸的心疼,“只是你怎么过来了?这里很苦,不适合你,你快点回四九城去。”
首先注意到了童落辰肩膀上的肩章的人是朱庭,“竟然是……大校!”
毕竟是以沈冰凌作为偶像的,可是……看着这样憔悴的沈冰凌学姐,再看看那个笑颜如花,满脸幸福,甜的都要渗出蜜来的黎锦衣,朱庭有些茫然。
站在朱庭身边的一个有些瘦弱的男生听见了朱庭的话,凝目望去,只剩下了激动,“啊!大校!大校!大校!”
“锦衣竟是大校夫人!我眼没花吧?没花吧?”
“我要晕倒了,晕倒了,扶着我,扶着我……”
童落辰出来的急,接到了黎染的电话就跑了出来,并没来得及换衣裳,所以通过他的肩章,大家轻易的读出了他的军衔,大校军衔。
这么年轻的大校,简直,简直……绝世罕见
66你却如此不幸
既然童落辰任务紧、训练重;黎染就不会作那黏黏糊糊的小女儿态,已经见了面;也就轻松的说了再见,目送着童落辰离开了。FQxSW。
“许太太怎么在这里?我模糊的记着;安澜好像不是在这里任职吧?”
黎染叫沈冰凌“许太太”;叫许安澜“安澜”,话语中里里外外都透着疏离;不见一丁点儿的亲热。
明明是一同长大的青梅竹马;明明是两家交好的世交,可是……这情分早就消磨干净了,也怨沈冰凌,也怨许安澜。
在这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沈冰凌轻轻皱了皱眉,脸上倒还是云淡风轻,没有坏了大家心目中女神的形象,“这里……是我的老家。”
黎染下意识的环顾四周,这是一个……兔子都不爱拉屎的穷乡僻壤。这里是山清水秀,这里是空气清新,这里是贴近自然,可是却怎么也改变不了这里太过偏僻,太过落后,太过闭塞的事实。
黎染清楚的记得,资料中的沈冰凌,起、点不是这里,是一个虽然不大,但却很繁华的县城,沈家不很富裕,却也小康和乐,不是这里,而是别的地方……
“这里的山很秀气,水很清澈,这里很漂亮。”
黎染再一次的打量沈冰凌,却发现了沈冰凌隐藏的很好的疲惫和憔悴,她不像在四九城时那么神采奕奕,看谁都那么纵容和柔和。
那份疲惫即使很浅,很淡,隐藏的很好,可是黎染还是看了出来,特别是沈冰凌那仍旧纤细的腰身儿,证明了前不久那“流产”的传言所言不虚,那个还没出生就被取名“许信霖”的孩子,终究……还是跟这个世界无缘了吗?
“谢谢夸奖,我也觉得这里的空气很好,所以安澜总是愿意到这里来呆几天,说是心情都好了呢。”
一个仍旧满口炫耀她的幸福的女子,可这会儿……她怎么就感觉不到她的幸福呢?
当初许老爷子病逝,许安澜领着沈冰凌回四九城奔丧,那个时候沈冰凌还怀有身孕吧?虽然那个时候腰身儿还不显,但是跟这个时候的沈冰凌明显不同。
“听说你……,咳,听说你们过得不错,那就好,许爷爷也可以放心了呢。”
许老爷子到死都放不下许安澜这个金孙,死了也惦记着那个已经在孙媳妇肚子里的曾孙,可是,啧啧,世事无常,谁又能想象得到呢?就是不知道这手脚,到底是黎嘉润和黎嘉泽动的,还是许家动的了……
沈冰凌轻轻的敲了敲书房的门儿,直等到书房里低低的应答声儿传来,这才轻手轻脚的开了口,小心的护着托盘走了进去。FQxSw。
“安澜,都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呢?”
托盘上是温热的牛奶,温度不冷不热,恰到好处。就像是沈冰凌的笑容,不冷也不热,让人看了,如沐春风,恰到好处。
可是……这样如沐春风的笑容底下,却满是苦涩。只要一想到那个无缘的孩子,越发冷清的夫妻关系,没有任何帮助、只会拖后腿的家人,沈冰凌觉得,她哭的心都要有了。
许安澜下意识的掩了掩桌上的资料,抬起头的脸上挂着浅浅的笑,眼中满是柔和,“你先睡吧,我还有些资料没看完,一会儿就睡。”
对于牛奶,他并不喜欢,可是因为是她端来的,他还是稍微屏住了呼吸,一饮而尽,只是……他着实不喜。
沈冰凌的手中只剩下了托盘,她下意识的捏紧,直到指甲有些抗议的发出疼痛,才有些恍然的回神,喃喃的开了口,“安澜……”
许安澜把喝完了牛奶的杯子仍旧放在沈冰凌端着的托盘上,微微挑了挑眉,表情越发的有些淡,“恩?怎么了?老婆,困了吗?”
看着这样的许安澜,纵是有千言万语,沈冰凌觉得她也说不出来了。
她不知道该怎么诉说她的委屈和心疼,毕竟安澜也委屈,也心疼,那个他们都盼着望着、期待着的孩子,是因为她的不小心,才那么悲惨的离开了他们。
可是……害她出了意外的人是她的亲人,即使她再恨,再委屈,也不能把他们赶尽杀绝,现在这样,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没事儿,安澜你也快些睡啊,熬夜对身体不好,你要是身体垮了,多大的计划都要拖后了呢。”
许安澜捏了捏眉心儿,有些疲惫的闭了闭眼,整个人都倚到了椅背儿上,“我知道。”
沈冰凌张了张口,又张了张口,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那……老公,晚安。”
“晚安。”
随着书房的门儿“啪嗒”一声儿关上,门里门外的两个人一同卸下了脸上的温柔和平静,一个满脸苦涩,一个满脸疲惫。
明明那么幸福的……
明明绝不后悔的……
沈冰凌一个人躺在足足有两米二宽,两米三长的大床上,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可能因为今天回了她小时候生活过的老家,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那张她一直睡到十岁的木板床。
那张床很小,极窄、极短,就连后来上学寄宿时睡的床的大小都没有,是几块木板拼接起来,搭成的床。
只要人一躺上去,就“咯吱咯吱”作响,通常一整个晚上,她连翻身儿都不敢,因为会影响了一条薄薄的破帘子之隔的父亲的睡眠,换来的不是一顿毒骂,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打。
那个时候她很小,可是她却无数次的发誓,她一定要离开那张永远也不会安静的床,她要睡最舒适、最宽敞的床,她要过最顶级、最富足的生活,她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她做到了,只是……她怎么就睡不着了呢?
像小时候一样。
黎染晚上睡在了招待所里,天还没黑,就抛下了同学,眼巴巴的站在阳台上望着招待所的大门,只等着那辆军绿色的越野车。
不等着童落辰上楼,黎染就使劲的挥舞着胳膊,蹦蹦跳跳朝着童落辰大喊,“北极星,北极星,北极星……”
楼□姿笔挺的男人抬起头,朝她望过来,灿若星辰的眸子亮了亮,面上就带上了浅笑,温柔如水般低喃,“染染……”
两人相视而笑,亲热甜蜜,却又平静稳妥。
“染染,山里的晚上很冷,怎么不加件儿衣裳,这么站在外面,感冒了怎么办?”
童落辰的速度很快,黎染仍旧踮着脚尖儿,探着头,从阳台上往下看,童落辰却是已经三步并作两步的上了楼,一把搂住了仍旧探头探脑往楼下望的黎染。
“我不冷,我暖和着呢,怎么能感冒了?净瞎操心,操不完的心呢,啧啧……”
黎染安安稳稳的倚在童落辰的胸膛里,嘴上却是不饶人,大热天儿的,哪里就冷了?净操些没用的心,也不怕未老先衰!
听黎染这么说,童落辰也不反驳,只是紧了紧环着黎染的手臂,眼睛却是望向不远处的军营,“染染,喜欢军营吗?”
当初黎染还太单纯,觉得军营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觉得军人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那个时候她张口就说,“我最爱解放军叔叔。”
可是时间过去的久了,她渐渐也知道的多了,军营里的龌龊也多的让人发指,她渐渐的从崇拜变成了平静,从平静变成了厌恶,最后又从厌恶变成了淡漠。
只是……童落辰喜欢军营。对于童落辰来说,军营就是他的第二个家,他这一生,永远也不能离开军营,那里有他的信仰,他的根。
“如果你在的话,我就喜欢。”
因为那里是童落辰的家,所以她是喜欢的。虽然她知道这不可能,可是若是有一天童落辰愿意离开那个地方,脱下那身儿橄榄绿,那她就不会再对那里多一分的关注。
“染染,你……愿意,随军吗?”
黎染沉默,良久,也只是轻声儿询问,“清清呢?清清怎么办?”
童仪清是不可能跟着她随军的,不是因为童家不舍得。而是因为童仪清是童家下一代的继承人,他需要接受继承人的教育,那一整套的培训课程,就是童家大家长童老爷子也不能更改的。
“清清他,他必须留在四九城。”
当初他年纪小,童父和童母也都不在四九城,他一样健康优秀的成长了。
可是当这个父亲成了他,母亲成了染染,却怎么也不愿意抛下孩子,只是……染染随军已成定局,不是他或者她可以更改的。童家身份特殊,她需要呆在他身边。
“北极星,这是……必须要执行的吗?不随军不行吗?”
如果现在的她还不曾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她当然愿意随军。研究生课程已经完成,她又是宅的都能养蘑菇的宅女,跟着老公去当兵,当然十分不错。
可是,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抛下孩子离开,她只要一想,就剜心似的疼,那样离开的话,跟现在可是不同,现在不过是七天、八天的分别,要真随了军,就是几年几年的分别了,也许等到她跟北极星回了四九城,童仪清都不认识他们了呢……
“会有办法的,会有的……”
童落辰只能安抚,别无他法,这个窝在他怀里的人,是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的娇妻,他不舍得……
67随军
这招待所虽然十分偏僻;但是环境却不错,客房里还有一个很大的阳台;上面放着两张藤编的躺椅,一张小小的藤桌;“这里的星星亮吗?喜欢吗?”
黎染和童落辰一人一张躺椅;吹着夏夜的丝丝凉风,摇晃着躺椅;一起看着天空中的星辰。fQXsw。
闻言;黎染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瞅了童落辰两眼,微微的眯起,完成了两弯漂亮的月牙儿,一瞬间晃花了童落辰的眼;“最漂亮的星星就在我身边,我哪里还看得见别的星星?我最喜欢北极星,老公……”
黎染起了身儿,三步两步走到童落辰的身前,整个人都压到了童落辰的身上,直压的童落辰身下的躺椅“咯吱咯吱”作响,童落辰无奈的笑了笑,却不曾推开整个人都压在他身上的黎染,只是往上托了托,防止黎染歪下去。
沉默了许久,黎染还是开了口,“北极星,我……随军吧。
当初嫁给童落辰,她是满心欢喜的,因为喜欢,因为幸福。可是,她从来不是傻的,成了童家的媳妇,她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什么样的义务,她也是知道的清清楚楚的。
随军,是嫁给童落辰之后最无奈,却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事情,是必行的。
“染染,你……”
黎染脸上的笑容越发的浓郁了些,童落辰对她,已是极好极好了。
“我都懂的,自生来就在这样的人家,我哪里是不懂的?不过是因为有人宠着,所以才把自己养的娇贵了些,我都知道的。”
她都懂的,她只是不愿意懂,所以才无知。“我随军,这不是你我愿意不愿意就能更改的事情,只是,苦了咱们清清了,他还那么小……”
她早就知道这个结局,只是她不曾想过,这一天竟然来的这么快,她的清清还那么小,甚至还不会叫“妈妈”,若是她真的随了军,等到好久之后再回家,也许清清都不认识她了呢。
母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占了十分重要的分量,即使童老爷子、童老太太、童父、童母都会拿着童仪清当成了心肝儿、宝贝儿、甜心儿,可是,成长的过程中少了父亲和母亲,又怎么能那么单纯和无忧无虑呢?
童落辰也沉默,他竟从来不知道,他是这么放不开的人,对于还那么小的儿子,他也不舍得。fQXsw。CoM
“清清会健康快乐的成长的。清清是我们的儿子,我也不舍得他受一丁点儿的委屈的。”
对于染染随军,他也是犹豫的,他不舍,不舍得染染跟着他受苦,只是,他生来就是童家唯一的继承人,又继承了童家的传统,进了这充满了橄榄绿的军营,他的身份跟别人不同,享受了这样的身份带来的权利,自然一要付出相应的义务,他没有任何选择。
他也不舍得染染离他太远,是他太过自私,要把这个自小儿就在繁华的四九城长大的女子拉入军营,染染一直是不喜欢那里的,他比谁都清楚。
“清清会是童家下一代的继承人,哪里就能不受一点儿委屈,单纯快乐的成长了?他小的时候过的太娇惯,长大了就会过的越痛苦,对他,对童家都只有害无益,我不舍得……”
让黎染犹豫的从来不是什么艰苦不艰苦,去了哪里,能有多艰苦?又不是只有她一个随军的军嫂,虽然没有人伺候了,可是她一个人也能过的很好,她本就不是万事不沾手的千金大小姐,她做的一手不错的饭菜,整理家务什么的也很在行,她能过的很好的。
让她放心不下的是童仪清,一个现在还被千娇万宠的孩子。
“只是,我若随了军,再一次看见清清的时候,清清还会是现在的清清吗?”
这个时候的童仪清的性子还没有定性,可是她知道,等到她随军几年,再回来的时候,就会发现,她的清清……早就变成了另外的一个孩子。
就像是二十多年前的童落辰,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心狠手辣。
因为嬉皮笑脸不会对他们有任何益处,因为情绪多变容易出现纰漏,因为心慈手软容易……死亡!
“清清永远都会是我们的儿子,不管他变成了什么样子。他是我们的儿子,他就是现在的这个清清,永远不会变的。”
童落辰说话,从来不曾这么没有条理过。他说:“清清永远都会是我们的儿子,不管他变成了什么样子。”,可是他又说:“他就是现在的这个清清,永远不会变的。”
好像有那么一瞬间,童落辰也不敢肯定,到底童仪清会不会改变。
只是……童仪清是他们的儿子,永远都是。
他还清楚的记得小时候,那时候他还小,还不曾进行那一次次的生死考验、血雨腥风,他比任何家庭的孩子都霸道和暴躁,好像那种霸道和暴躁是与生俱来的。
可是,他的每一次任性,每一次嚣张,每一次发疯,都被爷爷奶奶纵容了,从来不曾受到过哪怕一声儿的责骂。
那个时候的他不懂,为什么他的性子那么坏,爷爷奶奶也不骂他一句?现在想想,原来这是爷爷奶奶对他的愧疚。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在大院里长大的,所以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懂的,他的父亲母亲都驻守军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子弟学校照样有坏孩子,他们叫他“没有爸爸妈妈的野孩子。”
他从来不哭,他只是抄起棍子就把对方揍的头破血流,他生来就会利用权势了,因为童家势强,所以他照样横行霸道,而那些说过他坏话的孩子都被弄走了。
“我竟从来不知道,原来……你过了这样的童年。”
黎染抬手摸了摸童落辰的脸,更往童落辰的怀里钻了钻,她当然知道,他这么平淡的述说他的童年,不是求的她的同情,他从来不脆弱,不需要同情。
黎染比童落辰小五岁,她认识童落辰的那一年,童落辰已经十岁,等到她死缠烂打的磨的黎老爷子同意她去上学的时候,她已经六岁了,童落辰已经横行霸道,成了人人都不敢惹,表面背后都得敬着的大哥大了。
她不曾经历过童落辰那样的童年,即使她的身份有些不清楚,可是她自生下来就被抱到了黎夫人面前,黎夫人拿着她自是不错的,黎老爷子又十分宠她,她的一生成长的顺风顺水,不曾被刁难过。
“那,我们的清清,我们的清清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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