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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驾到(已完结)-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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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瞒不过白呀,陆莳千苦着脸:“我觉得太不应该了,看人家城主府给我们毁的。”
白挑了挑他完美无缺的眉,瞟了眼还处在呆愣中的方义:“我家小笨蛋毁了你的城主府,你有意见吗?”
方义立刻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诚惶城恐地说:“没意见,没意见,您随意,万请随意。”
不知为什么,尽管没有见过那天人般的男子用过一招一式,尽管没有展露过什么气息。在这里他却对那人有着最深地恐惧和敬畏,这种恐惧和敬畏是打心眼里产生的,甚至不以他的意志转移,每次眼神挨到那男子,他都有钟心惊肉跳的感觉。对他而言,能和那男子亲热的陆莳千,都算是另类,是他敬畏的对象。那般男子,完全是用来敬仰的,来崇拜的,若不是亲眼看到,实在不能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个女子敢和他那般地亲密!
不去管飞鹰城主脑子里想什么,白只心心念念地抱住自家的小笨蛋笑得妖娆绝代:“他说了,随我们意。”
陆莳千不由翻了个大白眼,心道,你都把威胁摆在明面上了,他敢不答应么。
白眼中波光潋滟,心痒难耐,小笨蛋这个表情实在太可爱了,但口中还不忘打趣她:“嗯,看小笨蛋的样子,似乎对我非常有意见,真让我伤心。得罚,重重地罚!”说完,便俯身含住她柔弱香甜的唇,她唇中的味道,怎么也尝不尽似的。
她是必然要让他爱一一余生,宠一一余生的!
一吻过后,白圈住陆莳千道:“混沌者眼线倒是布得广,一旦露了行踪,等待我们将是无穷无尽地追杀!”说道这里,白的神色虽是淡淡的,可那里面的杀戮之气却铺天盖地:“一旦激战起来,普通人定是承受不住死伤惨重,是不是小笨蛋?”
陆莳千听得白的语气,有门!心中既是感动白的心细如发,了解她最细微的需要,又想听听他有什么锦囊妙计,不由紧紧抓住他的衣服,好似那乞食的小狗。
这表情大大地取悦了白,他飒然笑道:“我们完全可以将计就计,寻一无人城,放出消息,坐等上门,保管叫他们有来无回。”
陆莳千不由瞪圆了眼,姜还是老的辣,白果真不愧腹黑之名,这招实在是太毒辣了!
“但其实,真正的陆莳千却并不在那无人城中。”青龙淡淡开口,神色儒雅至极。
陆莳千眼中一亮,口中却顺着青龙问道 “不在城中,又在哪里?”
“真正的陆莳千当然去找四个兽王府主和十大凶地异兽的麻烦去了,偶尔也可以教训下落单的混沌者。”青龙依旧儒雅淡然:“这条战线虽说拉得较长,但不失为一石二鸟之计,用得好,可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陆莳千不由再次感叹,不愧是腹黑二人组,在这个时候,还不忘找人麻烦!
但是,她喜欢!
“小笨蛋,莫小看了十大凶地,我刚查到。。。。。。。那里,可能有朱雀和玄武的线索。”说到这里,他不得不佩服死神的手段,以他所花费巨大人力物力,不惜征战环宇,也才刚刚得到蛛丝马迹。有这样一个又是情敌又是对手的存在。。。。。。怎不叫他心潮澎湃?!而那人虽得知小笨蛋的身份却又不将两位兄弟放出来,这原因他也许知道,小笨蛋也许也知道。那人对小笨蛋的爱并不比他少,若非如此,他们两个,早就该在见面的第一时间,就斗得你死我活了。。。。。。
“我和白、子季、殇等人将坐镇无人城,这次去寻找他们两人线索也许只有你一人了。”青龙淡然地说道。
陆莳千有些讶然,再看离境,卫墨等人,居然都是一副平淡的表情,心中不由嘀咕,这几个家伙,原来早就商量好了,搞了半天,她才是那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
第十五章 妖红心思(三更
“可是为什么你们不能和我一起去呢?”她已经习惯他们在身边,乍听离别,稍稍有些难以适应。
“哼,色女,你怎么变傻了?那混沌者岂是好相与的,我们要是少了一个,他们不会怀疑?!”秦星洛气呼呼地,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表情。一头火红的发都要飘扬起来,精致贵气的面孔满是怒容。他也知道,她在了敌先机,修习法诀上聪明绝顶无人可及,可一旦涉及到她所关心的人,她的智慧和聪颖便自动下降数个档次,这样的她,真叫人又爱又恨又疼。
“人家其实很想跟你一起去,但他们怕我勾引你,硬是不让。”离境眨着妩媚地绿色大眼,撅着嘴巴说道。他撩了撩双襟绣花长袍,完美的身子斜靠在椅子上。罢了罢了,就让他坚守在后方,为她支起一片天空吧,自己终究总丢不开她,放不下她,已经泥足深陷,再不可自拔。
“女人,你给我好好活着,但凡我发现你有一点损伤,看我怎么教训你!”小狮子子季扬了扬拳头,勾了勾银钩尾,十分霸道地威胁,只不过那竖瞳中的不舍牵挂却泄露了他的情绪,纵然贵为一方之王,可面对自己的挚爱,说什么不在乎,都是假的吧。
“不要死!”殇的话不多,说话时也是面无表情的,黑红的发无风飘扬,形状完美的双角微微颤动,只有他自己知道,此刻,他多么想留在她身边,同她一起历经危险。但是不行,他得为她在大后方筑起一道永不倒塌的长城,这样才能让她放心前行。
“你一定要给小爷平安滚回来!”银发卫墨张扬道,那双桃花眼里满是血红色的牵挂,连带着黑发卫墨所给予的祝福。那个家伏,不忍心自己面对离别,把他给推出来,该死的,他自己也快把持不住啊,离开她,离开那个女人,他也会痛,也会难过呀!
妖红张了张嘴,却怎么也说不出话,不由得又沉默下去。
陆莳千眼角带着湿意,这些家伏,这些家伏到底是什么意思嘛,又不是生死离别,又不是再也不见,何必搞得这么伤感,让她许许多多想说的话,都堵在喉间说不出口。
青龙平静而优雅道:“凭你现在的实力,闯过十大凶地没有任何问题。”或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己平静中蕴藏着多么大的不平静,他的爱来得突然而猛烈,留驻得漫长而久远,知晓心动,便食髓知味,不能善罢甘休。他轻轻地握住了腰间地双剑,比丝绸更柔亮万分的发丝落于膝盖之下,额头处的三滴水标志映衬下,更使得他如梦幻,似谪仙。
白一把揽过她,月华般的头发丝丝垂下,修长而俊逸的眉隐入鬓角,深沉如无尽夜空的眼满是柔情,而那眼角的吊梢红衬托他妖娆不可挡,银红色的唇覆盖俯下。深情一吻,没有多余的话,他满满的情义都含在眼中,这么些年,他早就习惯了她的离开,只因他知道,她会再一次地回到他身边,他深深确信这点,深深信仰着这点,所以对于离别,他比别人来得更平静:“多加小心,有事叫我,随叫随到。”他那仿若月光编织的衣服衬着她的,两人交颈相拥,美轮美奂。
唉,这些可爱的男人们哟,唉,这些敏感而复杂的男人心哟!
众男子说完,相互对视一眼,居然极有默契地离开,其中秦星洛更是将妖红推了一把,才快速离开,将空间让给了妖红。
对于众美男此举,妖红又感动又惭愧。
一直以来,他的存在感总是最弱的,他没有能够保护陆莳千的强大力量,他也没有能护卫她的强大权势,他只是个上级神啊,他很自卑,极度自卑,尤其是一群如此优秀的男子面前,他更是自卑得几乎要低到地缝里。
可是纵然他如此地自卑,如此地绝望,他还是想守在她身边,哪怕什么都不奢求,只求看着她就能心满意足!
他虽然没有强大的力量,没有强大的权势,但他爱她,护卫她的心并不比任何人少,他可以为了她去死,也可以为了她去赴那万劫不复的深渊,正是有这个信念,所以他无论觉得自己有多么低微,不管自己怎样地自我否定,只要她一日不提出赶走他的话,他便一日不离开她!
他会努力地提高自己,绝不让自己成为她的累赘,哪一天他意识到自己成为她的累赘,那么就算她不说,他也会自动自觉地从她眼前消失。
他爱她的心不会比任何人少,若有潜在的威胁,哪怕那威胁是自己,他都能心狠手辣地除掉!
可除此之外,这世界不能有什么东西使他放弃爱她!
一一自从她将他从那绝望的深渊拉起!
妖红粟色的发在失去屋顶的城主府里显得亮亮的,他的眼睛也是亮亮的。
他张了张嘴想说话,可他的心却噗咚噗咚地跳得厉害,他整个人都是惴惴地。
他十分懊恼,明明是这么好的机会,她就在眼前,带着点疑惑带着点鼓励地看着他,为什么他就硬是说不出一句话来呢?
“我。。。。。。我。。。。。。”我爱你,我爱你,“你保重!”
陆莳千顿时笑了:“谢谢你,我会小心的。”
妖红呆呆的,这笑容,是对他展现的么,不是对别人,而独独是对他展现的么?
这笑容,不想忘记,不愿忘记,要永远记住,就像记住她每时每刻的表情那般,这样,至少在孤独寂寞时,他还能甜蜜地咀嚼她的模样。。。。。。而这独独属于他的笑颜,将成为他的珍藏。
陆莳千注视着眼前这个男子,他的眼神又深情又哀痛,又执着又绝望,又坚持又自卑,竟然看得自己心一抽一抽。
这样无望的爱恋,这样悲哀的痴情,竟让她有种捂住他眼睛的想法。
她直觉地想到,这样的表情,不适合出现在他妖异的脸上,他应该是自由的,应该是飞扬的。
陆莳千走近他,轻轻棒起他的脸:“是谁让你如此悲哀,如此伤感?”
妖红只觉自己似乎踏上了云端,全身软绵绵,只想此刻永远驻留。
“我不知道,我只觉得自己又心酸,又甜蜜。”他如同梦呓般地说道。
“那么,你恨那个使你心酸而甜蜜的人吗?”陆莳千轻声问道。
“不,我爱她。”隐藏了太久的心里话.不知不觉地吐露出来,待到他发现,自己已经是心如擂鼓,满脸通红了。
他如兔子般跳开,只觉自己亵渎了心中的女神。
陆莳千心中微微刺痛,抚摸他的唇低声道:“也许她并不值得你如此对待。”
妖红沉浸于她的眼中,轻易地被她牵引:“她值得我用生命去对待,去敬仰,去深。。。。。。爱。”
陆莳千压下自己的唇:“你会后悔的。”
妖红道:“永生无悔。”
唇与唇相贴,彼此都能明白对方的心意。妖红的唇抖动得厉害,整个人都不知所措,亲吻时,牙齿更是咬紧牙关。
陆莳千不由无奈一笑,轻拍他的背:“放轻松。”她这时,可真像引诱小红帽的狼外婆。
妖红在陆莳千的温柔和安慰下轻松了些,微微松开牙齿,陆莳千便趁机触到他的舌头,并缠绵过去。
可怜的妖红,简直要被这样的刺激吓得惊慌失措,反应过来时牙关一合
于是陆莳千便悲剧了!
几个小时后,在全城的见证下,一艘超大型豪华行方开拔,前往公灵的望月城。
人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一群绝顶优秀地美男子护着一个美貌的女子踏上了行方,那女子来头不小,甚至连城主都亲自送行。
人们对此事议论纷纷,尤其是那个女子,据说拥有使契约兽晋级的能力,十分逆天,又据说,这女子是四方府和江松府追捕的对象,据说,大宇之所以大乱,和她有很大的关系。。。。。。
人们没有发现,在他们将目光投向那艘豪华行方时,一个小商人打扮的女子正驾着一只小小的行方,朝望月城相反地方向前进。
那女子头戴黑头巾,穿着耐脏的亚麻衣服,满身的羊毛味,还一边走一边嘶哑地喊:“卖羊毛毯子了,上好的羊毛毯子了。”
不管是表情或者是穿着动作,都十足十不得志的小商人样。
纵然人们疑惑一个女子会做辛苦的跑商生意,但大多数人只看了她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了。
一来这女子长相实在可用‘平心’两字形容,二来这个女子只是个中级神一阶,三来她的货物也实在普通,根本不能引起人们任何兴趣。
甚至连城门守卫都只是象征性地查了查她的货物,这样的人实在太普通了,在飞鹰城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
于是那小商贩慢慢悠悠,光明正大地混出飞鹰城。
“唔,闷死了。”红锦从幻兽空间里跳了出来,唉,所有的幻兽事做,就它们几个比较清闲。明明是那么庞大的幻兽空间,只剩下它们几个,真是够孤单的,还好可以和主人一起去冒险。
“小心点,出门在外要谨慎,旺财去查查有没有人跟踪。”银像模像样地吩咐。
“报告,方圆一百里内未见可疑人员。”旺财成长后,具备侦查功能,此刻也算将能力付诸于实践。
“你们三个,给我坐到一边去!”俊俏的小小美男俊尊招招胖胖的小手,硬是挤在了陆莳千身边坐下。
好得很,一个小贩,再加上三只百星幻兽,使得那女子更像个小贩了。就是那一看就很贵气的小美男使人怎么看怎么不协调,怎么看怎么有违和感。
“主人,白大人到底使用什么方法变出个和你一模一样的人来?连我都差点认错,连气息都差不多呢?”红锦一出来,便发挥了它“好奇”娃娃的特长
那女子微微弯起嘴角微微笑道:“这个嘛,不告诉你。”
白那个手段通天的家伙,连扒拉个自己都易如反掌,更何况是扒拉个气息和她相似的“陆莳千”呢。
“主人,我们去哪里?”俊尊挥舞着小手兴奋地问。
“往东走,去冒险!”女子笑眯眯地喝了一口可乐,放声道。
第十六章 羊入虎口
经过陆莳千创世之火改制的行方动力充足,行进神速,一日千万公里,连大型行方都不能与之比肩,只在茫茫路上刮过一丝浅浅的淡痕。
如此速度,很快就将飞鹰城甩在身后,马不停蹄,一路北上。
偶尔行方超越一些别的赶路行方,就好似那小跑车的和骑着乌龟的人赛跑似地,一下子就将别人抛得无影无踪,引来一路的惊叹!公灵以北,便是和漠天接壤的水城,一道莽莽草原横亘期间,那便是陆莳千的第一个目的地,十大凶地之一的苍野草原。
经过不下百次的城市传送,再加上两个星期的赶路,陆莳千终于来到水城边境一个小镇上。
之所以花这么多时间,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大城市固然有传送阵,但那只是城对城的传送,至于城对镇的传送阵则极少,何况是传至凶地比邻处,所以花费了些时间。
此刻,一人四兽落脚之地,便是恶镇的一个客找。
这镇子连名字都带了个“恶”子,可见此处真是极为危险的地方了。
而这个客找能在此处开得可称红火,颇为不简单。
陆莳千拢了拢头上的头巾,声音嘶哑地喊道:“来一杯杜丽酒!”她自是展现了无双的易容术,此刻她是一个略带冒险气质的小商贩形象。
她喊开后,客找中立刻有十多道谨慎探究的目光落在她身上,但也只是浅浅地看一眼便失去对她的兴趣——一个中级神而已。
这蛮荒之地竟然有女人来虽然叫人好奇,但见这个女人全身并无出挑之处,完全挑动不起男人们的热火。
一个伶俐的伙计立即高喊:“来了,您呐!”一边将杜丽酒放在桌上,一边不动声色地观察她。
陆莳千眼眸中的颜色稍微暗沉,暗叹这客找果然不凡,连个打杂的小厮都是个上级神,怪不得这些亡命之徒不敢在此地撤野,也不知谁有这么大的能量。
恶镇之恶,不光这是临近苍野草原,时不时有些凶兽逆袭,还因为来这里的都是些手段高超,身怀绝技又不受俗世教条约束的冒险者和通辑犯,在这里,稍有不慎就会命丧黄泉。但危险之后也自有丰厚的回报。这里高星魔兽众多,如果围剿到一些高星魔兽的魔核,那足能狠狠地赚上一笔,而且,这草原上还有稀有矿藏和稀有萃药,万一谁走了狗屎运得到些,也足够人千年内不用发愁了。
所以恶镇虽恶,来这里冒险的人依旧不少。
除了冒险者,还有胆子大来捡漏的商贩。
此地最缺的便是一些蔬菜水果,粮食以及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将这些东西低价贩来卖,往往有不菲的收入,因为那些冒险者一般都不会吝惜一些小钱的。
陆莳千贩来的,正是几百斤水果。
红锦见伙计将杜丽酒放下,立刻从陆莳千兜包里跳出来,双爪捧酒杯,深深地来了一口。
杜丽酒是种劲头十足的烧酒,一喝下去,腹中便会火烧火燎,连一般大汉都不敢这么喝,可一只小狐狸竟然敢一杯灌,倒真叫人啧啧称奇。
红锦喝了酒,狐狸眼睛微微眯着,砸着嘴,很有点酒醉微熏得感觉。
那伙计眼中闪过一丝讶色,称赞道:“客官,你这只狐狸可真不错啊。
五百六十星的幻兽虽不算顶高,但也算不俗了。
陆莳千微微敛首,以一种十分谨慎的姿态说道:“这小兽从小便被我养着,不想竟然成长得可以,我算是捡了个大便宜。”
伙计善意地笑笑,更加肯定了小商贩的身份。商贩走南闯北,当然需要些幻兽帮衬着,幻兽经常比人类更敏锐,可以起到取利避险的作用,而且就算有了危险,强力的幻兽更是能发挥不可低估的力量。所以,走商行商的,往往比一般强者更依赖幻兽的力量。
伙计心下肯定了陆莳千的身份,正要离开,但眼神却牢牢地粘在了走进来的一个娃娃的身上。
那娃娃也就十一二岁的样子,紫旺旺的眼睛,紫绸绸的发,虽穿一身布衣,但却漂亮得不可思议。那娃娃身后跟着一头狼和一只小狗出现,整个客栈的人都恍惚有种怪异的感觉。
这恶镇当真难以见到小孩,尤其是这么漂亮的小孩!
那小孩见到陆莳千,顿时天真可爱地扑过来:“姐姐!”
陆莳千只觉自己的嘴角为不可查地扯了扯。
那漂亮小孩一个飞扑扑进陆莳千怀里,磨蹭着她的高耸的胸部,异常满足地说道:“姐姐,我们什么时候把带来的货物卖掉离开啊,这里什么都没有,真不好玩啊!”
陆莳千压下将小孩踢飞的欲望,露出个阴森森的和蔼表情:“俊尊,别闹。”
伙计长大了嘴,万分艰难地问陆莳千:“这是一一你弟弟?”
并非是他有意多事,事实上,他平素是十分克制谨慎地,不会问客人这么私人问题。但此刻这队“姐弟”却让他深深地怀疑起创世神的大能来,怀疑起遗传的稳定性来,难道刮世神在创造这队姐弟时糊涂了么,或者,这队姐弟的母亲偷人。。。。。。。。否则怎么解释这队姐弟相貌诧异如此之大?!
胡思乱想的伙计,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个漂亮孩子的实力他根本就探查不出来。
客找中的其他人都不明白这个女子怎么敢把这么小的孩子带来冒险,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只看了眼也就不去注意了,反正那两人要找死,他们也拉不着不是?
对于这个小小的插曲,很快就没人在意了,他们三五成团地讨论去哪里狩猎,去哪里寻宝等等问题。
没有人注意到,在客栈二楼,正有一道若有若无的目光注视过来。
那道目光极为隐蔽,而且那人的实力绝对不低,比之混沌者亦不差!这恶镇之上居然隐藏着这样的高手!
陆莳千心中一凛,但脸上却没露出任何破绽,连气息都丝毫不乱。
只要对方不是针对她而来,她也没有必要自露根底,不是么?
想到这里,陆莳千便不动声色地自斟自饮,同时注意着周围人谈话。她对苍野草原一无所知,若有人能免费提供些消息,何乐而不为?
“喂,你手里是什么货,我们要买些。”一个二十七八岁面貌的上级神三阶走过来问。
陆莳千眉峰微动,据听来消息显示这人来自这客找几个大型百人团之一的猎豹团,也许可以在这里做点文章。
她立即以抓住商机般的精明相介绍道:“我带了三百斤左右的水果,不知小哥需要吗?”说到这里,她还神秘兮兮地凑近那人:“不瞒你说,我还带了一百斤的细腻麋鹿熟肉和三公斤烟丝。。。。。。”
果然,那小伙子听完,立即露出饿狼般的眼光来。
在这恶镇上最缺两种东西,一是女人,二是烟酒。而对男人而言,缺女人还可忍受,离开了烟酒便是不能容忍的事情。在凶地混生活,每个人的压力都极大,随时随地都有人死亡,更刺激人的神经,而这时候有一根烟抽抽,无疑是仵极美的事。
“水果我们需要一百斤,至于烟丝。。。。。。你开个价!”年轻人迫不及待地开口。他娘的,他呆在这鸟不生蛋的破地方一年了,嘴里都快淡出鸟了!
“不不不,小哥,别提什么钱不钱的,多伤感情,那些东西完全可以送给你们!”陆莳千带着讨好的笑容说道。
那年轻人狐疑地看着陆莳千,突然问道:“你的目的是什么?”
陆莳千搓着手,眼里闪着贪婪地微光:“嘿嘿,我只想加入你们,放心,我不会拖你们后退,要是运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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