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爱上主公-第4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除了碧儿,我从未想过女人这东西。而如今,我恨女人,恨到每一个毛孔,每一缕神经末梢。
我是残缺的人,在女人面前早已没有尊严。然而只要我有权,我就能随心所欲,就能狠狠地折磨她们,报复她们的身体,虐待她们的灵魂,剥夺她们的尊严……
就在这样的爱与恨的煎熬中一直活到现在。
已过而立之年的我们,依然维持着当年的主仆关系。我一如既往地崇拜他,死心塌地,万死不辞。我知道他还是看不起我,但是看在多年的情分上,更重要的是看在我的能力上,他依然保留着我副总管的头衔。
是的,我的能力。
如今的我,和他一样,杀人不眨眼,双手沾满了鲜血。他的脸上永远是波澜不惊,我无从窥探他的内心是否为那些亡魂们所扰。而我早已习惯了视人命为草芥,在这个没有亲人的世上,杀一个人和杀一百个人,杀一百个人和杀一千个人本无区别。重要的是,我能紧紧跟随着他,做他要我做的任何事。
我用最残扔的方式虐待我抓到的女人,每当听到她们在我的手下呻/吟,心里便有快/感油然而生。
我没有去找碧儿,她在我心中已无足轻重。反正除了娘,天下的女人都是一样的,是不是碧儿又有什么不同呢?
我以这种姿态行走于世间,在芸芸众生眼里,我不光是一个杀人狂,更是一个以虐待他人为乐的变/态。对世人的愤怒抑或畏惧我报以冷笑,我不在乎。
我在乎的只有一个人,哪怕他永远把我看成一个卑微的奴才,一颗无足轻重的棋子,在我眼里,就是唯一的幸福。
作者:棠棣之花——新浪“浪漫奇幻派”番外大师!!
(完结)
第2章 妖蛇番外
我今年一千三百多岁。
住在长安城一座寺庙的湖底。这寺庙叫“红莲寺”,在全城五十余座庙宇中历史最悠久,香火最旺。其实所谓历史悠久,比起我一千三百年的修行也不过弹指一瞬。在有寺庙之前,这儿住过许多人家,从布衣钗裙到簪缨轻貂,我只是远远地看着,在澄碧的水底打着呵欠。
直到两百年前,自西域荣归的得道高僧智云在此梦踏红莲,遂遣散居民,动土修建红莲寺。十年后智云即在寺内坐化。
自那时起,我的眼里便少了乡里情长,多了晨钟暮鼓、香火缭绕。然而地面的种种皆于我无干,只要没有好事之人来搅动这一池湖水。我只管吃喝、悠游,闲来便数一数身上的鳞片。
光阴纷纷,如阳光透过水波折射下的斑点,我便日复一日在这进行我的修炼大业。虽说修炼是不可挑拣的,我亦从未有过倦怠的念头,毕竟藏匿于时光深处,远眺碌碌世间的喜怒哀乐,是多么惬意的比对。
如今回想起那些绵长的岁月,我庆幸命运为我安排的这个小岔子。倘若这一切没有发生,我或许也像芸芸众妖一样,安于不息的修炼,不知伊于湖底。
——我是一只蛇,一只灰黑色的蛇。千年的修炼中我学会了不少本事,譬如用精力凝成一朵白莲,让它悬在口上方,像肥皂泡一般随我的呼吸自如升降。
我从未想过这白莲的功用,大约就像小狗追逐它的尾巴一样,为寂寞的时日找些消遣。这种游戏我只在夜里无人的时候做,以免为人察觉,大惊小怪,打扰了我的清静。
偏偏那一夜我大意了。
那个夜晚很好的月光。清亮亮地照透了水底,我能数清每一颗历历的砂石。我惬意地穿过仿佛发着辉光的湖水,来到粼粼的水面。眺望皎皎的月轮,我不是文人墨客,无以赋诗一首,只有吐出那朵堪与明月争辉的白莲,让它在朗月疏星下静静悬浮。
正当我陶醉于自己营造出来的美景中时,我听到了一声惊呼。
万万没预料到此时会有人来打扰,我径直向岸上望去,甚至忘了收回我的白莲。明月的清辉下,我看见一个七八岁的小和尚,提着两只几乎和自己一般高的水桶,呆呆地望着白莲,脸上满是惊羡。
既然已经被发现,我干脆一面吁气托住白莲,一面游近湖岸。
小和尚一点不害怕,痴痴地盯了一会儿白莲,又转动明亮的眸子盯着我。
“你的莲花?”小和尚指着我的玩物,稚嫩的小脸让我想咬一口。
我懒懒地点头,将白莲收入口中,少顷又复吐出。
小和尚小心翼翼地伸出双手触动花瓣,脸上是无比的欣悦。
“你就住在这湖里么?”摸了一会儿花瓣,小和尚歪着脑袋瞅我,我让白莲上下浮动一下算是作答。
“我住在红莲寺,我叫致远。我们是邻居呢!”他嘻嘻地笑了,我的眼前一片明媚,眼花了。
我有些心虚地低下头,碰碰那两个大木桶,用询问的眼神看着他。
致远摸摸光光的脑门,不太开心地说:“大师兄要我给他打水,他晚上练功要冲澡的。”
莫非这出家人也习武?话说回来,这大半夜的让一个小孩子来湖边打水,一不小心掉湖里咋办?我有点可怜起致远来。
像是察觉了我的心思一般,致远又嘻嘻地笑起来,抡起木桶往湖里贯去,动作有点不稳却很娴熟:“大师兄的武功可好了,他说要教给我的呢!这打水就是一项练习,等我拎起水桶来不晃荡了,底子就扎实了!我长大了也要像大师兄一样既通佛法,又善武学,成为红莲寺第一高僧!”
唔?谁能想到若干年后的第一高僧此刻正与千年蛇妖亲密会话?不过他的眼里没有看破红尘的空明,倒满是纯粹的欢喜。这欢喜逗得我的心有些忐忑,仿佛一转眼便会让它跑掉一般。
想起时候不早了,致远恋恋不舍地摸了摸我的头:“你明天还来吗?我很喜欢你的莲花!”
一个七岁的凡人敢摸千年蛇妖的脑门,这小致远还真有胆。可我怎么就答应了他了呢?
致远吃力地提起两大桶水,摇摇晃晃向寺中走去。我浮在湖中心,望着他的背影,一时竟失了神儿。
我从未这么真切地感受到光阴的流逝。
虽说湖底千年,看惯了红尘无常,凡人于我不外乎蜉蝣之羽,生老病死皆是过眼烟云。而当第一个与我有肌肤之亲的凡人在我面前一天天的长大,成熟,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衰亡,我却也着实感到生命的真实和可贵了。致远用他短短百年里弥足珍贵的每一天,向我展现着生命的璀璨神奇。
当月光下稚嫩的小童成长为俊朗的少年,我发觉我竟贪恋上了这个脆弱易朽的肉体凡躯。他不似那些正襟危坐的老僧,终日只是诵经布道,对人间烟火麻木不仁;亦不似那些兢兢业业的年轻僧侣,将佛经教义奉若神明,不敢出半句忤逆犯上。
他精通佛家诸经,对其中奥义更是颇有见地,寺中诸弟子与之辩,莫不赧然无以对。更曾闻他于长安少僧辩坛上舌战群僧,一时名动全城。寺中长老每每提及致远,多以“狂僧”谓之,虽对其恃才放旷不以为然,亦不得不叹服其悟性之高。
然而普通的长安人不知道的是,致远在武学方面的造诣并不在其佛学之下。我曾见他徐徐一指,扫落百余步外枝头上捕蝉的螳螂;身形微动,震落齐齐半树叶子,而另半树毫发无损。
我忘不了那个朦胧的月夜,他一袭白衣乘风而来,宛若一叶孤帆,翩翩然划过湖面,不留下一道涟漪。他来到我身旁,俯下身轻嗅莲心的馥芬,眼波流转,将我魂魄摄去七分。那一夜星汉失色,明月落辉,漫天漫地只存了他的眼神,如钱塘狂潮将我淹没……
那一刻我痛恨自己不是断桥下的青白二蛇,不能化身美娇娥,纵使舍弃了千年法力,只为换来一心人此生此世的耳鬓厮磨。
我不知致远能否看懂我眼中的情愫,在他眼中,我或许是宠物,或许是寂寞时的友伴,虽然时时有真情流露,又怎能寄孤心于一只性别尚不明的蛇?每当他修长的手指抚过我的额,我都只能按下内心的一阵阵悸动,温顺地臣服于他明媚的眼神里。
那一夜致远没有来看我的莲花。
我在湖心怔怔地守了一夜,直到第一抹晨曦刺伤我的双眼。我收回白莲,正待沉入水下,忽然见致远匆匆走来,袈裟凌乱,怀中竟是一名女子,似已沉沉睡去。
我想游向岸边,却似被禁锢了每一寸筋骨,愣愣戳在湖心,动弹不得。
致远在湖畔站定,定睛望着怀中佳人,眼神迷乱。许久,长叹一声:“阿弥陀佛,女施主二八年华,不幸夭亡,真乃天妒红颜!幸得小僧遇见,将你度化。今施主尘缘已了,芳魂悠悠,可至西方极乐净土!施主走好,恕小僧不远送了!”
言罢,致远俯身,将女子送至水面。我方看清那粉衫的腰间牢牢拴了一块大石,甫一松手,尸首便倏忽沉没。致远双手合十望着平静下去的水面,口中念念,似在为亡灵超度。
念毕,致远转身离去,竟未看我一眼。我仍痴痴停在湖心,目光牢牢拴在他洒脱的背影上,那背影带着几分陌生……
这偌大的湖底,我早一寸寸探遍。千年的淤积里有无数生灵的残骸,可唯独没有人的。致远的举动打破了我澄静世界的安宁。
我打量着沉入湖底的女子。僵硬的身躯和隐隐浮现的尸斑并不能抹煞她的美丽。柔顺的眼睫含着春光,樱唇一点似乎随时等候采撷。粉衫的下部已被扯碎,苍白的腿间印满侵略的痕迹。
我一时不知是惋惜还是羡慕这女子,虽未及绽放便已凋零,身后倒有人顾念,亦不负了一场青春。而我已在世间枉活千载,又有谁能将我超度出这万劫的咒。
我拣那对岸荒草繁茂之处,掘了一洞,洞口在潮线之上。我将女子的尸首推入洞中,疲倦地潜入湖底沉沉睡去。
致远来得少了。
每隔月余,他都会抱来一名被超度的女子,而我也一如既往地为她们收尸。洞里堆叠的尸首令我生厌,我不得不一再拓展洞穴,几乎掘到了寺院底下。
我沉默着经过每一具尸首,那曾经鲜活地笑着的,而今被弃在这土穴中任虫蚁吞噬。而我,竟然比不上她们中的任一个。
我躺在洞穴的尽头舒展开身体。头顶是薄薄一层土,我可以听到轻轻的脚步声和低低的祷颂。
那熟悉的声音,隔着土层传来。我知道,这是致远在忙着超度芳魂。
当超度的喧嚣超过了我承受的极限那一刻,我猛地向上一顶,撞破了那层薄土,也撞破了我仅有的尊严。
致远讶然地盯着我。那一刻他读懂了我的眼神,我的无望与嫉妒。
他苦笑一声,搂住我的脖颈。
“今生你不得为人,奈何!”
奈何?……
在我捅破窗户纸的那夜里,致远莅临了我“一手”掘出的洞穴。他为我的技艺惊叹不已,并亲自指点扩建工程。这洞穴,从此便是他的行宫;我的任务,便是将他临幸过的女施主们一一接入宫中,使她们远离尘世喧嚣。
而我,在目睹宫中人数渐增的同时,也不甘地思考着对策。
我要成为一个人,一个女子。再束着腥滑的鳞片,不再流着冰冷的血液。
我要他只属于我,远离那些枯萎的红颜。
我要和他执手世间,享尽一世浮华,嘲笑地老天荒……
我蛰在湖底,看善男信女们来来去去。
求官,求缘,求子。
人类的欲望永没有尽头。我很想大声质问端坐在宝殿上的佛,倘能不厌其烦地答复俗尘的每一个心愿,为何不能施舍一个小小的愿望给我这孤独的妖?我要的不过是一副皮囊。——人类太自私,把所有的机会都霸占去了。
或许,若能汲得人类的精气与血肉,就会慢慢化出人的躯壳罢?
佛不助我,我惟有自助。
那一日云淡风轻,我在湖心缓缓吐纳,那朵白莲第一次在阳光下绽放。
隔着湖水,我看见了致远的脸。
大智如他,已料到了我的计谋。那张脸上蓄着深深的悲悯,不知是为我,为他,为他度化的女施主们,还是为一心要“成佛”的众生。
然而他不出一言,任凭小舟将那个倒霉人载向我的白莲,载向另一个欲望的深渊。。。。。。
致远,我们其实是同路的。你捺不住青灯古佛前的凡俗之心,夜复夜用谒词超度青春夭亡的红颜;我安不得明湖静水底的情爱之欲,日复日用莲台解脱成佛心切的顺民。
只是不知,这样的日日夜夜,何时是个尽头。
但我仍是盼望着,与你携手漫步红尘的那一天。。。。。
~>;-<;~
作者:棠棣之花——新浪“浪漫奇幻派”番外大师!!
(完结)。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3章 无双番外
很多年以后,我有个绰号叫作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嫉妒。我不会介意他人怎样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向王家卫致敬!)
西毒无双,美艳与狠辣并绝。这么多年来,我已经忘了,倒在我裙下和倒在我毒下的人哪类更多。大多数的人,往往先是第一类,随即又成了第二类。
曾经有一个时候,我并不是这么狠毒的,因为那时我还不知道嫉妒的意思。那时我住在一个叫药王谷的地方,有一个爹爹,三个哥哥,还有一大群整天围着我转的师兄。人很容易把幸福当成三餐一般的自然,而不是珍贵的奢侈品。如果从小生长在充满这种奢侈品的环境里,更是会把它当成沙石一样抛掷了。
除了这种奢侈品以外,谷里的奇花异草也很多,它们的药效我是从小就知道了的。很少有人知道,每一种剧毒的草同时也是治病的药,就看你怎么使用。嫉妒这棵毒草也是一样,不过我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所以也不曾后悔。
十六岁以前我都没有出过谷,对外面的世界也不感兴趣。每年都会有几个人进谷来,同时也会有几个人离开,他们大多是些木讷的人,对爹总是十二分的尊敬,而见了我又只会憨憨地笑,巴巴地跟着,我自然把他们看得比花草还低些。花草的表情比他们生动得多,即便天天对着也不会腻烦。
爹在江湖上的名气似乎很大,因为每个刚进谷来的人都非常兴/奋,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要悬壶济世之类的,但是三天之后他们就变得比研钵里的药材还沉闷,好像三天里把一生的话都说完了。等我看够了他们的转化,就到屋外继续看花草。
那些人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大概是找不到路了。进谷和出谷的路我都清楚,路上有许多机关,是我和爹一道设的。每个月机关就要变更一次,即使那些人没有被蒙上眼,也不可能第二次踏进药王谷。
我说过,花草的表情是很丰富的,除了会告诉我它们的心情,还会表达对一个人的喜恶。那天我本来很沮丧,爹带回来一个满脸麻子的人,那些麻子见到我都变成了蚂蚁蠕动起来。我不讨厌蚂蚁,蚂蚁是可以入药的,可是这样一张脸却让我很恶心,只好出去找我的朋友们。奇怪的是它们一点也不吵,还再三叮嘱我保持缄默。我顺着它们的指点望去,就看见了那个人。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进谷来的,这样的人很危险,按照谷里的规矩应该先打昏,然后灌下忘尘丹,丢到外面。可我没有这样做,这也许是我一生犯过的唯一一个错误,但是我从没后悔过。
我看到他的时候他也正回头看着我。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清澈的眼神,仿佛融化了阳光,照得整个世界都明亮起来。猎猎的风吹动他的白衫,衣袂飘扬,在珙桐树洁白的花朵簇拥下,似要乘风而去。
他开口,如春风拂面。
“请问姑娘,如何出得这山谷?”
“请公子随我来。”
我拣了一条羊肠小道,一路上,将他的身世一一问来。他倒也干脆,坦承瞒了父母与大哥外出踏青,不想竟撞入这谷内。
我抿嘴一笑:“易公子欺我!这谷口有大小机关三十六处,岂是误打误撞就可闯过的?公子必是发觉了入口,想一探究竟,绞尽脑汁方到此处,不可不谓智勇双全!可惜还是不慎滑入水中——袍角尚湿!”
他颔首,笑意盈盈:“沐姑娘心思聪颖,易某佩服!——只是不知姑娘要带易某去何处?”
“自然是出谷!”我避开他的笑颜。
“出谷的路分明在那头,姑娘为何往深处走?”
我一时窘煞,低头不语。花草在脚下窃窃地笑。
终究还是到了谷口,站在边界的合欢树下,我望着他的身影渐行渐远,竟是怅然若失。后来我天天在树下守望,一连数日,却再也没有见到他。
我日复一日地等着,我以为大概要等一辈子,他未必记得这山谷里自开自落的我。当十天后,那袭白衣突然出现在眼前,我的心简直要冲出胸膛,面上却仍淡定如水。
“沐姑娘久等,易某来晚了。”他施施然一笑,目光中闪烁几丝促狭。
我脸一热,用的却是随意的语气:“今日刚好来谷口看看,竟碰见公子,好巧!”
“真是巧,”他向树下徐徐一指,“那儿的草不都踏平了么?”
我急急扭过头,藏起满脸酡红:“哪有?公子眼花了!”
“原来如此,”他绕到我身后,抚着斑驳的树干,“那么我见姑娘天天站在这树下,想来也是眼花了!”
我讶然,回眸对上他的双眼,清澈中闪动着真诚,还有一丝羞涩,彼此一望,各自又垂下眼去。
那日我们在树下直坐到黄昏,整日的光景却似弹指一瞬。他讲与我谷外的天地,那个我不熟悉的世界里,有血雨腥风,也有侠骨柔肠,竟似磁石一般将我牢牢吸引。我开始犹疑自己的心意,当真要隐于这山谷,静静度过此生?十六岁的我,终究是厌倦了平和安宁,开始渴望热血。
他正是踌躇满志少年时,一心要离开山庄,闯荡出一片天地。“山庄是祖传的基业,有我父母和大哥在,一定能发扬光大。我的志向便是一人一马,仗剑江湖,惩恶扬善。大哥静,我动;大哥守,我行。定要在青史之上留下我名。”他脸上神采飞扬,竟是胜过夕晖的灿烂。
临别时,我犹自是不舍,他在树下盘桓,十指从枝叶间流过:“十日后,姑娘可还来?”我偷眼瞧去,又和他的余光撞个正着,微微颔首,红裙的颜色洇上了两颊,我急急向谷里逃去,回首只见白衫的少年迎风而立,是初夏最美的风景深深烙入心底。
每旬第三日,我们欣欣然去赴和风的宴。悠悠长夏消磨在谈笑间,我们并肩坐在枝干上,合欢粉红的花丝萦绕发际,他望向我的眼神忽而有些缥缈。我故意不理,探了一枝花朵来嗅:“听说南国的大理有蝴蝶泉,炎夏的树荫下,清泉之畔,千千万万彩蝶比翼双飞……传说古时有一对男女,情投意合,不想女子被恶霸看中,强抢之,男子被推入泉中殒命。女子日夜在泉畔哭泣,化作合欢树,每年四月,男子遂化为群蝶来与心上人相见……”他拨开花簇与我对望:“何必为古人伤怀?且惜今日青春!”眉心却是微蹙。我抚上他的眉,会心的笑靥舒展,明丽的世上便只剩了繁花。
那年的秋天格外绚烂。金盏菊繁星般开遍了山谷,他倚在树旁,看我舞一支红袖。兴至酣时,他亦拔剑起舞,白衣红裙在碧空下交错,片片秋叶翻飞,幻出我十六年里至美的金秋。那片红枫憩在剑尖,他捉住,插在我的鬓间,宛若为我戴上最珍贵的珠宝。“大哥明年一成家,老太君便可放我离开。”他眸里跳动着星火,那里,是我向往的江湖。
我垂首,敛去眼中依依:“宿霜天,席旷野,风雨兼程,可堪长途寂寞?”
他携起我手,握在掌心:“乘烟浪,踏松涛,河山过往,愿有知己相随!”
笑傲江湖,一生一世。
那时的我们,以为紧握命运,每一步都将繁花似锦。殊不知每个人不过是枝头的刹那芳华,不堪暮春的凄风苦雨。
那年的雪落得特别早。朔风卷起成团的雪淹没了天地,我的红裙如一簇火焰在雪地燃烧。他没有来。夜色铺天盖地地罩下来,我紧紧靠着合欢枯瘦的树干,在悲嗥的风声中等到夜半。
爹说我变得冷漠了,哥哥们诧异于我不再对他们笑,师兄们私下叫我冷艳无双。其实一个人的热情是有限的,当你把所有的都给了一个人,对其他人就不可能留下什么了。
十天后他来了。依旧是飘逸的白衣,而雪地上的足印却如此沉重。
“你瘦了,无双。”他小心翼翼抚上我的颊。
我笼住他冰冷的双手,他眼底的痛苦一览无遗。远离尘嚣的我,怎会知晓那些日江湖上的地覆天翻。自幼生长在父兄宠爱中的我,又怎能体会一夜间失去双亲的哀恸。短短十余日,曾经同龄的少年成长了,家庭的重任沉甸甸地压在双肩。他必须忘却逍遥江湖的荒唐梦,与兄长一道撑起家族基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