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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四朝-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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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如果喜欢
军须靡将少夫翁主的抚养权交给刘烨,所有人都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不管须其格服不服气,军须靡已经肯定了刘烨的地位。
须其格恐怕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军须靡怎么会突然转变态度,他以前对刘烨和少夫不闻不问,现在却对她们这么好,像是要补偿什么似的。
其实,军须靡并不是突然转变,这些日子以来,师中和翁归靡有意无意总给他灌输如何做明君的观念。师中和翁归靡是什么人,三言两语就能看透对方的心思,须其格那些小伎俩根本瞒不过他们的眼睛。
时机尚未成熟的时候,师中只是弹琴,从来不多说话,翁归靡也是恪守臣子兄弟的本分,不去过问军须靡的家务事。
须其格自以为坐稳了乌孙国母的位置,军须靡对她言听计从,儿子又是下一任昆莫,朝中长老大臣都要看她的眼色行事。即使大汉来的解忧公主再有本事,也不过是个被军须靡打入冷宫的弃妇,下地干点农活还差不多,跟她争宠想都不要想。
但她没有发现军须靡的想法正在逐渐变化,也没想过师中和翁归靡有胆量在背后为解忧公主说好话,更没料到有朝一日她会得到军须靡的肯定。
眼下一切已成定局,须其格明白过来也已经晚了,她或许能理解师中和翁归靡为什么讨厌她,但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军须靡的所作所为。难道真像刘烨说的那样,她老了?
军须靡嫌她老了,所以爱意也没有以前那么深了,即使她曾带给他那么多欢乐,为他辛辛苦苦养育继承人,他也记不得她的好了!
须其格想起她的母亲,那么美丽聪慧的女人,曾经深得她的父王匈奴单于的宠爱,赏赐的珠宝不计其数,为博佳人一笑可以冷落整个后宫。可是现在又怎样呢?她的母亲独守空房,身边连个耐心服侍的奴婢都没有,父王再也记不起母亲的生辰,再也没心情整晚陪母亲聊天看日出。
这就是以色事人的下场吧,自古君王皆薄情,这是细君公主说过的话,须其格曾嘲笑她嫉妒自己,现在看来确是不假!
此时,须其格并不难过,她只是觉得悲哀,为自己的付出感到不值,她连丈夫的心都抓不住,她连想对付的人都扳不倒。
像须其格这种自以为是的人,永远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永远都是别人不对,全天下的人都该以她为尊,将她奉为神明!
要知道世上没人有这种特权,就算你是九五至尊天皇老子,多行不义天怒人怨,照样有人敢把皇帝拉下马。
得人心者得天下,即使你天生高人一等,但也要看后天的修为,看你有没有福气享用老天爷赐予的好命。
知足常乐!这话不只是说给普通百姓听的,那些位高权重野心膨胀欲望不满的人更该听听,而且应该听到心里去。要不怎么还有人说自找麻烦呢,有时候,麻烦确实是自己找来的。
须其格这次受到教训,她能不能反省就不得而知了,当然,也没有人关心她怎么想,多行不义必自毙,凡是有因必有果,看她接下来怎么做吧!
赵胜抱住儿子,悬在嗓子眼儿的心总算放下来了,心有余悸地数落起来:“子卿,你这孩子真是不听话啊,爹每天起早贪黑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你以后能过上好日子吗!你可倒好,你好的不学坏的学,现在都会跟人打架了,一打还打上了大王的儿子,你也不想想自己什么身份,你要是真打伤了世子,你有几条命都不够赔的啊!”
赵胜越说越来气,拎起赵子卿的衣领,接连几巴掌,结实地打在他屁股上。赵子卿也是个倔脾气,忍着眼泪就是不哭也不求饶。
刘烨最看不惯人家打孩子,有理说理,孩子能听进去最好,听不进去打也没用。况且,赵子卿又没有什么错,碰上泥靡那样的,她都想上去揍几下。
“别打了,赵大人,快别打了,子卿受了伤,禁不起你这么打。”刘烨一把拉过赵子卿,冯嫽连忙将他藏到身后,惟恐赵胜再追过来打。
少夫拉着赵子卿的手,嗲声嗲气地问:“小哥哥,你的屁屁疼不疼啊,我给你揉揉好吗?”
赵子卿看了眼少夫天真无暇的脸庞,紧抿双唇,猛地抬手蹭去眼角的泪水,可是泪水就像开了闸的水龙头,越蹭就越止不住。少夫看他一直哭,也跟着哭,两个孩子哭得可怜兮兮,叫人看了心疼。
赵胜鼻子一酸,眼眶开始泛红:“你娘走得早,留下咱们爷俩儿相依为命,这儿是乌孙的地盘,不是咱们长安城啊,谁不是小心翼翼讨生活,你这孩子不长进也就算了,还净惹事,你说,你为什么要跟世子打架?”
少夫吸了吸鼻子,边哭边说:“哥哥打我,小哥哥打哥哥……”
刘烨一听,顿时了然:“原来是泥靡打少夫了,所以子卿才看不过去动手的。赵大人,子卿没有故意惹事,他这么做都是为了少夫啊!”
翁归靡跟着劝和:“是啊,赵大人,子卿还这么小,就知道帮助弱小,有这么懂事的孩子,你该高兴才是,哪里还要责怪他呢!”
赵胜将信将疑:“子卿,少夫说的是真的吗?”
赵子卿还在跟他闹别扭,迟迟不肯开口,刘烨柔声相劝:“子卿,你爹打你是怕你犯错,既然这一切都是误会,你就要跟大家说清楚啊!”
“嗯……”赵子卿点点头,“少夫妹妹说的没错,她哥打她,还骂我是汉狗,我很生气就打了他。”
“原来是这样……”赵胜满怀歉意地摸他的头,语气哽咽,“即便如此,你也不能打人啊,以后再遇见这种事,你就把少夫带走,就算别人打你也不要还手,知道了吗?有什么事就来找爹商量,爹不在的话,你还可以找公主,不能自己做决定,知道了吗?”
“爹,我知道了,我知道,以后再也不敢了……”赵子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赵胜看着儿子伤痕累累的脸,终于忍不住流下眼泪:“孩子啊,你就是爹的命,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赵大人……”刘烨在一旁看着心里都不是滋味,拿出丝帕帮赵子卿擦眼泪,“好了,现在没事了,子卿,你带妹妹去敷药好不好,妹妹怕痛,你们一起她就不怕了呢!”
“好,我要和妹妹一起!爹,你别难过,我向你保证,以后听你和公主的话,就算别人打我,我也不会还手的,你就放心上山干活吧,我能照顾好自己!”
赵子卿人虽小,说话却像大人似的,赵胜看他这么听话,早就没气了,不停点头努力笑道:“乖,乖,这才是爹的乖孩子。”
冯嫽和赵胜带着两个孩子敷药去了,刘烨望着翁归靡,心里有话却不知道如何开口,每当她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出现。前世的时候,她就渴望生命中出现一个像他这样的人,关心她,爱护她就够了,她对王子没有幻想,因为她不是公主。
刘烨承认自己的前世很悲催,满腔志向无处施展,还没找到心上人就挂掉了。上天待她不薄,她现在是解忧公主,真正的公主,但她同样不奢望得到王子的爱情。
如果说当初她对翁归靡志在必得是因为历史,那么现在,她是在听从自己真实的心意。
她动了心,她对翁归靡动了心,也许是从见他第一眼起,也许是那朵黄色蔷薇对她施了咒语,也许是每天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也许……
翁归靡察觉到她不一般的视线,心里又是没来由地慌乱,他抗拒这种感觉,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他有心爱的扶玛,他们下个月就要结为夫妻了,刘烨是军须靡的妻子,他的大嫂。
翁归靡不敢正视她,反射性地想要逃走:“右夫人,少夫翁主昨晚刚到,不如你这几天多陪陪她吧!山上的事有我和赵大人看管,右夫人尽可放心。”
这是翁归靡惯用的疏远口气,刘烨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好啊,那就有劳左贤王和赵大人了。”
翁归靡转身要走,刘烨忽然叫住他:“索朗,谢谢你,谢谢你说服大王,让我照顾少夫。”
翁归靡的双肩微微颤动了下,他顿了顿,淡淡地说:“其实,右夫人最该感谢的是师大人,是他潜移默化说服王兄相信你,让你照顾翁主的,王兄对左夫人不满,估计也是受了师大人的影响。臣弟这么做都是为了翁主,不管大人们心存什么念想,孩子终究是无辜的,希望右夫人将翁主视为己出,也算慰藉细君公主在天之灵。”
刘烨苦笑道:“这是当然,我始终将细君公主当成姐姐,她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就算为了少夫牺牲一切,我也不会犹豫一下。索朗,我想告诉你的是,你大可不必刻意躲着我,你这样生分我心里很难过。”
“我……”翁归靡缓缓转过身,看见刘烨眼中的苦楚,心脏蓦然抽痛,“我,我不是故意,我不知道……”
刘烨强颜欢笑:“好了,你去忙吧,索朗,我这儿有你最爱喝的竹叶茶,随时为你准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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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五四青年节,祝大家时刻保持朝气,保持好心态O(∩_∩)O
第二十三章 扩建赤谷城
乌孙国都赤谷城建于公元前161年,建都伊始乌孙国力有限,无论是规模还是经济发展都远远比不上大汉的长安城。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想要联合大月氏攻打匈奴,任命张骞为使者远赴西域打探当地情况,张骞穿越荒漠好不容易来到了大月氏,潜伏了一段时间打听到不少有利情报,后来顺道把康居、大夏和乌孙都转了个遍。
张骞历尽辛苦总算不辱使命,除了危机四伏的匈奴没敢去,整个西域的情况几乎都了解了。由于张骞实在是个人物,即使隐姓埋名也难掩锋芒,藏在黄沙里也照样绽放出金子的光辉,西域诸国的王侯贵族很快就发现了这个能人,都以与他结交为荣,将他奉为座上宾。
没过多久,匈奴就注意到了张骞的存在,虽然还没搞清楚他的底细,但以匈奴的作风,不管是友是敌都要先抓过来再说。孤立无援的张骞哪里是匈奴鹰爪的对手,被俘之后假意奉承借机逃脱,在逃回大汉的路上,又被那群鹰爪擒获,这次他被直接带回匈奴,匈奴单于还给他娶了当地人作妻子。但张骞依然坚持汉族风俗,即使妻子给他生了儿子,也没有动摇他重回大汉的决心。
直到匈奴联合猎骄靡攻打大月氏,张骞才有机会逃出来,回到大汉以后,他将西域的所见所闻原原本本告诉了汉武帝,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张骞提出,西域地域辽阔发展潜力巨大,如果能将中原的先进技术传输过去,促进中原与西域诸国的交往,将汉文化传播开来,势必能为大汉带来难以估计的收益。
大月氏溃败,汉武帝攻打匈奴的计划也就此搁浅,张骞的提议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虽说还料不到收益会有多少,但这个提议确实是可行的。
汉武帝是那种想到就做的人,如果没有这点魄力,他也不会成为中国历史上的千古明君了。于是,汉武帝大笔一挥,不仅给张骞升了官,也成就了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
张骞带领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再次出使西域,这次出使,张骞掌握了西域诸国地理、物产以及风俗习惯的资料,为后来卫青大获全胜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因着之前与诸国王侯的良好关系,张骞在大宛、康居、大夏、龟兹等国很吃得开,这些西域的小国家长期以来饱受匈奴欺压,他们对国盛民强的大汉心存向往,如果能与大汉结盟倒也是不错的选择。
张骞说服这些小国家并不困难,但他更看重的是惟一能与匈奴抗衡的乌孙。可是,乌孙昆莫猎骄靡念及匈奴单于的恩情,对张骞的示好视而不见,三番几次拒绝大汉使者的求见,始终不肯给张骞机会。
猎骄靡态度坚决,张骞也不是轻易放弃的普通人,他料定猎骄靡不甘心归顺匈奴,不然当初也不会重新兴建乌孙了。只要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君主,都会全心全意致力于国家强盛,不能容忍百姓再受欺压。
匈奴一直是西域的霸主,匈奴各地的奴隶主凶狠残暴,尤其是对周边这些小国家的人民,欺压程度是相当残酷的。
作为一国之君,猎骄靡能保障的只有国都赤谷城而已,其他部落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随时都有被匈奴吞并的可能。猎骄靡心里很清楚,匈奴老单于念着昔日情分不会将他赶尽杀绝,但匈奴王族却对他怨念很深,他日若是老单于过世,恐怕就没人能控制住这种局面了。
乌孙岌岌可危,猎骄靡自然是担忧的,张骞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每次派去使者都以国富民强为主题,让他们轮流给猎骄靡洗脑。
功夫不负有心人,猎骄靡开始松动了,他对百折不挠的张骞产生了兴趣,终于答应跟他见面。
如何劝服猎骄靡,张骞已经想好了上百种方案,关键还是让他看到乌孙强盛的希望,意识到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有资本与人抗争。
猎骄靡与张骞相见恨晚,张骞简直就是他的知己,猎骄靡怕得罪匈奴,不敢明着来,暗地里派使者也去大汉走一趟。
张骞当时已是积劳成疾,为了促成乌孙与大汉联姻,亲自将乌孙的使者带回长安城。乌孙使者受到了极为周到的招待,每天有好酒好菜享用,每晚有仙乐佳人相伴,长安城的繁华给使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都不想回去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乌孙使者还是很尽职的,他回到乌孙之后,毫不吝惜溢美之词,将大汉描绘成人间仙境,强过匈奴百余倍的超级强国。
猎骄靡很是心动,想象着张骞给他描绘的美好蓝图,同时又怕乌孙与大汉联姻的举动激怒了匈奴,惹来杀身之祸。
得知张骞病逝,猎骄靡不禁欷殻В就篮系闹禾烊讼喔簦院笏鏊抵幕暗呐笥讯济挥辛恕�
就这样,和亲这码事也不提了,直到匈奴对乌孙边境的挑衅逐渐升级,猎骄靡才下定了决心,以良马千匹为聘礼向汉武帝求亲,顺利娶到了多才多艺的细君公主。
从那时起,猎骄靡就一心想着兴盛乌孙扩建赤谷城,但他心愿未了就过世了,细君公主也依照传统改嫁给猎骄靡的孙子军须靡。
军须靡继承祖父的遗愿,广为接受大汉方面的建议,发展农业和纺织,即使屡次遭到长老贵族的抗议,还是顶住压力坚持了下来。也就是在这种局面下,翁归靡站在了军须靡这边,每当有人提出异议,他就代军须靡出面解决。
长此以往,军须靡跟这个堂弟的关系越发密切,翁归靡说的话他也能听得进去,就算是须其格恨翁归靡恨得要死,也不敢对他怎样。
军须靡筹备多年,终于将扩建赤谷城的方案摆到了台面上,长老贵族们觉得他这么做有些操之过急,但这毕竟是先王的遗愿,他们也不好直接干涉。朝中支持与反对的势力各占一半,军须靡为这事头都大了,经常找翁归靡商量,一商量就是整晚。
朝中气氛紧张,须其格再笨也不敢挑这种时候找事,刘烨着实轻松了好一阵子。山上的农业组和桑蚕组进展顺利步入正轨,赵胜也培养了一批骨干分子,刘烨基本上不用每天都去看管了。
现在,她大半部分时间都用来照顾少夫,教她汉语和汉族习俗,也教她琴棋书画,趁着冯嫽不在的时候,还教她说几句简单的英文,用作以后打暗号用。
少夫在刘烨的悉心呵护下成长得很快,比草原上的小孩子更聪明更活泼,她最好的玩伴就是赵胜的儿子赵子卿,两人有事没事就在一起背诗经。
赵子卿是个小才子,据他说五岁的时候就会背诗经了,刘烨不相信,《诗经》收集了三百多篇诗歌,别说是几岁大的孩子,高智商的成年人也未必能全背出来。她刚进宫那会儿,李延年和师中让她唱的那几首曲子,配的就是里面的诗歌,刘烨成天“兮”啊“也”啊的,背的都快吐了。
不过赵子卿这孩子倒不像是吹牛的,什么大雅小雅国风颂,他说起来头头是道,听着比百家讲坛还过瘾。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段谁不会啊,求爱经典嘛!刘烨得意地笑,正准备着给他们讲讲其中的含义,赵子卿就已经转到“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了。
这段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诗经第二篇《葛覃》,说的是女子干完活准备回娘家看望父母的事。刘烨刚要开口为少夫解释喈喈是黄鹂在叫,赵子卿已经开始背下一段了。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
呃,这是怀念征夫的《卷耳》吧!
“南有樛木,葛藟礨之,乐之君子,福履绥之……”
这是祝人幸福的《樛木》?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这是……
“朝躋于西,崇朝其雨……”
……
刘烨无语,这小男生也太牛叉了吧,这不是小才子,而是大天才!难道古代的小孩都这么牛叉?是不是随便拉一个回到现代都能上春晚?
赵子卿已经不是在背书了,他拉着少夫的手,两人一边跳舞一边唱曲,那本《诗经》就像是从他肚子里长出来的,想都不想脱口而出。
好吧,她认输了,崇拜一下无数的穿越前辈,你们穿越的时候有没有带笔记本或者iPad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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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防不胜防
须其格安分了,刘烨也清净了,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心情也轻松许多,整个人仿佛都年轻了。
二十三岁的刘烨穿越到十七岁的解忧公主身上,转眼之间又过了三年,加在一起算起来,刘烨也有二十六岁了。
生理年龄有二十六,可她的心理年龄远远不止这个数字,西汉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这期间发生的事如果都写下来整理成书,几座图书馆都不够放的。当然,现代还有一种东西叫电脑,可以节省很多空间。
但凡穿越,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不能改变历史,不管你穿到哪个朝代,都不能仗着自己通晓历史胡作非为,不然准没好下场,人消失了还算好的,最怕就是活不成死不了,沦为不生不死的宇宙游魂。
那些穿到架空朝代的幸运儿自然没有这种困扰,但作为刘烨,她就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而且要深思熟虑不得马虎。这关乎到她的性命,稍有不慎就会遗恨万年,她可不要做那孤魂野鬼,世世代代没个着落,一阵风就能把她吹散。
刘烨绝对没有篡改历史的勇气,她能做的就是在历史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让自己过得好一些。然而,她现在过得一点儿都不好,没喜欢上那个翁归靡之前,日子过得还算顺畅,她不挑吃,煮熟的就行,也不挑住,遮风挡雨就好,虽然个人卫生问题让她挺纠结的,但总算是适应下来了。
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
她统统都忍了,反正她前世就是宅女一枚,吃饱了睡,睡醒干活,日复一日,生活既单调又乏味,大学时期的几名闺蜜陆续嫁人之后就很少联系,她喜欢的男生不喜欢她,她不喜欢的男生也不喜欢她。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她就是被遗弃的人,除了父母,没人在意她的喜怒哀乐。刘烨习惯了做个被人无视的小透明,几乎修炼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直到穿越成为解忧公主,她才知道自己内心的渴望,她渴望被人重视,渴望呼风唤雨,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
刘烨对自己说,今生一定要好好地活,活个够本,将前世的遗憾都弥补过来。她有知识也有常识,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照着历史的大纲活下去,一定要活得精彩活得开心。
说,永远比做容易得多,她知道如何瞒过刘义夫妻,如何迎合汉武帝,如何化解须其格的挑衅,但她不知道的是,如何面对心爱的人。
她爱上了翁归靡?她想是的!
只要翁归靡一出现,她就浑身不自在,总想着头发有没有乱,为什么不用蝴蝶缎带扎头,而是随便拿了根乌漆吗黑的布条;脸上有没有黑眼圈,晚上为啥要熬夜弄火枪,不知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么;还有,早上跟人学挤羊奶,身上可能有羊的膻味吧,他讨不讨厌这种味道,万一讨厌可怎么办……
如果哪天她的状态很好,她又像是台上光芒四射的主角,恨不能将自己最好的一面都展现出来,让他知道自己有多美丽有多么好。譬如那段让人酸掉大牙的蔷薇花的故事,事后回想起来刘烨都觉得肉麻,好在效果还不错,翁归靡并不排斥,似乎还曾为她动摇过。
或许男人就喜欢这种调调吧,就喜欢漂亮可爱温柔体贴声音娇嗲又爱撒娇的女人,要不怎么男人们都喜欢林志玲呢!
可是,刘烨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她不喜欢这种难以捉摸的感觉,虽不喜欢,却又满心向往,翁归靡的任何一丝回应都能牵动她的神经,让她为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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