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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死演好朱七七(武林外史同人-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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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愤怒的回头,果然,无耻的王怜花在用手掂量我那个可爱的小布袋。
  
  “还给我。”我伸手去拿。
  
  他把手举得高高的,我够不到,蹦起来也够不到,反而看他一直笑话的看着我。我才意识到,我现在趴在他胸前,就好像投怀送抱似的。路边人都在看笑话。
  
  “给不给?”我恶狠狠的看着他。
  
  他摇了摇头,微笑让人沉醉。
  
  我深吸一口气,狠狠的去踩他的脚,他很机灵的躲开了。我冷冷一笑,用膝盖顶了他的【哗——】,一点力气都没留。这下,他因为一直靠着酒楼的门,又举着手,躲着脚,终于是没躲开,被我狠狠的顶个正着。
  
  美男扭曲的脸也很好看。
  
  我拿回了小布包,塞进胸口。淡淡的说一句:“要是调养的好,兴许还能有个儿子什么的。”
  
  大概是古代的女子再怎么野蛮任性也没我这么彪悍,王怜花弯着腰红着眼睛看着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从现在起,我明确的告诉你,姑娘我软硬不吃,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说完我转身就走了,哎呀,太帅了,给自己鼓掌。走了几步,神奇的发现我那个没良心的小毛驴就在前面拴着,看到我还‘嗯昂嗯昂’的叫。
  
  估计是王怜花把它弄来的,他倒是细心。说到底,我先前也不过是仗着他喜欢朱七七而我还知道朱七七是他妹妹,无论如何他也不会杀了朱七七而这么嚣张。现在,我死都不怕了,我还怕你们一个个NPC?去死吧,我和谁过不去都不和自己过不去了。
  
  在心里谢谢王怜花,我牵起小毛驴教育它:“从今天起,你也算正事跟着我了,我给你起个名字,你老老实实的听话,再敢干什么吃里爬外的事情,我就把你送到驴肉馆。”
  
  小灰驴默默的听着,老实的甩甩耳朵。
  
  我叫朱四九,它就叫朱初一吧。我是朱元璋的曾祖,它就是祖父。排着排着没准还能整出个朱元璋来。
  
  呃,现在是明朝,我这么干应该不会被抓去治大不敬的罪吧。管他呢,皇帝也是NPC。
  
  “初一啊,从今往后你跟了我,就要和我一条心。我也不会亏待你的。”我拍拍它的脖子,它乖巧的过来蹭蹭我,表示它今后会用实际行动表明它坚定的立场和不变的决心以及……爱回头的长脖子?
  
  初一蹭蹭我之后就使劲的回头看我前面。到底是怎么了?我抬头一看……
  
  哥们,其实你是把裤衩穿在里面的闪电侠吧。
  
  我眼前俏生生站着拈花而笑的不是王怜花又能是谁?
  
  “哥们,我和初一交流心得也不过是60多秒的时间,你不但治疗了伤痛还换了衣服梳了头发,来我闻闻,唔,还洗了个澡。请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王怜花笑的好像他忘了刚才我是差点让他断子绝孙的那个人似的,“七七,现在是乱世,各地方都不安生,你一个女孩子家家在外面走,我怎么会放心呢?来,我保护你。你要去哪里?告诉我,我陪你去。”
  
  “别动,对,微笑,对,站直了,一只手心向上平放在腹部,那只手竖起来,立在这只手上。对对,保持住,别动啊。”我摆放好王怜花,往后退了几步,仔细的看他。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大呼:“大家快来看观音啊,观音转世了……圣母观音王怜花……花……”
  
  花还没花完,嘴就被堵上了。
  
  好甜,好软。
  
  …………
  …………
  
  想歪的都去面壁,我说的是他的手。
  
  啧啧,绝对用了护手霜。
  
  “七七,你真调皮。”他笑,笑的满山的鲜花也敌不过他嘴角微微的弧度。
  
  我也笑。流氓会武术,谁都挡不住。
  
  “观音姐姐,那是唐僧的台词,您太不专业了。”
  
  …………
  …………
  
  恶人自有恶人磨。
  
  王怜花你也有今天。
  
  哼哼。
  
  “王公子,我想去开封,听说那里挺好玩的。行不?”
  
  “行。”
  
  “王公子……”
  
  “别叫我王公子,叫我怜花哥哥。”
  
  “…………”
  
  “怎么了?”
  
  “没事,就是吐了。我吐着吐着就习惯了。”
  
  “七七,你真调皮。”
  
  “花花哥,咱打个商量呗。”
  
  “七七,你说。”
  
  “我再也不敢笑话你了,你把我放下来呗。”
  
  王怜花微微一笑,“七七,我看现在这样好得很。你也乖的很。我很喜欢。”
  
  废话,又不是你被绑在驴上,驴前面还吊了个胡萝卜被来来往往的人注视,你当然喜欢了。要不是不会武功,我绝对在你马屁股上扔个小石子。“花花哥,我向你保证,我再也不调皮了,乖乖的去开封玩。”
  
  “真的?”
  
  “真的。”
  
  “哦。”
  
  …………
  …………
  
  “你别光哦啊,你给我解开啊,我要尿尿!”
  
  “嗯?”
  
  “花花哥,人有三急,人家想小解。”
  
  “那好吧。”
  
  王怜花你有种。看我以后怎么报复你!
  
  “七七……”
  
  “花花哥,来了~~”
  
  …………
  …………
  
  走了三四五六七八日,我们终于到了开封。
  
  我站在开封城门前热泪盈眶,总算出现个其他的城市了。哎呀,我扩大了游戏的地图。当然了,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我说过很多次了,这次的扩张地图激发新任务还是离不开王怜花NPC的帮助。
  
  “花花哥,我请你吃饭。”
  
  “好啊。”
  
  “吃什么?”
  
  “开封有名的是……”
  
  “吃鱼吧,好久没吃鱼了。”
  
  “……好吧。”
  
  “花花哥你别客气,想吃什么就说啊……”
  
  哼哼……小王,离开了荒山野岭,我恢复了元气,咱俩继续玩玩吧。
  
  看看谁玩的过谁。
  
  别以为我真的没注意。
  
  认识你的十多集以来,你是从来不吃鱼的。
  
  “花花哥,点菜啊,点……小二,我们要全鱼宴!”
  




日久生情的朱四九

  别人总是说,日久生情。
  
  有的时候,事情就是这样奇怪,一开始相处的不好的两个人,在长时间的接触之后才发现,原来对方就是那个人。
  
  那个唯一。
  
  你看,就像我。
  
  一开始我对他真的没什么好感,好像从骨子里看透他一样,欺负他,捉弄他,把自己的不快乐全部施加给他。可是他慢慢的让我改变了这个想法。
  
  他原来不是我想象的那个他。
  
  他可爱,他迷人,他聪明,他善良,他任劳任怨,他细心体贴,他愿意听我任何的唠叨和不满,对我的任性全部回以微笑。
  
  是不是,我也该放下成见,向他敞开心扉,明白的告诉他:
  
  以前的一切一切都对不起,让我们从新开始。请以后也不要离开我,请永远和我在一起。
  
  “七七,怎么了?”花花哥永远是微笑的,“店小二说你找我。”
  
  “嗯。”我的手心不停的出汗,我的嗓子紧张的发干,话就在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七七?”
  
  “哈~”我鼓起了勇气,“花花哥,拜托你和店小二说一下,我不想让初一住马厩,那些马该欺负他了,我想让他睡我床旁边,我晚上有话和他聊。”
  
  “啥?”
  
  我羞红了脸,“人家打了很久的腹稿,想和初一表白。”
  
  “啥?”
  
  “像他这样任劳任怨聪明懂事能明白我眼神调整速度不和别的小母驴打情骂俏也不偷吃菜摊上的白菜更能乖乖的站着让我给他洗澡还会撒娇逗我笑的驴真是再也找不到了。”
  
  “七七?”
  
  “嗯?”
  
  “那个,我头有点痛,可能帮不到你了,你和小二好好说说吧。那啥,晚安,有事没事都别叫我了啊。”
  
  “花花哥,你要保重啊,千万要照顾好自己,难受要和我说。”
  
  “七七……”
  
  “要是你病死了,以后有人欺负我家初一谁给我们出头啊!”
  
  王怜花遁去了。
  
  我喝了点茶水,雄纠纠气昂昂去和小二谈判了。“小二哥,虽然我的那个是单人房但是住两个人有问题吗?”
  
  “客官,这个……您随意。”
  
  “那太好了,把我家初一给牵来。”
  
  “哎,客官,这个恐怕不行……”
  
  “为毛不行?”
  
  “这个,是客栈的规矩。”
  
  “骗人,刚才我还看一人带个猴上去了,怎么的,你歧视驴啊!”
  
  “客官,您也别为难小的了,我说话也不算数,是我们掌柜的定的规矩。”
  
  “我怎么不信呢,你们掌柜的还说过猴可以进驴不可以进,有证据么,有书信么,有职业章程道德操守法律准绳业内潜规则白皮书吗?”
  
  “……”
  
  “我要牵我家初一。”
  
  “客官!”小二终于怒了,“请不要再无理取闹了。”
  
  “你敢吼我,”我也怒了,“我告诉你,偶上面有淫~~”
  
  “什么人?”
  
  “花花哥,他不让我牵驴,他欺负我,还吼我,花花哥~~~”我喊了半天,王怜花也没理我。小二哼了一声,回去睡觉了。
  
  我眨眨眼,微微一笑,溜出客栈。
  
  王怜花,拜拜了~~“初一乖乖~不要叫~我们悄悄的离开~明天我给你买白菜心吃~~”
  
  不枉费我的一片深情,初一一点声音都没发出,说实话,我甚至觉得它在蹑手蹑脚的走路,和我一摸一样。离开了客栈那条街道,我爬上初一的后背,让它狂奔,我们终于在天亮前离开了开封的管辖。
  
  “啊,这空气真好,初一,这就是自由的味道。”
  
  “恩昂~~”初一也甩开蹄子撒欢的跑。
  
  过了一会,我觉得安全了,让初一停下来,和我一吃吃饭,我吃昨天晚上偷偷藏起来的馒头,它吃路边的草。
  
  “哎,忘了带水袋了。渴了……”我嘟囔一句。
  
  一个水袋从天而降,不偏不斜的落在我怀里。
  
  我咽了咽口水,带着不详的预感抬头,“啊哈哈,花花哥,起得真早,我出来给你买早餐呢。”
  
  …………
  …………
  
  “臭初一,我看错你了。呜呜呜~~”当我再次被五花大绑,放到初一身上示众,初一顺从的跟在王怜花身后,一点反抗都没有。“笨蛋,撒丫子跑呗。为毛跟着他。”
  
  初一羞愧的不敢抬头看我,像个小媳妇一样灰溜溜的走着。
  
  屈辱感升到最大值就是回到那个客栈,那个昨天晚上和我较真的小二看到我之后情不自禁张大嘴哈哈笑的时候了。
  
  “看毛看?小心我买下客栈炒了你!”我对着那个小儿瞪眼睛,他一点都没害怕,笑的捂着肚子站不直。
  
  “花花哥……”
  
  “干嘛?又要给我买早餐?”
  
  “不是滴~~人家现在想来,你可能不喜欢吃早餐~~可是人家很想吃早餐~~人家好饿~~”
  
  王怜花似笑非笑的看了我一眼,我立马指着初一发誓,“我要再要逃跑,你就把初一抓去吃了吧。”
  
  “那好吧。”王怜花终于放开我,“你要是再逃跑,我可要吃他了。”
  
  我竖起大拇指,“驴肉火锅,大补!”
  
  …………
  …………
  
  抛开王怜花身上一切以诡计多端为主的主角性格不说,和他一起玩还真挺不错的。
  
  他好像对开封很熟悉,好吃的好玩的,他都能说的头头是道,然后带着我进行最省时省力却一点精彩都不错过的——玩。
  
  连开封最大的妓院他都带我去了。说实话,没什么意思,王怜花本来就开了一个妓院,深谙此道,听他点评这里的十大名妓就跟数落村口的包子褶不对称一样,什么意境都没了。等那个最红的姑娘过来给我们唱曲的时候,我光顾着注意她和衣服不搭配的鞋,走路时太过用力扭动的腰以及在高音处转折处理的不圆滑了。
  
  “明天去看看包拯的故居吧。”我提议,如果这里还有这么个人这么个地方的话。
  
  “好。”王怜花答应的很爽快,“不过你去那干什么?小破屋,没什么意思。”
  
  你懂屁。我庸俗不行么,这就是包拯死了,要是还活着,我还要他给我签名呢!
  
  第二天去包拯故居的时候,我偷摸的在一块墙砖上刻上:朱四九于不知道是140几还是150几,160几年到此一游~~
  
  我用是是简体字和阿拉伯数字,就算王怜花你把砖头看出个洞也看不明白我写的什么?
  
  好吧,但是我得承认。
  
  我低俗。
  
  我手欠。
  
  如果这地方不是另一个空间,哈哈,让那些专家在几百年后抓耳挠腮的研究去吧。
  
  …………
  …………
  
  做坏事果然是要遭报应的。
  
  当天晚上我就头昏眼花直犯恶心流鼻涕咳嗽手脚无力没胃口。
  
  要不是这个症状实在是和感冒太像了,我还以为是王怜花终于受不了我决定毒死我然后撇干净嫌疑呢。
  
  “不喝。”我把头扭过去,不看王怜花。
  
  大家表以为我在矫情和装逼。我可不是再拒绝吃药。
  
  妈的,不喝药想死啊。
  
  我早就乖乖的喝了那一大海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是王怜花端来的估计有效果的东西。
  
  现在,我拒绝的是他说用来补身子的红豆猪脚野鸡汤!
  
  听听这名字,一看就是坐月子才喝的东西,浓浓稠稠的一大碗,看上去就恶心。“打死我也不吃!”我奋力的摇头。
  
  王怜花有意无意的把雪白的手在我面前晃悠,让我看到上面几个红包。据说是他亲自给我熬汤的时候烫到的。
  
  放屁,别说这汤是不是他熬的,如果他真是个连熬汤都烫伤自己的废柴,那我本章一开始那个完美无缺的逃跑计划就不会失败了!我做了多少的铺垫啊,我和初一恩爱了多久啊!
  
  “七七,乖,不要任性。你之所以生病就是因为身子太虚了,快来喝汤补一补。”
  
  大哥,你确定我感冒不是因为你大早上的把我绑在驴上吹了一路的风而着凉了?
  
  王怜花往日透着妖娆的面孔在此时居然有点母性的光辉,生病可真神奇。虽然我打定主意不喝,可是他一直可怜巴巴的在旁边墨迹我,好像真的很关心我一样。
  
  看他说到后来嘴巴都干了,我终于不忍心:“那个……这碗也太大了,给我盛一小碗吧。”
  
  王怜花马上笑了,然后居然端起碗开始咕咚咕咚的喝,一下子就喝掉一大半,然后把碗递过来,“这样就不多了。”
  
  我愣愣的接过碗,看他伸出舌头舔舔嘴唇,然后笑着说,“真的特好喝。我一直用内力温着呢,快喝吧。”
  
  真诱人。
  
  唉,我叹气,太可惜了。
  
  我勒个去,这货居然是我哥这货居然是我哥这货居然是我哥。
  
  端起碗,放在嘴边,“花花哥,你有没有什么比如:性病、狂犬病、肝炎、麻疹、腮腺炎、水痘,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脊髓灰质炎、伤寒、副伤寒、霍乱、副霍乱、阿米巴痢疾、各种肠道病毒感染、细菌性事物中毒以及各种肠道寄生虫病等通过唾液传染的疾病?”
  




隐形尿性麦霸的朱四九

  不知道大家唱不唱歌。
  
  召集三五好友在包间里把嗓子扯破。
  
  有这么一种人:
  
  在有人提议:去唱歌啊?
  他/她说:不去,不去,没意思,我唱得不好。
  大家一起劝,去吧去吧,他/她勉为其难:那就去吧,我可是为你们才去的。
  
  到了KTV,哼哼~~你看去吧。此人一个健步抓住麦克打死也不松手,自己点了1234567首也就算了,别人点的歌单反是有他/她会唱的,能哼哼几句的,那是绝对不落下。
  
  这种人是麦霸。
  
  还是最讨人厌的隐性麦霸。
  
  还是最最讨人厌的唱得不好听还麦霸的麦霸。
  
  我就是这种人。
  
  好吧,我在自爆求红求包养。
  
  我是想说,其实我这人也是很尿性的。
  
  你们可能喜欢我,可能不喜欢我,但是都不影响我尿性。
  
  我这人一向是看心情发挥,而我尿性最大值就是在生病的时候。
  
  而生病的最高峰就是在我连着被迫喝了几天号称是王怜花最高境界的十全大补汤之后终于扒着床边吐了。而请来的大夫说我本来就是个小风寒,结果虚不受补加上心情烦躁,现在病大发了。
  
  我一边往外呕酸水一边恶狠狠的瞪着王怜花。
  
  王怜花装作没听到大夫的话,似模似样的摆弄着腰间的玉坠,“啊,今天天气不错。”
  
  我呸你个呸呸呸,“大夫,我还有救吗?”
  
  “姑娘不要着急,这也不算是重症,只不过有些麻烦而已。你只要……”巴拉巴拉巴拉……
  
  吃药也就算了,居然还要针灸!!!
  
  “能不针灸吗?”
  
  “当然不能,针灸可是最快的方法,要不然你会吐啊吐啊……”
  
  “我吐啊吐啊的就吐习惯了。”
  
  “七七莫怕,”王怜花走过来,笑的灿烂,“花花哥会针灸。”
  
  我翻个白眼,回你个头,“打死我也不针灸!”
  
  …………
  …………
  
  你们若是以为这次我也只是在虚张声势那你们就错了。
  
  打死我也不针灸!
  
  为了表明我的决心,我三管齐下,不说话,不说话,不说话。
  
  你给我药我就吃,你给我被我就睡,你要想让我针灸我就闹。
  
  摔枕头,踢被子,砸窗户,扔凳子。我就是不针灸,我还不和你说话呢!
  
  倒霉哥哥也是,那针灸只不过是一个加速的手段,并不是必要条件,何苦这么执着。难道在我身上扎几针真的能让你暗爽到HIGH?
  
  他和我软磨硬泡了好几天,我就是不和他说话也不配合他针灸。后来我终于取得最终的胜利。
  
  王怜花沮丧的扔掉银针,“好了,好了,我看你这几天闹的也挺精神的,病好多了。不针灸就不针灸吧。”
  
  我斜着眼睛看他。他无奈的发誓:“我若是日后反悔,再让七七针灸,我就……我就头发全掉光!”
  
  好毒的誓言。
  
  我喜欢。
  
  “其实这几天我也有很多的歉意……”我缓缓的开口,好几天没说话,嗓子都有些不习惯了。
  
  王怜花眼睛闪亮亮的看着我。
  
  “对初一。快把初一给我牵来,他肯定都想死我了。”
  
  我以为王怜花会囧,谁知道他心理素质升级了,居然真的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把初一给我牵上来了。
  
  然后我说请给我和初一一点私人空间,他很淡定的飘走了。
  
  我冷冷一笑,表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门外偷听。
  
  我想唱歌。
  
  要知道,米一个成功的穿越女背后都有一首成名曲的。甭管多好看多有才多劲暴的穿越女你要是没唱过歌艳惊四座那你都不好意思和人家打招呼!
  
  诶,上面的句式好像用过了。
  
  算了。当复习好了。
  
  我深情的摸摸初一的大耳朵,初一听话的过来贴着我。
  
  我运气,清嗓子,“小小的人儿啊 风生水起啊 天天就爱穷开心啊 
  逍遥的魂儿啊 假不正经啊 嘻嘻哈哈我们穷开心
  我是谁家那小谁 身强赛过活李逵
  貌俊赛过猛张飞赶沾发型亮又黑
  是走南闯过北 气质出众又拔萃
  长江黄河喝过水和鞭炮地雷亲过嘴
  您面容很憔悴是满脸的欠人捶 
  您是西山挖过煤还是东山见过鬼
  这人生苦短累今朝有酒今朝醉
  为了不哭大声笑为了不烦大声呸
  小小的人儿啊 风生水起啊 天天就爱穷开心啊 
  逍遥的魂儿啊 假不正经啊 嘻嘻哈哈我们穷开心
  小小的人儿啊 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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