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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竹雨慕长-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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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是很漂亮。”莱特转过头看向唯一的一位东方男子。只见年轻的东方男子却扬起唇角。
  “Vaughn……”
  他却淡定从容地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
  “放假了吗?”他说,声音轻柔得让身旁两位同伴都惊呆了。
  “是的,你呢?”电话里头女孩子说。
  “差不多了,还在学校里,有点事情担搁了。”
  “你还在学校?我都以为你放假了,你现在真的在学校?”
  “当然真的。”
  “那实在太好了,傅行远,我在哈佛。”女孩子清脆的声音夹着欢喜。
  “我知道……”他说,然后握着手机,大踏步走向前面的女孩,他喊她的名字,“长雨。”
  女孩抬起头,看到同样拿着手机的傅行远。
  “你看到我。”她看看他,又看了眼身后的两位男子。
  “嗯!”然后伸手拉过她,作了简单的介绍。
  粟色头发的男子叫坎图尔,比她的头发还要深色唤莱特。
  “你要去哪?一个人吗?”傅行远不相信慕长治会放小女孩子一个人,那怕是一所校园,大概也会安排大人陪同着。
  “我要去大食堂,苏杭说那是个十分奢华,不像食堂的食堂,我要去那里瞧瞧。”女孩子提到哈佛大食堂很高兴。
  哈佛的食堂是当初苏杭来美国前最想去的地方,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早已是慕长治秘书的方文娟授慕长治的旨意,安排苏杭来美的所有事儿,包括帮助苏杭整理行李及简单熟悉哈佛,苏杭放下行李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就是哈佛的大食堂,小女孩在抵达波士顿后,就从苏杭的电话来听到了关于哈佛大食堂奢华得如何绘声绘色。
  “好,我带你去,这会儿刚好正午,我们可以一起用午餐。”傅行远见女孩子高兴,脸容不自觉地带笑。
  “Vaughn,既然如此,我和莱特就先走一步。”两人非常有眼色,这位小姑娘怕不会是位普通朋友或妹妹。
  “漂亮的小姑娘,希望你有个愉快的校园之旅。”非常活泼的坎图尔牵起小女孩子的手,轻轻地亲吻一下。
  女孩或许因为高兴,待两人走后,才盯着手背皱皱眉,傅行远看了,拿出纸巾去擦她的手背,女孩抬头看他,他自然地握住女孩的手,往食堂的方向走去,路过一旁的垃圾筒,随意地把纸巾扔了进去,边走边跟女孩介绍那边是哈佛的图书馆、纪念楼、教学楼……
  远远就看到食堂的红色外墙,歌特式的建筑,这根本不是食堂,它是华丽式的宫廷殿堂,精美的壁画,华丽的吊灯,金碧辉煌的装饰,正午的阳光透过七彩琉璃窗投射进室内极其明亮,让安静的殿堂带着庄严神圣,与人们眼中的食堂餐厅天渊之别。
  已是放暑假了,食堂内就餐的人不算多,只有稀稀几位,食堂提供的是自助餐,两人把食物装盘后,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慢慢边吃边谈起话来。
  “你一个人来吗?”傅行远不太饿,他其实甚少在食堂就餐,因为小女孩喜欢,他只是陪着一起吃。
  小女孩吃的是意粉,正吃得满脸愉快,想是很满意,头也不抬,含着食物,瓮声瓮气答:“不是,是跟爸爸一起来的。”
  果然,傅行远也猜得出。
  “他呢?怎么不跟你在一起?”
  “他在尤瑞克教授那里,还有他的几位同学一起,大人们在一起,我就跑出来了。”女孩子把盘子里的意粉吃得差不多了,才回答。
  “什么时候会回纽约?”傅行远从口袋里拿手帕出来,女孩子摇摇头,拿起叉子表示她还要吃。
  待到把整盘意粉吃光了,女孩接过手帕擦嘴,才答:“我们暂时不回去了,整个暑假他答应我了,要带我到处走,我们明天要到旧金山。”
  “旧金山?”傅行远眼瞳一亮,“很巧,我也要去旧金山,订了酒店了吗?”
  “没有,爸爸说,那里我们有房子,已经收拾好了。”女孩子毫不设防。
  傅行远又问了那个位置。两人在校园区逛了一会,慕长治的电话才来,傅行远把小女孩送到附近。
  “我们也许会在旧金山有缘份。”傅行远蹲下身在女孩子的脸颊轻轻一吻,站起来离去。不远处,以慕长治为首,几位气质稳重的中年男人从侧角的方向走来。
  “怎么了?”慕长治走到女孩身前,只见女孩白晰的脸颊有着浅浅的粉色,女孩没有回答,只是说:“都谈完了。”
  “嗯!我们要一起去用餐。”慕长治牵起女孩的手,往停车的方向走,一边与身旁的友人商量着午餐在哪里用。
  直到上了车子,慕长治才发现女儿一脸的纠结。
  长雨摸着小肚子,这才说:“我刚才去食堂里吃了一盘子的意粉。”
  慕长治听了大笑,笑着笑着,疑问就浮了出来。
  “你跟谁去用餐了?是朋友吗?”慕长治可不认为一个陌生人能让小女孩放下防备,还能一起用了午餐,就一定是相识的。
  “他跟莉莎校长认识,他曾在教堂里教我弹琴。”长雨没有说谎,不过慕长治却误会了,他以为能与莉莎校长认识一定曾经是德威塔拉的学生,而现在在哈佛念书,碰巧在学校的遇上了。
  没错,接着下来,慕长治问了几个问题,长雨答得与他猜测的差不多,只是这个“他”,不是这个“她”。

  第三十章

  旧金山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洲太平洋岸海港,是一座海港城市,是美国华人最大的集中地,可以说,在旧金山,即使不会说英文,只要能说中文基本上可以自由行。
  当年的慕长治抵达美国的第一个城市不是繁华的纽约,而是旧金山。旧金山的房子在他赚了第一桶金买了下来,不算大,房子外墙甚至有点破旧,前几年内里的装饰整顿过一次,放暑假前夕,慕长治专程让人重新装修了一遍,他们到达的时候屋子前的花园,花草茂盛,井然有序。
  房子推开一扇窗户就能看到漂亮的港口,远处甚至能清晰地看到金门大桥,夜幕低垂,城市里的万家灯火璀璨,金门大桥如一条七彩银河的纽带横亘于星海当中。
  慕长治让人收拾房子的时候就打算会在旧金山盘桓数天,前两天带着女儿拜访了几位友人,第三天慕长治就独自出门了,他不怕女孩出事是因为周围的治安不错,附近的几位住户都是相识的华人,他十分放心。
  大人出门了,身为孩子的慕长雨开始有点兴奋,戴上一顶遮阳帽,这顶遮阳帽还是在关岛的时候买的,很有夏威夷特色,白色的帽子,宽大的帽檐用蕾丝带结成长长的蝴蝶结,女孩子身上粉紫色的无袖长裙,穿着白色的凉鞋,七彩的琉璃珠结成花束点缀在鞋头,为那点单调的白凝结出闪亮的特色。
  女孩子提着草编的包包,欢快地出门,她要去看港口,每次车子经过港口,她都能听到港口里的笛子声,那里游人不少,有人在那里吹笛子,有会儿还会听到弹吉它,她甚至还看到年轻人背着画架,穿着凉鞋的年轻人穿着随性,笑容如夏日,画出的画一定充满热情。
  “嘿!漂亮的小姑娘,我能有幸请你搭个便车吗?”
  这人说话很有意思,声音太过像热情的美国人,让她没有多想,转过身拒绝的话说了出来。
  “谢谢,我想走……走……”女孩瞪大眼珠子。
  骑着脚踏车的年轻男子,穿着浅白牛仔裤,白色的T恤,戴着茶色的太阳眼镜,他笑容灿烂,双腿撑在地上,细碎的黑发随着他微俯的身影,架在眼前的太阳眼镜轻轻滑下鼻梁,露出那双清冽的双眸,他眸着含笑,像一汪水却温润起来。
  “真的吗?那真的让人伤心。”那人一手轻扶左胸,伪作伤心状。
  “傅行远。”女孩子大叫,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他,开心得大叫。
  “开心看到我?”傅行远招手让女孩走到跟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副太阳眼镜,是女式的,比他的小巧,他为她戴好。
  “开心。”女孩顺从地让他戴好。“这样好像太阳不那么晃了。”
  “上车。”傅行远让女孩坐在车后座,把女孩子的手围到腰上,脚踏车潇洒地上路了。
  “怎么来这里?”
  “你在,我所在。”
  “这是什么话?”
  “……”
  “现在去哪?”
  “去港口、金门大桥、渔人码头……”
  “傅行远,你太厉害了。”
  “别晃,别晃,要掉下车啦!!!”
  “我抱住了你,要掉一起掉,你要好好做司机。”
  夏风吹起年轻人的衣衫,女孩的裙摆,浅金色的头发已长过肩部,她的长发俏俏的躲进了他的脖子,痒痒的,他在想,他曾看过的一本书,它说,青春的萌动,像一股似痒似燥,让人想抓,抓破了会受伤,轻轻搔着,却无法解决这股似痒似燥的感觉。
  他曾经无法了解,无法触及的青春萌动,在失去的岁月如今作了最好的弥补,他突然明白那股燥动,它需要足够的耐性去忍耐,力度要刚刚好,既不能让它受伤,也不能让它擦肩而过。
  宽广的码头聚满了各色人种,漂亮的女孩子被男孩的脚踏车载着,时而停下,时而飞快地踩着,追赶着白色的海鸥,女孩拿出照相机,欢快地拍着。
  欢快的笑声让行人忍不住停下驻足观看。
  两人坐到码头边沿,脚踏车静静地停到一旁,女孩拿着彩笔正在速写本上涂着,画得不是快,她慢慢地画着,画一笔,然后伸手在傅行远脸上,身上戳着,女孩的手劲很小,戳着薄薄的衣衫,痒痒的,但他却不能动。
  傅行远的太阳眼镜滑到鼻头,细碎的黑发被海风吹着,这本来也挺能维持他的风格,只是,当眼光往上移,头上却多了一顶女孩白色的遮阳帽。
  而他现在要当三十分钟时间的人体模特。
  “对,要笑着,自然地微笑,别笑僵了,画出来会不好看。
  “再忍耐一会儿,再忍耐一会儿就好了。”
  “可是,你好久之前已经说过忍耐一会儿……”
  “看,别说话,你一说话就影响到了。”
  “再忍耐一会儿,再一会儿就好了……哦!这次是真的。”
  “……”
  那个一会儿过了很久,傅行远终于听到女孩子那句犹如天赖之声。
  “画好了。”
  傅行远把头顶上的帽子摘下来,戴到女孩子头上。他接过女孩子的速写本,他从来都知道她的天赋,他也从来知道在她笔下的人物景都会得到最好的对待,她让它们栩栩如生,它们便能有生命。
  他也看到过母亲的肖像,他觉得已经很好很好,好到他找不到还有那处不好,但她说,还差一点,他不是画家,不知画家那个点,却也知道画家口中那个点一定是个突破口。
  速写本里的傅行远,太过真切,他眼眸里流动着感情很实在真挚,他看到自己眼里的那股属于青春的萌动,这是个怀揣爱情的年轻男子,他清冽的眼瞳里渗着点点的温情,温柔、娇宠、纵容,还有着喜悦。
  “你画得很好。”他说。
  女孩子看着他的眸子,她突然有点胆怯,有点不知道的羞怯,她避开他的眼,转移往下看,看着男子的双手,瘦长的手,洁白修长,修得整齐的指甲,指节分明,她想到这双手曾经教过她弹琴。
  “你喜欢就好。”
  “喜欢,很喜欢。”他似乎也察觉到女孩的怯,低下头,脑袋贴着她的脑袋子,“你的,都喜欢。”
  她一惊,悴然之间抬头,嘴角一热,他的唇擦着她的嘴角,轻轻地擦过。
  女孩的脸一刹那间,热气上涌,白皙的皮肤顿时粉白粉白,像三月的桃花,泛着连自己都不知道的艳丽。
  傅行远非常淡定从容地把她扶起来,单身扶过一边的脚踏车,两人走在码头的栈道上,已经向西行的阳光拉着两人的身影,细长地铺在黑色的栈道板上。
  “今天是我第一次踩脚踏车。”他说,好像刚才那幕暧昧从来不存在。
  女孩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她说:“你刚才说了什么?”
  他目视前方,也不看女孩子依然还存在的那抹羞意,他手握住女孩子的手,看着前方各色人种,嘴角那抹一直挂着的笑容却泄漏他的好心情。
  “我说,今天是我第一次踩脚踏车。”他很有耐性地重复一遍。
  “可是,你骑得很好。”女孩子没有多想。
  他知道,她一定以为他从来没骑过,不是没机会骑,是不能。
  女孩不会知道,骑脚踏车曾经是少儿时期的一个梦想,他今日骑着这辆自行车载着心爱的女孩来完成少儿时期的梦想。
  她不会懂这个意义,也不需要懂。
  “我们不去金门大桥吗?”女孩子随着傅行远停在一边。
  “今天我们只看金门大桥。”傅行远看着远处依稀可见的金门大桥,他说:“等那天,我会开车载你从金门大桥过,看落日余晖,或朝霞满天,那时的金门大桥才是最美。”
  “要等到什么时候?我们过两天就要走了。”女孩子有点失望。
  “今天太晚了。”傅行远跨上脚踏车。
  女孩子坐了上去。
  脚踏车沿着来时的路渐渐前进,路上他们说起以后的事,他说三年后毕业,他或许会回香港。她问,一定要回去吗?傅行远说,以前是一定的,但现在他找到比回香港更重要的事情。
  “更重要的事情?”
  “嗯,更重要的事情。”他的声音在闷热的傍晚里被风轻轻地吹散。
  她依稀可听。
  “长雨,等到你十八岁,我会告诉你那件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

  第三十一章

  一年一度的经济论坛,各国政府首脑带领国家的尖端企业家或就职高层展开一年一度的经济探讨交换意见或寻求新的发展。
  香港这颗东方明珠作为这届的主办城市。
  长雨是论坛落幕的最后一天和方文娟抵达香港的。经济论坛这种政治性很强的话题参与的都是全球顶尖的企业、金融或主事者,慕长治几乎每一届都会收到邀请涵,落幕的最后一天会有一个重要宴会,这个宴会相对来说非常轻松,可以任意结交不同的人,它还可以让参与者携家眷出席,不是那种可以携带身份不明的外人来作充男女伴的普通宴会,这种宴会是标榜身份的象征。
  十七岁,踏入十八岁这个年头的长雨早已长得亭亭玉立,170CM的身高不会过高也不会显矮,穿着白色的斜肩及膝的修身礼服,一圈手绢制的白花点缀着肩与胸的接点,她的浅金色头发轻轻挽在脑后,精致的五官已经长了开来,从当初一个小女孩长成一名美丽的少女,现在的人不会再当她洋娃娃,就连苏杭也不会随便揉着她的发顶,女性的特征与气味划出一道界线,无人再敢轻踏越界。
  挽着慕长治手臂踏进会场的的长雨被四面八方的视线直射过来,她不是小女孩,不会像当初那样不喜欢能皱眉,她的性格不管是愿意与不愿意,刻意或不刻意,多多少少受了慕长治的影响,变得圆润了。
  “长治。”走过来的中年男人大概四十到五十岁之间,中国人,和他们说着普通话。
  “汪部长。”慕长治伸手与来人握手,对女儿说:“这是汪部长,这次的经济论坛是由汪部长作为组长。”
  “这就是你的洋娃娃女儿,叫汪伯父吧!我跟你爸爸年龄不相上下,小时候同念一个小学,你爸爸年轻那会儿,可是不拘一格的,年龄大了,倒跟我抬官话来了。”汪部长引着自己的夫人与慕长治及其女儿相识。
  汪夫人与长雨在另一旁问起她在美国的生活,男人在一旁端着酒说起国家经济。
  “舍得把你女儿拿出来见人了。”汪部长低声问慕长治。
  慕长治也不否认,这次带长雨出来,就是让女儿见见世面,十八岁了,不能一味地窝在家里。
  “打算什么时候回来?”汪部长的时候慕长治是明白的。
  汪部长的意思更是上面的意思,慕长治这几年已逐渐开始把公司放权给苏杭,这是为他回国做的准备,他或许也曾年轻轻狂,但也不是不知如歹,他回国,第一是安父母的心,第二,他确实有意开始走政治路线。
  “要升大学了?有准备回国念大学吗?”汪夫人的外交手腕不错,对慕家有了一翻调查,懂得如何跟女孩打交道。
  “还要看情况呢!”长雨从汪夫人的只字片语中猜到了一点,事实上,慕长治没有告诉她回国的打算。
  她回过头看向一边的慕长治,突然察觉到一道阴冷的视线,她看了过去,大厅的另一角,一名男人携着一位知性女性移步往他们这里走过来,一直走到慕长治和汪部长跟前,他们相互打招呼
  。
  “慕先生,好久不见了。”说话的是那名女人,妆容偏浓,但显得极其明艳,她的五官与姿态无不妆点出她的知性与优雅,不过她的眼睛过于热烈,甚至带着野性,这女人给长雨城府很深的感觉。
  慕长治蹙了下眉,好像想了一回,才听到他说:“原来是傅小姐。”
  态度有点生疏,傅凤也不介意,向他介绍她身旁的男人。
  “这是我们傅氏负责亚洲区的总经理,梁宇鹏先生。”慕长治只是挑眉看了眼,并不说话。
  “慕先生,久仰。”梁宇鹏伸手,慕长治也不给人难堪,然后梁宇鹏又与汪部长握过手。
  “是慕小姐吗?”傅凤移开一步,眼神热炽地盯着长雨,看着长雨很友好地说:“慕小姐还记得我吗?几年前我们在人民大会堂见过一面的。”
  长雨蹙了下眉,她不喜欢傅凤,以前不喜欢,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
  她向慕长治投向疑惑的眼神。
  慕长治接收到女儿的眼神,说:“那会儿小,那记得清楚。”
  “慕小姐的面相生得挺好的。”站在傅凤身旁的梁宇鹏突然开口,“不过,慕小姐十四岁的时候有一大劫,是早夭之象,真是奇怪,明明不该这样的……”梁宇鹏盯着长雨的脸相一副不求甚解的样子。
  可惜慕长治是个无神论主义者,不管他有几斤几两,也不管他说对了那一点,他对这个一点兴趣也没有。
  “在傅董事长和傅少东的掌权之下居然还有这等神论的傅氏高层,傅小姐确定梁先生不是论经商而是论易学,傅家不会靠摆风水阵去支持那个项目吧?”慕长治的话说得毫不留情。
  傅凤被眼前的男人放下的狠话,被说得狼狈不堪。她知道她今日粗之过急了,她看向一直默不作声的金发少女,浅金色的头发柔软得不可思议,色泽浅浅的金,五官极其精致,小巧的鼻,唇瓣不是西方人的性感夸张,是属于东方人内柔外致,琥珀色的眼睛与慕长治非常相像,这样纯粹的琥珀颜色最显惑人。
  最重要的是,慕长雨一点紧张之色也不见,一脸困惑的样子。
  傅凤看向梁宇鹏,梁宇鹏却目不转睛地盯着慕长雨脖颈上的红玉,是一块极其稀罕的翡翠红玉,像一团火,玉块并不大,相反红玉非常精巧,被一条黄金细链串起。
  长雨被梁宇鹏看相当不自在,她面显不喜,细长的柳眉轻轻地蹙了起来,一旁的慕长治脸色也不好起来,任谁自家的女儿被一名陌生男人这样目不转睛地盯住,不管这眼神好与不好,作为家长,肯定不喜,更何况这位梁宇鹏的眼色不是惊艳或欣赏之类,却是带着一股阴森的冷感。
  傅凤也懂得察颜观色,很快带着梁宇鹏离开,只是长雨一整晚都种后背被人盯上的感觉。
  晚会尾声后,长雨认识不少社会名流,记得了名字,却记不得几个面孔,慕长治也没存心思让女儿去应酬,出了门,等待司机把车子开来的时候,又碰上了傅凤,那位梁宇鹏这次不知是知道刚才的眼光有点过份还是被傅凤提点,很有风度地与他们道别,慕长治亲自拉车门让女儿上车后,绕过另一边的时候,那位梁宇鹏却走了过来。
  “慕先生。”
  慕长治停下步,转头看向这男人,他这才好好地看了一圈,面容甚至不及苏杭,眼神却比苏杭犀利,这种眼神对于太过年轻的人,要么有真正的实力与魄力,如没有,这样的眼神该藏拙,最起码不该在这么年轻人的身上出现,这会招妒外让人不喜。
  “梁先生应该尚且年轻,我看你就二十岁左右,比之我女儿不过如此?”这话有两层意思。
  梁宇鹏以为慕长治认为他年轻,不值让人他信任。
  “我今年二十二岁,刚才美国毕业归来,慕先生我懂你的意思。”梁宇鹏很认真说:“可我下面这话不诳你。”
  “你女儿慕小姐命格是早夭之象,但她熬过十四岁,我说她以后有福,其实不是,她还有一大劫,她过不了十八岁。”
  “荒谬!”慕长治的脸色非常吓人,可以说是大怒。
  他径自拉开车门,对着上前有话要说的傅凤和梁宇鹏,眼露讥屑,“几年前傅小姐在人民大会堂那会儿还跟我谈过家家,这会儿却让傅氏亚洲区总经理跟我谈命理易学,傅氏这几年做得不错,不过这不错仅仅指的是傅少东傅行远先生。”
  这话说得极其讽刺,车门很响亮地合上,留下面色铁青的傅凤还有那位一脸阴沉的梁宇鹏。
  坐在车子里的慕长治还一肚子气,开了窗,松开了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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