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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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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普里尔没有从镜子里过来拉他的手,而是把双手放在嘴边,身体前倾并收缩,用双手做成话筒的样子,拼命朝他喊叫。他能听到的只有车辆嘈杂的噪音和身边行人留下的片言只语。
他的眼睛一阵刺痛,视线模糊了。趁他抬手挥去泪水的时候,阿普里尔消失了。
夜屋 第六章
吉尔德兰路的尽头是米歇尔·费伯的庄园,那是一大片树林茂密的坡地,位于新泽西州阿尔派恩镇的西南。南北战争之后不久,那个几乎看不见的村庄亨德森尼亚从克雷斯克尔区分割了出来。除了地名之外,亨德森尼亚的居民和米歇尔·费伯一样,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保持着默默无闻。他们穿越历史的空间,只在这条路下方尽头一块巴掌大的坟地上留下几块字迹难以辨认的墓碑。山脚下面是这个镇的中心,有一个用水泥空心砖建造的银行,一个废弃了的长老会教堂,一家由私人住宅改建的保险公司,一个出租录像带和影碟的店铺和一家名叫“小糠草”的酒吧餐馆。去年夏天,南边那个街区的保龄球球道上建起了一家“饮食城”食杂店。威莉心里琢磨着今后就到这里来买东西。
她还在生活的道路上摸索着,还在寻找自己生活的规律。两个礼拜前,米歇尔终于说服她从原来东77街一个舒适的单人公寓搬到了“庄园”里。他们再过两个月就要结婚了。为什么不趁早一起住?他们已经是三十八和五十二岁(很显年轻的五十二岁)的成年人了,在这个世界里各自孑然一身。“咱们勇敢地去面对吧,”有一天晚上米歇尔说。“你和我一起。”她需要他,而他就像得到什么东西那样特别想得到她。阴沉着脸、皱着眉头的米歇尔把她召唤到自己的怀抱,答应她今后再也不会有灾难降临到她的身上。他说,“庄园”很适合她住,是一个避风的港湾。她觉得米歇尔也是她避风的港湾。庄园很大,他们俩可以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他想经常待在家里,而她跟所有的女人,特别是女作家一样,需要一个单独的办公室。
他们俩初次见面的时候,米歇尔说他知道她的第三部供年轻成年人看的小说《夜屋》刚刚获得了纽贝里奖,而且还知道小说发生地密尔盆地的生活原型是她的出生地――伊利诺伊州的米尔港。
颁奖是四天前举行的,不过莫莉·哈普公寓里的聚会不是庆祝她的获奖。威莉胜利的喜悦初来乍到,显得不那么真实,她甚至觉得这个奖似乎会被取消掉。她还没有从悲痛的阴影里走出来,本来是要避免抛头露面的,也没有能力举办晚宴。到场的人当中有些已经知道威莉得了纽贝里委员会颁发的奖,就上前来祝贺她。住在莫莉公寓里的朋友都很有钱,而且都不善于感情外露;许多妇女像莫莉一样比自己的丈夫小几十岁,因此要讲究举止有度,仿佛是给按了“静音”按钮似的。除了性情的拘谨之外,她们看到威莉的外貌之后也显得有点矜持。有的女人不喜欢威莉那模样,像个宠坏了的孩子。还有一些女人看到自己的丈夫闯进了威莉的圈子里感到很不安。
十点之后,晚会快结束了,那些银发满头的男人和珠光宝气的妻子熬夜从来没有超过十一点。这时,莫莉的丈夫兰克福德·哈普对妻子嘀咕了几句,然后从威莉左边的椅子上站起来走了。几秒钟之后一个穿着时髦、性情平和的男人坐到了这里。他比大多数妇女老,但比所有的男人年轻,所以非常惹眼。这人浓密、油亮的黑发和黑须透出蓬勃的活力。黑色的眼睛和白得发亮的牙齿朝威莉微笑着,他那粗大、温暖、黝黑的手盖住了她的手。她感到惊讶,自己对这样的亲密举动居然没有觉得困惑。反正要发生什么,谁也拦不住。威莉非但没有恼火,反而感到一种轻松。
“帕特里克太太,祝贺您获得如此殊荣,”那人说着,身子靠了过来。“您的感觉一定跟买彩票中了奖一样。”
“不太一样,”她说。“那么你对儿童文学很了解喽,你——怎么称呼?”
“我叫米歇尔·费伯。不了解,我不敢自称是儿童文学的行家,不过纽贝里奖是一个崇高的荣誉,关于您的书我听到不少有趣的传闻。这是您的第三部小说,对吧?”
她张开嘴巴——“是的。”
“书名很不错,《在夜屋里》,特别适合儿童作品。”
“也许太接近莫里斯·森达克的作品了,不过他是写给年纪更小的人群看的。”她心里纳闷:“我干吗要在这个家伙面前为自己做解释呀?”
那人把她的手握得更紧。“帕特里克太太,请您原谅。我认识您先生。我们以前有过工作上的接触。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有一阵子,威莉的视线中布满了颗粒,心也在跳动中有了短暂的停留。周围的人继续低声交谈着。她眨巴了一下眼睛,把餐巾纸举到嘴边,以填补谈话中出现的空白。
“对不起,”那人说。“我说漏了嘴。”
“没关系。我只是有点惊讶。你在波罗的集团公司任职吗?”
“经常在那儿上班。他们经常把我叫去,把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事情弄得更加含混不清。”
“你到哪里就一定给哪里带来光明,”她说。其实她希望就此结束两人的谈话,于是就感谢他来到她的身边。
米歇尔·费伯靠近她,拍了拍她的手。“密尔盆地,您书中的那个村庄,是根据米尔港创作出来的吧。我知道您的家乡就在那里。”
米歇尔·费伯不断地给她带来小小的惊讶。
她受宠若惊,又有点困惑,便朝他笑了笑。“你一定对米尔港很熟悉。也是那儿的人吗?”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荒唐:费伯的长相、口音和举止都不像米尔港人,也不是兰克福德·哈普负责的东海岸优惠孵化场的产品。
“到芝加哥去的时候,我喜欢开车到米尔港,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住上一两个晚上,沿着河堤散步,到古老的‘绿女’酒吧喝上一杯。您知道绿女酒吧吗?”
她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绿女酒吧。
“很不错,历史很悠久。应该写进百科全书。这个酒吧跟犯罪学有些关系。”
犯罪学?她听不懂那人在说什么,也不想弄明白。她的丈夫和女儿被杀,关于犯罪这个话题她这一辈子已经听够了。一听到犯罪学她就不自在。
米歇尔·费伯本人也使她不自在。不过威莉发现她还没有这么快就给一个人下定论。第二天她到莫莉家去感谢她,不知不觉之间就说起这个男人知道纽贝里奖和米尔港这个地方。可是莫莉对这个男人知之甚少。
第三天威莉又到莫莉家说这个男人邀请她出去喝点咖啡、饮料什么的。
莫莉对她说:“要是我的话,不管喝什么都去。你能丢了什么不成?我觉得那个人很可爱。再说,他又不是个百岁老头。”
“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威莉说。“而且我还没有约会的心理准备。八字还没一撇呢。”
“威莉,那事过去多久了?”
“两年。可那没关系。”
“一杯咖啡也没什么关系。”
“我得把一切都告诉他。”
“如果他跟我们家兰克福德一道工作,他就知道了一切。这些家伙想知道什么就能知道什么,什么事情都能查个一清二楚。兰克福德告诉过我,他们比中情局还厉害,这也难怪!他们有十倍多的钱!”
“啊,”威莉说。“费伯先生就是这样查出《夜屋》和米尔港的。”
“他有兰克福德帮忙。”
“兰克福德知道我得了纽贝里奖吗?对不起,我没别的意思。”
莫莉笑了。“兰克福德当然知道了。他还读过《夜屋》。”
现在威莉感到惊诧莫名。“兰克福德读过我的书?那是写给年轻的成年人看的。”
“年轻成年人的小说是兰克福德的秘密爱好。他二十五岁那年就读了《舞台之夏》。这本书改变了他的生活道路。现在他是个鲁默·戈顿专家。”
威莉极力想像莫莉那位身材瘦削、守口如瓶的丈夫:他长着一头灰发,穿着一件蓝色细条子西装,戴一块金表,弓着腰在图书馆的灯光下阅读一本《幸福小姐和花小姐》。
“他收藏了很多书,”莫莉说。“记住我们现在是在谈论兰克福德·哈普。他有一个书库,里面有巨大的金属书架。一按这个小按钮,书架就转动。成千上万的书,大多数都是崭新的。他买书时会买上好几册。一册供他读,其他的就放进书库。比如菲利普·普尔曼——他的书值多少钱一本,你都难以相信。”
威莉本应该知道兰克福德·哈普对她的书感兴趣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他那个书库里收藏了几册《夜屋》?”
“五册。刚出版的时候买了三册,纽贝里奖颁发之后又买了两册。”
“五册?我估计他一定很喜欢这本书喽。”说着,她的脑子转移到了米歇尔·费伯身上。他的主动出击有一种出人意料的魅力。至少他不是用客套话来搪塞她,而是大胆地跟她这个可怜的寡妇进行实际的交谈。威莉·帕特里克的内心深处已被皮肤黝黑的米歇尔·费伯打动了。他是那种以别人的规矩作为自己行动准则的人。
夜屋 第七章
蒂姆·安德西坐在“炉旁餐馆”内,双手直打哆嗦,叉子上的蘑菇掉到了地上。他极力保持镇静,使自己的手不颤抖,极力装出像每天早上一样聚精会神地看纵横填字谜的样子。那些字在页面上时隐时现,谜底也看不懂。更重要的是,安德西极力琢磨着九岁那年死于谋杀的姐姐在西百老汇街对面朝他喊些什么,与此同时,他又极力不去理会她在喊些什么。这种相互矛盾的欲望难以满足,特别是在情况紧急的时候。阿普里尔身体前倾,朝他喊叫着,咆哮着,发狂似的想让他听懂…
“安德西先生?”
蒂姆转身看见一个黑头发、年龄在四十上下但带着孩子气的男人,他脸上露出急切的神情,既有愉快的光芒,又有虚张声势的样子。是个书迷。这种事情他每年要碰上三次。
“你可让我为难了,”他说着把双手放到衣兜上不让对方看到他在颤抖。
“蒂莫西·安德西就在这里,在炉旁餐馆品尝美食。跟正常人一样。”
“我就是个正常人,”蒂姆说着,对正常这个词做了引申。
“我说话实打实,哈!这不是你说的吗?我是说,在作品里。”
他在引用“暴眼” 的话吗?这种可能性不太大,但并不是没有可能。
“你帮我一个大忙,好吗?我是你的书迷——这看得出来。要不然怎么会在你吃早餐的时候闯过来打招呼呢?如果你能给我在几本书上签名,那我就太感谢你了。行吗,安德西先生?给我的书签名,好吗,蒂姆?我叫你蒂姆可以吗?”
“你带着我的书了吗?”
“嘿,这可真逗。蒂姆,你这伙计真逗!想没想过去演喜剧?没有,书在我的宿舍里,我是说,不在宿舍还能在哪儿?如果我有特异功能的话,我就把书带上了,可我没那福气,对不?不过我就住在这条街上,五分钟就回来了。不用五分钟,四分钟,你用手表给我记时得了,看我说错了没有,好吗?咱们一言为定?”
“去把书拿来吧,”蒂姆说。
书迷用手做了个手枪的姿势,对准蒂姆,放下充当扳机的大拇指,然后转身出去了。蒂姆意识到这人一直没说自己的姓名。和其他书迷相比,这人有点不正常。不过他想对任何一个买他书的人都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凡是买他书的人他都心怀感激。
今天这位书迷把他的耐心考验到了极限。二十分钟后,蒂姆心急如焚。他想十点之前赶回自己写作的桌前,而现在已经九点四十五了。如果刚才不吃那个本来就不怎么喜欢的鸡蛋,不把那个纵横填字谜做完,他就躲过了这个书迷。这个家伙过分的武断,过分的主动,仅仅给他签几个名恐怕还满足不了他的要求。他还要跟你交谈,跟你交换电话号码,打听蒂姆在哪里住。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他就把两人的关系从“安德西先生”拉近到“蒂姆”。他不希望书迷说他是个很逗的伙计,这让他很不自在。还有那家伙离开餐馆时做的射击手势也让他受不了。
他再次看见阿普里尔站在自己的面前,双手做成喇叭的姿势大声吆喝……
“向我们吹口哨吗?”那可不对劲。
蒂姆用叉子轻敲着碟子,向服务员做了个结帐的手势,然后把钢笔放回到口袋里。小餐馆的窗户外面大雨如注,开门的时候几滴雨水洒在瓷砖上。蒂姆叹了口气。他的书迷用潮湿的手掀开运动衫上湿透了的风帽。那个家伙举起一个有查尔斯·狄更斯画像的黄包。
“你记时了吗?”
蒂姆看了看表。“你去了足有二十分钟。”
“没有,最多六分钟。要不是下雨我早就到了。”
书迷从油亮的包里掏出一本又一本书,堆放在蒂姆碟子以北一英寸远的地方。都是尚未出版的《迷失男女》。他前几天刚刚收到几册样书。“还好,这些小宝贝是干的。”书迷擦了擦脸,把雨水捋到后面的黑发上。“在你自己写的书上签名,那感觉一定很妙,哈?好像说:‘这是我的宝宝,模样不错,我做爸爸的太自豪啦’,对不?”
蒂姆很想早点跟这号人说再见。“这些书是从哪儿弄来的?”
那人把书挪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怎么啦?我买的,可不是吗?”
他的袖口上直淌水,水珠撒落在《时代》周刊的纵横填字谜上。有几个方格里的墨水染污了页面。
“好吧,”他说着坐在蒂姆对面的一张椅子上。“第一本写上献给贾斯帕·科尔,贾斯帕没问题,科尔就是ko和hle。我的全名叫贾斯帕·丹·科尔,不过我在支票和驾驶执照上只用中间名,哈,哈。赠词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来点逗的。发挥你的想像力。你可以说:‘献给贾斯帕·科尔,我说话实打实。’”
在书上签名的时候难办的就是别人命令你发挥想像力,更难办的是别人告诉你具体写些什么。而这个书迷是两者兼而有之。蒂姆看了一眼贾斯帕·科尔,第一次仔细端详着这个人,发现他的快乐就像油漆一样是涂抹在脸上的。他的眼黯然无光,微笑时露出太多的牙齿,都是黄色的。他的实际年龄比刚开始看上去要大十到十五岁。
“你没有回宿舍,”蒂姆说。“你径直跑到书店,然后又跑回来。我不懂这是为什么,但你的确是这么做的。关键问题在于这本书还没有出版,市面上没有卖。书还没有运到书店。”
“得了,”科尔说。“你一定有个不相信人的老毛病。”
“如果你让我看一下你那只包,我敢保证一定能发现上面打印着今天日期的发票。”
科尔怒视着他。“蒂姆,让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对所有的书迷都是这个态度吗?”
“不是,我只是对你的解释感兴趣而已。”
“我还要买几册呢。”
“同一样的书吗?”
“我在家里有四册。不过既然你在这里,我想应该再去卖三册,这样我有作者签名的三册,另外还有四册作为备份。其中一册我已经读过了,就一册。”他用手肘把书推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其他两册就不用写赠言了,只要签上名,写上日期就行了。请写在扉页上。”
“《迷失男女》你想要七册吗?”
科尔又露出了满嘴的黄牙。“如果你想知道事实的话,我想要十册。可我不是他妈的百万富翁,对不?”
“你为什么要十册?”
“我收藏书籍!”
“我猜想你是个藏书家,”蒂姆说着,掏出钢笔,把最顶上的那本翻到扉页,思索了片刻,然后写道:
献给贾斯帕·科尔
藏书家中的藏书家
万事如意,
蒂姆·安德西
在赠言下面注明日期后,他把扉页仍然打开的那本书递给科尔。科尔像个孩子似的伸出双手接了过去。给我给我给我。他从安德西的手里夺过书,转了个方向,然后埋头细读赠言。头顶上黑色的头皮显出一道道不规则的灰白色条纹。他猛地抬起头来,瞪着那双无神的眼睛,嘴角的皮肤皱巴巴的,呈一种油腻的黑色。
“‘我说话实打实’怎么啦?”
“我今天早上不太舒服,不过我是决不会把这种话写进书里的。”蒂姆说。
“哦,你写过。那个叫埃斯特哈兹的警察在《分裂的男人》中说过‘我说话实打实’。就在书的开头,他因为头天酗酒第二天起床感到头痛不舒服。就在他看见死人到处乱跑的时候,他说过这句话。”
蒂姆的第二部小说中有个酗酒杀人的侦探叫哈尔·埃斯特哈兹。他在最痛苦的时候看见一群死人在街道上乱跑。不过,他并没有引用“暴眼”的这句话。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科尔说。“的确是我蠢——你不能相信我,因为你不了解我。好吧,来吧,把另外几本也签了。你大概还有别的事情要干。”
蒂姆从书堆里拿起第二本,翻到扉页,回头看了贾斯帕·丹·科尔一眼,发现自己不忍拒绝他的请求。“你说我不了解你的什么?说具体一点。”
“安德西先生,”科尔说。“蒂姆,听我说。尽管我知道你并不真正听得懂我在说些什么,因为我可以百分之百地保证你听不懂。那么首先我问你:你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收藏二十册同样的书吗?如果全世界的钱都是我的,有朝一日会的,我会买上一百册。谢谢。”
“是投资吗?”蒂姆在第二本上签名的时候眼睛离开了科尔的身体,签完后又拿起第三本。
科尔假装打了个大哈欠。“我不住在这附近。看见你在做纵横填字谜,我忍不住也要享受一下人生的乐趣。于是我花了大笔的钱来买你的书。不过说实话你的书是轻量级的,而且结尾有点仓促。”
“你喜欢我的书,这让我很高兴,”蒂姆说。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像这样并不那么火的书,我干吗要买上十本,十五本呢?”
“这正是我要问的问题,对。”蒂姆把最后那两本书推到桌子对面。
“听好了,我这就讲。”他弯着腰,用双手做成圆筒放在嘴巴四周,就像阿普里尔那样。“其中有一本可能是真的。”
他把安德西的三册小说夹在腋下。“你会问我,什么是真书?那就是你应该写的,可结果给你弄糟了。作者以为同一本书的每一册都是一样的,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每次发行一本书,就有两三册真书。那就是你刚动笔的时候想写的东西:一切都那么完美,没有错误,没有枯燥的内容,所有的对话和细节都是那样妥帖。像我这样的人就是在寻找真书。投资?别逗了。跟投资恰恰相反。一旦找到了真书,就卖给别人?让我喘口气再说。”
“你脑子有毛病,”蒂姆说。
科尔气恼地把手抬到胸前。“你们这些家伙都一个样。百分之九十的时候都是在编瞎话,就像一群懒惰、不负责任的神仙。要是你们不聋、不瞎,事情还不至于这么糟糕。你们就是听不进去。
“你在说些什么呀?”蒂姆问道。这时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姐姐的形象,顿时心慌意乱。
“如果你多费点神,你的真书跟你实际写的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差别。”
科尔身上的雨水看上去比刚才还要多。凹陷的脸颊上覆盖着一层油腻的雨水。肮脏的运动衫都快要成碎片了。
“贾斯帕,我给你的书签了名,现在咱们的交谈该到此为止了。如果真的有什么真书的话,怎么没人拿来给我瞧瞧?”
“作者是看不到的,”科尔说。“我无法想像你们这样的人看到了真书会是什么样子——估计会是大难临头。绝大多数人都难得看一眼真书。刚一出版的时候藏书家就抢先弄到手了。书评家要弄到一册也是千载难逢的事。那可就逗了。书评家看到一本臭狗屎,也要大吹一通,大家都以为他发疯了。你想想看,你有一本就是这样。”
“我有一本书是臭狗屎,还给书评家大吹了一通?”
“对了,想想吧。”
贾斯帕·丹·科尔微笑着扭过头去,看着雨点溅洒在车顶上。西百老汇街上的车辆缓慢地爬行着。
“你并没有透过那个窗口看见我吃早饭。你不是要我在几本书上签名。而且你真的是藏书家吗?”
“我还收藏别的东西,”科尔说着,乐了。
“你干吗要到这里来,贾斯帕?那是你的名字吗?”
“别为我的名字着急,一流作家先生。格兰德街55号先生。”在他黝黑、油腻的脸上两排黄牙挤满了整个嘴巴。“我要说的就是我说话实打实。”他把书装进包里,拉起潮湿的风帽盖住头,然后冲出了门。蒂姆看着他消失在灰色的街道上。就这样,这个满怀恶意的家伙带着他的手迹样本离开了。一丝忧虑闪过蒂姆的心头,仿佛他的签名带有他的遗传基因似的。
夜屋 第八章
《夜屋》的作者对自己赢得的奖章和奖金心怀感激,不过她写这部书不是为了赢得声誉,而是作为一种自我拯救的行为。在写作《仙女指环》和《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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