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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你也在?-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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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我:“我觉得你们真的没有一点同胞爱。”
  骷髅浅哼一声,别过了头。
  我故事没听够,意犹未尽地问瑾血色:“后来呢?”
  “后来,我突然发现她就是我一生所求,我与她女才郎貌玉女金童……”瑾血色还想走文艺路线,被我瞪了几眼,终于气馁,“好吧。我算了一下,发现原来她是未来皇帝。正所谓晚巴结不如早巴结,难得连天都给我一个那么好的机会,让我在距离都城偏远的地方见到未来皇帝!我当然得粘上去!”
  “哈哈,然后你就跟着她跑了?”我笑得合不拢嘴。
  “我岂会做出如此鲁莽之事。”瑾血色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冲骷髅一怒嘴:“我后来有将她带回鬼都,本想让师傅它们看一下没想到它们突然怒了。一个个都冷面对我,小伯桃还直接将我和我娘子扔出了鬼都!这世风日下,世道沧桑……”
  瑾血色说着说着,手帕一甩,“哗啦”地变成了桌布,抽泣地往眼角抹去。
  我果断回头指责骷髅:“伯桃,你们那样做是不对的!”
  “是吗?”骷髅面无表情,“正午时分,阳光火辣,正是一天之内阳气最胜阴气最弱的时期。鬼都众鬼怪都在睡觉修行——他突然间带着个凡人的小孩子将我设在鬼都入口的结界踹开,然后将我从坟地里拖出来,让我腾出房子借给那小孩上茅房……”
  骷髅顿了顿,挑眉看我,一股气势不怒自威:“我不把他们扔出去,难道还要给他们沏茶?”
  “……我发自内心地觉得他是自作自受。”我讪笑道。
  ……
  瑾血色摊手感叹:“璐儿,你好歹也算是本宫半个儿媳妇。虽然小伯桃的确是凶悍了点,但在本宫面前,你起码也该维持一下英姿飒爽、不畏夫君的形象吧?”
  我嘴角一抽搐:又是儿媳妇……你脱口而出这个称号时,能不能稍微考虑一下我身边那位的感想……
  果然,骷髅瞪向了瑾血色:“你少在那边贫嘴!今日让璐儿进宫,你总不会是想炫耀当初的事迹吧?有话快说,我们忙得很!”
  瑾血色迅速露出一抹揶揄的笑容:“忙着行床第之欢?”
  骷髅笑得比他更欢畅:“是又如何?”
  瑾血色:“……”
  瑾血色:“好吧,我的确有事相求。”
  正常情况来说,我是一个心地善良、积极向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虽然还没有像曾少离那样助人为乐到走火入魔的状态,但还不至于报复社会。如果认识的人有什么困难,而我又能帮得上忙的话,我是不会拒绝的。
  但那只是正常情况下。
  穿越到古代不算正常情况,认识的人是个自称为我半个岳父的皇帝她相公——这不属于正常情况。
  所以就在瑾血色“有事相求”的“求”字还挂在唇边时,我就脱口而出:“不帮!”
  ……
  骷髅和瑾血色都有一瞬间的恍神。
  但很快,骷髅便反应了过来,唇角轻扬:“好。”
  “好什么好!?”瑾血色慌了,“我还没说让你们帮什么呢!”
  “你们皇宫那么多人才,非得我们帮忙吗?”我撇了撇嘴。
  “这件事唯有你能帮上忙!”瑾血色义正言辞,“你是本宫心目中独一无二的人选啊!”
  我幽幽地叹了口气:“历史上,大人物忽悠小人物去拼命送死的时候都说对方是独一无二的人选。后来呢,他们只好用些独一无二的死法来证明那些大人物目光如炬……”
  瑾血色举手发誓:“本宫绝对不是那样的人!”
  骷髅一声冷笑:“你从来就不是人。”
  瑾血色完败,咬着手帕恶狠狠道:“你们先听本宫说完!”
  东祖国是个富裕之国,盛世太平,百姓生活惬意。再加上当朝圣上治理得当,群臣忠贤,守住边土的将领又个个爱国守法,可谓国泰民安,充分显现出群体的力量。
  然而说到东祖国的富裕,就不得不提到东祖国首富——钱家。
  钱家,家如其名,相当于东祖国第二个国库。作为一个商贾之家,钱家的准则是“没有不做的生意,没有不赚的钱”。不管是高级一点的酒楼、客栈、布料店、古玩店,还是低级一点的棺材铺、窑子、倒买倒卖黑市,钱家可谓一手包办,将垄断生意的才华发挥得淋漓尽致。
  一般来说,有钱人家一旦荷包鼓起来,就会很空闲。这人一空闲,就会遐想很多不应该想的事情。
  譬如升官,譬如上朝,譬如把自己儿子塞到圣上的后宫弥补一下资源缺失。
  ……
  但是,以上遐想从来没有在钱家出现过。
  钱家人始终专心致志地做着生意,垄断了本国经济后,就开始向外发展。朝廷也从来不会故意给钱家穿小鞋,反而时时扶持,多有维护。
  瑾血色的解释是:因为钱家本来就是皇室的一个分支。
  皇室中人,总会有几个特别无聊的。他们或者是对权势不感兴趣,或者是希望通过发展商业内部刺激国家,让百姓丰衣足食。这部分人从皇室中脱离出来,组合成以“求财”为目的的钱家。明面看来,钱家是一路扶持着当朝皇帝登基的暴富之家;暗地里,他们也是皇室中一批对皇帝及其忠实的皇亲国戚。
  瑾血色身为骷髅的师兄,读心术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
  早在钱家成型之前,他便将那批脱离皇室的人调查得清清楚楚,避免她们心底藏着什么谋反的想法,将来会危害了皇朝。庆幸的是,那批人各个耿直正义,对皇帝也是忠心无比,从来没有捅出什么篓子。
  钱家的生意愈做愈大,一晃眼,十几年过去了。当初从皇室脱离出来的人都各自有了婚配,钱家的掌权从上一代移到了下一代手中。
  向来平静的钱家,开始闹事了。
  “闹什么事?”我问。
  “分家。”瑾血色抑扬顿挫道。
  “那算什么事啊?”我翻了个白眼。
  骷髅浅笑:“分家,在普通的商贾之家里发生,兴许只是小事。但钱家是皇室中人暗地里脱离皇宫组成的家族,背后与宫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蓦蓦然说要分家,必定与钱家内部有关,甚至,会关联到她们对圣上的态度。”
  “她们针对的是本宫!”瑾血色忿忿不平道,“那群黄毛丫头,说什么凰后进宫多年毫无所出,实在有违父仪天下的原则。现在她们分成了两派,就着要不要给圣上后宫进贡美男子的问题吵得欢呢!”
  骷髅露出了一脸看好戏似的笑容:“既然你如此烦恼,干脆生个孩儿,堵了她们的嘴不就成了。”
  瑾血色咬手帕:“人妖本来就殊途,你和璐儿尚且生不出半人半鬼的孩子。没个三五十年,难道我……本宫生得出半人半妖的娃!?一句话,帮还是不帮!?”
  骷髅笑眯眯地一字一顿:“不、帮。”
  瑾血色跳脚,想了想,手一晃,一件紫色的杯盏倏忽出现在掌心。
  “嘿嘿,帮了本宫的话,这紫秋的第三个杯盏就是你们的了。”瑾血色笑得很猥琐,一脸诱惑小孩的怪大叔模样,“如何?心动吧?这可是本宫花了大心思才找到的!”
  新地遇故知(上)
  骷髅看了看杯盏,又看了看瑾血色,笑了。
  “你当我是没有法术无法明辨真假的常人吗?说什么花了大心思找到的——这明明就是八年前,你派人打扫皇宫库房时找到的。”骷髅说着,伸出手指在杯盏上抹了一下,“啧,还沾满了灰尘。”
  “你偷窥我!”瑾血色义正言辞道。
  骷髅弹飞指尖的尘土,好整以暇:“怎么说?”
  “你要不是偷窥我,怎么会知道这是我八年前派人打扫库房时找到的?”瑾血色敲桌。
  骷髅摇头:“首先,这百年来我一直在找紫秋失散的杯盏,每隔一段时间便用镜湖搜索四方是我的习惯,你也知道。其次,虽然你没良心地跟着皇帝跑了,但鬼都的众鬼怪还是会关心你的处境,所以我在搜索四方的同时,偶尔也会绕道去看一下你。结果一个不小心看到你派人打扫库房,又一个不小心看到扫出了个杯盏。”
  “那你怎么不来拿啊?”我恨铁不成钢。
  骷髅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你当我不想?原本我是打算亲自出一趟鬼都的,可不想逢生城来了个道士,以除妖为名施展法术,将鬼都附近的灵气吸取了一空。我别无他法,只好联合鬼都众鬼稳住根基,阻止灵气外泄。一时便耽搁了下来。到后来,灵气平稳了,可你又来了,谁还记得宫里有什么杯盏……”
  我咧嘴一笑,表示骷髅的话对我很受用。
  抬眼瞟了一下瑾血色,骷髅高傲地别过了脑袋:“当时我还在想,瑾血色找到杯盏,应该会给我送来。不料在鬼都平稳灵气,一等八年,这厮居然随手就将杯盏放到角落里。你说,这等没有良心的妖,若不是有事相求,我还不一定能见到杯盏呢!”
  瑾血色眨眨眼,讪笑地凑了过来:“师弟,我错了。”
  “错在哪里了?”骷髅的手指扣着木桌。
  “这紫秋杯盏对你是多么的重要啊!当年那些打扫的侍卫们将它呈上来的时候,我就应该一眼看出它的真身。而不是随便扫一眼,觉得有些眼熟,随即便将它塞到角落处。你要相信师兄!师兄与你感情如此深,若我认出了它的模样,定会马不停蹄地赶到鬼都,亲手将它送到你手上的!”瑾血色低眉,侧脸,捧心状。
  我无语:“你的意思是,八年前你没有认出这是紫秋杯盏。隔了八年后,你有事求伯桃,就突然认出了杯盏的真身?”
  瑾血色深情地点头,一双眼睛对着骷髅吧嗒吧嗒地眨。
  我和骷髅为他脸皮的厚度扼腕。
  骷髅突然笑了,两个小酒窝挂在脸上,满是顽劣调皮的神色:“璐儿,告诉你件事儿。这皇宫内虽然有凤气护体,但由于深宫妖气逼人,护主的凤气无法遮挡住所有地方——例如,藏宝阁。”
  瑾血色一怔。
  我一捶手,配合地感叹:“我看现在天气晴朗,今晚一定是月黑风高的好日子。来了这里那么就,一直没有机会四处参观。正好我对皇宫藏宝阁里面的景色很感兴趣,不如今晚一起来看看吧?”
  瑾血色笑容僵住。
  骷髅捂唇浅笑:“璐儿你做什么,我随你便是。”
  瑾血色委屈地看着骷髅,开始了深深浅浅地呼唤:“师弟……师弟……你这种想法不对啊!皇宫后院就是你师兄我的家,你趁着晚上过来逛藏宝阁,不就是给师兄我拆台嘛……师弟啊……师弟……”
  ……
  看着瑾血色这幅狗腿的模样,我突然很想对他说一句:二师兄,别叫了……
  饶是瑾血色叫得深情,骷髅还是不斜视地看着我,一脸正在思考今晚行动的模样。
  瑾血色看了半天,终于意识到骷髅不是在说笑。
  敛起笑容,瑾血色忽然一本正经道:“话说回来,钱家公子钱棠,可是享有京城四公子之誉的美男子呢!”
  我和骷髅:“……”
  我:“你不觉得自己的思维跳得太快了吗?”
  瑾血色摇头感叹:“钱棠样貌俊美,知书达礼,在商业上的才华可谓出众,还秉习了商贾之家的好胜性格。早些年,京城十公子榜出来以后,他便对排名在自己其上的曾少离、展想墨和蔺佑深感不满。啧啧,幸好他为了家族的生意,一直随母亲在南方处理业务。不然,若是他来了都城,不知会闹出什么呢……”
  骷髅沉默片刻,平淡道:“你究竟想说什么?”
  瑾血色摸着下巴道:“听说,此次钱家分家,牵扯颇大。钱棠怎么说也是钱家一枝商业奇葩,为了避免分家一事连累他,我特意让他娘派人将他护送进都城。”
  骷髅眼睛眯起。
  瑾血色若无其事地挖着耳朵:“早上好像刚刚收到下面的人来报,说什么‘钱公子的马车距离都城还有多少多少米,应能在黄昏闭城门之前赶到’。”
  骷髅勾人的眼眸折射着凛然的光芒。
  瑾血色擦擦手指,打了个呵欠:“听说钱棠对此次到都城很是愉快,还计划了一个拜访计划。我想想,在我和我娘子之后,他拜访的第一个人,会是曾少离呢……还是展想墨呢?”
  骷髅淡定地思考了片刻,眼角突兀一抽。
  将手肘撑在桌子上,瑾血色笑眯眯地开口:“师弟,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回到曾府,骷髅将言笑和曾少离、展想墨拉入内室密聊。
  半柱香的时间还不到,几人便从里面出来,一脸正义地吩咐下人收拾东西。一时间,奔走喧哗的下人和侍卫熙熙攘攘,将过道都挤得水泄不通。
  我从人群中将被淹没的言笑捞了出来,还没来得及踹口气,就被身后的展想墨拽进了马车。霎时,一阵天旋地转,马车颠簸着,以每秒五米的速度向前狂奔……
  黑压压的车厢内,我和骷髅大眼瞪小眼。
  “伯桃,其实我没有那么花心。虽然偶尔我也会被美□惑,但总体上来说,我还是个很有节操的人,关键时刻绝对会坐怀不乱。”我举起三根指头发誓,“所以你不用这么慌张地带着我逃亡……”
  “银两已经备好,其余衣物包裹会随后送上。”一个声音在右边响着。
  “话可不能这么说。”骷髅抬头,媚眼如丝,“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家里有几个人我早已想好,忽然来个变节,你让我这个当正夫的如此处理?”
  “我已经遣人通知了佑儿,他说片刻之后便会随同晴儿追上。”另一个声音在左边响起。
  “就算这个理由说得过去……”我往车厢背上一靠,伸手指向两边,“那为什么他们也会在马车里?”
  一左一右,展想墨和曾少离倏忽抬眼看我。
  骷髅笑了:“于情,少离曾帮过你数次,解救你于危难之中。于理,你曾答应当少离的保镖,护他无碍。如今钱家公子来都城,虽然不一定掀起什么大风波,但按照少离好静远的习性,还是暂且退避的好。如此一来,我们前往南方办事,带上他,可有不妥?”
  我恍悟:“合情合理。”
  曾少离梨涡浅笑,感激地向骷髅点点头。
  “可是展想墨呢?”我不爽地看向了左手边。虽然近些日子他收敛了许多,但出于他在我心目中糟透了的初始印象,我始终对他没有多少好感。
  展想墨被我的语气呛到,眼睛一瞪,倏忽地红了眼眶。
  骷髅迟疑片刻:“于情于理,他随我们来,确实不妥……”
  气氛一下降低到了一个境界。
  言笑小心翼翼地找借口:“我们此次出去,就是为了解决大问题。既然是为了解决大问题,那自然要有所依仗……”
  我悟了。
  就像黑店必备打手一样,青楼必备老鸨一样。
  出门在外,特别是挂上了个“替皇帝办事”的门牌以后,自然也要有点能充身份装大款的象征。
  尚方宝剑什么的……我就不指望了。但好歹能有个皇帝御子啊!
  别的不说,相信光是展想墨一个人站出去,凭借他骨子里暴躁火辣的气场,就能让钱家一众人偃旗息鼓。
  默认了展想墨的存在价值后,马车静了下来。
  撩起挂在车窗上的薄纱帷幕,我看见窗外的景致正不断向后倒退着。已是接近黄昏时刻,阳光的余晖披撒下来,在万物身上勾勒出了一道金边。马车路过市集,百姓们相互吆喝着谈笑着的声音擦过耳畔,渐渐远去。隔着窗口一寸小小的空间,能看见远处护城河旁几个摇着扇子吟诗作对的书生女子。
  马车颠簸着,视线捕捉到一个红衣女子飞快地闪过,然后那几个书生女子同时爆发一阵惊恐的叫声。
  马车一晃而过,我华丽丽地囧了。
  曾少离注意到我的表情,关切道:“怎么了?”
  我远目干笑:“今天进宫,我忘记报告刘莲来了的事情了……”
  “琅琊山刘莲?”
  思索片刻,骷髅难得地露出了看好戏的表情。
  “不用管她,这等人物,交由都城的人自去烦恼便好。”
  马车愈行愈远,我放下车窗帷幕,听着马车驶出都城的声音。不远处,一辆马车迎着我们飞奔而来,转瞬便擦肩而过。
  新地遇故知(中)
  一路出发,马车的轱辘从一开始策马狂奔,到了后来的慢慢蹍转。
  离开了都城没多久,展晴儿便携蔺佑追了上来。看着她们有马车不坐,偏偏挤在一匹高头大马上边挪边对路边的野花野草抒情,我就禁不住腹诽。
  骷髅带着言笑坐到了另一辆马车上,美其名是对他进行“婚后生活教育”,谢绝女性参观。展想墨被骷髅拉到马车上密谈片刻,出来没多久,也扯着展晴儿和蔺佑先行了一步。
  这么一来,当我最后凄凄切切回到马车上时,只剩下了曾少离和我大眼瞪小眼。
  ……
  孤男寡女,坐在相当于密室一样的马车上,说不尴尬,是假的。
  虽然这里是个女尊国,虽然按照曾少离的性格,如无意外我们也不会发生什么电光火石的摩擦。但自从我在马车里被展想墨亲了一嘴口水,自从曾少离他娘冲到我面前自称“岳母”,自从骷髅有意无意地暗示我“该往家里添几个人了”的时候——我就对这个世界“男人处于被动状态”的定理,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曾少离,是个好人。
  虽然他的性格怪异,有种近乎立地成佛救化众生的偏执热情,但他是一个好人。
  也是我在古代以来,第一个帮助我的人。
  鬼都遇到的童音、秦飘渺,因为我是骷髅的命中人,所以教导我法术;逢生城遇到的金管事,因为收了我的钱,所以才护送我出城;新城遇到的小一小二小三她们,因为我帮了当时的言笑,所以才将我救出;甚至连跟在展想墨身后的展晴儿,也是因为要维护展家的颜面,所以屡屡为我挡下刀剑……
  唯有曾少离,从一开始便是不求回报的伸以援手。不是为了讨某个人的欢心,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报恩,也不是为了利。
  如果要追根到底,我想唯一可以解释的,便是他坏习惯一样的善心。还有他当时对我的微妙的兴趣。
  所以我认定了他是一个好人。
  来到古代,从一开始在鬼都的担惊受怕,到后来在琅琊山遇到刘莲的惴惴不安,再接着新城里带着言笑一边逃亡一边躲避展想墨追捕的咬牙坚持。虽然我一直在笑,但不代表我不害怕。从我在鬼都睁开眼那一刻起,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陷阱。我每走一步都必须小心翼翼,因为不知道前面有什么等着我。
  ……
  所以当我遇到曾少离,看着他轻描淡写几句话就解决了刘莲和展想墨派来的侍卫的时候。
  唯一的感觉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可以那么从心而发的轻松。
  当时我甚至很没骨气地想:啊,真好……如无意外的话,一直当个吃软饭的也不错。
  是的,如无意外。
  曾少离是个好人,温润如玉,笑靥如花。虽然当时我看到的只是一个头上光秃秃没有几根毛,外加脸上一抹油的猥琐形象。但是我一直觉得,如果要这么一辈子跟着他,当个保镖或者别的什么,我也是愿意的。
  可是不知道是悲催还是欢乐地,意外发生了。
  原本打着要“多找几个相公,多生几个娃”旗号的我,在贴上了“骷髅专用”的标签之后,很没骨气地退缩了起来。
  最主要的一点,是害怕骷髅会伤心。从小被人抛下是什么滋味,我也尝过。虽然小时候遇到骷髅,我只有七、八岁,但现代和古代的时间不同,骷髅用了多长的时间、抱着怎样的心情找我,我想象不出。所以我不能让骷髅伤心,也不想让还没长大的言笑那么早就学会争风吃醋。
  说到底,在我的观念里,像曾少离这么善良的一个人,值得找一个女子对他一心一意。
  ……
  好吧,我承认我把自己想得唯美了。
  其实用一句现代术语说,我就是“有色心,没色胆”。
  有个像骷髅一样彪悍的大老公,爬墙也要看看我自己的皮够不够厚啊……
  对着车窗长叹一口气,我悲情地感慨了起来。
  马车慢条斯理地往前移动了半天,我一直保持着将头扭向窗外的姿势。骷髅和言笑坐着的马车悠闲地跟在我们所在的马车旁,时不时还能听到里面传来的谈笑声。我幽怨地盯着他们那顶红盖流苏马车,心里暗暗期待骷髅或者言笑挑开帷幕看我一眼,然后随便和我说几句什么的。
  不然我和曾少离一直这么僵下去,我不尴尬死也会无聊死。
  像是接受到了我的怨念般,马车上厚重的帷幕掀了起来。
  我顿时笑成了一朵花。
  骷髅的头探了出来,见到我,笑一笑:“璐儿,你们马车上有折扇吧?递给我一下。”
  “好咧~”我狗腿地将就放在手边的折扇递了过去,笑眯眯地趴在窗棱上,准备说话。
  骷髅冲我眨眨眼,接过扇子,“唰”地将帷幕又拉了回去。
  马车里,传来了骷髅的讲解声:“在折扇上作画……”
  我:“……”
  我:伯桃你个没良心的。
  干巴巴地趴在窗棱上又张望了半天,我终于放弃了。
  不知道骷髅在想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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