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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妃-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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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所以,香草,不用敷衍我,我想听你的真心话。”
聪明的香草马上就明白我话里的含义了,咬着嘴唇,沉默不语。
“我已经在冷宫里了,生活已经很艰辛还会发生什么更凄惨的事情呢?之前发生那样的事情皇上也没有要我的命,我有预感,我会长命百岁的。只是,香草,难道你就希望我的余生天天在这个院子里憋着,以泪洗面吗?”风水轮流转,现在是我将小草说的哑口无言,一扫刚才的怨气,哈哈哈!
我当然知道自己会长命百岁了,这是阎君大人保证过的,所以我先将香草最重视的说了出来。我修过心理学的课程,知道这个时候应该让香草冷静思考一下再说。丹桂帮我换了一杯茶,端起来喝了一口,如小草所愿的姿态优美的品茗。
又吃了一口点心,是草大厨亲自操刀的,色香味俱全。约莫过了一刻钟我才接着对香草姑娘说:“小草,有些话我只想说这一次,以后我们都是好姐妹,我不会再端着主子的架子。希望你也忘记,我是柔妃。说实话,皇宫中的生活并不好过,虽然锦衣玉食虽然生活无忧可是心很累。我无害人之心可是却不能不防人,这样下去我会短寿的。之前的事情我们都不要再计较了,我进了冷宫,成了一名弃妃,这是已经注定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宠妃也好弃妃也罢,生活态度却是由我自己决定的。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想法也改变了。生死有命成事在天,我所能做的,只是让自己活得精彩,每一天都快快乐乐的。我已经不是那个好欺负的慕柔了,就算弃妃,我也要做一名快乐的弃妃。每天都能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不用管那么多规章制度。每天闷在宸苑里我会发疯的,我只是想看看墙外的风光,这也不行吗?”
很明显的,香草动容了,眼眶红红的。她重重的点头,抓紧我的双手:“小姐,你放心,只要你快乐,以后你做什么事我都不会阻止的。但是,你可不可以不要叫我小草了?”
Yeah,成功了,我悄悄比了一下拇指,眼角余光却看到丹桂脸上若有所思的神情。
正文 第十七章 美男
依旧无聊且热闹的过了一日,夕阳西下,整个人懒洋洋的。正是——爬树的好时机。香草已经对我这个不争气的小姐彻底死心了,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真的就让她自甘堕落的在冷宫里厮混一辈子?
抓住树干轻轻一跃已经爬到红杏树上去了,手脚并用的往前爬了几步,选了一个树杈坐下来窝着。手抓着树枝,两只脚丫子甩呀甩的,轻风拂面,整个人都觉得心情舒畅。
慕柔还真是千金小姐的身子骨,刚才跳上树的时候差点腿脚无力废了,整个小脚都泛疼。不过为了呼吸墙外不一样的空气,这点代价算什么?
看我这架势那身手就知道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轻易练就的,一回头马上就不小心的注视到香草古怪的眼神了。她和慕柔一起长大的,什么时候看到过千金小姐做这种不淑女的动作?还那么有经验,知道要先捋起衣袖和裙子,唉,相见容易相处难,时时刻刻呆在一处,不露馅也难呀。
顾不了这么多,我惬意的坐在树上,享受着微风拂面自由天空自由呼吸的感觉。身后,是小草姑娘纠结的眼神。
我明白她在担心什么,一会儿怕小姐摔下来受了伤,一会儿又怕有人看见。堂堂皇上的妃子,坐在树上,让人看到似乎不太好。
其实,香草多虑了。这里是冷宫,怎么会有访客?一开始的时候也还会有妃子打着姐妹情深的旗号上门探望实则暗射冷箭,等皇帝老公下令任何人没有他的手谕不准再来宸苑之后真的一只蚊子也飞不进来了。见过了南安国的皇帝陛下和皇后娘娘,我实在对宫中那其他二十多个女人没什么兴趣。
对于皇帝大人的旨意,我简直想三呼万岁,太好了,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也不会被有心人看出我不是真正的慕柔惹麻烦了。
这里是内院,巡逻的禁卫军也不会跑到里面来探查树上有没有人。只除了,隔壁院子里住的不知道是什么人。
爬上树之后我微微往前走了两步,实际上,我坐着的这个枝桠已经伸到隔壁的院子里去了。也不知道隔壁住的是什么人,望着自己现在所处的院子,整个一心情澎湃热血沸腾呀。院子还是那样的院子,花还是那个花树也还是一样的树,其实这个院子跟宸苑的布局是差不多的。甚至,同样花团锦簇的花园里花的颜色和样式也是一样的。
我却很激动,能不激动吗?这可是,隔壁的院子呀。想我到这里来一个多月了,天天闷在同一个地方,却也认命的接受了事实暂时是回不去了。只能,努力地生活,自己给自己寻找快乐。
现在。居然可以坐在隔壁院子地上空。看着这不一样地土地和天空。
“姑娘。你坐在那里干什么。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一声天籁突然传入耳中。
绝对是天籁!
变成柔妃寄身宸苑地这些日子我所见到地都是雌性动物。唯一地那半个雄性动物尖锐地声音听起来却是那么地刺耳。不男不女地。而刚刚听到地这个声音。这个声音却是一个男音。一个真真正正地男人地声音。
成熟厚重温润地。嗓音。
顺着声音侧头望过去。我看到站在树下地男人。却一下子呆住了。当即惊为天人。
这——我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阿弥陀佛。帅哥,对不起,俺不是学中文的请原谅我的才疏学浅。
饶是我生长在一个男女平等的社会,从小到大见过的男性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更别提那些俊逸非凡的男明星。却,都不及眼前帅哥的十分之一。眼前的男人,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类的范围了。不仅仅是外貌,他身上有一种气质,让人看着就知道这个玉树临风的男人绝对是一个美男。
就不知跟潘安宋玉比起来孰优孰劣,我暗暗决定,下次一定要让阎君大人送我去西晋战国亲眼比较一下,实践才能出真知。
但是,这些却不是我惊讶的主要原因。看着看着,我的脸色开始发白额头要渗出汗渍了,汗颜,未免太狗血了吧?
眼前的帅哥,如果头发剪短戴上眼睛搞成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德行我绝对熟悉,闭着眼睛也能认出来——不就是某人21世纪的亲亲男友青梅竹马被别人搞过成了二手货害得她丢也不是拣也不是成了鸡肋的林某人吗?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也是穿过来的?
算算两个人也有一个多月没见面了,来到这里之后我忙着适应环境忙着哀叹人生忙着……居然忙得忘记了,思念自己最亲爱的男友?
“天王盖地虎。”
美男却一脸茫然的望着我,好像在问:你这个奇怪的女人在干什么?
他不是应该说宝塔镇河妖的吗,难道,不是跟自己一样穿过来的同仁?我轻轻唤了一声:“阿林。”
眼里却开始有湿意了,亲亲男友,你现在在哪里呢?终于,我开始有了正常人的思念。俗话说得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按这样算,我们已经有几百年没见了。亲爱的,你现在过得好吗?叶齐突然死了,你会伤心欲绝吗?
我从小一起长大,见过了尿裤子流鼻涕的小屁孩的德行,一开始并不以为他是一枚帅哥。也许,是天天见,日日见,见多了麻痹了,小男孩长成了大帅哥也没有发现。及至后来,进了学校,许多女生围着男孩专,我终于知道了那是一只绩优股。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果断的收为己用了。
但是,我知道,我喜欢他并不只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在我看来,最好看的男人是王力宏,可是,我也没有爱上他呀。我喜欢阿林,因为他是阿林,是我的阿林。
阿林温柔体贴,凡事都会顾及我的感受,从我的立场出发。一直都对我很好,只除了——唉,人是不是都这样,犯了一次错就一竿子打死了?
不过,男友的帅和这个男人却是不一样的,这个男人骨子里透露出一种清纯美好的文雅气质,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我只能摇头苦笑了,花痴也不带这样的吧?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清纯美好不食人间烟火这样的形容词不应该给男人吧?呵呵,如果这是一个处男的话。
站在我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样熟悉的面容一样熟悉的笑容,可是他不认识我;他身上的气味对我来说也是陌生的,他只是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正文 第十八章 犯错
见我许久没有说话,站在树下一身白衣飘飘道骨仙风的帅哥接着问:“姑娘,你没事吧?”
拼命的摇头,却又在看见帅哥的笑容之后忍不住笑起来,龇牙咧嘴的。想想不妥又赶紧伸手捂住嘴巴扮淑女,搞了半天,手足无措的。
不过,这枚帅哥真的有一点小可爱,居然有纯洁的小男生一般的可爱的笑容。实在跟他的年龄不符呀,看他老人家的高龄没有奔三也奔二了。
笑着笑着祸事出来了,也怪偶自己,两条腿在半空中晃悠着。荡呀荡的,绣花鞋跟脚掌的吸引力不够,鞋子居然飞出去了,直奔可爱的——
“啊?”
傻眼了,鞋子居然砸到帅哥脸上了,再一次的感叹,有运动鞋多好呀。穿着脚舒服,也不会发生这种鞋子非要跟人家帅哥的脸部亲密接触的惨剧呀。
实在无颜见江东父老了,无视帅哥那张跟阿林一样脸庞上的错愕表情,我赶紧,吱流一下跳下树。然后,狂奔回自己的睡房。隐隐约约的,空中飘来一个声音:
“……人约黄昏后……”
发足狂奔回睡房,我的心儿还在怦怦跳,没搞错吧,太丢脸了,居然把鞋子砸到人家帅哥脸上?这,这叫我以后怎么见人呀。
香草紧跟着我跑进睡房,非常吃惊的望着我,“小姐,你干什么,怎么搞成这样了?”
“我怎么了,我没怎么呀。”非常无辜的说着,顺着她的视线低头看。哦,少了一只鞋子,露出小巧的只穿着袜子的脚。白色的棉袜踩在地方,已经印出了淡淡污印。
“这还叫没什么?”香草没好气地说。从柜子里拿出干净地鞋子袜子。“小姐。你地鞋子弄丢了吗?这要是被有心人捡到那就不得了了。还有。你刚才一路跑回来是光着脚地。这要是——”
“这要是被有心人看到也是不得了地。”香草要说地话我都会背了。这丫头。越来越唠叨。都管到我头上来了。
“小姐。你既然知道怎么还能这么做呢?鞋子到底掉在哪里了?我去帮你捡回来。”香草飞快地扒下我剩余地鞋子和袜子。用力很大手劲也不温柔。我怀疑她故意折磨我。
不过在这里。好像姑娘家地绣鞋还是蛮重要地。女孩子地美足只能秀给自己地夫君看。要是让夫君父兄以外地其他男子看到了你地裸足。那你就得非君某嫁了。(乖乖。要是看到你地脚丫子地是一只丑八怪或者七老八十地男人。怎么办?也要嫁吗?咚。某茶晕倒)。
绣花鞋更是有着非凡地意义。许多文人笔下所形容地美女。走起路都是婀娜多姿。特别是那莲步挪移间。裙摆下不经意露出鞋尖。漂亮地绣花鞋尖上绣着明媚动人地花儿。那一低头地温柔。千娇百媚尽在足下绽放。既惹人怜爱也引人遐思。
刚刚醒来地时候我很为慕容地小脚苦恼过。踮起脚尖费力地走了几天路。抱怨不断。渐渐地。却有点明白为什么古代女人为什么要缠小脚穿绣花鞋了。看着丹桂穿着宫装迈着正步。那样地三寸金莲。走路时确实为足下增辉不少。
“小草,你知道的,刚才嘛,我爬到树上然后不小心爬到隔壁院子里去了。”貌似无辜的我小心翼翼的说着,边说还边查看香草的反应,说起来真丢人,我堂堂一个主子还怕丫鬟的冷脸。
“然后呢?”香草不动声色笑眯眯的问着。
“然后,我就坐在树枝上,不小心,鞋子就掉下去一只了。”
香草尖叫,面孔狰狞:“小姐,你是说,你将你的一只绣花鞋掉到隔壁院子了?”
“香草,你好凶哟。”幸好,要是她知道我的鞋子是砸到隔壁院子里那个男人的脸上恐怕就不止尖叫这么简单了。
我这里还在庆幸呢,那边香草姑娘急得团团转,“小姐的鞋子都是丹桂给你绣的,每一只鞋子上都绣了杏花,很多人都认识的。不行,小姐,我们要去隔壁院子把鞋子捡回来。”
香草拉着我就往外冲,一点形象也顾不得了。谁知才出了门口,她又停了下来,“也不行,隔壁是太子的寝宫,我们这么贸贸然的跑过去要是被人看到就不好了。”
我收势不及,一下子撞到香草的背上,我可怜的鼻子哟。捂着鼻子惨叫,“小草,你干什么?突然停下来也不说一声。丹桂也真是的,好好的鞋子绣什么花,不就是一只绣花鞋吗?好了,丢了就丢了,赶明儿让丹桂再绣一双给我不就得了?”
不过,香草的话倒引起了我的兴趣,隔壁住的是太子?那今天见到的那个男子是谁?太子应该是皇上的儿子,那个男人看起来似乎比皇上要大一些。
香草一边焦急的查看我的鼻子,一边又探头往院外看,“如今之计也只能这样了,只是我的好小姐呀,你就安安生生呆在这里,别给我惹事了行吗?”
嘿嘿傻笑着,我可没答应你的要求,我赶紧问了一个问题转移香草的注意力:“你说太子,什么太子,是皇后的儿子吗?”
说起八卦,女人都是最擅长的,香草童鞋开始拉开架势口若悬河了。说之前还和我一起回到屋里坐着,一人倒了一杯,凉白开。
“太子是陛下的长子,是已故太子妃的儿子。那时候先皇还在世,陛下也还是东宫太子,太子妃是他的第一个正妻。在陛下十四岁那一年太子妃给陛下生了太子,可惜太子妃却难产去世了。后来陛下登基,为了怀念太子妃,就封了她的孩子做太子了。太子本来是由皇后抚养的,后来皇后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太子就搬出春花宫住进了东宫旭日宫,那里也就成了太子的寝宫了。”
这些都不是我关心的问题,我关心的是——“那太子今年多大年纪了?”
“小姐,太子殿下今年刚满八岁。”
八岁?呵呵,还是一个小正太呢,按这样算,皇帝大人也只有二十二岁,还比我小两岁呢。
叶齐呀叶齐,你看看人家,强人一个呀。二十二岁就已经成家立业孩子都有一大堆了,你呢,都二十四岁的老姑娘了,除了你自己你还有什么?
某女极度忏悔中……
正文 第十九章 思念
夕阳西下几时回,拉了一张躺椅放在杏树下,我准备认真端正的思考人生。
歪歪斜斜的靠在贵妃椅上,一只脚曲起,轻轻的打着拍子。姿态不甚美观,却是舒适自在的。
合着拍子嘴里哼着好听的曲子,眯缝着双眼看斜阳。
“小姐,你在干什么?”同样拉了一张椅子坐在杏树下赏夕阳,小草童鞋的姿态却优雅许多,她双膝并拢端坐在椅子上,双手合十的放在腿上。
“我在唱歌,小草。”轻抛出一个自认为世人皆知的答案,我接着唱下一句:“谁叫我拿幸福当成了赌注,输了你我愿赌服输。”
这是我最喜欢的歌手那英的一首歌《愿赌服输》,歌词里面表达的意境我一直都很喜欢,其实生活里并不是只有爱情。就算,输了爱情自己也可以幸福的。
香草的面部表情有点扭曲,“你唱得什么呢?”
有点惊讶,难道——我跟这个慕柔唱歌的水平也差不多?
我有这个自知之明,在所有的才艺中(雷,你有什么才艺?),最拿不出手的就是曲艺了。我的歌喉一般,分不出什么叫音质音色,基本上是一个五音不全唱歌跑调的主。不过我又非常喜欢尽情歌唱出心情感想的感觉,所以和朋友们去KTV唱歌的时候都是非常没有自知之明的喜欢自娱自乐的放开喉咙尽情高歌直到尽兴为止。
“天亮了,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又一首天后的名曲,我尽兴的叫嚷着。说也奇怪,明明自己就是很认真的在唱的,甚至还认真熟悉了曲调。不知道咋回事,唱的每一个字都不在调上,可以说,根本就没有音调。平仄不分的将全部歌词怒吼出来,分贝之高只有某位马姓男子可以与之媲美。
香草的手指继续的抖啊抖,双眸已经饱含热泪了,我激动的抱着小草姑娘,“是不是,是不是觉得我唱得很好听,觉得我唱歌进步了?”
小草姑娘继续抖着身子。半响。终于平静下来。
“小姐。你唱得很用心。刚才你尽情歌唱时。脸上迸发出一种动人地光芒。整个人都显得很精神。很好看。”小草说得很委婉。
却不是我想听到地。“小草。我到底唱得怎么样吗?”
香草左顾右盼不肯说话。
“啪——啪啪——啪啪啪啪——”有人鼓掌。声音从墙头传过来。“唱得真好。”
活了二十四年。第一次听到有人夸我歌唱得好听。以前和朋友一起去K歌时。从来没有人敢让我抢着了话筒。只有男友。一脸真诚鼓励地望着我歌唱。却也从来不对我地歌喉进行评价。后来才知道原来每次听本姑娘唱歌地时候他都是戴着耳麦地。
饶是如此,我也是非常感动,因为他每次都是非常真诚的望着我,听我唱歌的。所以这么多年下来两个人也曾磕磕碰碰却从来没有想过跟他分手,我有自知之明,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天籁之音,对于一个能够包容自己特殊嗓音的男人当然只有感激和接纳了。
悠扬动听的男高音穿透墙壁飞越而来:“隔壁的姑娘,你唱的非常好,感情真挚歌词意境优美。”
哇塞,原来伯牙遇到钟子期的时候是这种感觉,一种舒适从心底慢慢绽放。我乐不可支,真想去隔壁见见这个知音人。
慢着,这个声音我很熟悉,好像是——昨天被我鞋子砸中的那个美男?想起鞋子我开始心虚,偷偷瞄了香草一眼,她正双手叉腰恶狠狠的瞪着我。
于是,在丫鬟的怒目下,主子我,灰溜溜的回房了。回到房中还有被小草姑娘唠叨了一会儿:
“小姐,你是千金小姐大家闺秀,怎么……——”
咕里呱啦一大堆,好大的一只苍蝇在我耳边嗡嗡叫着,不过本山人早已练就水火不侵的本事,任由你在那里批评指教我开我的小差。
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却在我的脑海中生了根,没有办法,谁叫他长得那么像他呢?阿林,我已经死了,以后的日子你要一个人坚强的活下去。
也许,女人都是矛盾的奇怪的动物。一方面,我希望他不要忘记我;另外一方面,我又希望他可以拥有自己新的人生。
阿林,我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了,你也忘了我重新去追求你的兴奋吧。别了,我的爱……
“小姐,”香草的穿耳魔功一下子击中了我脆弱的可怜的心脏,她停下喝水的时候发现了我的心不在焉,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小姐,我说了这么多你全部当成耳旁风了是不是?”
我只能傻笑点头了,香草生气了,后果很严重。哗,一大杯水一口气就喝光了。
接受了香草严肃的批评教育之后,我做了一个晚上的梦,梦里全是阿林。他站在一片雾中,哀伤的对我说:
“齐,你就这样离开,再也不见我了吗?”
醒来的时候心里居然还笼罩着梦中的忧伤,伸手一摸,脸上湿湿的,我哭了吗?
一整个上午都心神不宁的,突然,很想,很想去隔壁看看。
我对自己说,我只是去怀念阿林,看一眼就可以了。就看一眼,我就马上回来。
当然了,香草是不同意的,“小草,你也说了,太子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这么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怎么会有危险性呢?况且,我的鞋子掉在那里也不好,说不定我过去可以拿回来呢。”
“总而言之,小姐是要找尽理由爬树到隔壁去玩对不对?”香草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的说。
“小草,你是美女,要注意形象。”真不好意思,一下子就说中了我的心思。
不管了,我继续捋起袖子准备爬树,沿着红杏树爬到隔壁院子就可以见到那个帅哥了。他不但长得好看还是我的知音人。哇塞,连帅哥都觉得我唱得好听,我真是越来越佩服自己了。
想想以前真后悔,应该跑到天桥之类人多的时候高歌的,兴不准就碰到一两个星探了。现在这年头,不是流行什么另类音乐吗?
一只手扶着树干,一只手正挽着衣袖,我的准备姿势还没有做好却被香草拉到一边坐下来。香草朝内堂低喊了一声,然后对我说:“小姐,请你稍微等一会儿。”
眨了眨大眼睛,我无辜的笑着,“怎么,你要跟我一起爬树?”
正文 第二十章 约会
香草鄙夷的望了我一眼,“小姐,拜托,就算你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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