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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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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途跋涉了一星期,才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大家好像都忘记长弓原本是男生这件事,都把她当妹妹看了,长弓也接受了这一现实,虽然性格没有太大变化,但整个人变得更文静了。好在,精灵一向男的女的都差不多,不知道的根本看不出来,而我们,也在尽力忘掉“他”原来的一切。这是一个不错的开始!到时候,三男二女的冒险组合——不错呵。

  “呜呼!这里就是精灵森林了吗!”真不愧是最热爱生命的种族,地上满是厚厚的青草踩上去比地毯还舒服,树是老高老高的,但又不会挡住全部的阳光。林间跳跃着各种无害的魔兽,“天堂也不过如此吗!”

  “什么是天堂呢?”很遗憾,现在长弓顺便还把女人最大的原罪——好奇一同继承了……我现在整天被她问个没完。

  “那精灵住的地方呢?”

  “看,前面就是了!”夜刃往前头一指。

  (小猪:这星期事情多,加上没什么思路,更少了,请大家原谅!)前面是一片巨大的树林,可是这不像城市啊!虽说那些树都大得吓人……虽说和帝国大厦比起来还差了一点,但是几百米高肯定还是有的。那精灵们到底住哪呢?莫非是在树冠里面?

  冲得最快的路游突然在半空中停住了,然后软绵绵地沿着一个弧线滑了下来,好象被什么东西——撞昏了……我和路遥一看赶紧刹车,才没有步路游的后尘。难怪长弓说没有几个人类可以进去,竟然还会有这种东西!还好我们没有和路游一样用“飞”的,而是稍微用魔法和斗气提速了一下而已。

  “喂,这样鬼才进得出啊!干吗不提醒我一下!”路游头晕脑涨爬起来,相当郁闷地说。

  “我们精灵进出是不受屏障限制的,加上已经太久没有人类进来,我们现在基本上快忽略这件事了。”实在很对不起……夜刀很抱歉地说,“你们等一会,我进去开个门。”只见他直接走进去,在我们眼前消失了!

  没多久,一个巨大的拱门浮现出来,上面雕着许多穿着华贵礼袍的精灵,手里拿着一根奇怪的枝子,不知是什么意思,也许是历代的精灵王?

  “先圣门?看来还是老样子呢,这下又不爽了……”法尔没来由地说出了一句话。

  一瞬间,我仿佛是被数道税利的目光从里到外给看透了一遍。门里,一个身穿金色礼袍的中年精灵走了出来。“日安,神使和强者们!愿先圣的光辉能给你们……”

  “好哇!你小子在老朋友面前还敢装神棍!”法尔大魔导师和剑圣凯恩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两个拳头直接招呼上了他的双眼。于是,这位貌似是精灵王的大叔迅速成为了国宝——熊猫!克劳德则微笑着立在旁边看笑话。

  “好啦好啦,走个形式总是要的吧!真拿你们两个没办法……”只见他手上白光一闪,眼睛瞬间恢复如初!

  “老爸!”长弓跑上前去,紧紧地搂住了这位大叔的脖子,就这样吊在了上面。没想到这位看起来很像高手的大叔,竟然一下子重心不稳,东倒西歪了个半天!

  “哥……当王好歹要有点样子啊……亏你还是最高职业呢……”夜刃擦了一把汗,很无奈的说……(靠,从哪里冒出来的!奇怪!)

  “当王好歹要有点样子啊……”看来他确实是精灵王了,照这么看,长弓她不就是王子,哦,不,公主了?

  “没事没事,一个月前我还是只有两个儿子,现在我突然有了个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你说我能不高兴吗!我可是更喜欢女儿呵!”说句老实话,我觉得这个精灵王还真有点像我们的老爸!都三个儿子了,还整天想多个女儿!

  “不废话了,咱进去吧!”

  我走进那个门里,才出来瞬间就被震撼了!从外面看,里面只不过是很多巨大的树而已,但是现在我才看到这座城市真实的样子!绝对不会比东京的涩谷差!

  大街上除了精灵,竟然还能看见其他各种的样的人种,看来精灵鄙视的仅仅是“卑鄙的人类”而已。至于像质朴的矮人,粗犷的兽族,机敏的侏儒还有健壮的巨人统统都可以称兄道弟。我甚至时不时看见精灵和矮人在路旁的酒馆里开怀畅饮!我要去抗议《魔戒》误导观众!是谁说矮人都看精灵不顺眼的?

  而在那些巨树的树干上,开满了商店。当然都不算太高,最高也就二三十米的高度……(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们基本上已经“不是人”了……)好像是因为这里种族繁多,所以可以买到相当多的东西,像精灵有鲜花,各种奇异的水果,还有各种可以起稀奇古怪效果的果酒,附魔的顶极细剑还有这个大陆最好的弓。还可以从矮人哪里买到各种稀有的矿石和魔法结晶,像最好的巨剑,巨型战斧和铠甲也只有这里能买得到。还可以从侏儒们那里买到上好的魔法药剂。而且绝对物美价廉。人类和其他种族的差距,好像不管是这里还是地球上,差距都不是一般的大啊…… txt小说上传分享

 章十三 整把枪玩玩 新成员!
在那些巨树的树枝上,是一座座宫殿般的精灵树屋,这里的大多数人都住在这种地方,当然,除了矮人。原因,当然还是恐高症这个矮人心中永远的痛……

  长弓还告诉我们,这里还有很多的斗技场让那些手痒的人切磋。我本以为高雅的精灵们是不会做打架这种没品事情的——但是,很遗憾,精灵有时候也好这口。

  不少人还骑着各种各样的座骑,像什么巨型野猪啊,超大型甲虫啊,猛犸象啊,恐龙啊……整一个史前动物园似的。

  突然——“貌似,都很好吃啊……”

  恩,又是路遥……又是群体急冻加昏迷魔法……

  “啊,大家都肚子饿了吧,先到皇宫吃点吧。”

  “是啊——汗到虚脱了——”陆游还是有点晕菜,路遥的脱线语录实在是太有杀伤力了…… 

  “吃的好饱——”在皇宫,我这才发现原来素菜可以好吃到这种地步!连啃一个星期的面包,再加上精灵厨师绝妙的厨艺——人生中最美妙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小猪:这周更了一千七百几,主要是把上一章补完了,所以新章节字数很少,没有法子拉……要看更新的人得看上一章。 

  ps:以后一章里会分成几个小部分比较好衔接,在这里特别感谢一下提出此建议的夜刃 丛林之晓(吴沐晓)同学。

  pps:请夜刃 丛林之晓同学看完更新要记得个我打电话吼〉-

  看了一眼肚子已经胀得不能再胀的路遥和路游,我一把拉过林伟(又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问道:“你身上带着枪没有?我想可以趁这段时间把它改造一下。”

  “我随身带了五把,就是为神使们准备的,全部用了最好的材料!”

  “那你帮我去买些矿石和魔晶,并且告诉我他们的详细作用,另外让精灵王找几个最好的精灵工匠,我可能要忙很长一段时间,然后再让他们打造……”

  “行,我这就去办!”

  二

  林伟的办事效率很快,半天之后,我的房子里就堆满矿石和魔晶,足足有一座小山高!每一块上面都有一个小标签来说明它的作用,整得我眼花了半天。

  我先休息了一天,毕竟这一段时间又是赶路又是打架,还真是有点累了。一觉就睡了一天,不过我醒来的时候,路遥,路游和长弓还睡得死死的。这期间,长弓他爹都在和他的老朋友们侃大山,顺便决定等到长弓获得了女神的全部力量后给她重新换一个名字,这原来的名字还真还不咋的……(小猪:我的错——我的错——)

  一等到他们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才来得及吃了个早饭,我就把他们揪进了我家——强迫他们和我一起整理那些矿石和魔晶。光干这个我们就忙活了一整天!矿石:是增幅魔法的一堆,增幅斗气的一堆,硬得不得了的一堆,聚焦的一堆,可以聚集能量的一堆……魔晶则简单得多,反正每种魔法的都有,唯一不好解决的是长弓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能让她用狙击枪了。

  整理完魔晶,我就开始把自己闷在家里,除了吃饭,没日没夜地在屋子里画设计图。 

  还好当年在地球上美术老师曾教过我们一段时间漫画,所以设计武器基本上还不是问题。加上当年我们三个联机玩CS玩得太爽了,没事就把CS里头的枪拿来画,以致浪费了N章无辜的白纸……画枪基本上已经练到炉火纯青了。

  第一个完工的是路遥的枪,虽然对于一个刺客来说,用手枪更妥当些——但是一旦手枪的威力不够,从而无法在神级的战斗一招制敌,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不过,为了让路遥用得顺手,我把步枪彻底换成了——枪管超厚的微型冲锋枪!当然,我可不会让刺客的枪用火箭炮的口径,外面那一层是我叫林伟专门为我找来的起消音作用的矿石制成的,而且还有很高的防御能力,起码目前为止是够用了。里面的内膛则是用矮人特有的nihility矿石制成的,这种矿石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可以免疫斗气,但是对物理攻击一点屁用也没有,是有名的贵而鸡肋的矿石之一,但是在我这里,却能派上极大的用场,因为我要做的,是一把不用子弹的枪!

  nihility矿石制成的内膛里,也有密密的膛线。因为整个击发装置都被我卸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增幅斗气的矿石一个用把斗气聚集进枪管的nihility矿石“漏斗”。而枪托则是一个可以储存斗气的魔晶,这已经是这里能买到的最好的一种了,最多可以储存一个剑圣在一天时间修炼得到的所有斗气,这是什么概念——可以轻而易举的毁灭整个纽约市的力量!

  只要把平时修炼到的斗气储存到魔晶了,开枪的时候只要向枪把上的扳机输送很少斗气,就可以轻易掌控整把枪!即可以点射,也可以连射,还可以像激光枪一样射出长长的一束,不过这一点,我就全部交给精灵工匠了……

  打造出来的枪,美观程度远远唱出我的想象!纯黑色的枪身上雕着无数哥特式的古典花纹,枪托的两侧是两片精美绝伦的黑色羽翼,枪柄则晶莹剔透得如一面镜子!看上去实在是酷的没边!看来让精灵工匠来打造这个决定实在是太正确了!

  路游的枪和路遥的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暴力了N倍。路遥的枪里增幅斗气的矿石,原理是把斗气进行聚焦,从而起到增强的效果。而路游的枪里,矿石的作用则是让斗气在经过它后一会儿失控,从而产生巨大的爆炸!为了增加破坏力,路遥的枪口径更是恐怖,不知道地球人肯定会以为这是缩小版的火箭发射筒!为了防止斗气还没出枪口就爆炸,枪口也和路遥的一样短。这样一来,我干脆叫精灵工匠把枪造成了和路遥一样的款式。不过,从纯黑变成了纯白……(小猪:我坦白……我偷懒了……喂!不要群殴我……)

  然后是我的枪,因为我是法师,枪只是辅助攻击手段,于是,我干脆把枪彻底改装了一遍,最后思考了半天,决定采用左轮手枪的样式,当然还是不可能用子弹的。我在原来放子弹的地方,装上了魔晶石!不过,我暂且只敢装上七系的,据说万年前有个不怕死的大魔导师,把八块八系顶级的魔晶石摆在一起——结果是地上出现了一个方圆数百里巨大半球,范围内的东西统统烟消云散,包括那位不怕死的大魔导师……

  我还不想死那么早,所以特地先做了试验,发现确实只要是相反属性的魔晶石写在一起,就会发生爆炸!当然,我只是切了极小极小的一块用来做实验,小到几乎连肉眼都见不到了!尽管如此,我还是被炸了个灰头土脸……

  一番手忙脚乱后,我把枪改成了双管了,打架的时候,在两个枪管里同时射出属性相反的魔法,等他们同时接触后,魔法就会融合,从而产生巨大的爆炸……

  另外,我在装魔晶的地方,放上了一个空间法阵,直通我的空间袋,这样就省了换魔晶的时间。但是,用这把枪还必须用我的魔力做引导,同时要在枪管里,用精神力在上面刻下烙印,才能决定到时候放出来的是什么魔法。这倒是挺麻烦的——因为还要费力去记那些乱七八糟的魔法阵,要是和魔兽世界一样,单单把他们凝聚一下,就直接放出来就好了。我把这一想法抄在了一张纸上,以后再慢慢想。现在关键的是我的枪怎么样才不会坏——

  因为我不是战士,所以没有斗气护体。路遥和路游他们用枪的时候,枪上的斗气和他们身上的动气是一体的,就有点像《星际争霸》里头的神族。一旦被打,先扣身上的能量盾,扣完了自身才会受损。所以就算他们到时候用枪架住别人的剑,枪本身一点事都没有

  但是我的枪则不一样,如果是魔法对拼,有的时候光余波就可以把枪给震散架了,更不要说拿来和别人对拼了。最后,长弓他爹帮我解决了这个问题——他给了我一块净化过的黑龙的晶核,除了最纯净生命女神圣力,在没有什么可以改变它的形态——

章十四 整把枪玩玩 新成员(2)
至于这个晶核的由来:虽然巨龙族绝对无法容忍有人使用一只巨龙死后留下的最宝贵的东西——晶核。因为晶核是象征巨龙尊严的最宝贵的东西。但是,黑龙例外!

  所有龙族都忘不了在百万年的一次魔族进攻,黑龙族竟然全体叛变!原因竟然是那一次的三魔使中的欺诈魔使的头脑是有史以来最天才的,用天衣无缝的谎言,让一直因为少部分龙的品德问题而受全体龙族轻视黑龙们相信——自己的祖先并非龙神,而是三魔神……

  于是黑龙们纷纷“弃暗投明”。串通魔族,从背后给了全体龙族致命一击!使整个大陆防线崩溃!而龙皇毫无防备地被一个“天真无邪”的黑龙小孩刺杀——

  从此,龙族迅速衰败,直到今天才恢复到当年的四分之一……

  当然,黑龙族经此一役,也只剩下了一半的人口,黑龙族和龙族的世仇就这么结下了。而那位欺诈神使则从此下落不明,他可是史无前例地将大军突入到格伦特沃大陆腹地的魔神使,而他的名字,史书上没有任何记载!当然最终,局势还是因为前面生命女神提到的光明神的力挽狂澜而扭转了。

  而这一块黑龙精核,则是两百年前,有一头实力相当于剑圣和大魔导师的黑龙在二十万年前的魔族入侵中,因为运气不好,被传送到了极寒之地,被冻了两万年,好不容易脱困,又撞上当时如日中天的四人佣兵团,不用说,自然是法尔他们三个和长弓他爹了。当时他们只有林伟是最高职业,不过年轻气盛,而且可以恢复,愣是用了一整天的时间赶到了黑龙。龙族又压根就不想要黑龙的精核,加上当时长弓他爹刚结婚,打算给将来孩子的武器准备材料就收下了。

  后来他又用了一百年的时间,成功净化了那块晶核,使之变成了半透明的乳白色,才可以自由操控它的形态。

  我对最终的造型很满意,乳白色半透明的枪身中间透着魔晶的光彩。两个硕大的枪管竖着并排,看上去很有威慑力。更牛逼的是,在两根枪管的上下方,竟然还是一张张开的龙口!而在左轮之上,则装饰成了龙的脊背。虽然我的枪用不着那些击发装置,但是为了美观,精灵王大人还是帮我装饰了一对龙翼,而在枪把的两侧,则浮现出了一对龙爪——还好是精灵王来帮忙。如果遇上个矮人工匠,那他只要不把枪造成一架带着移动火药库的巨型火箭炮就好了,如果要他们把枪装饰成这副模样,只恐怕比叫艾米、哈伯不贪财还难……

  而且,由于是晶核,,所以还有一种附加效果,就是只要用这把枪,大魔导师能用的所有火,风,空间或黑暗魔法,它都可以让效果翻倍!有了这把枪,我至少有能力挑战下位魔导士。

  精神高度集中了两三天,每天只休息四五个小时,干活的时候还不觉得累,忙活完以后我睡意就上来了。哈欠连天地洗了个澡,险些就在浴缸里睡着!头昏脑胀地钻进被窝,直接就把在被子里睡着了——不料,倒霉事可不管你是醒着还是睡着,说来就来了……

  三

  在我睡得正香的时候,我们的第五位神使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进了我的房子——放心,她可绝对不是图谋不轨,而是因为她可是马不停蹄地飞了一昼夜才赶过来的!嗯,我记得我又说过她除了老爸是我们的林伟阁下,老妈则是一头巨龙……

  虽说龙飞得够快,但是在这里可和《佣兵天下》里头那种不管你人在那里,龙笛一吹,随叫随到,基本上一个是筋斗十万八千里的牛X龙差远了——大约也就是一个小时800公里,和民航客机差不多。但要是真的巨龙,飞个一天一夜倒还真不是问题。关键是人家主要还是继承了老爹“纤弱”地血族基因……这么一路飞过来,还真是辛苦这孩子了……

  据林伟的说法,本来是要再过一两天,让她老妈载着飞过来的,不料,竟突然提前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正在被窝里“不省人事”的我那里猜得出来?

  这位也和我一样累得东倒西歪的女生——虽然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也是随便洗了个澡,换上睡衣,虽然在看到被子的一瞬间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但是由于太困了便也没想那么多,直接躺下睡了!

  不过说句老实话,她没发现这间屋子有人住过还真不能怪她,造枪前由于做了不少试验,整个房间杂乱的程度可想而知……所以我今天拜托精灵王叫几个人来帮我收拾收拾,结果,等我把三把枪回来,竟认不出这里是我住的地方了,一切都和刚进来的时候完全一样,我乍一看还差点以为是不是走错了门。

  加上我是法师,完全可以把所有东西放在自己的空间带里,虽然现在顶多还只有几间教室那么大,但是放我那点衣服,法杖,魔晶石这些东西,还是没有问题的。加上我这人又偏瘦还是趴在被子里。这样的直接后果是——一个累得半死的人是压根没法发现被子里还有一个人的。就这样,第二天的清晨,我在朦胧中,莫名其妙地闻到了一阵淡淡的香气。正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又使劲闻了两下,发现仍然是这样。我有些纳闷:我的被子里怎么可能会有香气?该不会是路游那臭小子偷偷给喷上香水了吧?但他再无聊也不会无聊到这个地步吧?

  我费力地把自己的身体挪出被子,还是太累了,基本上还不想动。无比吃力地爬起来,仔细一看——

  上帝啊!为什么我的床上会出现一个女孩,而且竟然睡得死死的!

  来不及仔细端详她的容貌,因为她也许也隐隐约约地听到了我方才坐起来的声音,也吃了地爬了起来,挣大眼睛朝四周看了看,最后目光停留在了我的身上,上下打量了一通,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刷的一下,小脸变得通红。

  我们两个像斗鸡似的,都呆呆地直视对方的眼睛。就这么持续了五分钟,随后,她突然发出了一声差点就把我震聋了的尖叫!而且,右手瞬间变成了巨爪,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疾速向我攻来,而我则几乎完全没有躲闪的机会!

  所幸,在她突然发难的时候,我本能地在第一时间觉察到了不对劲,在一念之间,那只巨爪已经出现在了我刚刚还在的位置,而我则以我这辈子以来最快的速度,瞬间让最近才学到的空间一级魔法——瞬间移动的法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刹那地魔力运转以后,我已经出现在了屋子的外头。

  那个不知名的女生——起码我当时是这么想的,一看我借瞬移逃走,冷哼一声,抄起摆在床边的一把大枪,一道血红色的光闪过,枪尖轻点,前面一连好几堵墙上面都出现了一个大洞,竟一直通到外面!

  “喂,这可能仅仅是一个误会而已,犯不着这么拼命吧?”我瞬移是到了地上,现在她则必须提着枪直冲而下,我总算有了一个说话的空档。

  “不,为了我的名誉,今天你必须死!”只见她大枪连抖数下,立即化作漫天枪雨,铺天盖地向我袭来,封死了我几乎所有的退路!

  “你难道忘了我是个法师吗?”我运转魔力,正准备瞬移,却发现竟然无法再移动分毫!

  “我当然没有忘,但你却不知道我也是一个法师——而这片空间已经被我锁定了!”她发现了我的窘态,得意地道出了原因。

  “空间锁定,四级法术,该死,没有时间了!”我没有办法,从空间袋中掏出枪,火系晶石,水系晶石光芒连闪,二十多个火球呼啸而出,七八个淡蓝色的光团则纷纷凝成冰盾,挡在了我的上空。

  “有点意思!”大枪上又一次红芒暴起!十多相当于二级魔法的火球竟然都被漫天的火红枪影击散!

  “还没完!”我把余下的火球分成两份,形成两个巨大的火球,分别和两个冰盾相撞!

  “轰!!”、“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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