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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女-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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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爹心疼女儿,他自己老婆死得早,对于张婉这个女儿很是疼爱,不忍心她这般辛苦,便劝张婉找个愿意接受奚裕森的人嫁了,就连奚裕森的爷爷和奶奶也劝张婉改嫁,但是张婉却始终一人。
一九八…九年,奚裕森的爷爷也因病去世了,奚奶奶一个人抚养小奚裕森很是不便。
奚奶奶年轻时吃了不少苦遭了不少罪,损了身子,好不容易在三十六岁的时候得了奚爸爸这么一个老来子。而奚爸爸二十六岁的时候才娶了张婉,二十八岁的时候才有了奚裕森。
而此时的奚奶奶已经七十二岁了。她一个人就算能抚养奚裕森长大,但是根本无法将奚裕森教育成才,她无法给奚裕森一个好的成长发展空间。
因此,一九九零年的时候,当吴建德上门提出要收养奚裕森,奚奶奶虽然很是不舍,但是也知道,如今吴建德在江城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跟着他,奚裕森才能有个好的将来。
况且,她身体也不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像奚爷爷一样走了,所以还是忍痛让吴建德将奚裕森带走了。
这是一个非常睿智的老太太,当初不乐见自己儿子和周家丫头在一起也是因为知道他俩将来要走的路不同,周家丫头是个志气高的,将来也肯定会回到城里去的,只有张婉这样的儿媳妇才是真正适合过日子的。
只是,她和老伴儿都没料到,自家儿子实在太深情了,即使亲眼见到了周家丫头在大学里有着不少的追求者,和他的生活没有任何的相似之处,也没有想过要放弃。
后来,儿子辗转打听到周家丫头返城后,家里条件很是不错,于是便一心想要挣许多钱,说:“不能让小瑾跟着我过苦日子。”
她和老伴儿意识到,儿子实在陷入得太深了!
不得已,她和老伴儿只能威逼儿子娶亲。那段时间,奚爷爷身体不好,一度昏迷不醒。后来稍微恢复了些神智,就让儿子结婚。
她和老伴儿都以为这是为了儿子好,却不知儿子居然会去探险丢了性命,媳妇忧思过度早逝,老伴儿身体不好硬撑了几年也去了。
最后变成了这样,如今这个家只剩她一个人了……
一九九零年,已经八岁的奚裕森,被吴建德收养了。
当时虚岁才三岁的吴媛第一次见到奚裕森就很喜欢这个长得好看的哥哥,很是开心地想要和这个新来的哥哥分享她心爱的玩具,即使遇到冷脸也毫不在意。
奚裕森长得很像张婉,漂亮十足,但是又遗传了奚爸爸高挺的鼻梁,综合了张婉和奚爸爸的全部优点,八…九岁的年纪,即使成天板着张脸,也很是受人喜爱。
吴媛总是喜欢粘着他,跟在他后面奚哥哥长、奚哥哥短地叫着。
吴建德对奚裕森很好,供他读书,教他成才,但是小小的奚裕森却很是敏感,总是能感觉到吴建德对自己很是防范,完全掌控着他所学所接触的一切,甚至隐隐想要把他培养不懂世事。
直到零二年,有一天,已经十四岁的吴媛对吴建德说:“我喜欢奚哥哥,我将来要嫁给奚哥哥,做他的妻子。”
吴建德忽然意识到,这是个很不错的主意。
奚裕森算得上是吴建德从小看着长大的,有野心,能力也不错,自己只有吴媛这一个女儿,将女儿嫁给自己熟悉的奚裕森,确实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于是,才刚大二的奚裕森便真正有了进入吴氏集团的机会,开始在吴氏集团实习,吴建德也开始毫无保留地教授奚裕森,想要将奚裕森培养成自己的继承人。
但是,当吴建德听手下报告说奚裕森在调查二十年前奚父去世的往事时,吴建德有些慌了,他感受到来自奚裕森的威胁,怕他查出事情的真相。
七八十年代的时候,吴建德和奚父两人开始倒卖古董,小发了一笔。后来却渐渐衰败,甚至一度很是穷困潦倒,但是两人是一个村里出来的,总是相扶相持,感情很好,倒也坚持下来了。再后来俩人便跟着成哥一起盗墓,但却也一直没什么作为。
直到一九八二年的时候,两人决定进行最后一次探险,孤注一掷。
而那次,一共有八个人一起参加了。
最终,他们确实找到了那座古墓,也找到了古墓里的陪葬品,却因分赃不均而自相残杀,又因古墓里有许多机关,最终只有吴建德和奚裕森出来了,其余人都被埋在了坍塌的古墓里。
看着那么多的古董,吴建德心动了,贪婪了,想要独吞这批古董:反正所有知道事情全过程的人都已经死了,这样是不是,是不是,即使奚父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不会有人知道!
吴建德想除了奚裕森,但是一想到女儿吴媛对奚裕森死心塌地,实在不忍心女儿伤心,便忍住了。
这个年轻时心狠手辣、为了利益可以舍掉兄弟性命的人,心里对奚裕森其实是有些愧疚之情的,也是为了就近掌控,他选择了收养奚裕森。
他更是一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希望女儿幸福快乐。
他怕奚裕森调查出事情真相,便暗地里误导奚裕森,让他查出了当年奚父和周瑾的往事。
奚裕森误以为,当年父亲之所以去探宝冒险,是因为得知自己从小喜欢的周瑾,喜新厌旧,攀上了高枝,一脚踹掉了奚父。
奚父伤心之余决心靠探宝发家。
而奚父会去沙漠探险,也是因为周瑾从探墓者那里得知,那古墓里有一条玉坠,周瑾很想要,奚父受周瑾蛊惑,才会在最后明明可以出来的情况下,却因为拿那条玉坠而耽误了时间,被活埋在那座古墓。
而奚母张婉,在得知了奚父身亡却始终心系周瑾,一直郁郁寡欢,抑郁成疾,加之为生活压迫,最终早逝。
奚裕森甚至找到了奚父一九七九年记的日记本,当中有这样一段:“今天我偷偷去看小瑾,想要给她一个惊喜。可是等我到她学校的时候,却发现她的一个男同学在追求她。他们俩站在一起的时候,是那么的般配。若换做是我,我也会选择这样的男人吧。
可是我很喜欢小瑾,若,我也像那个公子哥一样有钱有权,是不是就不用担心会有人将小瑾从我身边抢走?”
奚裕森相信自己调查出来的结果,所以,他虽然讨厌周瑾的喜新厌旧,但却觉得周瑾这样做并没有什么错,毕竟人往高处走是本性。
但是周瑾不应该因为一件死物而怂恿奚爸去冒险并最终丧了命。
他对奚父没什么感情,但是却很是爱护张婉。张婉因为奚父和周瑾而早逝,这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原谅的。
在吴氏集团,他渐渐培养了一些自己的势力,并继续扩大。
他调查到童远胜的堂哥童远望想要谋夺童远胜的财产,伪造了童远胜贪污公司财产的证据,并且想要举报童远胜贿赂官员,但是却不敢付诸行动。
他心中知道,这是为妈妈报仇的绝佳机会,不用牵扯到自己就能报复周瑾。
一旦童远胜公司破产,他倒要看看周瑾如何继续她豪门阔太太的日子!
他要让所有人知道,在外人面前总是温婉大方的童太太,和童先生恩爱异常的童太太,其实是个抛弃穷苦青梅竹马的女人!
他为童远望大开方便之门,利用吴氏集团制药的便利,让童远望走私药品,却私下里将消息泄露给童远胜,使得原本还有些犹豫不决的童远望下定决心。
最终,童远胜真的破产,但他却没料到,童远胜与周瑾感情甚笃,即使面对破产,童远胜生病身体衰败,周瑾也不离不弃,最终两人相继离世。
他心里隐隐觉得事情也许并不像他调查的那样……
但是,他也未多做纠结,不管事情原因是什么,周瑾和奚父在一起过是事实,最终和童远胜在一起也是事实,这就够了。
况且,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参与进去,最多只能算是推波助澜。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奚裕森的番外,本来是打算放到正文完结之后再贴出来的,但是因为昨天写了周瑾的番外,为了避免让大家觉得不连贯,所以就接着周瑾的把奚裕森的也贴出来了。
明天恢复到正文状态,童彤和施京就会和大家见面啦(╭ ̄3 ̄)╭?
渣作者觉得自己好坏(其实就是懒啦),就是不给奚爸爸个名字,23333333333333
☆、Charter 22
“童彤,我马上就到你家楼下了……嗯,好……五分钟之后我去敲你家门……”施京一边开车一边用着耳机和童彤打着电话,再转个弯就到童彤家的小区了。
回想上次,施京微微翘起了嘴角,一抹愉悦的弧度,显得他心情很是不错。
“到时候,你做我的女伴吧……”
那次,问完童彤愿不愿意当自己的女伴,施京心情很是忐忑,无比期待着童彤的肯定答复。
回想起当时童彤毫不犹豫答应自己时,虽然只是短短的几秒钟的时间,但那从准备说出这个问题开始就一直因为紧张而跳动欢快的心脏终于慢慢恢复正常,并最终演变成开心兴奋,那种心情犹如过山车,经历过最高点突然开始下降,那种失重的感觉,真的是刺激无比。
虽说,只是女伴,什么也代表不了,但是,施京从来没有在任何正式场合带过除亲人之外的女伴,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向外人传递了某种信息,代表了某种意义。
而且,当初子妍给自己请柬的时候,他可是说过会带自己中意的人参加宴会的。
前几天和崇珈言几人小聚的时候,他还很是不怀好意地还打趣自己怎么还一个人……
嗯,这次,他要“逆袭”!他要带着童彤,闪瞎那群发小的钛合金狗眼!
当然,这只有施京知道,童彤是不知道的,所以童彤才会毫无压力地就答应了施京,毕竟没有女朋友或妻子的男士邀请女伴一起参加正式场合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看着开门出来的童彤,施京一下子看呆了……
平时童彤总是打扮得很随意,基本上都是淡妆,因为皮肤好,看起来很是清新自然。
可是,今天,大概是因为要参加正式场合,也为了配合施京的着装,童彤画了很是精致的妆,披散着一头大波浪卷发,戴了白色水晶发箍,简洁耐看;A字型一字肩印花串珠及膝红白色高腰裙,配上红色的细高跟鞋,愈发显得双腿白皙修长。
整个人显得性感又纯真,真是诱惑至极,这样的装扮,把童彤所有的优点都表现出来了。
施京穿的很是中规中矩的白衬衫,CK极简西装,脚踩Testoni一款意大利手工皮鞋,很是低调奢华,不张扬彰显。唯一的亮点便是配上了一条红色的领结,倒是和童彤这一身红色为主的连衣裙很是相得益彰。
红黑配,在任何场所都显得很是合适。
接到了童彤之后,施京带着童彤去了一家叫做“Jasmine”的店里,重新给童彤做了头发,并且配了一套首饰。
倒不是说童彤之前的装扮不好,只是这是礼节。男方请女方当女伴,总要让女方显得尽善尽美才行。
造型师大概和施京很熟,施京只简单交代了一句“别搞那么复杂”,那位叫做Jessica的造型师就挑了一套最为简洁的珍珠首饰给童彤戴上了。
盘起的卷发用珍珠发夹固定住,只两鬓处留了一丝卷发,露出了童彤整张脸,耳朵上带着两颗珍珠耳钉,小巧可爱,整张脸上再无多余的装饰,显得年轻却又很有魅力。
童彤如今虽然二十六岁了,但是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显得不过二十出头,珍珠项链和手链倒更衬得她皮肤光滑白皙。
总之,就一句话,身材好,有气质,穿什么都好看!
Jessica一直夸童彤皮肤好,请教她是怎么保养的,还说这套珍珠戴在童彤身上最适合不过了,搞得童彤特别不好意思。末了还加了一句:“小妹要常来哦!施京多带小妹来哦~”
好不容易从店里出来之后,童彤一副大松一口气的样子,逗得施京笑了。
“人家夸你呢,你怎么还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要是他对着你一边夸还一边伸手捏捏你,看你受不受得了!即使知道他只是带着纯粹的欣赏的目光,没别的意思,但是你能忍受那么娘的人,翘着兰花指语气亲昵跟你一副好姐妹就应该交流分享经验的样子吗?”
“好吧好吧!”
施京邀请童彤参加的是崇珈言与郭子妍订婚派对。
至于中午的订婚宴只是家人和亲近朋友的聚会,不会邀请外人的。
深秋的傍晚气温是很凉爽的,天黑得不早不晚。童彤在礼服外面穿了件黑色风衣,进了酒店便脱了下来在楼下等着施京。
施京一手拿起童彤的风衣挂在自己的臂弯处,另一手很是绅士得挽起童彤的手,带着她坐电梯上楼了。
晚宴是在江城最豪华的江汇酒店二十七楼举行的。
这个楼层据说是崇珈言坚决要选的,意为“爱妻”。
用施京的原话来形容就是“闷骚言就是闷骚,果真不放弃任何机会表白以及放肆大胆地秀着恩爱,誓要无数虐死单身狗”。
晚宴定在晚上八点,施京和童彤到酒店的时候,已经七点四十了,人来得不多也不少,崇珈言和郭子妍这对新人正站在门口迎接宾客。
崇珈言看到施京的时候,星眉挑了挑,立马上来给了他一个熊抱,顺便小声套着施京的耳朵调侃:“这位小美女是你新欢?眼光还不错嘛,就是看着是不是太小了点,你都三十了,人家正青春无敌的年纪,你等得了吗?”崇珈言满脸揶揄,其实他是认识童彤的,就是故意这样调侃施京。
“滚你的!什么新欢,还旧爱呢!我目前处于身份未名的状态,在追着呢!”施京很是无奈,自己哪里老牛吃嫩草了,明明他只比童彤大了四岁,虽然四岁是有那么一丢丢的大啦,但是谁让童彤一张娃娃脸,看着像二十呢!
“哦~~,哈哈哈!童彤这小姑娘我一直都很欣赏,现在更喜欢了!就该好好晾凉你这小子!让你以前一副冷艳高贵、爱搭不理的模样,还以为你不行或者是喜欢同…性呢!”崇珈言想起当初施京对所有同龄层次的女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样子,害得他和刘京杭没少担心。
“哎~当初啊,也不知道是谁,喝得酩酊大醉,一直拉着我的手,一边亲,一边喃喃……嗯……嗯……”子妍子妍的。
施京这话是放开了声说的,因此童彤和郭子妍也听到了,都很是奇怪疑惑地看着这俩人。
“我不调侃你了,你也不许翻我的旧账,一件也不许翻,我就放开你,怎么样?同意就点头。”崇珈言一听施京要当着郭子妍的面说他的糗事,这还得了!
不行,一定要保持住自己在子妍心目当中成熟稳重的印象,就一把捂住施京上下开合的双唇,恨不能杀人灭口才好!
那些他暗中追求子妍的趣事,他可以婚后慢慢告诉子妍,算作是一种情趣,一种夫妻间相处之小道。
但前提是,这些事情必须由他来清清楚楚、完完整整地告诉子妍,而不是其他人通过调侃的语气说出来。
他希望子妍能在和他结婚之后,看到他曾经为她做过的事,看到他曾经为她的付出,渐渐接受甚至喜欢上自己,而不是一直默默单恋着施京。
他知道子妍不喜欢自己,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而他也看得出来,施京不喜欢子妍。
开始时,他还想着要和施京公平竞争,但是从施京明确告诉自己不会接受子妍的时候,而子妍这么艳丽的容颜,身边总是有许许多多的男士徘徊,他便深刻意识到自己最该做的事便是保证子妍不会喜欢上别的男人。
要是子妍中途被别的男人抢走了,他估计要哭死在厕所了!
去当兵的那五年,他一直让施京关注子妍,及时清理出现在子妍身边“图谋不轨”的男人,和女人!
很多次,他偷偷跑回江市,就为了偷偷看子妍,甚至会偷拍下很多子妍的瞬间——给小狗洗澡、喂小猫吃饭、在餐厅吃着美食、在花店挑着康乃馨、在专卖店试着新衣、在路边等着出租车……很多很多,背影照……
当然也有一些侧面照,只有几张正面照,他都珍惜异常!
这些照片他都珍藏得很好,部队里不论是老兵痞还是新兵蛋子,总想看一看他成天当宝贝一样的照片,他硬是谁都没给看。
子妍的美他知道,就行了!怎么能让部队这群大老粗看了去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下午去面试,居然面试了两个半小时!真是醉了!再加上路上来回坐车花了三个小时,整个下午的时间就这样没了!//(ㄒoㄒ)//
不过今天第一次坐有轨电车,算弥补了^_^
小剧场:
童彤很是怕痒,别说是挠脖子或者挠腰,哪怕别人只是做一个挠痒痒的动作,她都觉得浑身上下有东西在轻轻抓着她全身的痒穴。
童彤是猫的时候,很喜欢别人挠她的脖子,现在已经完全正常了,这项怕挠痒的属性又回来了。
别人一挠她的腰,她就四肢发软,情不自禁想找个例如沙发、例如床的地方笑躺。
于是,然后……
施京就爱上了挠痒痒这项运动……
☆、Charter 23
这场订婚,算得上是军商结合,整个江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基本上都参加了这场订婚晚宴。
而这一切,都与童彤这个已经退出江市这一圈子七年的人,那么得格格不入。
那会儿童远胜不顾家里人反对,毅然决然地和周瑾一起来到了江市,决定在江市发展,童彤已经八岁了,和那些早就已经有各自小交际圈的孩子玩不到一块,甚至经常受到排挤。
周瑾和崇素玲的妈妈是儿时好友,也一直保持着联系,因此,童彤在江市交到的第一个小伙伴就是崇素玲。
随后童彤也交了几个可以交心的朋友,但都不及崇素玲亲密。
童远胜毕竟是个有本事的,再加上有着不错的家世背景,在江市很快就站稳了脚跟。
童彤平时为人很是低调,丝毫不热衷于参加各种派对宴会。
因此,外人对于这个远胜集团的千金一直都有所耳闻,但是却都无缘得见。
直到童彤快要十八岁的时候,在一次公司的年会上,童远胜才将童彤郑重地介绍给他的合作伙伴。随后童彤的十八岁成人礼也让更多同龄的圈子里的小一辈认识她。
到童彤十九岁的时候,童远胜公司破产之后,童彤也渐渐淡出了这个圈子,可以说,如今的这个圈子里,除了童彤几个交心的朋友,还有几个人还记得她?
童彤一个人安静地呆在角落里,安然地吃着东西,丝毫不为晚宴的热闹所感,亦不因自己融入不了这样的欢庆而感到孤独,只觉得像是在看着一场与自己牵扯不大的电影……
她和施京进来之后,因为施京和崇珈言铁哥们的关系,崇珈言想要拉着施京去做“苦力”,施京的绅士作风使得他做不出扔下女伴、去做别的事这样的举止,便“很是无情”地拒绝了崇珈言。
开玩笑,崇珈言已经有着落了,自己可还只是在暗地里追着呢!
可怜他到现在还不能光明正大地追求呢!
他知道童彤现在不愿意考虑男女之事,所以他愿意守着,愿意等着,等到某天童彤忽然就发现自己其实早就在她的心里了,那么他的目标就达成了。
施京觉得童彤打扮得如此精致,自己也显得很是英俊斐然,像这样氛围正好的婚宴,一切都是那么地“天朗气清,风和日丽”,实在不应该干“可叹我顾影自怜,问天下几人似我风采翩翩”这样的蠢事!
在这样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的环境里,正适合用来培养感情、不着痕迹地偷偷追求!
可惜,事与愿违!
这样的晚宴,施京的老爸——施光耀肯定会来的,不说施家和崇家生意上的往来,单施家和郭家几代世交的关系,晚上的派对晚宴施光耀肯定会参加,中午的订婚宴更是要参加的。
施光耀是跟着助理一起来的,没有带女伴,咳咳,助理是个和施京同龄、很有能力的男人。
见到施京后,施光耀径直走向了施京,在看到施京身边的童彤时,愣了一下,接着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才开口道:“不介绍一下吗臭小子?”施光耀只在七年前见过童彤一次,那会儿童彤才十九岁,和现在的长相还是有些区别的,但是施光耀还是很快就记起了童彤。
因为童彤除了一双眼睛遗传了周瑾,其它部位简直和童远胜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当初童远胜还和周瑾宠溺又骄傲地“抱怨”:“童彤怎么就长得这么像我呢,一点儿也不好,要是长得像你多好,又是一位漂亮的小公主。”
童彤当时才十岁,刚好听到了童远胜的话,气哼哼地说:“我长得像爸爸也好看!”
十几年前,施光耀和童远胜经常合作开发项目,一度关系很好,童远胜很多见解和施光耀相合又互补,倒是锻炼得施光耀处事越来越老练。
前些年,施光耀渐渐收敛了自己游戏人间的作风,一心扑在事业上。
这几年,他很想要改善与施京的关系,他觉得自己在慢慢变老,渐渐品尝到了孤单无助的滋味。
人老了,总是会变得喜欢回忆过去的事情,无数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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