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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门囧事 搞笑-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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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所欺骗啊!我们族里的母癞蛤蟆就是这样被他拐走的!
  癞蛤蟆愤怒了,一蹦三丈高,边蹦边回头,嘴里不忘高声呱噪。
  
  “……真欢快。”
  少女望着它远去的背影,下了评语。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蹦的这么高的癞蛤蟆了,它看见你一定很高兴。”
  
  ……
  我们早熟的癞蛤蟆君,有口难辩,只好流着心酸的泪默默跳走了。
  
  ——农妇,山泉,有点冤,这是秋季属于癞蛤蟆忧郁的爱情。
  
  —————————————我就是只母癞蛤蟆也坚决不嫁公癞蛤蟆的分割线———————
  
  “……很少见你对镜贴花黄的样子,莫非是红鸾星动?”
  陆子筝将视线拉回来,静静落在清乔膝上。
  “你不是对蝠儿说我又傻又丑嘛?”清乔白他一眼,“我要为自己正名!”
  “……这不是我送你的簪子。”慢悠悠俯身,他弯腰捞起她膝盖上的一抹耀眼金黄,“我送你的那根呢?”
  “既然有毒,怎能随便放?”清乔忙着梳理绞在一起的乱发,头也顾不得抬,“为防意外,我都好好收着呢!”
  陆子筝闻言蹙眉。
  
  “这根破烂玩意儿究竟是谁送的?”
  迎着明晃晃的日光,他将簪子放在手中,眯着眼翻来覆去的看。
  “居然刻着百鸟朝凤,想来一定是大富大贵之人?”
  “切,百鸟朝凤有什么用?又重又大,我带这个,本质上就一金叉娘娘,累死我。”
  清乔没好气别嘴,伸出手欲将簪子夺走。
  陆子筝稍一侧身,轻而易举避过。
  
  “莫非是段玉?”他转头看她,声音冷冽,眼神尖锐。
  “怎么可能?”清乔有些莫名其妙,“这是宫里的亦妃赏的,前几天她说我照顾太子有功,就托人给我送了这么个礼物。”
  “亦妃?”陆子筝神色放缓,启唇一笑,“四妃之首的亦妃?”
  清乔忙不迭点头。
  
  “既然是那女人送的,戴戴也没什么坏处。”
  随手将簪子扔回,陆子筝又变得完全的不以为意:“虽然这多半是她挑剩不要的。”
  “听你口气,似乎和她很熟?”清乔接过簪子,忍不住好奇打探,“自打我入宫以来,还从未没过她呢!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居然能够打败风情万种的三妃,坐拥言情界女王身份,这是何等厉害的角色!
  “嗯……”陆子筝偏头别嘴,貌似有些伤脑筋,“一个目空一切,总是将‘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挂在嘴边的女人——我就这么点儿印象了。”
  
  “……我就知道。”
  清乔没好气翻个白眼。谅这个作者也不敢拿亦舒开涮,人家的粉丝群多强大啊,一人一口唾沫都得淹死她——当然,亦大人的粉丝是不屑于吐唾沫星子滴。
  
  “既然你今天这么容光焕发,不如我勉为其难,亲自出面带你参观天水阁吧。”
  陆子筝望着河边绾发的少女,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参观什么?水牢?监狱?人头陈列室或者脑髓储藏库?”
  清乔放下梳子,叹气,哀号。
  “拜托!大哥您饶了我吧!昨晚我梦里人头与鲜花齐飞,鲜血同萤火共舞,牛头马面坐在我枕边倒了整整3个时辰的苦水,您还想不想让我睡个好觉了?!”
  “哦?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害怕。”
  陆子筝好整以暇操起手,笑眯眯的。
  “是呀!害怕!”清乔举高双手做投降状,“非常害怕!完全害怕,各种害怕!”
  “——天水阁既然被誉为中原最后一处仙境,并不会只有人头与鲜花。”
  重新带上妖异的兰花面具,陆子筝伸手将她拉起。
  “这里还有许多别处不可见的珍禽异兽,难道你没有一点感兴趣?”
  
  天水阁,珍奇菀。
  
  “……天哪!活了这么多年,我从来没见过,长的像拳头一样大的屎壳郎!”
  顾清乔立在金丝笼前,瞠目结舌,完全的合不拢嘴,“——真令人恶心!”
  啪!陆子筝往她脑门上狠狠弹一下。
  “这位没见过世面小姐,你知道你现在面对的巨型金蜣,价值几何吗?”
  “……不知道。”清乔暗暗吃痛,抬起手边揉脑袋边嘟哝,“蜣不就是屎壳郎嘛,难道用笼子养就不一样了?”
  “你说的对。”陆子筝赞许点头,“不过,这确实是一只非同一般的屎壳郎。”
  从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锦囊,他抓出些许黄色粉末撒进笼中。
  “这只尊贵的屎壳郎,它只吃金砂。”
  察觉到食物进笼,巨型屎壳郎缓缓爬过来,开始慢条斯理吃起粉末。
  “它活了整整十年,吃下的金子累计起来,”陆子筝意味深长扫清乔一眼,“恐怕比你那尚书爹领的俸禄加起来还多。”
  “……请问!”按捺住心中翻滚,清乔深呼吸一口气,“这位金屎壳郎先生,它拉出来的还是屎吗?”
  “我觉得是。”陆子筝淡然一笑,“可是外面的人都说,它拉出来的是金子。”
  “你知道,曾经有人出多少钱买它吗?”眯起眼,他脸上的笑容愈发邪恶,也越发灿若桃花,“——万两白银,外加一座城池。呵呵,原来不过是只谁都看不起的低贱生灵,一旦被认定可以产出金子,便成为众人竞相争夺的对象,你不觉的很好笑吗?”
  仿佛为印证主人的话,也仿佛故意炫耀般,巨蜣张开了甲壳上薄薄的侧翼。
  ——满屋顿时熠熠生辉,金碧辉煌。
  
  “……好,好高档。”
  清乔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只屎壳郎它不寻常,不寻常呀!
  “吃金砂,拉金粒,这是怎样一种醉生梦死的奢华生活啊!”
  
  “是吗?可惜我觉得它并不快乐。”陆子筝拍拍笼子,“一辈子都关在这金丝笼子里,没有同类,不会有伴侣,更不可能有后代,大概会一直孤独到死吧!”
  
  清乔心头一软,正想伤春悲秋感怀几句,却又被陆子筝拉出门带到了新的地方。
  
  天水阁,御风林。
  
  “天天天马!”
  清乔站在观景亭中,远望林中那群高贵美丽的生物,激动的上蹿下跳。
  “咦?你知道这种动物?”陆子筝撩开眼皮,懒洋洋看她。
  “怎么会不知道?!这可是传说中才有的动物啊!”难得亲眼见到童话中的生物,清乔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长着翅膀,翱翔在天空,简直是神的化身!我梦寐以求的宠物啊!”
  “有这么夸张?”陆子筝从牙缝里嗤一声,本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
  “子筝!我可以骑它吗?它能带着我飞到天上吗?”
  转身抓住对方的衣领,清乔眼中闪动着蜡笔小新必杀技——无人能抗拒的星型光波。
  “你确定要骑?”陆子筝垂下长睫,脸上隐隐有促狭的笑。
  “……嗯,但是要你带着我骑。”
  虽有疑惑,清乔却无论如何舍不得打退堂鼓,只好拉一个垫背的。
  “可以啊,如果你能骑得上的话。”
  陆子筝抛下这句话,自顾自朝林中扬长而去。
  
  天马们远远看见有人走来,纷纷温顺伏下脖子,仿佛致敬。
  “夜叉鬼,很久不见了。”
  陆子筝拍拍其中一匹马的头。
  “真漂亮。”眼睁睁看着天马与陆子筝亲昵,清乔又妒又羡,不禁抗议,“你干嘛给它起个这么可怕的名儿?”
  “可怕吗?我只是觉得很适合它。”陆子筝别嘴,随手给予马身重重一击。
  一声长啸,“夜叉鬼”高高举起两只前蹄,张开羽翼使劲呼扇。
  呼~~呼~~林中一时狂风大作,天昏地暗飞沙走石。
  “哎哎!你吓到它了!”清乔慌忙去抓陆子筝的手,“你打人家干嘛呀!”
  “……看来,你还不够清楚。”陆子筝侧过脸,笑容诡异。
  抬手念指,他闭眼喃喃低语几句,风沙很快平息。
  不远处的树丛中,忽然冒出一只伶俐可爱的小花鹿,低着头东探西寻着,似乎被什么东西所吸引。
  
  “噢,是斑比!我最喜欢的斑比!”清乔顿时笑的嘴都合不拢了——谁说作者是后妈的?她最爱的童话动物如今可都出现在这里了!
  “……嗯?你喜欢?那就更要好好看了。”
  扬起唇,流云的阴影静静滑过陆子筝的眼睛。
  “你最喜欢的动物相见,究竟会有如何一番感人的光景?”
  
  清乔不明就里,看看陆子筝,再看看她心仪的天马。
  ——然后,她听见自己下巴落地的声音。
  
  “夜叉鬼”一看见小花鹿,十分兴奋,兴奋的长大了嘴。
  一张巨大的,寒光闪闪,充满着尖牙利齿的嘴。
  只见它的鼻子往外喷着气,前蹄在地上不安分的挠动,口水沿着齿缝间淌下,散发出一股浑浊难闻的腥臭。
  蠢蠢欲动,蓄势待发。
  “等!等一等!”
  预感到可能会有不好的事发生,清乔伸手想去拉住它。
  “——不要不自量力。”
  陆子筝不动声色挡在她面前,移开她前行的手。
  说时迟那时快,“夜叉鬼”野性难耐,如离弦的箭一般朝前扑去,一口咬住小花鹿的脖子。
  刹那间,血溅嫣红。
  几番无谓挣扎后,小花鹿睁大眼,就这么生生丢了性命。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它夜叉鬼了?”
  即使目睹了这残忍的一幕,陆子筝依旧还是面无表情。
  “快,准,狠,一咬致命,毫不留情,即使对着最凶猛的野兽也不曾胆怯,这才是它们的真实面目。你说的什么神之化身,只不过自己是一厢情愿的美好幻想罢了。”
  “……骗、骗人。”清乔的大脑完全停止运转,久久不能相信,“天、天马不是吃素的吗?”
  “是啊,吃素。”陆子筝回过头,冲她神秘一笑。
  “它们确实吃素,杀戮不过是爱好而已。”
  
  说话间,“夜叉鬼”已经调转头,朝他们款款走来。它的嘴角明明还留着热气腾腾的鲜血,眼神却已经回复澄澈的清明,仿佛最纯洁无辜的孩子。
  小花鹿的尸体就这么停在树丛下,除了一点血和皮毛,它身上什么器官也没少。
  天马们连看都没再看它一眼,径直摆着尾巴,扬长而去。
  ——对于高贵美丽的它们而言,一切似乎不过一场游戏。
  
  清乔呆呆看着小“斑比”的身体,不知不觉间,有湿热的液体滚出眼眶。
  
  “……我曾经说过,最美丽的东西,往往需要用最血腥的方式饲养。”
  站在一旁的陆子筝伸出手,接住她脸上滑落的泪滴。
  “你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吗?”
  清乔含着泪摇头。
  “你知道蛊吧!其实,人也可以做蛊。”
  将亮晶晶的水珠搁到唇边,他轻吹一口气,泪花随即迎风逝去。
  “将所有人关在一个地方,让他们动用生平所学互相残杀,最终只能有一个人活着走出去——这就是人蛊。”
  他的声音非常柔软,也非常清晰,仿佛自梦中传来,遥不可及。
  “你知道,隐巫师的继承人是怎么选的吗?”
  他抬起她的下巴,深深望进那双模糊的泪眼里。
  “——当年整整三百五十一个孩子,只有我活着走出了那个人蛊,走出了人间炼狱。”
  清乔死死闭上眼睛。
  “……当杀戮成为一种习惯,即使吃素也改不了天马的本性。”
  冷笑一声,陆子筝将手收了回去:“有很多东西,不过是看上去很美罢了。”
  
  “你……杀了另外的三百五十个人吗?”半响,清乔鼓起勇气,战战兢兢开口。
  “十之八九都是它人所害。”陆子筝没好气哼一声,“当时我才五岁,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五岁?!”清乔一下子睁开眼睛,“究竟是谁把你们聚到蛊里?天地良心!”
  “正是一手把我带大的人,全天下都顶礼膜拜,无人不夸无人不赞的先代隐巫师。”
  勾起嘴角,陆子筝的笑容模糊,含义不明。
  
  吃惊,叹气,清乔想说什么,却又觉得无从说起。
  
  “我知道你怕我。”
  陆子筝转头看她,眼中精光四射,炯炯有神。
  “只是我并不会改变,也改变不了——我从来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哪怕是你也不行。”
  他那张倾倒众生的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我非善类”四个张扬大字。
  
  可恨之人,必然有其可怜之处。
  可怜之人,自有他可怜的道理。
  “……你行事有你的章法,我能说什么呢?我并没有这个资格。”
  静默良久,清乔终于艰涩开口。
  “即使我不赞同,你也没有必要为了迎合我而改变,我尽量去理解,虽然……”
  
  “不,你永远不能理解我。”陆子筝硬生生打断她,毫不留情,“就像癞蛤蟆永远不能飞行。”
  摊开右手,他的掌心中出现一只白肚皮癞蛤蟆。
  ——正是早晨在河边偷看清乔梳妆打扮的那个傻小子。
  不过如今的它看起来不太一样了,因为它背上多了两只五光十色的翅膀,呼啦啦扑扇着,十分美丽。
  “哎呀,好神奇的癞蛤蟆!”清乔情不自禁去摸它的翅膀,“你从哪里弄的翅膀?”
  “哪里弄的?这并不要紧。”陆子筝笑看她,“关键在于,即使我给了它翅膀,它也并不能飞行。”
  话音未落,他一个翻手,胖胖的癞蛤蟆迅速往地上落去。
  无论如何扑腾翅膀,癞蛤蟆都不能与伟大地球引力对抗,最终“吧唧”一声落地,四仰八叉摔晕了过去。
  
  “谁说有翅膀就一定会飞?”望着口吐白沫的癞蛤蟆,陆子筝漠然开口,“不同的群体是不一样的,没有必要硬拉在一起。虽然你们说要理解我,不过都是应付罢了。”
  ——你们?清乔微微一怔,莫非还有别人对他说过这句话?
  
  “……虽然我不知道那些人是谁,但是,请不要将我和别人混在一起。”
  她掏出手帕,小心翼翼将癞蛤蟆包裹好,再放进旁边柔软的芳草地里。
  “也许我确实不能理解你,但我至少不会伤害你,不会背弃你,还会尽最大努力体谅你。”
  直起身,她安安静静望向陆子筝。
  “为什么一定要别人理解自己呢?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从来就没有这样的奢望。因为我知道,自己并不是世界的中心。”
  她朝陆子筝伸出手,环住那一缕孤寂。
  “——人生在世,知己难求,很多人寻了一辈子都找不到,你才不过等了二十几年,何必太执着呢?”
  
  陆子筝张了张口,本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口。
  他本该避开这个温暖的拥抱,但最终还是没有。
  
  天地孤寂,寒风乍起,林中只剩下这一对相拥的年青男女。
  没有任何生物敢去打扰它们,即便是那只刚刚苏醒的癞蛤蟆。
  它识相的用手帕捂住大嘴,一瘸一拐跳走了。
  
  不过,这可苦了躲在树上偷看的蝠儿小弟,出声也不是,不出声也不是。
  ——到底要不要下去告诉主人,太子殿下中毒病危,即将性命不保的消息呢?
  唉,这可真是个天大的大难题!
  
  
                  饭遥远
  初冬之夜,车轱辘吱呀响,车窗外寒风吹。
  
  “冷?”瞥见身边人悄悄将手缩进袖子里,陆子筝不动声色挑高眉。
  “……不碍事,让车夫尽量走快点些,殿下还在病床上等咱们呢!”
  哆嗦着拉高衣领,清乔努力挤出一个干巴巴的笑脸。
  
  望望她苍白的嘴唇,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裘皮披肩,陆子筝到底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拿着!”
  他将披肩扯下,重重扔进清乔的怀里,“本公子难得善心大发,忍痛割爱。”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逮着根救命稻草,清乔感激涕零抓着就往身上盖——这可是古代的“波司登”“南极人”啊!
  陶醉在温暖的世界里,她顿时觉得幸福指数一路狂飙,不由发出满足的叹息声。
  
  “这是天裘鼠毛,披一个时辰,得按五百两金子算。”
  陆子筝侧过脸,托着瘦削的下巴笑嘻嘻望她。
  “放心,我值,我绝对值!”将脸埋进柔软的毛里,清乔一双大眼忽闪,“本姑娘肝值三百两,肺值二百两,两块肾买一送一收六百两,您要是卖了我,怎么着也能收回本儿啊。”
  “哦?那倒要问问,小姐一颗芳心卖多少钱?”陆子筝一双桃花眼眯起来,细细弯弯。
  “这颗心是非卖品。”清乔冲他扮个鬼脸,“千金难寻,只送有缘人。”
  “哼,每个人都这么说。”
  陆子筝不以为然,完全嗤之以鼻:“人心脆弱的很,用手轻轻一挖就能掏出来。”
  “哎呀!大侠!即使您得到了我的心,可也得不到我的灵魂!”
  清乔裹着身子,做痛苦羞愤誓死挣扎状。
  陆子筝瞪眼,张开五指朝她的天灵盖罩去。
  清乔大笑,嘻嘻哈哈缩着脑袋躲开。
  
  “……灵魂啊,意志啊,不过都是些虚无漂聊的东西。”
  陆子筝忽然收手,神情淡漠,“要是没了命,就什么都不会有了。”
  “可不能这么说。”清乔沉浸在方才嬉笑的氛围中,还没回神,“一个丁丁妹倒下去了,会有千万个丁丁妹站起来!”
  “是吗?”陆子筝撩开帘子,遥望窗外,“要是倒下的,是一个国家的太子呢?”
  
  哗,裘皮大衣从清乔的肩上滑下。
  幸福指数开始出现第一个跌停板。
  
  “蝠、蝠儿只说邵义是生了病,要我们去看看啊……”
  她的嘴皮子有些不利索,脸色重归苍白。
  
  “——普通的疾病并不需惊动我,蝠儿带来的,是大内加急十二催命符。”
  陆子筝转回头头,侧影融入窗外无穷无尽的夜色。
  “太子殿下,中了无药可解的巫毒,恐怕熬不过三天。”
  
  哗,裘皮大衣完全的掉到了地上。
  幸福指数放量下跌,绿油油的熊市从此到来。
  
  ———————————————希望来年股市暴涨的怨念分割线———————————
  
  快马加急,二人终于在未时前赶到了宫里。
  远远望去,东宫里一片灯火通明,沿途随处可见神情紧张的太监和宫女。
  “……啧啧,奇了怪了,居然看见何赤脚坐在前边儿,这可是只医江湖人不看权贵病的主儿啊。”
  陆子筝回头合上帘子,嘴里边喃喃自语:“看来这皇帝老儿被逼急了,威逼利诱,把全天下的名医都关在了这里。”
  “哼,当朝太子重病,难道请一个江湖郎中也不行?”
  清乔心中挂念邵义,说的话也难免官僚主义。
  “……回尚仪娘娘,也不是不行。”
  陆子筝似笑非笑看她一眼,语带揶揄:“不过这何赤脚,应该是个例外——他出生于江南官家,幼年父亲犯事,连累全家被斩。这何赤脚侥幸逃出,然后在全家三十六口坟前发誓,此生不为朝廷效力。如若违背誓言,就要……”
  话到这里,他忽然顿住,别有深意望清乔一眼。
  “就要怎样?”清乔恼他卖关子,作势去掐他胳膊,“你太监呀!”
  “——就要断子绝孙,割了自己的小鸡鸡。”
  陆子筝到底没忍住,噗的一声笑出来。
  
  “……我呸!这都是什么毒咒啊!”清乔赶紧抽手,面上又羞又气,“我就不信,他回家真的要兑现这个誓言!”
  “爱割不割,不就是手起刀落的事儿?我可管不着。”
  懒洋洋将手枕起,陆子筝悠悠闭上眼睛:“我只是好奇,如今皇帝老儿用什么办法把他带到这里?这可是个软硬不吃的主儿,当年薛太后病危也没能请动他。”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嘛~~~”清乔灵机一动,迅速展开丰富联想,“也许是他老婆打麻将欠了高利贷,也许是他儿子想进贵族学堂要走后门?哎呀,说不定他是医死了人,需要朝廷出面摆平?”
  说到这里,她禁不住有些唏嘘:“由古至今,有多少传奇志士就这样被繁琐的生活所累,豪情烟消云散,英雄也泯然众人矣!”
  
  陆子筝静默片刻,最终撩开一只眼皮看她。
  “——首先,何赤脚至今尚未婚娶。”
  他伸出食指,在她跟前晃晃。
  “——其次,何赤脚只医江湖人,朝廷向来不问江湖事,如何摆的平?”
  他再度合上眼睛。
  “……肯定是有什么把柄被抓住了呗……”清乔悻悻回头,嘴里小声嘟囔。
  “哼,你并不了解江湖中人,依我看,大约是他欠了什么人的情。”
  陆子筝的嘴角微微上翘,弯出一个诡异的弧度。
  “这份情奇大无比,大概要拿命才能还得清。”
  
  就在他们说话的当口,只听“吁”的一声,马车戛然而止。车外响起悉悉索索的细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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