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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末世之天罗惊羽 SISIMO-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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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重回末世之天罗惊羽
作者:SISIMO
文案:末世降临,丧尸横行。
  拥有游戏系统就是逆天?NO!
  沈迟的惨痛教训告诉他,带着游戏系统穿越末世,付出信任高调行事的代价是被研究所抓住切片……
  重生到末世来临的那一天,沈迟决定这辈子只与一个人相依为命,哪怕他是所有人口中的魔鬼。
阅读提示:
本文伪·父子,年下,小受养成小攻。
甜宠文,无虐,有复仇情节。
攻受已定:沈流木(攻)×唐门·沈迟(受)
避雷针:本文小攻从小就是个小变态、小坏蛋,严重三观不正道德崩坏,不喜者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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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

  沈迟小心地避在街角,看了看没有人才走了出去。
  现在才凌晨四点,没有人才是正常的,毕竟也没有谁会在12月底的清早这个点起床,又不是夏天。
  12月的太原街头还有着前几日未曾完全化去的白雪,他眯着眼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冷冷笑了笑。
  他现在的身体,对冷热根本没有太大的感觉,事实上再过上几年,这样的天气对于人类而言,已经是很奢侈的好天气了。
  12月31日。
  末日来临的这一天。
  而此时,几乎所有人,都还在沉睡。
  “砰!”
  沈迟毫不犹豫地打碎了街边一家小服装店的玻璃,果然如他预料的那样,那只是作为摆设用的警报器根本没有响起来。
  在和平年代,用假警报器的店铺比比皆是,他随便一扫这一排的落地玻璃的店铺里面,连一个灭火器都没看到。而且沈迟已经观察到那挂在上方的摄像头,根本就没通电。
  就算摄像头摄到了又怎样,今天之后,谁还会注意一家服装店的失窃。
  穿着精致黑靴的脚跨了进去。
  沈迟在这家小服装店的全身镜面前停住脚步。
  镜子里的那副模样,他已经全然不陌生,他拓印的是游戏里破军套,深色V领,看着干练利落,俊美修长,现实中看来全身上下都是低调的华丽,连配饰都是无比精致。
  尤其那眉目,熟悉的清俊尔雅,只是不见了温和,只剩下冷冰冰的漠然,甚至带着几分阴沉。
  任谁在经历了十五年的末世,又在一家研究所里被切片研究了三年,都不会再怀有那样柔软的表情。
  将千机匣收进了背包,沈迟努力笑了笑,才扯出一抹不算僵硬的微笑。
  重来一次,他仍是穿成了带着游戏系统和技能的唐门,但却再不似当初那样天真。
  在末世付出信任的代价太惨烈,看似风光的追捧背后,实则处处危机步步艰险。
  带着游戏系统又怎样,有游戏技能又怎样,他的能力是福,也是祸,他与那些觉醒了异能的人类都不同,就因为这份不同,高调带给他的将是无尽的绝望。
  所以,这一次,他只要低调地过活,再不轻易付出信任。
  他绝不会再沦落到那样的下场,绝不!
  镜子中的人仍笑着,却渐渐变得自然起来。
  不过是伪装嘛,在末世里过上一二十年,只要不太傻,总是会的。
  他将头饰隐藏起来,用小饰物柜台里的黑色发圈将长发束成简单的一束,再换上这家小服装店里的针织衫、长裤和一双仿小牛皮靴,套上一件不算太厚的灰色呢风衣,毕竟是冬天,可没有多少轻薄的衣服,但沈迟看上这家店的原因就是这里有一些反季打折的衣物,他将一些衣服裤子和自己穿得进去的鞋子——尤其是皮衣皮裤皮靴之类的用铺在柜台上的厚帆布整个儿包起来,将店里所有的皮手套都扔了进去,犹豫了一下,又打开塞了四五件羽绒服进去,将那一大堆衣服打成了一个大包,手一伸就收进了旁人看不见的游戏背包。
  若是一件件衣服,他可没有那么多背包格子来放,这样打一个大包,背包里就有一个“一包衣物”的东西,只占一个格子。
  对于这些,沈迟已经相当熟悉,他早就学会了将背包利用到极致。又抓了几块同样的大帆布才罢手,最后,从墙上取下一只看着耐用的深色男款牛皮包,将那些帆布折了折塞了进去。
  在全身镜前停了停,昏暗的视线里,镜子里的男人长身玉立,眉目如画,虽然还是长发,却到底不那么引人注目了,他竖起领子,这幅模样若是走在街上,大抵还是有回头率的,却不会太过醒目。
  默默想起前世,同样是穿越在这里,他傻傻穿着那身显眼的衣服,在大冬天露出小半的胸膛在街上转了那么久,引起了多少惊呼和注意,说不定,早从这时候起,他就落入了某些人的眼睛吧?
  自嘲的笑了笑,他才提脚离开。
  然后,他用同样的方法闯入一家超市,不过这家超市的摄像头倒是还在使用,一道白光闪过,“啪”地一声,摄像头被打得粉碎。
  唐门的暗器可以无限量地做出来,沈迟有唐门小猪,一下子可以做八组,十分方便。
  很快,沈迟的背包里就多了“一包调味品”和“一包食物”。
  然后,是一箱保温杯,他将这家超市里仅有的十几箱水和零散的矿泉水,不管大瓶小瓶都放进超市卖的最大的那种收纳箱里,装了十来个收纳箱,用塑料绳仔仔细细地扎好了,然后将剩下的塑料绳全部丢进背包,这样捆在一起的收纳箱就成了一个整体。
  他并没有准备太多,在末世里,并不是找不到食物,而且,早晚是要习惯那样的生活的,准备太多这时候的食物,反倒容易产生依赖性,他需要的只是一个过渡适应的过程。但是水,尤其是干净的水,当然是越多越好。
  不过,不是给他自己。
  再然后,是整叠整叠的塑料袋,超市里从来不会少这种东西。厨房刀具,装了一收纳箱,零零散散几十套各种长刀短刀菜刀砍刀。不锈钢的刀叉勺子和筷子也一起扔了进去。
  幸运的是,他在这家超市的特殊用品区还找到了几件救生衣。
  最后,他闯入了一家童装店,却不知道那个人现在的身形大小,只得都抓了一些,想想他应该现在不会超过十岁,所以拿的都是差不多八岁到十三四岁孩子的衣物鞋子,再大一些,他应该就可以穿成人的了。
  看了看在超市柜台里拿的表,已经快六点。
  哪怕是冬天,距离天亮也不太远了。
  将表戴在手腕上,然后将那一盒子纽扣电池放进背包。
  这三家店的柜台里都没有多少现金,但超市那家店的硬币倒是不少,他毫不客气地拿了几卷,硬币都是一百个一卷,不过才七百块,都扔进了单肩背着的牛皮包里,顺带卷走了柜台那里的几盒打火机。
  在末世,纸币都是一叠废纸,硬币反倒有用一些,至少他质地坚硬不易变形,边缘又算得上尖锐,金属总是比纸质要好用多了。
  902路公交车到站了。
  沈迟仔细看过站台,他要去的地方就在这条公交线上。
  投了币,沈迟孤零零地坐在车上。
  这是第一班车,或许因为太早,车上只有看着还未完全睡醒的司机和沈迟一个乘客。
  “到哪儿?”
  或许是因为只有一个乘客,司机开口问道,问清楚了目的地,其他站他就不用停车了,大冬天的从门口灌进来的冷风可够他受的,这车早就该换了,冬天坐在这车里简直就是受罪,四处漏风。
  “阳光孤儿院。”
  司机有些诧异,他跑这条线已经快十年,虽然阳光孤儿院门口有一站,但是除了那些跑去所谓搞活动的学生老师和几个零零散散想领养‘孩子的父母,很少有人在这一站下车。因为那地方左不靠村右不着店,附近什么都没有,除非就是去孤儿院的,否则没人会在那一站下车的。
  从后视镜里看了看那年轻人,因为坐得并不靠后,司机可以将他看得挺清楚。他的领子虽竖了起来,却仍可以看到那双格外漂亮的眼睛,清清冷冷的,偏偏明亮温润,特别吸引人。
  司机心中暗自嘀咕,若是自己家那丫头在这儿,恐怕要花痴地叫唤起来了。
  这样一个好看的年轻人,去孤儿院干嘛?而且是单独去,真是奇怪。
  沈迟并不在意司机的打量,他的目光里没有恶意,看着窗外飞快滑过的景致,他知道,距离人类的噩梦,只剩下不到六个小时。
  正午十二点,末日降临。
  一路沉默,旧公交车颠簸了大概四十分钟,才停下。
  司机开口:“到了。”
  沈迟下了车,看着那破旧的“阳光孤儿院”的牌子,轻轻呼出一口白气。
  他知道,刘木就在这里。
  当年,他只是和他提起过,在末日来临的时候,他还在太原的阳光孤儿院里洗盘子。当时,沈迟还笑,说,啊,想不到我离你这么近。
  是啊,那时候的沈迟,还在太原的街道上,傻乎乎地穿着那唐门的衣服以致被当成COSer,让一群小女生围着拍照呢。
  不过,这个世界并不是他原本的世界,只是一个平行世界罢了,是根本没有那个游戏的,那群小女生,单纯地因为自己如今的这面貌太出众,那身衣服又够好看,才会那么激动。
  使劲拍了拍那仿佛监狱栅栏一样的铁门,过了许久才有个头发花白睡眼朦胧的老头来应门,他不耐烦地打了个哈欠,“谁啊!这大清早的。”
  “大爷,您好。”沈迟露出衣领下年轻俊美的面容,带着善意的笑,“这里是阳光孤儿院吧?”
  那门卫一愣,差点被这年轻人的笑容晃花了眼,这么好看的年轻人,他在电视上都没见过!
  长得好看的人,总是占些优势的,这孤儿院的门卫被吵醒的火气倒是熄了不少,见沈迟态度也好,开口回话说:“对,这里是阳光孤儿院。”
  沈迟露出松了口气的模样,“总算是找到了。”随即带着笑说:“大爷,您让我进去吧,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这里的,实在是有些事——”
  那门卫瞅了瞅沈迟,瞧他一脸诚挚,又不像是惹事的模样,如果是一个长得凶神恶煞的,他或许还不敢开门,但这年轻人看着高挑修长,却不壮硕,面貌也善,这大冷天的老让人家站外面也不好,于是,他就掏出钥匙开了大门。
  “看你这么年轻,到孤儿院来干啥?”那大爷边开门边问。
  沈迟苦笑说:“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做过一桩错事,后来才知道,当年她——她有过一个孩子,她也年纪小不敢养,就扔到了孤儿院门口……”
  这么一说,那大爷恍然大悟,确实直到现在,还时不时的有孩子被遗弃到这儿或者是福利院门口,可怜见的,如果一时没被发现,像这种天气很可能就被冻死了。
  “那你得去找院长,这几年被领走的孩子也不少,不知道还在不在……”
  “谢谢你,大爷。”沈迟报以感激的微笑。
  虽然刘木说,这阳光孤儿院里没一个好人,但只看这门卫,却不像是个恶人。
  刘木的话,向来是不能全信的,那时候,实力高强的异能者不少,刘木在其中的名声很大,但却不是什么好名声,他阴险狡诈无恶不作,简直是坏到了骨子里去的,性格偏激行事狠辣也就算了,主要是手段血腥让人寒毛直竖,从不给人留余地,可是,他得罪的人虽然多,却因为本性里的古怪嗜血导致没人敢真正惹他,更何况他本身很厉害,是真正的厉害,一时若杀不死他,他就会千百倍地还给你。
  得罪他的人,无一例外没有好下场,所以,大家只能忍着他远着他,由得他一天天坏下去,见他做得恶大抵可以下个十回八回的地狱。
  恨他的人太多,几乎数也数不过来。
  刘木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心底发寒的恶魔人物,可对于沈迟来说,却是直到最后都没背叛放弃他的人,唯一一个。
  那时候,沈迟也不喜欢刘木,开始是时候还把他看做朋友,但是沈迟不喜欢他的偏激阴狠,不喜欢他的恶毒刻薄,他觉得刘木大抵是有点精神上的毛病的,所以,后来,他也远着他避着他,毕竟,那时候的沈迟,身边还有那些他原以为值得信赖的“伙伴”。
  直到被他们亲手送进研究所。
  只有刘木一直锲而不舍地试图救自己出去,失败了一次就来第二次,第二次不行就第三次,沈迟原也不知道他在救自己,直到那次刘木几乎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沈迟看着刘木浑身鲜血淋漓,那眼神却执着无悔,他无声地说:等着我,我一定会救你出去。
  那时候余博士气急败坏地说:“这个疯子!这都第几次了……”
  沈迟才知道,原来那个世界,并不是所有人都抛弃了自己。
  虽然,又过了一年,刘木都没有能将自己救出去,但是,他从来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给研究所造成的麻烦从余博士的脸色就可以看得出来。
  可沈迟终究是等不到那一天,命运真是可笑,居然将他送回到了十八年前,末日来临的这一天。
  这一世,他早已看清那些人的面目,不是不想报仇,但总得慢慢来。
  会碰的上的。
  沈迟淡淡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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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趁着国庆开新文,嘎嘎。
  大家国庆快乐~(≧▽≦)/~啦啦啦
  我会努力更新滴!


☆、末日来临

  不知道为什么,走在沈迟旁边的门卫大爷忽然感到有点冷,他裹了裹大衣,嘟囔了一句,“这鬼天气,看着又要下雪。”
  沈迟抬头看了看天,是啊,今天中午,就要下一场大雪,哪里都是一样。
  门卫大爷将沈迟带到了会客室,沈迟左右看了看,这个阴暗逼仄的地方,怪不得会养成刘木那样的性格。大爷见有个阿姨在旁边的房间灌开水,连忙叫:“哎,李阿姨,这位年轻人要找院长!”
  那李阿姨一抬头,就撞进一双冰冰凉凉的眼睛,冷得她恨不得一哆嗦。
  可她还是习惯性地扫了一眼沈迟的穿着。
  沈迟闯入的那家服装店虽然不是什么名品店,却也是一家中档品牌,更何况他那样的长相,哪怕穿个地摊货都看来气质不凡,尤其那双手,手指一根根白皙修长,一看就是平日养尊处优惯了的。
  李阿姨的脸上就带出两分笑来,“院长要到九点才上班,小伙子如果不嫌弃的话先在这里等等?哎,这天冷的,我先去给你泡杯茶!”
  九点。沈迟看了看手表,现在才差不多七点,还有两个小时。
  他蹙了蹙眉,决定不等下去,连忙叫住要倒水的李阿姨:“李阿姨,院长还要两个小时才来,能不能先让我见见——”
  那边看门的大爷已经很自觉的悄悄把情况和李阿姨说了,李阿姨打量着沈迟,点点头。
  “不知道那孩子今年该是个什么岁数,有没有什么胎记之类的?这两年被领走的孩子就有好几个,也不知道还在不在。”李阿姨开口。
  沈迟微带羞涩地笑了笑,“他在手臂上,有个树叶形状的浅青色胎记。”
  那李阿姨一愣,“怎么会是他?”
  “他果然在这里吗?”沈迟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惊喜和急切,“能让我见见他吗?”
  李阿姨犹豫地看了沈迟一眼,“——可是,那孩子都已经七岁了啊?”这小伙子看着这么年轻也不过才二十出头的样子,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孩子。
  沈迟连忙点头,“对,是七岁!我那时候才十五六……”
  李阿姨这才有点信了,点点头说:“那孩子倒是还在,只不过——”
  “怎么?”
  “见他倒是不麻烦,我这就去叫,不过这孩子从小脾气就不怎么好。”
  “没关系的。”沈迟诚恳道:“本来就是我对不住他。”
  李阿姨心想,刘木那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亲生父亲找上了门!不过,这小子要是被领走也好,要知道,孩子越长大吃得越多,刘木脾气不好又不是个听话的茬儿,院长正巴不得能脱手呢!人家来领养‘孩子的五岁以上就不那么招人喜欢了,越是小越是容易养得亲,这七岁了都记事儿了,带回去也不一定养得贴身。
  没过多久,李阿姨就带着一个瘦巴巴的男孩儿回到了会客厅。
  前世的时候沈迟第一次见到刘木,他已经十七岁,虽然还带着几分少年的青葱稚嫩,但末世本来就是会让人迅速成熟的时代,身为高阶自然力异能者,若是不论他那性格,只看长相能与他比肩的极少,在末世外表并不那么重要,但长成刘木那样的,冠上一个妖孽的称呼毫不过分。
  可这时候的刘木,还只是一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儿,薄得跟纸片人一样,显得衣服都空荡荡的,明明说是已经七岁,却比寻常七岁的孩子要瘦小许多,看着只有五六岁的模样。一头黑发长长短短有些凌乱,长长的刘海几乎遮住了半张脸,连眼睛都看不清晰,或许是因为太瘦,下巴尖得几乎有些锐利。
  沈迟只一眼,就确定这男孩儿就是刘木。
  因为,那唇角略带讥诮的笑,和长大之后的他一模一样。
  虽然,此时他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但若和其他孩子一样稚嫩懵懂,怎么能孤身在末日中活下来?
  李阿姨见刘木呆呆站着不动,扯了他一把:“木头,还不快说话,这是你爸!”她指着沈迟说,口吻略有些凶,就怕沈迟改变了注意,不要刘木了,那他们孤儿院还得供着这位一口饭。
  沈迟看到刘木抬头盯着自己,凌乱黑发后的眼睛明亮极了,却还是不说话。
  “阿——木是吧?”沈迟努力使自己的笑看上去亲善一些,可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这时候的表情估计十分古怪。
  刘木仍然不说话,李阿姨有些尴尬地解释说:“这孩子,从小就不爱说话……”而且阴沉沉的,看着有些渗人。
  她正说着,刘木却忽然笑了,笑得可以称得上十分“天真可爱,纯正无邪”,乖乖叫:“爸爸。”
  沈迟觉得喉咙里有点痒,清了清嗓子说,“能不能让我和他单独呆一会儿?”
  李阿姨点点头,赶紧说:“当然可以,您尽管和他说,这孩子除了不爱说话,本质上还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她努力地想把刘木给推销出去,转眼就忘了之前自己还说这孩子脾气不好。
  “我是说,我能不能带他出去走走?”沈迟说,“您放心,中午之前我一定送他回来,就算要将他领养回去,总要回来办手续的……”
  李阿姨这才皱起眉,犹豫地说:“这……”
  沈迟默不作声,把从超市和小服装店里顺来的十几张红票子全部塞在了李阿姨的手里。
  李阿姨鬼鬼祟祟地四处看了看,迅速地将钱全部揣进了兜里,斩钉截铁地说:“去吧!今天下午五点之前送回来就行,我会帮您和院长说!”
  沈迟一笑,成功牵着刘木的手走了出去。
  “啊,等一下。”沈迟脚步一停,刘木抓着他的手顿时一紧。
  沈迟顿时有些心酸,叹了口气,只是从背包里掏出一件羽绒服来,给单薄的刘木套上了,因为他的身量太瘦小,明明是沈迟拿的最小的一套衣服,他穿上去都空落落的。
  “别怕,我不会扔下你的。”沈迟看着刘木的眼睛,认真地说,“从今天开始,永远不会抛下你。”
  刘木定定看他,好久才开口,“真的吗?”声音稚嫩。
  看着他眼里的怀疑,沈迟点头,“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沈流木,是我的儿子沈流木。”
  前世里,唯一没有抛弃他的就是眼前这个人,那么这辈子,他也不会抛下他,再怎么样,也会护他周全,除了眼前的他,沈迟再也无法相信任何人,只有这个为了自己三番两次拼尽性命来救自己的人,这辈子,他愿意与他相依为命。
  当天,沈迟就带着沈流木坐上了直达上海的飞机,几乎是神不知鬼不觉中,沈迟从身边一对父子那里偷来了登机牌。
  沈流木瞪大着眼睛,看到沈迟偷了登机牌之后,怎样优雅淡定地牵着他的手上了飞机,而那位父亲莫名其妙地摸着身上所有的口袋,他只以为登机牌丢了,又退回去寻找,而这时候,沈迟已经带着沈流木上了飞机。
  只要在末世呆上几年,这种事情做起来简直没有半分愧疚的,实际上沈迟也松了口气,候机室里只有这一对父子,既然他们的机票是去上海的,那么他就别无选择,只能去上海了。他只知道,要在这种时候离北京更远一些才好。
  末世来临之后,北京是一块所有人疯狂想要挤进去的围城,因为那里有大量的粮食储备,又是国家的政治中心,有军队的拱卫,无疑最安全,又能确保不会饿死。
  太原离北京并不太远,到时候,这里必然也会被卷入漩涡之中,人人都想去北京,而北京城只有这么大,所以在这一路上,艰险程度远远超过想象。反倒是离北京越远,越是好一些,高手相对也少,有实力的人,都早早往北京赶去。
  沈迟有信心在任何地方活下来,他已经适应了末世的氛围,他知道该怎样求生,而这种时候,离某些人稍远一些,才更安全。他不着急,一点都不着急,要报仇,日子还远得很,他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
  总有一天,他也是会去北京的,但最好还是等上几年,等形势稳定之后,等北京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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