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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庶女归来 冷雪-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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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当归也是一双三寸金莲的小脚,不过她是天生的小手小脚,到二十多岁的时候都没怎么长大,手长大概只和十二三的女孩子般大。前世的何当归小时候没条件缠足,脚就足够小了,跟缠过的区别也在一两指之间。而今世有条件缠,并且周围女孩儿都缠,她也在老太太等人的监督下被迫缠了两年,渐渐也习惯了,于是脚就更小了。
  而明朝的缠足与前面历代不同,就是尽量保持原形状,不将脚趾缠起,缠出的双足细长,还是很具有观赏性的。可青儿却接受不了,也不觉得脚丫子有什么工艺鉴赏价值,所以她的大码绣花鞋,都是院里绣娘自做的,裁缝店都买不到。照着世俗的标准,青儿实在不是一个传统好女子,无论从里到外。孟瑛突然表现出喜欢青儿的意思,他是一时的新鲜好奇,还是真欣赏到了青儿的独特之处与真性情?
  孟瑛被何当归耍了一回,气哼哼地再次端起架子,又要开训的架势。何当归连忙让柳穗摆出碗筷,盛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圆,邀请孟瑛来吃,而她自己坐到妆台前,让柳穗再给她梳一个利索的发髻。
  被孟瑛刚才一通搅和,她也不是特别担心孟瑄了,孟瑛可是孟瑄的亲兄长,她对孟瑛讲了孟瑄的“无黑瞳”的怪病况,孟瑛连眼皮都不眨一眨,可见他早就知道,也不着急上火。或许真的如师父所说,孟瑄再过一月就恢复了吧,眼下也只好等他醒了再说。而且,如今她最关心的就是锦衣卫诸人的情形,她的七日清到底有没有成功化解啊,真是急人哪。
  孟瑛优雅地用着汤圆,又开始发号施令了:“吃完了饭就上路,庄外还有我们的十几员暗桩接应,这里是个不祥地,早走早了。”
  何当归征求他意见:“能否在镇上再多呆两日,寻个客栈或民房住,我还有要紧事没办完,拜托了。”
  “没门儿。”孟瑛一听何当归如此郑重其事,仿佛对她很重要,当然要给她捣乱搅局。

☆、第410章 小逸抱我止疼

  更新时间:2013…12…10
  何当归想了想,扯谎道:“事实上,我昨日接到青儿的传信,说她明日就将来饮马镇接我,咱们今日走,跟她刚好错开也就罢了,要是害她在这里遇着什么不好的事,那三公子你如何心安?不若明后天再走,也不耽误什么。”
  孟瑛听完将信将疑,觉得何当归的话只三分可信,于是问:“信呢?可有凭据?”
  何当归面不改色地说:“是个口信,传信者就是昨夜咱们见到的那具女尸,所以我才会多瞧上两眼,只因她的衣物非常熟悉,手腕上笼着一串红麝香珠,是为了遮掩手下被她嫡母烫出的五个香头小疤。所以就算没了头,我也认得她,就是她捎来的口信,说青儿明日或后日就来白沙山庄接我。”
  孟瑛听她说的眉眼齐全,遂问:“她叫什么名字?”
  “关瞻。”何当归说,“瞧那衣饰和手腕上的标记,应是关瞻无疑,她是扬州关府的四小姐关瞻,死得好惨,白沙山庄真是一块险地。三公子,咱们也别在这儿徘徊了,用完了早膳,就起程杨帆吧。”
  孟瑛双目一闪,蓦然想起临行前,确实曾在扬州听说关府遗失了一名小姐,正在悄悄地寻找,而廖青儿也住关府,让关四小姐捎信也是很有可能的事。只是,为了传递一个讯息就害死关府一千金,那一旦此事宣扬出去,岂不要让廖青儿结怨于关府……
  何当归也想到这一点,于是补充说:“关四小姐的表兄是廖之远,她仰慕此人故来相投,临行前去跟青儿告了声别,青儿才说,假如看到我在白沙山庄养病,就捎带个口信。因此四小姐惨死与青儿无干,只是不知,杀她的是锦衣卫的援军东厂的人,还是那一路神秘的第三波不明人马,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大卸八块,他们还真下得了手。”
  孟瑛想了想说:“十有八九就是东厂手下干的吧,他们最近新弄出一帮‘兽人’,是打小儿用药浸出来的外家横练、金刚不坏体,听说是专门做‘大清洗’的时候用的。断药三日之后,兽人的兽性就占了上风,丢出去就胡乱撕人,出一趟任务几乎损折不了多少,却能让武功高手都头疼。”
  “大清洗?”何当归蹙眉,这样的事,她倒是闻所未闻,“兽人?他们的用处在哪里?”
  “就是用在……某些地方,”孟瑛面露遥想的神色,仿佛是曾亲眼目睹过什么。过了半晌,他做出了决定,“咱们在饮马镇的南边儿入江口找个客栈宿下,派人日夜观望,等廖青儿一到就立马起程回扬州,这里是绝对不能再呆了。第三路的人,也不是什么好来路,四叔和瑄弟都不能出来掌控局面,咱们还是找个安全的地方,坐山观虎斗吧。”
  何当归趁孟瑛这会儿表现出点成熟劲儿,连忙问:“孟瑄他到底是怎么了?受伤,还是生病了?”
  “两者都不是,”孟瑛答道,“他那日听说你出了事,就走火入魔,断气了。恰在此时,四叔他赶来相助,要将一种奇功传给瑄弟,既能救他的命,还能让他的功法更上一层楼。传完功后,瑄弟痛苦大叫,我冲进房中去看时,他就已经是这样了,耳聋目盲,全身的肌肤犹如被小刀每寸深深割过去一样,汩汩往外渗血,手指脚趾的指甲也被从内里大量涌出的鲜血冲掉了,那景象惨不忍睹,将你的床榻都染红了。”
  何当归听得呆住,讷讷问:“怎么会这样?孟瑄他走火入魔了吗?”
  孟瑛摇一摇头说:“四叔说这是传功后的正常表现,开始时比较难熬,开头的几日挺过去,两个月内就能复原,连疤痕都不会留,而那种奇功,则要再等两年左右才能彻底融进瑄弟的骨血之中,化为己有。”
  何当归发愣,什么奇功,到底怎么回事。
  孟瑛叹气:“当时,我瞧着瑄弟那等仿佛被上过酷刑的惨状,心中是说不出的心痛与恐惧,要不是出于对四叔的了解和绝对信任,我简直要怀疑他这是对瑄弟下了什么毒手……唉,别看瑄弟年纪小,却是出了名的硬汉子,三年前有次他挨了父帅几百军棍,皮开肉绽,都没哭一声疼,可在桃夭院那夜,他却从头到尾地喊疼,可见真是疼到了极点。”
  见着了那样的惨剧,真比去年两次上战场的时候,他亲眼目睹的刀过头落、脑浆斜洒的场景更可怖,一下子就打消了他从小到大对“不寂不灭”的奥义和“两世为人”的法则的美好向往。只是传个功而已,为什么会惨烈到这等地步?“两世为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法则,四叔又为什么为其冠名为“两世为人”?
  见铁汉瑄弟都撑不过去,几次疼昏过去,然后再疼醒,口中念叨着“小逸等我、小逸抱抱我”,才从那冰冷长夜的剧痛中熬过去。那样的景象,真是将向来对武事怕苦、怕血、怕疼的他吓着了,他从前那些艳羡和嫉妒瑄弟的想法,全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连点儿渣渣都不剩了。他只是很庆幸,四叔选中的传人不是自己,当“神人”的代价也太惨烈了,“神人”果然不是人人都能当的,要换了自己,只怕当时就气绝了吧。
  所以,他对四叔说的“当个普通人就很好,正合我意”有了切身体会,那种大型杀戮性的神功,真的只有瑄弟这种心志坚定,不会走上岔路迷失自己的人才合适拥有。要是随便给了张三李四,到时驾驭不住那头噬人的野兽,不止会摧毁自己,还会贻害万千生灵。
  所以,四叔选衣钵传人真的没挑错人,得先有了内在的强大精神力,才能去控制外在的神功无敌。否则就是一场灾难。这样一想,他就真的对瑄弟正式接手齐央宫一点儿芥蒂都没有了,转念一想,将来他和瑄弟之间,就像爹和四叔这样,一在朝一在野,一在明一在暗,共同守护孟家屹立不倒,实在是一桩千古美谈。
  何当归听得直发愣,走到床边坐下,轻轻唤孟瑄:“沈适?沈适?你现在还疼吗?”
  孟瑄酣睡如婴儿,孟瑛替他答道:“他现在没多疼了,那传功当时造成的影响很可怕,不过第二日他就长出了新指甲,第三日手脚就恢复如初,再过两日,他的身上的刀痕也褪去了,只有双目和双耳,要等月余才能好。也就是说,这次的上元节武林大会,瑄弟是没有份儿了,真是很可惜,几番角逐到此,却在还没拉开帷幕的时候就提前退出了。我心甚不甘,四叔却说,他在此时传功给瑄弟,为的就是用伤病拖住他,不叫他趟这一滩浑水。”
  “这次武林大会的意义何在?你们在争夺什么东西?”这是何当归长久以来的疑问。问过不少人都没得到答案,每个人都是兴冲冲的热血模样,谈起来又讳莫如深,一脸的“不足为外人道也”。她只大概猜出,武林大会的策划者有样什么宝贝,引着所有人都去抢,连代表皇帝的锦衣卫都纠集一帮人去抢,这太不合常理了。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孟瑛又露出招牌式的嗤之以鼻的表情,冷哼道:“这点就轮不着你过问了,我之所以将瑄弟的经历详细告诉你,一是要让你知道他为你吃了多少苦,二是见你这两次表现还不错,有了几分孟家小妾的样子,不错,继续保持吧。”他看向床上的孟瑄,突然发出一声暴喝,吓了何当归一跳。他喝道:“瑄弟双目不能见风,要用丝巾裹缠,你怎么做事的?竟然如此粗心大意!”
  何当归闻言惊慌,连忙重新给孟瑄包上眼睛,口中道歉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丝巾一会儿工夫都不能摘下,我只是想看看他的眼睛恢复得如何了,顺便帮他用湿布擦擦脸。”
  “擦脸?”孟瑛的声音活似个太监,“打算得倒挺好,可是你做了吗?没有!你只顾着自己梳头,何时管过老七吹没吹风?刚夸你两句,你立刻就犯错,再有下次,看爷们如何整治你!”
  何当归这才反应过来,孟瑛又犯毛病,来找她的不自在了,可听完孟瑄这几日的遭遇,她心中难过到极点,连跟孟瑛斗嘴的心情都没有了。摩挲着孟瑄温热的面颊,她问:“师父为何要传那个功给他,孟瑄现在不是就已经足够厉害了吗?他的眼睛和耳朵真的能恢复如常吗?为什么昨日用了药就在睡,睡到现在还不醒?”
  孟瑛探头过来瞧一眼孟瑄的睡颜,道:“四叔只说,要是瑄弟连续睡上几天几夜,也不必费神唤醒他,只是得格外仔细看顾,别饿着,别冷着,别吹风,别晒太阳,还得每晚给他洗澡。”孟瑛神气地命令何当归说,“这些都是你要做的份内事,你得喂他吃饭喝水、沐浴擦身,记住别碰到他的眼眶和双耳,也尽量别吵醒他,让他自己醒过来——四叔说,那样他的受益最大,能得到更多的好处,我也不是很明白。”
  “受益最大?”何当归琢磨一下,猜测道,“莫非,这就是习武之人传说中的‘龟息’?”这不大可能吧,她记得书上说,只有九甲子、一百零八年的功力,才迎来一次龟息。
  “可能吧,四叔没说太清楚,”孟瑛道,“不过他还说,瑄弟本来应该在传功第二日就一睡不醒,事实上他也困得要命,一困了他就用手指掐血海穴,不让自己睡着。”他掀开被子、撩开孟瑄的绸裤,给何当归展示一下那一双乌青的膝盖,“瞧吧,还淤血不散呢,现在是终于见着你了,他才踏实地睡了,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吵醒他。”
  何当归轻抚着那对乌青的膝盖,后悔自己刚才不知轻重,乱掐孟瑄的手。
  “还有啊,传功之后,他最疼的那两日,日日夜夜叫的都是你的名字,非得让你抱抱他,给他止疼不可。”孟瑛指着孟瑄的手说,“当时我见他双手血肉模糊,不能蜷不能直,没有一刻安宁,我心中不忍,就找去两个身形和你差不多的少女,给他抱一抱止疼,你肯定不会介意的,对吧?”
  何当归闻言,缓缓躺在孟瑄身边,轻轻环抱他的胸口。
  “他的鼻子特好使,一闻就知道不是你,我又用你妆台上的香料给那两名少女撒上,你肯定也不会介意的,对吧?”
  何当归闻言,又去亲吻孟瑄的鼻息,让他闻到她的无忧香,好睡得更香。

☆、第411章 外甥女乃小妾

  更新时间:2013…12…10
  孟瑛见何当归这样情状,又见那金童玉女相拥而眠的一幕,也不忍心再作弄何当归,只是道:“结果我忙活了半日,弄了个跟你差不多的少女送给瑄弟‘止疼’,他也没接受我的礼物,只说不是你……当时他不能看不能听,双手没有指甲,已经痛得失去触感,什么都不能触碰,甚至都还没拥那少女入怀,张口就说不是你,三小姐啊,你说这算不算‘心有灵犀一点通’?你往后可要心无旁骛地做他的小妾,回报他的深情。”
  何当归看着孟瑄安详的睡颜,只觉得世上没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于是她下床合上帐幔,对孟瑛说:“找顶软轿来抬他,既然师父说他不能见阳光,就暂时用个棉口袋罩住他的头。这里有针线,我和柳穗赶制一个,三爷你快找软轿去吧,找一顶宽敞的,我也要坐里面。”
  孟瑛心中应下,口上却哼哼:“你也上轿,岂不要将轿夫累死了……”而人也瞬间出了屋子。
  何当归让柳穗用棉布缝个透气的口袋,她自己则按照柳穗的指示去了陆江北的书房,想找找有无关于一阳指的秘籍,好让孟瑄练了给她治病。可到了那书房附近,远远就听见有人在说话,一个声音是陆江北的,另一个也是男声,嗓门里透着尖细,何当归猜,八成是个太监。这两人说的都是些繁冗的官腔,何当归也没细听,只藏在一根立柱后,心生疑惑,陆江北什么时候回山庄的,他没发现他们一行不速之客吗?
  如此过了半晌,何当归耳边忽而捕捉到“罗脉通”三个字,立时支起了耳朵去听,可书房里面的谈话声却消失了。她心中忽感不好,有种危险逼近前的压抑感,然后不等她做出反应,已经有一只类似鸟爪的精钢利器落在她的肩头,钢爪轻收,她的肩背就感觉一阵刺痛蔓延开来。纵有百计,此刻也施展不出。
  “住手!”陆江北的声音由远而近,带着冰面具的他从书房中缓缓出来,人坐在一个黄木轮椅上,他斥道,“快放开她!”
  “可是,她听到了我们的谈话。”手腕以上全是精钢器械的那个人,一边收紧钢爪,一边在何当归的头上说,“陆总管,咱家素知道你心善,可是你该明白,上行下效的道理,昨天的事就是个最好的例子。要不是你平日对什么都睁只眼闭只眼,也不会将贼子的内应摆在身边,惹出了多少祸事。唉,咱家平日也是个菩萨心肠,可这一次也……”
  随着那人的话,何当归只觉得肩背的痛感更强烈,下一刻,有温热的液体从她的痛处向下滑落,她猜,那应该是她的血……她咬紧了下唇,只是不吭声,心中一念闪过,大概想到了钢爪人是谁,可她要喊出他的名号来吗?话说,她手中还掌握了不少他的罪证,可千钧一发的时候能救她性命吗?她只觉得自己运气实在很衰。
  “住手,小曹公公,”陆江北的轮椅辘辘上前,焦急道,“她不是奸细,她是我新认的外甥女,一个小孩子家,听到有什么。何况她站的远,能听见几句。当归,你跟我们说说,你听到了什么?”
  何当归垂头道:“我才走进来不过盏茶工夫,听见舅舅书房里有客人,我就止了步,转身出去的时候,忽而听得‘罗脉通’三字,心道,那不是我外祖家老太爷的名儿吗,这才在立柱后略站了站,可没等我站稳当呢,这位公公就出来教训我没规矩了。”这也不算撒谎,她的确没听到什么重大机密,一开始都没听进去,难道她错过什么重要信息了吗?
  陆江北叹气:“你这丫头真调皮,我不是说过前院不能随便来么,这回吃苦头了吧,快过来让我瞧瞧。”
  何当归轻轻挣动身子,离开了那只钢爪,而钢爪只是抵在红漆立柱上,并未追来,钢爪的主人也没动弹。于是她垂着头,慢吞吞地走到陆江北的轮椅前,问:“舅舅,你的腿怎么了,受伤了吗?”
  陆江北摇头笑道:“腿没受伤,只是人有点儿虚,走不动道儿,山猫就弄来几架轮椅,给我们几人一人一架,坐几个时辰也就习惯了,以后可以经常坐坐。肩膀疼吗?”
  何当归摇摇头:“不疼,这位大人没下重手。”
  陆江北轻声提醒她:“那还不快谢小曹公公手下留情?”
  何当归连忙冲钢爪人福一礼,致谢道:“多谢曹刚直大人明察秋毫,公正无私,不枉不纵,谢大人不杀之恩。”
  “哦?”钢爪人的尖细嗓门响起,慢条斯理地问,“你还知道咱家的名讳是曹刚直?你这丫头倒有些意思,咱家还从来没见过被飞鸿爪扣住而不哭的女子,年长你十岁的女子也经不起咱家这一抓,哪个不是哭天抢地的。”
  何当归垂眸答道:“小女子曾听舅舅提起过曹大人的事迹,说您是曹鸿瑞大人的左膀右臂,一只飞鸿爪上抓贪官,下毙逆党,东厂上下没有赞声好的。像我这样单薄的小丫头,哪里禁得起您这一抓呢,不过我却心道,我不光禁不住,我也压根儿配不上您这飞鸿爪的名头啊,曹大人怎会真拿此神兵来惩治我?这是断断不可能的,曹大人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呢。”
  钢爪人果然就笑了起来,先是面上泛起笑意,渐渐就笑得不可自抑,只是他笑得这么开放,旁人却听不到他的笑声。而何当归自始至终都是深深埋着脸,也不知他在笑,只能听见他急促的喘息。半日后他笑完了,方说:“不错,咱家就是跟你开玩笑的,咱家最喜欢跟聪明人开玩笑,还喜欢跟蠢人捉迷藏。陆总管,你管束你那几个蠢笨的属下之余,也得抽空管管你这聪明的小妾呀,下次再有哪个小妾站到书房外赏花,咱家就跟你讨走当下酒菜啦。”
  陆江北微笑:“她是我外甥女儿,小曹公公,你这就走了么,不再坐坐么。”
  何当归默默站到陆江北的轮椅后,表面上是装作要给他推轮椅的样子,实际上是印一印手心里的汗意。过去曾听说曹鸿瑞的义子曹刚直爱食人肉,她也只是当成个恐怖故事听听,万万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也有遭逢这么一号癫狂魔头的时候。
  听说被他惦记上细皮嫩肉的女子,从来没有能幸免的,只因他的凶名太盛,所以东厂的“皇家人牙子”打着他的名号,打着给皇帝充实后宫的名义去民间搜罗美女,几乎是无往而不利,买走的良家女儿,也不知进宫当了宫女没有,皇宫里的宫室复杂人员流动大,哪里查去?只是不少女子走“民间甄选”途经,选秀入宫,从此就没了音讯。何当归暗暗在心中大呼,真是霉运透了才碰上他。
  钢爪人嗤笑了一声,摇头道:“难道是最近新兴的风气么?咱家真叫羡慕。”
  陆江北挑眉:“公公什么意思?”
  钢爪人数排道:“那日我去见何敬先,撞到他书房里摆着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跟我介绍,说是他的外甥女,可凌家小姐我见过,根本不是那一位,再看那小娘子羞怯怯的模样,心中还不跟明镜儿似的。还有一日我去扬州找高绝,也是在他的书房外撞着一个白胖丫头,模样挺俊的,我才跟她套了两句近乎,她还想摸摸我的钢爪,高绝就突然窜出来将那丫头给撵走了,还跟咱家说,那个是他外甥女,可众所周知,高绝家里是没有姐妹的。今日在加上陆总管你,就是第三起了,因此我就寻思着,是不是大家都时兴管幼齿的小妾叫‘外甥女’,就像从前时兴叫‘干女儿’一样?”
  何当归光顾着害怕和叹霉运了,又听到“何敬先”和高绝那儿的“白胖丫头”,只顾着胡想,倒没介意曹刚直说的话,可陆江北却怕何当归听了吃心,往后都不同他来往了,于是正色分辩道:“公公没听她刚刚说的么,她是罗脉通的外孙女,是正经小姐,同我亦师亦友,我才认她这个丫头当外甥女。公公可莫想歪了,对她的闺誉不利,也叫我面上难堪,这个玩笑可过头了。”
  钢爪人定睛瞧陆江北,问:“真不是小妾?”
  “千真万确。”
  钢爪人抚掌笑道:“那以这位小姐的资质,再加上跟陆大人的关系,进宫当个才人是没问题了。这样一粒明珠散落民间,太叫人扼腕了,咱家一想到这点,心都揪起来了。”
  嗯?何当归终于不能再垂头当瞎子了,抬头去看时,这位前世就如雷贯耳的吃人魔头,竟然是个面白若妇人、柳眉丹唇的美公子,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喉间细白无凸起,跟她一直想象中的满脸横肉的阴阳人差距不是一点点。单看他翠眉阔宇的气势,还真跟案上的佛像有点相似之处,谁能想到他……什么?要让她进宫当才人?!
  何当归受惊,连忙在轮椅后戳陆江北的背,盼望他出言宽解。可他闷了半晌,只闷出一句:“公公慢走,不送了。”
  钢爪人鼻音哼了一声,拂袖转身就走了。
  待他走远之后,何当归立刻发飙了:“陆江北你什么意思?你昨天还说怜我命苦,认我做个外甥女,怎么今日这么轻易的就把我卖了?没想到你如此懦弱,关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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