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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庶女归来 冷雪-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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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当归见他瞪着自己不说话,心知自己是猜对了,这一行九人的首领就是“天下第一酷吏”耿炳秀。何当归清楚地记得,前世的耿炳秀是连续三任皇帝的铁血爪牙,即使建文帝登基后撤去了锦衣卫府,也没有削掉耿炳秀手中的大权。
除了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之外,耿炳秀还是出了名的六亲不认,必要的时候,连他的亲哥哥都可以成为他的一块踏脚石。最重要的是,何当归还有印象的一件事,就是当年那件震动朝野的大冤案被翻出来后,为了平息众怒,建文帝让耿炳秀彻查造成冤案的罪魁祸首。最后被耿炳秀送进大牢的,正是平时跟他出生入死,共事多年的几名下属将军。
也就是说,如果段晓楼、高绝等人一直在耿炳秀的手下做事,那么终于一天,他们都会变成那个事件的牺牲品!
在道观的这几日,她欠了段晓楼几个人不少的恩情。之前她只是抱着利用他们的心态,但是十几天跟他们接触下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她已经把他们当成了朋友,绝没有看着他们走上一条不归路的道理。
可是,她人微言轻,既不能劝说他们这些人辞去锦衣卫之职,又不能未卜先知地告诉他们,耿炳秀将来会成长为一个冷血魔头,他们都会遭到耿炳秀的迫害。该怎么把心中的话告诉高绝,让他转达给段晓楼他们呢?即使现在什么都不做,至少也该让他们对耿炳秀竖起心防,保持警惕。
想到这里,何当归抬头看向高绝,问他:“高大人一定很奇怪,我怎会知道耿大人的名讳,对吧?我还知道,他有个妹妹叫香娘。敢问高大人,你对耿炳秀此人了解多少?”
高绝皱眉盯着她的脸,沉声道:“你究竟想说什么?我警告你,言语中对朝廷命官不敬是大罪,是要被鞭笞三十的。”
何当归低笑一声,突然把手中的黄色脸谱戴上,说:“高大人你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心中有什么事都能在你的脸上找到端倪,而假如一个人常年带着一张‘中庸’的脸谱,把他的真性情和真想法藏得滴水不漏,你觉得此人是不是很古怪?”
高绝脸色一沉,连声追问:“你说的这个人是耿大人?难道你从前认识他?你把话说清楚些!”
何当归在脸谱下面说:“我有一个故事想讲给高大人听,还想请高大人把它传达给有必要知道它的其他人。”说完不等高绝再说什么,她自顾自地讲起了故事,“我从小在农庄上长大,每天要下地做农活,犁地插秧除草浇水。在我八岁那年的夏天,庄上的长工都在田中挥汗如雨,我因为被犁铁砸伤了脚,所以只能在田埂上做些散活。这个时候,远处的官道上跑来了一匹棕红马,马上面是一个年轻女子。不知为何,那马突然跑出了管道,横冲直撞地冲进了农田,踏坏了不少松好的地,还专吃麦苗上的嫩叶,马上的女子不但不制止它,反而乐得格格直笑。”
高绝瞧着那两道从脸谱中望出来的目光,一时有些出神,侧耳聆听着那一把优雅动听的女声。
“农田是庄稼人的命根,所以见此情景,四五个长工把她围了起来,伸手这个她大骂。那女子一边用马鞭抽开他们的手,一边冲着官道上驰来的一辆马车喊了声‘炳秀救我’!马车转瞬即至,从车上跳出一个年近四十的中年男子,身形精瘦,颧骨高平,眼眶凹陷,举手抬足间自有一种睥睨不凡的气质。他冲上去问,‘香娘,你是不是得罪了人家?’那个女子不再喊他的名字,只是管他叫‘二哥’,她说自己不过是让宠物吃了几片烂草,就有一群野人用臭手指着自己。中年男子听后不悦地斥了女子,并取出一锭十两的纹银赔给那几个长工。长工自然欣喜,反过来倒冲一通赔罪,于是两人驾车离去。”
高绝心道,听话中形容的那个中年男子的外貌,分明就是耿大人。不过他并不恃强凌人,妹妹踩坏了别人的农田,他就赔银子给人家,处理的非常公道啊。
何当归嘲讽地一笑:“此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皆大欢喜,那五个长工每人分得了二两银子,买吃食的买吃食,还赌债的还赌债,娶媳妇儿的娶媳妇儿……呵呵,反过来感激地说那一天是财神爷显了灵,才会把那一对男女送到这里。”
她摘下脸谱,一张清丽脱俗的容颜乍现,她盯着眼前的青石,慢慢回忆道,“半年之后的一天清晨,恐怖的一幕出现了,庄上的五个长工不知冲撞了那一路妖魔,在昨天夜里被人削去了所有的手指。最骇人的是,那削手指的刀法委实利落,每削一指,就用一个麻沸散浸过的棉团儿压住,于是乎,那些失去了十根手指的长工们直到睡醒——或者说睡穴的制约被解除的时候——他们才觉得有哪里不大对劲。当他们的目光落到自己的手上时,那种哀声惨绝的哭叫,令我至今难忘。”
高绝冷然:“你是说,此时是他做的?”
何当归无辜地眨眨眼睛,诧异地反问:“不知道高大人口中的‘他’指的是谁?小女子只是想讲个童年目睹的趣事,让大人听了之后回到京城也多一项谈资,省得别人怪大人木讷无趣。大人请不要随便牵强附会,在本朝诬陷朝廷命官是大罪,要被鞭笞五十的。”
高绝冷哼一声,也望向身侧的青石,不知在想些什么。
何当归继续说道:“当时,没有任何人把半年前发生的旧事,联系到眼前的惨剧上面来,许多人还道,这五个长工恐怕是赌钱欠下了巨额债款,被黑道上的人追讨才弄残的。我冷眼旁观,却瞧出了另一件不同寻常的事。”
高绝连忙问:“什么事?”
何当归唇角绷直,分不出是在笑还是在咬牙,道:“九岁的我略通医术,瞧着五人像是中了川蜀那边的‘绞肠散’之类的毒药。不过当我讲出自己的看法时,没有一个人相信我的话,反而冷嘲热讽地说,莫以为自己从医药世家里出来,就天生能帮人瞧病。又过了一个月,那五个长工已然恢复精神,虽然他们都失去了手指,但农活儿还是要继续做,日子还是要继续过的。中午时分,我推着小地车去给田间劳作的人们送南瓜汤,那五人率先跑来要汤,我盛了五碗汤递给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咽下去的汤……突然从肚皮中原封不动地淌了出来,一滴滴落在地上。”
高绝听得心头也有些战栗之感,那绞肠散是种什么毒药,竟然能融掉活人的血肉,还让本人都浑然不觉?
“那五个人自然没有命在了,不过他们是喝了我端给他们的南瓜汤才出事的,因此我变成了杀人嫌犯,当场连同一车‘毒南瓜汤’被扭送到多叶县的县衙。我嗓门不如他们大,个头儿也差了他们几尺,当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那县老爷一脸没睡醒午觉的样子,眼看就要给我扣上一个‘投毒杀人,图财害命’的罪名,我一急,拨开众人跑向地车,盛了满满一碗尚温的南瓜汤,一气儿喝了下去。”
高绝眼中露出狠厉之色,沉声说:“没想到我大明还有那等糊涂官,他在任期间,不知道多叶县会有多少冤假错案,一定要彻查才行!”
何当归浅笑嫣然:“呵,这个不是我要说的重点,高大人你嫉恶如仇,委实令人佩服,不过那位多叶县是县老爷半年前丧父,已经卸任回家丁忧去了。我要说的重点是,在我连续喝下三碗汤依然健在的时候,众人终于相信了汤中无毒。恰在此时,姗姗来迟的仵作上去检验了那五具尸身,证实那五人是中毒而亡的,而且看中毒情况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造成的,应该是有人连续性的向他们投毒和喂服麻药,让他们的脏腑渐渐被蚀去了一大半,却还懵然不知地过日子。这般歹毒的药物,除了四川唐门的绞肠散之外,我没听说过第二种毒药能出其右。”
“最后此案有结果了吗?”
何当归摊摊手:“有了!县老爷大人说,根据他的分析,那五名死者不是普通的庄稼汉,而是深藏不露的武林人士,因为他们得罪了仇家,所以在江湖仇怨中全体‘阵亡’,所以此案自销。”
历朝历代,官府也有所谓的“三不管”:擂台生死,各安天命,一不管;民间争斗,双方自立生死状,签名画押并且有目击证人的,事后有人伤残殒命,二不管;江湖门派争斗,江湖仇杀,对朝廷而言都是鞭长莫及,想插一脚也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嘴,所以是三不管。
高绝咬牙:“混账狗官,拿着朝廷的官俸,吃着朝廷的官粮,他就这样办案的?”皇帝朱元璋最恨贪官,曾发誓要杀尽天下贪官,作为皇帝的爱将,高绝的见解与皇帝不谋而合。
何当归话锋一转,突然道:“那一日我被太善叫去拜见诸位,耿大人也曾跟我说过话,听着他仿佛是川蜀一带的口音?”
高绝定定地看住何当归,追问:“你故事开头的那个中年男子是不是他?告诉我,不要再打哑谜!”
☆、第047章 群贤楼的少年
更新时间:2013…07…18
何当归叹气:“小女子当年只有八岁,怎么可能把一个仅见过一次面的人记到现在?不过,现在想起来,那五个长工如果真的是那个中年男子杀的,此人的心性真是太可怕了,小女子就是活上三世,也学不来那种忍功……他明明记恨五个长工对他妹妹无礼,却斥责他的妹妹,并掏银子赔给长工们,彰显涵养。事后,他明明可以立即回头去寻仇,可他却足足等待了半年。高大人请试想一下,普通人谁还记得半年前与路人的一段口角,并心心念念地要去复仇?可那个中年男子对这样的小仇恨,都要把对方折磨上整整一个月才让对方悲惨地死去,真是睚眦必报,心狠手辣。”
高绝点点头:“若你所言属实,那此人的心胸之狭窄,心肠之恶毒的确是世间罕见!”
何当归微笑道:“高大人,既然你是来辞行的,那我也不敢耽误你太多工夫,你去忙你的吧,我和真静还要继续逛街去呢。”
高绝瞧着咫尺外的那一双眼睛,清亮醉人,仿佛看透了这茫茫夜色,着落在了某个不知名的虚空中。他的声音中染上了连自己都不敢置信的苦涩:“我们以后还会见面吗?”
何当归坦然地回视对方,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只要还活着,自然会有相见的机会。高大人和段公子他们一起帮我寻回了珍贵的金锁,高大人你又帮我打通经脉,疏导真气为内力,如此大恩,来日必报。”
高绝又把手中的簪子递给她,说:“来日的事难以预料,不过现在你就可以收下这个当做是报恩了。我第一次送礼物给女子……如果被拒绝了岂不难堪。”
何当归迟疑一下,双手接过来,轻快俏皮地说:“既然如此,那我就只有谢谢师父的大礼了!师父在上,请受弟子一拜!”说着盈盈拜倒。
高绝侧身避开,怒道:“谁是你师父?!”
何当归赖皮地说:“一日为师终生为师,徒弟都行大礼拜师了,你怎生这般小气?师父你渡给我的真气让我受益匪浅,还盼下次相见的时候,师父能传授徒弟个一招半式的,好壮壮胆气!”
高绝冷冷地说:“我不收徒弟,更不收女徒弟,你死了这条心吧。”说完他的人就不见了。
何当归撇嘴,转头看向成衣店里,真静正在闲极无聊地抠桌台上凸起的一颗钉子,扬声喊道:“蝉衣,别发呆了,我的肚子又饿了,咱们去吃午饭吧!”
何当归领着真静走进群贤酒楼,找了一副干净的座头,她把酒楼伙计喊过来,看着墙上的水牌点菜道:“先给我们沏一壶香片,上两碟点心。主菜就要红烧狮子头、苏味烤鸭、鲜笋烧肉片和翡翠凤爪,再写上四个时令小菜,嗯,汤么,就要苦菜鸭心白玉汤,再来十个馒头。”
伙计越听眼睛越圆,点这么多菜,就是两个大男人也未必吃得完,更何况是两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
“哦,对了,”何当归补充道,“把新出炉的点心给包好五斤,我们吃完后带走。”说完打赏给伙计半吊钱,嘱咐道,“跟厨上说一声,狮子头不要做得太油腻,凤爪少放些辣子。”
伙计眉开眼笑地接了钱下去了,不多时,一壶香片和两碟点心就被捧了上来。何当归和真静跑了一个上午,早就饿了,立刻开始吃喝起来。两人觉得自己身穿了男装,不禁产生一种豪气的感觉,连带着吃相也豪气不少,附近桌上的不少人都忍不住地往这边多瞄几眼。
点心吃到一半的时候,狮子头和烤鸭都上来了,一盘十个的热气腾腾的大馒头也端上来了。何当归和真静相视一笑,就在前天,两人一起吃芨芨草拌饭的时候,何当归曾许下要带真静来吃群贤楼的狮子头和烤鸭。当时真静只当成一句玩笑话,可是现在晶莹红亮的狮子头和香气四溢的烤鸭就在脸前,是触手可及的真实。
真静的内心比肚皮更激动,满怀感慨地看了看含笑啜茗的何当归,真静突然觉得世上没有什么是她做不到的。
颤颤巍巍地举箸,不知道吃什么好时,旁边的桌上突然有个公鸭嗓的声音响起:“两个小女孩,点这么多吃得下吗?”语气中满是讥讽之意,立刻吓得真静缩回了筷子,毕竟她现在还是出家人,公然跑到酒楼里吃这么奢侈的菜肴,从骨子里就发虚。
何当归挑眉往旁边桌上瞄了一眼,心头不禁好笑道,说她们两个是小女孩,原来对方也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长得还非常俊秀,可惜是个八公,连别人吃饭喝水的事也管,白白辜负了他的好相貌。
八公少年头戴软纱唐巾,身着湖蓝夹纱直裰,腰系一条五指梅红攒线搭,袍角下方隐隐露出青白间道行缠绞腿,衬着白帮皂底靴。细长的眉毛,高挺的鼻梁,尖尖的下颚,薄唇有些刻薄的上扬,带了点嚣张的味道,加上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眸,还真是个风采少年。
八公少年旁边还坐着另外一个少年,看上去比八公少年的年龄要大上两三岁,眼观鼻鼻观心,不受打搅地埋头吃着他的饭。两人的面容有几分相似,气质一冷一热。
冷少年的打扮与八公少年差相仿佛,头戴朱红罩纱方巾,身着鹦哥绿丝直裰,腰系七尺双股攒线搭,下面的腿装着护膝,搭配八搭皂底靴。冷少年的眼微微上挑,如桃花眼般,却漆黑如墨,空幽静谧,散发着孤傲冷漠的光。
如果说冷少年像是缩小版的高绝的话,那八公少年就有些像缩小版的廖之远,最喜欢乱打听别人的事,乱讲别人的是非。
果不其然,八公少年翘一翘薄唇,再次开口了:“喂,我看你们好像很饿的样子,你们家里没饭吃吗?你们好好的女儿家,为什么穿我们大男人的衣服,是不是家里没有衣服穿啊?”公鸭嗓中带着嘲讽,野猫一样的眼睛在何当归的脸上打转,又问,“你们不是吃霸王餐吧?群贤楼可不会因为你们是女子就白请你们吃饭的!说不定会把你们捉起来卖掉呢!”
真静听得直冒冷汗,原本她们口袋里是有大把的银子的,让对方这么一说,她不禁有些心虚地思忖,莫非这里的菜很贵?于是,她扯一扯何当归的袖子,低声问:“小逸,这顿饭要花多少钱啊?咱们的银子够不够用?”
何当归用平常的音量告诉她:“既然我说了请你吃饭,付账的事你就不必费心了。”说着夹了一个热气腾腾的狮子头放进真静的碗里,又用调羹在上面浇了几勺高汤,白她一眼埋怨道,“有个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人,你也学他的样子,咸吃萝卜淡操心,不是存心气我吗?”何当归取过一个白白胖胖的馒头扯成一粒一粒的小丁,丢进真静碗里,并催促她快些动筷。
真静再次满怀激动地举起筷子,夹了一个沾上汤汁的馒头丁,颤颤巍巍放进嘴里,浓郁的香气溢满了齿颊。
八公少年不死心地说:“我这是为你们两个着想,女人吃胖了,就没有男人要了,等你们嫁不出去的时候再哭可就晚了!虽然你们两个都很瘦,不过照这个吃法儿吃下去,不出一年半载你们就变成胖子了。你们点的狮子头和烤鸭实在没有品味,只有暴发户才吃那个,你瞧我们点的菜——”八公少年一指自己脸前的几个盘子,发现全都是空的,再看冷少年脸前的盘子,居然也是空的,不由得大窘,犹自自圆其说道,“我们大老爷们吃菜可以放开了吃,你们女孩儿家却不行,因为你们比我们容易发胖……”
这下连何当归也憋不住发笑了,好多事的人,不过还真被他说着了,自己可不就是个暴发户吗?
这一笑如同明珠生晕,美玉莹光,明艳无双得几乎不能让人直视,让八公少年不禁呆了呆,心道,苏妹妹的娘亲是京城第一美人,生出的苏妹妹玉雪可爱,可这个小村姑笑起来竟比苏妹妹还好看三分。
何当归笑着把把两个鸭腿都夹进真静的碗里,劝道:“来慢慢吃,多吃一些,作为人,我们的嘴第一要紧的事就是吃饭,只有长舌妇长舌公的嘴第一要紧的事才是说是非。”
八公少年立刻大为光火,身为女儿家怎能如此伶牙俐齿?刚欲再与她争辩一番,冷少年突然拍了他一下,低声说:“你看那边!”眼神向窗外一丢。
八公少年不悦地扭头看去,满脸诧异地说:“那不是凌妙艺吗?她跑到兔儿镇上来做什么,那个惹祸精!”
何当归向窗外瞟了一眼,目光也定格了,那个是高绝的小姨子。她似乎很着急的找着什么人,不断地拦住每一个路人比手划脚地形容着一个比她高两尺的高度,但每个被她问着的人都是摇头摆手,转头离开。
真静百忙之中从饭碗里拔起脸来,也瞧见了这一幕,连忙用油乎乎的嘴贴着何当归,低声问:“她那是怎么了?她是不是在找高大人?”
何当归摇头,低声道:“我听见她在说要找一个‘红衣男子’,而且听她的描述,她要找的人听起来很像是段公子。”
真静的杏眼滴滴地转得飞快,小声道:“她不会也喜欢段公子吧,那她可是你的情敌啊!”
何当归敲一敲她的脑门,小声骂道:“死丫头,吃着饭嘴还不老实。”
真静咬一口鸭腿,小声问:“咱们还去跟她打个招呼吗?看她的样子好像很着急呢,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何当归咬一口馒头,吃一口小菜,慢条斯理地说:“这鲜笋烧肉片本来炒的很嫩,不过出锅的时候火突然爆了一下,立刻让颜色暗了不少,真是可惜,在色香味之中,这道菜最注重的就是色,你尝尝吧。”
真静听得一头雾水,不知何当归怎么说着说着高大人的小姨子,突然就改为讨论烧肉片了呢,不过她还是依言夹起一片放进嘴里,不由脱口赞道:“真好吃!”
何当归微微一笑,埋头吃菜。再抬头的时候,不只高绝的小姨子凌妙艺在酒楼门口消失了,旁边桌上的一对少年也不见了。虽然那两个少年腿上都绑着护腿,一副行走江湖的武林人士打扮。但八公少年明显是京城口音,他的额饰上的东珠一看就不是凡品,听他的语气又跟高绝的小姨子相熟,十有八九也是京城中的贵族子弟。
一个小小的兔儿镇怎么这样热闹,先有一拨锦衣卫将军来了又走了,然后又有京城的小姐公子的陆续露脸。记得段晓楼临走的时候曾跟她透露过,锦衣卫的扬州之行原本“另有任务”,这就耐人寻味了,什么样的重要任务能让锦衣卫的精英倾巢出动?
何当归记得清楚,段晓楼帮自己搜道观、找金锁的时候叫来的那一群下属训练有素,从步伐到行动都整齐划一,有一支编制中的人都是面白眉细,喉间没有喉结,可见那些人全部都是厂卫。皇帝朱元璋今年六十五岁,再过一个多月就是他的六十六岁寿诞,他把自己的心腹都派到扬州来作什么?即使有着前世的记忆,对未来十几年的大事件都知之甚详,她仍然想不通这其中的道理。
这时,窗外飞进来几只苍蝇落在旁边桌子的空盘上,享用着盘中的残汤剩炙。何当归皱眉,冲柜台上喊道:“伙计,快把那桌上的空盘撤走!”
伙计答应着跑过来,用毛巾驱走苍蝇,一边收拾着旁边桌上的盘碗,一边对何当归赔笑解释道:“对不住,客官您请慢用,不用有什么疑虑。我们群贤楼一向以清幽雅净而远近闻名,平日里连个小飞虫都见不着,说来也晦气,今天早上不知谁在后院泼了一地猪血,引来了不少……得了,我不说了,您慢用,慢用!”
平日里连个小飞虫都见不着,今天却引来了不少大苍蝇?何当归灵光一现,难道兔儿镇上有什么香饽饽,才引来了那一拨拨的京城大官和贵胄?是一件什么东西,还是一个什么人?何当归摇摇头,皇帝富有四海,什么样的宝贝值得这样兴师动众?
“姑娘,我看你目透灵光,骨骼精奇,祥云罩顶,辐射四方,绝非是世间的凡人。”
☆、48
更新时间:2013…07…18
一个穿着道服的老头甩着一根稀疏的拂尘从酒楼外跑进来,凑到何当归跟前,满脸激动地嚷嚷道:“于是,我当下掐指一算,才知道原来姑娘就是当年王母娘娘身边的海棠仙子转世投胎,下凡历劫的!姑娘,这样吧,我愿意冒着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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