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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间烟火-唐十六-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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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母,您别担心,我们门派里好多漂亮的师妹都喜欢金师兄。”
金刘氏听了,突然眼前一亮,“这位小娘子,你觉得我们家一鸣怎么样?”
李贺杰囧然,边上夏晟睿和唐少逸也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敢情说了好半天的话,人家把他当姑娘呢。
金水仙连忙赔礼道:“小公子莫怪,我娘从去年开始眼睛和耳朵都不太好使了。”
她转而又对金刘氏道:“娘,这位是公子,是个男的。”
金刘氏疑惑着喃喃:“男的?怎么比老楼家翠儿还好看。”
李贺杰尴尬,“对了,金师兄托我们带来的东西,还有一封家书。”
他把事先就从储物袋中拿出来的包袱从背上解下,放到桌上。
包袱里无非是些金银之物,虽然不多,但也足够这样的人家过几辈子的了。下山时金一鸣把包袱交给自己时的小心劲儿,三人已然理解。
黄白之物他们修士视之如粪土,可对于普通人家而言,却是离了它不行的。金刘氏身带重病,看病买药也需要花去大把银钱,当然,这一点金一鸣事前并未预知。
金刘氏颤抖着接过家书,如此薄薄的一张纸,在她眼中却是要比桌子上那些金锭银锭来得更加的宝贵。
她盯着信看了许久,轻手抚了又抚,而后小心地交到金水仙手中。
金水仙看了看,又把信交到李贺杰手中,赧然道:“我们娘俩不识字,麻烦小公子念与我们听了。”
李贺杰心中一动,模仿着金一鸣的口气读起信来。之后又给娘俩讲了些金一鸣修炼生活中的琐事,叫她们听得津津有味。
讲到蛋炒饭的时候,金水仙突然站起身来,“哎呀,都到正午了,我都忘了还要做饭。几位小公子留下来一起吃饭吧,我们还想再多听一些小弟的事情。”
“水仙,去把鸡杀了,好招待几位小公子。”金刘氏深吸一口气,对女儿吩咐道。
金水仙正欲往厨房去,忽听得母亲如此吩咐,不由停住了脚步,为难道:“娘,好不容易楼家送来一只母鸡,还等着下蛋给您补身子呢,怎么能杀了?”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金刘氏眉头一皱,脸上的皱纹也深深地挤到一块儿,“几位小公子大老远的给我们送来一鸣的消息,理应好好招待。若是今日不杀,我改天就还给楼家去。”
“可是……”金水仙虽然感激李贺杰他们专程跑来他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破落山村,但她却更关心自己母亲的身体,还想劝说几句,却被金刘氏一个眼神给堵了回来。
李贺杰见状,赶紧站起身,“伯母,您太客气了。那只鸡是给您补身子用的,我们怎么好意思吃。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您若是执意要杀鸡,我们现在就走。”
夏唐二人也作势站了起来。
金水仙朝他们投去感激的一眼,但心里又怕他们真就这么走了,就不能听到小弟的那些趣事了。
金刘氏看着他们,突然猛烈地咳嗽起来。
金水仙赶紧跑过去,轻轻拍抚母亲的脊背,嘴里不停询问着她是否好过一些了,但金刘氏却是一言不发。
“伯母,其实我们之前在山里抓到了一只野鸡,中午吃野鸡就可以了。午饭由我来做,看我给你们露一手。”李贺杰捋了捋袖子,又对边上夏唐二人低语了几句。
“你们是客人,怎么好意思让你下厨。水仙,不要怠慢了客人。”
“水仙姐,你照顾伯母,午饭交给我就成了。”李贺杰对着母女俩真诚的一笑,“我最拿的出手的就是烧饭做菜,金师兄也很喜欢吃我做的东西。”
母女俩终于被说动了,同时也有些期待起他的手艺来。
“水仙姐,厨房在哪边?”
“在后院,我带你去吧。”
“不用了,你陪着伯母。少逸他略通医术,正好可以给伯母查看一下病情,但有些事可能还是要问你才清楚的。”
“那我就真不带你过去了。厨房里的菜是今早摘来的,我都洗干净了。”金水仙难得的露出一丝笑容,显得年轻了不少,眉眼间依稀能够找到与金一鸣相似的地方。
听唐少逸竟然会医术,她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激动起来,但是金刘氏的眼神却依旧黯然。
在金刘氏眼里,唐少逸太过年轻了,她的病连镇上的老郎中看了都直摇脑袋,更何况这几个跟自家儿子差不多年纪的娃娃。不过金水仙却不这么认为,但凡有能将母亲的病治好的可能,她都不会放弃。
村子地处偏僻,镇上的郎中医术其实并没有多么高明,但是诊金极其高昂;偶尔经过的游方郎中却是因为村子实在难找,从不会进村来的。所以他们这些穷苦人家,家里面一旦有人生病,要么拖着等病自己好,要么就只有等死了,几乎没有什么盼头。
…………
李贺杰绕到后院,看着简陋的厨房,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地方说是厨房,实在有些勉强了,不过是靠在屋子后墙上搭出来的一个小台子,上面是一口大锅,下面是生火的,有点类似土灶。
台面上放着的蔬菜倒是水灵灵的,但那锅勺都是使用了太久已经破损了的。
至于野鸡,他自然是胡诌出来的,但凭他如今的身手,抓一只野鸡并不用费他多少力气。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他便提着一只肥硕的野鸡从山林里回到了后院,而且野鸡已经退了毛,除去了内脏,里外用山泉洗了个干净。
他先生火煮上了饭,趁着煮饭的空当,又将野鸡进行了粗略的腌制,但是酱油、黄酒、盐巴、丁香、玉果末、十三香等调料香料一样都不少。
等饭煮熟,从储物袋中取了些虾仁、火腿等辅料,与台面上的葱姜、香菇合在一起爆炒后出锅,盛到碟中放凉。
此时,野鸡已经腌制得差不多了,他用巧劲在不伤及鸡皮的情况下把野鸡的翅骨、腿骨、颈骨震碎,而后又从储物袋中取出一大张荷叶,将整只鸡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包好后,又在荷叶外面均匀地涂上了一层湿泥,这才终于完成了前期工作。
接下来就要简单轻松得多了,他直接将涂了泥的野鸡放入烧得正旺的灶洞之中,便不再多顾,管自己做起炒菜来。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医者有仁心
夏晟睿的鼻子灵光的很,闻到后院中香气传来,就知道李贺杰大功告成了,自告奋勇地跑去后院帮大厨端菜。
李贺杰让他把几个炒菜端走后,才慢悠悠地去灶洞把那团被烤的又干又硬的泥巴给弄了出来,放出神识穿过泥壳往里一查探,满意地点了点头。
拿着泥团回到屋里,唐少逸已经帮金刘氏看完了病,正在沉思着如何应对。
而屋中此时又多出了一人,是个中年男子。刚毅的脸上满是岁月侵蚀的痕迹,曾经挺拔的腰杆已被生活的负担压弯,相貌与金一鸣七成相似,李贺杰不用猜也能想到这位就是金一鸣的父亲金正了。
金正每日起早去山上砍柴采药,到正午回来吃个饭,然后下午再出去,日复一日的两点一线式的生活让人感到枯燥疲累。今日家里来了客人,让他有些意外,但最意外的还是听到了儿子的消息,连带着背脊都挺直了不少。
“伯父好。”李贺杰给人打了招呼,把泥团往饭桌中央一放,发出一声闷响。
一屋子人除了李贺杰,现在全把目光集中在了正冒着热气的泥团之上,各自猜测着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夏晟睿和唐少逸都吃出经验来了,在十方崖上的时候,李贺杰偶尔也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他俩直接把神识浸入到泥团里面,面上立刻现出了然之色,但是这样做往往也会少了许多期待中的乐趣。
金水仙之前听李贺杰说抓了野鸡,但这一桌子的菜里头并未见到野鸡的影子,不禁猜测野鸡是不是在这泥团里面,毕竟看泥团的大小,跟一只鸡的大小也相差不了多少。然而这样的做法她却是闻所未闻的,也不知道做出来的鸡好不好吃。
“这是煨鸡,俗称叫花鸡。”李贺杰提起菜刀,用刀背往泥团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
他这一刀下去,泥壳上立刻出现了一条裂缝。裂缝渐渐扩大蔓延,露出里面青绿色的荷叶。鸡肉香混合着清新的荷叶香气,争先恐后地从裂缝中跑出来,霎时间充盈了整个屋子。
屋子里一时间鼻子的抽气声此起彼伏,似要将这满屋的香气都吸入到身体里去。而随着整个泥壳的碎裂,香气也愈加的浓郁起来。
夏晟睿自觉地帮忙把桌上的碎泥块清理干净,还不忘拿起泥块嗅了嗅,露出一副迷醉的表情。
其实类似于叫花鸡的做法,有一道菜叫做“炮豚”,是李贺杰在大齐皇宫中见到的。炮豚就是用粘土把乳猪包裹起,加以烧烤,然后再进一步加工而成的菜,与叫花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只不过炮豚更加费时费力,若不是选用乳猪的话,一个人可能还忙不过来,一般是富贵人家才吃得起这道菜的。李贺杰九岁那年就帮忙做过一次炮豚,累得够呛,他相信夏晟睿当时一定是有吃到的。
话又说回来,李贺杰现在的身手完全可以独立完成炮豚的制作,就是让他把几百斤的肥猪当哑铃举也不是问题,但他还是更倾向于做叫花鸡这类平民化的食物。而且若是在野外,取材便利才是第一要紧的,不管是野鸡还是野兔,都比野猪要容易搞定得多。
李贺杰挑动手指,把荷叶剥开,伴着一阵更加浓厚的香味,被煨至棕红色的野鸡终于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鸡身油润光亮,安静地趴伏在同样油亮的荷叶之上,热气缭绕之间,又似要展翅飞去,让人视之垂涎欲滴。
“大家快别愣着,赶紧坐下来吃吧。冷了味道就不好了。”
几人回过神,纷纷落座。四方小桌本就不大,现在就更显得小了。座位也是不够的,金水仙和金正父女俩坚持不肯就做,要把位子让给客人。
这样一来他们几个做客人的反倒不好意思了,最后三人把两张凳子并在一起合坐,总算是让出了一张凳子给金正。
坐定之后,唐少逸摸出一把匕首就要去切鸡,却被李贺杰制止了。
“叫花鸡要直接拿手掰着吃味道才好。”李贺杰说着,掰下一只鸡翅递给夏晟睿。
夏晟睿接过就啃,也不管李贺杰的爪子干不干净,当然,如果这鸡翅是唐少逸递过来的,他肯定会嫌脏的。
大家看他大快朵颐的样子,忍不住也动起手来,一个个都把双手弄得油腻腻的。
金水仙掰下一只鸡大腿放到金刘氏碗中,自己却拧下了没什么肉的鸡头。
金正撕下一块鸡胸脯塞进嘴中,突然发出“啊”的一声大叫,但随即又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爹,怎么了?”金水仙抓着鸡头,一脸紧张的问道。
金正快速嚼了几下,把鸡肉咽下,尴尬地笑道:“没什么。是这鸡实在太好吃了。”
夏晟睿看着李贺杰给自己也掰了一只鸡翅,笑着撞了撞他,“你看咱俩这算不算比翼双飞?”
李贺杰丢了枚卫生眼给他,折下鸡尖喂给了蛋炒饭。
蛋炒饭连鸡骨头也一块儿吃了,咬得嘎吱嘎吱作响,似在嘲笑某个拿热脸贴冷屁股的人。
唐少逸收好匕首,对李贺杰玩笑道:“大厨你偏心,怎么不给我也弄块鸡肉?”
“呿,自己动手,我可不伺候你。你又不像某人笨手笨脚的。”
唐少逸笑笑,撕了些鸡肉,放到李贺杰碗里,看着蛋炒饭道:“别光顾着喂这没用的家伙,你自己也吃点。”
蛋炒饭至今为止,除了比较通人性之外,就没有表现出什么天赋特长。不过夏晟睿听了却是唐少逸在含沙射影,不禁有点气闷,也站起来撕了些鸡肉放到李贺杰碗里。不过他什么话也没说,又管自己闷头吃了起来。
李贺杰看着自己碗中堆得小山高的鸡肉,有些不好意思,“伯父伯母,水仙姐,你们赶紧吃,不然就全进我们肚子了。”
金正哈哈一笑,“你们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多吃点是应该的,我们年纪大了,反而吃不下多少东西。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老觉得饿,一只鸡可能还不够我垫肚子的。哈哈。”
金水仙看着父亲爽朗的笑容,也抿嘴笑了起来。她不知多久没见父亲如此开怀的笑容了,心里就好像尝到鸡肉的舌头一般,感到畅快。
叫花鸡肉质酥嫩,鸡汁鲜美,油而不腻。因为用的是野鸡,所以鸡肉更结实筋道一些。
金刘氏近年来牙齿松脱,吃东西多有不便,但好在鸡腿肉质本就要松软好咬很多,所以就连她也是吃得津津有味。
活了大半辈子,金刘氏自问还没有吃过像今天叫花鸡这般美味的食物,不禁对坐在对面的李贺杰高看了几分。
上的厅堂下得厨房,若是个女子该有多好,金刘氏妇人心态,又开始担心起儿子的因缘来。想到李贺杰是个男的就觉得有些可惜,然后又朝着女儿忘了一眼,终究还是叹了口气,暗自摇了摇头。
…………
吃罢午饭,又聊了些关于金一鸣的趣事,唐少逸把话题带到了金刘氏的病上。
“伯母的病是五年前起来的吧。”唐少逸道。
金水仙难掩脸上诧异,点头道:“五年前我娘在地里干活,当时他应该是在锄地,突然就晕过去了。我娘之前身体一直很好,但是从此之后身体就一年比一年差,一日弱过一日了。”
“其实伯母并没有生病。”唐少逸此言无异于抛出了一枚五雷符。
“怎么可能!没病我娘怎么会这副样子!你刚刚不是还说我娘是丧气之症么!”
唐少逸依旧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方才我的确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现在想了想,却不是这么回事。伯母五脏六腑俱完好无损,但生气微薄,我再三思量,觉得伯母的生气应该是被压制了,而不是在逐渐丧失了。”
这些东西金水仙和金正都听不懂,但他们却想到了另一种可能,“莫不是中邪了?”
唐少逸摇摇头,“的确像是中邪,但绝对不是中邪。”
李贺杰干脆走过去亲自替金刘氏进行了把脉,但很快他的面色就变得古怪起来。金刘氏的病的确如唐少逸说的那般,棘手得很。
“这样吧,我给伯母开一副药。”人的生气乃是先天之气,但后天补足也是有办法的。
因为金家三口不识字,唐少逸斟酌了一下,缓缓报出了几样药草的名字以及它们所需要的分量,让金水仙记下。
李贺杰听他报出的药名,心中一番合计,突然插口道:“不若把人参这一味换做大枣和百合,用量为人参三倍。”
“为何?”唐少逸有些不解,“改用别的效果可能就弱了。”
“伯母年纪大了,不受大补,换做大枣和百合,则药性相对温和一些。何况普通人家的条件,也吃不起人参,就算金师兄托我们带来了不少银钱,但也经不起如此消耗。”李贺杰沉吟道。
“如此倒是我欠考虑了。”唐少逸向着他淡淡一笑,赞扬道:“医者仁心,你这样改正合适。你如今的医术,只怕已经在我之上了。”
医者不能仅考虑用药,还应考虑到其他方方面面。李贺杰也笑了笑,现在想起来,当初在宫中的几年,申紫莹还真的教给他不少东西。
黑白谁能用入玄,莫将绝艺向人夸
金刘氏生气受制,躯体衰败,端的是蹊跷无比。
李贺杰一行三人告别了金家老小,又去五年前金刘氏晕倒的那块菜地去查探了一番,只是什么也没有查到。
或许是他们修为不够,即使查了也查不出什么。
是夜在铜铃镇一家客栈歇过,次日赶早骑了马向着蓬莱山庄方向绝尘而去。
…………
算算日子,离武林大会召开尚有一个月,但蓬莱山庄地处偏远,李贺杰不得不放弃原先一路游山玩水的打算,换作一路快马加鞭,好在不需日夜兼程。
途径黄屋山,突遇天色骤变,墨云翻滚,长风呼啸,林木震响,将白昼映得有如黑夜一般,宣示着一场大暴雨即将到来。
这一路上三人也碰到过几次下雨,但均不似这次这般毫无征兆,让人避无可避。
眨眼的功夫,豆大的雨珠密密麻麻地落了下来,掉到地上噼里啪啦响成一片,砸得人面上生疼。
雨势越来越急,越下越猛,山间、道上浮起一层白蒙蒙的水汽,叫人难以辨视方向。
李贺杰极目远眺,发现这雨云范围极广,就是全力奔驰,一时半会儿也是跑不出去的。“看这样子倒像是有妖精在渡劫。”
唐少逸勒住马缰,朝着黄屋山深处凝望了一眼,“的确是有妖精在渡劫,应该是化形雷劫。”
彷佛是为了印证唐少逸的猜测一般,一道手臂粗的银色闪电直直从高空落下,伴随着振聋发聩的雷声,把三人坐下的青骢马惊得嘶鸣不已。
“怪不得这场雷雨来得毫无征兆,好像是凭空出现的一般。不过我们只是路过都能碰上化形雷劫,也不知道是运气太好了还是太差了。”夏晟睿夹紧双腿,轻轻拍了拍坐骑,将受惊的马儿安抚下来。
唐少逸:“这也是难得的机缘,我们不若等此雷劫过去了再说。”
妖族寿命远远长过他们人族,但是相应的,人族的身体构造更加适合修炼,所以妖族在达到了一定修为之后才会不惜生命危险招来化形雷劫,若是侥幸能够化作人形,以后的修炼便能用一日千里来形容了。
只不过化形雷劫威力异常强大,稍有闪失便是灰飞烟灭的下场,虽说渡劫成功的妖精古往今来不在少数,但就此陨落的更是不计其数。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妖族分支种族极多,不同的妖精自身天赋自然不同,修为也有高下,但并不是说修为越高天赋越强大,渡过化形雷劫的可能性就越大。上天是公平的,根据情况的不同,化形雷劫的威力甚至种类都会做出改变。
今日三人恰巧碰到的这种银色天雷在化形雷劫中威力算是小的,故而可以推测出正在渡劫的妖修本身能力并不是太高。尽管如此,达到化形条件的妖修也不是他们目前能够撼动的。
唐少逸话里的意思很明确,等待雷劫散去,若是那位妖修渡劫失败,他们就有便宜捡了,若是成功了,那就继续赶路。
李贺杰思量了一下,觉得没有问题,一夹马腹,率先向着山林里奔去,又回过头来喊道:“先找个避雨的地方!”
不说妖修渡劫之时,无暇他顾。他们现在身处黄屋山的外围,而雷劫却在此山深处,离他们尚有二十多里的距离,不出意外是不会惊动到那位妖修的。所以李贺杰才会这般的有恃无恐。
夏晟睿和唐少逸看了他的背影一眼,同是一抖缰绳,赶忙追了上去。
…………
这么大一座山,总有几间破庙或者古刹,不过他们一间屋子也没找到,而是找到了一个天然形成的山洞,他们会发现这个山洞还是因为山洞里透出的火光。
山洞外面掩盖着层层叠叠的青岩藤,李贺杰一马当先拨开藤蔓,进了山洞。
唐少逸走在最后,把三人的马分别在洞外的古木上才走进去。
山洞大倒是挺大的,就是不够深,里面篝火燃得正旺,边上坐着一人,一袭束身黑衣,是背对着洞口坐的,腰背挺拔,隐隐给人以一股压迫感。
不过最醒目的还是他背上的那一口三尺长剑,剑鞘纹饰古朴,剑柄缠丝露在肩头耳畔,只要反手一抓便能拔出剑来砍人。
“不好意思,打扰了。这位壮士可否容我等一同在这山洞中躲雨?”李贺杰好言问道,心中猜测此人多半是一名剑客。
剑客纹丝不动,恍若未闻。
李贺杰见他低着脑袋,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不禁好奇地走到了剑客身边。,他倒不怕剑客突然给他一剑,一来对自己的身手有着自信,二来剑客体内半点灵力都没有,只是个内力相对深厚的练武之人罢了。
剑客感到有人走到自己身边,但并未从来人身上感到恶意,也就没有动手,只是抬头瞥了李贺杰一眼。
他这一眼也足够他看清他想看的一切了。见李贺杰气息内敛到极致,就知道李贺杰武功不弱,又注意到李贺杰衣服上滴水未沾,他心中还是不免稍稍惊讶了一下。
与此同时,李贺杰也看清了剑客的面容,见他鼻梁高挺,眉目清隽,二十一二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就是一柄未出鞘的宝剑。
剑客的身前是一块制作精巧的折叠式榧木棋盘,上面黑白两色棋子犬牙交错,互成犄角。剑客原来是在独自下棋,倒是挺懂得会自娱自乐的。
棋面上的明显是一道死活题,说得好听点也就是珍珑棋局,而这一题李贺杰在前世的时候正好见过,算是比较高难度的一道题了,名叫“樊哙入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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