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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诸天万界-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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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看什么天书。
散散步,走走路,才是合适选择。
慢悠悠南下,渐渐到了一座城,陆云目光望去,上面写着两个大字:“涿县”!
“似乎有些熟悉!”
陆云皱眉,想了想,随即恍然大悟。
桃园三结义的故事,不便是自涿县开始么?
刘备,关羽,张飞,于涿县结义,开启了战战兢兢打拼蜀国的奋斗史。
“这个阶段,应该没结义吧。”陆云想了想,决定横插一手。
若是能够拉拢收服了张飞,对未来的事有着极大好处。
至少,未来黄巾军造反时,与黄巾军大战的,少了一位强横对手。
而黄巾一方,可能多了一位大将……
至于刘备,陆云没什么想法。
以汉室皇族宗亲自居,刘备岂能被拉拢?
何况,这也是一位世之枭雄,不甘居于他人之下。
没有拉拢的意义。
至于关二爷,纵然现在拜了把子,未来若是听到陆云与黄巾军混,怕是立刻翻脸,来个割袍断义,随即扬长而去。
也没有什么拉拢意义。
唯有张飞这样的人,有拉拢的价值。
陆云想着这些事,到了一处酒肆坐下。
古时有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他如今在酒肆之地,等张飞出现。
张飞嗜酒如命,这是陆云知道的。
就算是放眼整个汉末三国,那也是数一数二。
在酒肆里等待着,他总会来。
当然,这也需要一定的运气。
运气好,不一会,便来了。
运气不好,等几天才来。
因为,这是张飞家自己开的酒肆。
他总要来看看的。
陆云的运气,向来不错。除了遇到大汉准国师的时候……
他坐在酒肆里不到半个时辰,耳边便传来一声咆哮声:“来三碗好酒!”
人未至,声先到。
声若巨雷,势如奔马。
一个大汉大踏步进入酒肆之中。
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
除了张飞张翼德又会是谁?
陆云看着张飞,目光微微眯起。
这应该是他在三国位面见到的第一个武将。
张飞的力量,在他的感知中很是强大,远远超过了一般人。
却没有他想象中的强大。
他如今若是动手,可瞬间杀死张飞。
这似乎不符合逻辑。
这个世界的武将,不应该这么弱,究竟是凭借什么与道士厮杀的?
莫非是军阵,还是其他?
陆云经历过大宋时代的军阵,千军万马看似很厉害,却没有什么用。
他一个人站立九霄云外,一人可灭一大军!
却不知这个世界,军阵又如何?
……
张飞喝酒的时候,心里突兀生起了一股凉气。
似乎有极为恐怖的存在,能够一瞬间要了他的命!
随即,这种感觉,消失无踪。
太奇怪了。
就算是上一次遇到了一头极难杀死的白虎,也没有给他这样的感觉。
他看向了一位道人。
在他的地盘,其他人都是常客,不熟悉的只有这一位道人。
“这位朋友,是从外地来?”张飞提着一壶酒,坐到陆云身前。
“听说这里的酒不错,慕名而来,结果……”
“结果怎样?”
“太让我失望了!”
“大胆……”
张飞正要怒喝,突然说不出话来。
因为他的面前多了一壶酒。
酒中圣品。
红尘天道酒。
翠玄真人石泰游历人间之时所酿。
其中有红尘的纷纷,有追寻天道的高远。
两两混合,让人迷醉。
一口酒液下肚,心灵和魂魄都在红尘和追求天道之中来回穿梭。
这酒是悟道的酒,是享受的酒。
喝一口,再喝其他酒便索然无味。
相比于汉末的酿酒技术,一个是三十三天外,一个是九幽地下。
其中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闻一口,都让人迷醉。
放眼近两千年前的汉末,对于张飞来说,那就是琼浆玉液。
“好酒!好酒!真是不虚此行!”张飞不顾形象抢过这壶酒,恨不得一口把它喝下去,又强忍住,问陆云道:“此酒,价千金!老张买了!”
一酒千金来买……
不愧是嗜酒如命的张翼德!
陆云摆了摆手,笑道:“看你也是位豪杰,这瓶酒就送给你,交你这位朋友,如何!”
张飞一愣,随即大喜:“从今日起,你便是我兄弟!”
第八十章 三本书
一壶酒,一个兄弟。
这样的事,若是放在现代,未免有些匪夷所思,但在大汉发生了。
当红尘天道酒出现在张飞面前,张飞便知道面前的道人并不图他什么。
这一壶酒,价值千金。
就这么送出去,一点也不心疼,显然是真豪杰,真性情。
而他张飞,最喜欢结交天下英雄豪杰。
“我张飞世居涿郡,颇有庄田,卖酒屠猪,专好结交天下豪杰,从未见过兄长这般豪爽之人,如若不弃,你我二人祭告天地,结为兄弟!”
结交么?
陆云许久不与人结交了。
他在大宋时,接触颇多的,除了自己的师门,便是自己的手下。
如林冲,卢俊义等人,虽然与他亲近,却也小心谨慎,保持着距离。
至于师兄石泰,虽然道他一声“师弟”,但一心追求天道高远,对红尘里的感情并不放在心上。
另一位师兄程颖就不用多说了,道不同,被他坏了性命。
说来,他还不曾有什么兄弟。
现在么,张飞与他结拜,那便拜了吧。
总归不是什么坏事。
不是坏事的事,可以做。
而且,与张飞结拜,倒也不失他的身份。
虽然,他的国师身份已经没了……
“好!”陆云点了点头。
“如此甚好,兄长不妨到我庄上,明日你我就于庄后的桃园中,祭告天地,结为兄弟,生死与共!”
张飞手捧红尘天道酒,见陆云答应了他,激动莫名,手舞足蹈。
“还是个孩子啊……”陆云心里一笑。
张飞今年的年龄并不大,只是长的比较五大三粗,让人忽视了他的真实年龄。
依陆云的目光来看,也就二十来岁。
放在现代,也就是刚上大学的大学生。
当然古人比较早熟,不能这么算。
但与活了两世的陆云来比,他还真是小孩子。
虽然,陆云长得更像小孩。
他自修炼有成,便驻颜不改,容貌不随时光而变化,如今依旧是二十岁的模样。
往后也将是这个样子。
便如张天师,实在是道门中的惊世奇才,不过八岁,已修炼大成,驻颜有术。
从此,他便是牧童模样……
陆云心里想着这些琐碎事,随张飞来到了他的庄上。
果然是“颇有家资”。
看这也不知几进几出的庄子就知道了。
能够在这个年代,有这样的资产,张飞也算是一方豪强。
卖酒杀猪。
桃园张庄。
小日子倒也过得自在。
原著里,如果没有刘备,恐怕可以逍遥半辈子,过着富一代的生活。
不过乱世将至,有资产却不能保住资产的人也多了去了。
张飞卖庄散尽家财打拼天下,倒也不失好选择。
从一届小贵族官至车骑将军,封西乡侯,地位翻了一番。
至于最后的马革裹尸,又算什么?
人总是要死的。
除却道家以长生为目标,其余诸派,并不怎么怕死。
兵家向来讲大丈夫当浴血沙场,马革裹尸而还!
这是他们的理想。
……
“翼德,初次到庄,这些东西就作为礼物送与翼德了!”
一番好生招待后,陆云从袖中取出了三本书,伸手一点,落到了张飞面前。
“兄长何必如此见外,既然来到我庄,便是我客,客人,哪有……”
张飞突然有些口干舌燥。
他的话,说不下去了。
因为他的面前多了三本书。
三本兵家的书。
孙子兵法。
六韬。
尉缭子。
这一刻,张飞的心动了。
他的心,没办法不心动。
实在是这三本书的意义太大。
那是书,不是金银!
他虽然颇有家资,但这不意味着他颇有藏书。
有钱,与有书不是一个概念。
钱多的,不一定有钱。钱多,也不一定能买来书。
钱多的,不一定是世家大族,还可能是暴发户。
他张飞不是暴发户,但祖传的藏书,也只有几本。
他几乎看了几十遍,几百遍。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所以,他的画术惊人,他的草书惊人。
因为,他家有的书,本就是教画画与练字用的。
有用,却没大用。
但也是他家的传家宝。
要传给后人的。
张家存在一天,这些书便不能丢!
那是命根子!
如今,张飞却见到了传闻之中兵家的巨著,怎能不叫他心喜,怎能不叫他喜出望外,又如何叫他拒绝?
三本书在,张飞难以拒绝。
“兄长,这实在是……”
张飞犹豫了很久,还是想拒绝。
实在是太珍贵了,他反而不敢收。
这等的恩情,就算是他散尽家财,也难以偿还!
“翼德何必如此,书么,不就是让人读的,翼德若是有所成就,未来做个大将军,那时候,我也很荣幸!”陆云摆手笑道,执意将三本书给了张飞。
他什么都缺,唯独不缺书籍。
他一个人,就是一个时代。
他一个人,就是文明的象征。
身为前大宋国师,前天机阁之主,大宋九成的书籍都被陆云收集到了道宫之中。
陆云又有念力在身,过目不忘。
于是,他胸藏数万卷书。
大宋一个时代,所有的文化精粹,都被陆云所掌握。
诸子百家,三教九流,他无所不知。
纵然是大汉所有大儒加起来,也没有陆云知道的多。
当然,诸子百家随着时代所湮灭的精粹,陆云还是不知。
但,这已经够了。
从某一方面来讲,张角称陆云为“天降圣人”,倒也不为过。
陆云知道的太多了。
他本身,就是文化文明的代表。
若如孔圣人一般传播文化,陆云便成了陆圣人。
至于如今世家大族所掌握的诸子百家思想,又何惧哉?
就算是所有的世家大族都被黄巾杀没了,有陆云在,文明还是照旧。
不用担心文化失传。
不过,那时的三国便成了另一个大宋。
陆云还不想这么做。
他想看看不同的变化。
诸子百家文化传承中被时光湮灭的精华,才让陆云有些兴趣。
“今日兄长赠我藏书,飞无以为报,他日必为兄长前驱,不离不弃!”
另一边,张飞慎重承诺道。
这样的恩情,难以报答。
那么,只好承诺了!
男儿重承诺。
一诺万金。
“二弟!”
陆云看着张飞一脸慎重的模样,有些感慨。
这是一个重信的时代。
这也是一个文化贫瘠的时代。
三本书,放到未来,是满大街的东西,小孩子都懒得看。
放到三国年间,却是无价之宝。
三本书,得到了张飞的承诺,得到了张飞的效忠。
“大哥!”
“二弟!”
“大哥!”
“……”
第八十一章 桃园结义
大哥。
二弟。
大哥……
二弟……
叫着叫着,交情自然就出来了。
第二日,陆云便与张飞在桃园结义。
桃园三结义的故事成了桃园二结义。
故事的主人公也由刘备,张飞,关羽变成了陆云,张飞。
张飞早已命人备下乌牛白马祭礼等项,两人焚香而拜,誓约:
“陆云、张飞虽为异性,既结为兄弟,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若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誓毕,陆云年长为兄,张飞为弟。
“大哥!”张飞叫的顺口。
“二弟。”陆云微微一笑。
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一代武将,从此便成了他的二弟。
张三弟成了张二弟。
他的命运也当随之而变。
结拜完毕,二人的感情更深一步。
命运,正是如此奇妙。
张飞抱着一壶红尘天道酒,小心吞了一口,啧啧称赞两声,一脸的享受。又看向陆云,问道:“大哥,不知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陆云思量片刻,笑道:“你我兄弟相遇,自然要做一些大事。”
“大哥说什么,我便做什么。”张飞大咧咧道:“只是如今朝廷昏庸无道,就算大哥有真才实学,想做什么大事,怕也无门啊!”
“可有卖官鬻爵?”陆云问道。
“嘿嘿,现在这个年代,买官已经成了一种风气,听京师的人说,宫里的皇帝自己做着卖官鬻爵的买卖,明码标价!”张飞不屑一顾道,显然对当今的时局鄙视不已。
“那我们也去买官!”陆云微微沉吟,便定下了心思。
“大哥,你……”张飞一愣,似乎很是吃惊。
自家的大哥,居然也要做卖官鬻爵的勾当?
“二弟且听我说。”陆云挥挥手,问张飞道。“你看涿县的民生如何?”
“那还用说!”张飞闷声闷气道。“不算太差,也绝说不上好!”
他也算是当地的一方豪强。这涿县的事,他知道的很清楚。
大多数的人,只能勉强维持生活。
至于在他这儿喝酒吃肉的,也就是那几个常客。
他也算是幸运,生在了一个富裕的家里,既能够喝酒吃肉,又能听听小曲,小日子过得挺好。
“我若得了涿县之令,可能改善民生?”陆云接着问道。
“大哥学究天人,治理一县自然不在话下。”
张飞毫不犹豫道。
他这位大哥,知道的太多了……
“我若得了幽州牧之职,可能改善一州民生?”
陆云又问。
“以大哥的学识,当然能!”
张飞依旧是毫无犹豫。
“既然如此,我如今上进无门,便以重金买一州太守之职,善待一方百姓,可是好事?”
“这,应当是吧!”
张飞微微有些犹豫,挠了挠头,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却没有发觉。
“那就对了!我买官是为了天下百姓,有何不可?”
张飞听的目瞪口呆,喃喃自语:“难道皇帝卖官,也是好的?”
陆云含笑不语。
皇帝卖官,自然不好。
一则卖官鬻爵,往往代表着吏治腐败到了极点,朝廷没有了制度可讲。
二则能够买官的,除了陆云自己,可从来没想过是为百姓买官。
花大价钱买一个官,若不能连本带利从百姓那里收回来,岂不是亏本了?
大多数人的买官,是为了更深的剥削,又使矛盾越发激化。
公然卖官鬻爵,便意味着这个朝廷差不多快出头了。
当然,陆云并不在乎这些。
他买官,是要一个明面上的身份,为将来做打算。
至于钱财这样的东西,他从来不放在心上。
他向来不缺钱。
不仅陆云不缺钱,张飞也不缺钱。
思想没有转过弯的张飞,想了想,闷声闷气道:“既然大哥要买官,我也无话可说,我愿意资助大哥三千金!”
“翼德有心了。”陆云内心里又感叹了几声。
张老弟果然有钱。
陆云自己有钱,是因为他曾经是大宋的国师,整个大宋的钱,只要他想要,都可以是他的。
他有一个大宋位面做支持。
张飞却一口资助三千金。
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放到汉末年代,估计能买三四千亩田,养活几千带甲军士,养活几万人家!
而张飞张家,放到大汉诸多士族之中,姑且也只是一个小士族!
那些著名的大士族,土地无数,单单家仆都是数以万计。
其中为最者,如门生故吏遍布的袁家,形成一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掌控的力量更是不弱于皇帝。
“二弟的三千金不必用在买官上,为兄自有来主意!”陆云笑了笑,见张飞要说话,继续说道:“二弟可知这涿县有空余的农田,我们全买了。”
“大哥买地干什么,莫非要在涿郡安家?”张飞面色一喜。
“算是吧!”
“如此甚好!我这就去联系!”张飞哈哈一笑,匆匆出门了。
“火急火燎的二弟!”陆云哑然失笑。
张飞既然出去了,陆云索性看起天书来。
上一次他什么都没看懂,不知道这一次又将如何。
挥挥手,面前的一株桃树裂开,按着陆云的心意被切割成一把椅子。
随即,陆云坐在桃木所造的新椅子上,慢悠悠看起了天书。
同样是看天书,心情迥然不同。
上一次连续见了大汉准国师与张角,心神难免有些疲惫,再看深奥无穷的天书,越发的疲惫。
这一次,没有大汉的准国师,也没有给人压力极大的大贤良师,心情自然轻松。
又有清风吹来,桃花芳香,叫人心旷神怡。
陆云看着第一幅图,渐渐看出了一些名堂。
他想了想,心神微动,一指指出。
一朵火焰自指尖升起。
它在空中燃烧着,柔柔弱弱,只有一簇,像一个娇滴滴害羞的小姑娘。
比之以往陆云所召唤的滚滚大火,实在是小了很多。
但陆云的目光渐渐亮了。
越发的透亮。
目光几乎凝成了实质。
这一簇火的威能,比滚滚大火还要恐怖。
它已不是了凡火。
一簇,也可致人死命!
便在此时,张飞匆匆而来。
人未至,声先到。
“大哥,我得良田三千五百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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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三昧
一日之内,得良田三千五百亩。
有钱就是任性。
陆云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地主。
这就是顺心意。
与大贤良师交好,并不意味着陆云自己也得是穷苦大众。
如今,他家有良田数千亩,手下佃户几千人。
“大哥,随我去看看你的土地!”张飞做成了这件事,拍着胸脯,豪气万千。
似乎能帮陆云做成事,是他的荣幸。
“好!”陆云点了点头,与张飞一道出了张庄。
他购得的三千五百亩田,位于城西外三十里处。两人乘坐马车,用了小半个时辰,才赶到这里。
不得不说,这里的路,实在是不堪,虽然,汉末的风景的确不错。
原生态的世界。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陆云轻吟,看向属于自己的土地。
一亩土地,就是六百多平方米。三千多亩,就是两百多万平方米!
远远看去,一望无际。
此时正是春时,广阔土地之上,有着一个个耕种的佃户,挥洒汗水。远远看去,是一个个黑点。
这些佃户本属于上一任主人的财产,负责给主人种地,如今随着土地归属的变化归于陆云。
人当做牲口卖,而且是不要钱似的白送,也就是末代汉朝如此。而这些佃户能够帮主人种地,有口饭吃,比那些饿死的流民,已经好上太多。
陆云突然有些理解张角的想法。
若是无天书,张角的命运,恐怕与这些人差不多。
难怪他会有救这些人的想法。
“敢问尊驾可是这片田地的主人!”陆云走至田中,迎面走来一个六旬老者,恭声问道。
“我大哥正是!”张飞刚从自家大哥说的哲理话中反应过来,便听见老者的话,出声言道。“还不见过你们的新主人?”
“见过主人!”
周围哗啦啦跪倒一片,就算是六旬的老者,也跪了下来。
面前的年轻人是他们的主人,他们哪有不拜的道理。
就算是他们的性命,也是主人的。主人打死他们,按照律法,也没有罪……
“起来吧!”陆云眉头微皱,微微抬手,便有一股柔力将众人扶起。“往后不用行跪拜礼了,我不喜欢。”
他做了大宋的国师多年,也没怎么拜过徽宗皇帝。纵然朝廷大臣弹劾,他也不理会。
他不喜欢跪别人,也不喜欢别人跪他。
“大哥,你居然会武功!”张飞突然双眼放光,幽幽看着陆云,似乎恨不得现在就动手比划比划。
刚才自家大哥一挥手,众人就起来了……
大哥不愧是大哥。
不仅博学多才,也有武力在身!
君不见这些佃户已经把大哥当神仙看待了!
“一点小意思!如果你想比划的话,往后会有机会的,不过,现在有更重要的事!”陆云神识扫向众人,淡然出声。“二弟,召集佃户中的青壮,由你来训练!一个将军,没有了士兵,不堪一击!”
“那这些田地怎么办?”
“流民那么多,怕什么,我们不差钱。”陆云呵呵一笑。
“那倒也是!”张飞挠了挠头,一脸喜意。“大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离开了军队的大将很容易被杀死。
他也当好好训练士卒,做出一番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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