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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娑行-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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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罔山是八荒大陆里一个独特的所在,高山流水白云间,洞奇石灵峰峦险。课书里记载,此地的灵兽精怪民风彪悍,豪迈不羁且兼能掐会打。直观一点说,当地最负盛名的土特产,就是土匪。
  身无长物如我,原不必担心被打劫,实在要躲不过,大不了哭出捧泪珠子奉上也能将就应付一阵。但身上负着的这张“桐峰紫瑟”非同凡品,万一惹来觊觎麻烦就大了。以我这点微末道行,哪来的本事直捣海夜叉老巢,要救出大垂全指望它,万万不能有所闪失。事成之后,也需得再寻个机会把琴和马都还回东海。
  不管那些海誓山盟假得有多难堪多羞辱,他毕竟是替我抵挡了赤焰天劫的那个人。敖临渊并不欠我什么,我也不想亏欠他。来日大局落定分道扬镳,各自两清就好。
  眼泪遇了晚风便凝住,断断续续砸落在手背上,疼得我醒过神来,禁不住懊恼,好好蹲在树根底下刨蘑菇,又去胡思乱想这些没用的作甚,平白自寻烦忧。
  有气无力扒拉出半兜子草菇,犹豫了一瞬,还是把泪珠儿一颗颗重新捡起塞回袖子里。
  龙最喜欢亮闪闪的东西。他喜欢的,我都忍不住习惯性地搜集起来放在身旁。可是又有什么用呢,美艳温柔的东海鲛女一样能对月泣珠。只不过他喜欢的,不是我罢了。情缘错落,终究不能勉强。这和能不能迎风洒泪哭出明珠,没有任何关系。
  正满怀愁闷要往溪边走去,身旁斜坡上的草丛无风自动,一抹白色倏忽掠过,接着又是一道褐黄的影子紧随不放。
  “你老跟着我做什么?!我们霜狼氏是高贵的狼族,从不与狈类为伍,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否则叫我爹打折你四条小短腿,信不信?”
  清脆的嗔怒在静夜里听得我心头突突一跳,倒不是畏惧传闻中脾性傲烈如火的星罔霜狼,只纳罕究竟命犯着什么太岁,走哪儿都能撞上干柴烈火在夜半私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运气?通俗的解释是,出门没看皇历。
  这下子走也不能走,留又不想留。倘惊散了这对打情骂俏的狼和狈,恼羞成怒再把火撒在我头上,那就很狼狈了。犹豫着猫腰蹲在树根底下,再一听,又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一个油腔滑调的男子说话声响起,登台唱戏般抑扬顿挫:“霜霜,你是个好姑娘,就像远方一样令人神往。腿短如我,只有趴在你的肩头,才能在这片广袤的山林自由翱翔!”
  我抖了抖,抚一把奓起的汗毛,努力平复了一下起伏的心潮。
  当年昌邑长老在授课时,除了传授狐子狐孙们法典礼仪,还喜欢信手拈来些平素难得一闻的闲趣野话来寓教于乐。他说世人多诟病“狼狈为奸”,实则是个天大的误会。真正有气节的狼族,从不屑和宵小之狈勾勾搭搭。倒是有些犯了大错被族群驱逐的孤狼,为了生存下去,才不得不和投机取巧的狈达成盟约,由此走上被万兽唾弃的不归路,最终害得狼族被刁钻油滑的狈类生生带累坏了清名。
  狈类天生前肢短小,后肢也不怎么长,跑起来一步三颤,战斗力基本废柴。倘落了单,在山林里就是广受各类猛兽们欢迎的优质食材。
  说起狈这个东西,可算得上是厚颜无耻没下限的典范,世上灵兽千百亿万,就没出过这么一个专靠吃软饭来繁衍生息的孬种。若说神族之间广为联姻也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好歹还算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狈对狼的诱哄和利用,简直堪称空手套白狼一本万利。它们一旦被容许爬到了狼的肩背上,从此便如附骨之疽,再也甩不开蹭不掉。除了拍拍脑门出个馊主意,哄骗无知兽类在狼爪下变成口中餐,就只剩下饱食无所事事。所有的猎食、迁徙、对抗危险,统统都依赖狼的尖牙利齿。
  眼前这名唤霜霜的小狼女,恰是头白毛似雪的霜狼,三界狼族中首屈一指的显赫氏族。看样子,清醒骄傲如她,并没这么容易就让这二流子红口白牙哄骗了去。
  霜狼又称战狼,素来以头脑机敏对战凶狠闻名,只要被惹炸了毛,以一挡百收拾一群赖皮狈都没问题。但她形貌太小了,至多不过三百岁。这狈年龄不知几何,化出个全须全尾的人形来,却比两万多岁的临渊都老了不止一倍,当然也可能是道行太低的缘故。
  土坡上是一处半圆的小山坳,霜霜的去路被这缠人的狈堵了个严实,左右腾挪也摆脱不掉,气得咬牙:“呸!林子就摆在这儿,跑得动你就自己跑,没本事你还可以去死啊!再说你都有未婚妻了,还恬不知耻非要来招惹我做什么?”
  身为一只没羞没臊的狈,被严词拒绝一下显然并不能打消它那颗攀附裙带的心。更何况,调戏脂粉、哄骗狼女乃是他们的祖传技艺。
  此公果然越挫越勇,捏着嗓子又继续游说:“作为一只在当地较为英俊的狈,娶妻这事上我也是很有追求的,与狼共舞的决心,绝对磐石不移!至于族里长辈们给定下的那门娃娃亲,纯粹是为了传宗接代考虑,没有半点感情基础可言,怎比得上我对你的一片真心?唉……哥哥心里苦啊,漫漫长夜,对月叹息,空虚、寂寞、冷……”
  霜霜翻个白眼,答得言简意赅:“马上,让开,滚!”
  一出多情风月顿时变作下流闹剧,我恶心得快要当场吐出来。
  知道狈没节操,不亲眼见识见识,真没想到会下作到这种地步。明明已经有了妻室,还试图引诱无知少女欺骗感情,占便宜没够,令人深恶痛绝。这厮长得也不像个有能耐招蜂引蝶的德行,风流鼻涕迎风淌,横看竖看都一表人渣。
  自从在临渊身边待了些时日,审美已被他那张俊脸彻底惯坏,对皮相的要求变得异常挑剔,对这只当地较为英俊的狈,实在欣赏不来。念头稍纵,又是阵阵揪心,他明明已经有了夜来,何必还要同我说些那样的话。我是涂山最笨的狐狸,痴长了千年,还不如个三百岁的小姑娘机灵,随便骗骗都会当真的。
  “狼和狈,自古以来就是天作之合。清新脱俗如你,怎么能和那些目光短浅的狼一样拘泥于门户之见呢?此生不能与你做伴,我的心将寸草不生,这么一份纯真的爱意,一颗滚烫的灵魂摆在面前,难道你一点儿都不动心吗?”
  我一个晃神间,赖皮狈已挪着步子将去路彻底堵死,朝霜霜越发谨慎地逼近。

第四十四章  霜满天
  月光被山岚卷来云絮遮蔽,林中光色更暗了几分。月黑风高夜,实乃作奸犯科强抢良家少女的最佳时机。
  我拨开面前草叶,借着月光定睛一看,这厮化了个人形,很是衣冠楚楚,走起路来满身环佩叮咣作响,约莫把全部的家底都穿在了身上。脑袋巧妙地藏在纶巾下,头顶倒是差不多寸草不生。
  不要脸的最高境界也就不过如此了。
  良家少女咬牙一声娇叱:“少废话,要动手就动手,姑奶奶怕你不成!”
  不知是不是因为霜狼天生毛色如雪,还是惊恐愤怒过甚,变作人身的霜霜一张脸煞白吓人,连同唇色都褪淡得同肌肤融为一体。
  赖皮狈优哉游哉搓着手,笑得越发涎皮赖脸。真纳罕这厮究竟吃什么长大,一身还算五官端正的皮囊能让它发挥得贱成这样。
  “何必呢,要是依了我呀,别说当姑奶奶,就是让我把你当祖奶奶供着也成啊!以后咱俩搭伙过日子,驰骋山林多么快意!霜霜小美人,是不是发现没力气打架啦?这就对了,我的审美还是比较传统的,昨儿晌午在你路过的那片林子里呀,留了点好东西在鲜果上。你看你要变回个凶巴巴的母狼,还怎么和我这英俊儿郎一起做有情人做的快乐事?”
  我悚然心惊,抬头一看,云翳已将皎皎冰轮彻底隐没。此狈特意挑了个好时候,失去月光的灵气沐泽,啸月化形的霜狼将法力大减,且霜霜大概曾误食了下过咒术的果子,眼下连变回原相都做不到。没有尖牙,没有利爪,却有个对着她垂涎三尺的色中饿鬼在虎视眈眈。
  涂山狐素来古道热肠,这桩污糟事既撞到面前,不管一管委实于心难安,且有少昊琴傍身,底气前所未有之足。便寻思着趁赶到阗星城前,先拿此狈练练手,熟悉一下使用方式也好。
  想当初临渊从怀其叶丈高的树冠上携金边紫云出场,气势上就把穷奇震慑得先矮了半截。我有心效仿,却不料在海里待得久了,驾云诀略显生疏,这出英雄救美便模仿得出了那么一点偏差。费半天劲刚忽忽悠悠飘上去,竟没能从树梢翩然而降,差不多算是从枝头咣当砸下,正落在霜霜和色狈中间。
  两兽都被吓了一跳,同时发出惊叫。
  我借着夜色遮脸,暗道一声惭愧,赶忙爬起来清了清嗓子,指指那狈道:“你这是要逼她跟你交尾吗?”
  狈往后跳开半步,眯缝着眼朝我上下打量,又伸手摸了摸脑瓜:“呃……这个嘛,我们兽类不说交尾,那是水族的说法,不过意思是一样的啦。怎么,姑娘也有兴趣快活快活?不过话说回来,这么漂亮的狐狸精,星罔山可是好久都没见着了,既叫本公子遇上,岂有坐怀不乱之理?不如这便一起……”
  这狈眼睛不大,眼力却不差,居然一眼就能认出我的本相是只狐狸,可见修为怎么也在四千年往上。出得涂山以来,从未真刀真枪与人干过仗,虽有少昊琴在手,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没底。但不管怎么说,害怕也不能摆在脸上。
  “没有兴趣。你有没有滚烫的灵魂我不知道,但把你烧成颗滚烫的灵魂估计还是能做到。”
  那狈咧嘴嗤笑一声,开始绕着我俩转起圈来:“现如今的小姑娘家就是脾气大,千把岁的狐狸和三百多岁的小白狼,全加起来怕还挡不住本公子一搂呢!要不信哪,咱这就试试?”
  我趁机将霜霜拽到身后,又把方才挖出的半兜子蘑菇朝她手里一塞:“别怕,你拿着这个沿溪往上游走,不过两三里地东边有棵歪脖子老槐树,树底下拴着匹白马叫越影,把蘑菇给它吃,它会带你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靠得近了,才发现霜霜一直在发抖,双手冰得如从雪水里捞出来一般:“狐狸姐姐……那你怎么办?这只狈……”
  为了给自己壮胆,顺便也给赖狈一个下马威,我把背上负着的长琴解下来晃了晃:“看见这个了吗,天上地下独此一家的法器桐峰紫瑟,收拾只狈绰绰有余。”
  事不宜迟,多耽搁一刻就多一分变数,霜霜不再犹疑,扭头朝溪边奔去。
  漆黑的林子里,无星无月天地昏冥,涌动着危险的气息,只有狈的浪笑连绵不绝格外清晰。
  我使劲回忆临渊当时操琴的姿势,将桐峰紫瑟横抱在胸前,背心抵在树干上,仿佛寻着点虚无缥缈的依靠。
  “你笑什么?”
  狈搓着手弓腰挪步,一双贼眼还不住瞄准我手中的长琴,口中不忘喋喋:“那什么什么紫瑟琴,小狈也曾略有耳闻,都说是早已被毁弃多年的魔物,几时重又现世来着?别误会,不是不信你这琴货真价实,东西确实是好东西,只不过……你确定你那千把年的修为,真使得动这玩意儿?眼下狼女被你放跑了,哥哥我后半辈子恐怕衣食无着,这下子很不高兴。”
  我用尾指偷偷抹了抹冰凉的琴弦,硬而韧滑,龙筋感应到气机的凝聚,开始氤散出微弱的紫光:“唔,你不高兴了,那便又怎么样呢?”
  “我们狈类君子风度闻名天下,最懂得个怜香惜玉,纵不高兴也不舍得对娇滴滴的狐狸精动拳脚不是?霜霜既没福气被哥哥疼,走就走了吧,这不还有你嘛!哥哥也看上你了,那便只有做了你的郎君,才能原谅不懂事儿的小娘子淘气一把。”
  三根手指被那龙筋勒得全无血色,掌心却紧张得滚烫:“可我没看上你。还郎君?就你这样儿的,给我当邻居我都嫌烦。”
  “烦”字还未落地,倾尽全力的执掌一发之势已借着素弦劲射而出,大蓬紫光呈扇形腾起,照得林子里一片妖异诡谲。这扇形和临渊当初用来制服英招的那轮比起来,小得不忍直视,但好歹也算成型。当年在涂山习艺,这类用于攻击的仙术大多跟我五行相克,好好练的都一言难尽,随便凑合的更一摊烂泥,让人感慨命运神奇。
  紫光最盛之时,并未如我所愿般将那无赖的光头削下,却猝不及防地朝反方向回弹过来。我一时惊骇无极,身后抵靠着的大树也挡住了退避的去路,只得硬生生扛下这一轮重击,唇角当即涌出一阵腥咸,不用看也知道是被法术反噬所伤而呕出的血。背脊渗出的冷汗把衣衫尽皆湿透,被巨大的恐惧感包围。那狈所言,竟是真的。以我这点浅薄修为,根本驾驭不了千妖万魔锤炼而成的少昊琴。
  这一下变故完全出乎意料,锄奸不成反倒伤及仙元,恢复起来恐怕不是一朝一夕。就算没有受伤,都不见得是那厮的对手,此刻孤掌难鸣,自忖凶多吉少,已做好准备祭出元丹,哪怕玉石俱焚也绝不受辱于狈。
  有个熟悉的声音重又在记忆深处浮现。轻视生,轻视死,那不是勇敢,只是空虚。因为还不知道自己的存在,对别人有何意义。
  重伤垂死之际,不忆平生唯忆君。我曾以为临渊给过我这种意义,然后又亲耳听到他将这虚幻的迷梦彻底击碎收回。情爱之事,妙就妙在难以长存,且死无对证。只可惜这琴,明珠暗投,落在我手中也是浪费,恐怕没有机会再亲自奉还给他了。
  刚摇摇晃晃站起身来,一痕白光突然从身前跃过,如箭如矢,直取那狈咽喉。
  霜白的掠影,迅疾有力,有那么一个恍惚的瞬间,我几乎以为那就是他。每每临危之际,只有他会在千钧一发的当口及时出现,救我于水火。
  然而耳畔响起的一声娇叱,让这不切实际的幻想很快破灭。
  “阿爹快咬死它,就是那个下流坯子!”
  一声长嗥穿透山林,疾风骤起,将浓重的阴云扫荡得片甲不留,月光清净明光重又遍洒四野。
  月华映照下,一头身姿庞然威风凛凛的白狼傲然而立,正仰天对月发出清啸。这公狼异常魁伟健硕,比起当初的穷奇有过之而无不及,每一根银毫尖梢都流转着黯蓝的光泽,如同幽冷的火焰。
  公狼粗壮的前爪紧紧摁在狈的胸前,那厮想必当场受了重伤,连人身都再难维持,已彻底化回黑黄斑驳的兽形。仰倒在地,一动不动良久,两双小短腿忽又蹬了蹬,也不知是醒过来还是死过去了。
  霜霜奔过来搀起我,蹒跚着步子往溪边退去,远离那林中泼天淋漓的血腥。临走还不忘咬牙切齿朝那公狼嗔道:“阿爹千万别口下留情,若放跑了那祸害,还不知有多少姑娘要遭殃!依我看,最好撕个稀碎吞下肚去,才算永绝后患!”
  山涧水泽寒浸浸,撩了把溪水沾湿额头,才觉出浑身虚透,每根汗毛都发冷。劲力全失,差点抱不住那张琴,一个趔趄差点失手将琴滑落在乱石滩。惊呼未竟,身后探出一臂,仅凭两指之力便将沉重的桐峰紫瑟稳稳拖住。
  霜狼的真身令人望而生畏,化成人形竟是个飒爽落拓的青衫儒生模样。霜霜的阿爹看不出年纪,眉目颇为英挺,举手投足间既不过分文弱也丝毫不显粗鲁。他蹲在溪边,不紧不慢地洗濯袖口上沾染的些许血污。月照清溪,明镜一样的水波里,照出一个洒脱身影,对着女儿悠悠笑叹道:“那东西太臭了,硬吃下去对身体不好,还是留给青头鸦吧。”
  白狼精霜满天,也就是小狼女霜月落的阿爹,虽有一万八千余岁高龄,仍亲切地让我称他小满兄,这就是不倚老卖老要结个忘年之交的意思了。
  他原是凡间某朝某代一位皇子须臾不离左右的征伐利器,那位皇子据说来头也不小,乃是九重天上的破军星入世历劫,打仗打得风生水起,攻城略地很是一把好手,被誉为一代军神。但世事难两全,破军星在凡世的命运被司命老儿大笔一挥写得异常坎坷,好端端一位天潢贵胄,尚在襁褓就流落民间,被追杀天涯。成人之后,擅使奇门遁甲之术,启箫声而动,引万山群狼入阵杀敌。领头的狼首,就是眼前这位小满兄。
  如今霜满天尘劫已完,返本归元后重回星展仙陆,仍旧是霜狼氏族的头狼。
  谈起风云变幻的凡界往事,小满兄很是唏嘘。通常这种时候,就需要寻个酒馆痛饮一场,对着我这种没见过世面的晚辈仔细数说当年勇,才算不负豪情。
  果然这个提议深得狼心,霜霜当即欢快地牵着越影在前引路。据说霜狼族已多年不再参与战事,但漫长时日终须寻些去处来打发,因此星罔山脚下,市肆酒馆一应俱全,阖族皆以此为乐。每到月圆之夜,常聚众达旦笙歌,很有些世外桃源的风致。
  山路走到一半,心头却犯了难。按说我这个岁数,和一把年纪的霜狼族长称兄道妹,已是占了天大的便宜,更何况方才生死悬命之际,还全靠他及时出现逆转危局,就更该做个东道,好好请小满兄喝个不醉不归。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怀里仅剩的那点贝叶钱根本不够买酒,囊中羞涩,穷得浇愁都浇不透。
  当下惭愧得双颊似火,悄悄把裙衫里外摸了个遍,还是一无所获。
  为救出大垂,偷琴窃马已经是我无耻奔放的极限,若再顺手牵羊拿走临渊的银子,整件事性质就不一样了。这辈子第一场情爱,虽然不能落个花好月圆,也不能下作到这种地步。
  所以从龙宫出逃前,一簪一环都摘取干净,件件不落留在了妆镜台前。华裳移星陆也脱下,叠放得整整齐齐,就摆在他身旁。硬要说带走了什么原本不属于我的东西,大概就是收在锦囊里的一纸婚书,和只剩一枚的紫螺耳坠子。另一枚失落在鹤沼,再也无迹可寻,大概早已被水流不知卷去何方了。
  对我而言,临渊是曾经沧海难为水。留着零落不成双的一只耳坠,不过因心中痴念未断,只想着留个睹物可思的依凭也好。但或许对一条龙来说,世上沧海并不止一处,旧人如旧裳,撇了去,转身自可再去寻找新的汪洋。
  星罔山脚下灯火绵延,灿若万千星辰洒落遍野,风过林木瑟瑟,时有零星狼嗥此起彼伏。遥望去,都是遗世独立的静暖。红尘中身无长物的落魄,顿时消融在迷人的月色之海。我伸手揉了揉脸颊,试图把唇角忧戚的弧度抹掉,生怕那一点点不能示人的心事在这夜里走漏风声。
  绕过小片寒松林,随霜狼父女登上一处悬着油纸灯笼的吊脚竹楼,一轮明月照孤松,视野通透开阔,临风把酒几多快意。
  小满兄万儿八千岁,何等晓味世情,自是一眼就看穿我的窘迫。方落座,扬手招呼狼小二把存在窖中的棠果佳酿尽数取出,说是要招待远道而来的贵客,至于酒钱则更只字未提,我也就只好客随主便,先斟满杯敬上。
  夜已深浓,竹楼仍旧笑语喧哗,往来沽酒客络绎不绝。三五成群的山林走兽聚在一起,或酩酊大醉,或小酌怡情,这等俗世热闹欢腾,也是我前所未见的喜乐融融。
  从不离身的少昊琴放在窗下,看得人满心惆怅。林中一战,本想小试牛刀,孰料出师不利差点身先死。我根本操控不了这件法器,已是明摆着的事实。受鹤沼一番刺激,脑子一热就偷了琴逃出龙宫,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紫瑟在临渊手里是震慑四方的利器,到了我手里却连根烧火棍都不如,要凭一双赤手空拳孤身前往阗星城救出大垂,谈何容易。
  内忧外患,心事一个都无解,只怪自己太没用。哥哥曾说醉能解千愁,我以前想不明白,那么辛辣呛喉的液体,是怎么能让人忘却烦恼。现一杯接一杯灌下肚去,却仿佛有几分明白,原来口中苦得发木,心头的苦就没那么清楚了。

第四十五章  琴心妖魄
  杯中那轮明月儿晃呀晃,正看得入神,对面伸来一只手,掌心向下,将酒盅按住:“你被桐峰紫瑟伤得不轻,这么个喝法,对元丹损耗太大。”
  我摇摇头:“就算没这伤……”忽一个醒神,手忙脚乱蹦起来惊道,“小满兄……小狐冒昧,有个……有个不情之请,你既认识这琴,教教我怎么用可好?”
  霜满天执壶的手臂僵在半空:“我也用不了它。”
  刚升起的一线希望转瞬破灭,我失落难以言喻,只得重又坐下,闷闷趴在桌旁。酒香中传来声意味深长的喟叹:“不是我不肯帮你。这琴非同凡品,并不是在谁之手就能为谁所用的法器,控弦的奥妙亦大有玄机。若强行用仙术擅启,轻则反噬,重则入魔。”
  原来如此。有勇无谋的我,真是太看得起自己。连修为近两万年的狼王都束手无策,我竟天真地以为,靠那点不入流的小法术,就能驾驭得了曾荡平八荒六合的少昊琴。这次只遭反噬受伤而未坠入魔道,大概也因为我使出的法术太过微末之故,实属侥幸。
  “这琴的原主是昊天大帝,百鸟之国创立后,紫瑟便被毁弃得毫无踪影。我最后一次见识它的神威,是在约莫三千年前,在那位四海战神手里。”
  难怪说偷来的锣鼓敲不得,偷来的瑶琴也不能胡乱弹。兜山转水都绕不开临渊交游遍天下的故人,面前坐得四平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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