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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方的领主夫人-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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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海上商人中盛传的,是有关于遥远的东方,名为大宋,但更经常被他们称为丝国的国家的船队的消息。
是的,时隔两年,大宋的船队又来地中海了。
这个消息是海上商人带来的,他们在某个国家的海港遇上了大宋的船队,有别于其他地中海沿岸各国的打扮,和特殊的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样貌,让这只船队走到哪儿都非常引人注目,凡是看到他们的,就很难能忘记。
随着大宋船队到来的消息一起流传出来的,还有这支船队在地中海上歼灭了几伙海盗,并且夺走了海盗们的船只,把它们随手转卖给其他人的事迹。
所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感觉不太可能,前年大宋船队过来的时候,他们很多人都是见识过,那样一个规模庞大的船队,海盗们到底是有多大的胆子赶去招惹他们?
但不管相不相信,大宋的船队围剿了海盗的消息还是流传了出来,甚至传的沸沸扬扬的,到了萨丁森这边的时候,消息已经变成了“丝国船队把地中海上的所有海盗都一网打尽了”。
不过不管这个消息是真是假,大宋船队再次来到地中海却是是真的。
于是在金斯利带着海对岸派来的使者参观完萨丁森,并且见识了一把他们的兵强力壮后,这群黑皮肤的使者的态度更加友好了,后期的商谈示意也非常顺利,萨丁森这边得到了稳定的可可、咖啡和甘蔗供应,同时也说服对方帮他们建立更多的橡胶园,而对方则得到了萨丁森每年的贸易往来,同时,萨丁森还需要送他们一部分农作物种子,并且派遣人员去指导他们怎么种地和放牧。
本来关于派遣人员去教导农牧这一条是没有的,但在见到萨丁森的农牧业发展后,他们就上了心,再参观完后,这一项更是被列成了重点,甚至比其他东西都要更加具有吸引力。
他们的国家在地中海对岸其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中小型国家,相比于尼罗河流域的各国,他们的土地也并不那么肥沃,当地的农业和畜牧业都比较落后,而人口却更加多,所以相比于其他,如何让所有人吃饱饭才是更大的问题,萨丁森这边愿意提供高产的种子,并指导他们怎么种植,甚至愿意教导他们如何大规模的饲养牲畜,光是为了这几条,就算没有前面谈妥的每年的贸易往来,都足够使者们心满意足了。
谈好了合作的使者并没有立刻离开,他们本来就租用了萨丁森的船队带了大量的货物过来,把他们卖出去换取更多的利益需要不少的时间,而且因为萨丁森这边要准备货物再次去海对岸,所以回程的时候他们就不能再租用萨丁森的船只了,只能找另外的船,这些使者人生地不熟的,还几乎不会说这边的语言,想租到船可不容易,还是金斯利帮他们联系了船只,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已经是霍尔男爵的金斯利之后依然会继续跟着船队去海对岸,考虑到今后那边的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由他来负责,金斯利思索再三,决定和费利克斯辞去骑士团团长一职。
虽然担任公爵大人的骑士团长是比男爵爵位更加荣耀的身份,但为公爵大人处理橡胶园等问题也同样重要,既然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在萨丁森,那么管理骑士团的工作就只能让给别人来负责了,金斯利并不是个恋权的人,而且他很清楚如何对自己才是最好的选择,所以这个职务虽然让人恋恋不舍,他还是选择了辞职。
费利克斯在听他说了以后,很快就同意了他的请辞,实际上一般来说拥有爵位以后,原来的骑士一般就不会在留在骑士团中了——他自己就是如此——毕竟很多骑士的目标就是成为真正的贵族,既然已经达到目标,那么骑士团就不再让他们留恋了,所以成为贵族后的骑士就会把自己的骑士身份留给后代或者土地,自己则会离开骑士团,费利克斯本身就是如此。
但这并不是一条直接的规定,并没有任何规定表明成为男爵以后,就不能继续担任骑士了,费利克斯是因为他继承爵位后不能继续留在王都,所以只能辞职,而金斯利的领地就在萨丁森,所以男爵的事务并不影响他继续为费利克斯服务,所以只要他不主动辞职,他就可以一直留在骑士团,干到再也爬不上马背为止。
金斯利今年才四十岁,再继续当二十年的骑士也是完全可以的。
而金斯利现如今还留在团内,并且还是骑士团团长,只是因为他离开时,费利克斯还没想好找谁接手骑士团,并且金斯利的继承人自己通过了骑士晋封考核已经是骑士团的正式成员了,而他想把自己的骑士爵位留给小儿子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大孙子,毕竟大儿子如今是骑士,以后还能继承男爵的位置,而小儿子则只能得到一些家产,而在大儿子成为骑士后,他们就已经说好他的骑士采邑是要留给小儿子一家的。
所以他现在是为了孙子才没有主动离开骑士团的。
但骑士身份可以保留,团长的职务是不可以的。
而且现在他离开一段时间了,骑士团内部的事务也已经由别人接手,只差一个头衔交接而已,其他人不提,只是说出来有逼迫他交权的意思,但也不可能一直这么所以金斯利自己提出来,自然是皆大欢喜。
对于这位自己信任又器重的手下,费利克斯默许了他留下骑士的身份和采邑,同时,还给出了更大的回报。
受到国王的启发,费利克斯仿造从魏薇那儿听来的,丝国的爵位制度,给予了金斯利子爵这个爵位。
子爵这个爵位是费利克斯自己定下的,所以并不是正规的贵族爵位,也不受其他贵族的认同,说白了只是一个荣誉称呼而已。
但费利克斯自己给子爵这个爵位定下了一定的权利,它的地位等同于男爵,看似只有称呼的区别,但他承诺,等金斯利完成任务返回之后,可以以子爵的身份管理一座城市。
当然,这座城市不是萨丁森的新城,那座意义非凡的城市费利克斯只会自己去当城主,他如今是公爵,公爵领包含好几个郡,其中也有不少城市,这些城市中原本属于皇家管理的城市如今的管理权都在费利克斯手上,他有权认命这些城市的城主更替,所以他可以承诺金斯利,等他完成了在海对岸的工作后,回来就能接手一座城市的管理。
城市和林地不同,成为领主之后,贵族的收益将不再只限于田地,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城市里收取各种商业税,而这部分的税金除了上交的部分,也有一份是属于城主的。
所以所有的贵族都期盼着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城镇。
而费利克斯认为,以金斯利的本事,他是完全有能力去当好一个城主的。
这可是一个意外之喜,金斯利听到费利克斯的承诺后,立刻单系下跪谢恩,以公爵大人的慷慨,他以后接手的城市必然不会差到哪儿去。
得到了这么大一个惊喜的金斯利,在一众道贺声中,欢欢喜喜的带着人又离开了萨丁森。
他们的船队正好和大宋的船队在海港擦肩而过,而在错开的那一刻,金斯利眼尖的发现,大宋派来的船队的船只比之前更多了,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眼花,他好像在其中看到了某个熟悉的标志。
因为只是远远的看了眼,所以金斯利并没有确定,但斯罗特码头的工作人员们却是看到了。
他们在大宋使团的船队里,发现了几艘有点破破烂烂,像是刚刚经历过战斗的船只的船体上,有着模糊的,但仔细看还是能隐约看出来的,属于狮子和花体魏字结合的图案。
大概是因为这个图案过于巨大,而且是雕刻上去的,所以虽然被特意用其他颜料涂改过,但在颜料褪色后,近距离观看下,他们还是一眼认出来了。
那是他们公爵大人和公爵夫人专用的私人徽章,是结合于双方两人的家族徽章的新图形,公爵夫人的衣服上经常会有这样的图案,据说公爵大人和夫人一起签署的文件上也会有这样的印记。
而这样的徽章出现在船只上,再结合之前他们听到的大宋船队在海上歼灭了海盗的消息,有知情者立刻开始猜想,这些远东来客,是不是把当初偷了他们船的海盗给灭了,然后把船给抢回来了。
第200章
大宋使团里的船只还真的是萨丁森原本订购的那一批,他们也是凑巧遇上了那群海盗,识破了他们的身份,并看到了海盗船上的魏字,才剿灭了对方。
不然海盗们可不敢去惹这么大的船队。
而大宋使团在知道船只来源后,就做了顺水人情,把船只还给萨丁森了。
时隔两年,大宋的船队再次来到了地中海边这个让他们又爱又恨的地方。
大宋距离地中海实在太过遥远,以现在的船只速度,他们来回往返一次的时间在一年以上,加上中途停靠躲避风浪进行补给以及和沿途各国贸易的时间,上次的海上远航他们花了整整两年,才回到了大宋。
但回报也是极为可观的,上次的下西洋行动,大宋船队带回了大量的金银和各种珍贵货物,收获之大,另原本那些并不看好这次行动的反对派们默默的闭上了嘴。
但让使团一行人受到嘉奖,甚至加官进爵的,却不是那些金银珠宝,而是他们带回去的高产农作物。
使团的大使至今还记得,官家在看到他们敬献上去的玉米红薯土豆和其他种子时,那复杂到来不及掩饰的神情。
那是夹杂着错愕、惊喜、遗憾和了然等等一系列情绪变动的神情,因为太过显露,反而让看到的人都下意识的低下了头,不敢窥视圣颜。
想起这次出行前官家下达的命令,以及那次的面圣过程中,官家不断询问关于那位伯爵夫人的事迹,大使再次忍不住想官家恐怕是知道她的,并且对她似乎有着很不一样的感情,甚至,说不定那位伯爵夫人是官家的……
不行,不能想下去了,再想就是大不敬之罪。
大使连忙把冒犯官家的想法甩走,看着越来越近的码头,心思也转移到了正事上。
因为第一次出使欧洲带回去的大量财物,第二次的下西洋行动受到了更多的重视,这次他们的船队的船只再次增加了十多条,人数也增加到了三万人,携带的各色货物也更加吩咐丰富。
而船队准备的货物中,有一部分是专门为萨丁森准备的。
确切的说,是给魏薇的。
大宋的皇帝在看到那些熟悉的农作物之后,又详细询问了魏薇的情况,最终,他判定出这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天外来客”。
有那么一刻,就和魏薇当初预想的一样,那位皇帝确实是起了杀心的。
作为一位胎穿的前辈,又是经历杀戮把颓势的大宋从蒙古人手中拯救出来的帝王,他在发现有和自己一样的穿越者时,第一反应绝对不可能是高高兴兴想要来个“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而是先想想对方的存在对自己是否有利,又会不会影响到自己。
如果魏薇穿到的是大宋,除非她从头到尾微小谨慎的藏住自己的秘密,不然被发现的第一时间就是被软禁起来,压榨所有的可用价值了。
为如果她是个男的,本身的地位也不高的话,就算是在这么遥远的距离之外,皇帝恐怕也会决定把这个潜在敌人给消灭了。
幸好她是个女的,而且身份高贵,原本就有点大男子主义的皇帝才最终放弃这个计划,而是选择合作。
所以这次使团给萨丁森带来了不少华夏的特产,他们需要的丝绸茶叶瓷器药材一样不少,而且品质非常好,甚至,船队还带来了蚕茧和桑树,以此交换更多的种子。
虽然使团之前带回去了不少种子,但主要还是以玉米红薯土豆这三种居多,其他的种子魏薇自己都不多,能给他们的不过是个样品,而经过长期的海上远洋,虽然船队很小心保存着,还是不免出现一些种子坏死的情况,别说是其他种子了,就是玉米红薯土豆这些,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要不是他们带回去的量比较大,虽然损失了一部分还是剩余了更多的,勉强能保证一定规模的种植,不然大宋那边这次就得再换一些回去。
这些用来换种植的货物数量不少,但更多的还是要和他们进行其他交易的,官家在船队出海前可是耳提命面的告诉大使,萨丁森一定还有更多他们没有发现的好东西,这次一定要在那儿待久一点,能挖回来多少是多少。
虽然大使不知道官家说的好东西是什么,但并不妨碍他延长在萨丁森停留的时间。
其他人也同样很愿意,因为到了欧洲之后,也就这里的食物能让他们感受到故乡的气息了。
不过大使没想到,他再次来萨丁森的时候,这里的主人已经从伯爵变成了公爵。
对欧洲的权贵阶级和统治制度已经有一定了解的大使知道公爵在欧洲的地方,这里的贵族就和以前的诸侯一样能够完全统治自己的封地,权利极大,而公爵,是除了国王之外地位最高的贵族。
身份的变化让使团在见到费利克斯和魏薇后,表现的各位热诚了。
寒暄之后,大使把小心珍藏的圣旨拿了出来。
“公爵夫人,这是官家给你的旨意,请接旨。”
鉴于这里是国外,正常的接旨礼仪他们就没计较了,甚至魏薇选择屈膝礼接旨他们也只当没看到,毕竟在别人的地盘上,自然是合着主人的习惯来。
圣旨的内容自然是文言文的,魏薇的文言文水平很差,圣旨大部分的内容她都听的云里雾里,只感觉大概意思应该是在夸她,不过大概的意思她还是听懂了。
她的那位穿越前辈,下旨收她为义女,敕封长平公主。
魏薇:……竟然要当我爹?不要脸!
魏薇听完了圣旨的内容后,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被占便宜了,虽然说双方现在的年纪确实可以当父女了,但这个公主的封号除了好听一点,让对方当她爹以外,对她还有什么好处?
确实还是有的。
圣旨宣布以后,大使就把官家给她的赏赐也都拿了出来。
公主是有俸禄可以拿的,每年除了俸银外,还有禄米布帛薪炭等大量定例,这些东西魏薇也都有,使团这次就把她的俸禄都折算成了金银,一次性送了二十年的来。
“官家说,这些是补殿下您过去没有领的份额的。”宣了旨,大使就立刻改了称呼。
心里又再次忍不住想,这位新公主到底是不是官家的沧海遗珠,不然为什么不仅下了收义女的圣旨,还给了这么多的赏赐?
就算是以前皇家收义女先例,也没听说过会给义女补俸禄的,官家这做法可不就容易让人想歪了嘛。
魏薇却知道这不过是对方的示好,甚至她的公主封号都是如此。
长平,不就是希望他们双方能保持长久和平,不要有争端发生吗。
魏薇接了圣旨,也收下了赏赐,算是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大宋皇帝没让使团说让她有空回大宋看看的话,她也没提,毕竟他们彼此都很清楚,他们有生之年最好都不要见面为好,不然真要见到了,官家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把人扣下来不然她回去,而魏薇也不打算冒这个险。
因为这份圣旨,大宋使团一行人受到了更容重的欢迎,费利克斯很高兴大宋对魏薇的重视,而公爵夫人竟然成了丝国的公主的消息传递出去以后,不仅领民们面上有关,甚至普拉迪的国王和贵族对丝国也不再那么惧怕,担心他们哪天又变成另一个蒙古了。
费利克斯亲自招待了使团一行人,带他们入住新城的贵族区,白天参观各色建筑,晚上还开了宴会听了歌剧,自从上次使团过来,费利克斯就有意思的跟着魏薇学了一点中文,如今大致也能听懂他们的对话了,就是不太会说,经常因为平舌翘舌等问题咬舌头,而使团这边的人也大多都会拉丁语,所以两边的交流完全不成问题。
而有了魏薇这一层关系,这一次大宋使团确实在萨丁森有了更多的收获。
——当然,实际上大家都觉得更大的原因是他们带来的蚕和桑树让魏薇满意了,所以他们才能得到那些收获。
这一次,他们原本定好好交换的种子都换到了,并且数量还不少,此外魏薇甚至还给他们提供了一些金斯利之前带回来的橡胶树的种子,并且把新做好的带塑料轮胎的马车给他们试驾了一下,让这些人深切意识到了橡胶的用途,他们甚至不太能等到回去再种植,而是把海船上的一片菜园给扒光了,然后把种子种了下去。
相比带回去后种子的发芽率大打折扣倒不如现在就开始培育,节省时间。
不过也因为魏薇说了橡胶的来源,让使团把返航的路线改成了和上次一样,到地中海南岸好好看看,怎么上次他们去就没发现这样的好东西呢。
而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大收获,是大宋使团从魏薇手里拿到了蒸汽机的设计图。
那位大宋皇帝虽然是一位军事发烧友,并且还要不小的金手指,但他本人并不知道蒸汽机的具体构造,虽然这些年一直在让人研究,但并没有得到什么成果。
而使团来的也是赶巧了,他们在城堡见面的时候,已经把自己关在研究所里研究蒸汽机许久的雷蒙大师突然蓬头垢面的跑来告诉魏薇蒸汽机终于做出来了,然后就被听过这个词汇并且印象深刻的使团大使给惦记上了。
他们用几份船只图纸,最终从魏薇的手里换来的蒸汽机,谈判过程十分严峻,双方差点没打起来,魏薇这边要图纸只是给自己知道图纸这事有个名正言顺的解释,她肯给他们蒸汽机的图纸完全就是想为华夏做点贡献,但在使团那边看来,是他们吃亏了,可魏薇坚持,他们想要蒸汽机就只能答应。
“不用担心官家会为难你们,把这封信交给他,他不会生气的。”
魏薇写的信上只有一段用拼音写成的,郑和下西洋的船队构造。
她就是在告诉他,她自己是知道这些的,所以蒸汽机其实是白送给他的,顺便再隐晦的表达了一下,如果他们还有什么技术需求,也可以来找她。
当然,这么一来,他们彼此就更不能见面了,想来看到信件以后的大宋皇帝,恐怕会更想把人抓回来严刑逼供掏空她的大脑储备的。
魏薇不傻,她敢说是因为相信华夏不可能派兵打她,毕竟这里是她的主场,大宋不是蒙古,皇帝要打过来得先说服其他人,而他不可能也不敢把秘密说出来,至于她,她这辈子也都不会回华夏的,皇帝死了都不会去的!
第201章 全文完
萨丁森郡只有一座城市,而这座城市的名字和郡是一个名字,被称为萨丁森城,当然本地的人更喜欢叫它新城。
这座新城是普拉迪帝国,乃至整个欧洲最为繁荣也最为出名的城市。
这座城市是时尚与商业之都,也是娱乐与美食之都,更是全欧洲人口最多,公共设施最为完善的地方,是不论贵族还是平民心目中最佳的居住城市。
新城在最初建立时面积还很小,后来在第一期工程结束后,萨丁森对外大规模招标,把新城各个区域的建设交托给商人们各自负责建造,又经三年,才完全建造完成了这座城市,而由于后期工程是由不同的建筑商负责的,最后建造完成的新城就成了一座每条街道都有各自不同的景色,但整体风格却又意外统一的奇特城市。
而这是新城建造完成的第五年,又一个轰动整个欧洲的发明出现在了这里。
“妈咪爹地,快点!”
十岁的安东尼牵着六岁的弟弟艾布纳,跑在队伍的最前面,跑出一段后,才停下来朝着身后的父母挥手催促。
魏薇和卡洛琳手挽着手走着,在她的身边,费利克斯抱着他们最小的女儿,三岁半的安德莉亚跟着,再之后,是大批的仆人和护卫。
快十四岁的卡洛琳如今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健康开朗又美丽,是萨丁森最受欢迎的未婚小姐。
而此时这位大姑娘看起来和她的堂弟们一样的兴奋,一路都在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而让他们如此兴奋的原因,是停靠在新城郊外最新建造的火车站内的蒸汽火车。
这辆蒸汽火车是萨丁森的最高科技,是雷蒙大师研制出蒸汽机后,魏薇聘请了更多的人来萨丁森和他一起研究利用蒸汽机。
于是在这些年里,各种以蒸汽驱动的机器陆陆续续被研发出来,机器代替了人力,弥补了劳动力的不足。
甚至就连他们的船只,都已经陆续替换成了蒸汽船,大大缩短了海上航行的时间,这些年里造船厂可是用这项技术为他们赚回了大笔的财富。
而在进行研究了数年之后,他们终于制造出了这辆蒸汽火车“威廉姆斯号”。
今天就是威廉姆斯号的试运行日,火车站内的铁轨是蒸汽火车的开始制造的时候同步开始修建的,因为是试运行的路线,所以这条铁轨并没有铺的太长,是从新城一路铺到了萨丁森堡外的丁格尔镇,如果试运行成功,下一步他们会被铁轨铺到剩下的几个城镇,同时再向外延伸,最终把费利克斯的整个公爵领都串联起来。
而今天的试运行至关重要,不仅是威廉姆斯一家,整个普拉迪帝国有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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