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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夫夜夜撩-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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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没有想到,曾经一直说屠罡没有放一点心思在冥界之上,结果他才是付力最多的一个人,能屈能伸,能潜入妖族,甚至能在距离妖王最近的地方,也就是她的眼皮底下,做了这么多手脚。
百里赦若是就以一个平常人的身份被放出来,肯定是自己出不来的,妖族的森林只能有去无回,所以屠罡将在红缚没有丝毫警觉的时候将他藏了起来,最后再偷得了红缚的红符解除了元气的封印之后将百里赦放了出来。
我不禁暗暗地为屠罡的智慧点赞,他一个人承受住的压力与危机,别人永远不知道,甚至是没有必要知道,他是一个靠谱的人,你只需要相信他就好了。
现在却是生死未卜,他做了这么多反对红缚的事情,我不知道红缚会不会将他救回去。
我们又一次回到了酒店,恰好是在第三天的开头,走进去的时候,廖婷婷的眼神都是涣散的,这几日我们也没有虐待过她,但是没有跟她说一声就将她只身留在了这里,打不开门又打不开窗户。
见我们回来,一点表情也没有,忽地,情绪很激动,她径直向门口冲了过去。
“砰”的一声又弹了回来。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啊?怎么来无影去无踪的?我又是怎么了?怎么出不去啊?”说罢她便是一脸无助地捂着脸蹲在地上。
现在的她真的可以用面容枯槁,蓬头垢面来形容了。
不过这一次,不同了,我将偷偷带回来的彼岸花放在了桌上。现在我身上的阴气已经足够维持花的力量了。
她眨巴眨巴眼看了看我,有些不满,又有些疑惑。
心里就像是笼罩了一层阴霾一般,我还是很难受,将彼岸花花瓣放在桌上,我就窝进了旁边的沙发里。
长吁了一口气,也没能把心中郁结的东西吐出来。
廖婷婷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百里赦,也许心中在疑惑他怎么又回来了,或者又在疑惑屠罡怎么没回来。
百里赦将水烧开了,将彼岸花花瓣浸泡在水中,看着鲜红色的花瓣一遇到水之后就变成了深红色,十分的艳丽,可以称作是奇观。
再过一瞬便是失去了本身的色彩,全都融进了水里,水也变成了深红色,就像是一杯鲜红色的血液一样。
百里赦好像让廖婷婷喝下,廖婷婷还有一些犹豫,毕竟这花她也没有见过。
最后她还是将水喝下了,样子就像是被逼着喝了一壶毒药一般。
现在她的事情也已经解决了。
百里赦像是在朝我这边走过来,又像是犹豫了一下,背着手走向了另一边。
“屠罡是被红缚所伤?”终于百里赦还是开口打破了这片沉寂。
“是,被红缚的软剑所刺,现在生死未卜。”突然我的心理前所未有过的愤怒,所有的一切都是红缚一手造成的,大家都不好过,不仅是几个鬼王,冥界里的子民也是不少灰飞烟灭于这场灾难。
屠罡替我挡剑的画面总是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紧接着出现的还有红缚大喊着,让我离开,应该离开的是她才对吧?
我们所受的伤,所受的苦全都是她做的,若是没有她我们两界和睦相处,为什么要天天打斗,无休无止呢?
若是我有这个能力,离开的那个是红缚,而不是我,屠罡在生死扑朔的时候想要见的应该是鸢儿,而不是红缚,我连这一点勇气,这一点能力都没有。
若是我的能力再深一点,强大到甚至能够与红缚匹敌,那么百里赦也不会过上这样颠沛流离的生活,也不会在此受苦受难,只为了一顿饱饭。
若是我的能力比红缚还要强大,我所保护的就不只是我的亲人,爱人,而是整个冥界的子民,或者说人界的秩序也能依靠力量的维持,屠罡和百里赦不止一次跟我强调过力量强大的重要性,但是我都找出许多理由来委婉拒绝冥王之位。
我想现在的自己若不是屠罡已经死过一次了,就算不是为了黎民百姓,就算为了屠罡一个人,我也应该视死如归一次!
“我们现在可以动身了。”我面无表情,百里赦听到这句话,便是徒然来了精神。
“去哪儿?”百里赦有些惊奇,有些疑惑,不过现在百里赦如我一般恢复了元气,他有能力辅佐我获取冥王的力量,也有能力掩护我去冥界了。我想他等待这一天也是许久了吧?
他却是摇了摇头,“凭借我们的力量是根本不可能将红缚打败的,不过不能在此坐以待毙了,往后走红缚的力量只有越来越强大,我们则是越来越弱小,直至联合起来也再也不是红缚的对手了。所以如你所说,我们现在应该去妖界和她破釜沉舟,拼死一战。”
“百里赦,对不起,我一直蛮了你一件事情。”
他没有说话,面部也没有任何表情,只是静静地听着,听我继续说下去。
“我其实就是你一直以来所找的冥王之子。”
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不过仍旧没有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默默地说了一句,“我知道。”
这次惊讶地不是百里赦了,而是我。
他竟是知道!
☆、第二百六十三章 护法曼莎
我很好奇,在很久之前,甚至是我还没有获取元气的时候,他就给我灌输救世的思想,所以我才没有将实情告诉他的,现在他竟然说知道这件事情。
那么知道为什么没有来找我对问过,而是如此风平浪静地跟我相处了这么久。
“冥界之子也好,凡人之子也罢,若是没有一颗恒定不变的心,是很难以掌握重任的,我之所以没有跟你提过,是因为我想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不过不知道让你明白的东西是什么,或者说,我不知道会付出什么代价。”
百里赦说到了我的心里,如果此次屠罡没有受伤,没有为了放我们走而和红缚撕破脸皮,我是不会有一点要去洗血池的念头的。
我所想的冥界会戒备森严,却是没有想到一路都是平静的,不过也正是因为一路上都没有鬼怪,才显得更是萧条凄凉,不生一物的荒芜。
百里赦时刻都警惕着,眼神敏锐地扫视过所有的一切。
我则一直看向前方,我们所到达的第一个地方是府邸,此刻的府邸和往日可以说是千差万别了,没有一处是又生机的,曾经的院落现在也没有了模样,所有都淹没进了灰色,或者都被灰尘所淹没。
坍塌的也没有再起来,就连彼岸花也暗淡了不少。
我们来到了府邸的禁地,这里有一处密室,也就是圣池之下,泉水源源不断,所有这里好歹也还有一点生机,所有存活的子民都在此,而距离上一次我们来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在这一段时间里,大家都不好过,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我们所处的困境有是什么?
我和百里赦也不清楚他们是不是都还存在,都还信奉着曾经的王者,都还效忠于此,长留于此。
这处石洞并没有光,也对,红缚的地毯式搜索,有光还不暴露了目标,现在我能乐观的想就只能在此了,我所想的便是大家都还存在正是不想让红缚搜到所以才没有光,而不是因为石洞里已经没有了人烟。
刚要踏入的时候,百里赦忽地将我拉住了,“等一下!”
我踏入地面的前一秒钟,被制止了,脚也停留在了半空中,在下一瞬也收了回来。
百里赦不动声色不管我是否惊讶地表情,慢慢地退出了山洞,被锐化的五感也没有感应到前方有什么危险。
我也跟着退了出来,百里赦顿了顿从地面上捡起一颗小石头,直接扔向了前方。
一整个石头投出,片刻之后,落下的声音却是细细碎碎的,这划过空中的时候竟是被隐藏的剑削成了小石子。空气中所隐藏的杀气终于暴露无遗。
若说刚才并不是石头投过去,而是我的脚掌踏过,那么现在细碎的便是我的脚骨了,想到此,莫名的也有一种后怕。
所以万事一定要小心,可以说是百里赦经常跟我强调的一句话,“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丧命!”
我瞬间便是进入了戒备状态!
百里赦却是放松了紧紧皱起的眉头,“不用紧张,这是惯用的一个小法术而已。”
“杀伤力如此强大还是一个小法术?”我有些吃惊,“还不知道在里边的会是何方神圣呢?不能掉以轻心!”
“你不能用元气来衡量每一处是因为有很多未知的事情,这是我们府邸独有的一种防御方式,但凡是有一点元气的人都能够使用这个小法术,能够隐藏,能够爆破,可以说是一个独门绝技,不过在被发现了之后,像我一样只需要一个小小的石头便能够破了这法术。”
百里赦给我讲解着,忽地又蹲下身子,捡了一颗石头扔了过去,这一次石头稳稳地落地,没有再一次变成碎石了。这就表明安全了。
我也躬身捡了一个石头,正想要扔过去的时候,洞口出现了一个人!
在我辨别清楚她是谁之前,她却是先开口了。
有些久违的声音,曼莎!
她和我们离去的那日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不过有一处不同的就是在我们走之前,她被关进了黑屋子里,百里赦那次将她打得几乎不能直立起来,现在看上去也没有什么大碍了。
反倒是我觉得有一点不好受,毕竟,上一次百里赦动怒也是因为我,我不知晓元气所以在冥界很受气,被她悄悄带去了厄刹那里,现在过了这么久一切都已经变了。
我有能力了,但是也有感情了,我能够理解她一个陪伴了一千多年的人突然有了别人心里是有怎样的落差,如果当初我没有来,百里赦可能是曼莎的归宿,而我们之间的矛盾也不会深到弄得你死我活。
她很恭敬地喊我“鬼王夫人。”声音里没有了以前的咄咄逼人,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急促,那种让人听见就心里发毛的感受。
百里赦看了看她,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曼莎也没有多看他一眼。
我们径直到了石洞之内,大家都还在。
只要大家都还在就好,百里赦在人界的时候可能一直担心的便是这石洞里的子民。现在大家无恙,我们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不过大家安全地留在这里没有被红缚的下人所抓到,那都是曼莎的功劳!这结界也是她造的,我不禁暗自佩服,果然是在鬼王的左右手,在没有了首领的情况下竟是如此的团结一致,都是曼莎一手带的。
在时隔那么久我们再一次回到这里,大家还是效忠于百里赦,没有一点的怀疑,没有一点的杂言碎语。
这让我很是感动,我还以为大家会因为时间太久而失去耐心,不会再相信我们而揭竿自起,毕竟我没有真的了解他们,没有真的和他们深入相处。
若说是真的为府邸做的多的,还是曼莎所付出的更多,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曼莎如此明显地冒犯我,而百里赦却是视而不见了,她只是感情方面的事情没有处理好罢了,除此之外,再无挑剔,作为护法,可以说是尽心尽职了。
我们大致跟曼莎说了一下计划,正欲要走了,她却是紧皱着眉头,一脸担忧。
“在这里是没有敌人了,因为红缚已经搜索过了,我们是侥幸存活下来的,但是现在我们还是不敢出现,如今在冥界行走就好似走在了刀与火之间,可能背后就是万双眼睛窥视着,觊觎着。所以此次行动,我请缨!”
她说到这里,单膝跪在了地上,虽是一介女子,但是就算是单膝跪在地上,腰杆也挺得笔直,就像是一个军人!。
百里赦欲伸手将她扶起。
而曼莎却是有一丝倔强,没有顺着百里赦起来,“此次出行前豺狼后猛虎,我生来的职责便是护得鬼王周全,我的命是百里赦大人给的,所以在这危急关头,还让我去吧。”
百里赦有点犹豫。
而曼莎像是看穿了百里赦在想什么,“此处红缚已经侦查过多次未果,早已放松了警惕,我仅需要在此补上结界,而那日,我要感谢百里赦大人!”
百里赦的表情依旧平静,就像是一个久经风雨仍然站立的笔直的青松。
“百里赦大人手下留情,挑拨伉俪情深,犯下如此大错,天理不容,百里赦大人却并没有真的将我的修行废掉。”
我回想起来了,上一次百里赦怒发冲冠之时,说着要废了曼莎,原来还是手软了,只是让她受了些许皮外伤而已,不过百里赦的做法是对的,如果不是上一次英明的决定,恐怕府邸的遗民也存活不到现在了。
曼莎仍旧跪得笔直,“从前不管是打什么仗,我总是随着大人一同出征,从来没有打过败仗,这一次我深知府邸处在危难之间,所以我更得跟着大人。”
“曼莎。”百里赦像是要说什么。
而她却是没有丝毫给百里赦说话的机会。
“大人,您让我去,我会跟着您。您不让我去,我会偷偷跟着您。”她的语气不容拒绝,就像是当初将我带走时,声音的刚烈!
所谓的天地皆可捅破,应该就是如此了。
百里赦这下眼神坚定了,只说了一个“好”字。
这时,半跪在地上的红缚站起了身子,她的身形经过了战役也是挺拔,也是强壮!
心里面所生的敬畏之感让我有些恍惚,看着曼莎也觉得她有一层光辉。
修复完结界之后,我们三人便是穿梭在树林与平地之间,前往阴界之门,去往曾经冥王居住的地方。
来过洗血池一次,上次的洗血经历并不好受,所谓的莲花池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而且还要无端放血。
不过当初的感受只是当初,这和在浮狱里用蛆虫钻进我的皮肤相比,简直是小事!不知挂齿。
再一次回到这里我心中感慨万千,心中更是坚定不移,若是能让我获得能和红缚抗敌的力量,放几滴血又算得了什么?
没有任何的守卫,这和我所想象的完全不同,红缚没有想过我会活着再一次来到此吗?
她连为自己的宏伟大业在人界的地盘都已经计划好了,还会遗漏出这个篓子?
越是没有异常便越是让我觉得不能放松,心跳加速。
☆、第二百六十四章 曼珠莎华(上)
“曼莎”本不是曼莎的原名,过了几千年她自己都已经记不得父母给她起的名了,甚至连父母的容貌她都忘得差不多了。
“曼莎”这个名字是百里赦取的,那日三途河畔,曼珠莎华正开得娇艳,在死亡的绝望中,双眼映入一个人,那人俊朗俏丽,眸子就像是深幽的湖水,望不尽,却又让人陷入。只是望了一眼,她的心就颤抖了起来。
他说,“你跟我走吧。”
她如果不选择跟着面前的这人走,等来的就是红毛怪的摧残与凌辱,她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是木讷地点了点头。不知来者何人,有什么目的?即使看上去并不像什么坏人,但前几日见惯了屠戮与杀缪,满眼的血腥没有消散,她的心里面是抵触任何人的。
“你叫什么名字?”
一阵沉默之后,百里赦并没有生气,而是伸出手指指着河边的曼珠莎华,“跟我走进地府,从此与人间之事再无联系,花开彼岸,作为接引者,通向幽暗之狱。加之姑娘身上的异香实不寻常,就叫曼莎吧。前尘之事,释然忘怀。”
这么一走就跟着他走了几千年。
曼莎来到冥界遇到百里赦之前,只是一个平凡家里的女孩,不过从出生开始便伴有异香,母亲在曼莎来到世间的那一刻就离开了世界,她的命仿佛是和母亲换来的。父亲对她又爱又厌恨,多年之后这件事并没有沉淀,而是耿耿于怀,每当曼莎闯祸的时候就常常挂在嘴边。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来的,说是曼莎将她的母亲克死了,命硬的在以后还会克死她的父亲。对于这个传言,父亲并没有过多的在意,反倒是曼莎自己,觉得那种生来叫做自尊的东西,在萌芽的状态时,就已经被践踏在脚底了。
她的自卑隐藏在自负里,所以表面上曼莎很好强,她听不得别家小孩将自己的父母作为议论的对象,但凡是有只言片语传入她的耳中,不管对方是多大的孩子,她都会跟他们打一架。
村子里全都是泥土垒砌的房屋,街坊邻居,靠的很近,鸡犬相闻。一次,曼莎坐在家中,听到隔壁高谈阔论之中出现了自己的姓名,她将耳朵贴在墙壁之上,更是将咒骂自己的一字一句记在了心中,第二天便用一只小勺子开始挖隔壁家的墙脚,终于在一个月之后,一场大雨的洗刷中墙倒了。那年曼莎只有六岁,她便尝到了因为仇恨报复成功之后内心的快感。
在此之后,那只小勺子便成了曼莎作案最有力的工具,只要是被曼莎盯上的墙壁,没有一处是不倒塌的,父亲并不知道这件事情,街坊邻居也不晓得怎的回事,只想说是时年久了而已。
可时日一长,周围的墙都塌了,只剩下曼莎一处,所以一时间成为了众矢之的,终于在一个夜里,他们的墙也倒了。
曼莎身上的异香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失,反倒是更加的严重了,小时候,曼莎的周身总是会引来蝶舞翩翩,就算是平日里瞧不起她的女孩,也会模仿曼莎将一些胭脂俗粉抹在自己的身上,甚至有的女孩,还将蜂蜜抹在脸上,不仅没有找来蝴蝶,反而是引来了蛰人的蜜蜂,也算是坐实了东施效颦这个词。以为是与生俱来的,而且父母的身上都没有这味道,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所以父亲觉得这是一种病,几次三番带她去看大夫,也没有查出个什么缘由,曼莎并没有为此烦恼,反而觉得这是一种炫耀的资本。
不过后来,曼莎身上的异香到了一种极端,整个村子都蒙上了这个香味。十里飘香的桂花也为之逊色,这香气也时常引来隔壁村子的人,久而久之,曼莎也成了远近皆知的人。
这样的平凡生活一直到了曼莎十六岁,那一天,明明是一个艳阳之日,父亲去了山上砍柴,她一人在家中,忽然远空山巅之间飘来一层厚厚的黑云,好奇心促使曼莎走到院子看个究竟。
忽然在远处山际之间,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朝村子这边涌动,霎时阴风呼啸而起,将晒于房顶的辣椒也掀了个底朝天,曼莎冲过去,将前些日子父亲辛辛苦苦编制的篱笆护住,以为这阴风只是乍然骤起,没一会儿就能停歇的。
可没想到的是,这呼啸的风还传来了大人小孩的哭声叫声,前方是什么情况?阴风越来越大,带着泥沙刮得曼莎的脸生疼。本来今天就是一个晾晒的好日子,大风呼来了床单,衣襟。
曼莎索性放开了怀中的篱笆,刚一松手,篱笆就被吹得变形了。这风大得能将瘦弱一点的人给抬起来,还好曼莎体格像父亲,虽然才是十六岁的少女,不过身材是极好的,修长高大,忽略她一头的长发,光看身材,乍一眼绝对会以为是个男人。因为没有母亲,曼莎和父亲相依为命,经常帮父亲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父亲砍柴,她就将柴杆用绳子绑起来,甩在肩上也毫不费力。
现在这这天色说变就变,阴暗得就像是马上要天黑了一般,曼莎不管,父亲还在山上砍柴,得赶紧送蓑衣过去。
曼莎想着急忙回屋戴上斗笠,拿起蓑衣就往后山跑,往后山跑的不止曼莎一人,难道他们都是去送蓑衣的?
可身边的人一边跑一边大呼小叫,身上还背着扁扁的包裹,很快又有很多人加入了奔跑的行列之中。在这里边全部都是曼莎熟悉的面孔,毕竟村子不大,平日里大家都是朝夕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
“喂,你们怎么都望后山跑呀?没看见天黑成这样,就要下雨了,赶紧呆在家中啊!”曼莎并不想提醒他们,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好奇而已。
被问的人是隔壁的老叔,说是老叔其实一点都不老,脸上也没什么皱纹,只是出了名的登徒子,拖儿带女了好几个,在同龄人中,就他膝下的孩儿最多,所以就叫老叔了。现在竟然独自一人,神色慌慌张张,颇有一种逃亡之感。
老叔吞咽着口水,曼莎加紧了脚步才勉强跟上他,“村子里……村子里有怪物!”
什么?怪物,曼莎从小到大没有听过人讲玄,这方面的知识少得可怜,不过看这奔跑的人哪一个不是神色紧张兮兮的,仿佛后面有群狼在追。而且平时只坐在台阶上的太婆,这个时候竟然也杵着拐杖跑了起来,还有东边土屋里的傻子,现在也加入了这浩浩荡荡的队伍里。
到底是何方妖物?曼莎因为没有接触过所以对怪物这个词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只知道以前父亲说后山的猿妖也是怪物,每日啼叫,一次,父亲受山间的迷雾所碍,未能找到下山的路,在山间就遇到了猿妖,猿妖并没有伤害父亲,而是为他指路,安全送出。
曼莎是个猎奇的人,所以从这件事情之后就一直对猿妖这种超自然的生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几次背着父亲偷偷上山都想遇到父亲口中提到的浓雾与猿妖。
所以这个时候听到老叔说怪物不仅没有一丝害怕,反而还挺兴奋的,不过看这全村人的反应并不是太好,所以曼莎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好奇心而再返回村子。
既然蓑衣都已经在手了,还是将衣物送达之后再回村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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