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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火撩人-羽扇-第2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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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碰我!男女授受不亲!”阳光拍掉他的手,懒洋洋地说道:“我就算再饥渴,也不能抓着个人就扑倒再说吧!何况他虽然是云峰的前世,跟云峰同魂异魄,但是性情容貌跟云峰完全不一样,我做不到假装他是云峰。”
“妹妹,你什么时候这么有节操了?”浩磊揶揄地说道:“我发现你回来以后像是变了个人,莫非是被封建社会荼毒得太深了?这样不好,哪天哥哥帮你解解毒?”
阳光没精打采地说了声谢谢。
浩磊看着她半死不活的样子,小心翼翼地问她:“阳光,是不是云峰的前世惹你伤心了?咱没必要跟古人一般见识啊!云峰好不容易开始知道心疼你了,你得学会珍惜眼前人,否则就功亏一篑了!”
阳光苦苦一笑:“放心,我没那么容易伤心……总之说来话长,我现在心里也是乱得很。事情这么多,只能先解决一件是一件了。”
*
浩磊的吉普车缓缓驶入郊外某军事基地的演兵场上,负责训练的军官看到他的车。立刻小跑着跑过来,唰地立正,对浩磊敬了个军礼。中气十足地叫了声首长好。
浩磊点点头,目光看向在不远处训练的士兵,对他说道:“把吴桐给我叫过来。”
“是!首长!”军官转过身跑回队伍前面,高声喊道:“吴桐,出列!”
吴桐从队伍中跑出来,敬了个军礼!
“首长要找你,去吧!”军官说道。
“是!”吴桐小跑着跑到浩磊的车前面。刚跑到跟前就看到阳光下了车,正靠在车门旁跟他招手。
浩磊也下了车,温和地对他们说道:“你们先聊着。我到那边看看!”
“是!首长!”吴桐迅速立正,敬了个军礼,大声说道。
“小伙子是挺精神的。”浩磊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阳光看着吴桐穿着一身军装。英姿飒爽的样子。忽然觉得浩磊说得没错,小伙子是挺精神的!大冬天的在室外训练,连个军大衣也不穿,脑袋上还直冒热气儿,真有一股生龙活虎的劲头儿。
“你这是刚跑完几千米呀?怎么还出汗了?”她好奇地问道。
“十公里!”吴桐笑着说道。
“十……十公里?”阳光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惊讶了半天,终于冒出一句话,“这也太辛苦了些!”
“习惯了!生命在于运动!你知道我是呆不住的人。这里正好适合我!”吴桐颇为自豪地说道。
阳光从兜里掏出纸巾递给他:“擦擦汗吧,要不容易感冒。”
“就知道你对我好!”吴桐接过纸巾。胡乱地擦了一下脸,笑着说道:“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
阳光笑笑,“是吗?”
“以前我每次不听你的话的时候,你都会锲而不舍软硬兼施不屈不挠地想办法让我听你的!”吴桐半开玩笑地说道。
阳光想想以前,也忍俊不禁,“你能不能不跟我贫?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以前我欺负你的事儿你就忘了吧,记着没用。”
“我觉得挺好的,我当年还蛮享受跟在你身后当小弟的感觉。”吴桐笑着说道,“你也别怪公孙景。我现在依然感谢他帮助我找回了记忆——虽然你当年真的是为了我好。当年是我太幼稚,不但帮不了你,还要你替我担心。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回想起那些事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坦然面对了;这些年,我一直以为我对你只是一厢情愿的单恋,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原来我们也曾经相爱过。我知道这些的时候,心里真的很惊喜!我心急如焚地找了你半年,就是想告诉你,我都想起来了!我想起来,我们之间曾经有个轰轰烈烈的爱情!没想到昨天居然真的如愿以偿,在雪地上捡到了你!你看,我们之间还是有缘分的。”
“吴桐,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很爱他,你只是我的前男友而已。所以你没有必要为了我留在这里。”阳光轻声说道:“吴桐,我们不是一路人,就算当年没有发生那件事,我们早晚也是要分开的。”
吴桐听到她说这话,眼圈微红,他转过脸,看着不远处训练的战友们,装作无所谓地说道:“我知道,我也看出来了。那个老男人当年就对你居心叵测的,现在终于被他得手了!我知道我现在还不是那个老狐狸的对手,你既然喜欢他,就跟他好好过吧,过不好了再回来找我。”
阳光想说我还没得手呢。可是看着他伤心的样子,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沉默良久,她才又说道:“我今天来这里,不是跟你说感情的事。我是想告诉你,就算你不是我前男友,我们依然是很好的朋友,所以我不想你因为我卷入这些纷争里面。”
吴桐转过头,对她笑笑,目光却坚定:“阳光,这已经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了。就算没有你,我也依然会留在这里。这不只是为了男人的尊严,也是为了军人的尊严!作为一个军人,只能向前冲,不能退缩,更不能当逃兵!你看这里不止有我,还有我的战友们,我们都是部队里抽调出来的精英,这里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地方。不上前线不上战场的军人,不算真正的军人!”
阳光看着他慷慨激昂的模样,红着眼睛苦苦一笑:“好久没有听过这样的豪言壮语了呢。既然这是你的决定,我尊重你的决定。”她神色黯然地打开车门,准备上车。
这本来就是一场已经知道结局的谈话。她太了解他了,上高中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的脾气:做题喜欢挑难的做,打球喜欢跟强队打,掐架喜欢跟高年级的掐,就连骑着车走在路上,他也非要跟四个轮子的较较劲儿。
不管境遇怎样改变,他的性格始终没变:刻苦、张狂、任性、哪怕前面是一堵墙,他也非要撞个头破血流才甘心。
这样的性格有什么好呢?却就是改变不了,到最后还不是落个伤痕累累,依然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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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八章 掉到锅里
吴桐见她要走,抓住了她的手,阳光回过头,对上他的目光,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阳光,如果当年没有发生那些事,我们都只是普通人,你会不会跟我一直走下去?”吴桐紧紧抓着她的手,动情地看着她,“毕竟我们过去那么好,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对我也是真心的,对不对?”
过去?如果不是听他提起过去,阳光都快想不起来过去是什么样了。不过是过了四年而已,她却好像过了好几辈子一样。看着他再次站在她面前,那些往事,那些两个人一起上学一起打球一起出去嗨的日子,好像忽然又回到了眼前:那时候虽然清贫,虽然有高考的压力,虽然有做不完的卷子考不完的试,可是那时候的回忆都是快乐的。曾经吃个肯德基就觉得幸福得飞起的人,曾经骑着自行车满街撒欢的人,现在可以每天山珍海味锦衣玉食,甚至可以左右别人的命运。但是,却再也找不到当年单纯的快乐。
“人总是要长大的,我们早已不是小孩子了。”她轻声说道:“我们曾经那么好,那么快乐,可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这些年,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爱上他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心里彻底把你放下的。也许感情的事就是这么说不清,也许人心总是会变的吧?反正……我是变心了。你怨我恨我都可以,可是这就是事实。”
“我又不是不明事理的小孩子了,又怎么会怨你恨你?我只怨恨我自己。没有早一些成熟早一些懂事,配不上那时的你,也配不上现在的你。”吴桐低声说道:“可是阳光。我还是想你能多看我一眼。你今天跟我说了这么久的话,都没有认真的看我一眼呢。”
阳光不想看到他这个样子,这样子让她觉得很难过。可是她又不敢再删除他的记忆,毕竟这个对脑子是有影响的。
“我要回去了,今天天气怪冷的,你也赶紧回去跑步吧,别陪我在这里冻着了。”她从他手中抽回了手。迅速打开车门上了车。
吴桐见她发动了汽车要走,在一旁敲打着她的车窗,喊道:“阳光。我是不是惹你生气了?那我刚才的话都收回!你有空的时候一定要来看我呀!就算是普通朋友,也要常来常往的对不对?”
阳光的车越走越远,拐出了练兵场,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他怔怔地在那里站了半天。转身正要归队的时候。正看到浩磊往这边走过来。
“是这里呀!我的车呢?”浩磊的脸上一个大写的懵字,转头看到了他,于是抓住他问道:“我的车呢?你和阳光不是靠在我的车旁边说话吗?我的车呢?阳光怎么也不见了?”他说着说着忽然一拍脑袋:“阳光!是不是阳光把我的车开走了?”
吴桐默默地点点头。
却看到浩磊转身就跑,一边嗷嗷跑一边嗷嗷大喊,“阳光~~~你给我回来~~~~阳光~~~你怎么不等等我呢?”
*
李云峰在家里正做着午饭,忽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他条件反射地往旁边一躲,就看到浩磊出现在了他刚才站着的地方。
“你看看你!多悬没掉到锅里!下次用空间瞬移回家的时候,不要算得这么精确。能落到楼下就行了。”他略不满地对浩磊说道。
“这还不都怨阳光?她把我的车开跑了,害得我只能用空间瞬移回家。”浩磊说着好奇地掀开锅盖看了一眼。只见锅里面炖的,果然又是人参鸡汤!
“大哥,你就不能换点儿花样啊?每次给阳光补身体都炖这个汤,她喝着不腻呀?”浩磊说着,揶揄地看了他一眼:“你是不是就是传说中连姿势都不会换的那种人?”
李云峰压根就没接这个茬,只自顾自地问他:“阳光把你的车开走了?她开着你的车去哪儿了?”
“这个你问她吧!她现在应该在回家的路上,这个点儿有点儿堵车,最早也得一个小时以后才能回来。”浩磊随手撕下一个鸡腿,一边啃一边走出了厨房。
此时,均均正在客厅里兴致勃勃地榨果汁,见他从厨房出来了了,她高兴地迎了上去,甜甜地笑道:“舅舅,你回来了!”
“均均,一会儿舅舅带你出去玩儿好不好?”浩磊慈爱地说道。
“当然好!在远山寺里呆了那么久,好久没回到北京好好逛逛了!”均均倒了一杯新鲜的果汁儿递给他。
浩磊一边吃一边喝一边骂着阳光:“阳光这个熊孩子,看她回来我怎么收拾她?!”
“阳光一回来,我们这里热闹了好多呢。”均均笑着说道。
“热闹吗?我怎么不觉得?对了,谷雨呢?”浩磊问道。
“她跟姐夫先走了,说是回杭州老家看一眼。”均均说着凑到他跟前,压低了声音悄声说道:“舅舅,一会儿你也带我出去,家里就剩下大哥和阳光了。”
“这是个好主意!反正舅舅的房子多,今天晚上你跟我搬出去住,让他们两个在这里培养培养感情!”浩磊也低声说道:“均均。你说云峰幼稚不?谈个恋爱谈得别别扭扭的,还得我们帮忙。”
均均皱着眉头想了想,笑了:“我不觉得大哥多幼稚,我觉得我们幼稚,人家都没要我们帮忙,是我们自己着急。”
浩磊咬着鸡腿点点头,“有道理!这就是所谓的皇帝不急太监急?”
*
中午,阳光一身疲惫地回到家里的时候,一锅热气腾腾的人参鸡汤已经上桌了。
她看着锅里的那颗人参,好奇地问李云峰:“你给我炖这么大一颗人参,就不怕我虚不受补?”
李云峰笑笑,给她盛了一碗鸡汤,又给自己也盛了一碗,“放心吧,我掌握着量呢。”
阳光见他若无其事地喝汤,还是不解:“哥,这颗人参没有千年也有百年了吧?炖鸡汤的话,一小片就够了,这么大一颗,真的没问题?”
李云峰见她这么纠结这颗人参,也疑惑地看着她,“你今天怎么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第七百九十九章 龙凤玉镯
“你的皇宫里也有一颗千年人参,从那颗人参上面切下来那么一小片,就足够炖一整只鸡了。”阳光嘟着嘴说道:“你给我炖这么大一颗,不是太浪费了?”
李云峰听了这话,皱着眉头回想了一下,恍然大悟,“我说当年御药房里的那颗千年人参怎么缺了一块呢?感情让你炖鸡了?”
“炖鸡怎么了?还委屈它了?”阳光不以为然地说道:“那个人参炖鸡的味道还不错,我亲手炖的!”
“你个熊孩子,就这么暴殄天物!那颗千年人参是世间难得的宝物,你知道它能救活多少人的命?你却拿它来炖鸡汤!”李云峰哭笑不得地说道。
“能救命的仙丹多了!姐夫的九转还魂丹也能救命,用你片人参怎么了?那鸡汤你还喝了呢!还喝得挺香呢!”阳光不以为然地说道:“而且,这颗人参这么大,你不照样用它来炖汤?”
李云峰无奈地笑了,“你放心的喝吧,这颗人参不超过五十年,功效还不如这只老母鸡。”
“那我要多吃点儿鸡肉了!我要吃鸡腿肉!”阳光看着锅里那只鸡,垂涎三尺地说道。
李云峰见她一副翘脚大爷的模样,伸手从鸡身上撕下一只鸡腿,把鸡腿肉撕开了,放到她碗里。
阳光美滋滋地一边喝汤一边吃肉,“哥,你也吃个鸡腿吧!鸡腿特好吃!”她很体贴地说道。
李云峰只是笑笑,没说话。
阳光见他没动。终于决定自己动手了!毕竟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嘛!可是她拿着筷子在锅里翻了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另一只鸡腿了。
“嗯?这只鸡怎么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被你偷吃了?”她看着李云峰,疑惑地问道。
“我可没偷吃。”李云峰不紧不慢地问她:“阳光。你今天回家的时候就没发现少点儿什么东西?”
他这么一问,把阳光问愣了,她转头看了看四周,“没有啊!对了,他们几个都哪儿去了?”
“谷雨和虞刑回杭州了,浩磊带着均均出去玩儿去了。”李云峰说道。
他一提到浩磊,阳光突然一拍脑袋。失声叫道:“天啊!我把浩磊一个人扔到刑家的训练场上去了!他比我先回来的?”
“他不比你先回来,他怎么回来?”李云峰笑着摸摸她的头,“他已经吃饱喝足出去玩儿去了。我们不提他了。吃饭吧。”
她去了刑家,肯定是去找吴桐了,见过了吴桐,也肯定会心乱如麻。人在心思烦乱的时候。忘记其他的事也很正常——虽然这次居然把人都忘了。确实挺过分的。但是浩磊有手有脚又会空间瞬移,让他自己回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去找吴桐了,他执意要留在刑家,我说不动他,就随便他吧。”阳光低声说道。
李云峰点点头,“好。”
“我在四百年前拍了好多照片,一会儿给你看看。”阳光说着。对他扬起一个笑脸。
*
午后悠闲的时光,两个人坐在沙发上一边休息一边聊天儿。
阳光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自在过了。她抱着沙发靠垫儿,坐在能照到阳光的地方,半眯着眼睛,让李云峰把她的背包拿来。
李云峰发现她穿越了一次,学会指使人了。他到她的房间里,把她那个跟她一样饱经风霜的背包拿过来,放到沙发上。
阳光打开了上面的密码锁和指纹锁,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浩磊给我的太阳能充电宝,据说是运用了航天科技,那几个月,我的手机都靠它了,挺给力的!”阳光把充电宝扔到一边,从包包里面又取出了手机,打开相册给他看。
相册里的第一张,是抓拍的一个男人骑马的照片,照片抓的角度不是太好,但是李云峰也隐约认出了那个人:“这是阴阳世家的执掌高鸿。”
阳光点点头,“是他。我是从阴阳世家的藏书房穿越回四百年前的。那时候高鸿刚刚接任阴阳世家的执掌,据说他的父亲——”
“当年,他的父亲血祭了血魔。”李云峰怅然说道:“当年阴阳世家牺牲太多,我们这些同道其实都欠着阴阳世家一个感谢。”
“高鸿倒不在意那些,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憨厚的人,他不但对你忠心耿耿,而且对你也敬畏有加。我真的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听话又忠心的臣子。你还总对他喊打喊杀的。”阳光微嗔着说道。
“我何时对他喊打喊杀了?他父亲为了同道牺牲,能给的高官厚禄我都给了他;当年他在朝堂上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身份地位比兵家刑家的执掌都高。我对他也是最信任的!”李云峰立刻反驳道。
阳光听了这话,冷冷一笑,“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难道不是你的乳母和那个九千岁?”
李云峰见她突然脸色大变,疑惑地问她,“阳光,当初你在紫禁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什么。当初我劝你提防着客氏和魏忠贤,可是你就是不听就是不信,我也没有办法。也许历史真的是无法改变的吧?”阳光轻描淡写地说道。
“阳光,你穿越过去以后,是不是进了宫,封了妃了?我们上次相遇的翊坤宫是不是就是你的寝宫?”李云峰轻声问道。
阳光仰起脸看着他——只默默地看着他,不说话。
李云峰从包里拿出一对剔透的龙凤玉镯,轻声说道:“这对镯子只能是帝后所有,除了皇后,能得到这对镯子的,就只有贵妃。我立后的时候,曾经找过这对镯子,但是没有找到,没想到居然是在你这里。”
阳光伸出手,抚摸着这对镯子:她在离宫之前,没有带走宫里的任何东西,这对镯子居然会出现在她的背包里,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朱由校在送她出宫的时候,偷偷把它们放进去的。
这龙凤玉镯,算是他们大婚时候的定情信物——想起那场稀里糊涂的洞房花烛,她的心里一时间也是五味杂陈。
第八百章 守得云开见月明
李云峰覆上她的手,微皱着眉头说道:“你嫁过我,可是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了?”想起自己为了思颜怨恨了她四百年。他却怎么也没想到,当年她也曾经是他的女人,甚至,也曾经为他穿上过嫁衣。
阳光低了头,没有回答,只把镯子推回他手里,轻声说道:“既然这镯子是要给你的皇后的,那你就拿回去吧,我留着也没有什么用。”
“既然你已经嫁了我,这就是你的,戴着吧,挺好看的。”李云峰说着把镯子套在了她的手腕上——宫中几个月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把她的皮肤养得白皙细嫩得几乎透明,手腕也因为太过消瘦而显得更加纤细修长,质地温润厚重的镯子,更衬得手腕太过单薄了。
阳光有些懵地看着手上两个沉淀的的镯子,镯子上面精雕细刻的龙凤在阳光的照耀下栩栩如生,缠绵动人。
她抬起头不解地看着他,李云峰伸出手,抱住了她。她怔了一怔,小心翼翼地靠近他的胸口,直到被他紧紧地拥入怀中谈话无法进行下去了,阳光靠在他的胸口,整个人都被圈在他熟悉的温度和熟悉的气息中,她脑子里晕晕的,一时间无法分清前世和今生的区别。
“我嫁的时候,清楚的知道他不是你,可是我还是希望那日走进翊坤宫的人,是你。”她喃喃自语地说着:“我女扮男装进了高府,高鸿以为我是男人。处处以兄弟之礼待我。那天在城外,你被叛军追杀,我出手助你。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识破了我是女扮男妆,你回宫前说等大局已定,就接我进宫。我不知道进宫意味着什么,后来你登上帝位,我接到圣旨以后,唯一知道的。就是如果我不奉旨进宫,就会牵连高家。我稀里糊涂地上了你迎亲的凤撵,一路进了紫禁城。穿上凤冠霞帔,行了大礼。直到走进翊坤宫的时候,我才知道,那居然是我们的新房。那天晚上。我跟他坦诚了一切。我告诉他,我是四百年以后过去的,我跟他说我爱的是你,可是他不是你。那天晚上,他陪我在紫禁城里走了一夜。第二天他离开的时候,宫里的太后却赐了我一碗有毒的燕窝,我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那三天三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回来了。可是睁开眼睛以后,看到的依然是紫禁城里漫长的黑夜。”她抓紧了他的手,仿佛梦呓般地说道:“我现在都不敢闭眼,我怕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这么温柔的你会不见,眼前依然是翊坤宫里那一盏将要燃尽的残灯烛火。”
“不会的。你已经回来了,这里只有李云峰,没有朱由校。”李云峰捧起她的脸,心疼地说道:“对不起,让你受苦了。是我糊涂,四百年前我委屈了你,今生还在委屈你,以后不会了。”他知道她的性格,进了他的后宫意味着什么:没有自由,没有平等,只有防不胜防的明枪暗箭;一个个性如此鲜活的人,到现在也开始患得患失,可是学会字斟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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