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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君炙情:爱上祭品王妃-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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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的脸色就明显好了很多,看来,南宫曦真是个医学天才。

就算在现代来说,他的医术也毫不逊色。

“是的,南宫大夫治疗之后,我的心胸仿佛舒畅了很多。”

叶书钧白净斯文的脸上也露出欣慰的笑容,能让娘子和女儿开心,不再让她们担心,是他近年来最大的心愿。

“嗯,南宫医士真是一个医术高明的人。”

施清儿也高兴重重的点头说。

“不过,”她转过头对女儿说,“南宫曦的诊金也太高了吧,将来,我们能还得起吗?”

她又颦了颦眉,女儿说,南宫医士的诊金将来还要还,可是,他们一家子怎么还得起这么一大笔钱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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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莺莺心微微一窒,急忙说道,

“当然可以啊,我们一家人可以打工嘛!幸好南宫医士这次行善济世,愿意先给爹治疗,诊金可以慢慢还。所以,爹、娘,不要担心啦!”

叶莺莺笑哈哈的,其实,她骗爹娘说,这笔诊金只是先欠着,她根本就没有给付南宫曦一万两黄金。她也请求南宫曦不要告诉她爹娘。

因为,她怕爹娘猜测她怎么能得到这庞大的黄金,让她更难堪羞辱了。

“而且,南宫医士还让我们住这么好的房子,还有这些衣裳……”

施清儿也看向房里的衣柜,今个儿早上,也有裁缝店的裁缝来给两老各自都量了尺寸,很快送来了一箱的衣裳。

这些衣裳都是大户人家才穿得着的,像他们在村里呆久了,可穿不上这华丽的衣裳。

而且,不知道这中间花了许多的钱,还有这居住的别苑环境十分幽静清雅,南宫医士真是好得没话说!

“我……我也不知道,爹娘,等爹的病好了之后,我们再努力赚钱,还给南宫曦吧。”

叶莺莺还不知道怎么说,按理说,她给诊金他。他救好她爹的病,就两清了。

可是,这额外的“服务”为什么会这么好?

不单给她买昂贵的衣裳,还赠送数件首饰给她。还有她的爹娘,也都得到很好的礼遇。

要说他只是一个医术高明,又遵从职业道德的商人,这未免也说不过去。

其实,只要能呆在爹的身边,就算在别苑里给个丫头她当当,她就已经很高兴了。

可是,如今他照顾他们一家都很好,很舒适,那她欠他的情就会更多了。

晚饭时,陪爹娘在南厢吃了一顿晚膳,因为爹生病的关系,一直吃得很清淡。

这里的厨子也十分周到,做的菜清淡又可口,不咸不腻,但又兼有本地的特色。

叶莺莺吃得很开心,很久没有和爹娘一起吃饭了,那种感觉很温馨,很愉快。

就算吃得是清淡的食物,也觉得高兴。

别以为你就可以乱来(8)

叶莺莺吃过晚膳之后,回到西厢的房里,贴身女婢小眉递上一条热毛巾,给她擦手。

“小姐,房里已经备好了文房四宝,还有古琴,小姐想练习哪一样?”

叶莺莺微怔的看向书房里,那里书桌上早已摆放着精致的文房四宝,旁边的矮台上,还有一把名贵的古琴。

“这是……”

叶莺莺缓缓走近,

书房内,硕大的书桌上整齐的摆挂着大小不一的毛笔和一块纹如罗丝、色泽青莹的歙砚。

薄薄如蝉的宣纸,铺摆在桌案上,仿佛静待着主人的动笔。

“这是公子吩咐,给小姐所用。小姐请不要介怀,尽管使用,这都是公子怕小姐在闺房里会闷,所以,特地让下人去购回来的。”

小眉微笑的在一旁说,她好羡慕小姐。从未见过公子对哪位小姐上心,好象对小姐一样的好。

“嗯,谢谢你们公子。”

叶莺莺点点头,随后,再看向旁边的古琴。

是宝袭古琴,十分名贵,看那池上所雕刻的图纹,就精细非凡,不愧是南宫曦所选之物,都不会是凡人之物。

她坐下来,轻轻拨动一根琴弦,果然那音色极佳,空谷传音,缭绕动听。

她端正坐着,随后认真的弹了一首曲子。虽然,她弹得不好,但这音色实在好,仿佛也掩盖了那三分的暇玼。

还好,只是随便弹弹,没人批评。若是师傅在,又被指责几句了。

上次,兰亚斯王还说,要她在冬祭的皇室盛筳上弹首奏。

以她现在的水准,怕不笑死人吗?连师傅也脸上无光吧。

“小姐,您弹得真好。”

小眉在一旁又惊又喜的说道,没想到小姐平日俏皮活泼,居然也弹得一手好琴。

叶莺莺怔了怔,弹得好?

她觉得一般而已啊。

虽然,在皇宫的时候,琴艺师傅就一直执鞭站在旁边,弹得不好,就挨打。

逼着她不停的练习,再练习,真是累死了。

别碰我

也许,是因为师傅的要求过高,因为师傅是国内第一。所以,也要求徒弟不能差。

这就累惨她了,不过,以她这样的水准,在外面,在市井平常之中,应该也算是中上了吧?

“小姐,是真的,不是小眉故意要讨好您,小眉真的觉得很好听的嘛。”

小眉认真的重重点着头说,两只圆溜的眼眸晶晶亮的,没想到小姐抚琴很厉害。以前在外面偷听那些个青楼女子弹的,都没有小姐的好听。

如果让叶莺莺知道,小眉拿她和外面的青楼女子相比,怕不让她气得吐血!

不过,她也知道能力有限,只是学琴一个月,师傅再好,也需要自个儿经常练习。

所谓师傅带进门,修行在个人。

她就需要多多练习啦。

好在,南宫曦还算是个体贴的人,知道她呆在府里会闷。

特地买来文房四宝和古琴,让她可以解解闷。

今儿晚上练得累了,小眉又及时体贴的放好了热水,还细心的在上面洒满了花瓣。

叶莺莺瞅着奇怪,

“这已是深秋的季节,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么多的花瓣?”

小眉掩嘴轻轻笑说,

“公子别苑里栽种了各种各样的花,有许多花是四季皆开的,要采些花瓣来,一点也不难。”

叶莺莺这才有些觉得,她对这别苑也不太熟悉。起码,她只行走在自己的西厢和爹娘的南厢,就连偏远的北厢,甚至是,南宫曦的东厢也没有去过。

温水里飘着花瓣,均是浅粉色,芳香和她房里的那兰花是同一种香味。

小眉说那是西域运送回来的雪兰花,价格昂贵,而且十分稀有。

花园里栽的雪兰全是浅粉色,听说纯白色的才最珍贵,所以,她房里的雪兰,是唯一的一盆最纯正、稀有的雪兰。

四季绽放,而且香气怡人,就像现代喷了空气清新剂一样,但又比那化学的东西更自然、更清新。

别碰我(2)

洗了一个豪华的沐浴,看这飘落的花瓣,就知道花了不少钱。

南宫曦不知道在搞什么鬼,一直在乱花钱。就算他很有钱,喜欢乱花,那也是他家的事,干嘛在她的身上也乱花。

难道,是因为她是客人。就算是客人,也会得到如此奢华的待遇?

“小姐,你的脚……”

小眉这时惊呼的看着她光裸的脚裸,掩着嘴。

好可惜哦,如此白皙细腻的脚裸上,却有如此难看的疤痕。从脚板前一直沿着脚底后,淡粉色的疤痕,女人都爱美,这可是致命伤。

叶莺莺低头看了眼,淡淡的笑着说,

“没事,皇宫给我留下的一个纪念。”

那是在皇家狩猎场,刁蛮的弈国兰亭公主给她的“纪念”,女人嫉炉的心真的很可怕。

不过,在皇宫里,给她留下来的伤口,又何止这一个?

夜里,她睡了一个很美的觉,极安稳,爹的病正在逐渐康复。她也生活得很好,只要,她忘记那道心中的“伤口”,平稳自己的心态,就好了。

翌日早上,刚吃过早膳不久,南宫曦拿着一个药箱,来到她的房里。

叶莺莺困惑的看着他,和他手中的药箱。

“南宫曦,你今日要去给我爹治病吗?”

咦?昨日不是说要三日后才来吗?而且,干嘛要先来她的房里。

南宫曦俊美的脸孔露出温和的微笑,那双琉泽的瞳仁像是天山之巅神圣的池水,说:

“我今天要治病的人是你。”

“我?我好端端的。”

叶莺莺郁闷的瞅着他,没事干嘛咒她生病啊?

难道,这个大夫喜欢这样。没事,在家里找个丫头,随便治治,就当是临床实验。

不过,他的医术这么高明,临床实验那是菜鸟的事,他算是大师级了,犯不着了吧。

南宫曦轻轻笑着,看见她眼珠子咕噜不停的转,一定在想着稀奇古怪的东西,就觉得好笑。

别碰我(3)

“不相信吗?你不记得,你在皇家狩猎场上的事,你中的箭伤,那时候你极怨恨我吧?直到现在,你也在怨我,当时对你见死不救,是吧?”

南宫曦黑瞳盈着笑意,当日,他去皇家狩猎不过是去玩玩,而且,还有一万两黄金的赏金。

雪貂,他是誓在必得。

而人,属于意外的,并不是他的关注范围内。

更何况,他没有救他人的习惯。

因为,他救人的代价很高,一般的人,他不救。

“明明就是。”

叶莺莺鼓着脸,瞪他。

明明就是见死不救,没见过像他这么冷血的人。她都摔倒在地上,满地血泊,差点昏迷不醒。

他却仿佛看不到,一点也没有医者的风范。

因为,他是南宫曦,不是一般的大夫。

如今,他竟然提着药箱,来到她的房里。

叶莺莺眨了眨眼睛,难道说,

他想治疗的,……

“就当是我补偿给你吧,我今天就是来治疗你的脚伤了。”

南宫曦将手中的药箱放在她桌上,

然后扳了张椅子坐在她面前,示意她坐在软榻,把脚放在矮几上。

叶莺莺有些气鼓鼓的看他。

当日,兰亚斯给他一万两黄金,治疗她的脚伤。

她拿来换容妃娘娘的肺痨病,结果,让她脚上的疤痕一直都留在现在。

虽然,那是会影响女人的美貌,可是,她也没办法。南宫曦的要价太高,她有钱的话,当然先救她爹要紧,女人美貌这种事,当然是在紧急之后。

“你会有这种好心吗?”

叶莺莺还是不相信的瞪他,搞不好,这家伙是在耍弄她。

天下红雨,也没见到这家伙有好心肠的时候。

现在,居然未文未取,就帮她治伤,搞不好是个陷阱也说不定。让她再欠他天价的债务,然后要她一辈子做女仆赚钱给他。

不是吧?还有这种事,天方奇谭!

别碰我(4)

她脑袋在咕噜的转,南宫曦却已不耐的拉她坐下。

这小妮子,等她脑子转停,他都不知道要等多久了。

“哎哟!”

叶莺莺一个屁股跌下来,好痛哦!这家伙,有没有怜香惜玉的心啊。

“脱鞋子。”

南宫曦黑瞳意识不明的看着她道。

“脱就脱。”

叶莺莺嘟着嘴,郁闷的低声说。

她卷起裤腿,然后长长的裙摆落下来,嫌碍事,她又拉起了裙摆,到腰间。

稍后,她脸红了红,又放下来。

“你干嘛?”

南宫曦微异的看她,脱得好好的,又放下来。

“那个,你先转过脸去。”

她脸红红微赧的说。

“我是大夫。”

他提醒她。

“是大夫也要转,快点!”

叶莺莺气呼呼的说道,是不是大夫与那无关。她那样不顾形象的撩起裙摆,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很暧昧似的。

在一个男人面前,把裙摆撩起,总之,就不行!

“那……好吧,我还有事,时间可不多。”

他无奈又君子的转过身去,提醒她的矜持不要太久。他虽然是个男人,但也是个大夫。

叶莺莺等他转过身,才利索的把裤腿卷起。裤摆也扎在小腿肚上方,然后脱了绣花鞋子,白色袜子。

在深秋的季节,还不算太冷,光洁的小趾头露在空气中,只感到透气清凉,而没有冷意。

“好了。”

叶莺莺看了一遍,总算是该掩的掩,该遮的遮,不该遮的也不遮了。

南宫曦转过了身,他低头看向她放在矮几上的小脚,眼神微微一深。

白皙玉莹的小足,每一颗都像珍珠般晶莹的足趾,腻白如雪。

只是,上面那道浅粉色的疤痕,影响了一些美观。但是,也足够让人移不开视线。

“喂,你看什么看!”

叶莺莺忽然涨得脸叫道,看见南宫曦一直盯着她小脚看,她心头就一阵羞涩和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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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一被男子看到自己的小足,就得要嫁给那个男子。

可是,她是现代人,当然不会做那么无聊的事,随便就嫁人。

但是,也不能让他这么一直盯着看啊。

羞死人啦!

“我是大夫,不记得了吗?否则,又怎么能治疗你的脚伤。”

南宫曦敛起神色,伸手向她的脚裸。

他炙热的手掌碰到她略冷的肌肤,她微微一僵。

俏脸也下意识红了起来。

被男人这么触碰着自己的脚裸,除了那晚兰亚斯细腻的爱着她之外,就没有别人了。

那时在皇宫里,被御医们治疗的时候,她也没有这么觉得羞涩。

可是,为什么只是对南宫曦,

她有这种感觉呢?

她只好敛起羞涩,任南宫曦在她脚裸观察摸索。

随后,南宫曦从药箱里取出一个玉白瓷瓶,倒出一些透白的膏药,涂抹在她的脚上。

她的脚上顿时一阵清凉,有股淡淡仿如花香的味道。

然后,南宫曦又取出两根尖细的针,给她针炙。

这一下来,根本不用一盏茶的功夫。

随后南宫曦收起了针,他取出那个瓷白药瓶,递给她说:

“这个是对祛疤极好的药,由我亲自配制,你每日涂抹一次。过几天,我再来针炙一次,就可以了。”

说罢,他提起药箱,站了起来。

“哎,等一下。”

看见他修长的身影就要走出房间,叶莺莺急忙叫住他。

“那个,……谢谢。”

她把已治疗好的脚放下来,放下裙摆,站起来。

她撇去内心的羞涩,抬起头认真的注视他。

他帮她医治,而且,分文未取。

虽然,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帮她。

但她应该相信他的真诚,

他是想帮她的,是吧?

南宫曦停滞了脚步,他转过身,定定的看着她。

看着她晶亮的美眸透着真心的光芒,她说:

“我没有什么好回报的,要不,我今晚弄个晚餐给你吃,好不好?”

别碰我(6)

“你会做菜?”

他挑了挑漂亮的剑眉,显然有些意外。

虽然,并不以为她能烧得好。

但是,就她那提出来的勇气,

也让他有些惊愕和意外。

“嗯,……嗯。会炒几个小菜,不要嫌弃喔。”

她低着头,曲起小手指数了数,

番茄炒蛋,炒青菜,清蒸鲤鱼,汤泡菜,嗯,就这四样了。

总够他们两个人吃了吧?

可不敢叫爹娘来吃,爹的身体不好,怕会吃坏肚子的。

额……

她是把握不大。

不过,她实在不知道怎么报答南宫曦了。

给钱的话,又太俗气。

而且,南宫曦钱多得要命,也不会看上她那点点钱。

所以,有心就好了。

有心就够了,对吧?

“好。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南宫曦将药箱递给下人,抱着臂看着她。

看她如此真诚的样子,

就算是不怎么好吃的,也勉强给个面子赏脸吃吃看。

看这小妮子好象从未给人做过菜的样子,

他居然,有点点期待。

叶莺莺下了很大的功夫,准备了佐料和材料。

结果,烧柴就花了半天时间。

在现代,用煤气炉,一按,搞定!

可是,这里要用烧的,而且,不是一烧就着。还得要点技巧。

她是菜鸟啊,花了半个时辰,在一个好心的厨娘的帮助下,终于,烧旺了。

然后,是放油,放材料,然后炒菜,放佐料。

终于,她总算是烧得几道菜来。

她捧着好不容易烧出来的几盘菜,进入了房间。

南宫曦正端正的坐在餐桌上,等着她。

“没想到,你还真烧得出来啊。”

南宫曦勾了勾唇,本来就不抱什么期待来。这个俏皮贪玩的丫头,能做得出完整的菜肴,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好了,可以开动咯!”

叶莺莺把菜端上来,给两人的饭碗都装满了饭,然后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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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曦瞅了瞅碗里的饭,露出一丝古怪的表情。

“呃,那个……烧焦了一点点,不介意吧。”

哈哈~,她嘴歪了歪。

在现代,有电饭煲,她当然不会焦啊。

不过,在这里要烧柴啊,一时火势过猛……焦了……那是难免的了,哈哈~。。

好在,南宫曦那古怪的表现一闪就消失了,恢复了平常。

他端起碗,执起筷条往看起来最正常的清蒸鲤鱼夹去。

夹了一块鱼身,含在嘴里。

“你……”

他抬头,露出古怪表情的看着她,“放了多少盐?”

“啊?”叶莺莺愣了愣,“那个鲤鱼我有放啊,起先我不记得放没放,后来又放了一次。”

南宫曦含在嘴里的肉简直咸到苦,这小妮子,居然放了两次盐。

“那个……你觉得不好吃,就不要吃好了。”

叶莺莺小手指对戳了戳,好郁闷喔,就算用现代最先进的炉具,她也烧不出好菜来。

更何况,古代这么落后的烧柴……

“那……那我试试别的好了。”

南宫曦忙装了碗汤,一口含下去。

还好,这个没放盐,清水一点,但总算可以解了他嘴里的苦。

接下来,他实在不敢恭维其它的那两道菜。

他扒着有些烧焦的饭,也小夹了那剩下的两道菜,

吁,总算有点正常了。

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吃得这么差的饭菜,从小到大,含着金匙长大。所吃的菜肴无非都是山珍海味,极尽奢侈。

先是只是抱抱试试的心态,他吃得勉强。

现在,看着对面那双期待又澄亮的美眸,他居然一点点、渐渐不觉得那么难吃。

吃了一整碗饭,他停下来,放下筷条,抬起头。

“谢谢你的晚膳,我已经吃饱了。”

吃,饱了?嗯?

叶莺莺正纠结着该怎么抱歉着,这种菜拿来招待人,好象有种虐待倾向。可是,人家居然吃饱了。

别碰我(8)

她怔了怔,抬起头,

对上他一双黑曜的瞳眸,那里闪着微亮的光。

“可是……”

真丢脸,下次还是别煮菜,弄点别的报答好了。她心想着。

“没关系,多试几次就会好了。”

他温和微笑,又恢复了如常的神情。

他站起来,稍后侧过身对她说:

“对了,你还没有玩过京城吧?明日,我带你去四处走走。”

“真的吗?”

叶莺莺蹦了起来,高兴的看着他。

就是说啊,一趟来到京城都没有去好好逛逛,如果回来的话一定会被人说很逊。

“真的。”

南宫曦目不转晴的注视她,那抹因为兴奋而泛起的潮红,如朝霞炫彩,仿佛能让人整个发光起来。

她就是这样,明明容貌并非倾国倾城,也没有时下女子的温柔婉约。

但久而久之相处下来,会隐隐的发光,影响他人的内心。

“谢谢你,南宫曦。”

叶莺莺咧开大大的笑容说,除却在皇宫推她入变态的火海那次之外,还有几次冷酷无情、让人很想扁他之外,他其实还算好的。

南宫曦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笑意,这种感觉很新奇,

他是第一次邀女子出去玩,却觉得,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坐在画舫里,品着杯中淡淡的清茶,侧脸看向窗棂外,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水。

这里的湖水清澈见底,可堪比杭州的西湖。秀丽的湖光山色,吸引了不少文人雅士来此游玩。

这只画舫,是京城有名的大妓院碧云阁的所辖。

这里的歌伎、舞伎,比起一般的市井低等妓院,更技高一筹。

叶莺莺左右看了看,并未见有其他游人的身影,偌大一间画舫里,就只有她和南宫曦两个客人。

叶莺莺看向一脸悠然自得轻啜清茶的南宫曦。

难道,南宫曦包下了整个画舫。

这家伙,并不是没有可能的。

真不知道,他的财产有多少,

一整天就知道他花钱似流水。

别碰我(9)

“今晚有个灯会,京城大街会很热闹,晚上便带你去逛逛。”

他黑瞳斜瞥过来,一早上只是在坐马车上,沿途看着大街的景致。

她早就很想下车玩玩,一直跃跃欲试,只是,他蹙了蹙眉,

白天目标太大,她一出现,很容易被皇宫派出的人查到她的踪迹。

这几天来,兰亚斯派了不少人在追查她的行踪,几乎要将整个京城翻了个遍。

他的别苑,在京城很偏僻的地方。而且,有他的阻挡,兰亚斯暂时还不会找得到她。

可是,他也不能冒这个险。

他看向她,她正在很细心的聆听着画舫里琴艺的抚琴。

他听过叶莺莺的琴声,虽说学琴的时间不短,但由于师傅是国内首席琴艺师。

所以,一个月下来,她从初学苦练,也有一些成绩,虽比不上较有名的琴艺师,但比画舫这些个一般的还上了一筹。

“哦,今晚有个灯会吗?”

叶莺莺听到转过头来,美眸亮起惊喜的光。

早上就一直在马坐上沿路看着,看见好多新奇的东西很想下去玩。

可是,却被南宫曦阻止了,他说风太大,而且,人流太杂。

天知道,现在是深秋,又不是冬季,风有多大。

而且,大街上嘛,当然什么人都有啊,她还看到几个外域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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