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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修重生之青凤劫-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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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传承了姬家子弟的俊美与内秀,但是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就是,他从来不像姬家别的子弟一样对人冷嘲热讽,冷面冰心,他总是笑眯眯的,很是温和文雅。
青凤记得这个人上一世实际是个暴力男,他对外面的人温和礼貌,但是经常家暴,打老婆打得非常的厉害,三十二岁的时候就莫名其妙的去世了,他老婆又在婆家招了一个上门女婿,因为要照顾自己的公公婆婆和儿子,自然也没有回娘家了。
青凤一直怀疑是不是因为他经常打老婆,最后被自己的老婆给谋杀了,因为他老婆在外面给人的感觉很凶狠,满脸横肉的那种。
前一世他的小叔也是在海外,后来找回来了,不过人家早就在海外安了家,买了一些值钱的礼物回来,见了家人,由于姬家老老小小见了面,每个人各给了一百块钱,然后又走了,之后很多年也再也没有回来过,不知不觉的断了联系。
这样重复上一世人生的人真的很少吧,青凤莫名其妙的想,越想越有些胆战心惊,这一世姬洪云尚未娶妻,但是婚姻已经定下了,而且可怕的是,定下的姑娘也叫方巧莹,青凤真想跑上去对他提醒,不要被自己的妻子给谋杀了。
姬洪云笑眯眯的看着青凤,点头叫了一声阿宝,又对她说:“本来要回来参加你们订婚礼的,可路上出了一些变故,所以昨天才到家,你和殿下千万不要生气哦!”
他一边说一边拿出了几包花种:“听说你喜欢养花,这些是我在外面收集的东胜没有的花种,有一些是颜色很绮丽的蔷薇,有攀藤的蔷薇,也有独立的,还有一些别的花。”
他又拿出了一个十分精致的霞色琉璃小亭:“安顺说,你对房子特别有兴趣,我也没有什么好的灵屋,有一个白玉仙楼也是你哥哥给的,想来你也早就有了,这是在外面得的一个琉璃小亭,祭开来以后可能有九十多个平方,颜色也还过得去,倒是一个小型歌舞宴乐的好地方,给你和殿下的定婚贺礼。”
青凤怔然,他们这一次订婚,收到了无数的礼物,挑挑拣拣以后,剩下的可能要拿来回礼,不过虽然也是仙器满怀,但像这样的玩意儿她当真还是没有见过的。
这个琉璃亭太大了,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烧制出来的,颜色就像天边一抹晚霞,美得让人流连忘返,亭中有一个戏台子,然后有边廊椅子,椅子下面还储存着桌子,可以拿出来放大使用,连姬光见了都啧啧赞叹:“烧制这样一个东西,还真是工程浩大,你这个玩意儿到底是从哪里拿回来的?”
姬洪云笑道:“这个就是从琉璃国带回来的呀,这玩意儿烧一个要一年的时间,那窑洞可大了,这样一个琉璃亭,实际上比琉璃房子烧起来更难,反正做房子你是一把好手,这个东西大概是不会弄吧?”
姬光道:“做这个要吃很多苦头的,我实际上也是懒惰人,比懒笨虫强不了多少。”
几个人会心的笑了。




536。禁忌之恋
 

太子殿下和青凤大订婚的贺礼,大部分都是王爷夫妇收了,这以后将来还要到别人家去吃酒,肯定要从这些贺礼当中找出一些来再去送礼,送礼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攀比的过程,已经控制不住了,越送越稀奇,越送越美妙,导致大家一听到别人成婚就头痛,大订婚这一次是送到女方家,到成婚的时候肯定就是送到男方家了。
但是,女方家非常亲近的人,出嫁之前一天,那是要过来添妆的,到时候又要送一个礼物,吃几顿饭,等到姑娘出嫁了才离开,这种坑人的风俗,都是少男少女们认识的重要场合,所以不但不被认为是陈规陋习,反而让小姑娘小伙子们趋之若鹜。
那时候各种远亲近亲呼啦啦的围到一起,虽然男女不同席,总是会在来来往往的进出宴会的路途上相遇,喜欢上了就要赶紧打听,赶紧与长辈接洽,然后长辈会想办法,滴里嘟噜的一打听,那些转弯抹角的亲戚关系,一下子就顺藤摸瓜的出来了。
然后就亲上加亲,马上订婚,所以在这个世界上,大多婚姻都维系在远房表兄妹,或者表姐弟的关系上,有些不但是早就出了五服,出了十几服的都有,不过青凤计算过,真正的近亲成婚的还是比较少的,因为近处无风景的原因,大多不会在近亲里面寻找婚姻对象,要那种半生不熟的,只知道是个亲戚,就是没有亲近到朝朝暮暮的那种地步,所以多是像青凤与玄倪这种,表兄妹或表姐弟的儿女,或者一些一表三千里外的。
所以好多婚姻不幸福的人,最后还是维持下去了,唉声叹气的说的是:“因为是老亲戚的女儿,没有办法的事,好不好都只能认命了。”
青凤拿了这小叔叔的琉璃亭,十分的喜爱,禀告父母以后留下来了,她很想把自己这位小叔叔将来要倒霉的事情告诉他,却又因为看到他满脸的清风朗月,而半句话也不敢说出来。
这么一个绝色的小叔叔,大概是因为看不上他那相貌平平的远房表妹的吧,但是看不上,为什么会有个儿子呢?姬玉不是没有与妻同屋而导致最后休妻吗?人家后来又娶了一个,过的那叫一个好。
说起来,这姬家都出一些怪物,有个叫姬玉的少年,与姬明年纪相仿,但是小了一辈,与姬强他们同辈的,少年生的花容月貌,邵小订婚,十六岁娶妻,婚后拒绝与妻同房,如此三年,其妻忍无可忍,告于长辈,后和离,拒传来的笑话说,其前妻第二嫁,嫁的是朝中的一个三品将军,那将军自觉占了便宜,十分惊讶的对外面说:“我妻虽是姬家弃妇,却是处子之身,也不知那姬玉是个什么毛病?”
当时半个天下的人都觉得姬玉是有问题的,结果姬玉第二年也成婚了,娶的是月珠岛的一个同门师妹,现在已经有了女儿,女儿半岁多了,那些笑话也就真的只是个笑话了。
他的情况倒与湘王有些相似,所以湘王看到他总是喜欢微微的笑,偏生两个男人心照不宣,从来不坐在一起说话,中间空气都是暧昧的。
这姬玉的前妻是其母亲表妹的女儿,倒与玄倪和青凤的情况一样,那姑娘也是长得美若天仙,身材还特别好,但是有一次在外面和青凤发生了口角,那时候她还是姬玉的妻子,在外面很有些张狂,因为她不认识青凤,而以姬家妇自居,在公众场合两人大打出手。
那姑娘有一头非常体面的好头发,就是上面已经挽了起来,下面还有长长的一段随风飘摆,青凤出于嫉妒心理,把人家的头发一剑就削掉了。
那人自然是又哭又闹,因为打不过青凤而睡在地上翻滚着像个小孩一样哭了起来,青凤是认识她的,因为他们成婚的时候青凤去吃过酒,看过新媳妇,很自然的记住了这个美人。
结果是姬玉听到青凤削了妻子的一头青丝,不但没有生气,还笑眯眯的看着她说:“你的剑法是真的好了,削得那么稳准快。”
当时那女的差点气疯了,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不过听说她的后来过的那是相当的好,那位直脾气的将军,把她爱若珍宝,大约她后来也就不爱发脾气了,很多年以后,偶尔的有一次遇到青凤,她都已经不记得这个太子妃曾经和她有削发大恨。
姬玉给人的印象是美貌温柔,这个人特别的会做生意,开了笔墨斋,是姬家子弟为商者最富裕的一个人了,他们家自己有一大片竹林,所有的纸张都是自己生产的,毛笔当然更是自家生产的了,其店名叫思源斋,笔墨纸砚是天下一绝,好多东西都是他自己做的,思源松烟墨是宫中御用贡物,算是姬家仙桃和大叶茶外的第三好物。
这个人平常并不会和姬家人出去,但是这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被姬光邀约,要一起出行。
此人性格十分的孤傲,与姬家王府这一支除了吃酒做客会在一起,平日素无往来,他们家也不住在破破烂烂沟,一直住在城里。
但他十分敬爱姬光姬明和青凤,青凤去他的铺子里拿过纸笔,被告知:“我们主子说了,王府小主子来取用,让我们送去就行了,勿需付晶。”
不用思源斋的吧,别家的又不大好,用吧,人家又不要钱,这可真是个两难的问题,所以有一次青凤在星舟遇到了他,很是不安的,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希望以后对方能收钱,以安自己脆弱的小心灵。
姬玉当时十分温雅的笑道:“我心里十分敬爱你们,而且你们也是我的长辈,只是因为你年纪太小,让我叫你姑姑委实叫不出来?可你们三兄妹是我最喜欢的人,你也知道那些东西是自家产的,自己家的东西还要钱,这说出去要让人笑掉大牙了,怎么样也要给我一个孝顺的机会?你何必还要和我计较呢?”
青凤笑道:“你叫我大哥,叫我二哥,那个大叔二叔叫的多自在呀,为什么就不能叫我姑姑呢?真是个奇怪的人。”
姬玉笑道:“等你长大了一些,或许我就能叫出来了,现在我实在是开不了口。”
很多年以后,青凤才知道,这个本家侄儿,对自己有些不太清净的想法,就是为了压制自己对家族这个小姑姑的莫名其妙的喜爱,所以小小的就把自己的婚给成了,但第一次婚姻以彻底失败而告终,第二次,其妻虽然生了个闺女,但是成婚第六年,莫名其妙的在一棵桃树上把自己给吊死了,不到一年,姬玉又娶了第三妻,此妻也在婚后两年故去,此后姬玉带着女儿隐于海外,再也没有回来过,生意留给了自己的两个弟弟。
此人的一生,将一个所奢不伦而终身逃避的荒凉人生过得无比凄凉,而现在,青凤尚一无所知。




537。乱理还乱
 

姬玉出现在这群人里,姬平很是纳闷的问姬三:“这人不是不和我们为伍的吗?这一次究竟是为什么?”
姬三懒洋洋的说:“安顺去他家拿纸墨,准备绘地图,因为我们的地图是要彩色的,只有他家才有彩色的笔墨,他听说我们要去胭脂城,说是他早就去过一次了,算是老马识途,于是安顺决定把他带上,他也很爽快的就同意了,这个人向来是看不起人的,眼高于顶,本事倒是真的有一点儿,他已经很详细的绘制了一份地图,他是去年才去过。”
姬平惊道:“他不会是已经去找过一次宝藏了吧?”
姬三摇头:“这个人是不会出去找宝藏的,别人爱财我相信,他开思源斋,纯粹就是因为无聊,因为他母亲当初为了嫁到姬家,带来了河源郭家的半个家当,不然以他母亲的名声来说,是没有办法嫁进来的。”
原来其母亲是河源大家的小姐,曾经与夏宁娥的父亲传出过不好的事情,据说姬玉之母当年十分美貌,喜欢夏相,但夏相已有妻妾,两人纠缠了一段日子,最终也没有成什么事,这郭小姐的名声就坏掉了。
但是这郭小姐当年是京城第一美人,虽然老家在河源,但其父在京中有很大的生意,是那时的皇商,就算是出了事情,名声已经彻底毁掉了,但求娶之人也是踩破了门槛儿,真正的多如过江之鲫,最后这郭小姐到处追逐姬玉的父亲,郭老爷爱女心切,许于一半家当为嫁妆,才将女儿嫁了出来。
只不过,嫁过来以后很多人才明白,夏相对郭小姐竟然是一往情深的,但郭小姐不允,道是:“我要的婚姻是一夫一妻,你如果想娶我就把你所有的妻妾都休掉,否则马上给我滚蛋,不要在我这里支支吾吾的。”
夏相当时怒不可遏的冷笑:“呦呵!西南姬家就是一夫一妻,可你问一问人家会要你吗?别以为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就是世家名门之女了,老子想要娶你是看得起你,别给脸不要脸,一个营营役役的商人的女儿,要求还真是多啊!”
郭小姐受了委屈,禀于兄弟,夏相被郭家兄弟捉住打了一顿,夏丞相找不到自己挨打的证据,就直接跑到郭小姐的闺房里,命人将其所有的绣花鞋扔进了公共茅厕里,借此羞辱她,此事越演越烈,搞得整个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于是郭家小姐的臭名声传遍了大江南北。
这姑娘憋着一肚子气,找到自己的爹,述说了夏相的卑鄙无耻,又说那人怎么样说的,叫她嫁给姬家子弟,否则永远不可能一夫一妻。
郭老爷当时左思右想,为了成全自己的女儿,只好亲自来求姬家家长,那时候姬家老一辈都还活着呢,听了她女儿的悲惨遭遇,便让姬玉他爹娶了郭小姐,这样子才得了郭皇商家的一半家产。
自古皇商都是国家第一大商人,要实力有实力,要人情有人情,钱自然是很多的,所以姬玉大约是绝对不会出去寻宝的,可是这次却要出去了,这就很有点儿奇怪了。
青凤是听母亲说起姬玉家的事情的,当时青凤很是不相信地说:“夏相一个那么道貌岸然的人,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情呢?再说了,怎么就能肯定当年丢在茅厕里的那些绣花鞋是姬玉他阿妈的呢?”
孔仪琴笑着说:“你不知道,姬玉他阿妈有个绰号叫金铃仙子,就是她所有的鞋上,每一只上都有三只金铃,走到哪响到哪,声音清脆,仙气飘飘。
一般人都是把金银拴在手脚上,她呢,说金子蚀人,死活不肯在身上戴金戴银,所以只能绣在衣服上或者是绣在鞋上,所以她每一只鞋都有金铃,也是因为他们家有钱吗,那夏相当时还非常的年轻,但是已经当了丞相了,那么年轻有为被一个皇商之女拒绝,肯定要恼羞成怒,两百多双绣花鞋全扔进了茅坑,自然就轰动了整个京城,几天的时间就传遍了东胜,连外国人都知道了。
那些人就说了,如果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夏相怎么知道她的绣花鞋放在哪里呢?怎么可能闯到她的闺房里去呢?这就是一个永远也说不清楚的话。
不过她嫁到姬家来以后,虽然大家看她的眼神很奇怪,但是人家夫妻两个感情好啊,生下了三男二女,都长得很清美漂亮,很有他们母亲的风采。”
那是,一家子都十分美貌温柔,性格很好,与外面的人无争无斗的,不过夏丞相在朝中很给他们家找了些麻烦,都被姬玉自己无声无息的化解了。
河源郭家与夏丞相简直是成了生死仇敌,两家人在京城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但对于夏宁娥的生意,郭家却从来没有从中作梗,用郭老爷的话说就是:“不管他是多大的一个官儿,他的女儿现在也做了商人,大约养那么多小老婆总是要钱的,他当年也不是喜欢我的女儿,多半是看上了我们家的钱,否则哪里有那么逼人太甚的,婚姻这件事情完全是两厢情愿,占着高站庙堂那一点点身份,居然要让我的女儿做妾,他简直是吃错药了!”
青凤分析这件事情得出的结论是:“夏丞相的俸禄本来就不是很多,我听说他有十来个小妾,估计他是以娶养妾,听说他的妻妾都是有钱人家的姑娘,这些小姐因为喜欢夏相的英俊潇洒,情愿贴钱养汉,所以让其造成了谁都可以为他所用的错觉,以为皇商之女也应该嫁给他做妾,他简直活的比皇帝陛下还要潇洒,至少陛下的女人都是靠陛下养活的,这个丞相大人倒好,都让女人养活他了。”
孔仪琴惊愕,后来一分析:“还别说,倒真的是有这种可能,那个人的手段高明得很,他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跟个活阎王似的,不过他对自己的子女都是放养状态,不是很关心,不然谁怼上他都得输,你可千万要防着那个夏宁娥,这种人的女儿,她爹是个老狼,她就是一头小母狼,谁知道什么时候咬你一口?不要和她走得太近了。”
青凤笑道:“我心里晓得的,这个人虽然有本事,但是在很多事情上还是伸手怕缩脚的,她不会也不敢对我怎么样。”
青凤之所以对夏宁娥越来越放松,是因为她想到她们都来自同一个世界,那是一个法治社会,做了那么多年的良民,就算是现在在灵修界生活了那么久,根深蒂固的法治观念还是早就种在了她们的灵魂深处,不敢做出太过分的事情,将来怎么样虽然很难说,但是夏宁娥肯定不是一个很狭隘的人,就算要谋算什么,上一次挨了打,以后也会很温和了。




538。尽个责任
 

著名的金铃仙子自从做了姬家妇就不再叫金铃仙子了,可她过去的习惯还是没有改掉,就是喜欢穿很漂亮的衣裳,穿最漂亮的鞋,鞋上还是有金铃。
青凤小时候一直以为,这位堂嫂是因为嫁给了姬家的男人才会穿这么好,没想到人家本来就是有钱人家的姑娘。
这人长得不仅十分的漂亮,还有一个鄙视众人的毛病,就是对一般人历来就是看不起的,在姬家所有的外来妇女中,她看得上眼的人只有青凤她妈,原因就是因为孔仪琴做得一手好衣裳,两个人坐在一起做过,有时候也会闲聊自己的子女,现在她对姬光的未婚妻十分的推崇:“丁凤霞真是个杰出的姑娘。”
她拍着孔仪琴的手背说:“你们家这两个儿媳妇,一个比一个拽,那时候水柔就已经不得了了,一个大国公主,肯外嫁那么远,要是我的女儿,我把她的腿给打断了,这样山遥路远的,恐怕一辈子也见不到了。”
孔仪琴表面上哈哈哈,实际心里非常的生气,她气鼓鼓的说:“你这也是在嘲笑我了,我还是孔雀国嫁到这里的呢,现在不是好多国家都已经通了传送阵了吗?我听说陛下已经准备和所有的魔修和非魔修国家都建立正常传送阵,以后搞不好也就是两三个小时水柔就能到大泽了。”
姬玉他妈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不但自己要叫二婶这个人是孔雀国嫁过来的,皇后娘娘也是孔雀国来的,这要是传到皇后娘娘的耳朵里,他们娘的郭家还怎么混呢?
真的是言多必失啊,她很尴尬地笑着说:“喝高了,都怪这个桃花酿的度数太高了!”
青凤很是担心自己小行星里的花花草草在沙漠上出问题,因为到时候进出困难,也不知道里面会发生些什么事,整个人都忧虑了起来。
玄倪告诉她:“小行星是一种五行具足的东西,说白了,它就像一个人修行已经到了最高级别,它里面的运行已经是不由自主了,至于为什么到了沙漠上打不开?不过就像一个普通人不适应沙漠的气候一样,我们只是在这里猜测,一切都要去了以后才知道。”
青凤忧郁:“要不要把司花叫出来?她是一个魅灵,终究不是傀儡,会不会在里面出什么事呢?里面的东西让天使照顾好了,我总觉得既然她投奔了你,不说要对她好吧?也不能让人家太可怜。”
青凤自我嘲笑说:“你会不会觉得我像一朵小白花?简直在给自己的白莲花气质找借口,我只是因人度己,给她几次机会吧。”
玄倪点头:“让她先留在这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可以先放在王府做侍女,以她的能耐,一个侍卫就可以随便收拾了她,更别说王府有那么多的高手,就先这样吧。”
第二天要走的时候司花哭的可凄惨了,因为她现在还有语言障碍,说不出话来,所以也只能哭一哭,青凤对她说:“我们去的那个地方是无灵之地,不能把你带过去,像你这样美丽的小花朵,会被干渴而死的,好好在这边待着吧,老实了以后还带着你,不老实,我父母就会把你给收拾了。”
孔仪琴对司花的态度一点都不好,第一眼就看不上,等女儿走了以后,叫司花织布:“你过去的衣服,是鲜花变的吧?你那个只是一种障眼法,姑娘还是应该好好地穿衣服的好,你既然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就要好好地学学这世上的规矩,自己织布做衣服来穿。”
司花开始的时候还挺倔强的,后来发现织布也是一件好玩的事儿,竟然迷上了,加上王府的人还比较活泼,她在旁边看个热闹,渐渐的忘记了自己的伤感,越来越像一个普通的凡间少女。
大家悄没声息的先坐小行星到绿城,这里是靠近沙漠的最后一个城市,城市不大,有内地的一个小县城大,但是相当的繁华。
空气已经很紧张了,售卖刀剑的地摊到处都是,青凤她们几个少女全部穿上了各自准备的五颜六色的当地衣服,把脸全部都给蒙上了。
这是在小行星里就蒙好的。
街头有极好的骏马卖,这也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但这种马的充其量实际就是灵马,是野马和天马在一起欢乐以后诞生的,比天马要差的多,又比一般的野马要强一些。
有专门套马来卖的人,这样子套来的是第一代灵马,但是这种马三代以后,就不是那么好了,就比普通的凡马好一点点。
青凤自己有一匹纯黑的天马,自然也就看不上这些马了,不过是大家转一转市场,看到街上的马刀是特别的好,造得很是锋利,闪着银白的光芒,一看就像永不生锈的样子。
手上的仙剑肯定用不成了,所以每个人都在这里买了一把马刀,包括姑娘们都买了一把,这种刀长二尺九寸,上面有一条血槽,一看这东西就是战争利器。
青凤心里想,魃蝶里的傀儡士兵们没有傀儡马,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在沙漠里自如的活动呢?难道就要这样跑路吗?那还不被沙给埋了。
结果在绿城里有一支军队,已经把两万匹马准备好了,正是那种胭脂马,也就是汗血宝马。
官兵其实很想派出人来助战,但姬光说:“我们进去后这里的人都不能动,谁知道那些人会不会疯狂到在这里屠杀呢?虽然这只是个二十多万人的小城,要是出了让人追悔莫及的事情,恐怕五十年这里都起不来。”
是啊!人们不是傻子,这里的生活这么艰苦,现在又有一个万湖森林,如果因为战争把这里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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