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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知面不知仙-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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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管这些,只是百无聊赖的活着,从一个书屋转移到另外一个书屋。

从地府醒来到现在,他记不起有多久了,至少两百年是有的,凡间皇帝都换了好几个了。

秋天,他在树上睡觉,隐约察觉一道目光,低头。

“你长得可真好看。”梳着羊角辫的女童笑得露出满口乳牙。

只一眼,鬼王就觉很喜欢这个小姑娘,他跳下树,蹲下,细细打量这凡人孩子。
“好厉害。”女童拍手,仰面看着,“那么高。”

他弯腰,示意对方爬上来,背着那小小的身影飘到树上,再飘下来。
后面女童闹腾得很,他却心甘情愿背着她上蹿下跳的。

傍晚,女童要回家了。

“你叫什么?”

他一愣,从醒来到现在,自己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叫什么?

“不行,阿爹要回来了,看不见我估计得生气,我得走了。”
鬼王看着她蹦蹦跳跳跑出书屋,胸腔里忽的腾出一股气,闷闷的。

女孩刚跑出院子,就看见街角小小的人儿站着,看见她就是眼前一亮。

“哼!”
“九婴。”男孩赶紧拉住她。

“死星宿,你不是更喜欢和铁蛋他们玩吗?我自己也能玩得很好,今天还交到了一个新朋友。”
“我不和他们玩了,只和你玩,只想和你玩。”男孩拽得更紧了,“别生气了?今后我只陪你玩。”
“这还差不多。”女孩儿这才转阴为晴,仍男孩牵着回家去了。

次日,她想着昨天新交到的朋友,想带星宿去看看,星宿认认真真的拒绝了,因为他要读书,腾不出时间去玩的。

九婴一气之下又跑去了书屋,刚进门就看见那好看的叔叔站在门口。
今天她带来了糖,含着美滋滋的可好吃。

“你是不是忘记自己叫什么了?”

鬼王感受着口腔里甜到发腻的触感,犹豫着点头。

“我叫九婴。我爹娘说,在我出生的时候家里来了仙人拉,仙人给我取的名字,同遇到仙人取名的还有星宿,星宿是混蛋,我再不愿意和他玩了。”

九婴么?真是好听的名字啊,鬼王狠狠想了想,但还是没想起自己叫啥。

九婴想玩骑马,他就当马给他骑,想飞高高,他就带她飞到树枝上,与鸟齐平。

九婴说:“你才像是我最好的朋友嘛,星宿只知道读书,都不肯陪我玩。”

“你。。。。明日还来吗?”鬼王迟疑着开口。
“原来你会说话啊!”话音刚落,九婴赶紧捂嘴,不好意思笑笑,“来的,不过你也得交新朋友才行啊,这样就不会孤单了。”

孤单么?鬼王愣怔,终于知道昨天送走女孩时胸腔里的闷顿是孤单。

隔天,九婴再来时,他往对方小小的手掌里放了两颗糖,看到女孩笑得眼睛化成了月牙,鬼王有了期待。

这个夏天,他白日就开始站在门口等着,看到女孩就会很欣喜,看不见她就会很失落。她只来玩几个时辰,他却愿意花上一天去等待。

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唯一让他疑惑的,是终究还是想不起自己的名字。

秋天要过去了,鬼王问九婴:“你愿意和我走吗?”

“走?去哪里?”
“哪里都可以。”

九婴回家,奶娘赶紧带她去洗澡,这大小姐可真是在外面玩野了,若是老爷见到了,又得念叨了。

洗好澡才知隔壁家小公子来了,她哼哼唧唧了一会,才嘟着嘴去了大厅。

“小九。”
“哼。”
“别生气了。”小星宿紧张的拉了拉,都快哭了。

“你就去读书吧,别来找我了,白天读中午读晚上读。”
星宿不说话,但还拉着她,今天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他可不想那么快回去。

九婴斜眼看着玩伴,其实娘亲说过的,他每天要起很早,家里的夫子一个接一个,连早饭都得看书,她只是想让他多来找找自己。

“走吧,我们去捉蛐蛐玩。”
“小九。”星宿拉住她,:“很快我就得回去了,稍后教我射箭的夫子要来。”

哼!九婴把人往外推,“那就去忙你的好了,我要走了,和新交的朋友离开!你就和书做朋友好了,也可以和铁蛋做朋友。”

大人都在旁边笑呵呵的,不把小孩子的话当一回事,倒是星宿急了,“去哪里?什么新朋友?”

“就是新朋友,总是陪我玩的新朋友,他比你好一万倍!”

虽然嘴上这么说,九婴还是有些犹豫的,应该是没有一万倍拉,大概多根手指的长度,或者更长点?

被这一万倍吓到,星宿慌了,红着脸小小声道:“爹娘说,只有现在认真读书,长大了才能娶你做新娘子。”

担心她在自己看不见的时候真和人跑了,星宿着急,“我这就和爹说去,我不读书了,你别走。”

九婴抓了抓头发,偷偷看了看涨红脸的玩伴,“那就。。。。不走了吧。”

书院门口,鬼王依旧等在门口,看着熟悉的小身影出现在街角,牵着小手到院子里,一挥手,井里就冒出一股水柱,水柱拖着装着水嫩嫩杏子的竹篮。

“可甜。”

他笑,不枉费他挑拣了一夜,手里被塞了一个大杏子,两人蹲在井边,吐了一地的杏核。

吃完杏子,九婴砸砸嘴,拍了拍圆滚滚的肚皮。
“我决定了,不能和你走。”

看着她小大人的模样,鬼王有些落寞,“为什么?”

“因为我得成为别人新娘子,我走了,他找不见我,会哭的。”

是这样么?鬼王点头,坐下,看着旁边小娃娃乱晃的小脚丫。
是啊,凡人是要娶妻生子的,而且她也会长大,也会老去和死亡。

九婴从怀里掏出一本册子,“星宿说,人人都有名字,有名字就会有想起来的时候,虽然我不能和你走,但可以帮你找名字。说不定你看着看着,就能想起来自己叫啥了。”

鬼王点头,把头垂得低低的,配合她的身高,一大一小挤在册子前。

“这个字怎么读?”
“峰”
“这个字呢?”
“舔”
“这个字呢?”
“。。。。。。。”

这个场景有些熟悉,树枝上黄鹂鸟叫得欢快,他渐渐有些失神,恍惚间,有谁也是捧着书这么问他,声音清清脆脆的。

橙黄色的夕阳透过两人,能看见空气里细小的尘埃,能听见身旁稚嫩的童音,他目视前方,豆大的泪珠却滚滚涌出,砸在手背上。

次日,九婴又来了,这次却没人在门口等着她。
她将书院大大小小的角落都找遍了,却找不到新交的朋友。

只不过一夜而已,昨日两人坐过的地方已经扑上厚厚一层落叶,扫开落叶,那本册子还在。
风将书页吹得霍霍作响,恰好停留在被朱笔勾起的页上。

“李?”
她发了兴致,翻了翻书,果真在另外一页找到同样被朱笔勾起来的字。

“司。”

这是什么字来着,夫子未教啊,若是星宿在这便好了,他读了那么多书,一定是懂得。

她想带着书回去问玩伴,风把院子里的落叶吹得霍霍作响,她回头望落叶翩飞。

“鉴!夫子有教过的。”
“李司鉴!”





第93章 番外之秀才黏上了奇怪的玩意
宝眷是一株狗尾巴草,她觉得自己还是蛮幸运的,渡劫的时候有个很厉害的仙人帮了一把,让它躲进屋里,不过仙人受伤颇重,她很内疚。

她是见过那仙人的,当初将一女子差点打死的也是他,后来独自来到这里种花的人也是他。虽然是个坏人,但毕竟受到了恩惠,她便偶尔带点水果和山泉水过去报恩。

一日对方生病了起不来,她便帮忙把那些宝贝花给浇了,对方没说什么,倒是以后她再来时,偶尔两人也会简单交谈。

再后来,那人病得越来越重,就走了,她答应会照顾这些小雏菊直到当年女人回来为止。
那个女人最后还是回来了,看了花田便走,她身边跟着的鬼烧毁了花田。

宝眷无处可去,于是去凡世间修行,可是兜兜转转了好几十年,始终学不会凡人的弯弯道道,好几次还差点被捉住当新鲜玩意儿。

她又回到那片花田,重新种起了小雏菊,守着花海。

唉,那个男人到底走不走啊,这样站了好多天了,好恐怖啊!
狗尾巴草精趴在窗台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直勾勾盯着站在花田中的男人。

这人她认得,不就是很久以前烧了花田的人么?

算了,爱站就站,爱烧就烧,反正这小雏菊好养活。
她不再理会,自个干自个的去。

艳阳,刮风,下雨,他都在,有时候站着,有时候坐着。
一日雷雨闪电轰鸣,狗尾巴草精习惯性往窗外一看,可不人还在么。

叹气,下床,学着凡人的样子撑着纸伞出门,迎着风雨跑过去。

“给你。”
男人不接也不说话,她举累了,干脆把伞往人后颈衣服一插,后退看了几眼得意之作,觉得甚好,这才继续回屋睡觉。

她这么做上了瘾,如复一日,她经常去换伞,对方不说话她也不闹。
一日一黄鼠狼精找上门来,它看上了这个地方,想把狗尾巴草精赶出去。

如同雕塑般的男人提着黄鼠狼精的尾巴毫不客气的甩出好远。

“你真厉害!”狗尾巴草精竖大拇指。

往后,她倒是不怕这男人了,有时候在花田里扒野草的时候,忙不过来时还会让男人顺便抬个水浇个花。

最开始男人还很冷漠,她叫了好多声才肯提个壶扒个草,身上总有一股生人莫近的疏离感。

狗尾巴草精发挥了厚脸皮精神,在接触了无数冷冷的眼神后,终于撬动了这块石头,当她满手泥土喊着水的时候,那人知道主动提水站在一边。

雏菊的面积越来越大,开得越来越好,他却要走了。
那天早晨,狗尾巴草精看着他把纸伞收好,转身往田埂的方向走,有些不舍的追了过去。

“你要走了嘛?”
“。。。。。。”
“要去哪里?”
“。。。。。。”
“要不要留在这里?”

她挺不好意思的,毕竟这里真的很无聊,多个人多个说话的伴啊。
男人停下,摇了摇头。

狗尾巴草精想着送人一程,但到了目的地之后又想着再送一程,送啊送的就跟着走了好远,小屋子都看不见了,花海也看不见了。

男人很厉害的,妖怪都不去惹他,连凡人看了他的样子都知道此人非善类,她却觉得还好嘛。
她一个人呆着已经很久了,感觉很孤独,那个男人看起来也很孤独,所以想跟着他。

两人穿过喧嚣的街道,也走过人迹罕见的山河,她不说离开,男人也不赶她。
一日到一俊秀的山峰,山上灵气颇重,是个修行的好地方,她像往常一样嘀嘀咕咕的说了好多,语气难掩对这里的喜欢。

男人忽然将她抱起跃向了山峰,山顶景色更加秀丽。
“你在这里修炼。”

狗尾巴草精一愣,“原来你不是哑巴。”

男人一顿,默默往山下走,陡峭的山壁如履平地,很快便到了山脚。
这里灵气颇重,确实是个修炼的好地方,鬼王难得为别人考虑了一番。

狗尾巴草精是半夜追上的,十分生气,生气得化形,道幸亏一路问了其他草木精,否则非把人跟丢不可。

“你让我在那修炼我就在那修炼了?我偏不!我就要跟着你!就要跟着你!”

鬼王默默看着肥硕的狗尾巴草在地上滚来滚去,觉得黏上了个不得了的东西。

今夜夜可圆,两条人影一前一后走着,一个沉稳,一个蹦蹦跳跳。

“我说,咱们下一站去哪啊?今天在山上山茶精告诉我,说不远处有个镇子,镇子上有一个凿出来的泉眼,那泉眼里的水可清甜了,我想喝。”

“。。。。。”
“你就满足一下草木精怪小小的愿望?”
“。。。。。。”
“我想喝泉水。”
“我想喝泉水。”
“我想喝泉水。”
“闭嘴。”

“你会带我去的对吧。”
“对吧”
“对吧”
“对吧”

“嗯”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是没有这篇番外的,当时写的时候还未有感触,后来全文发到终章,觉得秀才真是太孤独了,所以临时决定再写一篇番外,希望有个人陪陪他。秀才嘛,就应该要个话唠陪着,狗尾巴精没经历过太多,最适合他拉~他们都很孤独,孤独的人最知道孤独的苦,所以即便未有爱情,能陪伴一路走下去也是好的
。。。。。。。。。。。。。。。。。。。。。。。。。。。。。。。。。。。。。。。。。。。。。。。。。。。。。。。。。。。。。。。。。。。。。。。。。
能看到末的都是真爱拉,此文其实还有很多缺点,可是大家都很温柔,一直都在说加油加油之类的,写文嘛,很多时候都会产生怀疑,觉得这也不好,那也不好的。有好几次我自己都觉得写得很糟糕,但偶然看见有读者留言,又会鼓足了信心,所以小天使们真的帮助超级大的,再一次感谢大家愿意花时间看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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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最后再推一下目前连载文
《重生芳龄六十岁》
文案

苟兰花穿越后的新身体很麻烦,肩不能扛腿不能跑,坐久了腰间盘突出,站久了骨质疏松,要问为什么那么惨,因为这身体是个老太太!

继承身体原记忆,老奶奶有两愿,一是孙子没追上张家水灵灵的小姐,二是一辈子没得过丈夫的正眼相看,赢不过摆放了二十年的一个牌位。

既然得人身,自然要帮人做实事。帮孙子追女人,包在她身上,至于那个糟老头嘛,丢了算了,既然重生,那当然是欢欢乐乐的再找第二春,来个黄昏恋啊!

因为暗恋邻居家不得宠小妾几十年都没搬家没成亲的尚书大人近日暗搓搓的觉得,似乎桃花可以开了?
【 http://。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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