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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阶梯-幽幽弱水-第2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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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们一听说女王来了,奴隶们全部下跪,而商贩们手按住胸口鞠躬表示尊敬。
看来也确实没有事情了,不想打扰他们的生意,程千寻带着失望转身回城了。
“是我的,是我的!”走在路上,听到争吵声。两个小孩正在抢什么东西,正争抢不分上下。一看到女王来了,立即上前去:“女王,女王,他抢我。”
程千寻堆砌起了笑容,好歹人家也是来告状的:“抢什么东西?”
两个小孩将双手打开,她一看差点没气晕过去,是几个晒干了的泥丸。而且这搓泥的水,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水,指不定是用尿和泥呢。
好吧,至少也要给断断。她问道:“那么这是谁做的。”
一个小孩吸了吸鼻子:“是我做的!”
“但你说过送我的。”另一个小孩不服气地嚷了起来。
“哎呀,你们这两个孩子,全给我回家去。”一个妇女跑了过来,下跪后恭敬地辩解:“对不起女王,我回去好好揍两个崽子。”
这下好了,两个流鼻涕小孩抢泥丸的“大事”她都不用管了。程千寻真的哭笑不得,随口说了两句孩子不要打什么的,回宫了。
靠在垫子上算着日子,还叫来了记录官,问登基了多久了。回答的自然和算出来的一样,已经是一个月多,总共四十四天了。
这一半的日子还没熬过去,真不知道后面还会碰到什么!
又是一天开始了,早朝这才开始,就听到外面叫嚷的声音:“女王,埃喀什女王,让你进去,我要面见女王。。。”
程千寻就知道大事来了,这日子过得太舒坦了。舒服得有点过了份。
果然有侍卫匆匆忙忙进来汇报,说是乌尔斯的王派使者来了。
叫得那么心急火燎,程千寻捂额呀,难道戈登那里需要她去救火了?还有完没完?
使者报来的消息可不客观,这次不是其他三个队友打他,而是他国界另一边的大国来打他了。
“萨米勒王和其他二个王,带着五万兵重重包围边界,乌尔斯王再过几天就顶不住了。久闻女王为神女下凡,边邻的王有难都会援助。请女王帮忙借兵,帮我王解困。”果然一开口就是让她去借兵。
程千寻坐在那里,嘴角牵动着苦笑:“你们要打的时候一个个包围我,现在又一个个要我想办法借兵。我每天就是帮着你们这些王,求东墙补西墙?”
使者可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他们最大的本事就是脸皮厚,跪在那里趴在地上,大声地说着各种各样的好话,目的就是为了达到目地。
“好吧!”程千寻站了起来,很是无奈地道:“那么我就去一次吧。”
在一旁的老大臣站了起来阻止:“女王不能去,要借兵让使者去就行了。”
“我是去乌尔斯王那里。”程千寻很是随意轻巧:“拉加西,去准备吧?”
原本还以为去其他王那里借兵,结果这个女王又走老一套,直接去战场。这下大臣们急了,一个个纷纷地跪在了前面,叫得叫、哭得哭,就是不让开路。老大臣甚至说,宁可碰死在朝堂上,也不能让女王去冒险。
谁愿意去吧,可没办法。程千寻对着拉加西道:“你安排好后快回去和妻子说一声,最晚在城门口赶上来。”
拉加西欲说还休,但看到大臣们一个个都跪着劝阻,他也不能一起顶着干,于是照着女王说的去做了。
“女王,不能去,这次不是盟国,是真打。”老大臣抱着程千寻的小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说什么也不松开手,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别这样,听我说。您老就快起来吧!”程千寻不敢挣脱老大臣的手走,毕竟人家已经年纪一大把,万一有个好歹,她成了害死忠臣的昏君,以后怎么混呀?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也只有大吼一声:“行了!知道我为什么要去吗?”硬是压下了一片哭求声。
安静了,那么开始编理由了,对此,她驾轻就熟。于是刚才河东狮吼又转为温柔细语:“你们想想,现在四国围着埃喀什,就象四面墙一样。如果其中一面墙倒了,真正的敌人攻占进来,我们怎么办?”
“可女王,那里可是战场,说不定已经打得尸横遍野,为了你的安全,还是不要去了。”老大臣苦苦求着。
“不去行吗?”程千寻连连摇头叹气:“如果其他王没有私心,早就协助了。还用得着我去借兵?只有我去了,其他王才会肯多借一点兵过来。这是我的职责,我的任务就是保住埃喀什。我去的这几天,你们照旧帮我看好了,我会回来的。”
这下把使者给乐得,大声说着颂扬女王的话,高兴得浑身都颤抖了。
既然这样,老大臣也只有松开了手。埃喀什国小兵弱,能撑到现在无疑是个奇迹,女王去做事情,自然有她的道理。
☆、第628章 又来求救
到了城门,拉加西就已经等在那里了。他刚刚新婚了十天的妻子,已经是一副已婚妇女的打扮,将一条辫子的头发盘在了脑后。头上披着挡太阳和风尘的亚麻布,眼睛红红的,捏着亚麻布的一角,不时的擦眼泪。
才结婚这点时间,还不知道有没有孩子,程千寻恻隐之心油然而生,这次不比以前,面对着队友,她还是有几分把握的,或者说侥幸,可这次是真正的来犯敌人。
于是她道:“拉加西,你不要去了。呆在这里帮我看着点,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拉加西的妻子立即就脸露惊喜,目光转向了自己的丈夫,手拉着拉加西的胳膊,眼睛里的担心全转为了欣喜。
拉加西却往前走了几步,他妻子的手也从他胳膊上因为远离而离开:“我不会作其他的,只会跟在女王身边当侍卫,报个信传个话,请女王还是让我去吧。”
他的妻子又一次脸色黯淡,眼里在眼眶里打了个转后滚落下来。
这个家伙,越是这样越是不能让他去。有时候程千寻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不大对劲的事情往往事后确实会发生些什么。
她又重申了一遍,这次是命令的口吻:“你留下,来人,将他和他的妻子一起送到王宫,不准他们踏出王宫,直到我回来。”猛地甩下帐篷布,叫着出发。
“女王!”拉加西急了,想跟去,但被侍卫们拦住了。他妻子也在拉着他,含着泪不肯放手。
孽缘呀孽缘。程千寻偷偷地往后看了几眼,回过头后不去再看。感情可遇不可求,她何德何能,有了斯内德不算还有了尤利安。
尤利安,多么能干厉害的人。都逃不过去,而才成年的拉加西更不够切的。希望拉加西能理智一些,不要下场比尤利安更惨,她见不得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了。
二十个士兵陪同一起去,不想多带,反正就凭埃喀什三百个人。根本不够人家五万人的,后面再加两个零还差不多。只需要能让路上强盗土匪不轻举妄动就行。在这个人口相对来说稀少的年代,能有十个强盗以上的团伙已经算是大规模的。基本上,四五个拉帮结伙就拿着矛和菜刀路上拦路。
紧赶慢赶,第二天中午。终于到了乌尔斯。
乌尔斯城,建在群山中央。左右两座高山挡住了来犯者的路,前面后高高的城墙和埃喀什的城墙有得一拼。两个段城墙前后就对应着两个国,前是埃喀什,后是萨米勒。
城墙后的瞭望台上的士兵应该早就等着了,遥遥一看到埃喀什方向有一行人来,立即大声叫着女王来了,下瞭望台开门。还有的去汇报王了。
也不管是不是女王,反正先喊着,让敌方的人听到。也能鼓舞一下自己人的士气。
等牛车到了城墙下,戈登亲自出来迎接了。
站在车前,戈登伸出了手,让程千寻扶着她手,踩着他兵的背脊下了牛车。
“噢~”城里城外的士兵顿时发出一片欢呼声。
程千寻也没想到,这辈子会那么受欢迎。简直比天皇巨星来还要拉风。但这也是可以理解,有她在。就可能等于两国王愿意借兵。
她笑了笑:“我就带了十个兵,不够乌尔斯王用呀。”
戈登扶着她的手。往城里进,显然他是压制着内心的激动,努力保持着风度,讨好着:“女王胜过十万兵,萨米勒那里一听到女王来了,都早已没心思打仗,想目睹女王风采。”
“是吗?”程千寻毫无畏惧地走进了高大的城门内,两旁挤满了士兵,虽然乌尔斯目前并不算完全的盟友。她微微一笑:“赶了一天一夜的路,我要梳洗一下,再问乌尔斯王借一些首饰。所有人都知道,我最爱戴首饰的,所以乌尔斯王尽量不要吝啬了,人家远道而来,总不能让对方失望吧?”
“那是!”戈登立即命令,准备好洗澡水,将国库里的首饰选最华贵的给女王挑。
洗澡水很舒服,程千寻也不怕被人看,戈登也不敢过来看。现在需要用得着她,把她惹恼了,兵都借不到。
穿上带来的超时代“性感服装”,她走到一个个端着盘子的侍女跟前。
“这个,这个,这个。。。”她手指飞快地点着。这个时代黄金是所有金属中最贵的,红宝石和绿宝石是宝石中最贵的。他们还没有翡翠和钻石概念。
一一试着佩戴,等她将大约至少十斤的黄金镶嵌首饰戴在身上后,往外走。
戈登和他的一干大臣们都在门外等着,并且不停的商量,大臣之间还辩论争吵着。
“丁零当啷。。。”有些首饰还带着流苏,相互撞击时发出清脆的响声。打断了这些人的话题,都扭过头看过来。
顿时有一半的男人看傻了,剩下一半看呆了。
“女王!”戈登可以说是用惊艳的表情走了过来。
程千寻伸出手勾住了戈登的臂膀:“麻烦带我去另一边,也许萨米勒王愿意和我谈谈。”
“我已经派人去说了。”戈登带着她走着,嘴边含着笑:“他一定到城墙下的,任何一个男人如果不来看看大名鼎鼎的埃喀什女王,以后一定会后悔。”
“别把我说得那么好,也许我说了他也不会撤军呢?”程千寻走得有点累,毕竟脖子上套着那么重的项圈、腰间那么重的黄金腰带,胳膊上、手腕上层层叠叠的。这个时代的人真是俗,戴得越多越觉得好,害得她简直象个圣诞树,或者就是堆首饰的物件。
到了城墙边,这里的城墙应该是戈登改良过的。其他地方的城墙都是一排砖,但他建成了上下自由的城楼,有点欧洲中世纪风格了。
没有自动电梯,只有一格格阶梯往上爬。浑身戴着那么重的首饰,那爬上去简直跟爬亡灵阶梯一样累了。
戈登问道萨米勒王来了没有,回答是还没有。
她自嘲地笑了笑:“看来我的魅力还不够大,萨米勒王不肯来。”
“来了,来了!”七八米高的城墙上面,士兵对着下面喊:“他们来了。”
程千寻淡淡道:“打开城门,我要出去。”
戈登紧张了:“女王还是不要出去的好。”
“按照规矩,只要是邀请过来聊聊的人,都不会相互暗算。”程千寻走到大门口,对着戈登满不在乎地道:“其实他杀了我,对你更有利,不是吗?所以他不会杀我的。”
戈登想了想后,感激道:“那么辛苦女王了。”随后命令士兵开门。
巨大的木头桩子被挪开,大门“吱呀”被打开了。外面的阳光顿时照射了进来,反光作用让人感觉门的外面是另一个世界般。
程千寻走了出去,戈登在后面道:“女王尽管放心,我门就开着,谁敢动你,我的兵就立即冲出去把他剁成肉泥。”
其实也不用,除非这个王是疯了,否则会对一个女人干什么?更何况是一个再过三个月就要指定男人,将埃喀什作为嫁妆的女王。
大约千米远的地方,驻扎着对方的军队,从扬起的土能看到,有几个人骑着驴过来了。
一行五人,来的人其中一个就是萨米勒王,和其他人一样,他长得黝黑,卷曲的胡子,光着膀子,因为打仗不能穿长筒裙,所以布只到膝盖。
到了她面前不足五米处,他们停下,就坐在驴子上,居高临下看着。
程千寻不慌不忙地站着那里,露出大腿、和胸口沟沟的衣服就是她的战袍,而浑身的金灿灿首饰就是她盔甲。
果然对方几人的视线全都被吸引过来了,哪怕是女祭司,也没有这样耀眼的。光身上的家当,大约就是只有万人左右小国的半个国库。
不能忘了来干什么的,在有人咳嗽一声后,萨米勒王身边的随从回过神,开始大声地喊着王的各种称号,什么平原伟大的、什么河流域最高贵的,拉七拉八一大堆的。
程千寻听得有点不耐烦了,抬起手臂,看了看手腕上十七八个细细金手镯。做工还真是不错,难能可贵的是,在五千年前,那么细的金手镯都能做出近十种纹理图案。
终于对方将萨米勒王的全名报出后,结束了自报家门。
程千寻放下了手腕,微微一笑:“久仰久仰,本人目前身份是,埃喀什女王。”
萨米勒王一愣,要不是他的大胡子遮着,一定能看到他嘴角网上翘起了吧。过了会儿,他问道:“那么女王请我来,有什么话要说的。”
“有!”程千寻直接了当:“请您退兵。”
这下对方朝天翻了翻眼,带着几分轻蔑:“女王觉得凭什么让我退兵?”
“就凭我打算住在乌尔斯城里,不想看到打仗。乌尔斯山明水秀,是块好地方,以后我还想多住住,所以以后也不想看到打仗!”程千寻淡淡地一笑:“我住在尼普尔城里的时候,也是如此的。其他王包括乌尔斯王都非常大度的退兵了,想必您也会满足我小小的任性吧?”
☆、第629章 要打打吧
萨米勒王听到后就仰天狂笑了起来。
程千寻看着他,等他笑的差不多时候问:“笑够了吗,笑完退兵吧。”
萨米勒王笑得都喘气了,手一指:“你以为你是谁?”
程千寻道:“已经说了,忘了吗?埃喀什女王。”
这下把对方给噎得,随后讥讽了起来:“你真认为能借来兵吗?我这里可是有五万人!”
“有五万吗?”她轻描淡写着,目光对着身后白花花一片的军队看了一眼:“往往说五万的,能有四万已经不错了。知道我借来的援兵有多少吗?加上乌尔斯原本就有的,至少八万!而且不谎报。如果你认为能打得我们的话,尽管打吧。要不立即撤了,我可以保证乌尔斯王不会追究,否则就等着这所谓的五万人,尸体留在这里肥田吧!”
萨米勒王一个冷笑:“那八万个人呢,让我看看。难道你就那么有信心,一定会打赢我这三国聚集的军队?”
“人太多,挤不下,所以一批批来。说不定三万人就够你忙活的了。”程千寻猛地转过身往城门走去,豪迈地大声道:“该说的都说了,想通了的话,就回去抱老婆孩子去,硬是要打的话,尽管来打!”
走进了城,门关上了。在门口一直看着的戈登微微皱眉:“看来他们还是要打。”
“打就打!”程千寻立即将身上沉重的首饰摘下,往旁边伺候着的侍女手上搁:“马上准备打仗,他们要打的话会立即打,不会等到我们援军到的。”
戈登立即转身下命:“把所有石头都搬上城墙。”
立即有人挥手喊着。让所有兵准备就绪,将石头搬上城。
程千寻将一身的首饰全部摘下,对着在一旁观看,有的还在尖叫议论的妇孺道:“你们呆着干什么?要打仗了,家家户户开始做吃的。有点力气的一起帮忙搬石头。让你们的丈夫、孩子都能吃上饱饭,到时往下扔石头更有力气。”
这些女人孩子一听,频频点头后,赶紧地忙去了。
站在城楼上,萨米勒王果然开始带人进攻了。说不定援军真的会到,要在援军到之前将城打下来。只见一个个兵。拿着手中的兵器,雄赳赳气昂昂地走来,还故意落脚很重,沉重的脚步落在地面,将地上的沙粒都震得弹跳起来。
他们嘴里还发出“吼吼吼”的声音壮胆。声音传至九霄。
对方人数众多,哪怕虚张声势谎报了人数,这密密麻麻的也有四万左右了,城墙上的士兵脸上露出紧张的表情。
“哼~”程千寻一脚踩在上面,裂开的裙摆下露出了一条大腿,她用鄙视的目光,扫了下面慢慢逼近的敌人:“进攻就进攻,还搞这一套。”
她故意还拍了拍胸口:“哎呦。真是吓死我了!”
戈登嘴角和其他不少士兵一样扬起,笑了起来,紧张地气氛缓和了太多。
全城的人都发动起来。搬运石头上城楼。程千寻回头看了看城内:“石头够吗?”
“准备了不少,但没想到来那么多人,应该够用。”戈登轻声道。
“不够用就扒房子。。。这叫人多?”程千寻冷笑着,鄙视地看了看城下:“你和其他王围困埃喀什的时候,楼下的这些人算什么!”
那时他也带着军队围困来着,戈登有点不好意思了。但也知道程千寻是在鼓舞士气,于是笑着道:“确实没上次多。”
“好吧!”程千寻深吸了口气。举起了一块石头,用力搬上城墙边缘:“等一会儿大家对着这些人的脑袋砸。把他们全部砸回老家去。”
戈登也高声叫道:“是的,把他们全部砸回老家去。”
“好~!”士兵们高声吼着,声音压过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和敌方示威的喊声。
敌军终于压近,他们中有几个人,抱着一个巨大木桩来了。随后对着城门一路径直走过去!
程千寻只觉得真够落后的,就连撞城门的东西还用抱着的。但这毕竟是很古老的年代,能有房子和城墙已经算是人类史上的奇迹了,谁都没想到在五千年前,人类大多数还在穿着树皮兽皮、可能刚会控制火的年代,已经有人听音乐、喝啤酒、拿着泥板算着几何代数。
戈登觉得差不多是时候了,当抱着树桩的人走到城下时,走过去,举起了石头就对着城下砸,并大吼着:“打!”
于是靠近城门的几个士兵,搬起了石头往下砸去,而其他士兵依旧各就各位,自然有专门搬运石头的士兵将石头源源不断地送上来。
几根木杆探了上来,一群兵正从城楼下开始顺着杆子往上爬,一根杆子能爬上三四个人,越爬越高。
“他们来了!”一个士兵喊了后,拿起旁边带着分叉的树枝,就顶着杆子往前推,硬是连人带杆一起推倒,其他士兵也拿着树枝去推到杆子。
石头如同雨点一般的往下落,被砸中的敌兵惨叫连连。古时的战争就跟屠杀差不多,所有一切都是用血与肉、人命堆积起来的。
一支矛冷不丁地朝着面门射来,程千寻第一反应就是推开戈登。幸好人的臂力有限,矛还没到跟前,力道已经减弱,戈登眼明手快的一巴掌就给很夸张地接住,随后反投了回去。
“啊~”一个敌兵捂着被射穿的胸口,惨叫着倒了下去。
地面上的尸体越积越多,而源源不断的兵还在努力地试图突破防线,他们不敢后退,也不能后退,身后全是人,根本没办法回头,只有硬着头皮往城上登。
“砸啊,砸!”嘶吼、叫喊声配合着惨叫声不断响起。
终于对方候不住了,这样久攻不下,谁都不愿意上去送死。于是无论在后面的官员如何用鞭子抽打、大声叫骂,士兵们纷纷扭头往回跑。
只要有几个人开始逃跑,又没刹住车,其他人也跟着掉头跑,城墙前留下了大约上百具尸体。
“喔~”城墙上的士兵们高兴地大声叫了起来,有些还激动得相互拥抱。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城墙被攻陷,城里所有人都可能活不到明天天亮。
此时太阳已经西斜,黑暗立即就要来临了。戈登兴高采烈地下令:“去准备吃的,杀羊宰牛,让我们的勇士们吃上肉!”
士兵们一听顿时又高兴地叫了起来,虽然乌尔斯还是比较富庶的,但平常人家也不是每顿都能吃上肉的。
城墙底下有呻吟的声音传来,有些重伤逃不掉的,还躺在下面。
看到士兵打开城门,拿着矛开始寻找还活着的人。当看到士兵发现一个,举起长矛来时,程千寻喊道:“不用杀,全部救回来。”
戈登一愣,不解地问:“为什么?”
旁边的大臣接上道:“救回来还要供吃供喝的,谁养他们?”
“吃喝算我的!”程千寻坚持着。
大臣嘴角微露轻蔑,虽然没有敢说,但可以想象,一定觉得她妇人之仁。
“行了,女王说什么照办就是。这些家伙,都砸得站都站不起来了,也不会怎么的。”戈登对着城楼下喊:“活的全部弄进来吧。”
听到能活命,有些还能说话的立即感谢着王和女王的仁慈大度。
肉在火上烤着、锅里煮着,香味出来了。士兵们轮流去吃,兴高采烈地大块吃肉。
程千寻和戈登还有一些贵族大臣坐在旁边的席子上,一大盘子的肉送上来了,都是背脊、后腿上最好的肉。
“用这把吧!”戈登殷勤地正要抽出小刀去割肉,程千寻将腰间的小刀抽出给了戈登。
这就是以前戈登送给她的礼物,戈登见到后目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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