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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天王-第3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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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带着猫远足狩猎?”高恪也凑热闹地打断卫康的话,“狩猎不是应该带狗吗?猫能干什么?”
高恪的话里带有显而易见的对猫的歧视,菲娜怒气冲冲地瞪了他一眼,可惜他不养猫,对此浑然无觉,还以为这是对他有好感。
卫康也瞪了他一眼,恨铁不成钢地说道:“猫是天生的狩猎者,尤其擅长在沼泽和湿地捕捉禽类和鱼类,这些地区不利于狗的发挥,你以前的生物是怎么学的……”
高恪一看卫康又要老生常谈,赶紧强词夺理地辩解道:“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猫确实是天生的狩猎者,但它们逮到猎物就自己吃了,带猫去狩猎,结果猫自己吃饱了,主人还饿着肚子……诶?这猫好像不高兴?”
他东拉西扯的时候,终于发现菲娜的眼神不对,身上的毛膨大一圈儿,耳朵也扯成了飞机耳。就算他生物学得再怎么糟糕,终归是跟导师一起研究猫类演化的,似乎隐约想起这是猫即将发动攻击的信号。
张子安可不想还没出发就闹个血溅机场的惨剧,不敢再旁观吃瓜,插言道:“这你就错了,你没养过猫吧?这些都是你凭印象和道听途说随口说的吧?”
高恪干咳一声,“暂时还没有养猫的计划……”
张子安为了安抚菲娜的情绪,不等他说完就解释道:“狗会把猎物叼回来送给主人,猫也会的,前提是你跟猫的感情比较好,当猫在外面捉到什么昆虫、鸟类、老鼠或者其他小动物,就会把猎物叼回来送给你……当然,现代人可能并不需要这些猎物,看到血淋淋的小动物尸体甚至觉得恶心,但这足以证明猫能够胜任狩猎的用途。”
第1113章 圣甲虫
很多养猫者都有类似的经历,自家的猫跑到室外去玩,玩够了之后就回家,不过它不是独自回来的,嘴里还叼着昆虫或者小动物的尸体,比如蜻蜓、蝴蝶、老鼠、蜥蜴,然后像是邀功请赏一样把尸体放在主人的脚下。
就算是养在室内从不出门的猫,体内的狩猎本能也不会平息,它们会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磨练自己的狩猎技艺,然后把猎物送给感情深厚的主人,比如说——蟑螂。
就算是没有蟑螂的居所,细心的养猫者也会发现,养猫之后,室内的蚊子会大大减少,这是因为猫把蚊子当成练习对象。猫捕到蚊子之后仍然会跑来献给主人,但因为蚊子太小,主人往往不会察觉。
无论是什么东西的尸体,主人收到时大概都不会高兴,尤其是妹子,往往被血淋淋的老鼠尸体和蟑螂吓得花容失色惊叫连连,怀疑自家的猫是不是故意来吓唬自己,是不是因为自己给它洗澡时太暴力,导致它来报复自己……
收到这些猎物时,主人往往会检讨猫是不是没吃饱,才逼得它去捕猎,然后语重心长地教育它不要这么干了,甚至打它或者惩罚它,警告它下不为例。
其实,这真的是冤枉了猫。
受到惩罚和教育时,猫一定很疑惑,为什么自己的善意要受到惩罚?
猫做这些事的时候,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没人确切地知道。
更大的可能是,猫根本没把人当成主人,而是把人当成另一只很笨的猫,笨到连蚊子和蟑螂都捉不住,需要靠它来饲养人类,需要它把猎物叼回来施舍给人类,否则人就会饿死。
会这么做的猫,一定和主人的感情很深厚,因为在猫看来,把人当成另一只猫,对人来说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因为猫是独居动物,它竟然愿意与另一只笨猫共享空间,并且愿意承担起饲养这只笨猫的职责,充分说明你这只猫虽然笨到家了,但是很讨它喜欢。
所以如果猫经常把抓到的猎物送给主人,这是它的一片真情,主人不应该生气,更不应该惩罚它,否则就会令它茫然和疑惑,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会很伤感情。
假设主人真的不需要这些老鼠和蟑螂的尸体当晚餐,正确的做法是,当着猫的面,把老鼠和蟑螂的尸体扔到外面,然后打开一袋猫粮,自己假装吃一些,表示自己虽然是只笨猫,但不需要以老鼠和蟑螂为食。
反之,如果你家的猫完全没有这么做过,你就要检讨一下自己养猫的态度和水平了。
张子安有理有据地把详细原因讲解给高恪,令他恍然大悟,原来猫真的可以成为狩猎的伙伴。
不仅是高恪,卫康和其他两个研究生也听得津津有味,不住地点头。他们虽然是研究猫的,但术业有专攻,他们着重研究的是猫的生理特征和驯化演变,而不是猫的心理学。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没有亲身养过猫。
高恪看看菲娜,又看看张子安,带着钦佩的神情问道:“我明白了,那这只猫肯定给你叼来过不少猎物吧,像老鼠蟑螂什么的?”
张子安:“……”
“怎么了?”高恪发现张子安的脸色像是便秘。
尽管张子安很清楚这些理论,但他悲哀地回忆了一下,发现菲娜从来没有给他叼来过什么东西,倒是从他这里叼走过钻石和人民币……
这就进一步证明了,理论并不一定能联系实际,卖猫的也不一定擅长养猫。
他勉强笑道:“当然了,给我叼来过很多东西呢!今天早上还给我叼了个屎壳郎!”
这次轮到高恪的脸色像便秘了,他能接受蟑螂和老鼠,但屎壳郎……
张子安突然感觉背后涌来森森的寒意,两道扎人的视线似乎紧紧盯住了他的后背,赶紧又补充道:“屎壳郎只是咱们本地的俗名,人家在埃及的正式名字是圣甲虫!据说,古埃及人看到太阳每天不知疲倦地东升西落,心里就很疑惑,纳闷太阳移动的动力来自于哪里?后来他们看到屎……不对,是看到圣甲虫推着粪球滚来滚去,顿时眼前一亮——这粪球不是挺像太阳的,都是圆滚滚?于是他们认定,这太阳也是被一只超级巨大的圣甲虫每天推着滚来滚去。你们看它的额头,是不是像是有个圣甲虫的纹路?”
其他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在菲娜额头,确实发现它额头的纹路神似古埃及壁画里的圣甲虫,便纷纷点头。
张子安喘了口气,继续说道:“所以吧,咱们现在要去埃及,可能就是它的故乡,它额头生有圣甲虫的纹路,早上又叼来个……圣甲虫,我觉得这似乎预示着什么!八成是什么祥瑞之兆,像什么鱼腹藏书、篝火狐鸣、一唱雄鸡天下白,预示着咱们这次肯定旗开得胜、虫到成功!卫教授,您觉得呢?”
卫康差点被他侃懵了,愣了一会儿才委婉地说道:“这个嘛……我觉得你的想法是好的,心意也是好的,但是咱们是搞科学的,凡事以为科学以主,还是不要把这些封建迷信挂在嘴边为好。”
张子安刚才完全是在求生欲的催使下胡侃一通,除了圣甲虫的传说是真的,其他的没一句真话,不过他听了卫康的话,觉得弗拉基米尔应该会很满意,因为这位中老年知识分子一点儿也不迷信,应该能博得它的一部分好感。
另外,来自背后的森森寒意终于消失了,扎人的视线也消失了。
高恪注意到他的脸色,提醒道:“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看你出了一脑门的汗。”
“没事,没事。”张子安劫后余生,庆幸不已,随手抹了一把汗,笑道:“行李又多又沉,所以刚才有些累得出汗,不碍事。”
这个解释很牵强,但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菲娜身上,嘴里回味着张子安刚才告诉他们的猫类习性,也就没当成一回事。
第1114章 行程计划
眼看话题越扯越远,卫康赶紧把话题拉回来,说道:“刚才讲到,新王朝时期的那副壁画,画着古埃及人带着猫去沼泽和湿地狩猎的情景。这副壁画的年代在3500至3000年前,而壁画里的猫依然是全身鲭鱼纹,肉眼可见之处似乎没有斑点,这证明斑点出现的时间不会早于3000年前。”
卫康又转向菲娜,“所以它这身斑点与鲭鱼纹混合的纹路,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但我个人认为是出现于2500至1500年前。”
反正离飞机起飞还早,张子安也不着急,旁观他们七嘴八舌的争论,心里挺佩服卫康,居然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把猜测范围大大缩小。
他很想直接把答案告诉他们——别猜了,是2000年前。
但是他不能说,即使说了也无法取信于他们,因为他无法解释自己是怎么知道的,如果可能的话,在此次埃及之行里,他打算想个办法从侧面证明菲娜这身混合纹路的年代。
书呆子类型的杜学涛扶扶眼镜,小心翼翼地提问道:“老师,埃及不是一片黄沙吗?哪里来的沼泽和湿地?”
卫康摇头,“这个我不太清楚,涉及到地理问题了。”
张子安插言道:“我倒是听说过一二,应该是气候剧变造成的,以及随着人口增长,原有的耕地养活不了那么多人,于是人们大量砍伐森林,把草原变成耕地,最后就导致无可遏制的沙漠化。很久以前撒哈拉是草原还不是沙漠,就像罗布泊曾经是中国第一大咸水湖,据说商朝的时候中原地区还有大象,这在现代人看来是无法想象的——当然动物园里的大象除外,买票就能看。”
卫康等人叹了口气,谁都无话可说。
这是天灾,也是人祸。
他们研究生物的当然知道,气候剧变的过程中会有多少神奇的物种悄然消失在地球历史中,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只能令人扼腕叹息。
“好了,咱们别在这里站着了,小张还有很多手续要办吧?你去办手续吧,咱们几个帮他把行李扛进去。”卫康说道,“行李中有很多都是咱们的设备,搬的时候小心些。”
毕竟都是男人,干粗活很好用,连最瘦弱的杜学涛都拎起放云台相机的箱子,而最强壮的高恪更是一手一个箱子。
张子安先带着飞玛斯去了一趟厕所——当然是男厕所,让它把体内排泄干净,然后带它办理了托运手续。
然后,他领着菲娜去候机厅与众人会和。
何荷坐在行李箱上,低头专注于手机游戏,被卫康叫了好几声才反应过来。
“怎么才来?我还以为你们自己上飞机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她一开口就抱怨个不停。
“怎么可能,我们的行李还在呢。”高恪笑道,把行李箱放下,凑到她旁边,想看看她在玩什么游戏。
“哎呀!这就是那只猫?好可爱!”何荷注意到菲娜,熄灭手机屏幕,从行李箱上跳下来,伸手就想摸菲娜的头顶。
“别摸!”
张子安就头疼这种一言不合就想摸陌生猫狗的人,要说他们心大还是怎样,真以为自己是所谓的亲猫体质?被咬了被挠了怪谁?
菲娜早已经抬起一只前爪,眼睛瞪得滚圆,威吓般地一声厉啸,作势要挠。
何荷吓得赶紧收回了手,“这猫好凶!不会是野猫吧?”
其实如果菲娜真要挠她,哪里还能容她缩回手去,只是它急于重返埃及,不想节外生枝而已。
“并不是所有的猫都有一副好脾气,特别是这只猫,最喜欢的就是挠人,你不想受伤的话,最好别去招惹它——先说好,我可不负责赔钱,勿谓言之不预也。”张子安郑重警告道。
何荷撇撇嘴,“真扫兴!对了,不是说那只影帝狗也要跟咱们同行吗?它在哪?据说那只影帝狗的脾气很好,从不拒绝影迷的合影要求。”
她东张西望,却没看到有什么狗。
“飞玛斯要走宠物托运,在飞行途中会待在用来运送宠物的有氧舱里,如果你打算和它作伴……”张子安止住话头,不想太过得罪她。
何荷:“……”
“我也挺想跟那只狗合影的,刚才给忘了。”高恪也惋惜地说道。之前他们的注意力全放在菲娜身上,而且飞玛斯很低调,光芒完全被菲娜奇特的毛色和斑纹所掩盖。
卫康及时插言道:“好了,合影等到了埃及再说不迟,到时候有的是时间。趁着飞机还没起飞,我先说一下抵达埃及之后的行程安排,否则等上了飞机,咱们再说这些就影响其他旅客了。”
众人安静下来,听着卫康的讲解,但不是每个人都听得很认真,比如何荷就在低头玩手机,而高恪在看她玩手机。
其实行程安排已经提前定下来了,但有时候计划赶不上变化,因此卫康再次强调一遍。
按照计划,抵达埃及之后,第一天是自由活动,用来倒时差。
从第二天开始,由卫康带着四位弟子拜访开罗的大学,与本地的生物系学者开会探讨家猫的演化过程,这个阶段将持续三天左右,具体视情况而定,只有在需要张子安携菲娜出场的时候,他才参与会议,其他时候他可以自由活动。
第五天,他们会请本地学者代为介绍靠谱的向导,并且租借越野车,全员进入野外考察阶段,持续时间待定。
也就是说,张子安差不多有四五天的时间可以自由活动,令其他几个年轻人很是羡慕。
需要强调的是,这只是预定安排,具体执行起来会灵活变通。
卫康特别叮嘱张子安,让他尽量减少外出,毕竟他自己一个人在埃及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当地局势不稳,万一遇到麻烦就糟糕了。
当然,卫康更担心的是菲娜,因为张子安不给菲娜系上牵引绳,他怕菲娜跑丢了,那损失就太惨重了。
张子安口头上满口答应,其实心里早开始盘算旅游路线了。
第1115章 垃圾填埋场
从滨海市内出发,一直向南,经过狗市,再向南,越过几个不大的村子,便来到一大片临海的荒地。
这片荒地位于滨海市与邻市之间,占地面积很广,是一片荒芜的盐碱地,含碳酸盐量太高,地表只有一层浅土,再往下挖全是碎石,地面上除了马尾草等少数生命力顽强的野草之外,几乎生长不了任何庄稼。
这片荒地的利用价值极低,不过有一种用途很合适——政府在这里建设了一座大型的垃圾填埋场,一辆辆的垃圾车日复一日地在唯一的一条公路上来来往往,带着巨大的臭味,扬起漫天的尘土,把滨海市与邻市运来的垃圾倾泄到大坑里,然后一层层填埋。
可想而知,根本没有人愿意长期居住在这里,除了垃圾填埋场的职工宿舍以外,周围没有一座普通民居。填埋场的职工里,男性占了99%,找对象成了天大的难题,无论是滨海市还是邻市的妹子,一听对方是在这个垃圾填埋场工作,基本上会立刻掩鼻而走,并且删好友拉黑。
好在填埋场里也没有很多职工,不算垃圾车司机的话,常驻的总共也就二三十人,他们平时也不会出去逛,因为周围全是荒地,有什么可逛的?他们为生活操劳和为找对象烦恼还来不及,没事的时候宁愿躺在宿舍里睡大觉。
只有当轮班休息时,他们才会换上干净的衣服,坐上班车去市里玩,或者不知第多少次相亲。
从很早以前开始,这片荒地里就徘徊着不少流浪狗和野狗,这里虽然极度荒凉,但垃圾清运车带来了充足的食物,每天都有流浪狗和野狗去庞大的垃圾山里翻找食物。它们的嗅觉很灵敏,只要去找,就不愁找不到。
最近,这片荒地的流浪狗和野狗越来越多,因为一大批从滨海市里来的流浪狗也流落到这里。
这些新来的流浪狗,是被流浪猫从狗市附近驱赶过来的。以前,流浪狗在与流浪猫的对抗中稳居上风,但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滨海市的流浪猫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的流浪猫们总是三五成群结伴巡逻,遇见流浪狗就毫不畏惧地冲上来围攻,硬生生地一举扭转了长期的颓势。
在不久前的一次战役中,大规模集结的流浪猫发动突然袭击,把流浪狗揍得屁滚尿流。
流浪猫们没有满足于眼下的胜利,它们把几乎所有的流浪狗驱离了狗市,还乘胜追击,逼得流浪狗一路向南落荒而逃,直到追出滨海市地界,流浪猫们才鸣金收兵。
走投无路的流浪狗们发现了这片荒地,发现了这座大型垃圾填埋场,发现这里没有令它们心胆俱丧的流浪猫,便相中了这里,打算把这里当作长期的安居之所——虽然很丢脸,但也没别的办法。
但这片荒地的原住民们可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新来的流浪狗占据这块地盘、抢走它们的食物。
于是,战斗每天都在上演,有时候是单挑,有时候是群殴,几座垃圾山的周围从早到晚经常响起流浪狗的狂吠与哀嚎。
这里真正的主人,也就是垃圾填埋场的职工们,对这种情形也很头疼,因为成群结队的野狗们显然是一种潜在威胁。不过他们平时都是驾驶着大型工程车辆,比如挖掘机、铲车、轧路机、翻斗车等等,只要不离开驾驶室,就不会有什么危险。
尽管如此,零星也发生过几起流浪狗伤人事件,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司机实在是尿急或者屎急,总不能拉在驾驶室里吧?
他们离开驾驶室,蹲在车边拉屎,就被流浪狗盯上了——其实流浪狗盯上的是他们拉出来的新鲜热乎的屎,而不是他们本身,毕竟狗吃屎是天经地义,很多狗甚至无屎不欢。
但是职工们并不知道,他们拉着拉着,突然听到附近有动静,回头一看,是一条或者几条大型流浪狗正在垂涎欲滴地盯着他们的屁股。
面对这种情景,职工们肯定很慌,明智的做法是别擦屁股了,提上裤子赶紧回到驾驶室,把屎留给它们大快朵颐,大不了回宿舍洗裤衩呗。
但就是有人不信这个邪,顺手捡起身边的木棒、石头或者其他垃圾,向流浪狗投掷或者威胁它们,想把它们吓走,然后体面地擦屁股。
如果是一条流浪狗的话,也许会被吓跑,但如果是几条甚至一群流浪狗,这样的举动只会激怒它们,就算它们本来没打算攻击人,狂怒之下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职工们吃过几次亏,也学聪明了,凡是开车作业,一定要两个以上的人同行,这样万一遇到屎急,可以一个人方便,另一个人负责望风,反正大家都是男人。一旦发现流浪狗,负责望风的就喊同伴赶紧擦屁股上车。
不仅是职工们,负责每天运送垃圾的垃圾车司机们也受到流浪狗的威胁。
除了同样因为屎急而下车方便之外,最重要的是,为了避免对市民生活造成不便,垃圾清运车往往只能在夜间出城。
夜里黑乎乎的,视野受限,司机开着车,突然有一条流浪狗从车前飞快地蹿过,这时司机往往会本能地踩下刹车——但是,载重量很大的垃圾车,想停下来并不容易,急刹车可能会造成侧翻,相当危险,不仅可能危及司机的安全,更会令恰好从旁边驶过的私家车受到更严重的威胁。
垃圾车侧翻事件发生过不止一次,好在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因为这条公路基本没有其他车辆经过,尤其是夜间。
但是,目前没有发生,并不意味着以后也不会发生。
一旦发生司机或者其他车辆驾驶者与乘客人身伤亡的事件,那时再处理起来就麻烦了。
于是,垃圾填埋场的领导们最近正在商量,要如何对付徘徊在附近的流浪狗和野狗,但流浪狗和野狗们不知大祸临头,依然在肆无忌惮地打架、翻垃圾、吃屎。
第1116章 狗王之王
盐碱地。
垃圾填埋场。
从狗市跑来的这批流浪狗,大多数是大型烈性犬,或者说,只有大型烈性犬才能从弱肉强食的竞争中存活下来,虽说血统不是那么纯,若是博美贵宾之类的小型犬,基本上都被人抱回家养起来了。
剩下的是一些各种奇奇怪怪的混种犬,有些是流浪狗之间交配生下的狗二代,有些是被狗市附近的村民有意用纯种烈性犬杂交而诞生的实验品,为了在斗狗赌博中战胜对手,为主人赚取彩头。
当这些外来户初次到来垃圾填埋场时,本来已经被流浪猫重挫锐气的它们,又遭到原住民的迎头痛击。
从很早就徘徊在附近的野狗,早已把这里视为自己的地盘,它们虽然都是混种狗,没有一只血统纯正的,但它们在残酷的竞争中积累了丰富的打架经验,尤其是打群架的经验,打架的时候甚至比纯种大型烈性犬还要疯狂。
更重要的是,狗是一种群居动物,会自发在种群中产生阶级之分,谁力气大、谁打架不要命,就会慑服其他野狗,成为这里的狗王。
一群被流浪猫揍得溃不成军、临时聚集起来的乌合之众,本来已经体力不支、饥寒交迫,突然遇到一群有组织、有领导、有战斗经验的土匪,就算前者是正规军,恐怕也在后者面前讨不了好。
事实也是这样,新来的流浪狗们被原住民野狗驱赶出垃圾填埋场,只敢在外围徘徊。
填埋场的外面远不如中心区域有丰富的食物。
每天,一辆辆垃圾清运车把新鲜出炉的垃圾倾倒在几座垃圾山附近,这些垃圾以生活垃圾为主,还包括砖瓦陶瓷之类的建筑垃圾以及有害垃圾,理论上都是不可回收的,但也有很多可回收垃圾混在里面,因为有时候将垃圾回收再利用的成本比完全制造一个新的还高。
生活垃圾以有机物为主,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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