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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天王-第4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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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安则打算等晚上睡觉着把它赶到阳台上作为自卫,反正旧金山的夜晚再冷也冻不着它。
  “喵呜~衣服很好看。”星海从阳台上跑回来,打量着他的衣服。
  “哈哈,这话我爱听!不过星海你平时就像是穿着礼服啊……”他笑道。
  星海黑白两色的外表,岂不是很像黑礼服与白衬衣的组合?
  “吱吱!”π鼓掌,并且竖起大拇指。
  “谢谢π。”张子安不动声色地移动脚步,因为对你竖大拇指的人,不一定是在夸你,还可能是在用意大利炮瞄你……
  弗拉基米尔没在屋里,总是闲不住的它已经跑出去建立红花会美国分舵了。
  正式受到邀请的,只有张子安和飞玛斯,基金会知道飞玛斯就是那条荣登柏林影帝的狗,所以也邀请了它出席,其他精灵要去的话只能隐身去。
  试穿没问题之后,张子安把衣服放到床上,准备等晚上穿。
  “嘎嘎!今天要去哪?是不是你心仪已久的、彩虹旗飘扬的castro区?找个戴眼镜的白人书呆子或者梳着雷鬼头的黑人棒小伙,或者爆炸头的拉美艺术家,体验一下‘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不过本大爷友情提醒,入夜之后才是castro区的精华所在!”理查德又飞到他肩膀上喋喋不休。
  “昨天没好好逛唐人街,今天补上吧。”张子安忽略了它的聒噪,转头请示老茶的意见。
  昨天他开车路过唐人街,并且在入口处徘徊了一会儿,但是……不巧,他抵达的那个唐人街入口恰好是一个绿顶门楼,牌匾上写着“天下为公”,被阳光映出耀眼的光芒,美得像一道光,绿得他发慌。
  另外昨天去的时机不对,唐人街里车流很多,由于街道狭窄,车开得像是蜗牛爬,所以只在外面逛了逛,没有深入往里走,也没能带老茶去看看唐人街的武馆,有些遗憾,所以打算今天补上——当然要换一个入口,不能从绿顶门楼下面过。
  老茶欣然点头。
  “你这个白痴,想去的不是唐人街吧?是不是想着顺便去隔壁的意大利城看脱衣舞表演?然后打个意大利炮?”然而理查德已经看穿了一切。
  还不等张子安澄清,它又说道:“嘎嘎!不过本大爷也不反对就是了,唐人街里以粤语为主,本大爷正巧在学粤语,正好学以致用!”
  难得它说了一个正经理由,张子安当然没有理由反对,不过通常它只是表面正经一下……
  果然,它提高音量,深吸一口气,叫道:“下面请本大爷高歌一曲粤语版《难咽的精》!吞……嘎!”
  它刚起了个头儿,就被张子安塞到了枕头底下。

第1464章 唐人街

吃完早饭之后,又消了消食,张子安带着精灵们坐车出发。
  今天出门比昨天晚,而且因为晚上要穿好衣服提前出发以防堵车,所以行程安排得很宽松,预计只去唐人街这一处地方,如果时间实在宽裕就顺便逛逛隔壁的扶桑城和意大利城……当然绝不是为了看脱衣舞表演。
  理查德的嘴被细绳捆住,充满怨念地蹲在他的肩膀上,未能一展歌喉令它很遗憾。
  其他精灵的兴致不是很高,只是出于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的心态跟着来的,因为刚从中国过来,又去唐人街有什么意思?熙熙攘攘的不都是中国人吗?不过至少比待在滨海市好。
  旧金山的地势起伏不定,车速开不快,张子安一边注意听着导航的播报一边开车。
  路过美国本地的宠物店时,他停车去里面参观,同样在货架上发现了那款乐世狗粮。由于时间宽裕,他还佯装普通顾客选购东西的样子留在店里观察了一会儿,粗略估计这款狗粮的销量比较一般,可能是因为这是美国的国产货,无法利用中国顾客那种对国外品牌的盲目信赖进行宣传。
  他在店里站了半小时,不时有人走过来,拿起乐世狗粮看了看,与旁边的狗粮比较下,然后拿去结账,或者又放回原处。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因素作祟,似乎选择这款狗粮的美国人,衣着打扮和气质普遍显得比较寒酸,因为这款狗粮算是廉价货,和其他一堆小品牌狗粮放在货架的高处和低处,而大品牌的高价狗粮都是放在货架的中等高度,比顾客的视线稍低一些,是顾客最容易看到的位置。看起来有钱的顾客进店之后,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常买的大品牌狗粮,根本不考虑其他的,而手头拮据的顾客,才会蹲下来或者踮起脚尖,拿起小品牌廉价狗粮仔细对比。
  “你好。我也正在这两款狗粮之间纠结,介意我问一下你的选择吗?”
  张子安叫住一个正拿着两款狗粮进行比较的年轻男人,其中一款正是乐世狗粮。
  年轻男人看了他一眼,把乐世狗粮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说道:“我选这个。”
  “为什么?能告诉我理由吗?”张子安追问。
  男人耸耸肩,“因为它够便宜,而且上面写着‘原料来源及加工地均位于美国境内’,我觉得比另一款要好。”
  在狗粮这块领域,高档狗粮的原料都是可以溯源的,低档狗粮无法溯源,但一般会注明原料产地,而美国人往往觉得原料来自外国——特别是中国——的狗粮不可靠。
  张子安没再问什么,等那人结账之后,也离开了宠物店。
  他相信乐世狗粮没在包装的说明文字上撒谎,原料来源及加工地确实是位于美国境内,但这个……也未必就意味着可靠。
  精灵们早就等不耐烦了,他继续开车驶往唐人街,特意换了个入口方向,不从绿顶门楼下经过。
  人家都是金拱门,天知道为啥唐人街的拱门是绿的……在这种事情上,张子安就变得格外迷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车窗开着,一进入唐人街的区域,熟悉的汉语就被风卷着涌入车内,普通话和粤语基本上一半对一半,剩下的少量是英文及其他语言。
  道路两旁店铺的招牌有六七成是纯中文,当然是繁体字,剩下的是中英文兼备。
  整体而言,这里很像旧时的港台风情,与滨海市的市容截然不同。
  唐人街道路狭窄,开车不便,于是张子安把车停在路边,用随处可见的咪表计时收费,带着精灵下车步行逛街。
  唐人街最多的不是餐饮店,而是中药房,几乎走几步就能遇到一个药房,里面飘出浓浓的中药味。
  另外,很多卖零食小吃的店铺都把卖的东西摆到了橱窗之外,吸引着来来往往行人的嗅觉。
  “好香!”雪狮子舔舔嘴,停下了跟在菲娜身后亦步亦趋的步伐,目不转睛地盯着旁边的店铺,不住地流口水。
  这是一家肉店,店里的灯光亮堂堂的,生意相当兴隆,不时有顾客进进出出。店里既卖生肉也卖熟肉制品,烤得满身流油的火鸡与烤鸭挂在铁钩子上,被阳光映照着发出梦幻般的光泽,就在橱窗的另一面,几乎触手可及。
  另外还有很多新鲜的肉,分门别类地摆在一个个透明冷藏柜里。
  店铺的橱窗外还挂着招揽生意的广告牌,类似于“本店新品种:野生山猪肉”、“本店新品种:野生鹿肉”之类的红底白字的纯中文宣传语。
  “山猪肉,鹿肉……老娘好像还都没吃过。”雪狮子明示加暗示,用爪子钩住了张子安的裤角,如果他强行迈腿,裤角就得分岔。
  “你不是都吃过早餐了?而且吃得还不少!”张子安看看周围没人注意他,小声说道:“这店里卖的猪肉和鹿肉都是生的,总不能拎着一袋生肉逛街吧?”
  “喵喵喵!老娘就是要吃生肉!熟的才不好吃,全是味精的味道!另外那不是猪肉,是山猪肉!”雪狮子不依不饶,闻到生肉味就走不动路了。
  “有什么区别?”
  张子安才不信这猪肉是真的山猪肉,八成是找一些肌肉含量比较高的家猪肉冒充的,鹿肉也是,都是野生的得多贵?
  “老娘不管!老娘就要吃!”雪狮子强硬地说道,“不然老娘就当众扒你裤子!”
  “子安,既然它要吃,就让它吃吧,少买些无妨,让它尝个鲜吧。”老茶看不过去了,出言劝道。
  “那好吧……”张子安无奈地答应了。
  其实雪狮子也吃不了多少,它早上吃过早饭,此时最多也就吃二三两生肉就差不多了,主要是张子安不想拎着生肉逛街,万一遇到漂亮妹子,会把他误认为是家庭煮夫。
  肉味实在太香,其他精灵也有些馋,特别是菲娜,它不好意思主动开口,但张子安一表示要进店,它就跑在了第一个。

第1465章 烧腊店

海内外的华人,对于“野味”往往有着同样的执着,大家都认为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还是水里游的,都是野生的更健康、更营养,做出来的成品更“鲜”,比如同样是鸡,号称农村散养的鸡就比养殖场出来的鸡贵得多,而且更受追捧,人们宁愿多花两三倍以上的价格购买前者……甚至有人为了尝鲜而购买或者盗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最后锒铛入狱。
  旧金山唐人街里的肉店也不能免俗,同样以野生山猪肉和野生鹿肉作为招揽顾客的噱头。
  山猪就是野猪,各地的习惯称呼不同而已。
  肉店里香气扑鼻,是那种稍微有些甜腻,令人不由联想到鸡皮和鸭皮被烤得焦酥冒油的样子。
  饱满的烤火鸡和烤鸭就那么一丝不挂地挂在铁钩上,像在诱人犯罪。
  除此之外,还有新鲜出炉的烤乳猪和叉烧,火候都是恰到好处。
  这些熟食制品都是深浅不同的焦糖色,而店内的灯光是明亮的暖黄色,两组颜色组合在一起,令这里像是肉食者的天堂。
  准确地说,这种店在当地叫作烧腊店,但是跟国内粤系菜的烧腊店在经营范围与制作方法上有所区别,是为了适合更广泛的口味而改良过的,比如国内烧腊店就基本看不到卖烤火鸡的,但这里就有。
  这家店以卖熟食为主,同时为了扩大生意,也兼卖生肉。
  精灵们都在不停地流口水,还好它们是隐身进入的,否则这样的店铺是绝对不允许宠物入内的,万一叼只烤火鸡就跑怎么办?
  店内的顾客不少,以中老年华人为主,一眼望去全是黑头发黄皮肤,只偶尔有几个外国人,所以进店的张子安毫不起眼。
  顾客们大都说的是粤语,店员们也回应的是粤语,若不是知道这里是唐人街,几乎以为来到了港澳和两广。
  理查德用力掐了掐他的肩膀,意思是:赶紧给本大爷把嘴松开,本大爷露脸的时候到了。
  张子安不为所动,这里的店员肯定也会说普通话和英语,沟通不会有什么障碍。
  其他精灵都为各种熟食目眩神迷,只有雪狮子把脸贴到了冷藏柜的玻璃上,对着玻璃里的各种生肉不停地吞口水。
  店员们都在柜台后面忙着收钱、称重、咣咣地剁肉、回应顾客的讨价还价,不会来主动招呼客人,所以张子安可以慢慢参观。
  这时,一位矮个子的白发华人老太太拎着菜篮子,背着手走进店里,轻车熟路地直奔生肉柜台,像是店里的常客。
  “靓仔,这鹿肉是真的野生?我老人家年纪大了,你可不要骗我!我儿子儿媳抱着孙子来探望我,我要做蒜仔爆鹿肉给他们吃呀!”她冲着年轻的男柜员问道,一开口就是浓重的老式粤语,张子安几乎听不懂,只能根据神态和语气来猜个大概。
  “我们店童叟无欺啊,你也是本店的老主顾了,这还信不过?放心吧!要称多少?”店员同样回以粤语,不过口音并不那么浓重,算是半粤语半普通话。
  老太太仍然不放心,“是什么鹿呀?你要给我说清楚一点,是不是梅花鹿?只要梅花鹿的肉才最进补,你们不要拿骡鹿、麋鹿的肉来糊弄我啊!”
  北美地区称呼为“麋鹿”的鹿,并不是中国那种特有的珍稀动物,真正的名字是马鹿,只不过经常被混着叫,大家都习惯了,反正在美国被叫“麋鹿”的都是这种鹿,甚至还有一项重要的汽车行驶安全标准叫作“麋鹿测试”。
  梅花鹿原产于东亚,不过美国也引进了梅花鹿,由于环境适宜,数量还不少,除了作为肉食之外,梅花鹿的鹿茸还大量出口到韩国,是韩国人非常喜欢的商品,其他鹿的鹿茸并不像梅花鹿的鹿茸那么值钱。
  至于梅花鹿的肉,尽管没有科学依据,但老辈子的华人只青睐梅花鹿的肉,都认为其他鹿的肉没有神奇的滋补作用。
  店员不耐烦地说道:“哎呀!当然是梅花鹿啦!这批肉刚到,数量不多,很难得的,你要是不买,很快就会被人抢光啦!看在你是老主顾的份上特意留给你的!”
  老太太终于被说动了,“那……给我称一磅吧。”
  “哎呀!你儿子、儿子还有大孙子都来了,小孩子胃口大,一磅哪里够解馋?来两磅吧!”店员适时地推销。
  “两磅……两磅就两磅吧,你给多称点儿啊,我是老主顾了……”老太太看了一眼标签,心疼地掏出钱包,若不是为了宝贝大孙子,她可舍不得花钱买这么贵的野生鹿肉。
  “哎!阿婆,你也来买肉啦?”
  又有一个华人推门而入,这是位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打扮比较时尚,手指戴着显眼的金戒指,头发经过了挑染,皮肤保养得很不错。
  “是呀是呀,我儿子儿媳带着孙子来看望我,我要下厨给他们做好吃的!”老太太喜滋滋地说道,恨不得把儿子儿媳来看望自己这件事告诉每个人。
  两人似乎是以前认识的熟人,碰到一起之后有拉不完的家常。
  店员跟各色各样的顾客都打过交道,知道像这样精明吝啬的老太太最不好对付,如果不当着她的面给她称肉,她可能怀疑缺斤短两或者嫌割的肉部位不好什么的,很麻烦,于是先去招呼其他顾客了。
  中年女人看了一眼旁边的冷藏柜,劝道:“阿婆,你年纪也不小了,该保重身体,干脆买现成的烤火鸡、烤乳猪回去得了,别折腾了。”
  老太太笑着摆手,“哎呀,我那大孙子不喜欢吃火鸡和乳猪,最喜欢我做的蒜仔爆鹿肉,每次都能多吃两碗饭!我身体还硬朗着呢,没关系啦!”
  中年女人闻言皱眉,悄悄把她拉到离柜台远一些,低声说道:“阿婆,你还敢吃鹿肉啊?没听CDC在电视上说最近鹿肉不安全,特别是野生的鹿肉!”
  她们两个远离柜台之后,正好离张子安近了,她们谈话声音虽小,却被他听到了。

第1466章 全面沦陷

如果只是两个中老年妇女拉家常,张子安懒得去听,得是多闲得无聊才会听那些东家长西家短的闲话?但是后面进来这位中年妇女提到了CDC,这就令他留上了神。
  “CDC……是哪啊?”
  粤语讲得很6的老太太一脸茫然,她可能是那种大半辈子生活在国内、子女在美国扎根定居之后把她接过来一家人团聚的移民类型,像年纪这么大的老年移民,基本不可能改变他们大半辈子的生活方式,也不太可能去学习一门新的语言。
  不过其实也没啥,即使一个英文字母都不认识,唐人街里也能完全满足一切生活所需,无论是吃的、用的、穿的,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这里都能找到,几乎就是一个国中之国,只要没有开车的需求,完全OK。
  像这位老太太,移民到美国之后,生活方式跟在国内没什么区别,买菜做饭遛弯串门打麻将,收看华人电视台的节目,99%的时间都是混迹于唐人街里,对于外面的英文世界视若无睹,只当不存在,更不会关心外面世界的新闻,只要不发生全球战争,平静的日常生活就会一直持续到她寿终正寝为止。
  她听到CDC这个词,根本不明白这是啥东西。
  “阿婆,你还不知道啊?CDC就是美国的疾控中心,前阵子有个什么博士的在电视上接受了采访,说是现在有什么病正在北美的鹿身上传播呢,而且这种病还可能传染到人!说是如果吃鹿肉的话,最好吃正规渠道经过检疫的鹿肉。”中年女人耐心地解释道。
  “哟,这么厉害呢?是不是跟那啥,禽流感似的?”老太太半信半疑,看了看中年女人,又回头看看鹿肉,还有些舍不得。
  中年女人说的是普通话,老太太也顺着她说起了粤语腔的普通话。
  “这位……大姐,刚才我不小心听到你们在说,鹿得了什么病了?”
  张子安厚着脸皮插言道。
  中年女人打量他一眼,看他不像是国土安全局通缉的可疑人物,也不像是店员,同是华人看着亲切,于是答道:“具体名字我记不清了,你从网上一查就能查到,叫什么消瘦病还是消渴病的。”
  “哦,谢谢。”他道谢,并且后退几步走到角落里,以示不再旁听两人的谈话。
  中年妇女继续劝老太太别买鹿肉。
  消渴病肯定不对,他拿出手机搜索“消瘦病+鹿”的关键词。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从什么时候开始,北美大陆居然悄悄开始蔓延这种疾病了?
  前一阵他很忙,无论是埃及之行还是虫灾,或者是后面的流浪狗拾荒,没有时间和闲暇去关注大洋彼岸的新闻,毕竟一天就24小时,有余力关注一下滨海本地和国内的新闻就不错了。
  他搜索出相关的报道,简单地浏览一遍,没有看得太详细,毕竟这是人来人往的肉店,但看过之后他心里立刻豁然开朗,很多萦绕心底的谜团终于露出谜底的一角。
  所谓的鹿消瘦病,简称CD,是一种与疯牛病很类似的疾病,因为目前主要在鹿的身上传播而被有些人称为狂鹿病,因为鹿患病的后期会像得了狂犬病一样富于攻击性,又因为病鹿的动作和神态如同电影里的僵尸,而被大众称为僵尸鹿。
  狂鹿病的元凶并非普通的病毒或者细菌,而是一种朊蛋白,只要接触生物体内正常的蛋白,就能导致正常蛋白变构,转换为朊蛋白。
  最蛋疼的是,这种朊蛋白极为顽强,像是打不死的小强一样,100摄氏度的高温也无法杀灭它,同时还耐辐射、耐紫外线,对常见的消毒剂有极强的抗性。
  只要被这种朊蛋白感染,目前没有任何药可以逆转病情。
  截止到2019年1月,美国本土有24个州以及加拿大的两个省已经报告发现了狂鹿病——要知道美国本土一共只有48个州,也就是美国的半壁江山已经被狂鹿病攻陷了。
  不仅如此,狂鹿病还蔓延出北美,在挪威和芬兰的驯鹿和驼鹿身上也发现了病例,甚至连大量进口鹿茸的韩国也被波及。还好这三个国家面积有限,不像美国有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可以折腾。
  部分种类的鹿习惯于长途迁徙,比如加拿大努纳武特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驯鹿会在狼群的跟随下周期性地大迁徙,令狂鹿病的控制变得极为棘手。
  美国有太多的森林公园适合鹿群生存繁衍,而且森林公园之间往往相隔很近,甚至就是连在一起的,鹿群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一个公园迁徙到另一个公园。
  更令人头疼的是,疯牛病和狂鹿病只是朊蛋白的众多杰作之二,此外还有羊瘙痒病、雪貂传染性脑病,以及猫海绵状脑病,这几种动物疾病被统称为——传染性海绵状脑病。
  人类群体里也发现过数种类似的疾病,包括从病牛传染给人的人疯牛病,已经有相关研究表明,性质类似的狂鹿病可以感染灵长类动物,比如猴子,理论上人也是可以感染的,但是目前还未发现人被感染狂鹿病的病例。
  朊蛋白的超强生命力,令它可以抗住高温蒸煮等常规消毒手段,家庭里煮饭炖汤的温度是绝不可能杀灭朊蛋白的。
  当年疯牛病的扩散,就是因为饲料厂商把病牛的肉、脑、内脏做成饲料喂给正常牛而导致的,饲料加工过程中的消毒手段同样无法杀灭朊蛋白。
  他心中的疑点终于慢慢彼此联系起来,那款乐世狗粮里成分未知的肉粉……怕不是就用的鹿肉做的吧?
  高价的鹿肉不可能,必须要压低成本,那就很可能是高危的鹿脑、内脏与内含脊髓的骨骼磨成的粉。
  至于厂商为什么敢这么做……只能猜测,是因为目前科学界尚未发现狗的传染性海绵状脑病,所以厂商认为把鹿肉做成狗粮喂给狗吃没问题。
  但是没有发现的东西,就一定不存在么?
  如果羊、牛、猫、雪貂、猴子、人,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动物都可能感染,狗和郊狼这些犬科动物就一定能独善其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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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7章 预言者

尽管张子安的心中对此次事件脉络有了模糊的梗概,但事实上他能做的事很少,因为像这么重大的事件,发声时需要证据,必须是无可辩驳的铁证。
  所谓的铁证,就是要能证明乐世狗粮里确实含有病鹿的鹿肉成分,而且要能证明狗吃了这款狗粮可能会引发海绵状脑病,或者证明郊狼吃了病鹿的鹿肉同样会致病……
  但这些都太难了,科学上的证据,要像加拿大研究人员那样,只给猴子喂食鹿肉,排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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