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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天王-第5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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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运?我不相信命运。”李远飞摇头,“即使有命运存在,我也要用我的手来改变命运!”
  大家对他的豪言壮语都很认同。
  她走到窗边,按动电钮,改变了玻璃的透光度,让更多的阳光射进室内。
  “你们听说过费马原理吗?”她突兀地改变话题。
  没人回应,大家都在揣测她的用意。
  她平伸一只手,让阳光落在红润的掌心,凝视着光斑,缓缓说道:“光,是宇宙中最广泛存在,又最为稳定的物质,爱因斯坦的很多理论都是以光速恒定为前提——光速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不变。”
  “光有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光总是走极值,经过空间里两个定点的光,实际路径总是光程或者用时最短的那条路径。”
  她用词浅显易懂,连说带比划,即使没怎么上过学的人也基本能听懂。
  听懂归听懂,大家仍然不知道她说这些是要干什么,再说这现象哪里有趣了?
  “你们不觉得奇怪吗?光的速度虽然非常非常快,快到总是令人忽略光速,但光确实是有速度的,当距离足够远时,光不是瞬间即至……但你们不觉得奇怪吗?光在出发前,为什么却知道哪条路径是最短的?”
  有些人似乎隐约明白了她的意思——光就像有意志一样,会自动选择最短的路径,这事如果往深里想,确实很奇怪,难道光真的有意志?
  人会选择最短路径,因为人有意识,会目测,而光又没有眼睛,在出发时怎么就知道哪条路最短?难道光在出发前就已经像人一样“看”到了终点在哪里?
  细思极恐。
  “如果你和光站在同一个出发点,沿着光线望去,一眼就能看到光线尽头的终点,而不是看到其他的东西。”她说道,“命运也是如此,一切都已经注定,命中注定你们会在这里,命中注定我会在这里,命中注定你们会心灰意冷,命中注定你们中的几个会进行徒劳的尝试,然后被我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这一切在你们出生前就已注定了,但即使你们明知今天会失败,会选择不出生吗?抱歉,你们连不出生的选择都没有。”
  她同情地看着他们越来越惨白的脸,“在量子力学里,光子是测不准的,你们每个人貌似都有自由意志,但仅限于咱们所处的三维空间——如果再加上‘时间’这一维就是四维空间。但如果站在五维或者更高维度的空间,量子力学就不适用了,就像是拥有上帝的全知全视之眼,在你面前,四维空间里的所有事物都会在所有时间线上同时展开,你可以将万事万物的起始和结局同时尽收眼底,你可以看到自己一步接一步地从起点滑向终点,没有任何改变的可能。”
  他们越来越听不懂,却越来越害怕,因为如果她不是虚言恫吓,那么她的力量远不是他们可以想象的。
  全知全视之眼在他们听来已经够震撼了,这么厉害的眼睛,其实只不过是借助神力而短暂地获得五维空间的视觉,将四维空间的一切秘密尽收眼底……而她的语气,简直像是她能够自由穿梭于五维空间一样!
  若是这样,她可以随时出现在四维空间里的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又可以随时回到高维空间。
  爬行在纸片上的蚂蚁无法想象四维空间里正在凝视它们的人类,每只蚂蚁认为自己拥有自由意志,但是它们正在努力探索的纸面未知世界在人类看来是那么可笑,一眼就看到它们的起点和终点。
  四维空间里的人类也无法想象五维空间里正在凝视他们的某种力量,人类所谓的自由意志只存在于四维空间,五维空间里的生物一眼就能看到人们的出生与死亡。
  四维空间的光尝试了每一种可能的路径,四维空间的光在出发前不知道终点在哪里,但是在五维空间的生物看来,起点和终点都一目了然,光只能选择、必然选择那条最短的路径。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只不过是更高级一些的蚂蚁。
  她的目光从他们每个人的脸上扫过,她知道他们每个人的名字、每个人精确到分秒的出生日期、每个人做过的所有事、每个人正在做的所有事、每个人即将做的所有事、每个人会在哪天以何种形式死亡,以及……他们手机里每一只精灵的真名。
  掌握了精灵的真名,就锁死了精灵的力量。
  在物理学上受过良好教育的几个人,率先听懂了她的意思,双腿一软,跌坐在地,脸上满是绝望——人类可以轻易捻死纸面上的蚂蚁,而她也可以同样轻易地捻死他们……不,不是捻死,而是以某种蚂蚁和人类都无法想象的方式杀死他们。
  她转头看着李远飞,“现在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命运从来就无法改变,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命运就已经固定,每个人终其一生,就是在一步步实现自己的命运……今天,就是你们命运的一个重要节点。”
  ————————
  ps:看不懂这章的,可以去看电影《降临》、《星际穿越》,以及《降临》的原著小说《你一生的故事》

第1675章 童年

繁星集团大厦楼顶。
  为了防止有人选择这个风水宝地跳楼,楼顶早已经封了,即使是维修人员也要拿到手续和磁卡才能登上楼顶。
  这么高的楼顶,风很大,哪怕此时的地面附近闷热得一丝风都没有。
  在这个本来不应该有人的楼顶上,却站着一个貌似初中生的少女,不明质地的水手服被风吹得呼啦呼啦地起伏不定。
  她站在楼顶边缘,俯瞰繁华的沪市,熙熙攘攘的车流在马路上走走停停,虽然身体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却丝毫不惧于百米高的落差和坠落的可能。
  在她身后,一只黑白小猫突然出现,而她也在同时转身。
  “喵呜~”
  “哇哈哈!星海!举高高!”
  她弯腰抱起星海,快乐地举过头顶,而一向怕人的星海此时的反应却与普通宠物猫无异,亲昵地与她玩耍,毕竟它从她出生起就一直陪着她长大。
  “大家还好吗?臭老爹在干什么?不用说,一定是找你找得焦头烂额吧!”她把星海抱在怀里,在楼顶坐下来,满是憧憬地笑道:“好想去这个时代的宠物店看看呀!”
  “菲娜肯定在生我的气,但它也最喜欢我!”
  “雪狮子对我最温柔,但我总怀疑它想把我往某种方向引……”
  “无论我怎么调皮,茶爷爷总会悄悄包庇我。”
  “理查德带给我童年一大堆欢乐……”
  “飞玛斯是个大忙人,整天片约不断。”
  “世华姐姐的环球旅行直播不知道要闹出多少笑话……”
  “和π一起玩泥巴爬树的时候,可恶的老爹说我像一只泥猴子!”
  “法推最老实了,总是被我当马骑,嘿嘿!”
  “弗拉基米尔和小白还是整天相爱相杀……”
  “晓蝶老师……我还真有点儿怕她,总给我留一大堆写不完的作业……”
  “啊!还有!老爹现在大概没看出来,飞飞姐姐竟然还是个事业型的女强人,辛苦打拼的海洋馆经营得不错;乾叔和坤叔……似乎一直没有找女朋友结婚的打算啊;呜~好想得到作为BL漫画家出道前的怡云姐姐的签名啊……”
  即使对她来说,童年也只有一次,她可以无数次回味童年,却仅能亲身经历一次。
  “喵呜~”它眨着银灰色的眼眸看着她。
  “我知道,还不到时候。”她遗憾地点头。
  只要她愿意,可以看到宠物店里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一切事,但是“看”和“亲身经历”终归不同。
  人类看着在纸面上爬行的蚂蚁,也许觉得蚂蚁很可怜,费尽体力和精力所探索的未知世界在人类看来一目了然,但是仅仅因为知道了结果,就能否定探索过程的乐趣吗?
  人非蚂蚁,安知蚂蚁之乐。
  到了下班时间,各个写字楼里涌出衣着时尚的红男绿女,他们脸上的表情有快乐有苦闷,心里琢磨着升职加薪或者恋爱结婚,也许他们的一生并不平坦,但至少很充实。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一生默默无闻,但默默无闻不等于碌碌无为,他们尝试过、他们探索过,这就够了,这就是人生。
  “太久找不到你,老爹会起疑的,还是先回去吧,帮我从心里向大家问好。”她把星海放下,站起来。
  星海抬起一只前爪,恋恋不舍地说道:“喵呜~拜拜~”
  “拜拜~”她也挥手。
  星海从原地消失了。
  她知道星海是利用玩捉迷藏的机会过来的,老爹在家里找了几遍也没找到它,已经认输了,让它别藏了,赶紧出来。
  “好了,我也该走了~”她喃喃自语道。
  下一刻,她也消失了。
  几乎同时,她又出现了。
  说“下一刻”其实不太准确,因为她的消失与出现看似毫无时间间隔,但对她来说,时间并不是线性的,“下一刻”之类的词语并无实际意义。
  只有蚂蚁才会按部就班地从纸片一端爬行到另一端,人类只需要把纸折叠,就能送它过去。
  一端连接着过去,另一端连接着未来。
  她出现的地方是漆黑的森林,周围荒草凄凄,虫鸣戚戚。
  灌木扑簌摇动,一些小兽和夜鸟被她的突然出现惊得逃向森林深处。
  圆月如银盘高悬夜空,一条坑坑洼洼由人和牲畜踩出来的小径穿过森林,绵延至夜色中。
  她摊开手,手心里多了一张小纸片,但是跟常规的纸片不同,这张纸片只有长度和宽度,没有厚度,无限的薄。
  被夜风一吹,纸片突然开始膨胀——准确地说,是展开。
  就像是一张立体贺卡,折叠起来的时候是只有X轴和Y轴的一个平面,展开之后又多了一个Z轴,形成一个三维物体。
  纸片变成了手机,至少是形似现代手机的某种东西。
  她在屏幕上点了两下。
  一条白蟒毫无征兆地出现在她面前,正是之前在会议室里的那条。
  白蟒蜷缩起身体,不安地吐着信子,观察着周围陌生的环境,这里的气候令它感觉很冷,身体发僵。
  “不要害怕。”她安慰道,“这是你注定要实现的命运。”
  可是白蟒依然害怕,一半是对她,另一半是人和动物对死亡的本能畏惧,只有钢铁意志的人和精灵才能克服这种本能。
  她轻抚它冰冷的鳞片,“没关系的,有‘因’就有‘果’,有‘生’就有‘死’,如果你不在这里被载入史册,就不会成为精灵,如果你没有成为精灵,就只不过是一条稍微罕见的普通白化蟒蛇而已,就不会和黎申泰大叔一起度过那段相依为命又同甘共苦的日子。”
  一提到东南亚人,白蟒那冰冷的眼睛里似乎多了一些温暖,也不再那么害怕了。
  它已经知道了自己一生的命运,它将在这里死亡,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为精灵,才能被黎申泰捕捉。
  也许在世俗的眼光看来,它和黎申泰都是恶贯满盈之徒,但是它和他一起携手浴血奋战,一起屠杀吞噬其他玩家和精灵的日子,真的是无比痛快!
  片刻之后,它点点头,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它愿意用死亡来实现命运,换来与黎申泰一起相处的那段美好时光。

第1676章 大蛇

繁星大厦会议室里的所有人,他们都在思想或者行动上抗拒过,但最后还是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正如这条白蟒。
  “去吧,要来人了。”她说道,“我也得准备一下。”
  旁边不远处有一间废弃的小木屋,屋顶用茅草搭成,但现在已经没了屋顶,连墙壁都只剩三面,也许是毁于战火,也许是毁于猛兽,毕竟这个时代还属于蛮荒时代,很多猛兽的体型比两千年后要大得多。
  她直接从残缺的那面走了进去。
  木屋可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墙角里是一张垮塌的木床,唯一可以被称为家具的东西只有一个木柜子,毕竟住在这里的人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要藏起来。
  屋门口是一个用石头垒成的灶台,一口缺了好几个角的铜锅架在灶台上,锅底被熏得发黑,灶里满是冰冷的灰烬和燃烧过的焦炭。
  她径直走向木柜,掀起盖子,看到了她想要的东西,是一身破衣服,但洗得还算干净,可能是住在这里的人唯一一件体面衣服。
  如果是普通的初中女生,肯定会很嫌弃这样的破衣服,连碰都不会碰,她却毫不在意地从柜子里拿出来,然后胡乱披在身上。
  接着,她又从灶底挖了一把灰,涂在头发、脸上和身体暴露的部位上,并且把头发弄乱。
  眨眼之间,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就变成了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
  “嗯,这样就差不多了。”
  她对自己的装扮很满意,反正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清,这样就足够了。
  在她进屋的同时,白蟒游走到小径上,把身体盘踞起来,高昂着头怒目而视,不断吞吐着暗红色的信子。
  这是它的终点,也是它的起点。
  它要以最好的状态拥抱死亡,也要以最好的状态迎接新生。
  月光照在它锁子甲般的粗大鳞片上,令它兼具神秘与恐怖的观感。
  它没等太久。
  一个衣衫褴褛像是农夫的男人从小径的远处匆匆跑来,为了避免踩失跌倒,他一直看着地面低头猛跑,没到注意到小径上有白蟒拦路,直到听到它绞动鳞片的摩擦声,他才骤然惊觉。
  “娘额!好大的蛇!”
  他抬头一看,吓得跌坐在地,裤裆都尿湿了,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
  他们见过附近有蛇,有时候饿得狠了还杀蛇来吃,何曾想居然还有这么大的一条蛇,而且是一条神威凛凛的白蛇,简直像是蛇王,或者说……像是一条白龙。
  “蛇神爷爷,我上有老下有小,求求你别吃我!求求你!”他磕头如捣蒜,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道。
  大蛇游走起来何其迅捷,小径两侧都是泥沼,跑是肯定跑不掉的,他自忖必死无疑,早知如此,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去骊山修皇陵,虽然同样是死,至少能多活几天,比被大蛇活吞了变成蛇粪要好得多。
  等了一会儿,裤裆里的尿都凉了,大蛇却还没有吞吃他。
  他壮着胆子偷偷抬眼看了看,突然发现这条大蛇的眼睛似乎空洞无神,像是没在看他这边。
  难道……这条大蛇在睡觉?
  他试探着悄悄爬起来,大蛇依然没有动。
  于是,他放轻脚步,慢慢往后退,脑袋和身上全是汗,生怕惊醒了它。
  大蛇真的像是睡着了,身体一动不动。
  他直到退出足够远的距离,才往原路的方向发足狂奔,只恨爹娘少生了几条腿。
  他拼命一样跑,跑到口吐白沫也不敢停下,直到差点和迎面走来的一个人撞个满怀。
  那人年纪也不小了,腰佩铜剑,头发和胡须都已斑白,满嘴酒气,喝得醉醺醺的,不过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番慑人的气度。
  “站住!何人夜奔!”那人喝道,手握住了剑柄,努力睁圆醉眼,打量着他。
  农夫认出了佩剑男子,像是看到救星一样,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亭……亭长……前有大蛇当径……愿还!”
  他负责探路,这片森林里只有这一条能走的小径,其他地方看似厚实的落叶,实则踩上去就是没顶的泥沼,根本无路可走。
  既然大蛇盘踞了唯一一条路,他们前进不得,只能后退了。
  “哈哈哈哈!”
  佩剑男子醉意正酣,闻言豪气顿生。
  附近虽然有蛇,却没见过特别大的蛇,他笑这农夫见识短浅,怕不是看到成年男人胳膊那么粗的蛇就当成了大蛇。
  “壮士行何畏!”
  借着酒意,他锵啷一声猛然拔出铜剑,倒是把农夫吓了一跳。
  “亭长不可!此蛇甚巨!”
  农夫想拦住佩剑男子,因为那条大蛇绝对不是人力可以杀死的,如果把它从睡梦中惊醒,无异于送饭上门。
  佩剑男子酒意上涌,不耐烦地拨开农夫,大踏步向前走去。
  农夫捶胸顿足,他和同伴们慕佩剑男子高义,誓言追随于其左右,不忍佩剑男子这么去送死,但是他实在被大蛇吓破了胆,不敢单独跟着佩剑男子一起去。
  想到其他人,他赶紧又往后面跑。
  跑出一小段路之后,前面出现火光。
  几个同样衣衫褴褛的农夫围着篝火烤食山鼠,见他回来,他们邀请他一起吃烤山鼠。
  他哪里顾得上吃,气急败坏地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众人皆是大惊,他们誓言追随佩剑男子,自当生死相随,于是踩灭篝火,纷纷拿上防身用的家伙,命他引路,前去接应佩剑男子,就算是死也要一起死,如此方不负佩剑男子义释众人之德。
  佩剑男子至少还有一把铜剑,这些农夫手里的武器只有把木棍和石头绑在一起的锄头,根本伤不得大蛇铁甲般的鳞片,就算去了,恐怕也是给大蛇送过冬的储备粮。
  探路的农夫心中叫苦不迭,但大家都要去救佩剑男子,他如果不去,岂不是显得他贪生怕死?他虽是农夫,却也知恩图报,宁死也不愿受人轻视。
  罢了!
  他把牙一咬心一横,大不了把这条命还给佩剑男子。
  于是,他带领其他农夫快步向佩剑男子远去的方向追过去。

第1677章 心有鸿鹄志

佩剑男子手提铜剑,在月光的照耀下,深一脚浅一脚一路疾奔,满脑子只想着杀了那条所谓的大蛇给大家烤来下酒,以壮胆色。
  他比那些只知道土里刨食的农夫们多了解一些常识,若是小蛇他倒有三分忌惮,但大蛇往往是没毒的,因此他才不像农夫那样害怕。
  他喝酒是为了借酒浇愁,岂料酒入愁肠更是愁上加愁——他眼见那些农夫可怜,被送去骊山怕是要全变成皇陵下的累累白骨,因此一时冲动将他们释放,如今落得有国难投、有家难回的境地,这算怎么一回事?
  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之前已经有数人逃跑,即使把剩下的农夫全都押送到骊山,他也免不了失职之责,按律当斩。
  既然如此,还不如干脆做个顺水人情,把剩下的人也放了,大家一起逃命。没想到剩下的几个农夫感谢他的恩情,愿意追随他,虽然只有区区数人,至少好过他光杆司令。
  此外,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亭长,胸中却始终有鸿图之志,他现在可以是亭长,但不想一辈子当亭长。
  眼见年华老去,鬓须渐白,心中抱负却迟迟得不到施展,如何不令他郁郁难平?
  反倒是那些没什么见识的农夫们,有吃的就吃,有喝的就喝,没什么远大的抱负,反倒逍遥自在令人羡慕。
  掌中铜剑越握越紧,他只想找个什么东西狠狠地劈砍一番,发泄胸口闷气。
  他借着酒意奔行了一阵儿,被冷风一吹,把他单薄的衣服吹得透心凉,酒也渐渐醒了。
  风中还带着一股腥味。
  他心中突现警兆,猛然抬头一看,吓得铜剑险些脱手而出!
  这特么的也叫蛇?
  月光将前面的东西照得清清楚楚,那分明是一条闻所未闻的巨蛇,除了没有爪子以外,与传说中的蛟龙无异。
  佩剑男子在心里把探路的农夫骂了无数遍,责怪农夫语焉不详,怕是要害得他无端把命丢在这里了。
  他有心要逃,但豪言壮语都扔出去了,现在灰溜溜地跑回去,必定受人耻笑,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鸿图霸业也成了笑柄。
  再说跑得了吗?
  “你呀你呀,空有一番凌云壮志,却连一条蛇都怕,那秦国百万虎狼之兵,岂不是比这大蛇厉害得多?”
  也罢!
  他圆睁双目,眼中尽是血丝,额头青筋暴起,高举铜剑拔足向大蛇冲过去。
  今天就是今天了,与其日后天天郁郁不得志,他宁愿今天就死于蛇口,倒也来得痛快。
  “亭长且住!”
  “亭长万万不可!”
  农夫们出发晚,慢了一步,此时才从身后追过来,借着月光远远看到他要以剑击蛇,全都吓得魂飞天外。
  我滴妈呀,这蛇也太特么大了!
  他们生活在北方,北方哪有这么大的蛇?佩剑男子的体型与大蛇对比,就像是一个黄口雏子站在虬髯大汉面前。
  这一击无异于蚍蜉撼树、以卵击石,根本没有丝毫胜算,只要大蛇用尾巴一甩,就能把他抽飞,只要大蛇嘴巴一张,就能把他脑袋咬烂。
  但是他们离得还太远了,救援不及,只能加快脚步。他们想跑得更快一些,却莫名腿脚发软。
  可能是被农夫们的惊呼声吵醒了,大蛇突然动了,改变了原本虎踞龙盘的姿态,把身体拉直横过来,似乎是被他的气势所慑,要逃进小径两侧的森林泥沼里。
  他见状胆气更是一壮,哪容它逃跑,疾速奔行至蛇身处,高举铜剑用尽全身力量向下一劈!
  噗!
  这柄由他日日磨砺的铜剑深深地刺入蛇身,将大蛇斩得皮开肉绽,圆硕的身体被切开了一半,但是一侧的剑刃也被坚硬的蛇鳞崩得卷了边,毕竟青铜这种金属还是太软了。
  按理说,垂死挣扎的野兽是最可怕的,这条大蛇吃痛之下的反击必将如石破天惊般凶猛绝伦,分分钟就能把他全身的骨头绞碎,但是它的反应很奇怪,像是慌得六神无主,明明疼得要死,却没跑也没有反击,只是在原地翻身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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