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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蝶面公爵的情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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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已经在等候,小姐,你应该进去!他还说,他会告诉你翼怪的由来。”
翼怪?
“你说的是那种带翅膀和尖尾的小怪物吗?”
“是的!”
还是不能进去,这明显是个陷阱,“让他有空去‘第一城市’酒吧找我。”
“他说,如果您不进去,可能会错失一个真相。”
“真相?”我失笑,瞄了眼他耳朵上的耳机,对他勾勾手指,“你的耳机给我,与其让你传话,不如让他直接对我说。”
这个吸血鬼,绝不是简单人物,前门的保镖说“兰斯特组织”,后门的保镖却传话引诱,很明显他也能感觉到我在靠近,至少有三四千岁的吸血鬼才会有这种能力,而那些吸血鬼昨晚喊他“王”,更是令人不可小视。
戴好耳机,传来他低哑磁性的嗓音,慢条斯理的宛若酒过三巡般,“伊沫,这是你的名字?”
不知为何,这本应是完美至极的天籁之音,在我听来却心烦气躁,还有那么几分矫揉造作。
我利落清脆的回答,“是的,我叫伊沫,你叫什么!”
“我是兰斯特,你一直爱的男人!”
他似乎一直在微笑——阴测测的微笑,不知打了什么鬼主意。
“很抱歉,我不曾爱过任何人,就连我老妈我都不爱,更何况是一只强吻过我的吸血鬼?!”
“啊哈?你还记得我们昨晚的一吻呢?若是你怀念的话,不如进来,我们再做一次!”
“我只想知道关于那个什么翼怪的事情!”
他沉吟着,“你进来我再说。”
“你不说,我现在就走!”
“我是翼怪的主人,是我养了它们。”
“你养的?”想起昨晚他为了那只小怪物恨不能杀了我的样子,完全合乎情理。
“它们是我最疼爱的宠物,就像你们养贵族犬一样!”
ok!搞定,我的义务警察不必再当了!
我摘下耳脉,迅速拿起手机,给陶尔迷的镇长,警察局,报社,电视台,杂志社,宠物协会,环境保护组织……等等等,打了电话过去。
半个小时后,我才听到,“亲爱的伊沫宝贝儿,你还在吗?”他的声音自耳脉中传来。
“是!不过,你只叫我伊沫,或者伊小姐就好。”
“为什么还不进来?”
一屁股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接下来,我要进行一项伟大的工作——“等待!”
等待那些个组织、大人物们来评判这个养了怪异宠物,破坏环境的吸血鬼!
第九章擅闯公爵府
“等谁?你和其他人还有约会吗?”
“是的,不巧的是正好约在你家大门口,我希望稍后你能邀请同我约会的人一起进去,可以吗?”
“如果是你的朋友,我不介意。”他一副老好人口吻。
我扬起唇角,客气的笑,“您真是慷慨,那么一会儿见!”
“我等你的吻!”
等死吧!
一个小时后,清冷的大门口,变得异常热闹——热闹至不可收拾的地步。
记者们争先恐后的将话筒举到我面前,镁光灯啪啪闪耀,“伊沫小姐,那种小怪物真的是这个院子里出去的吗?”
“那是不是史前小怪兽,它长的比较像翼龙,是蝙蝠的祖先吗?”
“里面住的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何要大肆放养这种诡异的动物?市民反映它们像南美蝙蝠吸血鬼。”
……
镇长的保镖推开记者,他下车之后,直接朝我走过来,四十多岁的政客脸上挂着扑克牌似的笑,身后还有几个环境组织的首要人物都跟在身后,这阵仗锐不可当。
“伊沫,你行动可真快!”他拍了拍我的肩,“将一枚纪念警徽放在我手上,支票我已经给你外公了,我们进去参观一下这栋房子怎么样?”
“呵呵……好的!这家主人十分好客,他邀请大家都进去喝咖啡呢!”
我导游似的率领一干人等,浩浩荡荡闯进宅子,保镖们都慌了手脚,迅速去通禀那个所谓的“王”——兰斯特。
这房子空荡荡的,除了几张桌子,和沙发,四周的窗帘遮挡密实,一片冗长冗长血红的刺绣地毯一直通往壁炉。
朝阳的一面墙壁上是巨大的书架,遮挡了阳台和落地窗,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甚至连罕见的竹简书都有。
“伊沫,这家的主人呢?”问这句话的不只是镇长。
恐怕是在棺材里躺着呢!
这句话说出口,恐怕会吓死不少人。
“兰斯特,你还不滚出来接客?”我以老鸨的经典口吻吆喝一句。
楼上一个房间忽然传来砰然关门的声音,“我在这儿!”
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各位记者请见谅,我不喜欢上报纸,也不喜欢上电视,请将你们的相机和镁光灯暂时交给我的保镖保管,你们如何写,怎样说都可以。”
一个个记者叽叽喳喳的抗议,活像是一群麻雀。
殊不知镁光灯的强光,足以使吸血鬼减寿百年。
保镖们强行将相机和镁光灯收走之后,他才慢条斯理的走出来,一袭深紫色睡衣,穿在他身上,却愣是比黄袍加身还气派,左颊上仍是挂着那片金色的蝶翼镂空面具,妖艳逼人。
第十章假惺惺
尽管那张脸冰冷淡漠如酷寒飞雪,却仍是成功激起几个女记者低声尖叫赞叹,“帅呆了,酷毙了……”
“神秘又xggan……”
“啧啧,他的身材真棒……床上功夫肯定也不错……”
“有这样的男人做情人,不枉此生。”
夸张的是,有人直愣愣的盯着他胸口的一抹坚实胸肌开始大流口水。
某个娱乐记者更大胆,直接使出打不死的小强精神,越过镇长大人,冲上去握住了他的手,“先生你好,我是某某杂志社的记者,我希望能邀请您去做我们杂志下期的封面模特。”
这是什么世道?
天下间的温柔娴淑女人都绝种了吗?
女人们何时都变得如此光明正大的好色起来了?
相较之下,我倒是成了罕见的绝版内敛女人——平时辣妈都骂我不像女人。
他不动声色的自那个女人手中抽回手,唇角斜了一下,明显是厌恶,两道冰冷如箭的目光直接射向我,恨不能将我千刀万剐了喂狗吃。
随即看向镇长,却依然傲慢不减,“你们都是来看我的宠物的吧!”
“看你也一样!”我冷笑,“是你养的它们,你就要负全责,它们扰乱了市民的安宁,这可是反社会反人类的大罪!”应该予以严厉抨击!
他忽然叹了口气,无辜的摇摇头,惹得那些女记者都狠狠瞪我。
“镇长先生也并非不是通情达理的人,不如上楼来,我们好好聊一下吧,伊沫小姐说的反人类,反社会,我可担当不起!”
一群人轰然而上,似乎都对他的生活环境充满了无限好奇。
他推开一个房间,里面顿时传来嘶嘶鸣叫的声音。
一排一排干净整洁的笼子里都是那种小怪物,宛若一个高级实验室,灯光柔和,一尘不染,靠墙的位置整齐的摆放着柜子。
有几个穿白大褂戴口罩的人员对他恭敬俯首,走了出去。我敏锐察觉到他们身上的冰冷——都是吸血鬼!
“镇长先生,我还未自我介绍呢,实在抱歉,刚才我被一大群人的突然闯入吓坏了!”
吓坏了?瞧着那无辜的神情我就想作呕——他没有吓坏别人就阿弥陀佛了。
我鄙夷的皱了皱鼻子,他挑衅的扬起唇角。
“嗯,没关系,你的心情我们理解!”镇长宽和一笑。
“我叫兰斯特,是个古生物学家,一直研究这种翼怪,是一种远古的哺乳动物,它们和恐龙生长在一个年代,是非常珍贵的物种……”
第十一章华丽丽的虚伪
这家伙演技真不是盖的,哼哼……古生物学家?是研究如何将人类的血液,转化为他精美皮囊下的营养元素吧——他至少有三四千岁,的确是个特级古生物!
有些人已经被他侃侃的演讲感染,面露钦佩,啧啧赞叹。
他又从放着各种实验器材的柜子中拿出一碟厚厚的文件,“我的研究只是没有发表而已,其实,这也只是我的爱好罢了,算是自得其乐。”
镇长认真的翻看了一下资料,“原来兰斯特先生是个怀才不露的生物学家,我们不是不支持你的研究,只是这些小东西到处乱飞影响极坏,许多市民都举报投诉,尤其,陶尔迷是个旅游重镇,我不希望我们给世界各地来的游客造成不良影响,希望你能注意一点。”
“我是前两个月才搬来的,这几天防守不太严密,便逃了几只。不如,镇长先生统计一下市民的损失,我一概赔偿,而且,我会拿出50万捐给镇上的孤儿院及医院,另外,还会投资新开发的旅游项目。”
说着,他勾肩搭背的将镇长拉去一边,低声道,“镇长先生如果参加什么竞选活动,我也可以资助,我的兰斯特集团,最热衷的就是投资……”
后面说了什么没有人能听得到,他们的声音被那些小翼怪的嘶叫淹没。
这只吸血鬼不但强大,简直阴险至极!
一个反人类,反社会的吸血鬼败类,眨眼间在众人眼中光辉熠熠,宛若一个救世英雄,就连他脸上的面具也引起了众人的关切与好奇。
他说那是很久以前被划伤的,因为和女朋友感情失和,误伤。
若我是他女朋友,也会毫不留情给他毁容。
但是,有人热心的为他推荐整容医师,并且花痴的期待看一看他的真面目。
有自然杂志的编辑甚至请求刊登他的研究成果。
某人虚伪的推拒一番,最后又答应,并且说认真整理之后会发去杂志社。
……等等。
这种状况并非我预料到的,我请他们来是为市民声讨元凶的,没想到……
罢了,我走为上策,不然,等这群人一旦鸟兽散,吃亏的会是我!
正要转身之际,那位兰斯特先生忽然开口,“伊沫小姐,介意留下来喝杯咖啡吗?”
“当然介意!”我挑眉,“晚上还要上班,现在我应该回去补眠,回见!”
顺便,我回去轻点一下外公收到的那张支票,不然,我的零花钱肯定会被那个尖酸的老家伙苛扣的一个子都不剩。
“等一下!”
他三步并两步靠过来,唇角噙着冷笑,以只有两个人听到的声音低语,“如果你不想让你这些朋友流血的话,最好乖乖留下!”
第十二章吃大蒜玩勾引
“他们死就死,与我无关,我伊沫最不吃的就是威胁这一套,而且镇长和那些组织首要的行踪都是记录在案的,到时候出名的是你,我只是个人证,而且,我会毫不犹豫说凶手是你,还会揭露你嗜血的真面目!有本事你就去法庭上炫耀你的獠牙血眸!”
只怕人人都会得而诛之。
当然,最过瘾的斩杀方式是,将他锵锵钉在十字架上,放在太阳底下炙烤三天,变成一古生物级烤乳猪,然后,轰——灰飞烟灭!
哈哈哈……过瘾,过瘾!
他拍拍我的肩,将我阴测测的恶魔灵魂自冷笑中拖拽出来。
“亲爱的,你没有觉得自己正被我攥在手心里吗?”
我怔了怔,瞄一眼他握在我肩上的鬼爪,从斜挎的小手提包里,拿出一颗大蒜,慢条斯理的剥开,放在口中吃爆米花似的咀嚼。
忍着辛辣,妩媚一笑,凑近他那张带着面具的妖孽俊脸,猛然哈一口气,理着垂腰的艳红长发,眨了眨眼眸,“亲爱的古生物兰斯特,我们现在接个吻如何?我真的好想念你那一吻呢!”
他掩住鼻子悻悻的撤离两步,“伊沫小姐慢走,不送!”
切……胆小鬼,姑奶奶我从十几岁就杀吸血鬼,想和我斗,你还嫩点!
踏上走廊,他又走出来,“你每天都带大蒜吗?”
“多谢提醒,以后我会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带!”
他那张苍白的俊脸在高频率抽搐,“除了大蒜,你还带着什么?”
我晃着手上的银镯子头也不回的走向楼梯。
哼哼,我带在身上的东西多着呢,对他来说,就是一机关重重的危险重地!
“沫,这是你的生活费!”
外公晃着魁梧健硕身躯走到我的床前,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刚毅凛然,宛若冰冻三尺不苟言笑,那四十几岁的样貌和内敛睿智的蓝眸丝毫没有任何“外公”的神态。
我拿起来数了数,顿时怒火中烧,“外公,我是有奖金的,拜托你不要这么苛刻可以吗?我可是你嫡亲嫡亲的外孙女!才500欧元,你让我去喝西北风啊?我还要攒嫁妆等着出嫁呢,再说,就算我短期之内不出嫁,也要买栋房子,买部车子!”
“你需要车子吗?”他冷笑,“你的驾照都快发霉了,怎么驾车?”
“您总不能让我每次执行任务都双腿代步吧,太寒碜了!人家《刀锋战士》里的blade都是骑银翼机车的,而且人家用的是无敌火力的巨型火焰枪,无敌旋风刀和带有机关的长剑!”
第十三章一毛不拔
他语重心长,“做人要低调。所有的吸血鬼都拿他是公敌,但是没有人拿你伊沫当公敌。明星不是那么好当的,平安是福!”
平安是福?
亏他能如此大言不惭,如果真想让我平安,早就让我去应聘某公司职员,过正常人的日子了。
懒得跟他浪费口水,“老头儿,多加100欧元!”
他耷拉下脸,愣是不承认自己是老头儿,更不承认我是他的外孙女,将手上文件放在我的床头柜上,那里面是下一个死鬼的资料。
我无奈的坐起身,拉住他宽厚的手,强行让自己降低了十来岁,撒娇的嘟唇,“外公,100欧元!”
怎奈他铁石心肠堪比金坚,“不是有一枚纪念警徽吗?你可以拿去网上拍买,有很多年轻人喜欢的!也能典当个100欧元。”
我气极,叫着他的名字咒骂,“洛伦佐,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呵呵……过奖!”他甩开我的手,拉开门却又顿住脚步,“你喝了那只吸血鬼的血?”
“不只喝了,而且已经发作过,差点在大街上表演脱衣舞!”
“又见到他了?”
“兰斯特,是他的名字,就在兰斯特酒店那边住,那些小怪物是他养的!”
“你好自为之,他至少有三万岁了!如果真被他缠身,你恐怕只有死路一条,我和姬玛都救不了你。”外公像是个冷血人,丝毫没有同情不说,反而是趁早撂下狠话,与我撇清关系。
三万岁!
也就是说,他能通过自己的血液感知某些事情,而我在想什么他都能感知到。
难怪他能面对一群人的突然闯入淡定自如,还摆出一副虚伪的臭架子招摇。
看着镜子里的平民装扮,叹气,叹气,再叹气,一副另类版吸血鬼杀手的装扮,牛仔裙,t恤,米白色中长英伦风衣,短靴,还有一顶遮阳用的爵士帽,帅是帅,漂亮也漂亮,可撑死像个西部牛仔。
额外武器搭配——一条隐在衣服内的腰带。
没有枪,没有炮,上面挂了三支装满蒜汁的注射器,一把银匕首,还有一条银丝线,外加一把袖珍高强度紫外线手电筒(备注:可手动发电型)。
额外搭配二——脑子里记得滚瓜烂熟的资料,还有一支印度蛇形纯银手镯,另外现金充足,银行卡一张,护照一本。
看着镜子里的人,充其量只是逛逛街的野女孩。
克里斯,照片上是30岁左右的样子,实际上已经1350岁,一头细碎的黄色长发,飘逸俊雅自不用形容。
第十四章巧遇
他是亚平宁半岛吸血鬼领导组织内的成员之一,具体说应该是亲王的助理级人物,要杀他的人不详,主要居住地威尼斯。
现今的吸血鬼统领都是以区域统领,他们曾经由血族王统一管辖,但是,两万年前收复泽西魔族之后,血族王便隐迹失踪,现在的最高统帅都是亲王,也称公爵,辖区内的吸血鬼直接称他为“王”。
例如,那个三万岁的兰斯特,那天被一群吸血鬼膜拜称王,他极有可能便是一个“亲王”。
亲王若事务繁重,又会将辖区划分给长老管理。
但是,现在血族中也有黑帮结党的事情存在,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是应吸血鬼的群居生活形成的,他们一般三五成群,最后同居成员越来越多。一般只要不违反吸血鬼的隐世规则,长老与亲王对这种事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若是这个克里斯违反了吸血鬼的戒律,定然不会被买凶暗杀,而是直接被送交公爵的法庭审理,不过,该死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只管杀,不管收尸、收账,所以,关心的越少越好,多了反而让自己受牵累。
最好的莫过于可以轻松自在的游玩,天黑之前能找到这家伙就可以。
黄昏时,我已经租了一艘小艇,开在威尼斯的水道上,欣赏着两岸的建筑,那些哥特式、拜占庭式古韵古风的建筑,令人目不暇接,还有一座座风格独特的桥,各种各样的游艇。
“嗨,伊沫,好巧,你来旅游吗?”
这声音好熟悉,低哑磁性,又有点熟悉,环顾四周,没有看到熟悉的人。
左边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开着游艇经过,右边是个大叔客气的对我抱以微笑,但是开口说话的人,明明是个年轻男人。
小艇诡异的晃了一下,肩上搭了一只带着黑色真皮手套的大手,冰冷的气息笼罩而来,脸上已经被一张冰冷的唇轻吻了一下,眼前闪现一张带着蝶翼面具的脸,乌黑的碎发被遮挡在风衣的帽子里,一双血红的眼眸眨眼流光溢彩,眨眼间变成了深邃的蓝。
“啊——见鬼了!”
任谁的眼前忽然冒出个人,都会惊叫,我的脸色一定比吸血鬼还白!
戒备的挥出一拳,手腕却被牢牢扣住拧至身后,丰盈的前胸被宽阔的胸膛按压,只听到自己的心跳震耳欲聋,迅速伸另一只手摸向腰带上的银匕首。
他的鼻尖凑近我唇上深深猛吸了一下,在我的匕首取下来之前,忽然冷笑着松开我,“你也会被吓到?!”不羁的扬起唇角嘲讽,“呵呵……你好像没有吃大蒜。”
“多谢提醒!”慌忙从口袋中取出一颗早已扒好皮的蒜瓣,丢在口中大嚼。
第十五章顺道一起
他嫌恶的坐到小艇另一边。
我这才得空给自己压惊,瞄着他遮挡严实的挺拔身躯,厉声质问,“你在跟踪我?”
“特意赶来继续我们上次的谈话!”
换言之,特意——跟踪。
“这是我的荣幸?!”对着老天翻翻白眼,很荣幸倒了八辈子血霉!
“呵呵……你是来旅游的?怎么没有带相机?只有你自己吗?你的朋友呢?没有男人陪你来吗……”
我直接压低帽檐,只当他不存在,认真架势游艇前行。
“今晚威尼斯长老特意为了欢迎我举行假面舞会,可以做我的女伴吗?”
吸血鬼族群中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规矩,某个吸血鬼到另个管辖者的地盘上时,必须知会一声。
若是此吸血鬼是什么无关紧要的人物,长老可以不予理会,只警告他不要做什么过分的事,若是有头有脸的高级吸血鬼,便会隆重接待,当地的领导成员都会参加。
无疑,这是找寻克里斯的好机会。
“兰斯特,你是公爵?”
只有达到这个级别,他才有资格让对方举行隆重的舞会欢迎,一般的长老身份,也不过是普通的小型酒会。
他扬起唇角,那双蓝眸闪烁着神秘莫测的光,“算是!怎么,开始对我感兴趣了吗?”
“你管辖哪个区域?”
所有吸血鬼亲王的画像我都看过,却从没有见过他的,而且,那些亲王的名字我也都铭记在心,从不知道有哪个亲王叫兰斯特,而且没有姓氏。
“很久以前我做过,现在已经金盆洗手,我只养宠物,挣点零花钱,玩一玩政治,玩一玩商业,闲暇之余顺便和……女人约会!”
他一条手臂又不怕死的搭上我的肩,风衣帽子中的那张脸上挂着阴邪不恭的笑,森寒的气势冷冽逼人。
说他是痞子,却又有一种贵雅的王者之气,说他是王者,却又像个登徒子,拍开他的鬼爪,“既然你这么这么的忙,干嘛跟着我?”
“顺道!”
吐血!
于是,因为这“顺道”二字,让一向孤家寡人的我,倒也多了些话可聊。
只是看着这么一个俊雅男人在身侧,不但没有丝毫砰然心动的感觉,反而还觉得如坐针毡,异常别扭。
尤其他遮掩的活像是被火烧毁容似的,每个路经船艇旁的人,都看猴子似的看着我们。
我发誓,此生不找吸血鬼做男朋友,括弧,尤其是戴面具的吸血鬼,括弧。
坐在床边,抽开礼盒的丝带,抚摸着柔滑的礼服裙,忍不住扬起唇角。这只吸血鬼真是送礼送到心坎里了。
第十六章可怜的隐私
天下的女人可以拒绝男人的魅力,恐怕没有人能拒绝漂亮衣服的魅力。
男人会叛变,而衣服则乖顺灵巧。
男人会朝三暮四,衣服则从一而终。
男人会霸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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