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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殊-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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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你帮我们彻底解决掉水鬼。如果不行,我到水里替了你。反正那时没能救你,我一直内疚,让你解脱好了,我则可以带灵符下去把所有水鬼炸死……”凌彦瞟了灵当一眼。
      这两人思维方式还真像!我深吸一口气,最后问阿成:“为什么骗我?”
      回答出奇简单:“我希望你快乐。”
      是的,骗我以为我还是人类,是为了让我快乐。叫我附体灵当,是为了让我能继续当凌彦的妻子,好让我快乐。他甚至去找蔷薇花,好免得我变回人类后再误陷进水泽。他想得这么周到。
      这次轮到我的拳头咔叭咔叭捏得作响:“你们没想过有更好的办法吗?”
      “什么?”
      “我们可以跟从前一样。”我说。
      “你想继续跟凌彦的婚约?!”阿成立刻恐慌。
      什么鬼!阿成完全理解错了啦!
      我没有他们想像的那么天真。当泥水淹到我的腰、凌彦还在坚实的土地上奔跑时,我就知道了。当凌彦握住灵当、阿成握住我时。我就知道了。我们四个人中,有两个会留在阳光明媚的大地上、另外两个注定沉入阴暗寒冷的水底。
      我知道凌彦跟灵当会成为一对好夫妻。他们虽然从小打得死去活来,但灵魂中有什么东西如此相似。足以把他们结合在一起,从晨钟至暮鼓、从缔约伊始直至死亡之神解除了他们的誓言。
      但我仍然相信我们会相爱。就像凌彦跟我订婚后、灵当仍然爱我;她跟凌彦成婚后,我也仍然爱她。我们四个人的爱,经过争吵、扭打、厮斗、甚至死亡,仍然会绵延下去。从未曾缔约的鸿蒙之前,到生命之火熄灭的幽冥之后,我们还会相爱。这份爱才真正是我的愿望。
      而我这双手。将和握住它的人留在一起。别人的身体、婚姻,我并不垂涎。我相信凌彦之所以留着我的画像,也不是因为将我置于灵当之上。而是因为内疚与手足眷恋。他爱我并不比灵当爱我更多、也不比灵当更少。难道你不是这样想的吗,灵当?
      灵当将眼皮垂了下去,躲避着我的问题,但面颊因为快乐而烧红了。她其实从来没有真正恨过我。就像我没有恨过她。凌彦抓了抓头:“所以?”
      所以我建议。我跟阿成继续回到水里。阿成会控制那些水鬼们,让他们继续把自己当成高贵的人类、连“可怜的水鬼们”远一点,安下心来完成一甲子的修行。
      “水里很冷。”阿成忧心的瞅着我。他自己并不怕一甲子的煎熬,他只怕我不能撑过去。
      “当然很冷。”我像以前一样依偎进他怀里,“但是你这里有温暖。”
      “连若!水鬼是没有温暖的,也不能相互取暖!”灵当很担心的警告我。
      她说的是常识。但是不不,常识错了。阿成的心窝里、我所感觉到的,难道不是爱吗?有爱就有温暖。水泽都无法夺去这份温暖。阿成多虑了、所有人都多虑了。即使身为水鬼。只要有爱人在身边,我就觉得很快乐。万能的神也不能让我更快乐一点。它只能延长这份快乐的期限。
      凌彦和灵当与我们轻轻拥抱一下,告别了。他们带着我的建议离去。我们之间将会有很长的和平。凌彦说,他试过了,蔷薇花是无法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那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会把打战的力气省下来,尽可能在所有水泽边缘都添加警示,让双方都远离这条危险的水泽线。这条警戒线,也许不会像蔷薇花那么美。但它是我们用爱和珍惜树立起来的,我确信没有一条线会有它这么可爱。
      “接下去你还有什么鬼主意?”阿成在我耳边喃喃。
      呵,我笑起来。接下去我们相爱!水底的白花和蔷薇相比又有什么逊色的呢?所有的鬼们都过来吧,在伤痕之上携手起舞、相互取暖。我们呀,有整整一甲子的时间可以相爱!
      ——这一个故事完结的分割线——
      这个故事是整个簿子的中间部分。这个故事完结之后,他们还有一些发续发展呢。
      这个故事对于灵民……呃,哪怕对于灵民们变成的妖魔来说,就已经够震憾的了。后面还有什么发展?
      曼殊有点呆呆的。松华也有点呆呆的。黑叉林主也有点呆呆的。
      黑叉林主想,那时的人怎么可以相信鬼之间可以相爱、人和鬼已经也可以共同相处呢——呃,不是鬼,是妖魔——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妖魔吗?就这么傻傻呆呆的觉得水鬼不过是另一种生命存在形式而已?要说不知道么,开头也是知道的。以凌彦为代表的军队,也讨伐过水鬼的不是吗?但是被那么玩笑似的一个解决方法,怎么就解决了呢?真像是小摊上卖的言情书了。以前的人这么天真吗?
      松华想,那凌彦是很喜欢连若的吧?不然,不会最后听连若说那个方法,就听了。阿成当然也是喜欢连若的,一直守护在连若身边。可是最后阿成还在连若的身边,凌彦就跟别人在一起了。这样,也叫喜欢吗?人的喜欢,从那么早开始,就已经可以改变了吗?这样看,人还不如水鬼呢!
      他们想了又想,都想完了,看曼殊还在想,似乎想得比他们都深,不约而同问曼殊:“你在想什么?”
      曼殊道:“这凌彦像个人。”
      松华心内有鬼,立刻脸红起来。
      曼殊抿嘴一笑:“时辰快到了。坝内的水满了。”
      岂止雨下得坝内水满,铁鱼雷也铸完了。
      大家可以出征了!
      这神秘簿子,只看得一半,已经耗了如许时间。再看下去,要误正事了。还是去炸水坝最重要。
      他们将簿子收下,前往大坝。
      那簿子后面的故事,可能说的是凌彦等人类跟阿成等妖魔怎么相处的故事吧。
      人类跟妖魔怎么相处呢?以后总归会有坏结局的吧。
      凌彦是因爱慕灵当,可以跟水鬼好好相处。但是以后,总有懂事的灵修事会发现他们吧?总有灵将、灵王会来吧?
      那时候,他们估计就完蛋了。
      水鬼们作为妖魔,肯定要被剿灭了。凌彦包庇水鬼,也没个善终。那个古灵村,估计就是因为这才被毁成了废墟吧?
      松华跟黑叉林主都是这么想的。
      走在出征路上,曼殊忽然道:“如果没有别人来加入战斗,凌彦他们就能幸福生活吗?”
      松华跟黑叉林主都沉默。
      如果没有整个世界的干涉,他们那个小世界的道德观,就可以自己愉快的维持下去吗?
      那么,是这个小世界威胁到了整个大世界、还是整个大世界伤害了这个小世界呢?
      松华跟黑叉林主发现,曼殊不是乱想,而是想得比他们都深。
      大坝已经在面前。
      那雨云已经散了,大坝里水满盈盈的。那坝身看起来巍峨峨的,被火灵术烧得硬梆梆的。但以曼殊和黑叉林主等王者等级的妖魔看来,不是打不坏的。
      打坏之后,顾城人都为鱼鳖。
      真的忍心吗?
      松华都有点犹豫。
      “还等什么?”副统领催。
      “快杀了顾城王报仇。”大臣也催促道。
      ——好吧,这么久都被黑叉林主等人忘了的大臣,现在开始怒刷存在感。
      他实在被顾城王气得惨了,现在只想着报仇,其他什么都不管了。
      “喂,就算城王对不起你,你的父老乡亲你都不管了?”黑叉林主有点看不下去。
      “……”大臣惭愧。
      “喂,你是哪边的?”曼殊在旁边没好气。
      “……哦,你一边儿去吧。”黑叉林主向大臣道,“这边由我们来就好了。”
      叛徒,人人都看不起。背叛的大臣,虽然对曼殊等人有用,但是黑叉林主等人还是看不起他。
      大臣伤心的到一边儿去了。他越想越不是滋味,就默默的走开了。
      走到半路上,他听见一声巨响,如惊雷掣开山崖。回头,见巨浪滔天!
      他也知水势会大,没有想到会这么大。
      他是往上流走的,本来估计水淹不到他。但是这水偏偏冲着他这边一样奔过来了!
      曼殊等人劈开大坝时,忽然出现了意外状况。
      那大坝破歪了!
      可能是水太重,压坏了地面?再加上曼殊等人的力道一打,地都崩了。这个时候,连曼殊等人都控制不住水势了。
      大水挟着刺猬一般的铁球,朝下流直打狂奔。那顾城仍然在被打击的范围之内。权贵们懵头懵脑。别说平民了,连贵族都当场被冲走好几个!后来才有人想起来,上船。

      第八十七章 难民贸易战

      滔滔大水扑向顾城时,花云城默默的归顺了疱郡。
      “可以修炼了。”疱郡王道。
      他把花云城的红心大钟花、还有会见血封喉密术的修灵士,都召来,给疱郡王后使用。
      疱郡王后笑笑,看那久负盛名的花儿。
      她看那肥厚的碧叶、看那赤红细小花朵聚攒成的大花钟,用手比了比,果然是个大钵。闻一闻,果然也有些许臭味。
      幸亏味道本身没有毒。
      它的毒在花的体液中,要接触才能传播。
      在花心的蜜里,毒更加浓烈。
      疱郡王后掰开一朵花。
      花那么细小,像沙子一样。但她指尖比细沙更灵巧。
      那粘粘的花液,也没办法侵害她的皮肤。她的皮肤坚密似玉质。
      花心掰开之后,她就看到了花心里的一只小虫子。
      那小虫子刚吸花蜜吸到一半,还没有嗨上头的飞出来,就被王后提前打扰了。
      王后把那小虫子拈在指尖上,那小虫子发起狂来,竟然蛰了王后一下。
      以王后的灵能,当然不可能被它蛰痛,更不可能蛰伤了。
      王后只是饶有兴味的看着它抓狂的伤人、并且飞起。
      它飞起来,王后就放出灵术去欺负它。
      它陷进了水中。
      小虫子如果真的跌进水里,那是肯定要淹死了。
      但现在不是真的水,而是王后放出来的水灵术。王后特意给虫子做了个呼吸的结界。所以小虫子没有淹死。只是感觉到一股大力。
      它就好像是小船陷进疯狂的风暴中。
      对它来说,就好像它好好的、在醉人的宜蓝的海面上航行时,忽然有强大可怕的、超自然力量盘恒着。掀起了滔天的巨浪。它连忙改变航向,指望能避过这漩涡,却只是徒劳,终于还是被卷进了风暴里。
      风越刮越大,它的一双翅膀像船帆,都被涨满了。涨得它翅根都疼。
      它努力的用脑袋顶住风向。
      迎风而上,虽然很吃力。脑袋也会被吹得很疼,但仍然是个最好的方法。如果侧过身,说不定它会一下子整个都被吹跑的!
      它艰难的跟狂风搏斗着。翅膀尽量贴紧身侧。
      这时候如果把翅膀张得太开。也会增加兜风面、从而更容易被狂风吹跑。
      它采取的应对措施,作为一只经常飞行的虫子来说,真的已经做到能做的全部了。
      红心花的花蜜,更是给它巨大的助力。让它挣扎了这么久。还没有落败。
      但它的恶梦才刚开始。
      王后轻轻示意,狂风暴雨就更猛烈了。那小虫陷身于波浪滔天和狂暴风雨的灵术中,昏头昏脑,再分不清风究竟由那里吹过来,甚至连方向也迷失了。它已经不知道这世界出了什么事,只像陷于与世隔绝的怒海里,终于被命运的狂涛袭卷出去。
      眼看它就要被撞在墙上了。
      这样撞上去,肯定是直接撞死了。
      若说一只蚊子撞死在王宫墙上。只不过给墙上添个麻点儿。像它这么小的小虫子,撞死在墙上。连个麻点儿都是看不出来的。
      它就是这么无足轻重。
      但是王后却停止了灵术的戏弄。
      不但停止,而且还用了小小一缕风,像气垫一样,垫在小虫子跟墙壁之间。
      小虫子觉得自己晕头晕脑的被抛出去,陷进一个很柔软的东西里,然后就一切都好了。它甩了甩头,试图清醒一下脑子——如果虫子也有脑子可供清醒的话。
      唔!似乎一切又正常了呢!刚才的恶梦遭遇,果然只是恶梦而已吧?于是它拍起翅膀,又活跃起来了。
      红心花的花毒,继续在它体内起何用。它又兴致高昂起来。觉得这是个明媚的春日。它如果有最好的礼服,一定要穿在身上,把领结打得像猫胡子一样神气的翘起来,趾高气昂去正步走的!
      它趾高气昂的振翅飞走。飞到窗外,去享受人生了。
      “这花毒果然不同凡响啊。”王后道,“即使只是一只小虫子,用了花毒,都能跟我的灵术对抗到这种地步。”
      “有此道中人协助,你修炼就更得法了。”疱郡王道。
      那些会使用见血封喉密术的,就上来跟王后见礼。
      他们觉得有那么点儿屈辱,毕竟国破家亡——好吧,家没有亡。他们也不是国,只是城而已——但总归是,那啥,大家领会精神就好!
      失败者的屈辱写在他们脸上、刻在他们心上。但他们还是对疱郡王与王后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嘛!他们都是俊杰!
      疱郡王后修炼灵术,也很认真与刻苦,对待师父们也很尊重。前花云的见血封喉修炼士们,渐渐淡漠了耻辱感,但是觉得疱郡王后夫妻都是不错的人,在这里做个教练也不错了。
      人都是很适应环境的动物。疱郡王这次收了花云,过程非常顺利。花云的老百姓也没怎么觉得要向疱郡王复仇、挑战什么的。
      和平的气氛,像飞倦了而收拢羽翼的白鸽,在暧昧不明的暮色中,于此地宿了下来。
      那煜琉身边的花云侍卫,赶回故乡,就浸染在了这样的气氛中。于是,他也不想报仇啊、复城啊什么的了。故城根本不需要他恢复。他唯一的仇人,可以说是王浸的师父。但这也是因为花云杀了王浸而引起的——至少外人是这么看的。花云侍卫也没理由推翻这种想法——师父为徒儿报仇是自然的。花云侍卫再想为故城报仇而找王浸师父算帐,一来是怨怨相报何时了,自己都觉得有点泄气;二来是王浸师父避劫而走,他也找不着;三来么就是,即使找着了,也打不过王浸的师父啊!
      花云侍卫搔搔头:现在怎么办呢?
      回煜琉身边去当侍卫吗?
      可是故城被战火蹂躏得挺惨的,乡亲们生活很困苦。他也不好意思说走就走。尽管疱郡王派了人力物力来资援花云,恢复总是需要时间的。花云侍卫不为了别人,也为了自己幸存的几个亲友着想,作为壮劳力,总要留下来帮帮他们。
      这是责任,而不是兴趣。在煜琉身边作侍卫?那才叫兴趣。就算不能跟煜琉真有多亲近……唉!谁还指望跟煜琉能有多亲近呢?——有资格保护他,也是好的。
      莫怪侍卫太痴心。世上多有痴于侍卫者。
      侍卫就这么在故乡懒懒的闲下来了。
      废园重建,其实是比较辛苦的,但是对于侍卫来说,已经是闲下来了。以前的日子,人像有根皮筋提着,怎么都有劲、怎么都有盼头。现在的日子呢,只是责任而已,一颗螺丝钉,哪里需要往哪里挪,也不过是被挪来挪去而已,什么精神头儿是不用提的了。
      这个他又去田里干活回来,看见桌上有饭菜。
      侍卫没有觉得很奇怪。他在帮亲友们干活嘛!亲友们就会给他送饭菜。在煜琉身边的日子他已经习惯吃食堂的饭菜了,不习惯再自己鼓捣吃的,嫌太繁琐。也懒得自己再从头学起来了。有人做给他吃,总是好的。味道怎么样都无所谓。
      这个做饭给他吃的人,做得确实不怎么样,幸亏他不挑。
      渐渐的,那饭菜滋味却越来越好了。
      侍卫听说,顾城的水也渐渐退去了。那如日中天的城池,就此毁于一旦。顾城被毁得比花云城都彻底。连他们花云城里都有难民流浪过来了。几个店铺争做他们生意,用了各种广告拉客,最后还是打起价格战。有一个店老板最先压到成本价,另一个店老板狠狠心,打得比成本价还要低!都已经亏本营业了,就想把客流量拉上去、把竞争对手搞垮。竞争对手凶心大起,整天像狼一样的盯着他,恨不能把他撕碎吃了,又不能真把他撕碎吃了,只好默默祷告他快点支持不住,破产倒台。
      那亏本经营的老板也是苦不堪言,四顾他的竞争对手们,心里也是恶狠狠的祈祷,但愿他的竞争对手们撑不住先垮台,他就可以把价格往上提一提了。
      买家们就高兴坏了,赶紧儿的抢这些低价商品哪!就算暂时用不完,都先囤着再说。什么?卖家可能会亏不起倒闭?那趁倒闭之前再抢购一些!
      至于卖家元气大伤之后,未来还能不能提供良好的商品与服务给他们,他们就不想了。
      所有的买家都是杀鸡取卵的家伙,只看眼前有没有鸡蛋就好。至于那鸡过得怎么样。他们有什么好关心的呢?他们又不对鸡们的生活负责。
      卖家对买家,其实也是恨不能杀鸡取卵的。
      这是一场表面笑嘻嘻、甜蜜蜜、红红火火,实质上刀枪相对的战争。你死我活。
      很多贸易战,打到最后,都是两败俱伤。
      幸亏疱郡王还清醒,他介入了。
      他重设了价格底线。
      一般来说,朝廷对价格的控制,一般是控制那些畸高的价格,怕商家欺诈买家。
      但有的时候,低价也可能造成市场动荡,引起深远的危害哪!
      疱郡王给他们设了个底线,要求价格最低不能低于成本价。
      说起来简单,但对于成本价怎么界定,还是需要专业人士来合情合理的研究决定的。

      第八十八章 镜子姑娘

      如果王浸还在,疱郡王当然会把这项定价的工作交给王浸。现在王浸不在了,疱郡王就请商会来帮忙。
      商会里,也有悉家的人在。
      悉家的人帮他们调查一些价格是不是属于畸低的低价倾销,同时还提出一个判断标准:如果某种商品快要发霉病变了,商家不得不处理,那么标低价也是合理的。这种情况下,价格再低也不能算倾销。毕竟如果商品彻底坏了,那价值就等于零了。在那之前,不管卖到多少钱,都是火中取栗的赚到,而不是亏损。
      这个补充标准让疱郡王很赞赏。
      悉家从这项工作中,又赚到了一笔钱。而市场也渐渐的平静了。花云侍卫还是整天埋头干活,算着再过多久,他的亲友们可以自立了。他可以回到煜琉身边继续当差去了。
      煜琉送给他的礼物,是一面镜子。并不是真明鉴。就是一面镜子而已。这镜子,因为是煜琉手里送出来的礼物,也格外珍贵了。侍卫总把它擦得干干净净的,然后用很好的绸子遮起来。擦镜子的时候,他总是避免正对着镜子,怕把自己的身影映在镜子里。他觉得自己怎么配映在煜琉送的镜子里呢?
      他把镜子对着窗。他的屋子,虽然也不怎么样,但窗外水州花云城的乡野景色,还是很美的。
      大自然最公正无私了。一个最穷的樵夫屋外的山景,比起最富的老爷花园里的假山来。也不见得逊色——应该说还更雄伟壮丽吧!
      而大山不会收樵夫的景观费呢。
      至于侍卫每天吃的食物,从有点糟、到不怎么样,到还过得去。到渐渐美味起来了。似乎帮他掌勺的人,厨艺在进步。侍卫虽然说不是很讲究口腹之欲,但能吃到好吃一点的,总归是好的。某个吃完个炒鲜虾仁之后,他笑容也多了,见到亲友时,提了一句。那个菜谁送的?好吃。
      亲友们都说不是他们送的。他们还说:他们一开始也想着送菜来着,但每次去,都看到有别人先做了菜摆在他桌子上了。渐渐的。他们就不送了。
      他们互相问:“不是你做的吗?”“哎玛,不是我啊!不是你吗?我还以为是你。”“不是我啊。我还以为是你呢!”
      侍卫觉得情况有点奇怪了。
      这时候,又有个大婶提供了新线索。这位大婶说:娃儿啊,你不是雇了个顾城难民帮你做家务吗?我看到她给你买菜了!她说是你雇的她。
      侍卫当然知道。他才没有雇什么人!但他想了想。若无其事的说:“哦,是这样子啊。也对。”
      因为他自始至终表情都很镇定,人家也就没怎么往心里去。但侍卫自己心里留神了。他估着饭菜要摆上桌的时间,提前回来了。
      饭菜已经在桌子上了。侍卫仍然没有看到是谁摆的。他使了个心眼儿,也没有进屋子,就装作从来没回来过,又悄悄儿的走了。
      其实他没走,就等着门外。等啊等啊的,一点儿声音也没听见。到了他正常该回家的时候了。他又走进家门,看着那饭菜在桌上,还是热的。他也不敢吃啊!就满腹狐疑的、默默掀开镜子上覆的绸子,开始擦煜琉送的镜子。
      他想,是谁给他送的饭菜呢?明天索性根本就不要离开了,就一直蹲守着等人?
      不管是谁给他送的,都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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