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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记者-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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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打黑警察携枪进京上访(1)

    其实,说起来,孙恒俊之所能如此长期嚣张,除了其身后有特殊的保护伞外,更与他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灌云县公安局部分人员违法违纪知多少?这不仅躲避不了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更避不开公安局内部多数的富有正义良知的公安干警。2002年秋,在耳闻目睹了自己供职的公安局有关人员在暴力取证案件的所作所为之后,灌云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刘金杭在沉思之余,撰写了一篇《刑讯逼供成风“爱民”传统丢尽——对干警刑讯逼供致伤少女案的调查与思考》文章。    
    正因为这篇文章,刘金杭得罪了原局长马文华、副局长廖某等人。2003年9月3日,他突然因为几年前的一宗案子,被灌云县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被判刑入狱6年,二审改判为5年6个月。一些知情的警官纷纷为他打抱不平说:这两个罪名根本站不住脚,只不过是人强加给他的。    
    对于灌云县公安局部分人员的行为极为愤慨并斗胆举报的,还有一位打黑刑警曹成军。    
    2004年2月22日上午,春寒料峭的京城正淅淅沥沥地飘洒着第一场春雨,在北京东城区某中央部门大门前,一位身材魁梧、身着警服、佩戴警徽的中年民警,正满面泪痕地跪在大门口,双手高举材料喊冤,在寒风冷雨中长跪不起。此事当即惊动了有关领导,一位负责人接见了这位两眼通红、神情憔悴的中年民警,并热情地为他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了解到有关情况后,一位负责人紧紧地握着他的双手,安慰他说:“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派专人查处,请您放心回去吧……”随后,这位神情憔悴的民警又手持材料来到国务院信访局、公安部等继续上访……这位跪地上访的中年民警就是曹成军。这已经是他数次进京上访了。早在2001年11月14日,他曾因揭露县公安局有关领导违法违纪行为而长期遭受到打击报复,并遭到黑社会追杀,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他被迫携枪进京上访,并惊动公安部有关领导。     
    曹成军今年48岁,灌云县公安局三级警督警衔,担任过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城南警务区警长。他从警27年,一直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先后查办各类刑事治安案件700余起,逮捕拘留人犯700余名,调解处置各种治安民事纠纷1万余起。在他工作过的地方,有着很好的口碑。     
    作为一名打黑警察,曹成军对有关局领导的违法违纪情况了如指掌。他通过长时间的调查,掌握了当地许多大案要案背后的黑幕。但其中让原局长马文华等人大动肝火、从而几乎招致杀身之祸的,是他着手负责的两宗案子。    
    一宗是有关吴以法的。盗窃枪支弹药的吴以法,被枉法裁决,重罪轻判,仅判4年有期徒刑。同时因办案人员公然制造假病历,以其有精神病为由,对他保外就医,这个本应该在监狱里接受劳动改造的犯人,不但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刑期满”后,竟又能大摇大摆地回到公安局上班,并且一直平步青云,一路被人提拔,竟然成为部门的领导!    
    从1999年初开始,富有正义感的曹成军就此案四处举报,得罪了有关领导,激怒了灌云县公安局原局长马文华、政委宋某某及副局长廖某等人。由于曹的举报,马文华等人害怕连累自己,后来想法让吴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曹的愤而举报却给自己埋下了灾祸。    
    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一份1980年11月11日灌云县人民法院(80)灌法刑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来看看吧——    
    被告吴以法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枪管、子弹、雷管等军危险爆炸品,数量较大,性质严重,影响较坏,已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判处被告吴以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1980年3月25日起至1984年3月24日止;没收7。62毫米手枪子弹1410发;7。65毫米手枪子弹10发……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打黑警察携枪进京上访(2)

    1999年3月18日,灌云县青龙桥派出所就吴判刑的真实情况,也特地为曹成军出具了有关证明。    
    另一宗是有关灌云黑社会头目杨某某为非作歹之事。2001年3月,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身为警官的曹成军接手查办了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的杀人案。此案以当地黑社会头目杨某某为首,其手下有30多名作恶累累的同伙,他们手中有枪、刀、自制炸弹等凶器。在杨的带领下,他们先后犯盗窃、抢劫、诈骗、容留少女卖淫、聚众斗殴、殴打无辜致伤致死等犯罪案件20余起,成为灌云县城的“南霸天”。由于马文华、廖某等人做了他们的后台和保护伞,如果该团伙有人被抓,只要杨某某出面说情,都可重罪变轻,有罪变无,立马可保释出来。仅仅2001年4月份短短的几天内,被他保出的犯罪嫌疑人就有7名(均构成犯罪),其中犯人命案的唐伟,2001年4月被举报抓获后,在派出所审查两天就被杨保出逃跑;2001年10月唐在江苏丹阳被警方抓获归案,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团伙成员平某等在披墩村将妇女田同芹殴打致死后,由于有公安局主要领导充当保护伞,至今仍逍遥法外!关于这些都有案卷可查。    
    在查处此案时,由于曹依法办案,得罪了黑帮,使得对方多次上门威胁和恐吓。一次,一位黑帮头目竟然冲到派出所里,公然对正在值班的曹成军扬言,要用炸药炸掉他家。他们还四处声称:“如果不干掉姓曹的,就把他赶出公安局,叫他干不成公安;他在派出所一天,我们就不得安宁,只有想方设法把他的枪给下了,我们才好对付他……”面对黑恶分子的狂妄,曹多次找局长马文华等人,要求惩办黑社会犯罪分子;但对方置之不理;他又找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领导反映情况,向省市有关部门投信反映,但也是毫无结果。    
    2004年春节期间,曹成军在京城对我哭诉了其惊心动魄的进京上访过程:    
    ……2001年11月13日夜,几名黑恶分子又到我家骚扰,我多次报警未果。对于黑帮,我从来没有胆怯过,但现在,黑白勾结在一起,不由令我害怕了。我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呀!出于自身安全考虑,我被逼携枪并带两发子弹进京上访。几名黑帮成员一路上用轿车追赶碰撞我所乘坐的三轮车,还用土枪在后面射击,幸被我拼命逃脱。    
    第二天晚上8点40分,我好不容易逃到北京。下车后,我立即乘出租车到公安部按有关规定存枪,并出示了我的警官证、持枪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时,我如实告知,我来京上访,主要揭露灌云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班子的违法乱纪黑幕。    
    接到我的投诉后,部领导非常重视,当即派专人听取了我反映的情况。由于我携枪进京上访,这在全国人民警察中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公安部领导马上与江苏省公安厅、连云港公安局和灌云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责令有关人员迅速查清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安部。同时,有关领导安慰我,叫我先回去安心上班,做好本职工作。    
    可是,我做梦也没想到,回到灌云的当天夜里,就被局领导非法拘禁长达4小时,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他们就强行扣留了我的所有证件,对我进行审查,并对我拳打脚踢,强行夺走了部分上访材料。    
    第三天,即11月19日下午,局长和政委宣布我停职检查,令我交出所有上访材料等候处理。随后,伊山派出所宣布停止我的工作。12月24日局党委宣布对我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12月30日,灌云县人民政府也以“曹成军擅自携枪进京上访,被带回后,至今未回工作单位上班,连续旷工长达28天……”为由辞退我公务员的职务。    
    …………    
    被带回单位的曹不但被非法拘禁,而且遭受到多人殴打,同时,局领导根本不让他再回去上班,派专人对他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威胁他马上交出所有上访材料,并就地销毁,被他拒绝。因为曹成军的斗胆持枪进京上访,灌云县有关部门在短短的6天时间内就快速地对他进行了报复。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对于所谓的“处理”决定,从没有任何领导找过曹谈一次话,作过一个字的记录!    
    作为一名战斗在一线近三十年的打黑警官,曹成军耳闻目睹了无数起触目惊心的刑事案件,大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且绝大多数都有案卷可查。    
    然而,公安局部分领导沆瀣一气,他们拉帮结派,在执法中大搞权钱交易,以言代法,以罚代法,导致灌云县社会治安十分混乱。仅2001年,县城内发生刑事案件327起,治安案件1164起,缴获各种枪支181支及一批爆炸物,缴获各种斗殴凶器上千件。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打黑警察携枪进京上访(3)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县十几名干警犯罪判刑后,继续进入公安队伍!如李某某、王某某等。刑警不搞侦查破案忙抓赌,审查办案急于求成,刑讯逼供致死4人,开枪打伤多人。    
    对于这个苏北小县城的情况,我们几个记者是有着亲身体会的。2003年7月,我们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一群老百姓围住,递上揭露、控告县公安局的材料。回到北京后,我们又收到一大批群众的来信。老百姓无助的眼神和饱含血泪的材料,让我感到异常的沉重。“我如果没有冤屈,如果还能够生存下去,我会告状吗?”一位70岁的老人曾跪在记者面前这样控诉。    
    也就是那几天,76岁的老共产党员、老八路方成珠见到记者就跪地而泣。原来,其子方怀标于2001年2月14日下午被人用剪刀将右眼戳破,造成右眼失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但公安局并未对凶手进行抓捕,倒是凶手“自动投案”,随后又被取保候审至今仍旧逍遥法外。尽管老人四处上访,有关领导也多次作过批示,但公安局对此还是置之不理。    
    2004年初,《中国房地产报》主任记者董怀武来此采访该县有关部门借口修建新村路,官商相通,强制拆迁,采用不连片、间断拆迁,只让官府及有钱财人家建房,却禁止平民百姓建房等一系列违法乱纪行为时,投诉最多的又是公安。当时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赫然出动几十名公安现场殴打不听话的老百姓,还将多人非法拘禁,以至引起当地大批百姓频频进京上访。    
    曹成军抹着泪说,他所揭露他们的犯罪案件的材料,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已多次批转查办,但一到下面,就被人搁置起来。上海《检察风云》杂志曾特派出记者对此进行深入调查采访,并于2003年2月披露了有关黑幕,引起了公安局长、副局长等一帮领导的极度恐慌,他们后来终于设法阻止了稿件的发出。他上访控告揭露犯罪,至今已拖了两年多,江苏省公安厅曾派人下来调查过,但后不来还是了无音讯。他所反映的马文华、廖某等涉嫌犯罪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2002年2月11日省检察院已批转查办)。他曾数十次地去市检察院催询调查结果,但到目前仍无任何结论。灌云县有关领导目前除了对民愤极大的马文华免职外,对其他如廖某、孙恒俊等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不闻不问,反而对他这一位举报者报复陷害,并多次企图置他于死地……    
    他向我再三表示,不管什么时候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他始终坚信邪恶代替不了法律,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只要中国共产党存在,就不可能让那些执法腐败的犯罪分子任意践踏和亵渎法律。他们最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我怀着极为沉重的心情,写下了这段文字。此时夜更深了。和所有关注曹成军事件的记者一样,我们期待着一个光明的结果,只有光明来临的时候,黑暗才会消散。抬头眺望窗外,严寒的冷冬即将结束,又一个明媚的春天即将来临。是的,我相信,黑恶势力不管如何狂妄,他们总避免不了灭亡的下场;我也像曹成军一样,相信这一天最终会到来的!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教导员即将法庭受审(1)

    孙恒俊离开北京后,我当即把他来京的所作所为通过电话向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渎职检查处的翟处长和胡主任等领导作了较为详尽的反映,他们在深感吃惊的同时,当即表示会马上向有关领导反映。    
    刚返回灌云的孙恒俊又一次曝露出了其本性:2003年8月7日上午,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公安局的大院里头,他出手将前往公安局找他讨说法的秦礼权之母、时年64岁的张发春老人推倒在地,致使老人当场昏死过去。这位公安局教导员却视而不见,扬长而去。后经灌云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伤者顶枕部头皮挫伤,属轻微伤”。家属尽管多次强烈要求处理伤人凶手,但公安局对此却不加理睬。后经协商,警方一次性以“照顾补偿张发春医疗等费用人民币3000元(含中医就诊费148元)”。一位处理此事的副局长再三警告伤者和家属:此事到此一次性了结,不能再四处乱告,否则后果自负。    
    我在灌云采访时,还了解到:2002年9月19日上午,持有合法手续的乡民滕友兵和李红军驾船路过灌云北闸站时,因对方无钱交“好处费”,孙恒俊当即在电话里指使两名守站保安行凶。两保安用警棍将他们打得浑身是血。后经法医鉴定,18岁的李红军和22岁的滕友兵均为重伤。后来,那两名作恶的保安员被当地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而在指使恶保安行凶的孙恒俊却连皮毛都未损!也就是在同一地方,孙恒俊又当众指使保安殴打一位不愿交“好处费”的村妇,致其当场昏死在地。    
    据地方百姓和多名警察反映,身为灌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的孙恒俊还兼任县保安公司总经理,这是一个难得的肥差。他利用职权,设立了许多五花八门的收费名目,每年盈利几百万元,但据说收入大都装入孙自己设立的小金库中,当地老百姓和部份民警对此早已是怨声载道。但是,地方有关部门至今无人理睬。    
    人们不禁要问:这个孙恒俊为何敢如此无法无天、飞扬跋扈呢?难道说就没有人管他?据有关人士介绍,孙恒俊凭着英俊的外表,赢得了当时灌云县一位副县长的女儿吴某的欢心,结婚后,他在老丈人的帮助下进入了县公安局联防大队做了一名治安联防队员,后来一路高升,他凭着岳父的关系进入了县保安公司当了一名会计,利用职权赚了不少钱。后来由保安公司的副经理、经理,又被破格转为正式民警,后又被提拔为治安大队的副教导员、教导员。据说,他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后台很不一般。    
    2003年8月,由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的著名法制杂志《法律与生活》,以《执法检查并扣押物品之后》为题,发表了由我和该刊记者小宴共同撰稿的新闻稿,首次披露了灌云县治安大队教导员孙恒俊和郝明军明军因向事主索要8万元不成而非法搜查并扣押其几十万元物品的内幕。    
    谁知,文章发表后的第三天,孙恒俊当即气急败坏地来电威胁我,我才不怕你们这些小记者呢!有种你就写去吧!还扬言要让黑社会来京取我的人头,称只要我到江苏,就是我的死亡之日。    
    果然,得知检察院对他进京企图收买记者之事进行调查后,孙又以县公安局的名义向连云港市检察院作编造了一份长达万言的汇报材料,对其行为给予否认,企图遮盖事实真相。    
    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受害人李红和秦雪的四处控告终于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2003年12月,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终于正式对孙恒俊非法搜查正式立案。    
    2004年3月的一天,我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渎职检查处的一位负责人获悉一个消息:灌云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孙恒俊、民警郝明军明军非法搜查一案,目前已被移交到到连云港市海洲区人民法院,即日将会公开开庭审理。    
    负责查处此案的检察官告诉我说:有关孙恒俊的其他问题目前虽然没有立案,但这宗非法搜查的案子,已经是铁板上的钉子,实打实的了,再说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是从市人民法院直接抽调过去的,孙本事再大,这次也逃脱不了受刑事处分的命运。    
    获知这个来之不易的消息,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不由抬头向窗户外张目望去,第一场春雨之后的京城,此时又是一个十分洁净的大晴天。雨后天晴,天空显得格外蓝净。    
    同一天,我从有关检察官那里了解到一宗更为严重的事件:孙恒俊和灌云公安局主管治安的副局长廖某,涉嫌滥用职权并终于造成了一死两重伤、轻伤多人的严重事故。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教导员即将法庭受审(2)

    2002年3月,灌云县小伊乡采石场在采石放炮时,由于无人看守,又没有在周围放置有关警示牌,致使从此路过的村民孙习林(男,30余岁)被炸飞的石头当场砸死,年仅16岁的中学生杨明亮身负重伤,成为了植物人,至今还躺在病床上;另还有多位从此路过的附近村民不同程度受伤。这起特大爆炸事故震惊了整个灌云县。事后,由采石场承包人张兴州支付了有关医疗费和赔偿费近百万元。后经有关部门调查,这家小伊采石场所用的爆炸物均是来自自己的炸药库里,而这家炸药库根本就没有经营爆炸物的资格,是非法经营,又是谁批准的呢?据悉,小伊和另一个叫伊芦的炸药库,只有《物品使用许可证》。小伊乡采厂场炸药库是2002年9月才经县工商局核准登记为《民用爆物品服务站》的,伊芦炸药库是2003年春节后才核准登记的。按民爆服务站的职能,他们根本无权经营炸药,只能是帮助运输炸药,组织实施爆破作业,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两家非法单位却能在此长期大摇大摆地出售爆炸物品,大赚钱财,最终造成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并致人死亡。其幕后黑手到底是谁呢?经连云港市检察院多方调查取证,原来,这两家炸药库的保护伞就是灌云县公安局主管治安的副局长廖某和治安大队的教导员孙恒俊。    
    在对孙恒俊的非法搜查进行调查的同时,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渎职侦查处的专案组亦对其滥用职权批准小伊和伊芦两家炸药库非法经营爆炸物并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事情一并立案侦查。经查,这两家炸药库根本没有合法手续,系非法经营。其非法经营时间之长、数量之多、情节之严重,令专案组非常震惊。他们查实这两家炸药库所存炸药高达三四百吨,另外还有几万支雷管和几百万米导火索,其数量令人目瞪口呆!    
    可是,当专案组的检察官排除种种干扰和压力,好不容易才将有关廖某和孙恒俊的违法证据提交给主管领导,并要求对两人依法严厉查处时,有关领导却说:炸药库造成的后果与公安局的行为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专案组认为,廖和孙的非法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严重的后果,但他们的行为却间接导致了严重的危险后果,而且至今还在继续违法经营和买卖大量的爆炸物品,如果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但有关领导却不让再管这事,并要求将有关调查材料全部上交。    
    这位极富正义感的检察官无奈地说:他们的后台太大了,我们明知他们是在犯罪,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逍遥法外……至今,有关孙恒俊和廖某涉嫌滥用职权案就这样被人为搁置了起来,再也没有人对此过问。    
    他忧心如焚地告诉我:石记者,我真担心炸药库哪天又会突然出事呀,如果不将孙恒俊他们绳之以法,我们的良心一日不得安宁呀……    
    他说,谁都明白,非法批准从事经营爆炸物品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在根本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经营权的情况,孙、廖即使是以县公安局名义特批他们经营的,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他们明知这是违法,还这么狂妄!我真想不通的是,是谁在为他们作后台呢?他还特别指出,要不是我们的检察长坚持办案,就连孙恒俊的非法搜查罪一案现在都恐怕立不了……领导不让我查,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他们的行为已造成了一死一重伤多人轻伤的悲剧,社会危害难道还不够大么?有关那个案子的材料我都按领导的要求交上去了,还有人指责我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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