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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的另类修仙-第3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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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要易主啦!”
“哎!”苦荞虽然不明白林夕究竟要做什么,可是毕竟这样朝夕相对多日,两个人也是有了一定默契,因此也叹息着说道:“不做就不做吧,只要别把咱们撵走就可。”
门外,木槿已经抬起手来开门了,听见这对母子的对话,立即转身离去。
第1121章 火神传说27
自从以分家为代价把青杏从火貘手里救回,这个妖娆的女人就被左霆直接带回了家里。
往日静谧的小院里多了一个女人软语娇笑的声音,让木槿烦躁得想杀人。
可是更烦躁的还是晚上。
左霆竟然跟青杏就当着她的面……
有时候左霆兴致上来了,还要拉上她。
木槿是不屑的,可是又不想左霆一直这样被青杏占了,凭什么她的大君,如今要让给一个外来部落的女人?
漫漫长夜,既无电竞又无wifi,也没有酒吧可泡,夜生活除了啪还是啪。
左霆在许多个晚上逐渐解锁了各种不同的花样,左拥右抱的都是这个世界的顶级美女,肆意而为,任由采撷,虽不若后世美人的精致典雅,却也别有一番冶荡滋味。
青杏在炎虎部本就经过了许多男人,自然食髓知味,与左霆这个从前只在无数小电影观摩别人战斗的穷屌丝各种实践着。
乐在其中。
而一直觉得自己是君妇,本就高人一等的木槿却越来越觉得被两个臭不要脸的隔绝在外,心中一片凄惶。
有时那边两人淫声浪语之际,她一股郁气难消之时,木槿会问自己,当初选择委身于左霆,放弃了火貘,真的是正确的吗?
火貘虽木讷无趣又不会像左霆那样会哄她开心,可却像他阿爸一般从来不去看部落里别的女人一眼,听说连青杏他也是理都不理。
昨天晚上左霆搂着青杏两个一起规划着将来去了炎虎部怎样怎样,他们说了很多,可是计划里面却唯独没有她。
木槿被无视了。
所以今天早上左霆悄悄带着青杏离开了部落,木槿知道他们定然是去找炎虎部谈两族合并之事。
她自己的心里很矛盾。
对火貘和盘托出左霆的计划就意味着她要跟左霆彻底决裂,她不愿,她从心底仰慕、喜欢这个不算高大却跟所有部落里的男人都不一样的火神使徒。
可是若是跟着青杏去了炎虎部,将来她这个君妇的位置真的会如左霆所说永远不会变更吗?
木槿就是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犹犹豫豫来到火貘那间简陋的泥屋,结果却在门外听见那对母子这样的对白。
完了。
她只有紧紧巴着左霆这一条路可走。
她不禁暗自庆幸,亏得自己听见里面有人说话,就站在那里听了一耳朵,否则冒冒失失闯进去把那件事告诉火貘,到时候自己可就没办法收场了。
看来以后她只能像那个不要脸的青杏一样完全依附着左霆了。
火貘在木槿心里就是个永远存在且随时可用的备胎,也不知道是谁给了她这种错觉。
林夕听着渐渐远去的脚步声,嘴角勾起嘲讽的弧度。
有时候,悔不当初才是最痛苦的折磨。
火貘的心愿里并没有包含给他复仇,所以林夕只要帮助他保护好那些他需要保护的比如他的阿姆、朋友以及火部的传承就可以了。
林夕从来不自认为是救世主,但是这个世界不知道为什么人类的雏形竟然是彻底把女性物化,甚至都没有出现很长一段时间的母系氏族社会。
可能跟这个位面是先出现的渔猎,而后发展采集、种植有关,男性在体力上占据先天优势,因而成为社会群体的主导。
而恶劣的生存条件和短促的生命决定女性只能成为生育的工具,生育和为男性服务之余,才是女性体现自我价值的时候。
而这种价值,基本上可以被忽略。
由此可见无论在什么时候,能力永远跟地位挂钩。
尤其是在这种原始社会,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就要比别人有更多的付出,就算是左霆亦非完全占尖取巧,毕竟经过几千年问明的积累,他总能翻检着一些可以信手拈来的东西证明自己的价值。
等左霆他们离开之后,林夕再次带领大家去了两次死亡滩途。
巫和智者得知他们去的方向之后,几乎都在咬牙切齿的祈祷他们全都死在海边。
事与愿违。
他们再次欢蹦乱跳的回来,而且这次居然都没有人受伤。
两条恐鱼加几只像是蜘蛛一样很奇怪的东西。
苦荞和桑草带着大家照例取出恐鱼的胃囊,剔好鱼刺,他们储备的鱼骨标枪又增加了不少。
至于那几只磨盘大小的新鲜物种,林夕也不知道这个算什么了。
那东西有着类似螃蟹的甲壳和章鱼一样柔软的肚腹,蜘蛛一般细长的八条爪子和两根长长的腕足。
林夕将它命名为海怪。
至于海怪可不可以食用,雪雪童鞋自告奋勇。
林夕这才知道,小家伙居然是自带解毒功能。
看来那天雪雪吃了绿豆子毛都掉光了,可能就是被毒的。
据雪雪说,她吃了毒物与正常人一般无二,该被放倒照样放倒,但是睡个觉又会生龙活虎了。
于是那边处理两条恐鱼,而林夕则烤了一条海怪的肉给雪雪吃。
然后……
雄壮有力的《鸡叫进行曲》开始在整个部落唱响!
“咯咯咯呀咯咯哒,咯哒咯咯哒!”
这家伙一路高歌猛进,撒丫子在整个部族驻地狂飙。
足足奔跑了两圈,才回来用紫葡萄一般的大眼睛亮晶晶盯着林夕:“组银,太好次了,银家还要!”
我去!
原来是美的,亏得林夕还以为这东西有剧毒,雪雪是疼得满地跑。
既然如此美味……
那便开吃吧!
在没有铁器以及任何生产工具的现在,只能因陋就简,想办法利用得到的一切改变自己的生活质量。
林夕不畏惧吃苦,可不等于她乐意吃苦。
在海怪那形似章鱼的肚子里,林夕果然找到了类似骨质内壳一样的透明东西,她打算将这玩意晾晒一下,看看能不能用来做窗户纸。
坚硬的外壳可以用作盾牌。
恐鱼那韧度极好的皮可以用来做防水靴子以及水靠或者皮筏子之类的东西。
总之,物尽其用吧。
雪雪胃口实在太好,而美食对这货的刺激也是无与伦比的,这个晚上,《鸡叫进行曲》不知道唱了多少次。
搞得囝仔房里的孩子们都会唱了。
时间很紧迫,林夕一边督促着大家抓紧修习二十段锦和月之淬体术,一边还要带领众人出去狩猎。
左霆离开部落的第三个晚上,林夕的房门再次被人撞开!
第1122章 火神传说28
林夕哀叹一声。
在这样的史前社会,别指望着那些人会敲敲门给她先打个招呼。
基本上自己人撞门,敌人踹门,敌对部落可能就烧门、砸门了,总之,木有敲门这个说法。
门外直挺挺跪着一个人,是裂兽。
墨蓝色的夜空里,月光如纱,星光如织。
裂兽撞开门就直接跪在林夕的泥屋前。
超强的五感让林夕甚至可以在清幽月光下,看见他脸上流淌着的泪水。
对于一个习惯整日与野兽搏杀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软趴趴瘫在病榻更让人发疯的事情,自然也没有什么比能让他重新拥有从前的力量更巨大的惊喜。
他站起来了!
他像一块磨没了毛不再保暖的兽皮,被原本的主子毫不犹豫丢弃之后,是火貘给了他第二条性命。
“既然站起来了,那就不要再跪下。”林夕声音淡淡的,却透着股上位者的威严,实在不像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少年。
裂兽沉默,却很听话的站了起来。
他告诉自己,以后这个人无论说什么,就算要他立刻就去死,他只要照着做就是了。
这一个晚上,霆部那些捉对翻滚的人们不会知道,貘部这边单人翻滚的大军中又增加了一员猛将。
其实这个时候的人,寿命普遍很短,能活到四十多岁已经算是高寿。
因此三十岁以上的女人就会被放弃,而四十岁的男人也可以不必去狩猎安心呆在部落里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以及……
安心等死。
分给林夕这边的人,基本上老的老,小的小,有数量没质量。
不过那是在史前人类的眼里。
事实上,人的潜力是无穷的。
林夕之前带着人挖回来的各种草药都派上用场。
这个时候的草药,跟她那个世界的相比简直可以称之为神药。
而且林夕的确是发现了《山海经》中提到的一些植物。
反正有试毒小公举雪雪在,林夕尽可放心大胆用药。
一段时间的调整之后,整个貘部所有人的精神面貌都与从前截然不同。
居住在一个部落里的两股势力每天照例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雪季就要来临,虽然如今正午阳光依旧炽热,可是早晚已经有些微寒,双方狩猎时间都在调节,与从前相比,变得晚出早归。
部族驻地附近基本上没有什么大型猎物活动,只偶尔能打到一些斑纹鼠、山兔、野雉之类的小动物,时间也没有从前宽裕,人又被左霆带走一部分,所以霆部最近的收获变得越来越少。
而貘部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每次都是满载而归。
看得巫跟智者都有点红眼。
屋漏偏逢夜雨,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部落里开始有人生病。
一个两个的时候,他们并没在意,巫弄了些草药嚼碎帮他们敷在皮肤变得红肿、发亮而且瘙痒难耐的地方。
结果一点好转都无,反而病发的人越来越多。
打猎的蹭树桩,采集的挠痒痒,全族几乎都在挠,只除了巫跟智者之外。
他们的心中变得无比沉重,尤其是巫。
他的阿爸,上一代的巫告诉他,最可怕的是部落里出现“瘟”这种东西。
一旦有人接二连三得了同一种病,而他有束手无策时,无比要将那些患病之人撵出部落,以免传染给其他人。
曾经尨丘有个三百多人的部族,就是因为得了“瘟”没有及时处理,阖族俱灭,无一活口。
这一日,狩猎队只打到两只斑纹鼠,勉强够大家一天的吃食就匆忙赶回了。
因为几个病情严重的人皮肤多处已经开始溃烂,流脓,却又痒得钻心还不能用手去挠,简直堪比酷刑。
挠挠痒痒,痒痒挠挠,越挠越痒,越痒越挠。
因为太痒,连晚上的啪啪啪很多人都中断了。
貘部的人回来了,他们收获跟往日一样,依旧是令人眼红。
不对!
巫突然意识到,为什么,貘部的人没有任何病发迹象?
按照道理说,既然大家同在一个部落,为什么他们那边却该吃吃该喝喝,采集的采集,狩猎的狩猎,什么都没耽误?
林夕面无表情看着那些一个个不断挠痒痒的人,矮鹿角啊,你也该归队了。
老子看上的人,一个都不能少。
苦荞带领几个老弱残兵和囝仔们正在给回来的人们准备吃食,而林夕他们则动手处理那些新打来的猎物。
为了多存些皮毛给大家保暖,他们也一直没有再去死亡滩途。
将兽肉很熟练的分割,腌制,准备明天放在石台上进行晾晒,众人各司其职,忙而不乱。
然后智者和巫带领霆部的人杀气腾腾将林夕他们围了起来。
智者质问林夕,他们那些人生病,是不是这边动的手脚,否则为什么霆部人人或多或少都得了这种虽不致命却正在逐渐恶化的瘟,而一墙之隔的他们却什么事都没有?
林夕斜斜挑着眉,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而霆部所有人都对着林夕怒目相向,似乎来之前巫和智者已经给貘部定了罪。
貘部这边自然也不甘示弱的回瞪。
比眼睛大?
同室操戈是绝对不允许的,这里面说不定还有她的兵。
这样原始部落里,人永远都是最值钱的,只要心性不坏,林夕能保多少就保多少。
林夕也不跟他们废话:“你们的病是人为的,不过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治呢,我是可以治好的,不过我们现在已经分了家,我是不会无偿帮助你们的。”
“你想怎样?”智者问道。
听火貘说可以治得好,巫的心先是松了一下,却又莫名觉得老脸有点挂不住:“你说治得好便治得好?”
智者看了他一眼,有些责怪的意味。
他转过头去问林夕:“貘部大君说说看,要如何才肯医治,治不好又如何?”
“我的条件就是矮鹿角从此归我貘部,至于治不好,那只能算你们运气不好,治与不治,都在你们。”
这算什么话?没有任何保证,还要白要了个人过去。
巫冷笑一声说道:“恐怕你也治不好吧?”
林夕“哈哈”尬笑两声:“别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无能。”
智者却再度打断巫几乎要控制不住的咒骂:“行,矮鹿角归你们貘部,若你不真心治疗,火神会降罪让你貘部的瘟比我霆部还要严重!”
第1123章 火神传说29
左霆志得意满回到部落里。
谈成了。
巫和智者两个地头蛇果然是比他了解这个世界。
他只单单提出会将窑厂的技术带过来,炎虎部那个看着就凶戾嗜血的大块头族长一听他提到这个,脸上的凶狠立刻消失,不但答应将青杏赐予他,还答应以后不再攻打夷水火部。
不过那可不是他想要的,攻打不攻打火部,跟他有什么相干?
他再次谈及自己火神使徒的身份,还拿出打火机来演示一番,加上如今已经成功种植藜菜和未来的养殖业,最后他的目的还是顺利达成。
他跟炎云貂将是未来的炎火部两个族长,而火部他带过去的巫和智者,将成为合并后部落唯一的巫和智者。
炎云貂看起来很是凶恶,作为一枚只会YY的屌丝,左霆在初初看见这个身高足有一米九五的大块头时不禁瑟缩了一下。
但是越是这样的人成为自己的靠山,他的心才越加安稳。
做皇帝有什么用?
虽号令天下,却劳心劳神。
他真正羡慕的,是那些拥有底牌的逍遥王爷。
尤其这个地方的破规矩,一切战斗竟然都是必须族长亲自带队,且冲杀在前。
害得他每次跟着狩猎队出去心里都是毛毛的。
这种史前时期,谁知道那莽莽山林中会不会窜出一只饕餮或者霸王龙之类的?
只要把那些后世的技术捏在手里,炎云貂就算是只凶兽,也只能乖乖养活着他。
并非是左霆过于托大,而是两个人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反而是一种互补的组合。
炎云貂要权,他需要背靠大树好享乐,炎云貂有野心和武力,他有各种这个世界人所不具备的层出不穷的点子,所以他们会各有付出也各取所需。
用我有的,换我要的。
只要掌握了老虎的喜好,与虎谋皮就变成了狐假虎威。
完美!
天气转凉,左霆的大花裤衩子已经无法再穿,如今身上穿的是炎虎部制作的皮衣。
而炎虎部不愧是掌握了食盐和皮草两大生活技能的部族,他们竟可以用渔猎的副产品加工出奇形怪状的衣服来。
起码不用跟大圣一般穿个虎皮裙就跑出来了。
唔,左霆用手指摩挲着下巴,或者等站稳了脚跟,他可以考虑一下改进、优化制衣的事情了。
不过想要精准制作出合意的衣服来,工具是必不可缺的,所以他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先想办法把金属冶炼出来吧。
改善生活,提高质量,争取早日过上使奴唤婢、妻妾成群的美好生活。
可不知道为什么,一回到部落,左霆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
巫和智者两个贪慕虚名的死老头应该会比他还渴盼着事情能谈成功,知道他归来,怎么没有出来迎接呢?
不但他们没来,整个部落都静悄悄的,透着一丝令人不安的诡异气氛。
难道是他不在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干咳了一声,左霆告诉自己,炎云貂带着一百多炎虎部的精壮猛士就守在不远处的密林里,大兵压境,就算整个火部都反对,有他这个族长发话,合族之事已成必然。
只要这边有人敢阻他进行两族合并之事,杀无赦。
除死无大事,在性命交关的时候,谁还会有什么信仰、尊严,活下去才是唯一。
若真是那样的话,部落分裂反倒是好事。
两方人马必定不会团结。
到时候逐个击破,火貘手里狩猎队的几个必须带走,其他人则尽数斩杀。
其实他本想留着那些人烂命的,反正没了狩猎队他们也只能等死。
可炎云貂却不想那些人转而投奔别处将制陶之术流传出去。
史前人类也并不蠢啊,还知道行业垄断呢。
理清思路,左霆索性在十个狩猎队成员的簇拥下径直去了智者的屋子。
得知众人没有出来迎接自己的根由,左霆的脸是一红一白的。
原来他们这是在向他表达心中的不满呢。
他走后不久,族里人就开始生了瘟,全族除了巫和智者之外几乎无一幸免。轻者浑身刺痒,重者皮肤红肿、溃烂,而祸根正是他养殖的那些藜菜。
“火貘这是污蔑!我带领的这些人也食过那东西,为何无事?”
左霆愈发觉得智者一点都不智,这样拙劣的手段亏他也轻易相信。
巫也是个徒有其表的老神棍,一点小皮肤病都治不好,竟然还将锅甩给他。
一个跟在他身边的族人小声嘀咕道:“大君,我也痒过,痒了两天后来就好了。”
他这一开口,其他人也都表示或多或少曾经有过这种经历,不过只是刺痒,也没当回事,后来他们陪着大君一同去炎虎部,也就不药而愈了。
“因为大君以及随同去炎虎部的人食得少,症状自然轻,而留下的族人可是顿顿都没离了那毒菜,自然要严重许多。”
而且最强有力的证据就是,他们只是停止食用那藜菜,过了几天果真渐渐好转起来。
矮鹿角被火貘给要走倒是无所谓,关键是经此一事,火神使徒的声望再度下跌了不少。
有些族人背后悄悄议论着,火神的使徒,怎么还会给咱们食毒菜?
那些深受其害的人对左霆怨怼之心自然更盛。
左霆不太参与狩猎已经让很多人心生疑惑,大君,不都是部族最勇敢的那一个?
左霆倒是不太在意这个了。
怎样管理这些彪悍的原始部落汉子们,那是炎云貂的事情,以后他只要抓好生产就可以了。
事已至此,多说也是无益,左霆集合起霆部全部族人,当众大声宣布了火部即将跟炎虎部联合的事情。
意料当中的有几个人反对,理由是炎虎部乃是火部的世仇。
巫和智者做好做歹,威逼利诱之下,仍有两个五十来岁的老家伙死也不肯离开。
左霆倒也由得他,不走的,等着被炎云貂灭口吧,还以为能守着你这个破部族天长地久?
就算有人不肯离开,得知炎虎部已经驻扎在百米开外,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去收拾东西,准备搬迁。
“食物可以拿走,人去留自愿,不过我阿爹与先祖们共同置下的这一份家业,你们一根毛都不许拿走!”
一个声音淡淡响起。
第1124章 火神传说30
自从火部分裂成霆部和貘部之后,这是林夕第一次走进划归到霆部的这个大广场。
一座两米多高的粗糙石像静静伫立,据说这位就是火神。
见火貘居然在这个时候不知死活撞了上来,左霆盯着那张尚显稚气、仍带着一些婴儿肥的脸,果真是不作就不会死啊!
他正想着怎么收拾这个屡次破坏他火神使徒形象的小杂种呢,他竟然自己带着人来撞枪口了。
也好,顺便直接把那些自己想要的人带走吧。
“不好意思,本大君并不知晓谁是你爹,哪个又是你先祖留下的,我只知道我乃是火神的使徒,夷水火部的巫和智者以及全体族员推举出来的大君!而这部落里所有人和所有物,均都是我们火部所有。”
左霆第一次露出如此嚣张的嘴脸来。
想必是那些潜藏在部落之外的炎虎部给了他勇气吧。
林夕嘴角向下耷拉着,脸上的表情即像苦笑,又似嘲讽。
“你可以不知道我阿爹是谁,不过整个部族人都知道就够了。你们知道吗?这个人要带领你们去投奔我们仇深似海的炎虎部,他们已经不知道杀过我们多少亲人,难道那些刻骨的仇恨,真的可以仅仅用一句‘联合之后我们就是所有部族中最强横的’就可全都抹平了吗?”
想不到小崽子倒是挺有心机,还知道利用从前的事情给他拉仇恨制造阻力。
左霆也懒得跟他啰嗦,他们必须在天黑之前离开部落,想办法在晚上天彻底黑掉之前抵达敬天石那里的安全地带。
在这交通基本靠走的荒古,可以平安走路其实都是一种幸福,因为到处都是危机四伏的远古莽林,高达二、三十米的乔木和史前蕨木随处可见。
各种随便就可将人类当点心给吃掉的凶兽潜藏于密林之中,老实说,其实左霆一行十余人去送青杏回归炎虎部的三天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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