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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的另类修仙-第3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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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的教廷之所以可以凌驾于皇权至上,那是因为光明圣教的教堂遍布整个大陆。
  林夕这些日子没事就是各种练功感悟,实在累了就会跑去看各种风物志类的书籍了解这个世界。
  当你的敌人势力十分庞大,你要了解的就不仅仅是你的敌人,还有这个世界的规则,这样你才能从根本上瓦解你的敌人而不给委托人留下后患。
  光明圣教在夏霜整个悲催的人生里,其实并未起到什么作用,除了夏霜成为这个教派最憎恶的异端之外。
  可以说,夏霜的悲剧与教廷并没有太大干系。
  但是林夕的任务是要毁灭整个薰衣草家族,这就不得不涉及到教廷。
  她可不想完成任务之后成为被教廷全大陆通缉的异端,那将是一个十方皆敌的局面。
  所以首先是不能再被薰衣草家族甩锅成为那个暗叛者,其次就是在自己完成毁灭薰衣草家族之后不要触犯教廷的逆鳞。
  林夕一边努力提升自己实力一边暗暗布局,结果一切全都毁在这个来历不明的白衣人身上。
  这个人究竟是谁?为什么要找卢卡斯?卢卡斯又为什么如此畏惧他?
  不,与其说是畏惧,不如说是惊恐。
  那个该杀的家伙一言一行都开始在林夕脑海内慢慢回放。
  等等,林夕突然回想起,这家伙一直在自称“本座”!
  擦了,在她的认知里,貌似只有东方武侠、仙侠的世界里,才会使用这种称呼吧?


第1164章 奖励任务:孤女的逆袭21
  那么这个货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又是一个悖逆之魂?
  那么他跟卢卡斯之间又有着什么样的纠葛?
  想到雪雪带着自己飞至半空林夕忙里偷闲回望那一眼,林夕心中都是一阵发紧。
  体质强悍如她,都已经浑身遍体鳞伤,可知那些体质纤弱的魔导士们会是什么下场。
  只要一想起这件事林夕就恨得慌。
  老子辛苦布局这么久,结果给这么一个不知哪里窜出来的“本座”给毁得一塌糊涂。
  林夕这次计划的最低要求是把夏霜从这场阴谋中摘出来,最理想的结局是薰衣草家族和白罂粟家族明和暗斗,然后她在里面浑水摸鱼不断制造麻烦,借着白罂粟家族的手一点点剪除老梅森这恶心的一家人。
  毕竟她这个亲和度双一的资质想老老实实靠着这个世界承认的职业技能想短时间内兴风作浪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所以林夕想要接着两家乱起来的时候趁机调查一下,那个魔法密封瓶里究竟是什么东西,再有就是给夏霜这个资质烂到不行又没有后台的倒霉孩子寻找一条靠谱的修炼之路。
  对于林夕来说,假手于人,坐山观虎斗的同时悄悄捞点渔翁之利,再顺便强大自己,这才是最稳妥的出路。
  结果自己装了几个月的孙子才铺成的路,却被那个“本座”大人轻而易举击了个粉碎。
  活该你丫吐血!
  也不知道这个地方到底是哪里,风餐露宿的日子又不是没过过,林夕在附近找了个山洞暂时藏身养伤。
  偶尔出去打个野兔野鸡什么的,吃腻了就采摘果子。
  其实空间里有足够她吃上十天半个月的食物和水,不过林夕是想看看附近有没有探险小队或者佣兵之类的,打听一下自己如今究竟身在何方。
  三天之后,她终于知道这里叫做月息丛林。
  林夕所在的位置只是边缘的边缘,很多贱民都敢在这里狩猎、采集山货和一些低级草药。
  再往里就是著名的月息之湖,湖的对面就是秘亚曼帝国的地界了,那里已经不属于巴瓦纳多斯公国的领土。
  卧槽!
  想不到雪雪这一顿狂飙竟然逃出起码一千多里路!
  林夕想起曲九霄说九涅青鸾“一开口乌云散尽,一振翅破碎虚空”的话,她现在都相信了,连标点符号都不敢反驳。
  要知道,雪雪现在可是刚刚经历一次涅槃,应该算是小婴儿吧,而且还是带伤载人的状态下,只那么一会竟然跑出这么远!
  将来真的成为九涅雪鸾之后,雪雪将会是多么可怖的存在啊!
  这一刻林夕突然有点感激御子离,难为他竟舍得将雪雪这样的宝贝随手就送给了自己。
  林夕对月息之湖还是有所耳闻的。
  因为这个湖里盛产一种一到晚上就会发光的鱼,传说连月亮都喜欢到这个湖里歇息它的脚步,于是才叫做月息之湖。
  那种发光的鱼能够发出的颜色也不尽相同,五颜六色,映得晚上的月息之湖美轮美奂,恍若仙境。
  于是很多贵族家庭就喜欢购买这种月光鱼来养在自家的水池子里。
  可惜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这种鱼一旦离开月息之湖就会失去繁殖能力,因此死一只便少一只。
  这直接导致月光鱼虽然并非是魔兽,价格却也不算低,每条大概要两个紫金币左右。
  这简直不是月息之湖,而是紫金之湖。
  奈何因为湖边栖息着大量魔鬼蚊,所以一般人绝对不敢去那月息之湖,就算是佣兵队,规模小的也不敢轻易犯险。
  因此人们只能看着那湖水中游动的紫金币,却没有勇气去拿。
  除非那种拥有魔导士和祈愿士的大型佣兵队或者是几个佣兵队组团同时行动,才能抵挡住那些前仆后继的魔鬼蚊。
  不过若是真的有这种实力,人家还不如去猎杀里面那些价值更高的魔兽。
  毕竟,兽皮、兽血、兽骨、麟甲等等都是炼金师和锻造师们需要的材料,就算是剔下来的魔兽肉也算得上是一种滋补品,更有甚者,若是有人敢去丛林深处那对起码超过七级的鹰面火龙王领地,就算弄到点血液或者粪便,都是价值上百紫金币的好东西。
  总之在这片浩瀚无边的莽林里,值钱的东西有的是,何必去跟几条破鱼过不去呢?
  在外围的地带,所谓杀人夺宝这种事情轻易不会发生,一来这里人来人往,容易被人发现,二来,一般在这个区域混的人,身上也没什么值得杀人去抢夺的好东西。
  即便是有那蛮不讲理之人,通常你把他要的东西双手奉上,基本对方也不会要了你性命。
  但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很多非佣兵团的闲散武者和林夕这种低阶学徒之类的人往往会组成一个临时团体。
  那几个人在林夕身上并没有找到任何职业标识,看这样一个瘦弱的小姑娘也不像是个武者,害怕她会被歹人欺负,于是邀请她加入他们的队伍里。
  林夕婉言谢绝了。
  外围倒是也可以有一些收获,可是几个人一分就没什么了,再加上东西的价值必然高不到哪里去,还不如她自己一个人再往里走走,没事就修习二十段锦或者感悟元素,不拘什么东西,反正弄到差不多可以回去的路费她就离开这里。
  估计雪雪这么虚弱肯定跟勉强变成那种载人的大白鹤有关,林夕绝对不会再让雪雪驮着自己回去了。
  既然来了这遍地都是钱的月息丛林,那就尽量多捞点回去,不管在什么位面,都是奉行有钱好办事的。
  林夕用一瓶从甜水小镇顺来的红磨坊酒跟那个队伍的领队换了一张地图,虽然并没有去中心区域的部分,但是也聊胜于无。
  再说,林夕也不准备太过深入丛林,错误估计自己的能力,很可能就是万劫不复的结局。
  等到林夕的伤彻底好了,她也对于元素魔法的应用也熟练了一些,可惜的是这具身体魔法元素亲和度实在太低,打出的攻击远远不如她用【千机照影】直接招呼有效果。
  林夕有些小郁闷,难道说要把这么呆萌可爱的夏霜给活活培养成一个近战魔导士?


第1165章 奖励任务:孤女的逆袭22
  林夕就这样开始了独自一人在坎特区域的流浪。
  她找到一些草药,也捕猎了一些低等阶的魔兽。
  现在她的左腿上受了些伤。
  事实上那些伤口昨天还是很狰狞的,幸好经过这么长时间,林夕的月之淬体术达到了三级,已经出现自愈功能。
  而给她造成这样伤害的那个家伙,已经失去一切生命体征躺在林夕的【灵之戒】里永远的安息了。
  那是一只捞过界的无尾鼠犳。
  根据地图来说,这里很少能遇见超过二阶的魔兽。
  林夕只能哀叹,这是一只任性的三阶魔兽,然后被倒霉的自己给遇见了。
  不过最后斗争的结果证明,其实这只无尾鼠犳更悲催。
  无尾鼠犳虽然体型并不庞大,可是这个家伙有着尖利如豹子的牙齿和利爪,身手灵动迅捷,又具豹突连击和火鸦两种攻击,出其不意之下,还真打了林夕一个措手不及。
  林夕腿上的伤就是被这畜生接连三次豹突连击给伤到了。
  还是太弱啊。
  其实她也没办法。
  目前职业者学徒阶段,林夕也只掌握粗浅的元素法术攻击,而这无尾鼠犳的速度简直是林夕在这块大陆所遇之最了,还没等她集结出元素攻击,人家那边大爪子已经挥到。
  “突突突”接连三次,一次比一次快,一次比一次狠,也就是林夕,经过淬炼的身体强悍无比,竭尽全力总算躲开第三次致命攻击。
  若是换了别人,被大爪子掏个肠穿肚烂都是轻的。
  不过林夕的以伤换死计划奏效,无尾鼠犳抓到她的同时,【千机照影】已经把这货那颗大老鼠一样的脑袋给洞穿。
  再一次,林夕深深认知到想要提高这具身体的能力和该死的教廷那些条条框框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了。
  特喵的,凭毛老子非要按照你们要求的套路去修炼魔法?
  不按照套路来就扣上个异端的大帽子。
  官僚主义害死人啊!
  因为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林夕又不缺吃喝,为了安全起见,这两天她也就没有到处乱跑。
  在干掉一条二阶的幼年白花蟒顺利端了它的老巢之后,这棵豆荚松暂时成了林夕的栖息之所。
  坎特区域跟外围有所差别,因为这里会出现一些三级的药草和三阶的魔兽,已经具备被人打劫的资格。
  林夕虽然并不惧怕他们,不过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赶紧弄到足够的钱,抓紧回去接着做任务。
  希望两个家族够牛逼,在她回去之前可以将那个该死的“本座”超度了。
  林夕甚至祈祷有人把这个拉风的家伙举报到教廷,让地狱的永火来焚烧这个坏她好事还想要杀死她的装逼犯吧!
  一个十多人的小队进入林夕的感知范围,她悄悄向豆荚松枝叶密集的地方缩了缩,接着装死。
  “上面的朋友,你还好吗?”一声呼喊打断林夕的假寐。
  擦,还上面的朋友,你丫是准备在这里开演唱会吗?
  继续装死。
  “朋友,你这样对待一位绅士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你丫摆起三把巨弩对着老子藏身之所就礼貌了?
  “嗨,您是在跟我说话吗?”林夕圆圆的脸蛋从密密匝匝的树叶间冒了出来,看起来很像这个树突然成精了。
  “原来是位美丽的小姐,很抱歉,打扰了您的休息,可以下来说话吗?”树下站着的男人虽然面露微笑,可是却看不出有丝毫抱歉的意思。
  林夕非常想拿脚丫子踹他那灿烂的笑脸。
  每一句话都是很礼貌的,每一个行为都是很卑鄙的。
  这绝对是典型薰衣草家族的作风。
  “好啊!”林夕愉快答应了,然后从树上笨拙的爬了下来。
  她可不想被人给射成刺猬。
  “你好,我是艾什顿。”这个一头栗色卷发的男人对她抚胸行礼,自以为潇洒倜傥、文质彬彬的样子,可是在林夕看来就是一副心脏病突发的德行。
  还艾什顿,果然挺碍事的。
  男人摊开手,林夕紧张的后退两步。
  “别紧张,可爱的小姐,这是我饲养的嗅蛛,呃,你该知道,这个小东西嗅觉十分灵敏。是这样,我们前两天一直在追踪一头无尾鼠犳,可是这家伙实在太狡猾了,它逃跑了,我们跟着嗅蛛一直追到了这里……”
  这家伙十分的啰嗦,说了半天林夕总算明白她为什么会给人看破行藏了。
  她跟无尾鼠犳搏斗良久,身上自然沾染了那畜生的气味,主要是还被喷溅到了一些血液。
  嗅蛛作为二阶魔兽,存在的意义就是它的嗅觉超级发达。
  这种魔兽是可以被人驯养的,不过就是贵得很。
  一般都是高级团队才会有人拥有这种奢侈品。
  “是的,我遇见过它,而且……我被袭击了,然后我借着飞索爬上了树,后来它就离开了。”林夕指了指自己那条伤腿,看起来尤有余悸的样子:“太可怕了。这里怎么会有这种魔兽呢?我原本是追着一只蓝斑闪蝶来到这里的,本来想捉到它卖几个金币。没想到差点丧命。”
  艾什顿早就在林夕的衣着上看出这个有着一头黑发、圆圆的脸蛋的小姑娘家境应该十分寒酸了。
  蓝斑闪蝶是半魔兽,除了飞得高些之外基本没有什么攻击力。它的一对蓝光闪闪的翅膀是炼金材料,勉强能换到点钱。
  林夕这么说,无论从她衣着打扮到她捕猎的对象以及为何出现在这种对于她来说已经很危险的原因,都解释得通。
  艾什顿眼神里一闪而过的轻蔑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你还记得它是从哪个方向离开的吗?”这位虚伪的绅士已经不再保持他的风度,因为已经没有必要。
  林夕困惑的摇摇头:“我当时吓坏了,只顾着玩命的爬树,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艾什顿很失望的回头对队友们说道:“走吧,看来这个蠢妞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人并没有难为林夕,因为林夕看起来是在太落魄了,身上只有一个瘪塌塌的破布袋子,估计里面除了食物跟水,很难有其他收获。
  就算是有,他们这些人也看不上。
  三个弩手已经将闪着寒芒的重弩收了起来,林夕也送了一口气打算再爬回树上。
  结果一个人不怀好意的看了林夕两眼,附在艾什顿耳边轻声说了两句话。
  艾什顿眼睛一亮:“我想,您还是跟着我们一起走吧,亲爱的夏霜小姐。”


第1166章 奖励任务:孤女的逆袭23
  那个瘪塌塌的布袋子本来就是林夕为了麻痹别人故意弄的。
  委托人这具身体资质太差,必须要猥琐发育,现阶段适宜热爱和平。
  林夕一看见队伍中的那个人瞄了自己几眼,顿时心中已经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哎,越不想惹麻烦吧,麻烦却总喜欢来惹我。
  而那个人跟艾什顿的耳语自然也没躲过她的五识:“她肯定是薰衣草家族悬赏的那个女人。”
  “提供消息一百金,押送回薰衣草家族一千金。头儿,我们发了!”
  林夕暗暗冷笑。
  很不错,正想着搞点东西就回去呢,这下连路费都省了。
  林夕面露愕然之色:“我……我都穿成这样了,你们……你们怎么还能知道我是夏霜?”
  艾什顿见她单蠢的样子,很耐心的说道:“你恐怕还不知道吧,现在薰衣草家族在到处找你呢,我呢,恰好跟他们家族有些交情,所以就顺手帮帮忙喽!”
  一个有着红色齐肩卷发、带着独眼眼罩的络腮胡子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说道:“不想吃苦头的花,你就乖顺一点,否则……”
  他夸张的发出哮喘般的冷哼。
  林夕想说,无论从穿着打扮还是表情语气,你都太LOW了。
  人家是加勒比海盗,你丫最多是加勒比海带。
  林夕眨巴着眼睛,做出一副很蠢的样子:“可是我还想抓几只蓝斑闪蝶卖钱呢,或者是采集一些酸豆子,不然的话回到家里梅森叔叔又不准我出来了。”
  一般来说,这种私人悬赏几乎都牵扯到个人隐私,很少会有人把事情的具体根由说个一清二楚,只要经过帝国职业者协会审核,允许你颁发悬赏令即可。
  而所谓的审核,其实就是审钱和发生纠葛双方的实力。
  总之这是一个特权主义横行、有钱有拳就可走遍天下的世界。
  一个贵族想要通缉一个毫无根底的贱民,基本上只要缴纳足够的金币费用即可通过“审核”。
  薰衣草家族的悬赏令写得暧昧不明,只说了找到夏霜并将之平安带回即可获得一千金的奖励。
  他们自然知道薰衣草家族的族长名叫梅森,而夏霜如此熟稔说出族长的名字,看来还真别太难为这个行走的钱袋子。
  不然万一小姑娘回去以后告一状,谁知道这种有钱人会不会翻脸通缉他们呢?
  艾什顿微微一笑,说道:“只要你乖乖的回家,你的梅森叔叔自然是要什么给什么的。”
  夏霜本就身材娇小,小圆脸还带着点婴儿肥,虽然现在已经十六岁了,可是看起来却像是个才十一二岁的小女童。
  林夕嘟了嘟小嘴,拼命晃着头:“不要,我要赚到钱才肯回家,谁叫梅森叔叔不肯给我钱买好看的衣服。”
  老子嘴巴嘟嘟,我嘟嘟嘟嘟嘟,嘟一下钱就会来呀!
  虽然已经快被自己恶心吐了,但是那个“碍事的”看见她这个样子果然拿出五个金币来给她:“喏,拿着乖乖跟我们走吧。”
  “你欺负小孩子哦!梅森叔叔说过,这种是打发叫花子的,只有紫色的才是贵族小姐们花的钱。”
  加勒比海带恶声恶气说道:“小姑娘,你最好识相点,要知道,我们可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队伍。”
  切!
  林夕心中暗自撇撇嘴。
  老子单枪匹马照样能活成一支队伍,不信咱们走着瞧!
  她突然毫无形象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你们都是坏人,光明之神在看着你们呢,你们这样欺负一个小孩子,神会派光明骑士来惩罚你们的!”
  艾什顿只好拿出五枚紫金币递过来,林夕顿时见钱眼看、破涕为笑,顺从的跟着小队上了路。
  不过出乎林夕意料之外的是,小队并没有立刻带着她去勒贝尔郡,而是继续向更深处行进。
  林夕出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个小队是接了任务过来的,他们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搞到三尾狮鹫的卵。
  林夕不由得骇然。
  难道是自己看走了眼,在这支十多人的小队里,竟然潜藏着高手?
  要知道,三尾狮鹫,那可是六级魔兽,战斗力虽然比不上丛林深处的那对鹰面火龙王,可在速度上却是绝对不会输给它们。
  三尾狮鹫的三根尾巴是炼制弓弩的极佳材料,也是个通身是宝的魔兽,而这种魔兽最值钱的,却是它的卵。
  跟嗅蛛一样,三尾狮鹫也是可以人工饲养的,这家伙若是搁到仙侠位面,基本上是可以媲美鲲鹏这样的神物了。
  这东西速度极快,耐力超凡,双翅伸展开足有十米以上,四条鸵鸟般长而有力的腿支撑着一个狮子的身体,形象极是威武。
  在西方神话故事中,基督某些时候的形象就是狮鹫。
  当然,这个位面的三尾狮鹫与那些神话里基督的化身还是大不一样的。
  因为狮鹫上天振翅能飞,落地四足可跑,入水之后它用羽翼将身躯包裹起来,而它类似鸵鸟一般的大脚丫子中间是有蹼相连的,所以这家伙庞大的体积加上多元化的运输途径,简直就是跑长途的不二兽选。
  很多有实力的家族都会养上一两只来,即彰显了家族的实力,实用性也很强。
  所以说,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骑扫帚,那是《哈里·波特》看多了。
  因为强悍而实用的功能,三尾狮鹫的兽卵价格一直都居高不下。
  一枚狮鹫卵的价格大概在六百到八百金左右,而他们接到的悬赏任务则出了一千一百金。
  相比较而言,押送夏霜这个小妞回勒贝尔郡去领赏的一千金简直像是捡的一样。
  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也不能放弃任务,因为这样的悬赏捕捉任务很多人都会抢着来做,而人家只需要一枚兽卵,谁先送回去,就算谁完成了任务。
  自然其他拿到兽卵的人也不算白忙一趟,毕竟起码还有六百金拿,怎么都不算亏。
  这世上,没有谁是嫌钱咬手的,队伍里那个独眼恰好知道一处三尾狮鹫的巢穴,左右也是已经到了这里,不去试试怎么甘心?
  林夕一听,顿时高兴了,这明显是给老子送宝来了!


第1167章 奖励任务:孤女的逆袭24
  若不是队伍里那个加勒比海带恰巧知道一处三尾狮鹫的巢穴,他们也不会接下这个任务。
  林夕状若无心打听了几次,那些人始终讳莫如深,林夕也就没再多问,反正到时候见招拆招,那枚狮鹫卵,老子就笑纳了。
  十三人的小队加入林夕一个,基本上跟没有加入也没什么差别。
  这些人看在她是“千金”小姐的份上,对林夕还算不错。
  林夕在队伍里的日子简直比在薰衣草家族做所谓的小姐还要巴适。
  因为队伍里多了个价值千金的钱袋子,所以众人谁都不想多事,遇见了那些平日绝不放过的魔兽基本视若无睹,全员加速前进,目的明确,直奔那个独眼龙知道的三尾狮鹫巢穴而去。
  艾什顿是小队的队长,常常会跟独眼龙以及一个一身黑袍、胡子快要比女人头发还长、名叫切斯特的家伙一起研究路线。
  林夕知道,他们在尽量选择近路的同时避免经过那些级别较高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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