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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的另类修仙-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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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淬体术的锤炼,林夕现在堪比人猿泰山般在山间快速穿梭,偶尔路过两个遍地竹楼的村寨,林夕也没敢进去打扰。
  总算是在天黑前找到了那个叫羌螫古寨的地方,饶是身体异于常人,林夕还是累成了狗。
  羌螫古宅跟那些普通村寨并不一样,整个寨子几乎是全封闭的,南北两个方向有一宽一窄两道门,整个寨子的形状看起来很熟悉,林夕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
  还没等敲门,已经颜色发黑的竹子扎成的门就打开了,林夕是连比划带说,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听明白。
  结果说了半天,人家就说了两个字,向外一挥手,然后把竹门紧紧关上,任她再怎么敲门,就是没人理。
  林夕这个气啊!
  时间就是生命懂不懂?
  老乡,你现在这样的行为就是与谋杀无异!
  前门不通,这是逼着老子走后门啊!
  后门应该只能让行人通过,相比较于前门窄了很多,
  林夕敲了半天门,结果居然是先前开门的人,咿哩哇啦对着林夕一顿说,脸上表情很不好看,就算没有翻译在,林夕也能感觉到人家是不欢迎自己,甚至有些话感觉像是在骂人,最后那个人一脸警告,似乎在说不要再来打扰。
  不来打扰?怎么可能?
  想我大中华乃堂堂礼仪之邦啊!古寨里的人怎么这么不友好呢?
  不过林夕向来是要命不要脸的,白天不成就等晚上吧,还不信你们二十小时都实行门禁?
  林夕悄悄走到寨子不远的竹林里,从登山包里拿出野餐垫,又拿出干粮和水,简单吃了,掐个决修习二十段锦。
  在这样的大山深处,灵气要比都市充沛得多,晚上说不得会有一场苦战,反正不管是求还是绑,林夕必须要他们帮忙把那恶心虫子搞定!
  夜幕降临,晚风拂去白天的燥热,泥土和着青草特有的芳香甚至强过花香,草丛里小虫呢喃着,远处小溪里蛙鸣阵阵。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那么恶心的尸虫,林夕怎么都不会相信,这样世外桃源一般的所在,居然会隐居着一个如此恐怖、与尸虫为伍的族群!
  当一轮明月将清辉撒向大地,沉浸于二十段锦中的林夕收了功法,开始各种凹造型练习淬体术,如此星辰如此月,不修体术待何时?
  难怪说深山老林出妖怪。
  即使是在现代位面,林夕依然能感觉到从遥远天空那轮莹莹玉盘里垂下丝丝缕缕的月华,她的整个身体几乎都化为饕餮,一口口吞噬着这人间难得的稀世奇珍。
  林夕甚至有一种错觉,她的周身现在已经形成一个吞噬月华的黑洞,正在无限向外扩展扩展……
  突然,林夕发现,在月华当中有一抹极其耀眼的紫色光华缓缓垂下,一直安静的属于林夕的精神力蓦地躁动起来,叫嚣着,激得林夕浑身都一阵颤栗,似乎,她的精神力对那一丝肉眼难见的细小紫色充满了渴望!
  林夕对着那抹紫色光华,集中全部注意力,过来!你给我过来!
  当那光华终于一点点靠近,林夕甚至感觉自己的精神力几乎要冲出身体的桎梏,化做一张巨口直接把紫华吞下!
  然后,林夕整个人突然失去了知觉!


第206章 奖励任务:离魂12
  林夕缓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竹床上,这竹床的竹子荧光内蕴,隐有光泽,看起来竟然像极了墨玉,显然是年份已久且非凡品。
  竹子就算再有灵性也不会看见自己晕菜就自动变身成竹床,所以她肯定不在那片竹林里了。
  林夕不动声色,调动五识去感知,这应该是一个竹楼,挂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有的看起来像是兽骨,有的像是兽头,空气中有一种奇怪的香气,让人感觉心神安宁。
  精神力并未发现什么邪祟之物,可是林夕仍不敢大意,毕竟,陆娜可是在她眼皮子底下给她下了让人离魂的尸虫。
  这世界上她不曾接触的领域多了去了,她不知道的东西也浩如烟海,林夕叮嘱着自己,千万不能大意。
  当然,她吸收月亮光华嗨翻晕菜不在她预知范畴内。
  “你醒了。”一个异常苍老的男声用很生硬的普通话对她说道。
  林夕一惊!
  她附近居然有人,可林夕的五识和精神力都不曾感知到那人的存在!
  林夕转过头看见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一个身材瘦削、身穿青灰色土布衣的男人正背对着她坐在那里,前面绿光莹莹,不知道是什么。
  林夕记得那个人跟自己说话用的是肯定句,也就是说人家背对着自己,却已经感知到自己的气息。
  见林夕并没有任何声响,那男人继续用生硬的普通话说道:“你不用害怕,我常年跟死物打交道,所以对生人气息十分敏感,因此你醒来的瞬间我就知道了。”
  原来是这样,倒不是对方比自己境界高出太多的缘故。
  林夕定了定神,用羌螫族最高礼仪双手交叉胸前,两腿交错半屈对着老人弯腰福了三福。
  老人虽然并没调转身子,却好像知道她行礼一般,发出两声低沉的笑声,带着胸腔共鸣,听起来虽然不是很好听,但是可以感觉到他是很愉悦的。
  “让他们进来吧,我们尊贵的客人已经醒了。”老人突然扬高了声音说道。
  随着一阵杂而不乱的脚步声,十来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房间本来就不是很大,这一下感觉屋子里到处都是人。
  进来的人男女都有,皮肤颜色或微黑或褐色,带着常日劳作的痕迹,年级最小的估计也有30多岁,大的不会超过50岁的样子,不过脸上都有了些风霜的痕迹。
  几个人纷纷跟林夕行礼,居然用的就是她刚刚跟老人的最高礼仪,不过不同的是男人双手抱胸,弯腰鞠躬。
  老人说的尊贵的客人难道是她?
  那这里的风俗可真够奇怪的,喜欢把最尊贵的客人撵的跟狗一样到处乱窜吗?
  猛然间最前面的一个人表情尴尬,居然是那个凶巴巴连续两次把她撵走的人。
  那个人见林夕也看见了他,霎时间面红过耳,再没有之前的凶恶,他又行了一次大礼,低垂着头,叽里咕噜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老人这才调转过来,说道:“好了,你们已经见过白狼王的使者,下去吧。”
  几个人又对着林夕一礼,然后有序的退出。
  老人这一句话当真是惊醒梦中人。
  林夕突然想起看见这古寨的时候那异常熟悉的感觉从何而来,这寨子的形状,像极了阿朵大腿内侧的那块伤疤!
  不对。
  与其说是像阿朵腿上的疤痕,还不如说像一颗狼的头颅!
  可是她怎么莫名其妙成了白狼王的使者了呢?
  见林夕一脸懵逼,老人枯树皮般沟壑纵横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你是受白狼王庇佑的人,我在你身上感受到了狼王的气息。”
  老人凝望着她,却又似乎是透过她看见别的什么。
  “不,不是你的身上,确切说,白狼王的气息在你的灵魂之上。今夜,是你引来百年一次的莹月紫华,让我们羌螫族的王虫终于大成!你果然是狼王派来的使者,是我羌螫族的大恩人!”
  么西么西?
  还有这种骚操作?
  现在林夕不由得深深感谢白狼王拓送给她的礼物。
  她已经能确定,是佩戴在身上的赤獠的作用!
  所以说,种善因得善果,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林夕想起阿梨说过的什么因果轮回之类的说法,为委托者造的杀业,委托者来承担,执行者额外造成的杀业,执行者自己承担。
  执行者并非是掌握生杀大权的主宰,就算是有一天拥有了通天彻地之能,也要保持一颗本心,灵台澄澈,不为心魔所扰,不为外物所侵。
  老头叫羌螫赤墨,人们都叫他赤墨阿巫。
  而那个驱逐她两次的人则是他的儿子咄勐。
  这事说来也是很曲折的,而且还跟林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原来,古寨两个月前被一个族人盗走了灵尸镇魂虫,这镇魂虫极难炼制,而拥有灵尸资质的更是难得。将它放在将死未死之人身边,再施以聚魂咒,可保生魂至少半年之内魂魄不散。
  咄勐去炼制本命魂虫,5年未在族里,刚回到族里就听说了这事。误以为林夕是那个族人,又回来偷盗东西。咄勐跟林夕说的话就是要她赶紧还回镇魂虫,不然的话就将她驱逐出去。
  其实,羌螫族人还是很淳朴的,他们单纯的信奉着白狼王,所以他们觉得驱逐出族地是最严重的惩罚。
  而盗走灵尸镇魂虫的人不用说,自然是阿朵。
  林夕长叹一声,这个鲁直的羌螫汉子,居然天真的以为只要威胁一声除族人家就会吓得一切照做了吗?
  当知道被自己撵走两次的人竟然是白狼王的使者时,咄勐直接狠狠给了自己两个耳光。
  赤墨阿巫微笑着说:“狼王多年前就有警示,八月十五夜,紫华初绽时;贵客降竹林,王虫大成日。羌螫族已经百多年没有出过大成的王虫了,想不到竟应在今岁!王虫大成异象一出我们就赶去竹林,见你晕倒在地,是咄勐一直把你背回来的。”
  林夕不由暗自感叹,这世界上的事情,还真是……
  如果她不被驱赶,就不会去竹林,不去竹林就不会在那里修炼淬体术,自然也不会发现月下紫华,不吸收月下紫华,王虫就不会大成,王虫不大成,她很可能一直进不来这个古寨(咦?突然有种佟湘玉附体的赶脚)。
  这一切,一环扣着一环,缺一不可,而冥冥中到底是谁的安排?


第207章 奖励任务:离魂13
  赤墨阿巫怕林夕还在生气,于是又说道:“我已经知道你身中离魂死咒术,我感应到了微弱的尸虫气息,这也是咄勐误会你的原因,他当时盛怒之下并未仔细感应到你其实是受术者,别跟一个莽汉一般见识。”
  赤墨阿巫看着有些暮气沉沉,但是并不像想象中那种神秘部落里面的大巫看着那么阴森恐怖或者充满了神秘感,他是有什么就说什么,绝无隐瞒。
  可能跟自己是所谓的“狼王使者”有关吧。
  林夕在竹楼里得到了盛情款待。
  羌螫族人也并不像林夕想象中那样每人手里都把玩着尸虫,看着面目可憎,如果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会觉得他们只是一个尚未开化、保持着原始形态的少数民族部落而已。
  年纪大些的对林夕都很恭谨,而那些年纪小的少男少女们简直要对林夕膜拜,饶是她脸皮如此之厚,也有点不太自在。
  晚饭过后,赤墨单独又跟林夕说了一会话。
  林夕简单说明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经过和自己的来意,老头默然良久,才开口说起了关于米朵的事情。
  米朵的意思,就是孤单的小花。
  赤墨阿巫说起阿朵来,长长叹息了一声,声音里有遮掩不住的悲悯。
  米朵的妈妈叫阿奴,是当时整个寨子里最漂亮的姑娘。可也是寨子里最骄傲的姑娘,就算是最勇猛的小伙子也不能打动她的芳心。
  直到一天有个汉家郎受伤迷路误闯进部族领地,恰好被阿奴给救了回来。
  说起来也是冤孽,阿奴居然死心塌地喜欢上了这个汉家郎,而米朵就是那个人的孩子。古寨多年来留下的规矩就是,不许与外族通婚,除非甘愿除族,此后永远不许回寨子,也不许用寨子里世代流传的死咒术。否则,一旦被羌螫族知晓,会有比除族更可怕的惩罚。
  羌螫族之所以留下这样算是严苛的族规,也是从前的时候被外族坑得太狠,最危险的一次甚至差点阖族俱灭,于是羌螫族祖先宁可因噎废食,立下这样的族规:要么就在族里呆一辈子,要么走出去就永远都不要回来,回来了族群也不会收留你。
  阿奴终于在米朵5岁的时候离开她去找那个汉家郎。
  可怜的小米朵天天哭着找妈妈。
  米朵等于是被整个族群养大的。
  阿奴有时候会跑回来看米朵,因为她只是来看女儿,每次见面又都是在寨子外面,见这母女两个可怜,族群也未多加为难。
  米朵渐渐长大,因为阿奴时长会给她买些族群里没有的新鲜玩意儿,漂亮的小饰品,衣服,所以米朵很崇拜阿奴,也很听妈妈的话。
  然后,米朵决定跟着妈妈一起,离开族群。
  羌螫族都会在身上纹上他们崇拜的白狼王,希望它能庇佑自己,区别是男在胳膊女在腿,一旦选择离开族群,就要割下那片皮肤,表示与族群决裂,从此不再受狼王的庇护。
  小小的米朵,竟然自己割下大腿上的一块皮,毅然决然跟着阿奴走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过两年,米朵一个人回来,说是要拿走自己的东西。
  因为阿奴来来往往这么多年,一直很安分,淳朴的族人并不曾防备。直到米朵已经走了好几天,他们才察觉灵尸镇魂虫不见了!
  而这件事情就发生在两个月之前。
  老头说完还不胜唏嘘,觉得一接触外族人,准没好事。
  说完突然发现面前的这位也是外族人,不由得老脸一红,有点讪讪的。
  林夕跟着一个小姑娘去了老头安排给她下榻的竹楼,小姑娘红红的小脸,大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林夕:“圣女姐姐,你可以送央卓一件东西吗?随便什么都好。”
  圣……圣女?剩女还差不多吧。
  若是没来这里之前,林夕知道羌螫族人要自己东西,肯定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别说她身上的东西,就算有屁都要憋到他们不在的地方去放。
  小姑娘毫不掩饰的崇敬和与有荣焉的眼神让林夕知道,这孩子只是想有个以后可以跟闺蜜或者情郎阿哥吹牛的谈资而已,丝毫不觉得自己张口跟还是陌生人的她要东西是多么不合适。
  林夕想也没想,就把手腕上店长送的一块2000多块钱的腕表送给了央卓。
  央卓一看,说什么都不肯要,被林夕硬塞进手里,小姑娘收下了,给林夕虔诚的行了个礼,然后一路笑着跑开了,银铃般的笑声在寨子里回荡。
  林夕突然很羡慕,原来,快乐是如此的简单!
  躺在竹床上,林夕整理着杂无头绪的剧情。
  江洪泽→陆娜→明珠酒店,到了这里,这条线就断开了。
  阿奴→情人→阿朵→富商,这条线更是莫名其妙。
  而如果富商=明珠酒店呢?更有甚者,情人=富商呢?
  对,一定是这样!
  明珠酒店如果是富商经营的企业,那么缺失的一环就补足了。
  这样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穷得叮当响的两个屌丝居然住5星级宾馆频繁约会,更解释得通从来不曾出现在S市的阿朵为什么一出现就去了富商家,还通过富商结识了陆娜。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黎小薰家世平凡,又从来没有得罪过谁,为什么一个如此牛叉的富商要这样处心积虑、大费周章对付黎小薰呢?而那个介绍陆娜去明珠工作的江洪泽又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
  哎,没有柯南的头脑,却还要演柯南的角色,林夕表示侦探也不好当啊!要是哪天阿梨给她接到个上来就一顿揍,揍完就走人的任务还不把她美死?
  反正不管怎么说,她总算是更靠近事实的真相了,不是吗?
  林夕想得头大,决定暂时什么都不想,趁着月色还好,继续修炼淬体术,万一再来一丝紫色月华,自己可真的是赚到了。
  因为林夕已经能感觉到,自从自己醒来,精神力异常饱满,她猜测着现在如果对狼王世界里那个藏马熊使用精神刺的话,起码可以连续使用三次。
  不过让林夕失望的是,只有那种淡淡的月华垂落,任她望眼欲穿,紫色的月华都再没出现过。
  正摆出一个类似麻姑献寿造型的林夕没有等到紫色月华,却等到一条绿色虫子“啪嗒”一声掉在手心。
  卧槽!


第208章 奖励任务:离魂14
  前面已经说过,林夕天生就很害怕那些无足或者多足或者无脊椎动物,其中就包括那种肉乎乎的大虫子。
  果然是没有主角的命,人家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她特么是天上掉下个大虫子。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林夕手一抖将虫子丢了出去,她不停的抖着手,那种蠕蠕而动的感觉还在手心,实在恶心死了。
  林夕一边继续抖着手,一边寻找被她甩出去的肉虫子,麻痹的,敢跑来吓唬(恶心)老子,打洗你,我打洗你!
  结果肉虫子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她的裤腿上,弓起肉乎乎的身体,一下一下往上爬。一双绿豆小眼满是委屈的盯着她。
  林夕瞬间感觉一万只星墟虫咆哮而过。
  把老子差点吓尿了,你丫还有脸委屈?你特么以为你是糖宝?
  这货爬得极快,这么一愣神的功夫,已经攀爬到林夕的珠穆朗玛峰。
  哎呀,是活得太拧巴了吧?
  林夕大怒,竟然还是只流氓虫!
  林夕大手一伸,对着虫子拍了过去。
  结果绿光一闪,虫子瞬间不见,林夕等于是一巴掌结结实实拍在自己的那个地方。
  林夕气得要吐血,先是被这虫子给吓了,然后被调戏,最后被耍。
  麻痹的,就算拆了这竹楼,老子也要找到你,让你的虫生到此为止。
  可是她却到处都找不到那绿虫子了。
  赤墨阿巫的声音忽然响起:“不要找了,大成的王虫想让你看见才会出现在你面前,不然的话谁都别想看见它。它跑来找你,一定是被你身上狼王的气息和你引动的月华所吸引,所以自然而然想亲近你。”
  林夕:……
  流氓虫居然就是王虫?
  赤墨阿巫枯树皮般褐色的脸上带着傲然之色:“王虫一出百虫拜服,无论是我们羌螫族的死咒尸虫还是巫蛊苗蛮用的蛊虫,看见这王虫都要退避三舍。”
  “想不到肉虫子还这么厉害啊!”林夕不禁咋舌。
  赤墨阿巫脸色一整:“是王虫!”
  林夕吐了吐舌头,赶紧纠正过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尊重别人的信仰,哪怕你并不认同。
  “我们羌螫族是不许走出族地之外的,所以寨子里谁都没办法帮你。而你既然是白狼王的使者,又帮助王虫进阶大成,自然不算是外人,所以我们也不会见死不救。阿巫将这死咒术传于你,王虫可以随你走出族地去惩罚背叛狼王的人。白狼王的子孙,永不被人奴役!所以你看见阿奴跟米朵,放出王虫,以后的一切就不需你操心了。”
  一听这王虫将要帮助自己去收拾最让她犯难的尸虫,林夕大喜过望,感觉王虫也没有那么讨厌了。
  可能是感应到她的情绪波动,肉肉的却又像绿水晶一样的王虫再次出现在她的手上,歪着头,黝黑黝黑的小豆豆眼无辜的看着她。
  林夕用手碰了碰它的头,小东西居然害羞一样把身体蜷缩起来盘成一个句号,呵呵,林夕突然发现这个虫子其实也蛮好玩的。
  接下来的时间里,林夕一直跟着赤墨阿巫学习死咒术。
  因为时间紧促,林夕并没有把死咒术真正的掌握了,而是依靠强大的精神力和执行者自身的属性将那些暂时用不到的知识死记硬背,将来有时间再吃透。
  眼下她可以用得上的,则一遍遍在老头面前演示。
  等到她自己也掌握了一部分死咒术时,林夕才惊觉隔行如隔山实在是太对了。
  死咒术根本不是像它的名字以及自己的想象那般可怕,只不过是一种通过特殊方法沟通刚死不久尚未离体的半生魂,何谓半生魂?未死之人比如黎小薰最开始的几次灵魂离体,她的灵魂就叫生魂,意思是活人的魂魄。而半生魂则是指人或动物还没有死透的状态。
  经过谈判沟通,对方同意做你的尸魂,就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签订不同契约,从对方尸体上拿下某物,经过一段时间炼制后,尸魂任你差遣,但是你则需要满足尸魂的一些条件。
  有点类似于泰国的养小鬼。
  不过情况要比之复杂得多,而且因为一般来说,羌螫族都是先取得半生魂的同意才进行炼制,不存在什么阴德有损之类的事情,但是因为操作不当或沟通不良引起的噬主事件也不是没有。
  羌螫族的王虫就是跟羌螫族老祖签订的上契,所谓上契是当做祖先一般供奉的,族人不会逼迫王虫做它不喜欢的事情,当王虫感觉自己寿终正寝时会自动寻找下一个王虫。
  而千百年来,王虫在羌螫族的确一直是仅次于白狼王的存在,庇佑着整个族群的兴旺,每有天灾人祸,王虫必有示警。
  中契则是平等关系,各取所需,可以随时终止契约。下契就不消说了,奴隶一样为主子辛苦奔波,而主人则提供食宿,在主人允许的时候可以终止契约。
  契约的签订跟施咒者的能力有极大关系。
  赤墨普通话不是非常精通,解释的也有点词不达意,但是林夕却跟大三伏吃了冰镇西瓜一样舒爽,她如果没理解错的话,老头的意思就是,精神力越强大,对半生魂的威压和控制力就越大,有能力的人基本上都是签下契,这样噬主的可能性要小很多,施咒者安全系数也高了很多。
  当然,老头最后补充,一般来说,不管签订何种契约,只要你不违背契约,尸魂都不会攻击主人。
  羌螫族研习了死咒术,日常功课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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