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娱乐圈]爱上美女蛇何解-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看着他和司机师傅零障碍的沟通,喜儿眼里满是崇拜。因为不管是人也好还是神也好,都会因为别人掌握自己不熟悉的东西而产生崇拜。因为自己不会,人家会呀!
这时,东永贝凑到喜儿耳边说:“我们先去买御寒的衣服,之后带你去个好地方!”
这里温度虽然比中国低,但也到不了需要御寒的地步吧?
“到底去哪里呀?你快告诉我吧!好想知道。”
东永贝靠在车座椅上,左手握着喜儿的手放在自己的腿上,微笑却淡定的吐出两个字:“秘密。”
说完不在理会喜儿的缠磨,悠闲地开始了闭目养神。
☆、采尔小镇
喜儿没有掐表,只知道出租车开了很久。穿过了热闹繁华的商业街越过了静谧的丛林路段将他们带到了一个叫采尔的小镇。
当车子距离人口密集的城市越来越远,喜儿的心情也越来越明亮。人烟稀少的地方总是能让她减少莫名的压力,好像自己的心脏都随着路上途径的湖泊、丛林洗练的一干二净。
这也是东永贝想带喜儿来这里的原因之一。现在生活的地方到处是人,街道上少了不少山川树木,却多了很多耸立的大厦,街道上密密麻麻的车辆、店铺到处充斥着现代化冷硬的气息。
就是音乐,总听一种摇滚金属的声音也会厌烦,偶尔还是需要来些乡村民谣来舒缓一下情绪,调节一下口味。
人类不也同样如此?整天生活在高强度的快节奏中,时间久了也会出现各种问题,最明显的——心情肯定不会明媚。所以,人在闹市中生活的久了,偶尔来自然里周游一圈,是对自己的调节也是对自己的净化。将有毒的重金属过滤一遍,才有信心、精力再回到生活的地方接受一番新的金属浇灌。
下车后跟司机师傅道别,东永贝回头看到喜儿正努力张开双臂,似乎是想将眼前的雪山、湖泊一起揽入怀里,好能一同抱走。
东永贝悄悄走上去,揽住她的侧腰问道:“喜欢这里吗?”
喜儿抱不走雪山和湖泊,但是东永贝可以抱住申喜儿。
“喜欢!”喜儿脆生生的大声回应,大大的眼睛里明亮清澈。
“看到那座高峰了吗?”永贝伸手一指不远处高耸的雪山,低头在喜儿耳边轻声询问,“怕不怕?”
喜儿顺着永贝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摇摇头,反问他:“就是一座山啊,怕什么?”
雪山看上去距离他们此时的位置很近的样子,但是中间隔了一个大大的湖泊,真要走到山脚还需要一段路程。湖泊清澈近乎见底,雪山和天空都被收入湖面,像极了一面天然未经雕饰的大镜子。
永贝告诉喜儿,这座雪山的名字叫做玛特,属于阿尔卑斯山脉一系。因风景优美,山形奇特而闻名,当初不少人慕名而来,想征服这座山脉,但基本上全部铩羽而归。留下的却永久留下了。
正说着,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悠扬肃穆的钟声。喜儿不禁好奇的四处环顾,希望找到声音来源。
“不用找了,是教堂的钟声。应该就在小镇里。我们也该去找投宿的地方了,不然今晚只能天为被,地为床,倚山泽而眠了。”东永贝笑笑,一手去拎地上的行李,一手握住喜儿,牵着她一同往小镇的方向走去。
小镇住户不多,邻里之间大多相熟。以前慕名前来的游客很多,如今许多人被玛特雪山威名所震慑,来瑞士游玩更多选在铁力士雪山和少女峰。
小镇的居民很友好,因为很久不见生面孔,一时对到来的永贝喜儿有些好奇。更有好心的小伙子前来搭讪,帮他们找住的地方。
“别看小镇现在人烟这样稀少,以前可是有许多游客,络绎不绝的!”
为永贝他们带路的是一个叫莱恩的年轻小伙子,高挑瘦削,火红色的头发,脸上有些雀斑,却丝毫不会显得难看,反而更衬得他热情阳光。
“因为旅游生意不好做了,现在许多正直壮年的人们都去外面寻找新路子了。现在镇子上还做旅店生意的只有汤姆大叔家了!呐,就在那儿!”莱恩指指不远处的一栋木房子,继续介绍道,“前面是酒馆,镇上居民晚上没事的话都会去喝一杯。汤姆大叔酿的酒一绝,而且他还会弹吉他。”
不能直接听懂对方的语言真是太痛苦了,全部需要靠永贝的翻译才能明白对方到底在说什么。
但喜儿还是好奇的问道;“我们住的地方是在酒馆后面吗?”
若真是这样,晚上也许我们也可以去凑热闹呀!想到这儿,喜儿不禁眼睛亮亮的望向一旁的永贝。
永贝也看到了喜儿的目光,但却不太赞同。这丫头是一杯倒的量啊……
“我不喝酒,只是去看看!”喜儿明显感觉到永贝的不赞成,连忙表示自己滴酒不沾,就去凑凑热闹。
莱恩看着他们的互动,隐约明白女孩儿想去,男朋友却不太赞同。不禁笑笑说道:“汤姆大叔酿的都是度数最低的果酒,少喝一些不会醉的。我们镇子上未成年的女孩儿有时也会同父母一起去喝一些。不醉人的。”
听过莱恩的解释,再加上一旁女人小鹿斑比一样可怜的眼神,永贝不由妥协,最后轻轻刮了一下喜儿的鼻子,笑道:“馋猫。只许一杯。”
“我保证!”
一路上,凡事碰到的居民无一不和莱恩打招呼,可以见得莱恩人缘很好。
就在快抵达酒馆的时候,莱恩笑着将双手蜷成筒状放在嘴边,放开嗓门召唤屋内的人:“汤姆大叔,汤姆大叔,有远方的客人来啦!”
过了一会儿,屋内传来一声,“臭小子,喊什么喊。我的波比都吓跑了!”
开门迎接的是一个留着大胡子的有些胖胖的中年男人,眼睛也很大。但不是喜儿这种圆滚无害,比较像文学书里描写的铜铃。
样子有些凶啊……
永贝和喜儿对视一眼。
莱恩笑着解释道:“你们别害怕。汤姆大叔就是嗓门大,样子粗放一些。其实人很好的。波比是他养的一只大肥猫。每次我们都是这样打招呼的。”
永贝点点头,表示明白。
“大叔,这两位是来投宿的游客。我正好在半路碰到了他们,知道他们要找旅店,就带了过来。看我给你招揽生意,你是不是要请我喝一杯?”莱恩冲后面的永贝、喜儿眨眨眼。
“臭小子!”汤姆一个暴栗弹过去,引的毫无防备的莱恩双手捂住痛处,同时爆发出一声哀嚎。
汤姆双手叉腰,中气十足:“你已经欠了我半年的酒钱了!在拖账,我就把你总偷偷来喝酒的事情告诉你父母啦!”
莱恩脸红的快速瞥了永贝和喜儿一眼,有些羞恼汤姆在外人面前揭自己老底,伸着脖子反驳道:“去年的账单不是已经清了嘛!我又不是欠账不还的人。只不过最近我刚攒够去看水晶的钱,一时没有闲钱嘛。”
莱恩揉揉现在还作痛的头,不禁心想:我爱豆好容易合体,说什么也要去看呀!大叔,你的酒钱再拖一阵喽……
听到水晶的名字,东永贝不禁楞了一下,随后笑笑,这孩子喜欢的是前辈们啊……
汤姆大叔懒得跟莱恩纠缠,看在他为自己带来顾客的份上,挥挥手,哄道:“去去去,我知道你小子攒了一大笔钱,留着去看什么什么男孩的演唱会。不是大叔说你,你说你天天听我的吉他还不够啊,干嘛花那笔钱跑去听别人的音乐?还不如把钱用来给我结账呢!”
说完汤姆“哼”了一声,鼻子下方浓密的胡子被吹得一颤一颤的,很有戏剧性。
“哎呦,又要开始了。”莱恩头疼的向永贝他们投来一个“抱歉”的眼神,偷偷口语道,“我先走了,明天见。”
莱恩小步后退,到达安全距离后转身就跑,边跑边向后挥手,同时嘱咐道:“大叔,记得告诉客人,明天是一年一度的玫瑰花大赛呀!我回家写作业了!”
汤姆大叔看着逃跑的莱恩,笑骂一句:“臭小子。”而后态度一转,和蔼的对永贝、喜儿说道,“你们别介意,这已经成了我和莱恩那小家伙的相处方式了。走吧,我带你们去看看你们的房间。”
喜儿亦步亦趋的跟在汤姆后面,想直接跟他说话,话到嘴边,却发现不管是那种语言,都不是和汤姆共通的那种。于是戳戳旁边的永贝让他帮忙翻译。
“您好,我女朋友想问一下刚才莱恩说的玫瑰大赛是怎么回事?”
“哦,那个啊。”汤姆带着永贝他们穿过酒馆后门,穿过小院,推开其中一扇门,将他们领进去。
“玫瑰赛事是我们小镇的传统。我们小镇有一座庄园,是以前大贵族遗留下来的,里面有一片玫瑰田。一到这个季节,里面的玫瑰便争相开放。”
说来也怪,除了那座庄园,别的地方中下的玫瑰都成活不了。有一对情侣很恩爱,只是有一天那女士生了重病,看着窗外的野花突然感叹一句:“若是能有一支玫瑰多好啊。只要一支就好,我可以在它枯萎之前,将其制成干花,一直保存下来。等哪天我不在了也可以带着爱情一同躺进棺椁。”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那位男士便前去庄园求庄园主施舍一朵玫瑰。
这不是第一位来求取玫瑰的人,思考过后,庄园主便决定举办一场赛事。从庄园门口出发,第一位跑到玛特脚下的人可以获得九十九朵玫瑰送给自己重要的人。
风声一处,前来参加的人很多。为了防止参赛人员作弊,庄园主便在沿途设立了几道关卡,由仆人把守。到终点后要交齐在每个关卡收集到的信物方可取得最终胜利。
“那不就是和现在的马拉松差不多了?”永贝说道。
汤姆点头,继续说:“你们来的正是时候,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参加这场玫瑰赛事,为你心爱的女士拼搏一把。”
语毕,汤姆暗示性的眨了一下右眼。
“你们歇一会儿吧。晚上6点钟开饭。”
看着汤姆退出屋子,喜儿追问永贝刚才他叽里咕噜说了一堆什么,为什么临走时还眨了眨眼睛呢?
永贝却凝视着喜儿的眼睛,答非所问:“明天我送你一束玫瑰好不好?”
☆、教堂旁的墓葬园
酒足饭饱之后,两人一同出门散步,这时天色已经全部黑了下来,雪山已融于夜色之中。偶尔会有一阵夹杂着冰雪似的沁凉的风吹过,风不大,但顺着衣领灌进来,还是有些刺凉。
东永贝看喜儿搓脸,于是停下脚步,倾身将她外套的拉锁一拉到头,最后又将自己脖子里温热了的围巾套在喜儿脖子里才牵起喜儿的手,继续往前溜达。
“让你换上一件高领,偏偏不听,现在知道冷了。”
“我不喜欢高领嘛,太拘脖子,不舒服。”喜儿将东永贝的大手合着自己的手掌一起揣到衣兜里,看到永贝脖颈处裸、露的一大片肌肤,不由说道,“我们还是回去换一件衣服吧。”说着就要停下,往回折返。
东永贝微微用力扯住喜儿,只说不用。喜儿只好将他的衣领往一起拢拢,用帽沿上的绳子紧紧系住,最大可能防止冷风直接浸入他的皮肤。
现在这个钟点,家家户户都开了灯。小彩灯勾勒出房子的轮廓,也为他们照明了前路。
走着走着就来到当地的教堂前。整个教堂是哥特式的建筑,线条比较冷硬,但此时教堂周围的光晕冲淡了这些冷硬,比白天看上去要柔和的多。
喜儿侧头问永贝:“要不要进去看看?”
她知道永贝喜欢是教堂的。
而在东永贝看来,喜儿是无神论者。他以为喜儿是不会想进去参观的。
喜儿耸肩,说道:“我不信,但是不能阻止你信仰啊。走吧进去看看,我坐在一边等你。”
东永贝笑着揉揉喜儿的头发。
这样就很好。他不强迫喜儿必须和自己有同样的信仰,喜儿也不会说服自己和她变成同样的无神论者。
喜儿先一步跑上台阶,侧耳贴在大门上倾听,“嘘!”,她回头示意永贝小声。
“里面在唱歌。”她指指门里。
“那我们来的正是时候,可以欣赏他们的表演了。”
唱诗班的歌声带有魔力,使人听了不由自主的定心静气,同时那种肃穆的旋律会让人感到对神灵的敬畏。有了敬畏,人们多少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他们轻轻推门而入,映入眼帘的先是正中一尊高大的基督像。其次是台上整齐的站着的二十位看上去十多岁的少男少女正在投入的唱诗,而在一旁伴奏的竟然是莱恩!
“没想到莱恩的钢琴弹得这样好!”看到熟人,喜儿惊喜的凑到永贝耳边小声称赞莱恩的技艺。
永贝闻言有一刻的沉默,斟酌了措辞后吐出一句:莱恩,弹错了一个音符…”
台上的莱恩听不到他们的对话,但在喜儿他们推门进来时,他就立刻发现了这对闯入的情侣。他的手指在钢琴键盘上移动的飞快,非常熟练。看到喜儿他们时还俏皮的对喜儿他们眨了眨眼睛,似乎在说:“嘿,我看见你们啦!”
一直立在一旁的神父显然发现了莱恩的小动作,不由转过身来。在看到两张生疏的亚洲面孔时明显一愣,随后朝他们缓步走来。
“您好。”东永贝礼貌的对神父打招呼道,“我们晚饭过后偶然溜达到这里的,希望没打扰到你们的排练。”
显然,这是最近有什么活动,所以晚上加班加点在练习唱诗节目。
神父笑笑摇头,表示并没有关系。
随后就是永贝和神父一问一答的环节,喜儿完全听不懂,便百无聊赖的四处张望,研究室内四周悬挂的画作,以及教堂上方的穹顶画。
神父的视线移向喜儿,对永贝说:“这位姑娘好像对穹顶画很有兴趣。她盯着看了很久。”
“她听不懂我们讲话,所以只能研究画儿了。”
而被谈及的喜儿此时并没有发现他们的话题在围绕着自己打转,她的全部心神都被穹顶上那幅年轻的基督像吸引住了。
若是她没看错,那幅画上的人在眨眼睛!
喜儿睁着圆滚滚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人看。等她试探性的用心神和其沟通时,那人又失去了灵动,恢复成一幅毫无生机的模样。
“在看什么那么入神?我叫你都没听见。”
永贝碰醒走神的喜儿。
“啊,没什么。可能长时间盯着穹顶,眼睛有些花。”喜儿揉揉眼睛,“你刚刚跟神父谈了些什么?”
“没什么。神父只是介绍了一下玛特山。还有教堂附近的墓葬园。”
“墓葬园?”
永贝见喜儿起了兴致,便将从神父那里知道的信息娓娓同她道来。教堂附近的墓葬园是大家为了纪念因攀登玛特而失去生命的人建造的,选址这里也是一种逝者可以伴随着教堂的钟声,永远安息于此的意义在里面。
永贝不是顶爱冒险,但来时也有一种热血在蠢蠢欲动——说俗气一些就是不信邪。起先不觉什么,大不了遇到险峻的地方不继续前行及时退下来就好,只看看半山的风景也是好的。只是亲眼见到了玛特山的陡峻以及刚刚教父的一番规劝,再看看身边牵绊的人,永贝突然退缩了。
“我一点也不怕。”
永贝被这前言不搭后语的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弄的怔楞在原地,好一会儿才想明白,这是喜儿在回答自己他们下午刚来时在雪山前的那个问题。
好奇心驱使他去登峰,理智告诉他这非常危险。
沉吟一会儿,就在东永贝想开口时,莱恩已经结束了最后一个音符,欢乐的奔着他们冲下舞台。
“你们好啊!晚上吃的怎么样?汤姆大叔做饭味道很好的!”不等他们二人反应,莱恩已经丢出了一长串的话,“你们还想继续参观教堂吗?若是有时间,我们一起去喝一杯啊!”说着拍拍胸脯,强调道,“我请客!”
翻译给喜儿莱恩的意思之后,喜儿一脸兴奋的拽住永贝亦步亦趋的跟在莱恩后面一同朝汤姆大叔的酒馆走去。
明明语言不通的两个人,东永贝实在不能理解他们怎么还能聊得这么起劲。
有时他们遇到用肢体语言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两人就眼巴巴的回头瞅瞅他,期待他作为他们二人沟通的媒介。
酒过三巡,永贝已经和莱恩喝掉了两瓶陈酿,喜儿被子里还是起初时那些。因为永贝不许她喝酒太猛,而且仅此一杯。
为了参加明天的赛事,酒馆的客人已经陆续和汤姆道别回家了,最后只剩他们这一桌还在兴致十足的聊天。汤姆从冰箱里端出片好的烤羊腿一起加入队列。
“这个好吃!”喜儿叉起一块羊肉放到嘴里,眼睛登时一亮,冲着汤姆伸出大拇指。
因为微微冻过的羊肉,周圈挂着小冰晶,一口下去,鲜嫩的肉质和冰凌的质感相碰撞,很奇怪的感觉,但味道很好。
“嘿嘿,”汤姆笑的有些得意,“这是我偶然发现的一种食用方法!还不错吧?!”
莱恩毫不客气的转过头来揭开大叔的老底:“您那是懒得加热。”
话音未落时,莱恩就跳起来躲得老远,险险躲过汤姆回来的大巴掌。
“大叔咱们有话好好说,再被你拍,我就变傻啦!”
永贝和喜儿看着他们之间的互动有些羡慕,这里的生活很惬意,依山傍水,民风朴实。
“如果以后选择定居的地点,我们来这里好不好?”喜儿亮晶晶的眼睛满含笑意。
定居也许有些困难,但……
“我们可以选择在这里结婚。莱恩作伴郎。”
“那我要智慧姐当伴娘。”
“那我们要不要花童呢?也许blo哥家的女儿还没超龄。”
……
☆、同床共枕眠
喜儿完全不知道自己昨晚回房间之后发生的事,只能隐约记得自己好像赖在酒馆还要喝“葡萄汁”,最后记忆在永贝抱自己回房间时戛然而止。
“醒了?”
同样刚醒没多久的永贝枕着双手,低垂了眸子盯着趴在自己胸口走神儿的喜儿。因为晨起的原因,永贝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慵懒沙哑,同平时的音色比起来,慵懒里还透着一丝说不出道不明的小性感。这音调钻进喜儿的耳朵里,挠的喜儿心里有些发痒。
阳光穿透帘子洒进屋内,照在永贝赤裸光洁的胸膛上,像极了陈展中心陈列着的阿波罗像。肌理分明,充满力量。
喜儿不自在的别开眼,板正自己的姿势,同时将被单往上拽拽,掩饰住自己同样光裸的肩膀,然后支吾的应了一声。
她仔细回想,凭着自己仅记的一点片段,尝试推想后面发生的事情,却毫无收获。那段记忆就像被烧成粉末的纸屑一样,春风一来,了无痕迹。不太相同的是,她是被酒精烧的,被月亮勾走的。
不过自己身上没有什么不舒服的违和感,那应该就没发生什么吧?
喜儿不知道的是,该做的昨晚都已经做的差不多了,只差最后一步,永贝就将她拆吃入腹,一点渣渣都不剩了。还好永贝意志力坚强,及时抽身。否则喜儿的第一次经历就太不美好了——至少时间、地点、气氛都不对。
“走吧,现在七点四十五分,”永贝看看床头钟表,对还在床上苦思冥想的喜儿说道,“收拾好,吃个早饭,我们就该去庄园前集合了。”
“哦。”
简短对话后,室内呈现一片诡异的寂静。
喜儿等永贝起身去洗手间,但是等来等去,他却没有丝毫动作的意思,不禁疑惑,“你不去洗手间吗?”
谁知永贝靠在床头说了一句:“女士优先,你们一向比较慢。”
永贝一眨不眨的看着喜儿,好像在打量喜儿准备下一步如何动作。
喜儿望望撇在地下的衣服,有些皱皱的,再想到它们此时满是酒、汗味儿,喜儿就提不起勇气把它套在身上。可是,若是想拿干净的衣服又要穿越长长的过道,到另一边去开柜子。思考了一下,喜儿还是咬牙将被单一把扯过来围在自己身上。她实在没有勇气全赤出境。
而永贝还是那副笑模样,对喜儿的行为没有丝毫诧异。身上没有了遮盖物,也依旧那样大大咧咧的仰躺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