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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号画廊-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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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棉花一见于连城,脸立刻红了。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于连城说“刚刚处理了一些事情才过来。”

    “连城说跟我们一起去。”于妙龄小声的说“大家没意见吧。”

    因为于连城是今天早上临时决定的,她来不及跟大家说,有点不好意思。

    “那再好不过了。”棉花大声说。

    项念念和白起宣内心都是拒绝了,可又不好说,只能笑着欢迎。

    “我刚好北京有个峰会,恐怕能陪大家玩的时间不多。”

正文 第162章 嫁于白大人为妻

    第162章 嫁于白大人为妻

    项念念笑的只见牙不见眼“没关系,没关系,于总精神和金钱支持就行。”

    “哈哈哈哈”于连城爽快的说“都包在我身上了。”

    项念念心花怒放,心想这必然是一趟愉快的旅程。

    棉花往一旁挪了挪,表示和这个女人不太熟。

    登机。

    项念念和白起宣坐在一起。

    于妙龄和于连城坐在一起。

    棉花和狗坐在一起,一只巨大的古牧羊犬,嗯,就是大家从小看到大的多乐士油漆广告里的那种头发遮住眼睛的大毛狗。

    狗的主人也在一旁,是个体型胖胖的中老年妇女,妆容精致,看起来是个贵妇,不断的跟狗说话叫它宝贝儿子。

    棉花好心塞,下决心今年一定要找个男朋友来,男的,活的就行了,已经二十五岁了,马上就要是大龄女青年了,还没结婚对象以后就变剩女了。

    她心中默默排查了一圈人选,吴默不行,虽然暗恋他很久,可是他年纪比他还小两岁,而且他死活对自己不来电。于连城,霸道大总裁,虽然好仰慕,可是人家未必看的上自己。以前的男同学?大学班里就六个男生,还都歪瓜裂枣,也没什么联系,初中高中同学在老家,太遥远了。

    她又死宅不爱出门多认识朋友,看来只能去相亲网站了。

    那只大狗一直伸出舌头来舔棉花,棉花忍受了一路,终于到北京机场了。

    于连城安排好了人来接他们,有司机还有导游,酒店也安排好了,虽然说是于妙龄承包这次旅行,可是指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小姐的话,一行人大概要睡大街啃馒头了。

    棉花觉得自己对于连城的敬仰简直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于连城不像吴默,小屁孩天天就知道王者荣耀,更不像白起宣,一张脸冷冰冰的从来只对项念念笑。

    住处就安排在王府井大街附近的半岛酒店,方便他们晚上出来遛遛王府井步行街。

    司机和导游都是地道北京本地人,司机姓张,四十上下,话不多。导游姓张,二十多的小伙子,身材属于肥硕型的,是特别贫的那种,一上车开始自我介绍,把自己祖宗十八代都给交代了清楚。

    项念念挺喜欢这小胖子的,一看就没什么心眼儿,肯定不会带他们去强制购物,哈哈哈哈。

    第一天因为舟车劳顿,他们打算就逛逛王府井,导游小张开始噼里啪啦介绍王府井的历史。

    明成祖时,在这一带建造了十个王府,便改称十王府或者十王府街。明朝灭亡了以后,王府也随之荒废了,人们便称它为王府街。清光绪、宣统年间,这里开始繁华,街的两旁出现了许多摊贩和店铺,还有一个“官厅”,成为当地有名的一个市区。

    据考证,得名“王府井”,渊于明中叶以来街上的一口水井。

    白起宣板着脸,看着地上那口铜铸龙边马葫芦盖井,满脸写着不高兴。

    “怎么了?这口井是你们家的?”项念念随口问。

    “不是。”白起宣说。

    不是他家的,这里从前住的都是朝里的王爷,他虽官拜锦衣卫指挥史,但还是没资格住在这里。

    百年沧海桑田,如今这里除了这口面目全非的井,再寻不到半点旧日的痕迹了。

    他不禁有些伤感,棉花一直问他他家在北京城的哪里,他自己也想知道,自己家在北京城哪里。

    北京城,早就没有他的家了。

    同样心有戚戚焉的还有于妙龄,她自从尾随白起宣的灵柩出了北京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她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回来,而且是和白起宣一起回来。

    她痴痴望着白起宣,想跟他说点什么,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姑姑,你吃冰糖葫芦吗?”于连城问。

    “啊?大热天儿的哪儿来的冰糖葫芦?”于妙龄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

    于连城很快买了三串回来,冰糖葫芦是有,不过现在这个季节的冰糖葫芦都是包装好了,冻在冰箱里,硬邦邦的,也没有甩出长长的糖风来。

    三个女孩子一人一根,也吃的津津有味。

    小张导游听棉花说起来白起宣也是北京人,不禁有些好奇问他“白大哥你家哪个区?”

    “区?”白起宣皱着眉,苦苦思索。

    “我们大白很小离开家乡,不太记得了。”项念念笑呵呵的打掩护。

    “我倒是记得,院子里有一棵很小的柳树”于妙龄说。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白起宣就真不高兴了,攥着拳头差点就要跟于妙龄动手。

    她记得那棵柳树,她可知道院子里为什么有一棵很小的柳树,因为那是思思去世后他亲手栽的,思思喜欢柳树,因为柳丝儿长能把要离别的人留住。

    项念念轻轻握了握他蠢蠢欲动的拳头,轻声问“怎么了?”

    他整个人立刻由防备状态松懈下来,幸好幸好,念念现在此时就在他身边,他还求什么,计较什么呢。

    于妙龄也察觉到他脸色不对,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吓的往于连城身后躲了躲。

    于连城决定大家分开走,自由活动,他知道白起宣和于妙龄的过节,两人关系最近好不容易缓和了一点,结果因为故地重游又剑拔弩张,不好不好,还是分开旅行大家都冷静冷静。

    于妙龄有点难受,平时最爱吃的哈密瓜菠萝等水果都吃不下了。

    “连城,我想我是不应该来北京的”于妙龄说“对于我来说,过去那些事是已经经过了许多年的陈年旧事,可是对于白大人,他刚刚苏醒没多久,那些事情对于他来说可能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姑姑……”于连城突然问“经过这么多年,你还想着报恩吗?”

    于妙龄不说话了。

    “我的意思是说你还执着于报恩的形式吗?”于连城问“其实你受了他那么多年,再大的恩情也回报过了,你可以想一想接下来以后要怎么过自己的生活。”

    “我自己的生活?”于妙龄好像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句似的,面带不解“我变成人的使命就是要嫁于白大人为妻的。”

    于连城……

正文 第163章 天罚来了

    第163章 天罚来了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蠢?”于妙龄问。

    于连城没说话,他是这么认为的,可是于妙龄是长辈,他怎么可以说长辈蠢。

    “其实我又何尝不知道,项念念才是白大人心中唯一的玫瑰花,而我不过是千万只狐狸当中的一只。”于妙龄幽幽叹气“我活了八百多年,虽鲜少与人接触,却也是会思考的,不论人也好妖也好,都要有梦想有追求,如果没有梦想,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呢?”

    于连城继续……

    “早点回去休息吧,姑姑。”于连城有些意兴阑珊,送于妙龄回了酒店房间。

    互道过晚安之后,于妙龄还叮嘱她把门锁好,于妙龄看着他的背影远去,又幽幽叹了口气。

    不论人也好妖也好,如果没有梦想,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呢?

    她的梦想就是活着。

    她心中有一个秘密谁也没告诉,直到那天送马丽丽的父亲离开之后,店里迎来了一个客人。

    穿着油腻的长衫戴着圆圆的墨镜,像极了电视剧里算命的瞎子。

    然而,他果然就是个算命的。

    他一进门,服务员招呼他坐下来他也没理,直奔到正在看《小王子》的于妙龄面前,说:“姑娘,你印堂发黑呀。”

    于妙龄听项念念提过那神通广大的王半仙,却是第一次见。

    但是王半仙不是第一次见她,应该说王二荀不是第一次见她。在前几日被项念念诓去画廊里糊里糊涂收了棉花当徒弟时,他一眼就认出她来了。

    她不是人类。

    那天如果项念念在场一定会嘲笑王二荀,因为他每次搭讪小姑娘都是同样的梗——印堂发黑。

    于妙龄没有笑,她摸了摸自己的额头,问“是……晒黑了吗?”

    王二荀绝倒。

    他捻着下颚几根山羊胡子,缓慢却笃定的说:“小毛球,你天罚将至。”

    于妙龄顿时感觉五雷轰顶,定定的望着这个一脸骗子相的神棍。

    他都知道!

    遇到高人了,于妙龄紧张的不知道怎么办,以她现在的能力,随便个普通人就能捏死她。

    可是她不想死,她想起五百多年前她刚刚成人时的光景,那时候虽然懵懂却有一身狠辣本领,爪过之处无人生还,当年多少锦衣卫围追堵截她,她次次都能安然无恙,死在她爪下的锦衣卫无数。

    往事不堪回事,也正是因为那时候年少无知又轻狂,被人操纵才犯下那些大罪,一桩桩一件件,都横在她和白起宣之间。

    这些恩怨,哪怕过了百年也难消除。

    这天罚她是躲不过的。

    她知道这一天早晚要来,但是蝼蚁尚且偷生,她不想死,更何况她前几天已经死过一回了,那滋味并不好受。

    她带马丽丽回家的那个夜里,风雨大作电闪雷鸣,若不是刚巧马丽丽替她接下那一道雷,她如今早就外焦里嫩灰飞烟灭。

    妖,虽然有很长的寿命,但不是不会死的。否则的话,现在那些上古大妖现在还满大街跑呢。那些上古大妖,能熬过多次天罚的就已经飞升成神进入虚无界,熬不过的就灰飞烟灭变成肥沃的土壤了。

正文 第164章 有点不明白又有点明白

    第164章 有点不明白又有点明白

    妖最怕的,就是五百年一次的天罚,上天降下雷电要收回他们的性命。

    雷电是天地正气所形成,没有哪只还流连人间的妖不怕的。

    于妙龄的天罚到了。

    但是以她现在的能力,根本熬不住一击,上次是侥幸有马丽丽帮她挡了一下,两人还阴差阳错的共用了一个身体。

    “我们第二次见面了”王二荀说“上次在画廊见你,你气色比现在差多了。”

    “上……上次?”于妙龄想不起来上次是哪次。

    “哦,就是你借皮囊给那个小女鬼用的那一次。”王二荀说。

    那时候她被雷打的七荤八素的,根本没有自己的意识了。

    “你使用了禁术。”王二荀笃定的说。

    于妙龄已经不奇怪他什么都知道了,他虽然看起来双目失明,却是眼盲心不盲,只一个照面就知道那时候身体里的是马丽丽,而她因为受了雷击元神涣散意识不清。

    “是,我使用了禁术。”于妙龄说。

    这个禁术之所以称为禁术,不是因为它伤天害理,而是因为会给施术者带来很多副作用。比如记忆力减退,智力下降,体力下降,掉头发长黑眼圈什么的。

    这些不是重点。

    最重要的是,使用过禁术的妖,没一个躲的过天罚,因为智力……哦不,是功力大减退。

    除非……除非她和受术者共一条命脉。

    就是说,除非她嫁给白起宣。

    “给一个人类用禁术,还是一个死人,值得吗?”王二荀问。

    “用都用了,哪有什么值得不值得。”于妙龄说。

    “如果他不肯娶你,你们的命脉不能同气连枝,你躲不过天罚的。”王二荀说。

    于妙龄有点不喜欢他了,这么直白,很残忍的好吗?

    “躲不过就躲不过吧。”于妙龄笑了笑,眼睛里没有丝毫杂质“我本来一心报恩,结果却在人间迷失了自己,做错了很多事情,这条命算我还他的。”

    王二荀微微叹了口气,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也不由一只苦苦在世间挣扎的小狐妖。

    “你有心改过,也有心向善,上天有好生之德,会再给你机会的。”王二荀说“你且记得,一定要多行善事,能不能过的了这个坎,就看你运气了。”

    “谢谢先生提点。”于妙龄盈盈起身向他行了一个旧礼。

    王二荀迈着八字步离开了,于妙龄那天下午呆坐在窗边漫无目的的翻着手里的漫画书,伤感了一下午。

    这世间,有人执着于金钱,有人执着于权力,有人执着于爱恨,一直以来,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

    自从见到胡思思转生的项念念,她就知道结局已经注定了。

    她气势汹汹跑去和项念念说要和她公平竞争白起宣,也不过是因为寂寞罢了。

    五百多年,她太寂寞了,哪怕徒劳的争一争抢一抢,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也热闹些。

    她当初用禁术保存白起宣的时候可不是这么想的,刚刚见到复活的白起宣时也不是这么想的。她还是抱着希望,可以和心心念念几百年的人在一起。

    她是妖,也不知道怎么了,她现在,越来越像一个人类了,好像也开始有了柔软的地方。

    可能是被马丽丽借用了皮囊,感知过人类的爱恨,她觉得好像其实也没有那么爱白起宣。

    爱是什么?她有点不明白又有点明白了。

正文 第165章 锦衣胡同

    第165章 锦衣胡同

    棉花这个吃货,非要导游小张带着去护国寺吃著名老北京小吃——豆汁。

    曾经尝试过这一味儿的项念念死活不肯参与,白起宣就陪她在步行街逛逛。

    王府井的夜很美,华灯亮起,东华夜市的红灯笼一排排点亮,北京特有的吆喝声一响,仿佛回到了几百年前。

    因为很久没有这样轻松的出来玩了,项念念还是很兴奋的,两只手就没空着,一只手抓吃的一只手抓玩的。

    “导游说了,明天去故宫,想想我就替你兴奋。”项念念说。

    “为什么是替我兴奋?”白起宣不解。

    “因为我去过啊,你没有,不不不……你几百年都没去了。”项念念往他嘴里塞了一块油炸臭豆腐。

    白起宣一脸嫌弃,但是看着她满脸期待,还是吃了下去。

    “哇!炒肝炒肝!白起宣,我们来一碗!”

    白起宣麻利儿掏钱来一碗。

    “你们那时候也有炒肝吗?”项念念边吃边问。

    “有。”白起宣拿竹签子戳了一块,微微皱眉“但比这个好吃多了。”

    “多好吃?”项念念眼睛发亮。

    “回家做给你吃。”白起宣说。

    “吹牛!”项念念不信,他做的饭,真的称不上好吃。

    白起宣是说真的,他厨艺不佳,唯独这道小吃做的好,因为思思爱吃,在大明时,这是穷人家的吃食,府里厨子都不会做,他特意从外面学了来做给她吃,一开始做的差强人意,后来越做越好。

    “白起宣”项念念突然问“你会喜欢于妙龄吗?”

    白起宣一愣“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她!

    “就是问问。”项念念说,她吃完一碗炒肝,抬头看着长街一片红彤彤的灯笼,这五光十色的人间,是属于他们的,也是属于她的。

    人类的寿命有限,终有一天她会离开这万家灯火。

    而白起宣,他可能会在这人间长长久久的活着,一个人活的太久,很多时候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他要独自面对漫长的人生。

    “念念,你别想太多。”白起宣以为她今天吃醋了“生生世世,我心中也只有你。”

    这样的情话,项念念不是没有听过,但是在这样的北京的夜里,听起来最悦耳动人。

    因为吃的太饱,他们边聊边走遛食儿,两人手拉着手,孩子一般走在旧城墙下,走在车水马龙的马路边,穿过一个个胡同儿,走了很久,最后竟然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

    “锦衣胡同诶。”项念念指着昏暗路灯下一个指路牌子说“我听说北京很多胡同取名都是有来历的,比如大雅宝胡同,从前是叫大哑巴胡同,因为胡同里曾经住了个哑巴,后来因为名字不雅才改成了大雅宝胡同。你说锦衣胡同里以前是不是住了个锦衣卫?”

    “有可能。”白起宣点头。

    五百多年过去了,现在的北京城和大明时期的北京城,除了一些主要城门口名字还保留着,城市的面貌早已经没有半点昔日的痕迹。

    不过白起宣并不留恋过去,否则他也不会在狱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只想待在有她的地方,哪怕上穷碧落下至黄泉。

    项念念有些兴奋,抓着他的手摇了摇“白起宣,今天晚上我们就来一次锦衣卫寻根捡漏之旅。”

    白起宣知道,寻根她只是心血来潮随口一说,捡漏才是她的重点。

    项念念哼着歌儿“one night in北京,你可别喝太多酒……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

    白起宣听她哼的这调子很有意思,不禁问“你在唱什么?”

    “唱一个北京老太太,穿着绣花鞋坐在院子里等出征的情人归来。”项念念笑嘻嘻的说“以前我是不是坐在院子里边绣花边等你回来?”

    “不是。”白起宣非常一本正经的说“你是一边爬树掏鸟窝一边等我回来,不然就是一边上房揭瓦一边等我回来。”

    项念念哈哈大笑,“我现在有点相信前世的思思就是我本人了,哈哈。”

    十月,北京的天已经快散尽了火气,夜晚凉爽的让人怀念起小时候坐在门口拿个蒲扇纳凉的日子,想推个铁环撒丫子跑上几圈,或者在地上画上白线跳几回房子。

    两人手拉手,哼的歌都不在调上,就这样信步走着,在一条比较偏僻的胡同里,他们看见一个男人。

    昏暗的路灯照不清他的脸,只把他的身影拉的很瘦长,他本人也很高很清瘦单薄,西装裤穿在身上好像套在竹竿上似的。

    这个竹竿一般的男人左手提着一个月饼礼盒,右手提着一个购物袋,袋子里是零食和水果。

    项念念才想起马上快中秋节了,今年这个中秋节他们要在北京过了。

    男人站的笔直,好像石雕一样,而他面前那扇老木门却丝毫没有要打开的迹象,他却依然执着的守着。

    项念念他们刚要走去下一个胡同,门“吱呀”一声开了,然后一大盆水从屋子里泼了出来。

    隔着老远,项念念都能闻见那股子馊味儿,是馊水呀,而且是放超过三天的那种。

    男人被泼了,还是一动不动,也不吭声。

    门又“碰”的一声关起来了。

    整条胡同好像突然安静了下来,狗吠声,孩子哭闹声,广播里的京胡声突然一下子都没了。

    好像全世界都安静的等着看男人的笑话。

    男人迈开腿想离开,好像因为站太久腿麻了,没走两步脚下一软,摔到了地上。

    白起宣立刻过去把他扶起来。

    走近了才看清他的样貌,三十五岁上下,很清瘦但是很精神,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皮肤比较白,书生气很重。

    “谢谢。”男人,因为身上散发着酸臭味,他慌忙退后了几步,离他们远一点。

    听说他们是外地游客,来找锦衣胡同,男人扶了扶眼镜说:“这里就是锦衣胡同。”

    “哦。”项念念有点失望,这么窄,旁边的房子又矮又破,想找以前明代的锦衣卫指挥史的府邸,估计是没戏了。

正文 第166章 这是目无尊长!

    第166章 这是目无尊长!

    “这锦衣胡同呢,从明朝洪武年间就开始有了。”男人说“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设置锦衣卫,锦衣卫们就聚居于此地了。”

    男人一开口竟然有些滔滔不绝起来,不过他看起来还是蛮有学问的,讲起来头头是道,连白起宣这个锦衣卫本尊也听得津津有味。

    “你是老师吧。”项念念问。

    “何以见得?”男人问。

    “主要看气质。”项念念说。

    男人有点不好意思,笑了笑,说他是高中的历史老师,姓朱。

    白起宣一听姓朱,下意识的肃然起敬。

    “朱老师对明代历史很了解,不会是朱元璋后裔吧。”项念念随口一说。

    “真要追溯起来也的确是,不过已经是旁支的旁支了。”朱老师笑着说。

    他浑身馊水但是依旧淡定,还能边走边跟他们谈笑风生,丝毫没有受影响,项念念心中不禁暗暗佩服,这风度这修养,不愧是为人师表。

    到了胡同的尽头,朱老师跟他们告辞,招了一辆出租车,结果出租车司机嫌他身上太臭,拒载。

    他也不急不恼,淡定的在路边找了一辆摩拜单车骑着回去,边骑还边哼上一首《北京土著》:我一个人蹲在墙根儿没人der,眼睛愣着神儿心中纳着闷儿,怎么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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