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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该被抱紧-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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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之之今天起得早,打算在上班之前整理一下家里的衣柜。她把一叠厚厚的冬装从衣柜里拿出来,一件件仔细叠好,然后塞到闲置的箱子里。
  叠到最后一件羽绒服的时候,她把衣服摊平,例行公事地检查一下,却发现这件羽绒服的口袋里有点鼓,好像装着什么东西。
  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阮之之把手伸进羽绒服口袋里,下一秒,却无法克制地怔住了。
  这里面,是那朵时砚很久之前在丽江酒吧送给她的纸玫瑰。
  她已经一周没有见过时砚了。
  之前,明明无论在哪里都可以遇到他的,可是这一周里,无论她去到哪里都没有再见过时砚,包括之前他经常去买马卡龙的那家咖啡厅。他就好像是突然人间蒸发了一样,从她的生活里消失地干干净净。
  偶尔,阮之之甚至会有种错觉,她是不是其实从来都不曾遇见过时砚。
  因为,怎么可能会有一个人,明明与你素昧平生,却心甘情愿地为你付出,一次又一次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恰好出现,就像是童话里的黑骑士,永远默默付出,不求回报。
  要不是阮之之早已经过了相信童话故事的年纪,大概真的会以为时砚是上帝派来拯救她的天使,虽然这个天使长了一张冷淡至极的脸。
  阮之之站在衣柜边上出神,直到手机里提醒她出门上班的闹铃响起,才堪堪回过神来。
  她扭头看了一眼摊在床上的羽绒服,突然就有些意兴阑珊。
  接下来的一整天阮之之都是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工作的时候也打不起精神来,一个人趴在办公桌上发呆。幸好今天李司晨公司出差,不然一会儿恐怕又要来公司给她送饭。
  她现在其实不太想看到李司晨,因为他总会让她动摇。
  午休的时候,阮之之没什么胃口,于是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玩手机,旁边的陆婉仪悄悄观察了她半天,确认她午休没有计划才走过来搭话:“之之,怎么今天你男朋友没有过来接你吃饭啊?”
  阮之之一愣,思考了半晌才意识到她口中说的“男朋友”应该是指李司晨,她抿了抿唇解释道:“他不是我男朋友,只是一个朋友,我们……曾经是大学同学。”
  陆婉仪听她这么说也愣住了,然而很快她就反应过来,打趣道:“你就别骗我啦,哪有普通朋友愿意一天二十四小时那么准时的来送饭啊?而且他看你的那个眼神,瞎子都能看出来,满满的全是爱好吗。”
  “真的不是,我们——”阮之之话说到这里顿了顿,想到陆婉仪是自己在公司里唯一交心的朋友,还是决定对她实话实说:“我们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之前在读大学的时候,我一直很喜欢他,可是那个时候他对我好像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后来我毕业回国,他留美工作,我们之间断了联系,我也觉得自己已经从那段无疾而终的暗恋里走出来了。可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他又回国了,还跟我说他喜欢我。”
  “我现在脑袋一团糟,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
  阮之之一口气把这些话说完,顿时觉得心里轻松了不少。
  陆婉仪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随即有些不解地问:“之之,你还喜欢他吗?喜欢的话就答应,不喜欢就拒绝,明明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有什么好烦心的呢。”
  “我不知道。”阮之之叹了口气,“我觉得自己应该是对他还有感情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又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不应该答应他。”
  “我懂了。”陆婉仪扬扬眉,“一定是你心里还有其他人,对不对?”
  “其他人?”阮之之微微皱眉。
  “对啊,比如上次我们吃饭时遇到的那个帅哥,你看他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不说,还懂得跟女生保持距离。那天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他的眼睛没有在我身上停留过一秒,这种男人是个女孩子都会喜欢的。我猜啊,你一定是因为心里面已经有他了,所以在面对另外一个人的追求时才会犹豫不决。”
  陆婉仪手里抱着一杯热咖啡,语气十分肯定,说完之后低头吹吹热气喝了一口,余下阮之之一个人发呆。
  所有人都说时砚喜欢她,可是即便这样,她也不能真的就想当然地认为时砚喜欢她吧。万一不是的话,自己该有多丢脸。
  而且,如果他真的喜欢她,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跟她联络呢。
  亦或是说……因为李司晨的出现,他决定放弃她了。
  *
  最后阮之之还是拗不过陆婉仪,穿了件外套跟她一起出去吃饭。
  由于午休时间只有一个半小时,所以两人就在公司附近随便找了一家麦当劳,准备速战速决。
  麦当劳里不管什么时间段永远都是人满为患,阮之之和陆婉仪百无聊赖地站在人群里排队,周围人来人往,空气拥挤,声音嘈杂。
  陆婉仪盯着人群出神:“记得我刚来公司实习的那会儿,几乎每天都来这家麦当劳吃饭,那时候觉得时间就是金钱,为了能顺利转正一分一秒的时间都不想浪费。”她说到这里笑了笑,继续道,“我还记得我当时接手的第一个采访稿是关于一个贪污案的,那段时间为了整理资料,我几乎每天都是日夜颠倒。”
  被陆婉仪的情绪所感染,阮之之也跟着她一起回忆起来,歪着脑袋想了想,道:“我当时拿到的新闻稿是一桩情杀案,案件内容我记得特别清楚,一个男人在经过精心设计之后杀害了出轨的妻子,没想到却被自己八岁的儿子看见整个作案过程。然后儿子报警,亲口向警察指认了自己的父亲,随后男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那个小男孩好可怜啊……才八岁就要经历这样惨痛的事情。我光是听你讲就已经觉得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了,真不敢想象他当时的心情。”
  “是啊,那是一桩二十多年前的案子了,现在那个男孩应该有二十六七岁了,不知道过得怎么样。”
  “肯定不会过得好吧,父亲是杀人犯,母亲婚内出轨,死在自己丈夫手上,而且他还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那个孩子顶着世人的流言蜚语,就算能平安活到现在,估计也早得精神病了。”
  两个人叽叽喳喳地讨论了一会儿,队伍排到她们,两个人赶紧收心过去点餐,很快就忘记了这个话题。
  在这个世界上,除非刀子也插到你身上,否则永远也不可能对另外一个人的痛苦感同身受。
  点好餐找到座位坐下之后,陆婉仪去前台拿番茄酱和纸巾,阮之之刚把餐盘放下,就听到身后响起一个熟悉清朗的声音:“不好意思,请问能拼个桌吗?”
  阮之之回过头来,果然看到了许久未见的陈嘉言。
  “之之?!竟然真的是你,刚刚我就看你的背影特别眼熟来着。”陈嘉言看到她也很惊讶,下一秒脸上立刻挂起了熟悉的笑容,看上去一派阳光灿烂。
  被他的笑容所感染,阮之之的心情也开朗起来,指着对面的空座位道:“坐吧,这里只有我和婉仪。”
  陈嘉言刚把东西放在座位上,陆婉仪就回来了,她看到陈嘉言显然也很惊讶:“真是冤家路窄,怎么吃个麦当劳都能碰见你。”
  陈嘉言眨眨眼,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样子:“a市就这么大,而且a大离这里也不远,碰见我有什么好稀奇的。”
  a市就这么大,可是,她却再也没有碰见过时砚了。
  阮之之忍不住动了动嘴,最终还是强自压制住想要开口问时砚消息的话。
  她有什么立场去询问他的近况呢。
  陆婉仪挨着阮之之坐下,扭头看她眼神,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似的:“哎,我说,之前跟你一起吃饭的那个帅哥怎么今天没来啊?”
  陈嘉言一边用手撕开汉堡的包装纸,一边随意回答:“你说阿砚啊,他今天请假没来上班,而且我看他最近心情不太好,不敢去招惹这个祖宗。”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他前段时间心情是真的很好,整个人看起来冰消雪融的,我都要怀疑他被外星人附体了。”
  时砚他……最近心情不太好?
  不会是因为她吧?
  阮之之默默听着陈嘉言和陆婉仪聊天,偶尔低头食不知味地咬口汉堡,思绪早已神游天外。    

☆、23。C11·红糖水(修bug)

  也许是这几天工作太过疲惫; 再加上每天因为私事心神不定,阮之之这天一大早起床就觉得头晕目眩,连站都站不稳。
  知道自己贫血严重; 阮之之一只手摁着太阳穴,慢慢从床上下来走到客厅里,想要从茶几上拿几颗红枣先将就吃一下。
  没想到由于头晕,她刚走几步就不小心撞到了茶几的菱形桌角,想都没想地就伸手去挡; 结果下一秒就传来钻心的痛。
  阮之之这下子彻底清醒过来; 她晃晃脑袋; 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手掌心已经被尖锐的玻璃桌角划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一点一点从里面浸出来,阮之之皱眉; 努力忍住想要开口喊痛的冲动,深吸一口气; 开始尝试着自己处理伤口。
  一个人独居惯了; 平时一些小的磕磕绊绊她自己完全应付得来; 只是……阮之之一边用碘酒往伤口上消毒; 一边用绷带把手掌绑起来止血,尝试了半天还是宣告放弃。
  这次的伤口有些深,看来还是得去一趟医院。
  胡乱套了件外套; 阮之之连唇膏都没有来得及涂; 就这样素面朝天的走出了家门。
  等到阮之之到达a市最为出名的军区医院时; 痛感已经快要忍耐不住。她咬咬牙,每走一步都用尽全力,就这样一个人强撑着挂号,排队,最后当她见到医生的时候,连嘴唇都已经全无血色。
  诊室里穿着白大褂正在低头写字的医生看到她明显一愣,立刻就直起身来让她坐下:“怎么回事,脸色这么差?”
  “医生,没什么事,我就是今天早上不小心手上割了一道口子,流了点血。然后因为平时有点贫血,所以现在才显得气色差。”阮之之小心翼翼坐在医生对面,有气无力地阐述病情。
  医生很快就安排人手给她包扎止血,处理好伤口之后,阮之之走出诊室,仍然觉得眼前视线一片模糊,无奈之下只能先走到诊室门外的休息区稍做休息。
  真是流年不利。
  阮之之把脑袋缩进高领毛衣里,掌心先前钻心的刺痛已经逐渐缓解,可是由于没有补充足够的糖分,她的大脑仍然昏昏沉沉。
  靠着医院冰凉的座椅坐下,阮之之咬着下唇,开始思考要不要给顾念打个电话寻求支援。手机都已经拿在手上了,转念又一想现在是顾念的蜜月期,还是决定先不去打扰她。
  “没事,睡一会儿就好了。”
  自顾自地低头安慰着自己,思绪越来越沉,终于,阮之之把头埋进衣领里,控制不住昏昏噩噩地睡去。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之之,醒醒。”
  好像有人在叫她,一遍又一遍,声音低沉中带着一丝哑。语气原本是平静的,然而在她的无回应中变得越来越焦灼。
  阮之之皱了皱眉,在那个人的声音中有些不情愿地挪动了一下身子,然后,渐渐睁开眼睛。
  眼前视线仍然恍惚一片,她还没来得及抬头,就看到面前有人放着一杯红糖水。舔了舔干涸的嘴唇,阮之之伸手握住玻璃杯,想也没想就将面前温热的红糖水一饮而尽。
  “好点了吗?”
  还是那个声音,只是这一次更加清晰。
  阮之之放下玻璃杯,视线一点点向上蔓延,从男人的深蓝牛仔裤一路蜿蜒,最后终于定格在那熟悉的一双漆黑眼瞳。
  那双眼睛向来是漫不经心贯了的,可是此刻望着她,却带着隐隐的担忧。
  阮之之看着这个眉眼熟悉的男人,恍惚之间竟分不清现在自己究竟是身处梦境抑或现实。
  半晌,她张张嘴,声音仍旧虚弱至极:“时砚,你怎么会在这里?”
  眼前的男人发色漆黑,白毛衣牛仔裤,看上去根本不像一个二十八岁的大学教授,任谁看都会觉得是一个眉眼精致的大学生。
  时砚盯着她的脸色看了一会儿,然后弯下腰,半蹲在她面前,从口袋里拿出来一颗橘子味的水果糖,剥开包装纸放到她嘴边:“吃糖。”
  他撕糖纸的动作很温柔,面对着她时的声音更温柔,温柔得让她眼眶几乎酸涩。
  “谢谢。”空无一人的休息区,阮之之低着头道谢,极力控制住自己语气中的哽咽。
  时砚没有回答,只是伸出手极其轻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半晌才低声道:“吃完我送你回家。”
  他的手指仍旧带着淡淡挥之不去的烟草味道,掌心落到她头顶,是温热的。
  阮之之想,在某些特定的时刻,能有一个人陪在身边,原来,真的会让人产生依赖感。
  她好久没有依赖过一个人了。
  一整杯红糖水喝下去,再加上口中含着的水果糖,阮之之伸手摁了摁太阳穴,终于觉得自己的意识清醒了一些。
  时砚视线落在她左手上被包扎好的伤口上,然后又伸手拿过她的病历单:“我现在帮你去拿药,你在这里等我一下。”顿了顿,语气很轻地又叮嘱了一句,“乖乖的,不要乱跑。”
  “好。”下意识地点头,直到时砚的身影走远,阮之之呆在原地,伸手碰了碰仍有余温的玻璃杯,觉得一切都好不真实。
  他还是出现了,在她需要的时候。
  像宿命一样。
  时砚开车把她送回家,两个人一路无话。
  他双目直视前方,认真专注地开车,而阮之之就安安静静地在副驾驶坐着,脑子里一团糟。
  这种时候,她竟然在想早上出门的时候有没有把卧室的被子叠好,还有客厅的桌面有没有整理干净。
  然而等到真的开门把时砚带进去的时候,阮之之有些绝望地发现,客厅果然一片狼藉,沙发上竟然还有一件她早上从阳台拿进来没来得及收的白色文胸。
  阮之之:“……家里有点乱,别介意。”
  时砚的眼神望向那件看起来略显单薄瘦小的文胸,视线收回来,又意味深长地往她胸口的位置看了一眼。
  阮之之:“……”
  自觉地在玄关换了双拖鞋,时砚走进客厅,明明是第一次来她家,一举一动却显得比她还要熟悉。他一路走到厨房外的饮水机倒了杯温水,然后从药物袋里把医生开的药拿出来,一起递到阮之之手上:“这是消炎药和止痛药,一天三次,一次一粒,记得准时吃。”
  忍不住抬头看他,阮之之一边伸手接过药和温水,一边默默思索时砚现在这样是不是代表着已经原谅了自己上次的爽约。
  “还有,刚刚医生跟我说,你的伤口今天要换一次药。”时砚目光环绕房间一周,然后对着她扬扬眉,道,“你坐到沙发上吧。”
  “啊?现在?”阮之之有点懵。
  “对,现在。”男人回应完,视线看到早上出门之前被放在茶几上的医药箱,走过去开始准备换药。
  被动地坐到沙发上,阮之之看着他准备纱布等一系列熟练的动作,莫名觉得这里看起来更像是他家。
  时砚做好换药前的准备工作,把身子转过来,单膝跪在冰凉的地板上,轻轻将她受伤的左手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一会儿碰到伤口可能会有点痛,忍一忍。”
  阮之之低着头看他,时砚的眼睫毛很长,温顺地垂下来,遮住大半眼帘,更显得视线捉摸不透。就这么透过阳台外洒落进来的阳光看他,他的皮肤白得很透,整个人被衬托得愈发不真实。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下来了,阮之之垂着头看他,一时间竟然忘记了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感。
  或许,当下这一刻的时砚,就是最好的止痛药了。
  男人用碘酒小心翼翼地对伤口进行消毒,然后动作轻缓地一圈圈在她掌心缠上纱布,最后在手腕处打了一个漂亮的结:“明晚记得再换一次药,这样才能避免伤口感染。”
  他话音刚落,阮之之正想说些什么,就听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手机急促地响起来。
  心里咯噔一下,阮之之用另外一只手动作迟缓地把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来,来电显示上的名字果然是李司晨。
  时砚直起身来,恍若没有看到一样,径直走向了阳台。
  这是在给她留出接电话的私人空间吗?
  阮之之抿抿唇,接通了电话。
  “之之,我后天就可以回去了,这几天你一个人没出什么事情吧?”
  李司晨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和,阮之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左手,迟疑了几秒钟还是回答他:“没什么事,一切都好。”
  “那我就放心了,等我回去带你去吃好吃的,你现在实在太瘦了,需要赶紧吃胖一点,不然走在路上我总担心下一秒你就会被风吹跑。”
  电话那头,李司晨仍然在喋喋不休,每一句话里面都是对她的关心,可是听在阮之之的耳朵里,却怎样都没有办法像三年前一样全心全意了。
  “李司晨,你……你还是不要对我太好了。”她顿了顿,继续道,“我怕,我没有办法给你你想要的答案。”
  电话那头的声音微不可闻地怔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笑着回答:“说什么傻话呢,我对你好完全是我心甘情愿的。之之,你等过我四年,现在换我来等你,这很公平,没有什么好内疚的。”
  ……
  电话挂断之后,阮之之好不容易轻松下来的心情再次变得沉重。
  如果不能回应给他相同的感情,或许,就应该早点把这段缘分剪断。
  毕竟,三年前就应该断了。
  阮之之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步步走到阳台的时候,意料之中地看到时砚侧对着她,现在正倚在墙上抽烟。
  他的侧脸在阳光下勾勒出一个精致的弧度,额头碎发随意落下来,眼前一片烟雾缭绕,如初见时一样颓废阴郁,仿佛与世隔绝。
  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突然很想开口劝他戒烟,不过很快就忍住了这份冲动。因为她的心里很清楚,烟对于时砚来说,就像是可以暂时缓解痛苦的止痛药,在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品之前,是没有办法割舍的。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就这么站在他身边,气氛很静谧,一瞬间仿佛连空气的流动都变得缓慢了。
  良久,终于还是时砚先开口:“他对你不好吗?”
  这个“他”是谁?是……李司晨?
  不知该作何回答,阮之之抬头看他,却看到男人无所谓地将烟头掐灭,然后准确地扔到阳台上的垃圾桶里,“你去医院,他为什么没有陪着?”
  大脑有些死机,阮之之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时砚可能是误会了她跟李司晨之间的关系。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急躁,几乎没有经过思考,立刻开口想要解释:“我跟李司晨之间——”
  可下面半句话还没来及说出口就被对方打断,时砚转过身来望着她,一字一句无比清晰:“阮之之,如果三年前和三年后他都对你不好,为什么你的眼睛不能看一看别人?”    

☆、24。C11·狄金森

  阮之之的睡眠质量本来就差; 今天夜里又意料之中的失眠了。手伤带来的隐隐痛感此刻已经显得微不足道,她一个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知道为什么; 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就浮现出时砚的模样。
  他今天临走之前在阳台上跟她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个“别人”,指的是他吗?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如她所想喜欢自己……还是说这一切只是他一时兴起?
  他总是这样,明明已经对她百分之九十九的好,可那剩下的百分之一,就是不肯清楚说明。
  可是阮之之没有想过; 只要时砚不跟她表白; 这就代表着; 她永远都没有机会拒绝他。
  这一天夜里,她的脑海中抱着各种各样复杂难言的念头,直到次日凌晨才终于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清晨七点左右,天色才刚刚亮起来; 阮之之就听到门外有敲门声,一下又一下; 不急不躁; 并且很有规律。
  阮之之在脑海中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 终于还是决定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去开门。
  以为是快递小哥; 没想到一打开门,就看到时砚提着一个纸袋站在楼道里。
  他今天穿了一件简单的黑色卫衣,脚下踩着一双白球鞋; 看上去很干净清爽的样子。此时天光才微微亮; 而他就这么静静站在灰暗的楼梯间里; 瞬间就照亮了整个楼道。
  看到阮之之出来开门,他面上仍旧是冷冷淡淡的模样,瞥了她一眼就毫不客气地登门入室。
  他换好拖鞋走进客厅餐桌,然后将手中的纸袋打开,从里面拿出一碗粥,一盒生煎包和几碟小菜,整整齐齐摆在桌面上。
  做完这些之后,时砚转过身来,歪着头打量了一下面前睡眼惺忪的阮之之:“还没起床?”
  阮之之脸微微一红,低头胡乱理了理自己乱糟糟的头发:“还没。”说完,忍不住又快速为自己辩解,“你起得也太早了,现在天都还没亮呢,而且还是周末。”
  时砚挑挑眉,完全无视了她的辩解:“去刷牙,一会儿粥就凉了。”
  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再次望向面前的高挑人影,确认自己现在不是在睡梦中,阮之之云里雾里地点头答应,然后转身走进了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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