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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宠(九月)-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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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仲尧颔首。
  高进问了一句:“行程再无更改的可能?”
  “自然。”
  “那就好。”高进笑道,“顺昌伯危言耸听,看来是不需放在心上了。”
  “他的话十句能有一句属实已然不易,别理他。”俞仲尧吩咐道,“回房去歇息,最好找个半路给你煎药的。”
  高进笑出声来,“我要是到那地步,三爷岂不是要让人抬着去了?”
  “滚。”俞仲尧笑着申斥一句,“别大意。”
  “明白。”
  高进回了下榻之处,和衣倒在床上。
  这几日的确是很忙碌,他是故意的,要尽量约束自己,少和沈云荞腻在一起——腻在一起就管不住自己,就会心急地催她给自己个承诺。
  那样是不行的,沈云荞不同于别的女孩,心急只能把她吓得躲得远远的。或者也可以说,每个女孩都是不同的。既然是这样,他只能将分内分外的事全揽过来,让自己忙得四脚朝天,几日下来,也就习惯不与她时时见面说笑的情形。
  就算等待,也要讲究方式。
  儿女情长里的弯弯绕,他得慢慢摸索,不求事半功倍,起码要确保不出错。
  今日,还好吧?想到她喜滋滋地吃着食物的样子,便满心愉悦,心海似被暖阳笼罩。
  那么可爱,是能为一餐饭而满足、欣喜的率真女孩,会让周围的人都感染到她的好情绪。
  过了一阵子,他想到了简西禾。
  简西禾一定会留意发生在他周围的大事小情,就如他也留意他一样。
  同在一屋檐下,同在一条路上,想要划清楚界限,一来不可能,二来也小家子气。三爷是这心思,他和阿行等人亦如此。孟滟堂、简西禾那边更是一样。又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呢?闲来找点儿事斗智斗勇,日子才有意思,不然这光景就会变成一潭死水,毫无生机。
  好战的,斗惯了的男子,都是如此。谁都怕寂寞。
  但是,他不希望因为一个女孩闹出是非。
  沈云荞又不是宝物不是物件儿,不该让人争来抢去的,那样就是不够尊重,更不够看重她。
  希望简西禾也明白这道理。
  **
  每个人的心思都不同,目的也不同。
  这样的情形之下,翌日,按照俞仲尧的安排,如期启程。
  俞仲尧、高进、阿行、章洛扬、沈云荞各带了一名贴身随从,另有两人是负责传信等杂事的。
  孟滟堂、简西禾、付琳亦如此,除去三个随从,另有一人负责琐事。
  ——这是十九个人,还有一个,负责看管以备不时之需或是驼运行囊的六匹骏马。
  二十个人一早离开贺园,身着相同的玄色劲装,策马扬鞭,踏上悠长古道,融入黑山白水之间。
  不论相互之间是爱是恨,是憎是喜,都要相伴走这一段旅途,共历一番红尘烟雨。
  俞仲尧一直与章洛扬走在最前面。
  不是两个人刻意为之,是两人的骏马绝尘、追风形影不离,不肯与别的骏马为伍。
  章洛扬倒是没因此事不自在。他在何处,她离得越近,越是心安。再说了,这样的情形下,谁还有闲心顾忌那些繁文缛节?
  而在路途上策马驰骋的俞仲尧,是她没见过但是更为之倾心的样子。
  平日里的他总有着处理不完的大事小情,身在何处,不是要与手下议事,便是要处理公文信件。给人的感觉总是安静、寂寥、深沉。
  在路上却是不同,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说的大抵就是他这种人了。
  这是他完全不同的一面,眼神里透着野性锋利的光芒,依然沉默寡言,整个人矫捷、敏锐,除此之外,还有着一份豪气。
  如同从笼子里走出来的骁悍的兽。
  有着致命的危险,亦有着致命的诱惑。
  第一次,章洛扬只需对他一个侧目,便怦然心动。
  俞仲尧偶尔看向她的时候,亦是满怀欣喜、欣赏。
  她穿着与别人同样的黑色劲装,巴掌大的小脸儿更显白皙,眸子宛若熠熠生辉的夜空里夺目的星。环境的不同,让她的清艳、柔美转变成飒爽英姿。
  怎样都美得让人不愿错转视线的女孩。
  直到该刹那,俞仲尧才自心底承认,他的洛扬是万里挑一的美人。先前么,他是在美人的环绕下长大的,已故的亲人中不乏有着倾城美名的女子,包括他的母亲。所以,对洛扬动心,是被缘分牵引着,被她的单纯、善良、孩子气所吸引,容貌反倒是要放在最后的一个原因。
  到了这一日,动心转变为倾心。
  爱煞了这样神采飞扬的她。
  **
  一行人里,脸色最差的莫过于孟滟堂、付琳。
  两个人都是一面赶路一面盯着为首的一对璧人,暗地里已经气得半死。
  孟滟堂在这之前并不能想象到,看着意中人与别的男子在形式上成双成对,是这般的锥心之痛。痛完了,就开始憎恨俞仲尧,不气才怪。
  付琳则看着姐妹两个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倾心、迷恋的男子。
  到了朗朗天地中的俞仲尧,如同外表蛊惑人心的被放出笼的野兽,不需走近,也会被他的意态醉了心魂。
  再心醉也没用。
  有多心醉,便要承受多少心碎。
  这是一个让她要承受万般不甘、挣扎、痛苦的男子。
  她不该对他生情,甚至一直不愿细究,最终却只能承认。
  在眼前,他眼里的女子,只得章洛扬一个。
  到了风溪,便是情形往可喜之处发展,得到他的人是姐姐。
  怎么样,似乎都已注定,他不可能是她的。
  她可以争取的时间、机会都太少了。
  付琳的随从,是一名她亲自挑选的王府侍卫。
  侍卫见她越来越神不守舍,落到了最后,便等了等,之后恭维道:“付小姐这般风采不同于往日,却更是出众。”
  付琳扯扯嘴角,“能有多出众?比起章大小姐、沈大小姐,要差一大截。”
  侍卫却是摇头,不能苟同,“各有千秋。三位小姐的容貌不相上下,聚到一处赏心悦目,若是分开来,都是让人错不开眼的绝佳容貌。”他笑了笑,“行程必将沉闷枯燥至极,幸亏有您三位同行。说句僭越的话,时不时看看你们,才能有点儿精气神儿。”
  付琳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她往后只能是个陪衬,别人不知怎样,起码在俞仲尧的眼里,她是可有可无的。
  这行程自然是沉闷枯燥至极的,要是没有章洛扬和沈云荞……
  她眼中闪过阴冷的光芒,弯了弯唇,逸出深缓的笑。
  她的话,是不能信的。她其实并无多大兴趣到风溪看热闹,好坏不过是那样,结局再好也跟她没关系。
  她一直以来的打算,是要么摧毁俞仲尧的心魂,要么毁了自己,早些解脱。
  择日不如撞日。
  这样的煎熬光景,一刻都嫌多。
  ?

☆、第44章

?  当日,一行人抵达栖身过夜的田庄时,已是夜色阑珊。
  遥遥望去,点点灯光在黑暗中焕发着融融暖意。
  
  这是当地一个富户的庄子,富户应是与俞仲尧、高进有些渊源,年事已高,一把花白的胡须,站在庄里的住宅外翘首盼望,遥遥见到两人,快步相迎,语气热络地寒暄着。
  章洛扬刻意落后一段。她看得出,俞仲尧与高进对老人家的态度亦是亲昵中透着尊敬,似是忘年交,不该打扰。
  老人家爽朗地笑着,引着俞仲尧和高进径自进了宅院。
  俞仲尧和高进则先后回首,分别看向章洛扬和沈云荞,以眼神、手势示意他们要与老人家叙谈,让她们照顾好自己。
  她们自是笑着点头,在庄子上的仆妇带路之下,去了安歇之处。
  庄子上并没太多屋舍,是以,当晚两个女孩歇在一处。
  晚饭说起来是四菜一汤,但都是蒸、煮而成的食物。已在大周边境,若非官宦之家,是吃不到精致的烹炒而成的菜肴的。
  沈云荞这只馋猫因着疲惫、饥饿,连挑剔的心情都没了,大快朵颐之后,便躺到了床上去,长舒了一口气,“第一天就这么累,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过几天就习惯了。”章洛扬应着,将灯烛移到桌案边缘,从自己随身携带的行李内取出针线活来做。
  沈云荞草草看了一眼,满含钦佩地道:“你可真是精力旺盛,居然还有闲心做针线。天啊……”
  章洛扬笑笑,没说话。
  “我先睡了啊。”沈云荞胡乱脱下衣服,蹬掉靴子,翻身向里,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章洛扬在做的是给沈云荞的一件中衣,启程时只剩个小尾巴,便带上了,没多久便已做完。
  连翘在路上负责照顾章洛扬,见室内还掌着灯,便走进来奉上一杯热茶。
  “快去睡吧。”章洛扬笑着接过茶盏,“够辛苦了,不用照顾我。”
  连翘笑着称是,“小姐也是,您看沈大小姐,都已睡了一觉了。”
  “这就睡了。”章洛扬点一点头,待连翘出门之后,把做好的中衣收了起来,又找出一个樟木小匣子。
  匣子里有两枚羊脂玉戒指,用帕子包裹着。
  两枚戒指一大一小,是上好的羊脂玉。
  这几年,她除了给自己添置些墨宝、古籍、作画用的颜料,很少添置价高的首饰,这两枚戒指是例外。
  是一次难得出门,去玉石铺子里转了转,看到了这两枚戒指。
  掌柜的见她侧目,便笑着说这两枚戒指还有个故事呢。
  她就随口问了问。
  掌柜的告诉她,这两枚戒指是前两年名噪一时的京城第一美人贺涛要他照尺寸打造的。彼时贺涛离成亲仅有三个月光景。却没想到,不过三个月的光景,贺家便天翻地覆——受一宗贪污案连累,贺家倒台,抄家、官职被夺、沦为平民。
  与贺涛定亲的那男子并没伸出援手,坐视贺家落难,不闻不问,并且,退了亲。
  贺涛经受了这样大的挫折,自是早已忘了定做的这两枚戒指,便是记得,也没心思更无银钱取回。
  末了,掌柜的讪讪地笑,“有多嘴好事的人不知怎的知道这对儿戒指,且一味宣扬,唉……硬生生的落井下石,现在倒好,这对儿戒指成了京城诸多闺秀都知道的东西,常拿来说事,简直成了我这铺子的招牌。”是从本心不敢指望章洛扬会买下这一对儿戒指。
  章洛扬却是不解,“这跟这对儿戒指有什么关系呢?玉都是有灵性的,被冷落会伤心的吧?”
  掌柜的被说得一怔。
  章洛扬只是觉得人与物件儿是该分开来对待的,犹豫片刻,问了问价钱,买下了这对儿戒指。一来是戒指的玉质很好,二来对京城第一美人那段经历实在是唏嘘叹惋不已,再者,花费的银子是自己卖绣活、字画赚来的,怎样花都心安。
  末了,她又看中一块玉牌,照价买下。
  回到府中,她才想起应该试试大小,便戴了戴那枚小一些的戒指,竟是十分合手。再合手也没用,这对戒指是成双的,该是两个人一起戴的,试完便摘下,倒是将那块玉牌随身戴在了颈间。戏谑地想,只当是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此刻想到了这件事的原委,她不由怪自己当时怎么没多问几句贺涛家族落魄之后的情形。唉,那会儿的脑子真似木头做的。
  来历曲折,这戒指却算是她很看重的随身之物了。她把玩片刻,放了回去,洗漱宽衣歇下。
  入睡前,她忽然想到了贺园。
  贺园,会不会与贺涛亦或贺家有点儿关系呢?念头一起,便笑自己胡思乱想。不可能的。她是对京城的事情孤陋寡闻,还有云荞呢,这么久了,可从没听云荞嘴里说出过贺涛的哪怕一点儿传闻。要是贺家又翻身得势,贺涛那样的人物,必会成为热议的焦点。
  她翻个身,阖了眼睑。
  一夜无话。
  清早,一行人都被随从早早唤醒,洗漱用饭。
  沈云荞睡了个好觉,起来时又是神采奕奕的了,匆匆用过早饭,跑去找高进。
  高进还在用饭,脸色有点儿苍白,身上还有酒味。
  像是宿醉未眠的样子。沈云荞这样怀疑着,问出了口。
  高进点头,“我们跟老人家聊得高兴,不知不觉就到了清晨。”
  沈云荞叹服,“你跟三爷这都是什么性情啊?明明是病猫,偏把自己当打瞌睡的虎。”
  高进老实不客气地道:“伤病缠身也是不发威的老虎。”
  沈云荞笑开来,“嗯,这话我信,只是担心你们半路躺倒闹笑话罢了。”
  “常事,把心放回肚子里。”高进指一指对面的椅子,手里的调羹搅着粥碗,“坐下说话,你这么杵着我吃不下饭。”
  “……”沈云荞觉得自己够没心没肺了,可是对这人开玩笑的方式有时候还是承受不来。
  “对了,”高进喝了两口粥,慢条斯理地道,“昨日有人前来告知三爷,风溪那个地方,犹如一个小国家一般,这两年已经有人开起了银号,现在那里通用银票。”他从袖子里扯出一张银票,“是这种。居然跟大周的银票相差无几。”
  沈云荞接过银票,分析着他这一番话里点出来的种种消息,“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三爷的心腹已经混进了风溪?那么风溪是个多大的地方?他们查没查到洛扬母亲在不在那儿?”
  高进放下调羹,拿起一个肉沫烧饼,吃了一口才道:“第一个问题是显而易见,三爷不打没把握的仗。第二个问题,风溪的面积算起来的话,跟大周一个不大不小的省一般。第三个问题,当然是还没查到。你能在短短时日内走遍一个省那么辽阔的地域么?”
  “哦。”沈云荞这才凝眸看着手里的银票,抬眼时已经是两眼放光,“这是三爷的人用真金白银换来的么?”待他肯定地点头之后,继续道,“那么,你能让他们通融一下吧?我跟洛扬到了风溪,也需要银子逍遥自在的度日,这样才能专心寻找洛扬的母亲——”
  “说。”
  “我把手里一部分的小黄鱼、银票给你,你照价给我换点儿风溪当地通用的银票行不行?”
  高进笑起来,随后拿出一个荷包,“拿着。”
  “什么啊?”沈云荞说着话,把荷包里一卷纸质的东西拿出来,看了看,发现都是银票,与方才看过的那张样式一样,只是面额不同。她一张一张数过去,惊觉总数额竟有三千两之多。
  她莫名觉得烫手,“这么多啊……不行啊,我们总共都没这么多银子。还是说——”她惊讶地睁大眼睛,“风溪的金子银子与大周的价值相差甚远?不然没道理啊,我这一阵坑蒙拐骗的,再加上跟洛扬原有的傍身银子,折银子也就两千多两。”
  “胡说。”高进无奈地牵了牵嘴角,“价值相差无几,这是三爷和我跟你和章大小姐的花销,免得到时候你们捉襟见肘——三爷的心腹交出来的银票总额起码得两三万两。”
  “是这么回事啊。”沈云荞眨了眨眼睛,数出几张银票,把其余的还给他,“我们有这一千两就好,等会儿我就把那些小黄鱼给你。”
  高进睨了她一眼,面色微沉,“都收下。就当是我跟三爷给章大小姐的吧。”
  “……”
  “你要是处处防范,自己单独走就好,我们这一帮居心叵测的货色何时对你动了邪念可怎么办。”
  沈云荞也有点儿生气了,“你懂不懂人情世故?这叫亲兄弟明算账!莫名其妙的,你教训谁呢?”
  高进一副拿她没辙的样子,“那就请你别分得这么清楚。早就分不清了。”
  沈云荞哽了哽,想想也是,把还给他的荷包又收了回来,“算你有力。你这个疯子!”
  高进又恢复了笑笑的样子,“随你怎么说。给你什么就拿着,别总把自己当外人。”
  沈云荞瞪了他一眼,“这是白送的?”
  “嗯。不用你们用银子兑换。”
  “那更好。”沈云荞心念一转,眼中也有了笑意,“嗳,三爷去风溪,是不是要去做大财主啊?不然心腹也不会一下子兑换这么多银票。”
  “怎么想都行。”
  “嗯,那可有点儿意思了。”
  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一阵子话,到高进用完饭,有人来禀,说该走了,就差他们两个了。两个人即刻出门。
  走向宅子大门外的时候,一名锦衣卫急匆匆过来,低声通禀高进。
  沈云荞隐约听到了付小姐、追风、药等字句,不由神色一凛。
  追风是洛扬的坐骑。
  高进听了,大步流星走远,去知会俞仲尧。
  沈云荞急匆匆跟了上去,到了外面,见章洛扬正面带愁容地站在追风一侧,手势温柔地抚着追风的头。
  “洛扬,”沈云荞走过去,急切地问道,“追风怎么了?”
  章洛扬低声道:“被人下了药,是能让追风过一段时间就发狂的。幸好有人及时发现换了草料,它只吃了一点点。现在就是稍微有点儿不舒坦,今日我换一匹马,让它跟着走就好。”
  “付琳做的吧?”沈云荞也压低了语声。
  “嗯。”章洛扬点了点头,“这事情不简单,我们等等看。”她心里极其厌恶做这种手脚的人,也是因此,分外心疼身边的追风。是她险些连累了这无辜的骏马。
  不远处的俞仲尧听高进说了此事,不动声色,闲闲踱步到了绝尘近前,仔细打量了一番,先吩咐人将所有马匹的马鞍脚蹬缰绳换新的,之后唤章洛扬,让她今日骑绝尘赶路,安抚道:“有追风在,它不会跟你闹脾气。”
  章洛扬笑着点头。
  沈云荞则密切注意着付琳。
  付琳看着庄子上的人帮忙将所有骏马的马鞍脚蹬缰绳换下,目光黯了黯。等到俞仲尧又让人仔细检查每匹马有无异状的时候,眼神已有些恼羞成怒的意味。
  沈云荞挑了挑眉,心说也不知道俞仲尧会怎样处置这个贱人。
  俞仲尧倒是并不心急,和高进一道与忘年交辞行,上马之后如常赶路。
  追风虽然有点儿精神欠佳,还是寸步不离地跟在绝尘一侧,叫沈云荞和章洛扬为之动容。
  此外,章洛扬很担心俞仲尧的坐骑会忽然发狂将他摔下马,催促绝尘赶上去,刚想要提醒,他已对她一笑:
  “坠马而亡说起来没面子,我可不肯这么死。”
  章洛扬啼笑皆非,“反正你小心。”
  “明白。”他报以清朗一笑。
  午间,在一个树林外歇脚、用饭。
  等在这里的几个人早已做好了饭菜,是将青菜、豆腐、肉放在一起炖了一大锅,每人一大碗菜,还有两个热气腾腾的大馒头。
  “卖相不佳,吃起来倒还可口。真就是大锅菜的妙处。”沈云荞中肯地评价道。
  孟滟堂却道:“这是什么饭菜?喂猪呢?”
  惹得半数人报以冷眼。
  孟滟堂见章洛扬浑似没听到,和沈云荞坐在一起,吃得津津有味,样子别提多可爱了。他心绪由此变得明朗,对瞪着自己的人们回以歉意的笑。
  高进和俞仲尧坐在一起。
  手下也不知从何处淘换来一个陈旧的矮几,给他们充当饭桌,椅子、坐垫之类自然是没有的。两个人也不介意,席地而坐,风卷残云地用晚饭,闲闲的说话。
  简西禾吃完饭,走到付琳身边,道:“安排好后事没有?”
  付琳根本没胃口,吃不下菜,更不喜欢吃馒头,此刻正把馒头一块块掰碎,听得他忽然来这么一句,抬眼看他,笑意虽冷,语气却出卖了心绪,有点儿发飘:“从何说起?”
  简西禾帮她回忆整件事的经过:“章大小姐爱重追风,也可以说,她喜欢马,跟不少男子一样。如果你下毒手把追风杀了,她会很难过,那么,俞仲尧应该就让你一命抵一命了。所以你不敢,又知道这半日的路程险峻,马若是发狂疾奔,章大小姐少不得要落得个半死不活的下场,所以你便只是下药。为防万一,你又收买了你的随从,让他不但帮你给追风下药,还让他在备用的几匹马的马鞍上做了手脚——万一追风承受不住药力,不能发狂却病倒了,章大小姐只能换坐骑赶路。”
  “你——”付琳抿了抿唇,“很会编故事。”
  简西禾漠然一笑,“我亲眼所见,俞仲尧的随从亲眼所见——都盯着你呢,你不知道么?”
  付琳哽了哽,“为何?”俞仲尧命人盯着她也就罢了,那么简西禾呢?他是为什么?
  简西禾知道她为何有此问:“不管是为了谁,我都要盯着你。”
  “包括为了我姐姐?”
  简西禾颔首。
  付琳这才扯出一抹笑,“便是证据确凿,我要伤的不过是几匹马,谁又能将我怎样?没人因此受伤——我为何要准备后事?”
  简西禾摇了摇头,目露不屑,“你心里始终都存着一份幻想,以为俞仲尧真把你这个人质当回事,或者说,你以为你姐姐在俞仲尧心里有点儿分量。可事实不是,你太不了解他了。你们姐妹两个,是他的耻辱,对他倾心亦是一样,是他嫌恶至极的污点而已。”他指一指付琳沾满尘土的马靴,“对待碍眼的污渍,迟早要除掉,只看何时才愿意动手而已。”
  付琳沉默片刻,笑得有恃无恐,“可你会救我。”她赌他以前说过的一些话都是气话,赌他是不会眼睁睁看着她丧命的。因为他欠姐姐的,欠了这些年,他怎么可能分开来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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